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业文明之路还很漫长
中国很多大的企业都有一个毛病——极度压榨供应商,或者依靠自己的强势地位去获利。但是在国外有很多企业是真正在关注这种弱势群体,而且实质性地帮他们找到一个可以循环的商业模式。
我觉得新的商业文明、企业的社会责任要跟环境、社会、治理关联,要跟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关联,要跟社会影响力投资相关联,这其实不仅仅是一种商业文明的要求,更是全球范围内对于一个公司合规性的要求。
我们中国人做生意、做企业,绝对是厉害的,但是我们在合规这方面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所以,我们到哪里都是“超低空飞行”,把人家本地的生态都破坏掉了。
我在巴塞罗那的时候,跟中国商会的一个负责人交流,发现中国太厉害了,不管你是做意大利餐、日餐,还是各种各样的餐,只要旁边开一个中国人的餐,肯定是有更好的成本优势,把别人的店挤垮。
我在埃及也看到,有的中国商人为了节省成本,厂房都没有屋顶。因为埃及的气候特别干旱,他们认为下雨的概率非常低,所以这个成本也省。
我们现在感觉到了国际社会对我们有很多压力,但我觉得最大的压力可能是中国GDP真正变成世界第一后,你要把整个商业的文明带到哪里去。
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国际社会过去几十年所形成大量的商业的规范、要求是故意为难我们的,事实上,如果沿着这样一个无所不用其极的商业扩张的路线,最后没有人敢跟你玩儿了。
我们现在的投机主义、机会主义的东西还是非常多的。就像环境,如果没有强势的中央领导人的要求,可能这些年环境的情况会更加糟糕。
我不久前和佛山南海区的领导交流,他告诉我,今年是第一次没有被上面领导批评,他4年前来的时候,这个地方所有的水体几乎都是黑的、臭的,当地那么多企业家赚了那么多的钱都觉得无所谓,这就是社会成本。
所以,纯粹自然主义的市场经济,到底会对环境产生什么影响,确实是需要我们去反思的。
我自己在研究商业文明过程中,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事,我举两个例子。
一个是印度Infosys创始人穆尔蒂,他说,即使我们没有钱,刚创业(1981年)时也要遵守公司治理原则。
当年印度从国外进口软件要交纳150%的税,很多印度软件公司把软件包拆成软件光盘及操作手册,因为操作手册不用缴税,他们还把手册定价在整个软件包售价的90%,这样就只要缴交本来150%进口关税的10%。而Infosys决定还是卖整套软件包,因为要遵守公司治理。
再看看一个中国房地产商的自述,他说:“我们偷过红线,改过容积率,在空地盖停车场再改成商业,但最近碰到一个开发商才真算开了眼界。这哥们相信捂‘地’才无敌,死活不开发,等着土地升值。这样下去政府要收回土地的,而且最近几年越管越严。
他就灵机一动,找了几个朋友谋划,用公司名义向他们借钱,故意违约不还,这几个朋友到法院申请冻结他的公司财产,土地就给冻结了。一个官司打了N年,‘地’捂住了。”
人家是价值观导向,他本质上还是赚钱导向。
6.以人为本的现代化
从宏观上来讲,只有准确地总结过去的经验,才能把握好未来的方向。
我个人认为,中国进步背后的核心价值,应该跟以人为本的现代性结合起来。
我们可以在领导人在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50周年、60周年、70周年这三个座谈会中,看到中国完全承认人类共同价值。
我们现在一提到普世价值,好像就是一个很不正确的概念,但是事实上你去看领导人的讲话,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这个是人类共同价值,中国也完全秉持着一个原则,就是维护人的尊严和权利。
“以人为本的现代性”在我们的历史传统文化长河里面,也有一句话可以解释,即“万物皆有此理,理皆同出一原。但所居之位不同,则其理之用不一”。
我在2012年写过一篇文章《重新想象中国》,当时我就提出来:中国现代性的塑造和中国的现代化道路,既是与世界现代化、现代性演进相联系的过程,也是从自身的精神资源中展开的“内源性生长”和“主体性建构”。
而无论现代性还是主体性,都以人的解放、发展、能力的全面提高为依归。如果只讲内源性、主体性,不讲跟世界现代化、现代性的连接,很容易就是孤芳自赏;如果不讲内源性的生长和主体性的建构,又很容易鹦鹉学舌。
我觉得我们的信心来自于现实的中国的成就,更来自明天是否朝着更符合人类共同价值的方向演进。
中国的成就不是国家主义的胜利,而是国家激发个体发展的胜利,未来也取决于如何进一步激发。
举个例子,1980年前后,整个中国GDP的构成中,76%是国有经济,24%是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只有10万户,少到可以忽略不计。而现在,中国的市场经济主体接近1.3万亿户,今天中国的个体工商户有8000多万户、3000多万公司,还有几百万的农村集体合作组织。
中国经济今天的成就不是国家管控经济的胜利,是释放万千积极性,让亿万人民去掌握自己命运的胜利。
在我看来,这就是底线的坚持。
