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提升民族和人民的精神境界看,核心价值观是精神支柱,是行动向导,对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建设民族精神家园,具有基础性、决定性作用。一个人、一个民族能不能把握好自己,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发展起来的当代中国,更加向往美好的精神生活,更加需要强大的价值支撑。要振奋起人们的精气神、增强全民族的精神纽带,必须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就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中国精神。
#平台不得诱导点击和下载#【中央网信办:不得利用任何形式诱导点击、诱导下载】据网信中国,为进一步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第一责任人作用,切实提升管网治网水平,提出十点重点任务:
(一)把握主体责任内涵。网站平台要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己任,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确保网上主旋律高昂、正能量充沛;对信息内容呈现结果负责,严防违法信息生产传播,自觉防范和抵制传播不良信息,确保信息内容安全。建设良好网络秩序,全链条覆盖、全口径管理,规范用户网上行为,遏制各类网络乱象,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健全管理制度机制,准确界定行为边界,切实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内部管理约束,做到有规可依、有规必依,保障日常运营规范健康。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注重保障用户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二)完善平台社区规则。制定和完善适合网站平台特点的社区规则,充分体现法律法规要求,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充分体现行业管理要求。明确网站平台在内容运营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细化处理违规行为的措施、权限、程序,明晰处置原则和操作标准,切实强化网站平台自身行为约束。完善用户行为准则,编制违法和不良信息清单目录,建立用户信用记录和评价制度,增强用户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并留存处置用户违规行为记录。严格执行社区规则,不得选择性操作,不得差别化对待,不得超范围处置。
(三)加强账号规范管理。制定账号规范管理实施细则,加强账号运行监管,有效规制账号行为。加强账号注册管理,严格落实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相关要求,强化名称、头像等账号信息合规审核,强化公众账号主体资质核验,确保公众账号名称和运营主体业务相匹配。加强账号行为管理,严格分类分级,实现精准管理、重点管理、动态管理。加强对需要关注账号管理,建立目录清单,制定管理措施,确保规范有序。加大违法违规账号处置力度,建立黑名单账号数据库,严防违法违规账号转世。全面清理“僵尸号”“空壳号”。
(四)健全内容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总编辑负责制度,明确总编辑信息内容审核权利责任,建立总编辑全产品、全链条信息内容审核把关工作机制。完善人工审核制度,进一步扩大人工审核范围,细化审核标准,完善审核流程,确保审核质量。建立违法违规信息样本库动态更新机制,分级分类设置,定期丰富扩充,提升技术审核效率和质量。健全重点信息多节点召回复核机制,明确重点信息范围、标准、类别等,对关系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和公共利益等重点领域信息,增加审核频次,加大审核力度,科学把握内容,确保信息安全。
(五)提升信息内容质量。坚持主流价值导向,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展示奋发昂扬精神面貌。完善内容生产扶持政策,采取资金、流量等多种支持方式,鼓励引导用户生产高质量信息内容。结合网站平台实际,增加主流媒体信息服务订购数量和比例,优化信息内容生产供给。建立信息内容评价体系,注重遴选优质“自媒体”账号、MCN机构等,丰富网站平台信息来源,保障信息内容健康向上。
(六)规范信息内容传播。强化新闻信息稿源管理,严格落实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未经许可的主体提供相关服务,转载新闻信息时,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新闻信息内容,保证新闻来源可追溯。优化信息推荐机制,优先推送优质信息内容,坚决防范和抵制不良信息,严禁传播违法信息,切实维护版面页面良好生态。规范话题设置,严防蹭热点、伪原创、低俗媚俗、造谣传谣、负面信息集纳等恶意传播行为。健全舆情预警机制,重点关注敏感热点舆情,及时发现不良倾向,进行科学有效引导,防止误导社会公众。建立信息传播人工干预制度规范,严格操作标准,规范操作流程,全过程留痕备查,及时主动向监管部门报告重大事项。
(七)加强重点功能管理。科学设计、有效管理应用领域广、使用频度高的功能。规范热点排行,健全榜单规则,合理确定构成要素和权重,体现正确价值观导向。优化算法推荐,明确推荐重点,细化推荐标准,评估推荐效果,按要求开展算法备案。强化弹窗管理,准确把握推送环节,严格控制推送频次,加强推送内容审核把关。规范搜索呈现,完善搜索运行规则,建立权威信息内容库,重点领域优先展示权威来源信息,确保搜索结果客观准确。加强群组运行管理,明确群组负责人权利义务,设定群组人员数量标准,规范群组用户行为。鼓励社会公众参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完善受理处置反馈机制。
(八)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等业务,应当依法依规履行许可手续,未经许可不得开展相关活动。上线运营具有媒体属性和舆论动员功能的新技术新应用,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估,通过后方可正式运行。开展数据共享、流量合作等跨平台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有助于正能量信息传播。坚持诚信运营,不得选择性自我优待,不得非正常屏蔽或推送利益相关方信息,不得利用任何形式诱导点击、诱导下载、诱导消费。
