为废弃矿山增“值”
——亳州涡阳县石弓山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治理记略
时至亳州市2020年度废弃矿山治理一年多,走进涡阳县石弓山废弃矿山治理项目区,昔日的小采坑、取土坑、垃圾堆已经消失,映入眼帘的是一条干净平坦的柏油路和草木郁郁葱葱、湖水悠悠的景象。
“这个地方治理前,环境脏乱差,而且不稳定的土质临水边坡和石质开采边坡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人人避而远之。”涡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矿产综合管理股股长王贺介绍,经过治理,该地已成为当地及周边群众的休闲娱乐场所,这也是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治理成果惠及于民的最佳福利。
及时止损,严抓责任落实治理
“涡阳县石弓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历史较长,从1965年至2017年先后有耿楼采石厂、石弓山水泥厂、涡阳采石厂及涡阳县玉体矿山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从事开采活动,加上当地群众乱采滥挖,区内已形成许多大小不等、深浅不一的采坑。”王贺介绍,石弓山矿山于2017年9月正式闭矿,并纳入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治理范围,总治理面积为1586.97亩。
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涡阳县玉体矿山有限公司使用390万元治理基金对采矿权范围内实施了一期治理工程,治理面积为536.7亩。治理工程于2018年完成,2019年1月通过省专家组验收。此后,该公司又投资500余万元对道路、广场和绿化工程等进行了升级改造。
石弓山矿山二期治理项目区位于采矿权外围,属历史遗留废弃无主矿山,治理面积达1050.27亩。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该治理项目的责任主体为涡阳县人民政府,治理主体为涡阳县石弓镇人民政府,涡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治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经过市、县两级“政府+部门”协同推进治理,该项目已于2020年12月底完成治理工程并通过县级自验,现已完成市级验收。昔日人人避而远之的“千疮百孔”,已转变成今日人人喜至乐到的消闲游玩场所。
科学施治,实现小投入大增“值”
“亳州市坚持快还‘旧账’、不欠‘新账’的工作思路,因地制宜,制定‘一矿一策’修复方案,科学施治,力争实现小投入大增‘值’。”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科科长李治淮介绍,经市县两级实地踏勘、专家科学论证及省厅审批,全市2020年度需治理的8座废弃矿山中有4座符合自然恢复条件,涡阳县石弓山矿山二期治理项目采取的就是自然恢复治理方式。
经专家论证,石弓山矿山二期治理项目区内大面积植被茂盛,绿化率较高,不宜大面积实施工程。自然恢复治理方式所涉及的工程较少,投入经费也不多。为了提升治理效果,当地镇政府使用部分省级补助资金,采取设置防护栏和警示牌、削坡清坡、修道路、建绿带、修岸建塘、拆除平整、填土复垦和植树造林等措施,消除了地质灾害隐患,并恢复和提升了该地生态地质环境。
通过治理,该地设置防护栏3200余米,并因地制宜修建了观光道路1590米,恢复林地78亩、水面83.47亩,修建群众活动广场13亩等。目前,该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成为当地及周边群众的休闲娱乐场所,并设置了光伏发电场地,“颜值”“价值”“产值”不断提升。
加强管护,管好用好治理成果
涡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严格按照《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废弃露天矿山采取自然恢复方式进行治理的通知》(皖自然资修函〔2020〕34号)要求,协同石弓镇人民政府加强自然恢复期间的日常巡查、核查和管护,防止自然恢复区再次遭受破坏或扰动。通过核查及整改验收,该治理项目已达到预期恢复效果。
目前,石弓山矿山治理工程已全部完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该地现已移交至石弓镇人民政府落实具体维护、管理和使用单位,切实管好用好治理成果。
据悉,“十三五”期间,该市规划修复82座矿山,规划修复面积7196.85亩,实际实施修复86座,修复面积8549.4亩,超额完成了规划治理任务。根据《安徽省废弃矿山修复规划(2021-2025年)》,亳州市“十四五”期间计划自2022年开始实施剩余6座废弃矿山修复治理工作,现拟提前谋划并开展治理规划设计,让更多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更早惠及于民,让废弃矿山实现增“值”增效。
——亳州涡阳县石弓山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治理记略
时至亳州市2020年度废弃矿山治理一年多,走进涡阳县石弓山废弃矿山治理项目区,昔日的小采坑、取土坑、垃圾堆已经消失,映入眼帘的是一条干净平坦的柏油路和草木郁郁葱葱、湖水悠悠的景象。
“这个地方治理前,环境脏乱差,而且不稳定的土质临水边坡和石质开采边坡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人人避而远之。”涡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矿产综合管理股股长王贺介绍,经过治理,该地已成为当地及周边群众的休闲娱乐场所,这也是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治理成果惠及于民的最佳福利。
及时止损,严抓责任落实治理
“涡阳县石弓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历史较长,从1965年至2017年先后有耿楼采石厂、石弓山水泥厂、涡阳采石厂及涡阳县玉体矿山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从事开采活动,加上当地群众乱采滥挖,区内已形成许多大小不等、深浅不一的采坑。”王贺介绍,石弓山矿山于2017年9月正式闭矿,并纳入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治理范围,总治理面积为1586.97亩。
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涡阳县玉体矿山有限公司使用390万元治理基金对采矿权范围内实施了一期治理工程,治理面积为536.7亩。治理工程于2018年完成,2019年1月通过省专家组验收。此后,该公司又投资500余万元对道路、广场和绿化工程等进行了升级改造。
石弓山矿山二期治理项目区位于采矿权外围,属历史遗留废弃无主矿山,治理面积达1050.27亩。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该治理项目的责任主体为涡阳县人民政府,治理主体为涡阳县石弓镇人民政府,涡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治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经过市、县两级“政府+部门”协同推进治理,该项目已于2020年12月底完成治理工程并通过县级自验,现已完成市级验收。昔日人人避而远之的“千疮百孔”,已转变成今日人人喜至乐到的消闲游玩场所。
科学施治,实现小投入大增“值”
“亳州市坚持快还‘旧账’、不欠‘新账’的工作思路,因地制宜,制定‘一矿一策’修复方案,科学施治,力争实现小投入大增‘值’。”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科科长李治淮介绍,经市县两级实地踏勘、专家科学论证及省厅审批,全市2020年度需治理的8座废弃矿山中有4座符合自然恢复条件,涡阳县石弓山矿山二期治理项目采取的就是自然恢复治理方式。