如果我们能够很好地把很多观念梳理出来,还是能够看到非常光明的未来。
新一代企业家的事业,之所以能够超越前人,在某种意义上都是因为有非常独特的、文化的支撑。
比如黄峥,他不仅在技术上是一个天才,也是一个有很哲学思考的人,之所以有拼多多这样的一个产品,是因为他希望用集约化订单的方式为收入较低的消费者从富人那里争取更多权益。
又比如张一鸣,很多人可能觉得他是一个技术狂人,是一个没有什么社会价值思考的人。但实际上,他不仅有很独特、强大的驱动力,同时内部的组织文化也是高度扁平化,以人为本。
最后用一句话来结束今天跟大家的分享:我们在人生中体验的每一次转变,都让我们在生活中走得更远,那么,我们就真正体验到了生活想让我们体验的东西。
虽然今年是一个非常复杂,也是让我们经常六神无主,有时又心力交瘁的年代,但总是有很多的力量让我们可以看到希望,看到穿越复杂性前进的勇气、创新和动力。
来源于笔记侠 ,作者秦朔
中国很多大的企业都有一个毛病——极度压榨供应商,或者依靠自己的强势地位去获利。但是在国外有很多企业是真正在关注这种弱势群体,而且实质性地帮他们找到一个可以循环的商业模式。
我觉得新的商业文明、企业的社会责任要跟环境、社会、治理关联,要跟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关联,要跟社会影响力投资相关联,这其实不仅仅是一种商业文明的要求,更是全球范围内对于一个公司合规性的要求。
我们中国人做生意、做企业,绝对是厉害的,但是我们在合规这方面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所以,我们到哪里都是“超低空飞行”,把人家本地的生态都破坏掉了。
我在巴塞罗那的时候,跟中国商会的一个负责人交流,发现中国太厉害了,不管你是做意大利餐、日餐,还是各种各样的餐,只要旁边开一个中国人的餐,肯定是有更好的成本优势,把别人的店挤垮。
我在埃及也看到,有的中国商人为了节省成本,厂房都没有屋顶。因为埃及的气候特别干旱,他们认为下雨的概率非常低,所以这个成本也省。
我们现在感觉到了国际社会对我们有很多压力,但我觉得最大的压力可能是中国GDP真正变成世界第一后,你要把整个商业的文明带到哪里去。
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国际社会过去几十年所形成大量的商业的规范、要求是故意为难我们的,事实上,如果沿着这样一个无所不用其极的商业扩张的路线,最后没有人敢跟你玩儿了。
我们现在的投机主义、机会主义的东西还是非常多的。就像环境,如果没有强势的中央领导人的要求,可能这些年环境的情况会更加糟糕。
我不久前和佛山南海区的领导交流,他告诉我,今年是第一次没有被上面领导批评,他4年前来的时候,这个地方所有的水体几乎都是黑的、臭的,当地那么多企业家赚了那么多的钱都觉得无所谓,这就是社会成本。
所以,纯粹自然主义的市场经济,到底会对环境产生什么影响,确实是需要我们去反思的。
我自己在研究商业文明过程中,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事,我举两个例子。
一个是印度Infosys创始人穆尔蒂,他说,即使我们没有钱,刚创业(1981年)时也要遵守公司治理原则。
当年印度从国外进口软件要交纳150%的税,很多印度软件公司把软件包拆成软件光盘及操作手册,因为操作手册不用缴税,他们还把手册定价在整个软件包售价的90%,这样就只要缴交本来150%进口关税的10%。而Infosys决定还是卖整套软件包,因为要遵守公司治理。
再看看一个中国房地产商的自述,他说:“我们偷过红线,改过容积率,在空地盖停车场再改成商业,但最近碰到一个开发商才真算开了眼界。这哥们相信捂‘地’才无敌,死活不开发,等着土地升值。这样下去政府要收回土地的,而且最近几年越管越严。
他就灵机一动,找了几个朋友谋划,用公司名义向他们借钱,故意违约不还,这几个朋友到法院申请冻结他的公司财产,土地就给冻结了。一个官司打了N年,‘地’捂住了。”
人家是价值观导向,他本质上还是赚钱导向。
6.以人为本的现代化
从宏观上来讲,只有准确地总结过去的经验,才能把握好未来的方向。
我个人认为,中国进步背后的核心价值,应该跟以人为本的现代性结合起来。
我们可以在领导人在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50周年、60周年、70周年这三个座谈会中,看到中国完全承认人类共同价值。
我们现在一提到普世价值,好像就是一个很不正确的概念,但是事实上你去看领导人的讲话,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这个是人类共同价值,中国也完全秉持着一个原则,就是维护人的尊严和权利。
“以人为本的现代性”在我们的历史传统文化长河里面,也有一句话可以解释,即“万物皆有此理,理皆同出一原。但所居之位不同,则其理之用不一”。
我在2012年写过一篇文章《重新想象中国》,当时我就提出来:中国现代性的塑造和中国的现代化道路,既是与世界现代化、现代性演进相联系的过程,也是从自身的精神资源中展开的“内源性生长”和“主体性建构”。
而无论现代性还是主体性,都以人的解放、发展、能力的全面提高为依归。如果只讲内源性、主体性,不讲跟世界现代化、现代性的连接,很容易就是孤芳自赏;如果不讲内源性的生长和主体性的建构,又很容易鹦鹉学舌。
