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之路(七)《民族工业为己任 品牌焕新迎未来》】伟大的长征精神,就是把全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看得高于一切。百年发展,共产党走过了为人民奋斗、为人民奉献的伟大历程,凝心尽力,共谱华章。回望波澜壮阔的百年,东风柳汽的品牌之路正如一部辉煌壮丽的长征史诗。现如今,伟大的长征精神成为了东风柳汽肩负使命,推动民族工业发展,在品牌焕新道路上不断迈进的指路明灯。“以客户为中心”的核心理念,成为了东风柳汽对长征精神的完全践行与深切表达。67载,东风柳汽以“务实奋斗,提供专业移动运输解决方案”为品牌使命,不断创新,为用户提供更优质的产品与服务。https://t.cn/A6Mz35l9
《中国商报》|首商股份退市,一代商业明星黯然离场。首商股份的前身是西单股份,旗下拥有知名老字号西单商场。
9月15日,首商股份开盘低走,最终以1.22%的跌幅收盘。这是首商股份最后一个交易日。自此,这家北京商业领域的标志性企业就将退市,被无条件并入王府井集团。
首商股份和王府井集团曾是北京市背景相同、旗鼓相当的商业旗舰,但首商股份在经历了改革开放红利期后就逐渐掉队,从当年的顶峰不断坠落,业绩连年下滑,结局令人唏嘘。
在改革开放初期,西单商场独领风骚。公开资料显示,从1979年至1993年,西单商场年销售额由1.4亿元上升到11.7亿元,利润由1198万元上升到6514万元,年平均增率分别为16.38%和12.86%。
1986年至1993年,西单商场连续八年保持北京市商业零售企业销售总额第一名和全国商业零售企业销售总额前三甲的傲人佳绩。
1993年,西单商场实施股份制改造,并进行扩建,成为当时北京最大的商场。1996年,西单股份挂牌上市,此后一直到2002年,西单商场又连续七年夺得北京市单体店销售额第一。
不过,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以及零售高增长时代的结束,未能与时俱进的西单商场和西单股份逐渐失去市场优势。2011年,西单股份和首旅集团旗下北京新燕莎集团合并,更名为首商股份,首旅集团成为首商股份的最大股东。
这次重组使得首商股份旗下拥有了更多优质的商业项目,如北京最早的高端百货燕莎商城,中国第一家奥特莱斯——燕莎奥特莱斯购物中心等,这些项目大多位于北京市核心商圈,业绩优良,占尽天时地利。
但是,这一整合未能从根本上改变首商股份的下行趋势。从2012年至今,首商股份的业绩逐年下滑。财报数据显示,2012年至2020年,首商股份的年营收分别为122.25亿元、120.67亿元、118.15亿元、109.36亿元、100.77亿元、102.09亿元、100.71亿元、99.44亿元、31.43亿元,九年中仅有2017年的营收微增了1.31%,其他年份均为负增长。
与此同时,首商股份的盈利水平也不断下降,且这么多年之所以还能保持整体盈利,主要得益于新燕莎集团的支撑。以2012年为例,当年首商股份的净利润为4亿元,而新燕莎集团贡献的净利润为4.99亿元,这意味着如果没有新燕莎集团的贡献,首商股份将陷入亏损。
此后,首商股份每年都要依靠新燕莎集团才能实现盈利。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新燕莎集团首次出现亏损,首商股份更是巨亏3.4亿元,扣非后净利润为-6.88亿元。
近年来,首商股份一直靠“吃老本”过日子,相当一部分精力忙于减亏、扭亏。“2013年以后我们就再也没有开过新店。”首商股份内部人士告诉中国商报记者,近年来首商股份非但没有开新店,还关闭了多家门店,很多项目经营艰难。
如西单万方商场、天津燕莎奥特莱斯、北京友谊商店、新燕莎金街购物广场等,均常年亏损或处于亏损的边缘。而西单商场这个位于北京市核心商圈的明星项目近年来靠着自有物业支撑才勉强盈利,今年上半年也出现了几百万元的亏损。
一个坐拥大量优质资源的知名企业为何走到如此地步?业内人士认为,机制存在问题和缺乏领军人物是导致首商股份不断落伍的重要因素。
可作为对比的是王府井集团。王府井集团的背景和首商股份非常相似,但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王府井集团在极具魄力和战略眼光的掌门人郑万河的带领下,率先在零售行业建立集中经营管理体制,实行了统一采购、进销分离、统一结算的业务经营管理。
与此同时,郑万河还不惜重金导入现代化管理制度,全力推进企业连锁化发展战略,为王府井集团的发展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而使得王府井集团走出北京,走向全国,成为中国最大的百货集团之一。
反观首商股份,不仅长期没能解决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机制问题,也缺乏具有魄力和大格局的领军人物,导致企业发展没有长期战略,缺乏科学规划和管理,队伍相对涣散,执行力不强。
“公司内部确实有很多问题,有的也不好说。“首商股份内部人士告诉中国商报记者,至今公司对各门店都未能实现统一的经营管理,目前总部在业务层面只设了一个市场部,除此之外没有更多的业务部门,各门店一直都是自行采购,经营管理也由各门店或子公司自行其是。这样的管理模式带来的结果是,首商股份在经营过程中无法集中优势提升效率。
与此同时,首商股份人员老化,尤其是管理层老化,致使企业经营创新动力不足。
“十年前,我们恰好和王府井集团在同一个饭店开年会,他们那边全是朝气蓬勃的年轻人,而我们这边大多是中老年人。“首商股份一家子公司的高管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那次两家公司相遇的情景令他印象深刻,至今难以忘怀。
