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柒财点点》大数据杀熟?国家刚刚出手!不得利用算法影响用户选择,不得"刷单"、"买好评"…影响有多大?
8月1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意见稿》明确规定,互联网平台中直播带货、平台推荐等行为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互联网平台不得虚构交易额、点赞转发量,更不得隐匿差评。互联网平台不得组织网络水军散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更不得利用算法影响用户选择。
此前,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徐绍史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作报告时指出,随着网络经济快速发展,许多不正当竞争行为向线上延伸,商业模式的不断创新又产生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市场监管执法带来新的挑战,对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带来新的冲击。
市场监管总局指出,《意见稿》是为了制止和预防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规范持续健康发展。
或受此消息影响,截至收盘,港股电子商贸及互联网服务继续大跌,百度跌5.5%,腾讯、京东、阿里巴巴跌逾4%,美团跌3.52%,快手跌4.89%。
直播带货、平台推荐等,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徐绍史提到,过去利用传统传播方式“自卖自夸”的夸大或虚假宣传现今演变为组织专业团队利用网络软文诱骗消费者,甚至通过少数网红“直播带货”等助力虚假宣传,互联网虚假宣传案件已占全部虚假宣传案件的一半以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由传统的实体店面、固定场所向利用网络等新型渠道延伸,有的朋友圈、网店成为假货网络购销的新渠道。
此前,知名网红“辛巴”在网络平台上直播带货燕窝,被爆出实际商品与宣传严重不符,产品造假等情况。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对此已介入调查。
对此,在网络竞争行为一般规范方面,本次《意见稿》明确要求直播带货、平台推荐等行为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意见稿》提出,经营者在生产、销售活动中,不得利用网络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意见稿》要求,经营者不得采取方式,对经营者自身或者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曾获荣誉、资格资质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具体包括:通过网站、自媒体等网络手段进行展示、演示、说明、解释、推介或者文字标注;通过直播营销、话题营销、平台推荐、网络文案等方式,实施商业营销活动;其他网络宣传方式。
不得虚构交易额、点赞转发量,不得隐匿差评
徐绍史指出,有些商家为增加交易量、吸引消费者关注,通过故意刷单虚增交易量以获得消费者关注,有的电商平台出于同样目的对商家刷单炒信行为态度暧昧,个别平台甚至提供某些便利,导致不搞刷单炒信的电商平台和商家难以吸引消费者而陷入经营困难,反不正当竞争法只适用于经营者,对相关第三方监管处罚缺失,造成市场上“劣币驱逐良币”。
针对虚构数据、恶意刷单等情况,《意见稿》提出,经营者不得采取方式,对经营者自身或者其商品的销售状况、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具体包括:
(一)虚假交易或者组织虚假交易;
(二)虚假排名或者组织虚假排名;
(三)虚构交易额、成交量、预约量等与经营有关的数据信息;
(四)虚构用户评价、收藏量、点赞量、投票量、关注量、订阅量、转发量等流量数据;
(五)采用误导性展示等方式,隐匿差评,或者将好评前置、差评后置,或者不显著区分不同商品或者服务的评价等;
(六)虚构点击量、关注度、阅读量、收听量、观看量、播放量等互动数据;
(七)采用谎称现货、虚构预订、虚假抢购等方式进行虚假营销;
(八)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足以诱导用户作出指定评价、点赞、转发、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
(九)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此外,《意见稿》还要求,经营者不得帮助其他经营者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不得组织网络水军,散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
在互联网平台,部分经营者雇佣“水军”不仅用来给自家产品刷好评,还会雇“水军”攻击竞争对手,或是故意散播谣言中伤竞争对手。
徐绍史指出,商业诋毁演变为专业“水军”带节奏,或假借“打假”“维权”恶意投诉举报,呈现出组织化、职业化、规模化特征。
对此,在网络竞争行为一般规范上方面,本次《意见稿》提出,经营者不得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意见稿》明确,经营者不得实施行为,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具体包括组织、指使他人以消费者名义对竞争对手的商品进行恶意评价;利用或者组织、指使他人通过网络恶意散布虚假或者误导性信息;利用网络对竞争对手的商品作出虚假或者误导性的风险提示、告客户书、警告函、律师函或举报信等;其他编造、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
《意见稿》还要求,自媒体、跟帖评论服务的提供者或使用者、网络水军等组织或个人,不得帮助其他经营者实施前款行为。
不得利用算法影响用户选择
对此,《意见稿》规定,禁止利用技术手段实施妨碍干扰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其中,《意见稿》提出,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流量劫持、干扰、恶意不兼容等行为,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