我觉得我们的信心来自于现实的中国的成就,更来自明天是否朝着更符合人类共同价值的方向演进。
中国的成就不是国家主义的胜利,而是国家激发个体发展的胜利,未来也取决于如何进一步激发。
举个例子,1980年前后,整个中国GDP的构成中,76%是国有经济,24%是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只有10万户,少到可以忽略不计。而现在,中国的市场经济主体接近1.3万亿户,今天中国的个体工商户有8000多万户、3000多万公司,还有几百万的农村集体合作组织。
中国经济今天的成就不是国家管控经济的胜利,是释放万千积极性,让亿万人民去掌握自己命运的胜利。
在我看来,这就是底线的坚持。
如果我们能够很好地把很多观念梳理出来,还是能够看到非常光明的未来。
新一代企业家的事业,之所以能够超越前人,在某种意义上都是因为有非常独特的、文化的支撑。
比如黄峥,他不仅在技术上是一个天才,也是一个有很哲学思考的人,之所以有拼多多这样的一个产品,是因为他希望用集约化订单的方式为收入较低的消费者从富人那里争取更多权益。
又比如张一鸣,很多人可能觉得他是一个技术狂人,是一个没有什么社会价值思考的人。但实际上,他不仅有很独特、强大的驱动力,同时内部的组织文化也是高度扁平化,以人为本。
最后用一句话来结束今天跟大家的分享:我们在人生中体验的每一次转变,都让我们在生活中走得更远,那么,我们就真正体验到了生活想让我们体验的东西。
虽然今年是一个非常复杂,也是让我们经常六神无主,有时又心力交瘁的年代,但总是有很多的力量让我们可以看到希望,看到穿越复杂性前进的勇气、创新和动力。
来源于笔记侠 ,作者秦朔
【司法部发布法援农民工十大典型案例:让农民工享有更多法律援助】
近日,司法部发布2019年度“法律援助服务农民工十大典型案例”,案例显示农民工讨薪案件数量多、群体性案件多、涉案金额大,讨薪难、维权难问题依然令人心忧。
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提高农民工群体法律服务质量,一张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正在加紧构建,农民工权益将得到更有力的保障。
因公司停产,777名农民工被拖欠工资高达789万余元。在法援律师的帮助下,仲裁机构支持了律师提出的全部仲裁请求,一起群体性农民工讨薪案件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这是1月2日司法部发布的2019年度“法律援助服务农民工十大典型案例”的其中一例。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胡占山说,“十大案例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讨薪案件多;二是群体性案件多;三是涉案金额大,其中有的案例,通过法律援助律师的努力争取,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近千万元。”
欠薪问题依然令人忧“薪”
记者注意到,在此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中,涉及追讨劳动报酬的就占了8件,涉案金额动辄高达数百万元。
在江西萍乡777名农民工讨薪案中,某陶瓷有限公司接手某瓷业公司经营业务后,自2017年9月起拖欠农民工工资。2018年9月3日,因经营不善,该陶瓷有限公司全面停产,拖欠777名农民工工资高达数百万元,公司负责人失联。
2019年1月23日,法援律师代农民工提起仲裁,要求某陶瓷有限公司、某瓷业有限公司共同向777名农民工支付劳动报酬共计789万余元。2019年2月14日,仲裁委裁决支持了律师提出的全部仲裁请求。后两家公司通过资产处置,向777名农民工如数支付了被拖欠的工资550余万元,余下230万元待破产清算后支付。
这起案件最终得到了圆满解决,但欠薪难讨仍然是一些农民工面临的问题。据统计,2018年,全国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8.1万余件,同比增长7.6%。其中,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9.3万件,同比增长2.4%。
2019年5月20日,司法部在中国法律服务网开通“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为讨薪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申请、相关政策法规及司法判例查询等服务。截至去年12月31日,“绿色通道”累计访问19992人次。其中,“讨薪咨询”达到4560 件,“问题反映”达2135人次。
劳动合同签订环节易失守
此次发布的十大案例中,山西省晋城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吕某工伤赔偿提供法律援助案,历时两年,过程曲折。在劳动者未签劳动合同、缺少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情况下,承办律师依据新颁布的地方规章,最终帮助受援人获得工伤赔偿。