和普通管理层相比,近年来首商股份高层老化更加严重。2014年至2019年,首商股份董事长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年龄都超过了50岁,甚至将近60岁,而且高层变动频繁,董事长几乎每一两年就换一任。其中,有三位董事长系首旅集团指派,缺乏零售从业经验。“因为他们在首旅集团还有工作,所以也不会每天到首商股份总部上班。”首商股份内部人士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
“首商股份的管理特别老化。”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专家告诉中国商报记者,首商股份的高层管理人员老龄化,创新欲望和能力都不足,这在竞争激烈的商业领域是个致命的缺陷。“现在零售行业竞争非常激烈,对人才的要求太高了。”上述业内专家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零售行业需要专业加敬业,首商股份这样的状况肯定不行。https://t.cn/A6M7g5dD
9月15日,首商股份开盘低走,最终以1.22%的跌幅收盘。这是首商股份最后一个交易日。自此,这家北京商业领域的标志性企业就将退市,被无条件并入王府井集团。
首商股份和王府井集团曾是北京市背景相同、旗鼓相当的商业旗舰,但首商股份在经历了改革开放红利期后就逐渐掉队,从当年的顶峰不断坠落,业绩连年下滑,结局令人唏嘘。
在改革开放初期,西单商场独领风骚。公开资料显示,从1979年至1993年,西单商场年销售额由1.4亿元上升到11.7亿元,利润由1198万元上升到6514万元,年平均增率分别为16.38%和12.86%。
1986年至1993年,西单商场连续八年保持北京市商业零售企业销售总额第一名和全国商业零售企业销售总额前三甲的傲人佳绩。
1993年,西单商场实施股份制改造,并进行扩建,成为当时北京最大的商场。1996年,西单股份挂牌上市,此后一直到2002年,西单商场又连续七年夺得北京市单体店销售额第一。
不过,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以及零售高增长时代的结束,未能与时俱进的西单商场和西单股份逐渐失去市场优势。2011年,西单股份和首旅集团旗下北京新燕莎集团合并,更名为首商股份,首旅集团成为首商股份的最大股东。
这次重组使得首商股份旗下拥有了更多优质的商业项目,如北京最早的高端百货燕莎商城,中国第一家奥特莱斯——燕莎奥特莱斯购物中心等,这些项目大多位于北京市核心商圈,业绩优良,占尽天时地利。
但是,这一整合未能从根本上改变首商股份的下行趋势。从2012年至今,首商股份的业绩逐年下滑。财报数据显示,2012年至2020年,首商股份的年营收分别为122.25亿元、120.67亿元、118.15亿元、109.36亿元、100.77亿元、102.09亿元、100.71亿元、99.44亿元、31.43亿元,九年中仅有2017年的营收微增了1.31%,其他年份均为负增长。
与此同时,首商股份的盈利水平也不断下降,且这么多年之所以还能保持整体盈利,主要得益于新燕莎集团的支撑。以2012年为例,当年首商股份的净利润为4亿元,而新燕莎集团贡献的净利润为4.99亿元,这意味着如果没有新燕莎集团的贡献,首商股份将陷入亏损。
此后,首商股份每年都要依靠新燕莎集团才能实现盈利。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新燕莎集团首次出现亏损,首商股份更是巨亏3.4亿元,扣非后净利润为-6.88亿元。
近年来,首商股份一直靠“吃老本”过日子,相当一部分精力忙于减亏、扭亏。“2013年以后我们就再也没有开过新店。”首商股份内部人士告诉中国商报记者,近年来首商股份非但没有开新店,还关闭了多家门店,很多项目经营艰难。
如西单万方商场、天津燕莎奥特莱斯、北京友谊商店、新燕莎金街购物广场等,均常年亏损或处于亏损的边缘。而西单商场这个位于北京市核心商圈的明星项目近年来靠着自有物业支撑才勉强盈利,今年上半年也出现了几百万元的亏损。
一个坐拥大量优质资源的知名企业为何走到如此地步?业内人士认为,机制存在问题和缺乏领军人物是导致首商股份不断落伍的重要因素。
可作为对比的是王府井集团。王府井集团的背景和首商股份非常相似,但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王府井集团在极具魄力和战略眼光的掌门人郑万河的带领下,率先在零售行业建立集中经营管理体制,实行了统一采购、进销分离、统一结算的业务经营管理。
与此同时,郑万河还不惜重金导入现代化管理制度,全力推进企业连锁化发展战略,为王府井集团的发展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而使得王府井集团走出北京,走向全国,成为中国最大的百货集团之一。
反观首商股份,不仅长期没能解决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机制问题,也缺乏具有魄力和大格局的领军人物,导致企业发展没有长期战略,缺乏科学规划和管理,队伍相对涣散,执行力不强。
“公司内部确实有很多问题,有的也不好说。“首商股份内部人士告诉中国商报记者,至今公司对各门店都未能实现统一的经营管理,目前总部在业务层面只设了一个市场部,除此之外没有更多的业务部门,各门店一直都是自行采购,经营管理也由各门店或子公司自行其是。这样的管理模式带来的结果是,首商股份在经营过程中无法集中优势提升效率。
与此同时,首商股份人员老化,尤其是管理层老化,致使企业经营创新动力不足。