(九)严格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业务类型和实际,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具体方案,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加大投入,开发升级未成年人防沉迷、青少年模式等管理系统,不断提高系统辨识度,增强识别精准性,合理设置未成年人使用服务的时间、权限等,提供适合未成年人的优质内容,保障未成年人健康科学用网。面向未成年人提供产品和服务,清晰界定服务内容,高标准治理产品生态,严防不良信息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禁借未成年人名义利用网络进行商业炒作牟利。
(十)加强人员队伍建设。配备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加大信息内容审核人员数量和比例,不断优化结构,切实保障信息服务质量。严格从业人员行业进入、履职考核、离职登记等各环节管理,新闻信息服务从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针对性开展业务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持续提升从业人员能力素质。加强从业人员诚信体系建设,健全信用管理机制,加大违法违规处罚力度,严格落实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制度。
(一)把握主体责任内涵。网站平台要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己任,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确保网上主旋律高昂、正能量充沛;对信息内容呈现结果负责,严防违法信息生产传播,自觉防范和抵制传播不良信息,确保信息内容安全。建设良好网络秩序,全链条覆盖、全口径管理,规范用户网上行为,遏制各类网络乱象,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健全管理制度机制,准确界定行为边界,切实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内部管理约束,做到有规可依、有规必依,保障日常运营规范健康。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注重保障用户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二)完善平台社区规则。制定和完善适合网站平台特点的社区规则,充分体现法律法规要求,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充分体现行业管理要求。明确网站平台在内容运营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细化处理违规行为的措施、权限、程序,明晰处置原则和操作标准,切实强化网站平台自身行为约束。完善用户行为准则,编制违法和不良信息清单目录,建立用户信用记录和评价制度,增强用户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并留存处置用户违规行为记录。严格执行社区规则,不得选择性操作,不得差别化对待,不得超范围处置。
(三)加强账号规范管理。制定账号规范管理实施细则,加强账号运行监管,有效规制账号行为。加强账号注册管理,严格落实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相关要求,强化名称、头像等账号信息合规审核,强化公众账号主体资质核验,确保公众账号名称和运营主体业务相匹配。加强账号行为管理,严格分类分级,实现精准管理、重点管理、动态管理。加强对需要关注账号管理,建立目录清单,制定管理措施,确保规范有序。加大违法违规账号处置力度,建立黑名单账号数据库,严防违法违规账号转世。全面清理“僵尸号”“空壳号”。
(四)健全内容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总编辑负责制度,明确总编辑信息内容审核权利责任,建立总编辑全产品、全链条信息内容审核把关工作机制。完善人工审核制度,进一步扩大人工审核范围,细化审核标准,完善审核流程,确保审核质量。建立违法违规信息样本库动态更新机制,分级分类设置,定期丰富扩充,提升技术审核效率和质量。健全重点信息多节点召回复核机制,明确重点信息范围、标准、类别等,对关系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和公共利益等重点领域信息,增加审核频次,加大审核力度,科学把握内容,确保信息安全。
(五)提升信息内容质量。坚持主流价值导向,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展示奋发昂扬精神面貌。完善内容生产扶持政策,采取资金、流量等多种支持方式,鼓励引导用户生产高质量信息内容。结合网站平台实际,增加主流媒体信息服务订购数量和比例,优化信息内容生产供给。建立信息内容评价体系,注重遴选优质“自媒体”账号、MCN机构等,丰富网站平台信息来源,保障信息内容健康向上。
(六)规范信息内容传播。强化新闻信息稿源管理,严格落实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未经许可的主体提供相关服务,转载新闻信息时,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新闻信息内容,保证新闻来源可追溯。优化信息推荐机制,优先推送优质信息内容,坚决防范和抵制不良信息,严禁传播违法信息,切实维护版面页面良好生态。规范话题设置,严防蹭热点、伪原创、低俗媚俗、造谣传谣、负面信息集纳等恶意传播行为。健全舆情预警机制,重点关注敏感热点舆情,及时发现不良倾向,进行科学有效引导,防止误导社会公众。建立信息传播人工干预制度规范,严格操作标准,规范操作流程,全过程留痕备查,及时主动向监管部门报告重大事项。
(七)加强重点功能管理。科学设计、有效管理应用领域广、使用频度高的功能。规范热点排行,健全榜单规则,合理确定构成要素和权重,体现正确价值观导向。优化算法推荐,明确推荐重点,细化推荐标准,评估推荐效果,按要求开展算法备案。强化弹窗管理,准确把握推送环节,严格控制推送频次,加强推送内容审核把关。规范搜索呈现,完善搜索运行规则,建立权威信息内容库,重点领域优先展示权威来源信息,确保搜索结果客观准确。加强群组运行管理,明确群组负责人权利义务,设定群组人员数量标准,规范群组用户行为。鼓励社会公众参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完善受理处置反馈机制。
