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外卖很挣钱,听说收入能上万 旁人看到都眼馋。拼了小命忘里钻 不做外卖不知难,进了这行像登天 交通设备很简单,电动毛驴不安全 早上起来五点半,带上头盔把活干 骑着车子送订单,大街上面到处窜 分分秒秒抢时间,车来车往真危险 夏天热的一身汗,冬天冷的腿打颤 为了别人一吨饭,起早贪黑腿跑断 红灯绿灯没空看,自身安全放一边 好不容易送跟前,最终还是有点晚, 顾客板着一副脸 吆五喝六还抱怨 认为饭菜不新鲜,强词夺理要退换 有些顾客很刁钻,一个投诉全白干 别人骂着干瞪眼,有理没理不敢还 为了保住小饭碗,没有面子没尊严 一个单子三两元,刮风下雨不间断 我是一名外卖员,朝六晚九去送餐 刮风下雨都能见,时刻等待你呼唤 随叫随到把岗站,竭尽全力不怠慢 为了顾客能心满,为了顾客一个赞 再苦再累不抱怨,汗水泪水肚里咽 .
四大凶兽(二)
饕餮,四大凶兽之一,喜欢吃(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饕餮并非龙之十子中的饕餮)。饕餮的长相十分的奇特,头大身小。饕餮见到食物就毫不犹豫的扑上去,狼吞虎咽,根本不咀嚼食物。不过说也奇怪,饕餮身体小,但是却能够装得下海量的食物。据说,饕餮因为贪吃,最后被撑死了。
关于饕餮的来源说法有很多,不过留传最广的却是蚩尤头颅变化所成:在古代,黄帝与蚩尤大战,最终轩辕黄帝用轩辕剑斩下了蚩尤的头颅。蚩尤不甘心,其头颅坠地化作饕餮。因此,饕餮整体看起来头大身子小。
饕餮的长相十分狰狞,一张大嘴森严可怖,几乎占据了整个脸庞!据记载,饕餮其形状如羊身人面,其目在腋下,虎齿人爪,其音如婴儿 。
饕餮的利齿如锯,嘴略弯曲内勾。饕餮的眼睛被大嘴挤到了腋下,双目炯炯,赫然有神。饕餮身躯庞大,足有数十丈,更恐怖的是,他的头颅居然占了整个身躯的一半!单看饕餮的巨大嘴巴便知晓,饕餮是一个恐怖的大吃货。
有关于饕餮的说法有很多,最普遍的说法就是,饕餮是最能吃的凶兽!神话故事里,饕餮见什么吃什么,不管是人类还是粮食,无论看到什么都会被他毫不犹豫的吞入肚内。奇怪的是,饕餮头大身小,不知道它吃下如此多的食物后存放在哪里。并且吃了这么多东西,也不见得饕餮变胖,因此,饕餮也成了很多现代吃货的偶像!
最终,饕餮似乎是由于自己吃的东西太多而撑死的。这是民间的传闻,不过细细想来,强悍的四大凶兽岂能是如此轻易就能撑死的?
《山海经·北山经》有云:"钩吾之山其上多玉,其下多铜。有兽焉,其状如羊身人面,其目在腋下,虎齿人爪,其音如婴儿,是食人。"
《神魔志异*异兽篇》:神州极南有恶兽,四目黑皮,长颈四足,性凶悍,极贪吃。行进迅疾若风,为祸一方。
《神异经·西荒经》中有云:"饕餮,兽名,身如牛,人面,目在腋下,食人。"
穷奇,四大凶兽之一,有一个奇怪的嗜好:专吃好人的鼻子。据记载,穷奇是西方天帝少昊的儿子,由于穷奇经常"毁信恶忠,崇饰恶言",遂被流放。穷奇集天神、怪兽、恶为一体,扰乱人间,是邪恶的象征。因为穷奇实力非同一般,品行穷凶恶极,所以称为四大凶兽之一!