“十年前,我们恰好和王府井集团在同一个饭店开年会,他们那边全是朝气蓬勃的年轻人,而我们这边大多是中老年人。“首商股份一家子公司的高管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那次两家公司相遇的情景令他印象深刻,至今难以忘怀。
和普通管理层相比,近年来首商股份高层老化更加严重。2014年至2019年,首商股份董事长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年龄都超过了50岁,甚至将近60岁,而且高层变动频繁,董事长几乎每一两年就换一任。其中,有三位董事长系首旅集团指派,缺乏零售从业经验。“因为他们在首旅集团还有工作,所以也不会每天到首商股份总部上班。”首商股份内部人士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
“首商股份的管理特别老化。”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专家告诉中国商报记者,首商股份的高层管理人员老龄化,创新欲望和能力都不足,这在竞争激烈的商业领域是个致命的缺陷。“现在零售行业竞争非常激烈,对人才的要求太高了。”上述业内专家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零售行业需要专业加敬业,首商股份这样的状况肯定不行。https://t.cn/A6M7g5dD
【让世界文化遗产“活起来、传下去” 《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条例》10月1日起施行】#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条例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安阳殷墟是我国第一个有文献记载并被甲骨文和考古发现所证实的商代都城遗址,是首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世界文化遗产。9月16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条例》进行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1年7月30日,《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公乐介绍,此次《条例》的颁布实施,将为安阳殷墟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同时也对推动安阳殷墟保护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新民介绍,《条例》共五章三十七条,设置总则、保护与管理、研究与利用、法律责任和附则等。
《条例》对殷墟的保护管理体制作了较为科学合理的规定。首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第四条规定了各级政府在殷墟保护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即省人民政府应当承担领导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安阳殷墟保护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安阳殷墟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安阳市、安阳殷墟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安阳殷墟的保护工作。安阳殷墟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则要协助做好安阳殷墟的保护工作。
经费保障:将保护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设立专项资金
安阳殷墟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研究、环境整治、遗址公园建设等工作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条例》加强了对殷墟保护的经费保障力度。要求安阳殷墟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安阳殷墟保护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规定省、安阳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专项资金,统筹利用其它相关资金,在殷墟文物保护、土地征收征用、居民迁建、环境治理等方面予以支持;鼓励通过社会捐赠的方式募集安阳殷墟的保护资金。最后,为了防止资金挪用,能够真正用于殷墟保护。条例明确安阳殷墟的保护经费、相关专项资金以及其他保护资金,应当严格管理,专门用于安阳殷墟保护相关工作,并接受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民生保障:解决好保护区域内居民搬迁和安置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安阳殷墟保护范围内一直有居民正常居住和生活,导致民生保障和殷墟保护的矛盾长期存在、长期交织,居民的日常生活和殷墟保护工作都受到了不利的影响。