(八)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等业务,应当依法依规履行许可手续,未经许可不得开展相关活动。上线运营具有媒体属性和舆论动员功能的新技术新应用,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估,通过后方可正式运行。开展数据共享、流量合作等跨平台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有助于正能量信息传播。坚持诚信运营,不得选择性自我优待,不得非正常屏蔽或推送利益相关方信息,不得利用任何形式诱导点击、诱导下载、诱导消费。
(九)严格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业务类型和实际,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具体方案,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加大投入,开发升级未成年人防沉迷、青少年模式等管理系统,不断提高系统辨识度,增强识别精准性,合理设置未成年人使用服务的时间、权限等,提供适合未成年人的优质内容,保障未成年人健康科学用网。面向未成年人提供产品和服务,清晰界定服务内容,高标准治理产品生态,严防不良信息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禁借未成年人名义利用网络进行商业炒作牟利。
(十)加强人员队伍建设。配备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加大信息内容审核人员数量和比例,不断优化结构,切实保障信息服务质量。严格从业人员行业进入、履职考核、离职登记等各环节管理,新闻信息服务从业人员依法持证上岗。针对性开展业务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持续提升从业人员能力素质。加强从业人员诚信体系建设,健全信用管理机制,加大违法违规处罚力度,严格落实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制度。
#网友质疑大连应急局被拎做背锅侠#【南都快评:争议大连爆炸事故问责,权责明晰必须反复重申】#专家称大连爆炸问责与法律法规有出入#日前,辽宁省大连市通报对普兰店区“9·10”燃气爆炸事故问责处理情况,除涉事燃气公司相关负责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被刑拘外,大连市应急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事发地普兰店区政府多名公职人员因“行业监管和属地责任严重缺位”而被免职、停职检查。其中,大连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的党政主官均被免职(或责成下级党委予以免职)。
值得注意的是,大连燃气爆炸事故在事发后再次冲上热搜,主题则直接指向#大连市应急局党委书记局长均被免职#这一颇为与众不同的细节。燃气爆炸事故的问责,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顶在了前面,有相当部分观点对此表达了疑问和不解,特别是问责通报还明示了对公职人员的问责,源自“三管三必须”的相关要求。
事发三日便有问责通报出炉,效率不可谓不高,多名公职人员因此被免,力度不可谓不大,但应急管理部门作为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部门,“在燃气安全的监管防范、爆炸事故的处置应急中,承担的是第二位的职责”,中国政法大学应急管理法律与政策研究基地主任林鸿潮接受南都“察时局”采访时亦表示,大连的问责处理与法律法规和常见规则有一定“出入”。
基于此,公众对地方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疑似被“应急处置”所表现出的疑虑,不仅值得高度重视和详尽辨析,而且也需要有关部门做进一步的阐释说理。
作为新修《安全生产法》最大亮点的“三管三必须”原则,在具体适用时应当如何准确把握核心要义?不难看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表述,所要明确的是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的监管责任,旨在建立包括生产经营单位、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在内的安全生产全程保障。
而《安全生产法》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明确设定了包括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发现违法开展生产不予取缔不依法处理等多项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形,并相应给出从降级、撤职到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置路径。基于此,仅以笼统的“三管三必须”要求套用于有明确法律职责的监管部门,其依据起码有待商榷或者细化。
更何况,按照此番大连问责通报所援引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大连市燃气管理条例》等多部规范性文件,各级城乡建设部门均为法定的燃气管理机构,在辽宁省的相关条例中,应急管理部门仅是被明示列举“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燃气相关工作”的十个政府部门之一。让不少人感到困惑的点或在于,法定职责并不突出的应急管理部门,为何独独被紧急拎出来做了个“背锅侠”?而且是两级部门的党政主官双双被免这样同一事件中公职人员问责异常严厉的处理。
如果说,此番对地方监管部门的问责本身有更为详尽的责任调查和证据固定,并不仅是一句“三管三必须”可以简单概括,那也应当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在后续的问责通报中对相关责任追究情况做更为详尽的原因阐述与公示。
问责追责从来不是唯一目的,惩戒、警示以及相应的程序也应当顾及,特别是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逐步实现国家治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的语境中更是如此。
当然在严格意义上,无论是问责通报中的免职、责令免职还是停职检查,都并非《公务员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明示的法定处分方式,而是一种组织处理方式。而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范畴中因“受到责任追究”被免职的情况,具体到中办、国办《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里,对应的则是“因工作失职,致使所在地区、部门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的类型。