穷奇外貌像老虎,但是全身毛发坚硬如刺,外有一对巨大的翅膀,会飞,并且速度奇快。穷奇外貌可怖,实力强横,喜欢捉弄人,并且以人类为食,专吃正直、善良、忠诚的人。
穷奇的长相十分狰狞,一张大嘴森严可怖,几乎占据了整个脸庞!据记载,穷奇其形状如羊身人面,其目在腋下,虎齿人爪,其音如婴儿。
穷奇的利齿如锯,嘴略弯曲内勾。穷奇的眼睛被大嘴挤到了腋下,双目炯炯,赫然有神。穷奇身躯庞大,足有数十丈,更恐怖的是,他的头颅居然占了整个身躯的一半!单看穷奇的巨大嘴巴便知晓,穷奇是一个恐怖的大吃货。
性情乖僻的穷奇,不仅喜欢吃人,还以戏弄人为乐。穷奇有个奇怪的癖好,那就是吃人的鼻子。崇尚邪恶的穷奇,经常玩弄人类,甚至鼓励人类做坏事。
每当穷奇看到别人吵架的时候,通常主动献身,会咬掉有理方的鼻子。如果听说,哪个人正直、哪个人忠诚、哪个人老实,穷奇就会去她们的家里,将他们的鼻子吃掉。说起来,穷其实四大凶兽中最贪玩、最可恶的一个,凶兽之名,绝对不是虚有其表。穷奇经常神出鬼没,吃下好人的鼻子后便会迅速离开。除非穷奇肚子饿得厉害,否则他是不会轻易吞食整个人的。加上穷奇的智慧比人类还要高出许多,并且居无定所。
《史记·五帝本纪》记载了穷奇的来历,"少皞氏有不才子,毁信恶忠,崇饰恶言,天下谓之穷奇。" 译文:少昊有一个不成器的儿子,毁灭诚信的人,讨厌忠诚的人,崇尚凶恶和喜欢说坏话,被天下人称之为“穷奇”。
《山海经·西山经》有云:"又西二百六十里,曰邽山。其上有兽焉,其状如牛,猬毛,名曰穷奇,音如獆狗,是食人。"
《山海经·西山经》注中云:" 似虎, 蝟毛, 有翼, 铭曰穷奇之兽。厥形甚丑, 驰逐妖邪, 莫不奔走, 是以一名, 号曰神狗" 。
《神异经》道:"西北有兽,其状似虎,有翼能飞,便剿食人,知人言语,闻人斗辄食直者,闻人忠信辄食其鼻,闻人恶逆不善辄杀兽往馈之,名曰穷奇。"
饕餮,四大凶兽之一,喜欢吃(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饕餮并非龙之十子中的饕餮)。饕餮的长相十分的奇特,头大身小。饕餮见到食物就毫不犹豫的扑上去,狼吞虎咽,根本不咀嚼食物。不过说也奇怪,饕餮身体小,但是却能够装得下海量的食物。据说,饕餮因为贪吃,最后被撑死了。
关于饕餮的来源说法有很多,不过留传最广的却是蚩尤头颅变化所成:在古代,黄帝与蚩尤大战,最终轩辕黄帝用轩辕剑斩下了蚩尤的头颅。蚩尤不甘心,其头颅坠地化作饕餮。因此,饕餮整体看起来头大身子小。
饕餮的长相十分狰狞,一张大嘴森严可怖,几乎占据了整个脸庞!据记载,饕餮其形状如羊身人面,其目在腋下,虎齿人爪,其音如婴儿 。
饕餮的利齿如锯,嘴略弯曲内勾。饕餮的眼睛被大嘴挤到了腋下,双目炯炯,赫然有神。饕餮身躯庞大,足有数十丈,更恐怖的是,他的头颅居然占了整个身躯的一半!单看饕餮的巨大嘴巴便知晓,饕餮是一个恐怖的大吃货。
有关于饕餮的说法有很多,最普遍的说法就是,饕餮是最能吃的凶兽!神话故事里,饕餮见什么吃什么,不管是人类还是粮食,无论看到什么都会被他毫不犹豫的吞入肚内。奇怪的是,饕餮头大身小,不知道它吃下如此多的食物后存放在哪里。并且吃了这么多东西,也不见得饕餮变胖,因此,饕餮也成了很多现代吃货的偶像!