为此,《条例》中规定了统筹做好殷墟保护和民生保障的内容。在第十三条规定:“省、安阳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安阳殷墟保护范围内居民和单位搬迁安置规划,统筹解决搬迁安置用地和经费。因迁建造成单位或者个人合法权益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在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水电气暖等设施损坏需要紧急抢修的,可以立即抢修,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保护管理:保护区域内这些行为被明确禁止
为了进一步做好安阳殷墟的保护与管理工作,《条例》从多个方面作出规定,有效提升了对殷墟的保护力度和强度。分类分级保护,合理划定保护区域,第十二条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划定并公布安阳殷墟保护范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文物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划定并公布建设控制地带。”
依法明确保护区域内的禁止行为,在第十五条规定了在安阳殷墟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禁止行为,具体包括:禁止刻划、涂污、损坏文物;禁止擅自移动、拆除保护标志和界桩;禁止擅自打井、深翻土地、平整土丘、种植危害安阳殷墟安全的植物等多种行为。同时在第十七条规定,除特殊情况并依照文物保护法履行报批手续外,在安阳殷墟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与文物保护、展示无关的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
日常管理和保护方面,在第二十四条规定,安阳殷墟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安阳殷墟的日常维护、监测和巡查,建立记录档案并妥善保管,定期向安阳市文物主管部门报告。
建立应急突发状况处置机制,规定安阳殷墟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在发生危及安阳殷墟安全的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或者发现安阳殷墟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安阳市人民政府和省文物主管部门报告。
研究利用:让安阳殷墟世界文化遗产“活起来、传下去”
为了让安阳殷墟世界文化遗产“活起来、传下去”,《条例》专设“研究与利用”一章,规定了一系列的促进安阳殷墟研究和利用的措施。
加强殷商文化研究机构和人才建设,完善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培养高层次专业研究团队,与高等院校开展交流与合作,提高殷商文化研究水平;结合省情教育、书法艺术等地方课程设置,对在校学生进行安阳殷墟、甲骨文相关内容方面的教育;举办殷墟遗址发掘、甲骨文发现等纪念活动,加强对安阳殷墟的展示和宣传;采用现代科技、信息技术等创新文物展示方式,增强文物活动的体验性,多角度展示文物的价值内涵,促进文化传承;依照相关规划,建设安阳殷墟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安阳殷墟博物馆,全面展示安阳殷墟发掘和研究成果。(政务记者 申华)https://t.cn/A6M7Jvv7
安阳殷墟是我国第一个有文献记载并被甲骨文和考古发现所证实的商代都城遗址,是首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世界文化遗产。9月16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条例》进行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1年7月30日,《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公乐介绍,此次《条例》的颁布实施,将为安阳殷墟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同时也对推动安阳殷墟保护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新民介绍,《条例》共五章三十七条,设置总则、保护与管理、研究与利用、法律责任和附则等。
《条例》对殷墟的保护管理体制作了较为科学合理的规定。首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第四条规定了各级政府在殷墟保护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即省人民政府应当承担领导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安阳殷墟保护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安阳殷墟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安阳市、安阳殷墟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安阳殷墟的保护工作。安阳殷墟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则要协助做好安阳殷墟的保护工作。
