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转贷给他人,借款人逾期不还出借人提起诉讼】本报讯 从银行得到贷款后,以远远高于银行利息转贷给他人,到了双方约定的还款日期,对方拒不偿还。望都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将银行贷款转贷给他人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依法判决该借款合同无效,借款人返还本金,原约定的利息不予支持。法官提醒大家,贷款转贷给他人赚取利息不仅得不到法律保护,数额较大或可构成犯罪。
孙某和李某是关系不错的生意伙伴。2018年6月,孙某向李某提出借款5万元请求,当时李某自己手中无闲置资金,遂向某银行申请了5万元贷款。贷款审批下来当日,李某便将该款转贷给孙某,双方约定了远远高于银行的支付利息,并定于2021年6月还清本息。到了还款日期,李某经多方催要,孙某均以各种借口推托,拒不偿还。李某遂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孙某还本付息。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李某借给被告孙某的5万元钱,系原告李某在某银行贷款后转贷用以赚取利息,该笔借款所形成的民间借贷合同自始无效,原告李某诉被告孙某偿还民间借贷合同中约定的利息法院不予支持。故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孙某应予返还所借原告的5万元本金。
主审法官解析说,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从本案查明的事实看,李某以赚取利息差为目的,从银行贷款后转贷给孙某,符合“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情形,故法院认为该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产生的法律后果是返还依据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并赔偿损失,赚取利息差额的目的当然无法实现。
法官在此提醒大家,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前提首先是出借资金应为自有资金。出借者应量力而行,千万不要试图从银行贷款再转贷给他人牟利,更不能以放贷为业,否则会得不偿失。从银行贷款再转贷给他人牟利,数额较大,可能涉嫌高利转贷罪。
■延伸阅读
高利转贷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犯此罪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贾静 肖茜
孙某和李某是关系不错的生意伙伴。2018年6月,孙某向李某提出借款5万元请求,当时李某自己手中无闲置资金,遂向某银行申请了5万元贷款。贷款审批下来当日,李某便将该款转贷给孙某,双方约定了远远高于银行的支付利息,并定于2021年6月还清本息。到了还款日期,李某经多方催要,孙某均以各种借口推托,拒不偿还。李某遂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孙某还本付息。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李某借给被告孙某的5万元钱,系原告李某在某银行贷款后转贷用以赚取利息,该笔借款所形成的民间借贷合同自始无效,原告李某诉被告孙某偿还民间借贷合同中约定的利息法院不予支持。故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孙某应予返还所借原告的5万元本金。
主审法官解析说,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从本案查明的事实看,李某以赚取利息差为目的,从银行贷款后转贷给孙某,符合“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情形,故法院认为该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产生的法律后果是返还依据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并赔偿损失,赚取利息差额的目的当然无法实现。
法官在此提醒大家,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前提首先是出借资金应为自有资金。出借者应量力而行,千万不要试图从银行贷款再转贷给他人牟利,更不能以放贷为业,否则会得不偿失。从银行贷款再转贷给他人牟利,数额较大,可能涉嫌高利转贷罪。
■延伸阅读
高利转贷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犯此罪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贾静 肖茜
#河南省加快灾后重建# 【对受疫情灾情影响的企业#河南实行银行贷款延期还本付息#】8月19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支持企业加快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经营十条措施》,措施中提到实行银行贷款延期还本付息。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受疫情灾情影响的企业采取延期还本付息措施,切实做到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维护正常征信记录,不按照逾期报送信息,不下调贷款分类,不进行诉讼。对2021年7月1日以来贷款到期还本困难的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通过续贷、展期等方式,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安排,还本日期最长可延至2022年12月31日。对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需支付的贷款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结合其受疫情灾情影响的实际情况,给予延期付息安排,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1年12月31日,并免收罚息。详情点击:https://t.cn/A6IoFa0P
【区域新闻】西安表彰2020年度审批服务“十佳”创新案例(含:区块链+政务)
4月28日下午,西安市2020年度审批服务“十佳”创新案例颁奖活动成功召开,西安雁塔区选送的《“六个一”举措推进“跨省通办”商事登记改革实现新突破》获评全市审批服务“十佳”创新案例。该案例与成都武侯区、河北雄安新区等“四省六城”,达成全国首个“区块链+政务服务”商事登记跨省通办战略合作协议,累计办件量77件。
《住权产权零距离,交房交证零时差》