经专家论证,石弓山矿山二期治理项目区内大面积植被茂盛,绿化率较高,不宜大面积实施工程。自然恢复治理方式所涉及的工程较少,投入经费也不多。为了提升治理效果,当地镇政府使用部分省级补助资金,采取设置防护栏和警示牌、削坡清坡、修道路、建绿带、修岸建塘、拆除平整、填土复垦和植树造林等措施,消除了地质灾害隐患,并恢复和提升了该地生态地质环境。
通过治理,该地设置防护栏3200余米,并因地制宜修建了观光道路1590米,恢复林地78亩、水面83.47亩,修建群众活动广场13亩等。目前,该地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成为当地及周边群众的休闲娱乐场所,并设置了光伏发电场地,“颜值”“价值”“产值”不断提升。
加强管护,管好用好治理成果
涡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严格按照《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废弃露天矿山采取自然恢复方式进行治理的通知》(皖自然资修函〔2020〕34号)要求,协同石弓镇人民政府加强自然恢复期间的日常巡查、核查和管护,防止自然恢复区再次遭受破坏或扰动。通过核查及整改验收,该治理项目已达到预期恢复效果。
目前,石弓山矿山治理工程已全部完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该地现已移交至石弓镇人民政府落实具体维护、管理和使用单位,切实管好用好治理成果。
据悉,“十三五”期间,该市规划修复82座矿山,规划修复面积7196.85亩,实际实施修复86座,修复面积8549.4亩,超额完成了规划治理任务。根据《安徽省废弃矿山修复规划(2021-2025年)》,亳州市“十四五”期间计划自2022年开始实施剩余6座废弃矿山修复治理工作,现拟提前谋划并开展治理规划设计,让更多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更早惠及于民,让废弃矿山实现增“值”增效。
1965年5月,伟人南下视察,途径湖南省,留下了这张珍贵的照片。照片中,伟人坐在一张非常简单的椅子上,他的身后,则是至今看起来十分简陋的茶陵县委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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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市委研究拟提拔和进一步使用的于滨等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有影响任职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网络、来信和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任职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一、公示对象简要情况(按姓名笔画排序)于 滨 男,汉族,1980年9月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敦煌市公安局政委,拟提名为县(市、区)政府副县(市、区)长(公安局局长)人选。王 军 男,汉族,1966年8月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金塔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三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县(市、区)政协主席候选人。代启锋 男,汉族,1986年12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共青团酒泉市委员会副书记,拟任县(市、区)党委常委。白 蓉 女,汉族,1982年7月生,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市青年联合会专职副主席,拟任县(市、区)党委常委。白振林 男,汉族,1975年6月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金塔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督察长(兼),拟任县(市、区)党委常委。安建云 男,汉族,1982年2月生,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副主任,拟任县(市、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提名为县(市、区)监委主任候选人。李玉祥 男,汉族,1965年4月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肃州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二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县(市、区)政协主席候选人。杨建斌 男,汉族,1972年8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肃州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肃州分局局长、督察长(兼),拟任市属正县级单位正职。吴永祥 男,汉族,1974年10月生,在职大学学历,民盟盟员,现任民盟酒泉市委员会副主委、秘书长、四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县(市、区)政协副主席候选人。宋达来 男,蒙古族,1966年11月生,大学学历,文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肃北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三级调研员,拟任县(市、区)党委副书记,晋升二级调研员。张建武 男,汉族,1977年5月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金塔县公安局政委,拟提名为县(市、区)政府副县(市、区)长(公安局局长)人选。张维华 男,汉族,1973年10月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玉门市公安局政委,拟提名为县(市、区)政府副县(市、区)长(公安局局长)人选。牧 仁 男,蒙古族,1971年11月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肃北县委副书记(正县级),拟任市直正县级单位正职。屈 谦 男,汉族,1983年6月生,大学学历,法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市法学会专职秘书长,拟任县(市、区)党委常委。贾平先 男,汉族,1970年9月生,在职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公安局便衣侦查支队(特警支队)支队长,拟提名为县(市、区)政府副县(市、区)长(公安局局长)人选。殷正春 男,汉族,1978年4月生,大学学历,农学学士,民建会员,现任民建酒泉市委员会秘书长,拟提名为县(市、区)政协副主席候选人。曹广成 男,汉族,1975年9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玉门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二级调研员,拟任县(市、区)党委副书记。曹彦军 男,汉族,1967年1月生,中央党校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敦煌市委常委、副市长、二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董 仪 男,汉族,1973年11月生,大学学历,法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拟任县(市、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提名为县(市、区)监委主任候选人。