2017年1月9日,吕某到某公司装修工程项目从事墙体抹灰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1月14日,吕某干活时摔伤,某公司则称该墙体抹灰工作已承包给了袁某,吕某是给袁某打工。1月18日,某公司向吕某支付2.5万元后,拒绝向吕某支付任何费用。
2017年2月21日,吕某申请工伤认定被告知需先确认劳动关系。3月10日,吕某向山西省晋城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仲裁委驳回了吕某的仲裁请求。吕某起诉。一审法院判决确认吕某和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某公司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
在该案仲裁和诉讼过程中,山西省人民政府于2017年4月颁布了《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办法明确,“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该办法的出台,为吕某认定工伤提供了新的依据。最终,吕某从某公司拿到了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全部款项。
针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取证维权难的问题,司法部于2019年上半年在全国部署开展了劳动合同普查与体检活动。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副局长施汉生介绍,仅2019年5月~6月,北京、四川、江西、黑龙江等11省市就召开座谈会3000多场,走访20余万家企业,调查劳动合同近300万份,梳理问题11万多个,引导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5万余件。
构建全业务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此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涉及追讨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和职业病认定等,涉及人数多、涉案金额大,有的案件面临取证难等棘手问题。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有的群体性案件中劳动者拿回劳动报酬近千万元。
“希望通过案例的发布,让外出务工的农民工朋友提高防范意识、了解法律援助,在打工过程中,做到预防在先,提前防范,遇到法律问题时,注意保留各种证据,增强维权意识,能够主动寻求法律援助的帮助。”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胡占山表示,这也是提醒广大用工企业,要增强尊法守法意识,依法用工,主动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时发放工资报酬并交纳相关保险,承担起企业的社会责任。
在典型案例背后,一张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正在构建之中。在线上服务方面,“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开通以来,司法部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地方法律援助机构转办督办欠薪案件1600余件,共帮助追讨欠薪2700余万元。
近日,国务院公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明确工资清偿责任、细化重点领域治理措施、强化监管手段等方面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做了规定。
此外,司法部还印发《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质量,确保农民工等群体免费获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制定发布全国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深化“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活动,与全国总工会多次联合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乡村之声
近日,司法部发布2019年度“法律援助服务农民工十大典型案例”,案例显示农民工讨薪案件数量多、群体性案件多、涉案金额大,讨薪难、维权难问题依然令人心忧。
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提高农民工群体法律服务质量,一张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正在加紧构建,农民工权益将得到更有力的保障。