经费保障:将保护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设立专项资金
安阳殷墟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研究、环境整治、遗址公园建设等工作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条例》加强了对殷墟保护的经费保障力度。要求安阳殷墟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安阳殷墟保护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规定省、安阳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专项资金,统筹利用其它相关资金,在殷墟文物保护、土地征收征用、居民迁建、环境治理等方面予以支持;鼓励通过社会捐赠的方式募集安阳殷墟的保护资金。最后,为了防止资金挪用,能够真正用于殷墟保护。条例明确安阳殷墟的保护经费、相关专项资金以及其他保护资金,应当严格管理,专门用于安阳殷墟保护相关工作,并接受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民生保障:解决好保护区域内居民搬迁和安置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安阳殷墟保护范围内一直有居民正常居住和生活,导致民生保障和殷墟保护的矛盾长期存在、长期交织,居民的日常生活和殷墟保护工作都受到了不利的影响。
为此,《条例》中规定了统筹做好殷墟保护和民生保障的内容。在第十三条规定:“省、安阳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安阳殷墟保护范围内居民和单位搬迁安置规划,统筹解决搬迁安置用地和经费。因迁建造成单位或者个人合法权益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在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水电气暖等设施损坏需要紧急抢修的,可以立即抢修,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保护管理:保护区域内这些行为被明确禁止
为了进一步做好安阳殷墟的保护与管理工作,《条例》从多个方面作出规定,有效提升了对殷墟的保护力度和强度。分类分级保护,合理划定保护区域,第十二条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划定并公布安阳殷墟保护范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文物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划定并公布建设控制地带。”
依法明确保护区域内的禁止行为,在第十五条规定了在安阳殷墟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禁止行为,具体包括:禁止刻划、涂污、损坏文物;禁止擅自移动、拆除保护标志和界桩;禁止擅自打井、深翻土地、平整土丘、种植危害安阳殷墟安全的植物等多种行为。同时在第十七条规定,除特殊情况并依照文物保护法履行报批手续外,在安阳殷墟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与文物保护、展示无关的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
日常管理和保护方面,在第二十四条规定,安阳殷墟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安阳殷墟的日常维护、监测和巡查,建立记录档案并妥善保管,定期向安阳市文物主管部门报告。
建立应急突发状况处置机制,规定安阳殷墟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在发生危及安阳殷墟安全的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或者发现安阳殷墟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安阳市人民政府和省文物主管部门报告。
研究利用:让安阳殷墟世界文化遗产“活起来、传下去”
为了让安阳殷墟世界文化遗产“活起来、传下去”,《条例》专设“研究与利用”一章,规定了一系列的促进安阳殷墟研究和利用的措施。
加强殷商文化研究机构和人才建设,完善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培养高层次专业研究团队,与高等院校开展交流与合作,提高殷商文化研究水平;结合省情教育、书法艺术等地方课程设置,对在校学生进行安阳殷墟、甲骨文相关内容方面的教育;举办殷墟遗址发掘、甲骨文发现等纪念活动,加强对安阳殷墟的展示和宣传;采用现代科技、信息技术等创新文物展示方式,增强文物活动的体验性,多角度展示文物的价值内涵,促进文化传承;依照相关规划,建设安阳殷墟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安阳殷墟博物馆,全面展示安阳殷墟发掘和研究成果。(政务记者 申华)https://t.cn/A6M7Jvv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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