路宏昌 男,汉族,1980年1月生,研究生学历,医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敦煌市肃州镇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提名为县(市、区)政府副县(市、区)长人选。裴青山 男,汉族,1968年1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肃州区委常委、副区长、三级调研员,拟任市直正县级单位正职。潘 扬 男,汉族,1984年3月生,大学学历,医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市政府办公室政务一科科长,拟提名为县(市、区)政府副县(市、区)长人选。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3日至9月9日,共5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法受理部门: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电话举报:0937-12380短信举报: 18893612380网络举报:www.gsjq12380.gov.cn通讯地址:酒泉市新城区市政大厦东主楼1014室邮政编码:735000同时,市政大厦一楼平台外墙东侧设干部任职公示举报箱。中共酒泉市委组织部2021年9月2日
一、公示对象简要情况(按姓名笔画排序)于 滨 男,汉族,1980年9月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敦煌市公安局政委,拟提名为县(市、区)政府副县(市、区)长(公安局局长)人选。王 军 男,汉族,1966年8月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金塔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三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县(市、区)政协主席候选人。代启锋 男,汉族,1986年12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共青团酒泉市委员会副书记,拟任县(市、区)党委常委。白 蓉 女,汉族,1982年7月生,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市青年联合会专职副主席,拟任县(市、区)党委常委。白振林 男,汉族,1975年6月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金塔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督察长(兼),拟任县(市、区)党委常委。安建云 男,汉族,1982年2月生,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副主任,拟任县(市、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提名为县(市、区)监委主任候选人。李玉祥 男,汉族,1965年4月生,省委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肃州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二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县(市、区)政协主席候选人。杨建斌 男,汉族,1972年8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肃州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肃州分局局长、督察长(兼),拟任市属正县级单位正职。吴永祥 男,汉族,1974年10月生,在职大学学历,民盟盟员,现任民盟酒泉市委员会副主委、秘书长、四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县(市、区)政协副主席候选人。宋达来 男,蒙古族,1966年11月生,大学学历,文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肃北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三级调研员,拟任县(市、区)党委副书记,晋升二级调研员。张建武 男,汉族,1977年5月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金塔县公安局政委,拟提名为县(市、区)政府副县(市、区)长(公安局局长)人选。张维华 男,汉族,1973年10月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玉门市公安局政委,拟提名为县(市、区)政府副县(市、区)长(公安局局长)人选。牧 仁 男,蒙古族,1971年11月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肃北县委副书记(正县级),拟任市直正县级单位正职。屈 谦 男,汉族,1983年6月生,大学学历,法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市法学会专职秘书长,拟任县(市、区)党委常委。贾平先 男,汉族,1970年9月生,在职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市公安局便衣侦查支队(特警支队)支队长,拟提名为县(市、区)政府副县(市、区)长(公安局局长)人选。殷正春 男,汉族,1978年4月生,大学学历,农学学士,民建会员,现任民建酒泉市委员会秘书长,拟提名为县(市、区)政协副主席候选人。曹广成 男,汉族,1975年9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玉门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二级调研员,拟任县(市、区)党委副书记。曹彦军 男,汉族,1967年1月生,中央党校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敦煌市委常委、副市长、二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董 仪 男,汉族,1973年11月生,大学学历,法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拟任县(市、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提名为县(市、区)监委主任候选人。路宏昌 男,汉族,1980年1月生,研究生学历,医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敦煌市肃州镇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提名为县(市、区)政府副县(市、区)长人选。裴青山 男,汉族,1968年1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肃州区委常委、副区长、三级调研员,拟任市直正县级单位正职。潘 扬 男,汉族,1984年3月生,大学学历,医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市政府办公室政务一科科长,拟提名为县(市、区)政府副县(市、区)长人选。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3日至9月9日,共5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法受理部门: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电话举报:0937-12380短信举报: 18893612380网络举报:www.gsjq12380.gov.cn通讯地址:酒泉市新城区市政大厦东主楼1014室邮政编码:735000同时,市政大厦一楼平台外墙东侧设干部任职公示举报箱。中共酒泉市委组织部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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