因公司停产,777名农民工被拖欠工资高达789万余元。在法援律师的帮助下,仲裁机构支持了律师提出的全部仲裁请求,一起群体性农民工讨薪案件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这是1月2日司法部发布的2019年度“法律援助服务农民工十大典型案例”的其中一例。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胡占山说,“十大案例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讨薪案件多;二是群体性案件多;三是涉案金额大,其中有的案例,通过法律援助律师的努力争取,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近千万元。”
欠薪问题依然令人忧“薪”
记者注意到,在此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中,涉及追讨劳动报酬的就占了8件,涉案金额动辄高达数百万元。
在江西萍乡777名农民工讨薪案中,某陶瓷有限公司接手某瓷业公司经营业务后,自2017年9月起拖欠农民工工资。2018年9月3日,因经营不善,该陶瓷有限公司全面停产,拖欠777名农民工工资高达数百万元,公司负责人失联。
2019年1月23日,法援律师代农民工提起仲裁,要求某陶瓷有限公司、某瓷业有限公司共同向777名农民工支付劳动报酬共计789万余元。2019年2月14日,仲裁委裁决支持了律师提出的全部仲裁请求。后两家公司通过资产处置,向777名农民工如数支付了被拖欠的工资550余万元,余下230万元待破产清算后支付。
这起案件最终得到了圆满解决,但欠薪难讨仍然是一些农民工面临的问题。据统计,2018年,全国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8.1万余件,同比增长7.6%。其中,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9.3万件,同比增长2.4%。
2019年5月20日,司法部在中国法律服务网开通“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为讨薪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申请、相关政策法规及司法判例查询等服务。截至去年12月31日,“绿色通道”累计访问19992人次。其中,“讨薪咨询”达到4560 件,“问题反映”达2135人次。
劳动合同签订环节易失守
此次发布的十大案例中,山西省晋城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吕某工伤赔偿提供法律援助案,历时两年,过程曲折。在劳动者未签劳动合同、缺少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情况下,承办律师依据新颁布的地方规章,最终帮助受援人获得工伤赔偿。
2017年1月9日,吕某到某公司装修工程项目从事墙体抹灰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1月14日,吕某干活时摔伤,某公司则称该墙体抹灰工作已承包给了袁某,吕某是给袁某打工。1月18日,某公司向吕某支付2.5万元后,拒绝向吕某支付任何费用。
2017年2月21日,吕某申请工伤认定被告知需先确认劳动关系。3月10日,吕某向山西省晋城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仲裁委驳回了吕某的仲裁请求。吕某起诉。一审法院判决确认吕某和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某公司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
在该案仲裁和诉讼过程中,山西省人民政府于2017年4月颁布了《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办法明确,“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该办法的出台,为吕某认定工伤提供了新的依据。最终,吕某从某公司拿到了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全部款项。
针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取证维权难的问题,司法部于2019年上半年在全国部署开展了劳动合同普查与体检活动。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副局长施汉生介绍,仅2019年5月~6月,北京、四川、江西、黑龙江等11省市就召开座谈会3000多场,走访20余万家企业,调查劳动合同近300万份,梳理问题11万多个,引导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5万余件。