最终,饕餮似乎是由于自己吃的东西太多而撑死的。这是民间的传闻,不过细细想来,强悍的四大凶兽岂能是如此轻易就能撑死的?
《山海经·北山经》有云:"钩吾之山其上多玉,其下多铜。有兽焉,其状如羊身人面,其目在腋下,虎齿人爪,其音如婴儿,是食人。"
《神魔志异*异兽篇》:神州极南有恶兽,四目黑皮,长颈四足,性凶悍,极贪吃。行进迅疾若风,为祸一方。
《神异经·西荒经》中有云:"饕餮,兽名,身如牛,人面,目在腋下,食人。"
穷奇,四大凶兽之一,有一个奇怪的嗜好:专吃好人的鼻子。据记载,穷奇是西方天帝少昊的儿子,由于穷奇经常"毁信恶忠,崇饰恶言",遂被流放。穷奇集天神、怪兽、恶为一体,扰乱人间,是邪恶的象征。因为穷奇实力非同一般,品行穷凶恶极,所以称为四大凶兽之一!
穷奇外貌像老虎,但是全身毛发坚硬如刺,外有一对巨大的翅膀,会飞,并且速度奇快。穷奇外貌可怖,实力强横,喜欢捉弄人,并且以人类为食,专吃正直、善良、忠诚的人。
穷奇的长相十分狰狞,一张大嘴森严可怖,几乎占据了整个脸庞!据记载,穷奇其形状如羊身人面,其目在腋下,虎齿人爪,其音如婴儿。
穷奇的利齿如锯,嘴略弯曲内勾。穷奇的眼睛被大嘴挤到了腋下,双目炯炯,赫然有神。穷奇身躯庞大,足有数十丈,更恐怖的是,他的头颅居然占了整个身躯的一半!单看穷奇的巨大嘴巴便知晓,穷奇是一个恐怖的大吃货。
性情乖僻的穷奇,不仅喜欢吃人,还以戏弄人为乐。穷奇有个奇怪的癖好,那就是吃人的鼻子。崇尚邪恶的穷奇,经常玩弄人类,甚至鼓励人类做坏事。
每当穷奇看到别人吵架的时候,通常主动献身,会咬掉有理方的鼻子。如果听说,哪个人正直、哪个人忠诚、哪个人老实,穷奇就会去她们的家里,将他们的鼻子吃掉。说起来,穷其实四大凶兽中最贪玩、最可恶的一个,凶兽之名,绝对不是虚有其表。穷奇经常神出鬼没,吃下好人的鼻子后便会迅速离开。除非穷奇肚子饿得厉害,否则他是不会轻易吞食整个人的。加上穷奇的智慧比人类还要高出许多,并且居无定所。
《史记·五帝本纪》记载了穷奇的来历,"少皞氏有不才子,毁信恶忠,崇饰恶言,天下谓之穷奇。" 译文:少昊有一个不成器的儿子,毁灭诚信的人,讨厌忠诚的人,崇尚凶恶和喜欢说坏话,被天下人称之为“穷奇”。
《山海经·西山经》有云:"又西二百六十里,曰邽山。其上有兽焉,其状如牛,猬毛,名曰穷奇,音如獆狗,是食人。"
《山海经·西山经》注中云:" 似虎, 蝟毛, 有翼, 铭曰穷奇之兽。厥形甚丑, 驰逐妖邪, 莫不奔走, 是以一名, 号曰神狗" 。
《神异经》道:"西北有兽,其状似虎,有翼能飞,便剿食人,知人言语,闻人斗辄食直者,闻人忠信辄食其鼻,闻人恶逆不善辄杀兽往馈之,名曰穷奇。"
不好意思大家 这条动态就是撕逼的
如果你看完所有觉得我做的对 可以选择转发谢谢
首先简单交代下事情经过,失主在巴依老爷美食城旁边的浴室洗澡(浴室名字叫成龙淋浴)回宿舍忘了带手机,被一名校友捡到交给老板,当时还有另外一位校友见证了捡到手机的同学将手机交给老板的经过,失主在表白墙发布寻物启事,捡到手机的女生看到消息打电话给失主告知情况,当失主带着证人去浴室找回手机时,浴室老板表示并没有看到手机,不仅不承认还出口侮辱失主及证人,说失主伪造证人,第二次带两位男性同学去要手机时,也不交出失主的手机,(有视频录音物证作证)失主伤心难过但还是过来感谢表白墙及两位证人,感觉对不起两位证人,让两位证人同学蒙受委屈。作为表白墙,在了解事情真相,确认事实以后表示想尽自己一份力帮帮失主,于是发了空间贴吧寻求大家帮助,所有评论一致风评以后不去这家店。就在我发出动态的当天晚上,有一个网名叫喂狗的社会(现在叫半倾)的扣扣小号给我发语音消息,打语音电话骚扰我,张口闭口说我犯罪,说我严重侵权,说要报警将我交由警察处置,语音部分对我进行了威胁恐吓,当我问及为何不打字说明时,直接说打字说明怕我截图当证据,所以只发语音,语气态度极其恶劣,并告知我明天中午12点之前解决此事,否则就报警让警察处置我。