即便不是法定的政务处分方式,“因工作失职”而被进行责任追究的那种免职,也会对特定公职人员的职业发展、职业认同乃至工作热情产生影响,同样需要对被问责人秉持一种负责任的态度——让问责有据,也让申诉畅通。一般情况下,免职、停职可能只是进一步调查的前提,后续正式的处分决定还将视最终的调查结论而定,但此番大连通报并未在免职公示后循例给出“后缀”表述,客观上使得通报所言之“监管和属地责任严重缺位”似已定论,这就更需要有关部门对此进行详细的解释说明。
疾风骤雨般的问责固然解气,但在讲求法治、看重程序、强调权责匹配的现代社会治理层面,还是要讲究说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诚望大连燃气爆炸事故的调查和问责,能向社会反复重申和实践权责明晰的态度,同时也让部门权属得以清楚界分,让依法履职更加高效、有为。https://t.cn/A6MhWvZS https://t.cn/A6MhWvZo
值得注意的是,大连燃气爆炸事故在事发后再次冲上热搜,主题则直接指向#大连市应急局党委书记局长均被免职#这一颇为与众不同的细节。燃气爆炸事故的问责,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顶在了前面,有相当部分观点对此表达了疑问和不解,特别是问责通报还明示了对公职人员的问责,源自“三管三必须”的相关要求。
事发三日便有问责通报出炉,效率不可谓不高,多名公职人员因此被免,力度不可谓不大,但应急管理部门作为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部门,“在燃气安全的监管防范、爆炸事故的处置应急中,承担的是第二位的职责”,中国政法大学应急管理法律与政策研究基地主任林鸿潮接受南都“察时局”采访时亦表示,大连的问责处理与法律法规和常见规则有一定“出入”。
基于此,公众对地方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疑似被“应急处置”所表现出的疑虑,不仅值得高度重视和详尽辨析,而且也需要有关部门做进一步的阐释说理。
作为新修《安全生产法》最大亮点的“三管三必须”原则,在具体适用时应当如何准确把握核心要义?不难看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表述,所要明确的是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的监管责任,旨在建立包括生产经营单位、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在内的安全生产全程保障。
而《安全生产法》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明确设定了包括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发现违法开展生产不予取缔不依法处理等多项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形,并相应给出从降级、撤职到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置路径。基于此,仅以笼统的“三管三必须”要求套用于有明确法律职责的监管部门,其依据起码有待商榷或者细化。
更何况,按照此番大连问责通报所援引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辽宁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大连市燃气管理条例》等多部规范性文件,各级城乡建设部门均为法定的燃气管理机构,在辽宁省的相关条例中,应急管理部门仅是被明示列举“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燃气相关工作”的十个政府部门之一。让不少人感到困惑的点或在于,法定职责并不突出的应急管理部门,为何独独被紧急拎出来做了个“背锅侠”?而且是两级部门的党政主官双双被免这样同一事件中公职人员问责异常严厉的处理。
如果说,此番对地方监管部门的问责本身有更为详尽的责任调查和证据固定,并不仅是一句“三管三必须”可以简单概括,那也应当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在后续的问责通报中对相关责任追究情况做更为详尽的原因阐述与公示。
问责追责从来不是唯一目的,惩戒、警示以及相应的程序也应当顾及,特别是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逐步实现国家治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的语境中更是如此。
当然在严格意义上,无论是问责通报中的免职、责令免职还是停职检查,都并非《公务员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明示的法定处分方式,而是一种组织处理方式。而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范畴中因“受到责任追究”被免职的情况,具体到中办、国办《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里,对应的则是“因工作失职,致使所在地区、部门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的类型。
即便不是法定的政务处分方式,“因工作失职”而被进行责任追究的那种免职,也会对特定公职人员的职业发展、职业认同乃至工作热情产生影响,同样需要对被问责人秉持一种负责任的态度——让问责有据,也让申诉畅通。一般情况下,免职、停职可能只是进一步调查的前提,后续正式的处分决定还将视最终的调查结论而定,但此番大连通报并未在免职公示后循例给出“后缀”表述,客观上使得通报所言之“监管和属地责任严重缺位”似已定论,这就更需要有关部门对此进行详细的解释说明。
疾风骤雨般的问责固然解气,但在讲求法治、看重程序、强调权责匹配的现代社会治理层面,还是要讲究说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诚望大连燃气爆炸事故的调查和问责,能向社会反复重申和实践权责明晰的态度,同时也让部门权属得以清楚界分,让依法履职更加高效、有为。https://t.cn/A6MhWvZS https://t.cn/A6MhWvZ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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