构建全业务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此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涉及追讨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和职业病认定等,涉及人数多、涉案金额大,有的案件面临取证难等棘手问题。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有的群体性案件中劳动者拿回劳动报酬近千万元。
“希望通过案例的发布,让外出务工的农民工朋友提高防范意识、了解法律援助,在打工过程中,做到预防在先,提前防范,遇到法律问题时,注意保留各种证据,增强维权意识,能够主动寻求法律援助的帮助。”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胡占山表示,这也是提醒广大用工企业,要增强尊法守法意识,依法用工,主动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时发放工资报酬并交纳相关保险,承担起企业的社会责任。
在典型案例背后,一张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正在构建之中。在线上服务方面,“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开通以来,司法部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地方法律援助机构转办督办欠薪案件1600余件,共帮助追讨欠薪2700余万元。
近日,国务院公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明确工资清偿责任、细化重点领域治理措施、强化监管手段等方面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做了规定。
此外,司法部还印发《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质量,确保农民工等群体免费获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制定发布全国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深化“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活动,与全国总工会多次联合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乡村之声
#贵阳身边事#【万科业主不干了!买的“临街旺铺”,收房变“堡坎门面”[思考]】“我们怎么也想不到,购买的临街门面,收房时变成堡坎门面,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谁来给我们一个说法?”4月24日,贵州都市报接到贵阳市民戴先生、郑女士打来投诉电话,他们称与其他几位业主在贵阳市万科劲嘉置业公司购买了临街商业门面,谁知道一年后临街门面突然变成“堡坎门面”,导致投资价值大幅缩水。
买的是临街门面,收房变成“堡坎门面”
据戴先生介绍,2017年6月,在贵阳万科劲嘉置业公司的销售顾问介绍下,他购买了小区“翰林郡”组团旁的小面积门面。 “当时置业顾问带着我实地看了下位置,称这个位置将来是‘翰林郡’组团的大门,人流量很大,所以我们才会购买。”戴先生来到房开看房,经过一番查看,认为门面位置很好,便交纳了5万元定金。6月29日,戴先生到万科城置业中心交了首付,并办理了贷款及购房手续。
2018年10月30日,在接到万科公司通知后,戴先生去办理交房手续,然而到了万科城小区现场才发现,门面不是当时指给他们看的“翰林郡”小区大门进出口处,相反却变成了小区地下停车场出入口处,并且门口正对面还有1米多高的绿化带堡坎,这个位置将来只有车辆出入,堡坎高高阻挡,几乎很难有人经过,更别说形成商业所必须的人流,与原来介绍的地方相距甚远。
“这是怎么回事?房开商期间也没有任何通知给业主。”业主郑女士告诉记者,在购买门面之前,她专门去沙盘看了模型,沙盘上面门面的路边与马路齐平,没有任何障碍物。从去年10月份到现在,郑女士通过给万科打投诉电话协调此事,一位毛姓经理接待了她之后,就再也没有下文。期间,郑女士与戴先生等人先后十余次前往万科贵州公司总部反映诉求,但一直没有结果。
今年4月9日,戴先生与另两位业主代表又找到毛经理,表达退房意愿,并希望能在10天内有答复。等了几天后,毛经理打来电话称,万科会找政府协调,将堡坎高度降低,而且说下一周就协调政府的相关部门来处理。继续等待一个星期后,戴先生又被告知,无法降低门槛,事情就这样一直拖到了现在。
4月24日上午,都市新闻记者跟随戴先生、郑女士及另外几名购买该地段门面的业主来到了贵阳市观山湖区万科城。都市新闻记者在现场看到,几位业主购买门面的地段共有6间门面,门面正前方确实有约1米多高,50多米长的绿化带堡坎,马路周边往来人员稀少。随后,都市新闻记者又来到万科城置业中心,在售楼部沙盘上记者看到,戴先生、郑等人所购买门面前则是一片平地,没有任何堡坎。
业主想退房 双方还在协商处理
