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课堂:孕期遭公司变相辞退?法官提醒,女职工三期内合同到期自动顺延】三期指的是女职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为了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法律明文规定了对女性劳动权利的保护,特别是针对女职工生理机能的变化,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给予特殊的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自身有重大过错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为防止用人单位变相损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忽视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的特别保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还特别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如果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原劳动合同自动续延至哺乳期届满,工资待遇按原劳动合同执行,劳动者照样可以享受到“三期”的特殊待遇。#女子怀三胎疑遭单位强行辞退#
此外,为防止用人单位变相损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忽视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的特别保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还特别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如果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原劳动合同自动续延至哺乳期届满,工资待遇按原劳动合同执行,劳动者照样可以享受到“三期”的特殊待遇。#女子怀三胎疑遭单位强行辞退#
#粤姐姐话你知#【普法课堂:孕期遭公司变相辞退?法官提醒,女职工三期内合同到期自动顺延】三期指的是女职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为了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法律明文规定了对女性劳动权利的保护,特别是针对女职工生理机能的变化,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给予特殊的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自身有重大过错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为防止用人单位变相损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忽视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的特别保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还特别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如果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原劳动合同自动续延至哺乳期届满,工资待遇按原劳动合同执行,劳动者照样可以享受到“三期”的特殊待遇。#南粤女声##女子怀三胎疑遭单位强行辞退#
此外,为防止用人单位变相损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忽视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的特别保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还特别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如果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原劳动合同自动续延至哺乳期届满,工资待遇按原劳动合同执行,劳动者照样可以享受到“三期”的特殊待遇。#南粤女声##女子怀三胎疑遭单位强行辞退#
#招聘不得限定男性或男性优先#【#就业歧视不能忍#!】国务院新闻办公室9月9日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指出,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利。消除就业性别歧视。
#法报君说#根据劳动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此外,人社部等部门联合出台的规定中已经明确强调,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那么,遭遇就业歧视该怎么办?在求职中遭遇奇葩招聘、就业歧视时,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相关职能机构投诉,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时并不是就业变难了,而是招聘方提高了门槛,有些门槛甚至是违法的,勇敢拒绝,法律是保障合法权益的最好武器。(全媒体记者 武杰)
#法报君说#根据劳动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此外,人社部等部门联合出台的规定中已经明确强调,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那么,遭遇就业歧视该怎么办?在求职中遭遇奇葩招聘、就业歧视时,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相关职能机构投诉,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时并不是就业变难了,而是招聘方提高了门槛,有些门槛甚至是违法的,勇敢拒绝,法律是保障合法权益的最好武器。(全媒体记者 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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