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讲进校园 法律知识入人心】@庆阳司法行政 本网讯 为深入宣传和普及民法典知识,进一步提高教师法律意识,促进学校依法管理、教师依法施教,近日,甘肃陇域律师事务所律师应庆阳市宁县宁江小学邀请,为该校100余名教职员工送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专题讲座。
讲座中,律师结合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通过真实案例剖析、PPT演示,从民法典对公民生活、家庭、工作的影响等方面,阐明民法典颁布施行的时代意义,以及民法典与教育管理者的关系和具体表现,聚焦校园伤害事故,提出了应对举措,给予了法律提示。同时对婚姻家庭、财产继承、房屋居住权、小区物业管理、见义勇为、高利贷、个人信息保护等人们日常生活中关心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结合民法典的规定,为老师们作了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的解读,引导大家深入了解民法典内容。在两个小时的宣讲中,秦律师多角度的讲解方式和风趣的语言,深深吸引了在座的老师们。
此次宣讲既有理论的深度,又有实践的厚度,通过此次民法典专题宣讲,加深了宁江小学老师们对民法典的理解,也提升了学校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进一步推进法治校园建设。(庆阳市宁县司法局供稿)
来源:甘肃省司法厅
讲座中,律师结合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通过真实案例剖析、PPT演示,从民法典对公民生活、家庭、工作的影响等方面,阐明民法典颁布施行的时代意义,以及民法典与教育管理者的关系和具体表现,聚焦校园伤害事故,提出了应对举措,给予了法律提示。同时对婚姻家庭、财产继承、房屋居住权、小区物业管理、见义勇为、高利贷、个人信息保护等人们日常生活中关心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结合民法典的规定,为老师们作了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的解读,引导大家深入了解民法典内容。在两个小时的宣讲中,秦律师多角度的讲解方式和风趣的语言,深深吸引了在座的老师们。
此次宣讲既有理论的深度,又有实践的厚度,通过此次民法典专题宣讲,加深了宁江小学老师们对民法典的理解,也提升了学校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进一步推进法治校园建设。(庆阳市宁县司法局供稿)
来源:甘肃省司法厅
#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涉案金额高达150余万元,两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移送起诉# 8月16日,涉案金额高达150余万元的张某鹏、范某平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案已侦查终结,犯罪嫌疑人张某鹏、范某平被成县公安局依法移送成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4月27日15时许,成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有一辆陕西牌照的黑色小轿车在成县境内大量收购卷烟,要求查处。接报后,成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及时赶到十天高速店村出口附近,现场拦截张某鹏、范某平驾驶的陕西牌照黑色奥迪轿车,在车上查获非法经营的卷烟共计11个品牌525条,涉案金额价值3.414万元。该案在移送成县公安局进一步侦查后,局党委高度重视,成立由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抽调治安、刑侦及抛沙、黄渚、沙坝派出所民警组成的由治安大队主侦的联合专案组,对案件展开全面侦查。
在合成作战中心和成县烟草专卖局有力配合下,联合专案组专案经营,在掌握相关证据后,于5月14日将涉嫌非法经营烟草制品的犯罪嫌疑人张某鹏、范某平刑事拘留。结合两名犯罪嫌疑人交待的情况,专案组民警马不停蹄开展深入侦查,先后在成县、徽县、康县、两当县,以及平凉市泾川县、灵台县,庆阳市宁县,陕西省西安市、咸阳市、宝鸡市、长武县、凤县等地调查取证。通过大量工作,民警对100余家综合超市、商行走访调查,查明了犯罪嫌疑人张某鹏、范某平流窜陕甘两省六市多个县区,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涉案金额达15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据查,犯罪嫌疑人张某鹏、范某平为亲戚关系,二人在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案中相互协作,利润平分。自2020年1月至2021年4月底,张某鹏、范某平驾车多次在陕西省西安市、咸阳市19家门市部(商超)、陕西省长武县、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泾川县、庆阳市宁县38家门市部(商超)、甘肃省陇南市成县、徽县、康县、两当县59家门市部(商超)处,非法收购、经营卷烟95.3661万元,非法销售、经营卷烟56.3153万元,共计非法经营额为151.6814万元。
6月17日,犯罪嫌疑人张某鹏、范某平由成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 8月16日,成县公安局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张某鹏、范某平移送成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涉案车辆、手机、卷烟等物品随同案件一并移送。
4月27日15时许,成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有一辆陕西牌照的黑色小轿车在成县境内大量收购卷烟,要求查处。接报后,成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及时赶到十天高速店村出口附近,现场拦截张某鹏、范某平驾驶的陕西牌照黑色奥迪轿车,在车上查获非法经营的卷烟共计11个品牌525条,涉案金额价值3.414万元。该案在移送成县公安局进一步侦查后,局党委高度重视,成立由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抽调治安、刑侦及抛沙、黄渚、沙坝派出所民警组成的由治安大队主侦的联合专案组,对案件展开全面侦查。