沙盘上并未显示的堡坎到底是哪里来的?对此,当天贵阳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负责现场接待的刘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贵阳——万科城项目总体规划设计方案》,称万科城的修建完全是按照规划图来建设的,之所以出现堡坎的问题,是因为政府的规划路还未修建,对此房开商也无力改变,当初为了解决戴先生等业主的难题,公司还专门在堡坎上又修建了一个人行步道增加人流。
但该负责人的说法并未得到戴先生及其他业主的认可。“哪个老百姓买房子不看沙盘,我们上哪里去找规划图看啊?”郑女士气愤地对记者说道。“都半年的时间了,怎么解决?今天就请你们给出一个答复。”现场,购买该地段门面的几位业主并不满意房开方给出的答复,问题一度陷入僵局。
在万科城置业中心(售楼部大厅)摆出来的房地产企业承诺书上,都市新闻记者看到写有这样一句话:“销售现场的所有公示、沙盘、宣传广告、户型模型,均真实可靠。”对此,该负责人则表示,沙盘模型与实地有所出入,仅供参考。
“我们现在真是投诉无门了。谁来帮帮我们?万科作为中国知名的房企,怎么能这样?”戴先生告诉记者,他们之中又两个人都是在转业后,拿着自己全部转业安置费购买了这套门面,其中就包括自己,哪知现在成了这个样子。
对此,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房开商正在积极协商处理此事,争取问题得到解决。via贵州都市报
买的是临街门面,收房变成“堡坎门面”
据戴先生介绍,2017年6月,在贵阳万科劲嘉置业公司的销售顾问介绍下,他购买了小区“翰林郡”组团旁的小面积门面。 “当时置业顾问带着我实地看了下位置,称这个位置将来是‘翰林郡’组团的大门,人流量很大,所以我们才会购买。”戴先生来到房开看房,经过一番查看,认为门面位置很好,便交纳了5万元定金。6月29日,戴先生到万科城置业中心交了首付,并办理了贷款及购房手续。
2018年10月30日,在接到万科公司通知后,戴先生去办理交房手续,然而到了万科城小区现场才发现,门面不是当时指给他们看的“翰林郡”小区大门进出口处,相反却变成了小区地下停车场出入口处,并且门口正对面还有1米多高的绿化带堡坎,这个位置将来只有车辆出入,堡坎高高阻挡,几乎很难有人经过,更别说形成商业所必须的人流,与原来介绍的地方相距甚远。
“这是怎么回事?房开商期间也没有任何通知给业主。”业主郑女士告诉记者,在购买门面之前,她专门去沙盘看了模型,沙盘上面门面的路边与马路齐平,没有任何障碍物。从去年10月份到现在,郑女士通过给万科打投诉电话协调此事,一位毛姓经理接待了她之后,就再也没有下文。期间,郑女士与戴先生等人先后十余次前往万科贵州公司总部反映诉求,但一直没有结果。
今年4月9日,戴先生与另两位业主代表又找到毛经理,表达退房意愿,并希望能在10天内有答复。等了几天后,毛经理打来电话称,万科会找政府协调,将堡坎高度降低,而且说下一周就协调政府的相关部门来处理。继续等待一个星期后,戴先生又被告知,无法降低门槛,事情就这样一直拖到了现在。
4月24日上午,都市新闻记者跟随戴先生、郑女士及另外几名购买该地段门面的业主来到了贵阳市观山湖区万科城。都市新闻记者在现场看到,几位业主购买门面的地段共有6间门面,门面正前方确实有约1米多高,50多米长的绿化带堡坎,马路周边往来人员稀少。随后,都市新闻记者又来到万科城置业中心,在售楼部沙盘上记者看到,戴先生、郑等人所购买门面前则是一片平地,没有任何堡坎。
业主想退房 双方还在协商处理
沙盘上并未显示的堡坎到底是哪里来的?对此,当天贵阳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负责现场接待的刘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贵阳——万科城项目总体规划设计方案》,称万科城的修建完全是按照规划图来建设的,之所以出现堡坎的问题,是因为政府的规划路还未修建,对此房开商也无力改变,当初为了解决戴先生等业主的难题,公司还专门在堡坎上又修建了一个人行步道增加人流。
但该负责人的说法并未得到戴先生及其他业主的认可。“哪个老百姓买房子不看沙盘,我们上哪里去找规划图看啊?”郑女士气愤地对记者说道。“都半年的时间了,怎么解决?今天就请你们给出一个答复。”现场,购买该地段门面的几位业主并不满意房开方给出的答复,问题一度陷入僵局。
在万科城置业中心(售楼部大厅)摆出来的房地产企业承诺书上,都市新闻记者看到写有这样一句话:“销售现场的所有公示、沙盘、宣传广告、户型模型,均真实可靠。”对此,该负责人则表示,沙盘模型与实地有所出入,仅供参考。
“我们现在真是投诉无门了。谁来帮帮我们?万科作为中国知名的房企,怎么能这样?”戴先生告诉记者,他们之中又两个人都是在转业后,拿着自己全部转业安置费购买了这套门面,其中就包括自己,哪知现在成了这个样子。
对此,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房开商正在积极协商处理此事,争取问题得到解决。via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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