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以,我们应该离婚的,我带走宝宝,他回他家,各不相干才对,可惜我们都太穷了,我不知道这样的感情能坚持多久,我什么都不奢望了,我只想跟我儿子好好的,自己带着孩子过也挺好的,至少比现在好吧。离婚只是早晚的事,他这样的男人不值得我为他继续付出了,他从头到尾只是个恶魔,每天都能把我气得胃疼,真的是每天!我不知道他怎么想的,渣男一个,真的真的最后一次叫他接我,除非他求我!不需要他做任何事情,也不会再爱他,互相折磨真的没意思。他跟他家人简直就是一丘之貉,我不能让我儿子从小就受到他们的影响,要爱自己,对自己好,不要管他了,不要关心他了,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真的,不要再管他了,他吃糖也好,吃垃圾食品也罢,默默地看着好了。 仅此告诫自己!2021.6.25
有一句台词说:“有的人见三百次也不嫌多,而有些人,见三次就够了。”认识时间的长短,并不能衡量一段感情的深浅程度。有的人认识一辈子,依然像陌生人。而有的人,仅一面之缘却可成生死之交。这一路走来,我们遇见谁,又跟谁再见,向来都是人在风中,聚散不由你我,很多故事一散场就没了久别重逢,很多人一转身,就是天涯陌路。“世人万千皆相似,最难有人懂你心。”经历越多越有体会,人这辈子最怕的,不是错过自己想爱却爱而不得的人,而是错过那个最想对自己好,自己却不懂珍惜的人。所以一定要明白:你能够随时打扰的人,一定很懂你,愿意被你随时打扰的人,是真的很在乎你的人,遇到这样的人,一定要好好珍惜。
杂谈,虽然我大龄还未结婚,但我一直觉得爱情你想的简单就简单,想的复杂就复杂,而且结婚也并不一定因为爱情,比起爱情,比起般配,比起种种,都不如找一个真心待你的人,放下面子,放下心中衡量种种的那杆秤,找一个真心对自己好的人,希望身边的人都可以幸福,而我仍就做那个明白一切道理却还是把自己嫁不出去的孤独的美少女吧(今天的晚饭,我如此优秀)[羞嗒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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