《意见稿》要求,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经营者不得在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实施下列插入链接或者强制进行目标跳转等流量劫持行为。其中包括利用关键词联想等功能,设置指向自身产品或者服务的链接,欺骗或者误导用户点击的行为。
《意见稿》要求,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实施干扰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行为。其中包括误导、欺骗、强迫用户放弃使用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违背用户意愿下载、安装、运行应用程序,无正当理由屏蔽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等。
《意见稿》还要求,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限流、屏蔽、商品下架等方式,减少其他经营者之间的交易机会,实施“二选一”行为,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正常运行,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应通过政策限制互联网平台准入领域
徐绍史表示,一系列不正当竞争行为相比线下,具有实时灵活、违法成本低、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技术深度介入等特点,对被侵权企业合法权益的损害程度和市场竞争环境的破坏程度远远大于线下,对企业经营发展带来较大影响甚至冲击。同时也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意见稿》明确,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负责组织指导全国网络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查处重大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将依法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查处。
浙江大学融媒体研究中心副主任方兴东认为,要最终把互联网超级平台的超级权力“关进笼子里”,可以在五个方面发力:一是通过政策限制互联网超级平台可以进入的领域,尤其是媒体、金融、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领域。二是扫除盲区,明晰边界,对企业超越本分,操控媒体、学术、政策、监管和法治等公共领域的行为要严厉惩戒。三是通过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实质性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四是进一步加强反垄断法等制度创新。五是把数据作为治理的抓手,进一步加快个人信息与数据保护立法,强化个人对数据的主导权。
8月1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意见稿》明确规定,互联网平台中直播带货、平台推荐等行为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互联网平台不得虚构交易额、点赞转发量,更不得隐匿差评。互联网平台不得组织网络水军散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更不得利用算法影响用户选择。
此前,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徐绍史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作报告时指出,随着网络经济快速发展,许多不正当竞争行为向线上延伸,商业模式的不断创新又产生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市场监管执法带来新的挑战,对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带来新的冲击。
市场监管总局指出,《意见稿》是为了制止和预防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规范持续健康发展。
或受此消息影响,截至收盘,港股电子商贸及互联网服务继续大跌,百度跌5.5%,腾讯、京东、阿里巴巴跌逾4%,美团跌3.52%,快手跌4.89%。
直播带货、平台推荐等,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徐绍史提到,过去利用传统传播方式“自卖自夸”的夸大或虚假宣传现今演变为组织专业团队利用网络软文诱骗消费者,甚至通过少数网红“直播带货”等助力虚假宣传,互联网虚假宣传案件已占全部虚假宣传案件的一半以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由传统的实体店面、固定场所向利用网络等新型渠道延伸,有的朋友圈、网店成为假货网络购销的新渠道。
此前,知名网红“辛巴”在网络平台上直播带货燕窝,被爆出实际商品与宣传严重不符,产品造假等情况。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对此已介入调查。
对此,在网络竞争行为一般规范方面,本次《意见稿》明确要求直播带货、平台推荐等行为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意见稿》提出,经营者在生产、销售活动中,不得利用网络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意见稿》要求,经营者不得采取方式,对经营者自身或者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曾获荣誉、资格资质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具体包括:通过网站、自媒体等网络手段进行展示、演示、说明、解释、推介或者文字标注;通过直播营销、话题营销、平台推荐、网络文案等方式,实施商业营销活动;其他网络宣传方式。
不得虚构交易额、点赞转发量,不得隐匿差评
