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到航洋城的茶笼道吃早茶。之前排了两次队都是因为人太多放弃了,这周来明显没有这么多人了。简约时尚装修,灯光明亮。位置太“紧凑”,我坐的地方空调还不给力,热。服务态度良好,热情周到,响应及时。后厨是透明的橱窗,你可以看到里面的操作。服务员说所有的糕点都是现做的,这点很不错。下面重点谈谈菜品。最喜欢蔓越莓酥皮包。外皮十分酥脆,馅应该是叉烧加上蔓越莓,没吃出什么蔓越莓的味道,但是味道挺不错的,必点。4色虾皇饺不错。我吃的是黑色的,墨鱼虾皇饺,虾仁大颗脆甜。萝卜糕配合xo酱,好吃。艇仔粥的味道很不错,粥有一点点稀。凤爪软烂,金钱肚有韧性,口味调的不错,喜欢。墨鱼汁煎堆,惊喜,不油!甜而不腻,造型也花了心思。小熊奶茶,造型憨态可掬,茶味和奶味都浓,不错。炸春卷,皮脆,但是馅比较一般,没有什么味道?白白的,不知道是不是蟹肉。黑松露水晶饺和赛螃蟹凤眼饺,这两个产品的馅跟上面的春卷馅好像类似,造型不错,内里有些寡淡。黑松露海鲜焖面,刀削面弹口有韧性,口味偏向咸重。梅菜肠粉,白灼时蔬水准之上。菠萝包外皮酥脆,但是有了蔓越莓酥皮包珠玉在前,他略为失色。梅子汁酸酸甜甜,挺解腻。总的来说这间店坚持现场手工制作,不错。造型也有创新,招牌主打几乎试了个遍,没有大坑。周末折扣后人均消费约80。推荐一试。
【商洛市公安局圆满完成十四运会商洛赛区排球赛安保任务】9月18日晚,随着江苏U19女排在最终决赛中以3比1的比分战胜天津U19女排,十四运会商洛赛区女子(19岁以下组)排球赛全部结束。商洛市公安局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专业负责的安保作风,展现了商洛公安良好的作风和形象,圆满完成了十四运会商洛赛区女子(19岁以下组)排球赛的各项安保任务。
【红山区纪委监委通报五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醉驾问题】
党的十九大以来,红山区纪委监委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一直坚持“零容忍”态度,重拳出击、严肃查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现将我区查处的五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醉驾问题通报如下。
01
红山区公安分局东城派出所民警殷守明醉酒驾驶问题
2014年10月14日19时11分许,殷守明醉酒后驾驶轿车,沿红山区一道街由东向西逆行与郝某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致电动车乘车人鲁某某受伤。经司法鉴定,殷守明属于醉酒状态驾车,应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2017年3月17日,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红山区人民法院判决:殷守明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2021年7月23日区纪委决定给予殷守明开除党籍处分。
02
赤峰市回民实验小学教师柳雷鸣醉酒驾驶问题
2019年9月28日23时35分,柳雷鸣饮酒后驾驶轿车,沿红山区二道街由西向东行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司法鉴定,属于醉酒。2020年11月4日,红山区人民法院判决:柳雷鸣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四千元。2021年5月12日区纪委决定给予柳雷鸣开除党籍处分。
03
红山区金融和投资促进局工作人员陈波醉酒驾驶问题
2020年7月28日21时50分许,陈波酒后驾驶轿车行至红山区新华路与解放街交叉路口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司法鉴定,血液酒精含量为170.45mg/100ml,属于醉酒。2020年11月11日,红山区人民法院判决:陈波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21年5月12日区纪委决定给予陈波开除党籍处分。
04
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监察股股长李云杰饮酒驾驶问题
2020年7月5日20时24分,李云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红山区新华大桥被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达饮酒标准驾驶。2020年7月6日,赤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警察支队对李云杰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12月4日区纪委决定给予李云杰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影响期为一年)。
05
红山区南山生态园管理办公室科员任中利饮酒驾驶问题
2020年9月17日0时45分,任中利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在松山区松山大街与松城路交叉路口被赤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二大队在例行检查中查获,经酒精呼气检测,属于饮酒驾驶。赤峰市公安局交警二大队对任中利处以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1月25日区纪委决定给予任中利党内警告处分(影响期为一年)。
从以上五起案例来看,虽然我区近年来公安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违法,挑战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不但对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负责任,更对自身的事业前途及家庭造成严重伤害。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教训,摒弃侥幸心理,切实增强规矩意识和法律意识,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开展警示教育,加强监督管理,防微杜渐,抓早抓小,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行为。涉及的单位部门要开展以案促改,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起到警示一片的作用。各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职责,督促工作落到实处。公安机关要加大对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区纪委监委将对以案促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杜绝整改重形式、摆样子、走过场,对工作不认真不扎实、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同时纪委监委将加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背后的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工作日违规饮酒、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形成震慑,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来源: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图片来源于网络)
党的十九大以来,红山区纪委监委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一直坚持“零容忍”态度,重拳出击、严肃查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现将我区查处的五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醉驾问题通报如下。
01
红山区公安分局东城派出所民警殷守明醉酒驾驶问题
2014年10月14日19时11分许,殷守明醉酒后驾驶轿车,沿红山区一道街由东向西逆行与郝某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致电动车乘车人鲁某某受伤。经司法鉴定,殷守明属于醉酒状态驾车,应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2017年3月17日,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红山区人民法院判决:殷守明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2021年7月23日区纪委决定给予殷守明开除党籍处分。
02
赤峰市回民实验小学教师柳雷鸣醉酒驾驶问题
2019年9月28日23时35分,柳雷鸣饮酒后驾驶轿车,沿红山区二道街由西向东行驶,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司法鉴定,属于醉酒。2020年11月4日,红山区人民法院判决:柳雷鸣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四千元。2021年5月12日区纪委决定给予柳雷鸣开除党籍处分。
03
红山区金融和投资促进局工作人员陈波醉酒驾驶问题
2020年7月28日21时50分许,陈波酒后驾驶轿车行至红山区新华路与解放街交叉路口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司法鉴定,血液酒精含量为170.45mg/100ml,属于醉酒。2020年11月11日,红山区人民法院判决:陈波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21年5月12日区纪委决定给予陈波开除党籍处分。
04
红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监察股股长李云杰饮酒驾驶问题
2020年7月5日20时24分,李云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红山区新华大桥被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达饮酒标准驾驶。2020年7月6日,赤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警察支队对李云杰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0年12月4日区纪委决定给予李云杰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影响期为一年)。
05
红山区南山生态园管理办公室科员任中利饮酒驾驶问题
2020年9月17日0时45分,任中利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在松山区松山大街与松城路交叉路口被赤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二大队在例行检查中查获,经酒精呼气检测,属于饮酒驾驶。赤峰市公安局交警二大队对任中利处以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1月25日区纪委决定给予任中利党内警告处分(影响期为一年)。
从以上五起案例来看,虽然我区近年来公安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违法,挑战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不但对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负责任,更对自身的事业前途及家庭造成严重伤害。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教训,摒弃侥幸心理,切实增强规矩意识和法律意识,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开展警示教育,加强监督管理,防微杜渐,抓早抓小,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行为。涉及的单位部门要开展以案促改,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起到警示一片的作用。各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职责,督促工作落到实处。公安机关要加大对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区纪委监委将对以案促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杜绝整改重形式、摆样子、走过场,对工作不认真不扎实、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同时纪委监委将加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背后的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工作日违规饮酒、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形成震慑,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来源: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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