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人说
深圳要开大招啦,
将对本市毕业生发放大大大福利!
深圳高校应届毕业生不仅有
高达2000元的就业补贴!
15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还有临时生活补贴。
另外,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也可享有相应补贴。
下面这些补贴指南和领取方式,
都要看清楚了哦~
接下来你们会遇到2个关键词——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先跟你们科普一下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这两类毕业生的区别,这样你们能更容易理解下面所说的补贴。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学年内和自毕业证发证之日起12个月内的毕业生,包括本市高校毕业生中参加省级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计划服务期满后12个月内的毕业生。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是指自毕业证发证之日起24个月内未实现初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包括本市高校毕业生中参加省级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计划(即“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充实社区服务”“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服务期满后两年内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指毕业离校后按规定首次参加社会保险。
高校毕业生
就业、创业、临时生活补贴指南
〖分三种类别进行补贴〗
一、初次就业补贴
深圳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本市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实现初次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
二、求职创业补贴
在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或开展创业准备的下列深圳市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15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1.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2.残疾高校毕业生;3.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三、临时生活补贴
已完成实名登记的深圳市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给予临时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1.已办理实名登记满6个月以上,或办理失业登记满6个月以上的;2.属本市低收入居民;3.本市“零就业”家庭成员;4.本市残疾人家庭成员。
〖如何领取补贴?〗
深圳市高校毕业生可登录“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注册“个人用户”后,自助办理实名登记和个人补贴预申请。
除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由所在高校受理,其他补贴项目的申请人通过网上预申请后,毕业生本人向户籍地(居住地)所属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程序受理、审核、公示后,区/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发放补贴。
有一个问题是在申办途中会遇到的,
就是如何在办事窗口进行实名登记?
“高校毕业生在办事窗口进行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时应当填报《深圳市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表》,提交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和户口本(非本市户籍无需提供户口本,以上材料核验原件后留存电子扫描件)。”
补贴项目的申请人在完成注册立户后,须登录“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企业用户”,自助办理企业补贴预申请。通过网上预申请后,向企业注册地所属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程序受理、审核、公示后,区/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发放补贴。
各位亲爱的毕业生,
准备好来深圳“领钱”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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