在合成作战中心和成县烟草专卖局有力配合下,联合专案组专案经营,在掌握相关证据后,于5月14日将涉嫌非法经营烟草制品的犯罪嫌疑人张某鹏、范某平刑事拘留。结合两名犯罪嫌疑人交待的情况,专案组民警马不停蹄开展深入侦查,先后在成县、徽县、康县、两当县,以及平凉市泾川县、灵台县,庆阳市宁县,陕西省西安市、咸阳市、宝鸡市、长武县、凤县等地调查取证。通过大量工作,民警对100余家综合超市、商行走访调查,查明了犯罪嫌疑人张某鹏、范某平流窜陕甘两省六市多个县区,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涉案金额达15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据查,犯罪嫌疑人张某鹏、范某平为亲戚关系,二人在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案中相互协作,利润平分。自2020年1月至2021年4月底,张某鹏、范某平驾车多次在陕西省西安市、咸阳市19家门市部(商超)、陕西省长武县、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泾川县、庆阳市宁县38家门市部(商超)、甘肃省陇南市成县、徽县、康县、两当县59家门市部(商超)处,非法收购、经营卷烟95.3661万元,非法销售、经营卷烟56.3153万元,共计非法经营额为151.6814万元。
6月17日,犯罪嫌疑人张某鹏、范某平由成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 8月16日,成县公安局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张某鹏、范某平移送成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涉案车辆、手机、卷烟等物品随同案件一并移送。
【点赞!#廊坊# 霸州公安破获多起抢劫案!】2021年8月28日,霸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胜芳刑警队成功捣毁一涉嫌抢劫的犯罪团伙,抓获安某航(男,河北省定州市人)、王某虎(男,甘肃省宁县人)、姜某(男,黑龙江省克东县人)、王某(男,吉林省洮南市人)、冉某林(男,重庆市酉阳县人)等五名涉嫌抢劫罪的犯罪嫌疑人,破获案件10余起。
2021年8月28日中午14时许,受害人吴某拨打110指挥中心报警称:2021年8月28日中午12点,其在霸州市胜芳镇某宾馆附近,被五名男性抢走一部绿色华为手机。接报后,霸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立即指派辖区刑警队对此案展开侦查。民警向受害人初步了解案情后,便立即赶赴案发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同时调取了周边监控视频录像。
下午15时许,受害人联系民警称在胜芳镇车站附近看到涉嫌抢劫的犯罪嫌疑人之一。胜芳中队立即组织大量警力赶赴胜芳镇车站,通过对周边大范围走访排查,于当日16时许,在胜芳镇某酒店附近胡同将闲逛的犯罪嫌疑人王某虎抓获。通过突审,王某虎交代与其一起抢劫的犯罪嫌疑人安某航、冉某林二人正在堂二里某网吧上网。民警立即赶往该网吧,于当日16点30分左右,成功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通过办案民警对三名已抓获嫌疑人的突审,得知了另外两名嫌疑人很可能藏匿在东段乡小桃园村的家中,民警兵分两路,一路在嫌疑人藏匿地点附近进行蹲守,一路对村内网吧、台球厅进行摸排抓捕。通过大量摸排,终于在村内一小台球厅内,将王某、姜某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通过讯问,五名犯罪嫌疑人对2021年8月28日中午12点左右,于胜芳镇某宾馆附近对受害人吴某施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民警乘胜追击、深挖余罪,对犯罪嫌疑人讲明政策、剖析利害,最终,该团伙又交代了10余起抢劫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安某航、王某虎、姜某、王某、冉某林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工作中。#廊坊[超话]##廊坊身边事##廊坊本地通# https://t.cn/R2WxaNQ
2021年8月28日中午14时许,受害人吴某拨打110指挥中心报警称:2021年8月28日中午12点,其在霸州市胜芳镇某宾馆附近,被五名男性抢走一部绿色华为手机。接报后,霸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立即指派辖区刑警队对此案展开侦查。民警向受害人初步了解案情后,便立即赶赴案发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同时调取了周边监控视频录像。
下午15时许,受害人联系民警称在胜芳镇车站附近看到涉嫌抢劫的犯罪嫌疑人之一。胜芳中队立即组织大量警力赶赴胜芳镇车站,通过对周边大范围走访排查,于当日16时许,在胜芳镇某酒店附近胡同将闲逛的犯罪嫌疑人王某虎抓获。通过突审,王某虎交代与其一起抢劫的犯罪嫌疑人安某航、冉某林二人正在堂二里某网吧上网。民警立即赶往该网吧,于当日16点30分左右,成功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通过办案民警对三名已抓获嫌疑人的突审,得知了另外两名嫌疑人很可能藏匿在东段乡小桃园村的家中,民警兵分两路,一路在嫌疑人藏匿地点附近进行蹲守,一路对村内网吧、台球厅进行摸排抓捕。通过大量摸排,终于在村内一小台球厅内,将王某、姜某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通过讯问,五名犯罪嫌疑人对2021年8月28日中午12点左右,于胜芳镇某宾馆附近对受害人吴某施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民警乘胜追击、深挖余罪,对犯罪嫌疑人讲明政策、剖析利害,最终,该团伙又交代了10余起抢劫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安某航、王某虎、姜某、王某、冉某林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工作中。#廊坊[超话]##廊坊身边事##廊坊本地通# https://t.cn/R2Wxa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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