——浐灞生态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浐灞生态区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破解购房者因办证难而引发的人员落户、子女上学、银行贷款、资产处置等民生“痛点”,率先在西北地区首推“交房即交证”改革,将资源规划、住建、税务等部门办理的房产测绘成果备案、权籍调查、不动产首次登记、税费缴纳等房产证办理有关事项集成为“一件事”,同步实现购房者的住权与产权。目前已有上千户业主亲身体验了“左手钥匙右手房本”的交房新模式,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了市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数据资源要素赋能,政策服务“免申即享”》
——航天基地行政审批服务局
航天基地持续深化落实新发展理念,大力推进数据要素应用流通,建成“航天政策通”智能服务平台,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联动,逐步推行各类优惠政策“免申即享”,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免于申报,直接享受政策,推动“民有所呼,我有所行”向“未呼先行”提升,全力打造零见面、零申报、零费用的政策服务新体系,助力企业精准对接政策红利。
《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
——阎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阎良率先推出出生“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将涉及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户口登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预防接种证、健康管理档案、西安市家庭医生签约、新生儿住院报销等4家部门的7个事项整合为“一件事一次办”,群众仅需到1个窗口递交1次资料,即可办理所有手续。同时,开发“出生一件事”联办系统,群众手机拍照上传相关资料,填报信息完成后,即可线上办理出生“一件事”所有事项,办理结果邮寄送达,实现全过程办理“零见面”。
《“三统一两融合”探索推出跨区域通办服务新模式》
——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面对企业群众异地办事存在的“多地跑”“往返跑”问题,高新积极开展政务服务改革探索和创新实践,联合省内17个区县、开发区,在全市率先建立了“三统一两融合”跨区域通办新模式,通办内容覆盖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商事登记、税务、社保、征信等高频事项,实现了同一事项跨区域同标准通办,进一步满足了企业群众“就近办”“一次办”的办事需求。
《“2+7+N”基层政务服务新模式,助力“15分钟政务服务圈”建设再升级》
——新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新城以助力西安打造“营商环境标杆城市”为目标,秉承“心诚服务、幸福新城”理念,创新“2+7+N”基层政务服务模式,构建 “15分钟政务服务圈”新格局,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行”。叫响全市首家“政务+MALL”便民服务站,树立平台建设新典范。创新“一窗一云一号一端”,打造智慧政务新体验。依托“小爱驿站”,打造社区服务新模式。以“一街道一亮点、一社区一品牌”为目标,指导街道、社区形成一系列创新服务品牌。
《“六个一”举措推进“跨省通办”商事登记改革实现新突破》
——雁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雁塔聚焦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等堵点问题,运用一套机制理思路、一个规范明标准、一个专窗解难题、一个平台搞保障、一套体系固根基、一部系统保安全“六个一”举措,与成都武侯区、河北雄安新区等“四省六城”,达成全国首个“区块链+政务服务”商事登记跨省通办战略合作协议,累计办件量77件。通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牵头组织长安、曲江等“城南六区”跨区通办,惠及75万户市场主体,累计办件量729件。
《以“远程踏勘”系统促审批提效》
——莲湖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为解决疫情期间无法开展线下踏勘的问题,莲湖利用移动通信与云计算技术研发远程踏勘系统,办事企业只需微信关注“办事小帮手”即可一键自主发起踏勘申请。技保中心工作人员在线实时响应,远程勘验企业商铺、门店,并自动全程录音录像影音留痕。有力推进了“不见面审批”,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企业群众。
《推进“四电”改革,实现“不见面审批”》
——西咸新区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
西咸新区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集成区块链、非对称加密、人脸识别、OFD版式文件等技术应用,率先推行以“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文件”为主要内容的“四电”改革,解决了传统网上办事中身份可信度低和材料可靠性差的难点堵点,实现了企业和群众在线提交电子材料、审批部门在线审查、审批结果发放电子证照、全过程材料电子化归档,不断优化群众办事体验,助力营商环境稳步提升。
《重塑审批模式,率先开展“一业一证”改革》
——碑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碑林重塑审批模式,率先开展药品零售行业“一业一证”改革,通过“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核查、一并审批、一码覆盖、一证准营”“七个一”构建审批联动体系,将企业申办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合并发放一个《行业综合许可证》,有效破解了企业“准入不准营”问题,受到了市场主体高度认可,为行业许可制度改革作出有益探索。
《建“2345”代办模式,做贴心跑小二,着力打造有温情的营商环境》
——周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周至“2345”代办机制:围绕重点建设项目审批和便民事项两大类服务,做到业务全覆盖。建立“跑小二”、红色移动代办和临时项目协调小组三项机制,做到代办载体活动有新意。构建代办员、窗口人员、审批科长、政务中心领导四层协调框架,做到代办人员全覆盖。推行代办内容、代办队伍、代办载体、代办制度、代办考核五项建设,确保三级代办服务工作在基层不走形式,不打擦边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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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下午,西安市2020年度审批服务“十佳”创新案例颁奖活动成功召开,西安雁塔区选送的《“六个一”举措推进“跨省通办”商事登记改革实现新突破》获评全市审批服务“十佳”创新案例。该案例与成都武侯区、河北雄安新区等“四省六城”,达成全国首个“区块链+政务服务”商事登记跨省通办战略合作协议,累计办件量77件。