我通过跟失主联系,直接寻求法律援助,带着证据向警察说明了情况,派出所民警带着失主去了店里,但是老板拒不承认并装委屈,派出所民警向失主表示,毕竟失主遗失在先,哪怕手机是被老板捡了不还,也只是道德问题,手机是老板捡的并不是偷的抢的,不涉及法律层面,民警表示只能帮忙索要,如果不归还他们也没办法,最后以没要到手机结束。截止到现在,浴室老板的小号也没有再给我发过任何消息,我也没收到任何警察方面的通知,到这里,我想大家也已经明白了整个事情经过,我想先声明一下,失主所说的浴室我既没有去过,之前也跟浴室没有任何冲突,不存在报复之类的,我可以作证确认失主情况属实,失主是学校一名普通外省女学生,并没有诽谤和恶意陷害,失主所有联系方式姓名电话全部属实,我和两位证人同学与失主根本不认识,也来自不同的地区,不存在串通一气陷害之类的情况,如果涉及骗人诽谤陷害诋毁愿意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有人说我作为墙君做法有点欠妥,单方面的听取一方的说法,而未听另一方的,就做出决断,有失公允!
说下我的看法和想法吧,一个外省的女生,无权无势人生地不熟,没必要为了3000块钱的手机去专门抹黑浴室,有脑子的人都知道,无异于以卵击石,我不傻,做事讲证据我还是知道的,当事人将所有联系方式个人基本信息事件具体发生经过,以及人证物证都告知发送与我,也已经向警方报案,警方也已记录并出面解决,我可以确定情况属实,并愿意与这位同学共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在此,我呼吁全校同学一起抵制这家浴室,我对于民警所说的捡了别人的东西就不算偷算道德问题持反对意见,我认为,物品所有权还是归原主人所有的,对于浴室方面人员恐吓威胁我的事,我也已经留下证据,在此说明,本人不接受道歉,如果再来威胁恐吓甚至报复,本人将直接走司法程序寻求法律保护,也希望浴室不要说小号是别人申请的,跟它无关诸如此类摆脱责任的话,如果看到这条动态请直接将失主手机交还,我和失主可以既往不咎,实在不交还也没事,只是希望大家抵制这家店,都说学生无权无势就可以随意欺负,凭什么?如果非要说这是道德问题,可以,我们就用道德舆论来评断孰是孰非,我知道网络暴力的严重性,非要找警察我也不怕,我做事只求无愧于心。走法律程序不行我们就用自己的办法,我和失主愿意提供所有证据,还是那句话,身正不怕影子斜,以下截图为我和失主及小号的聊天记录,图片有点多我选择了长拼图。图5就是浴室的位置 位于中门伊品堂美食城隔壁(原巴依老爷美食城隔壁)
在此奉劝老板一句,人在做,天在看,做事凭良心。如果大家觉得我说的有理,麻烦转发扩散,谢谢你为弱势群体出的一份力,谢谢。 https://t.cn/R2fOeD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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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简单交代下事情经过,失主在巴依老爷美食城旁边的浴室洗澡(浴室名字叫成龙淋浴)回宿舍忘了带手机,被一名校友捡到交给老板,当时还有另外一位校友见证了捡到手机的同学将手机交给老板的经过,失主在表白墙发布寻物启事,捡到手机的女生看到消息打电话给失主告知情况,当失主带着证人去浴室找回手机时,浴室老板表示并没有看到手机,不仅不承认还出口侮辱失主及证人,说失主伪造证人,第二次带两位男性同学去要手机时,也不交出失主的手机,(有视频录音物证作证)失主伤心难过但还是过来感谢表白墙及两位证人,感觉对不起两位证人,让两位证人同学蒙受委屈。