徐绍史指出,有些商家为增加交易量、吸引消费者关注,通过故意刷单虚增交易量以获得消费者关注,有的电商平台出于同样目的对商家刷单炒信行为态度暧昧,个别平台甚至提供某些便利,导致不搞刷单炒信的电商平台和商家难以吸引消费者而陷入经营困难,反不正当竞争法只适用于经营者,对相关第三方监管处罚缺失,造成市场上“劣币驱逐良币”。
针对虚构数据、恶意刷单等情况,《意见稿》提出,经营者不得采取方式,对经营者自身或者其商品的销售状况、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具体包括:
(一)虚假交易或者组织虚假交易;
(二)虚假排名或者组织虚假排名;
(三)虚构交易额、成交量、预约量等与经营有关的数据信息;
(四)虚构用户评价、收藏量、点赞量、投票量、关注量、订阅量、转发量等流量数据;
(五)采用误导性展示等方式,隐匿差评,或者将好评前置、差评后置,或者不显著区分不同商品或者服务的评价等;
(六)虚构点击量、关注度、阅读量、收听量、观看量、播放量等互动数据;
(七)采用谎称现货、虚构预订、虚假抢购等方式进行虚假营销;
(八)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足以诱导用户作出指定评价、点赞、转发、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
(九)其他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此外,《意见稿》还要求,经营者不得帮助其他经营者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不得组织网络水军,散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
在互联网平台,部分经营者雇佣“水军”不仅用来给自家产品刷好评,还会雇“水军”攻击竞争对手,或是故意散播谣言中伤竞争对手。
徐绍史指出,商业诋毁演变为专业“水军”带节奏,或假借“打假”“维权”恶意投诉举报,呈现出组织化、职业化、规模化特征。
对此,在网络竞争行为一般规范上方面,本次《意见稿》提出,经营者不得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意见稿》明确,经营者不得实施行为,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具体包括组织、指使他人以消费者名义对竞争对手的商品进行恶意评价;利用或者组织、指使他人通过网络恶意散布虚假或者误导性信息;利用网络对竞争对手的商品作出虚假或者误导性的风险提示、告客户书、警告函、律师函或举报信等;其他编造、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
《意见稿》还要求,自媒体、跟帖评论服务的提供者或使用者、网络水军等组织或个人,不得帮助其他经营者实施前款行为。
不得利用算法影响用户选择
对此,《意见稿》规定,禁止利用技术手段实施妨碍干扰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其中,《意见稿》提出,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流量劫持、干扰、恶意不兼容等行为,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
《意见稿》要求,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经营者不得在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实施下列插入链接或者强制进行目标跳转等流量劫持行为。其中包括利用关键词联想等功能,设置指向自身产品或者服务的链接,欺骗或者误导用户点击的行为。
《意见稿》要求,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实施干扰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行为。其中包括误导、欺骗、强迫用户放弃使用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违背用户意愿下载、安装、运行应用程序,无正当理由屏蔽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等。
《意见稿》还要求,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限流、屏蔽、商品下架等方式,减少其他经营者之间的交易机会,实施“二选一”行为,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正常运行,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应通过政策限制互联网平台准入领域
徐绍史表示,一系列不正当竞争行为相比线下,具有实时灵活、违法成本低、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技术深度介入等特点,对被侵权企业合法权益的损害程度和市场竞争环境的破坏程度远远大于线下,对企业经营发展带来较大影响甚至冲击。同时也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意见稿》明确,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负责组织指导全国网络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查处重大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将依法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查处。
浙江大学融媒体研究中心副主任方兴东认为,要最终把互联网超级平台的超级权力“关进笼子里”,可以在五个方面发力:一是通过政策限制互联网超级平台可以进入的领域,尤其是媒体、金融、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领域。二是扫除盲区,明晰边界,对企业超越本分,操控媒体、学术、政策、监管和法治等公共领域的行为要严厉惩戒。三是通过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实质性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四是进一步加强反垄断法等制度创新。五是把数据作为治理的抓手,进一步加快个人信息与数据保护立法,强化个人对数据的主导权。