《住权产权零距离,交房交证零时差》
——浐灞生态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浐灞生态区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破解购房者因办证难而引发的人员落户、子女上学、银行贷款、资产处置等民生“痛点”,率先在西北地区首推“交房即交证”改革,将资源规划、住建、税务等部门办理的房产测绘成果备案、权籍调查、不动产首次登记、税费缴纳等房产证办理有关事项集成为“一件事”,同步实现购房者的住权与产权。目前已有上千户业主亲身体验了“左手钥匙右手房本”的交房新模式,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了市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数据资源要素赋能,政策服务“免申即享”》
——航天基地行政审批服务局
航天基地持续深化落实新发展理念,大力推进数据要素应用流通,建成“航天政策通”智能服务平台,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联动,逐步推行各类优惠政策“免申即享”,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免于申报,直接享受政策,推动“民有所呼,我有所行”向“未呼先行”提升,全力打造零见面、零申报、零费用的政策服务新体系,助力企业精准对接政策红利。
《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
——阎良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阎良率先推出出生“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将涉及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户口登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预防接种证、健康管理档案、西安市家庭医生签约、新生儿住院报销等4家部门的7个事项整合为“一件事一次办”,群众仅需到1个窗口递交1次资料,即可办理所有手续。同时,开发“出生一件事”联办系统,群众手机拍照上传相关资料,填报信息完成后,即可线上办理出生“一件事”所有事项,办理结果邮寄送达,实现全过程办理“零见面”。
《“三统一两融合”探索推出跨区域通办服务新模式》
——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面对企业群众异地办事存在的“多地跑”“往返跑”问题,高新积极开展政务服务改革探索和创新实践,联合省内17个区县、开发区,在全市率先建立了“三统一两融合”跨区域通办新模式,通办内容覆盖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商事登记、税务、社保、征信等高频事项,实现了同一事项跨区域同标准通办,进一步满足了企业群众“就近办”“一次办”的办事需求。
《“2+7+N”基层政务服务新模式,助力“15分钟政务服务圈”建设再升级》
——新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新城以助力西安打造“营商环境标杆城市”为目标,秉承“心诚服务、幸福新城”理念,创新“2+7+N”基层政务服务模式,构建 “15分钟政务服务圈”新格局,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行”。叫响全市首家“政务+MALL”便民服务站,树立平台建设新典范。创新“一窗一云一号一端”,打造智慧政务新体验。依托“小爱驿站”,打造社区服务新模式。以“一街道一亮点、一社区一品牌”为目标,指导街道、社区形成一系列创新服务品牌。
《“六个一”举措推进“跨省通办”商事登记改革实现新突破》
——雁塔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雁塔聚焦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等堵点问题,运用一套机制理思路、一个规范明标准、一个专窗解难题、一个平台搞保障、一套体系固根基、一部系统保安全“六个一”举措,与成都武侯区、河北雄安新区等“四省六城”,达成全国首个“区块链+政务服务”商事登记跨省通办战略合作协议,累计办件量77件。通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牵头组织长安、曲江等“城南六区”跨区通办,惠及75万户市场主体,累计办件量729件。
《以“远程踏勘”系统促审批提效》
——莲湖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为解决疫情期间无法开展线下踏勘的问题,莲湖利用移动通信与云计算技术研发远程踏勘系统,办事企业只需微信关注“办事小帮手”即可一键自主发起踏勘申请。技保中心工作人员在线实时响应,远程勘验企业商铺、门店,并自动全程录音录像影音留痕。有力推进了“不见面审批”,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企业群众。
《推进“四电”改革,实现“不见面审批”》
——西咸新区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
西咸新区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集成区块链、非对称加密、人脸识别、OFD版式文件等技术应用,率先推行以“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文件”为主要内容的“四电”改革,解决了传统网上办事中身份可信度低和材料可靠性差的难点堵点,实现了企业和群众在线提交电子材料、审批部门在线审查、审批结果发放电子证照、全过程材料电子化归档,不断优化群众办事体验,助力营商环境稳步提升。
《重塑审批模式,率先开展“一业一证”改革》
——碑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碑林重塑审批模式,率先开展药品零售行业“一业一证”改革,通过“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核查、一并审批、一码覆盖、一证准营”“七个一”构建审批联动体系,将企业申办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合并发放一个《行业综合许可证》,有效破解了企业“准入不准营”问题,受到了市场主体高度认可,为行业许可制度改革作出有益探索。
《建“2345”代办模式,做贴心跑小二,着力打造有温情的营商环境》
——周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周至“2345”代办机制:围绕重点建设项目审批和便民事项两大类服务,做到业务全覆盖。建立“跑小二”、红色移动代办和临时项目协调小组三项机制,做到代办载体活动有新意。构建代办员、窗口人员、审批科长、政务中心领导四层协调框架,做到代办人员全覆盖。推行代办内容、代办队伍、代办载体、代办制度、代办考核五项建设,确保三级代办服务工作在基层不走形式,不打擦边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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