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宗燠,中国燃料化工专家,中国科学院化学学部委员。四川荣昌人,1904年11月28日生。1929年毕业于南京中央大学理学院化学系。1935年赴德国柏林工科大学化工学院留学,1939年获该院化学工程博士学位。1939年底回国曾任重庆北碚合成汽油厂厂长兼同济大学教授、资源委员会沈阳化工厂厂长兼总工程师等职。#读书##读书笔记#
#重庆人社#【发生异地工伤应该怎么办?】刘某2015年5月入职A市工程有限公司,被派到B县项目部工地上班(参加工伤保险)。2015年11月3日,他在B县施工项目工作中受伤。刘某希望公司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公司却说事故发生地与公司注册地不在同一工伤保险统筹地区,没法申请工伤保险。公司的说法对吗?如何处理?详见→https://t.cn/A6fKuQIU
【#女子请霸王假1天被解聘# 律师:公司事后公布制度对之前行为没溯及力[思考]】“我当时确实是有重要的事情,公司要扣钱我也认,毕竟这是错误的我也要承认,但是没想到他们在没有任何沟通的情况下,就直接把我解聘了……”近日,来自重庆的胡女士向记者反映,今年1月,她入职四川中辰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担任人事专员一职。因为她生日当天提前约好要与男友父母见面商讨终身大事,因此她在请假未批的情况下旷工1天,结果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她认为,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连续旷工超过3天或累计5天以上公司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在她不满足前述条件的情况下,公司的做法违法了。据胡女士称,《员工手册》是她请假后公司才公示的,并未提前告知,不排除为自己“定制”。目前,胡女士已向当地劳动仲裁委提交了相关资料。
而中辰公司则解释:胡女士在公司有重要工作安排的情况下拒不服从工作安排强行休假,依据《劳动合同》及《员工手册》相关规定(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才与之解除的劳动合同,并非违法解除。中辰公司人事经理廖女士表示,如果校招不是提前安排在25号,她这次请假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在有工作安排的情况下确实没办法。“除了有很严重的事假和事故,公司也没规定员工在生日当天就得请假。”廖女士认为,胡女士作为人事岗位,本来就是制度的执行者和监督者,“如果每个员工都这样,公司该怎么安排呢?”
有律师表示:员工若已知公司可能会在某段时间有重要安排,请假应提前尽早说明。对公司来说,《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员工连续旷工3天单位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以员工旷工1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而何谓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应当有明确判断依据,但所依据的制度必须是经过合法程序产生和公示的,针对事后公布的新制度对员工之前的行为没有溯及力。若不能证明员工的行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那么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也是违法的。(红星新闻)
而中辰公司则解释:胡女士在公司有重要工作安排的情况下拒不服从工作安排强行休假,依据《劳动合同》及《员工手册》相关规定(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才与之解除的劳动合同,并非违法解除。中辰公司人事经理廖女士表示,如果校招不是提前安排在25号,她这次请假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在有工作安排的情况下确实没办法。“除了有很严重的事假和事故,公司也没规定员工在生日当天就得请假。”廖女士认为,胡女士作为人事岗位,本来就是制度的执行者和监督者,“如果每个员工都这样,公司该怎么安排呢?”
有律师表示:员工若已知公司可能会在某段时间有重要安排,请假应提前尽早说明。对公司来说,《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员工连续旷工3天单位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以员工旷工1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而何谓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应当有明确判断依据,但所依据的制度必须是经过合法程序产生和公示的,针对事后公布的新制度对员工之前的行为没有溯及力。若不能证明员工的行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那么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也是违法的。(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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