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事业单位考试#
【知识梳理】
1.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条件: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2.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的超越其能力范围的行为、无权代理行为。
3.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
4.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4)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知识梳理】
1.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条件: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2.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的超越其能力范围的行为、无权代理行为。
3.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
4.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4)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法律人的日常# 20210918,今天律所搞京秋家宴活动,可惜我一大早去宁波中院开庭,下午又赶到省高院开庭。
早上开庭的是一民间借贷案二审,涉及分公司负责人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分公司经营,总公司是否应对借款承担还款责任?
还涉及分公司负责人个人财产与分公司财产混同,总公司应否对借款承担还款责任?
还涉及分公司负责人以分公司远期支票icon名义还款,但支票到期后因账户没钱无法承兑,分公司开具空头支票是否构成债务加入?
下午省高院开庭的是一个涉及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的行政诉讼。
按照2010年的规定,地方政府申报30户100人以上的避让搬迁项目,由省自然资源厅组织认定,申报材料需包括《突发性地质灾害搬迁避让专项调查评价报告》。
按照2014年规定,申报材料无须提供上述专项调查报告。
案涉地质灾害发生在2011年,地方政府于2012年向省厅申报。我认为省厅必然保存有上述专项调查报告。于是我向省厅申请信息公开。但省厅以没制作和保存该报告为由不予公开。于是引发了本案。
庭审中,法官问我为什么要申请公开该专项调查报告,我答:我是某地政府以地质灾害为由强拆村民房屋的十多户村民的代理律师,强拆行为已被确认违法,但国家赔偿遭到了困难。当初地质灾害发生时,政府贴出告示,全村63户,161人需要搬迁43户121人,有20户不需要搬迁。我代理的这10多户村民,正是这20户不用搬迁范围的。现在政府将他们房屋全都强拆了,应当按照房屋征收标准来赔偿。但国家赔偿案件一审二审都认定这10多户村民属于地质灾害需要搬迁避让的村民,政府强拆是为了他们的生命安全,所以判决不予赔偿。
而案涉调查报告载明了只需要搬迁43户,有20户不用搬迁,并且附有这20户的详细名单。拿到这份评估报告后,就能作为新证据申请再审,村民就能得到国家赔偿。所以这份调查报告对村民很重要,对我也很重要。
ps:宁波中院审判大楼比省高院审判大楼气派多了。 https://t.cn/z8L8zRE
早上开庭的是一民间借贷案二审,涉及分公司负责人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分公司经营,总公司是否应对借款承担还款责任?
还涉及分公司负责人个人财产与分公司财产混同,总公司应否对借款承担还款责任?
还涉及分公司负责人以分公司远期支票icon名义还款,但支票到期后因账户没钱无法承兑,分公司开具空头支票是否构成债务加入?
下午省高院开庭的是一个涉及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的行政诉讼。
按照2010年的规定,地方政府申报30户100人以上的避让搬迁项目,由省自然资源厅组织认定,申报材料需包括《突发性地质灾害搬迁避让专项调查评价报告》。
按照2014年规定,申报材料无须提供上述专项调查报告。
案涉地质灾害发生在2011年,地方政府于2012年向省厅申报。我认为省厅必然保存有上述专项调查报告。于是我向省厅申请信息公开。但省厅以没制作和保存该报告为由不予公开。于是引发了本案。
庭审中,法官问我为什么要申请公开该专项调查报告,我答:我是某地政府以地质灾害为由强拆村民房屋的十多户村民的代理律师,强拆行为已被确认违法,但国家赔偿遭到了困难。当初地质灾害发生时,政府贴出告示,全村63户,161人需要搬迁43户121人,有20户不需要搬迁。我代理的这10多户村民,正是这20户不用搬迁范围的。现在政府将他们房屋全都强拆了,应当按照房屋征收标准来赔偿。但国家赔偿案件一审二审都认定这10多户村民属于地质灾害需要搬迁避让的村民,政府强拆是为了他们的生命安全,所以判决不予赔偿。
而案涉调查报告载明了只需要搬迁43户,有20户不用搬迁,并且附有这20户的详细名单。拿到这份评估报告后,就能作为新证据申请再审,村民就能得到国家赔偿。所以这份调查报告对村民很重要,对我也很重要。
ps:宁波中院审判大楼比省高院审判大楼气派多了。 https://t.cn/z8L8zRE
#上海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 上海代理记账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不属于可以免税的福利范围具体是什么?
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
1.超过国家规定的比例计提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
2.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的人人有份的;
3.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
1.超过国家规定的比例计提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
2.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的人人有份的;
3.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