作为表白墙,在了解事情真相,确认事实以后表示想尽自己一份力帮帮失主,于是发了空间贴吧寻求大家帮助,所有评论一致风评以后不去这家店。就在我发出动态的当天晚上,有一个网名叫喂狗的社会(现在叫半倾)的扣扣小号给我发语音消息,打语音电话骚扰我,张口闭口说我犯罪,说我严重侵权,说要报警将我交由警察处置,语音部分对我进行了威胁恐吓,当我问及为何不打字说明时,直接说打字说明怕我截图当证据,所以只发语音,语气态度极其恶劣,并告知我明天中午12点之前解决此事,否则就报警让警察处置我。
我通过跟失主联系,直接寻求法律援助,带着证据向警察说明了情况,派出所民警带着失主去了店里,但是老板拒不承认并装委屈,派出所民警向失主表示,毕竟失主遗失在先,哪怕手机是被老板捡了不还,也只是道德问题,手机是老板捡的并不是偷的抢的,不涉及法律层面,民警表示只能帮忙索要,如果不归还他们也没办法,最后以没要到手机结束。截止到现在,浴室老板的小号也没有再给我发过任何消息,我也没收到任何警察方面的通知,到这里,我想大家也已经明白了整个事情经过,我想先声明一下,失主所说的浴室我既没有去过,之前也跟浴室没有任何冲突,不存在报复之类的,我可以作证确认失主情况属实,失主是学校一名普通外省女学生,并没有诽谤和恶意陷害,失主所有联系方式姓名电话全部属实,我和两位证人同学与失主根本不认识,也来自不同的地区,不存在串通一气陷害之类的情况,如果涉及骗人诽谤陷害诋毁愿意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有人说我作为墙君做法有点欠妥,单方面的听取一方的说法,而未听另一方的,就做出决断,有失公允!
说下我的看法和想法吧,一个外省的女生,无权无势人生地不熟,没必要为了3000块钱的手机去专门抹黑浴室,有脑子的人都知道,无异于以卵击石,我不傻,做事讲证据我还是知道的,当事人将所有联系方式个人基本信息事件具体发生经过,以及人证物证都告知发送与我,也已经向警方报案,警方也已记录并出面解决,我可以确定情况属实,并愿意与这位同学共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在此,我呼吁全校同学一起抵制这家浴室,我对于民警所说的捡了别人的东西就不算偷算道德问题持反对意见,我认为,物品所有权还是归原主人所有的,对于浴室方面人员恐吓威胁我的事,我也已经留下证据,在此说明,本人不接受道歉,如果再来威胁恐吓甚至报复,本人将直接走司法程序寻求法律保护,也希望浴室不要说小号是别人申请的,跟它无关诸如此类摆脱责任的话,如果看到这条动态请直接将失主手机交还,我和失主可以既往不咎,实在不交还也没事,只是希望大家抵制这家店,都说学生无权无势就可以随意欺负,凭什么?如果非要说这是道德问题,可以,我们就用道德舆论来评断孰是孰非,我知道网络暴力的严重性,非要找警察我也不怕,我做事只求无愧于心。走法律程序不行我们就用自己的办法,我和失主愿意提供所有证据,还是那句话,身正不怕影子斜,以下截图为我和失主及小号的聊天记录,图片有点多我选择了长拼图。图5就是浴室的位置 位于中门伊品堂美食城隔壁(原巴依老爷美食城隔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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