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口岸船舶有限公司污染环境,罚款99.715万元#EnvironmentalAndSafe[超话]#
https://t.cn/A6fFhJXT
2021年5月7日、5月10日,泰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船舶维修保养项目与2013年2月泰高环发〔2013〕13号的环境影响现状评价审查意见不相一致。你公司在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况下,在东侧港池内进行船舶维修保养。露天喷砂未配套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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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7日、5月10日,泰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船舶维修保养项目与2013年2月泰高环发〔2013〕13号的环境影响现状评价审查意见不相一致。你公司在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况下,在东侧港池内进行船舶维修保养。露天喷砂未配套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
国家检查组对泰州市钢铁去产能工作开展“回头看”
7月16日,国家钢铁去产能“回头看”检查组对泰州市钢铁去产能工作进行检查。省发改委二级巡视员李义,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处、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负责同志和省冶金协会专家,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史凯忠,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处、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检查组重点检查泰州市2016年以来建成和在建钢铁冶炼项目、钢铁过剩产能退出和取缔“地条钢”冶炼装备情况、举报线索核查情况。实地查看了江苏众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冶炼项目建设现场,检查了泰州市护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江苏亨泽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泰州润鑫铸造有限公司等企业。
下一步,泰州市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钢铁产业政策,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防止钢铁行业违法违规新增产能和“地条钢”死灰复燃,进一步巩固我市钢铁去产能成果。(泰州发改委)
7月16日,国家钢铁去产能“回头看”检查组对泰州市钢铁去产能工作进行检查。省发改委二级巡视员李义,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处、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负责同志和省冶金协会专家,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史凯忠,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处、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检查组重点检查泰州市2016年以来建成和在建钢铁冶炼项目、钢铁过剩产能退出和取缔“地条钢”冶炼装备情况、举报线索核查情况。实地查看了江苏众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集中冶炼项目建设现场,检查了泰州市护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江苏亨泽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泰州润鑫铸造有限公司等企业。
下一步,泰州市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钢铁产业政策,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防止钢铁行业违法违规新增产能和“地条钢”死灰复燃,进一步巩固我市钢铁去产能成果。(泰州发改委)
【最高奖20万元,靖江鼓励举报沿江偷排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靖江市公安局联合建立市民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市民对沿江偷排等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工作人员存在的渎职等行为进行举报,进一步加强长江大保护工作。可以通过电话向政务服务热线(12345)、靖江生态环境局(84809444)、市公安局(110)进行举报,也可通过手机短信向靖江生态环境局(13775712369)举报;对于责任单位工作人员存在的渎职等行为,可以通过电话向市纪委监委(12388)进行举报。广大市民也可通过信函方式进行举报,提供相应的举报信息,包括违法行为的主体、环境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具体位置和内容等,受理举报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会严格保密。
根据举报线索查实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经有关部门认定属实后,对于违法排放污染物1吨以下(含1吨)的线索举报人,按照《江苏省保护和奖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的若干规定(试行)》奖励,对于违法排放污染物1~10吨(含10吨)的线索举报人奖励人民币10万元,对于违法排放污染物10吨以上的线索举报人奖励人民币20万元;多人举报同一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以首次收到举报线索的提供者为获奖人;联名举报的,按照同一案件进行奖励,奖金进行平均分配。
根据举报线索查实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经有关部门认定属实后,对于违法排放污染物1吨以下(含1吨)的线索举报人,按照《江苏省保护和奖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的若干规定(试行)》奖励,对于违法排放污染物1~10吨(含10吨)的线索举报人奖励人民币10万元,对于违法排放污染物10吨以上的线索举报人奖励人民币20万元;多人举报同一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以首次收到举报线索的提供者为获奖人;联名举报的,按照同一案件进行奖励,奖金进行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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