【扎实稳妥推进12至17周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郑州市召开第十五场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8月17日上午11时,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第十五场新闻发布会,通报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进展情况。
图片
1
无新增本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8月16日0:00—24:00,全市无新增本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自本轮疫情发生以来,累计报告本地确诊病例138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以上病例均按要求实施集中治疗或隔离医学观察。
2
境外一输入病例愈后复阳
截至8月16日24时,我市第四轮全员核酸检测已采样1194.37万人,检测1188.96万人,检出异常结果1例。
具体情况为:王某某,男,47岁,现居住于金水区黄河路2号院,未接种新冠疫苗。2021年4月18日,由非洲加纳自成都入境并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月25日核酸检测阳性转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并报告为确诊病例。6月10日治愈出院后返回郑州,6月11日至24日在我市健康关爱中心隔离医学观察,6月24日至7月9日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满后定期到医疗机构复查核酸,期间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王某某8月16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流行病学调查和专家组研判,为境外输入病例愈后复阳。目前,已将王某某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排查出的128名密接及密接的密接人员已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其居住及主要活动场所已进行终末消毒,同单元居民已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3
4个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结合郑州市疫情防控实际,经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我市发布了第26号疫情防控通告,自2021年8月17日9时起,将荥阳市乔楼镇狮村社区、荥阳市贾峪镇周垌村、荥阳市京城路街道万业金城小区、惠济区迎宾路街道西黄刘村等4个中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
4
9月15日前完成12~17周岁青少年疫苗接种
疫苗接种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防护措施。青少年也是新冠病毒的易感人群,及时接种疫苗,有助于青少年获得针对新冠病毒的免疫力,对建立人群免疫屏障具有重要意义。
为扎实稳妥推进12至17周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我市制定了《郑州市12-17周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指导方案》,明确了目标人群、组织领导、进度安排等主要内容,计划于8月17日起开展12至17周岁人群第1剂次接种,8月24日前完成第1剂次接种,9月15日前完成第2剂次接种。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卫健、教育、社区、学校将密切协同,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方便、知情同意、保障安全”的原则有序推进,做到应接尽接。
5
全市疫情仍处于最吃劲儿关键阶段
当前,省会新增病例越来越少,并出现单日“零新增”,广大市民是否可以陆续开展正常的聚餐和娱乐活动呢?据相关专家介绍,自7月31日郑州市紧急采取分级分区管控与大规模核酸筛查工作以来,疫情防控形势出现积极变化,总体疫情可控在控,这与广大市民的积极配合与大力支持密不可分。
但是,郑州市疫情防控工作仍处于最吃劲儿的关键阶段,为尽早尽快发现风险隐患,密接和次密接人员流调排查正在深入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正在压荐推进,全市各行各业仍在夜以继日、艰苦卓绝地与新冠病毒进行斗争。
为打赢打好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请大家坚持再坚持,决不给病毒以可乘之机。
一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务必进行核酸检测,确保不漏一人;
二是继续做好自我防护,尤其提醒大家要注意手卫生和手消毒;
三是继续配合社区管理,坚持扫码、测温,一旦发现变为黄码,要服从社区人员的管理;
四是合理就医,尽量预约就诊,避开就诊高峰,减少陪同人员。
6
全市疫苗累计接种1516.91万剂次
根据目前已感染新冠肺炎的病例情况分析,疫苗接种仍然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能够有效降低感染率,尤其是降低重症率和病死率。7月31日,钟南山院士在《新冠疫情的现状和判断》的演讲中明确指出,国产疫苗对德尔塔变异株有用,非常安全。
全市持续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截至8月16日24时,全市新冠病毒疫苗累计接种1516.91万剂次,其中第1剂830.98万剂次,第2剂660.42万剂次,第3剂25.51万剂次。全市18岁以上人群接种第1剂808.4万人,接种率83.24%,12-17岁人群接种第1剂22.58万人,接种率24.23%。
7
未成年人使用新冠病毒疫苗已获国家批准
本次12-17岁人群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可用于该年龄段人群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目前获准在未成年人中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为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含其委托分装、包装的其他企业生产的疫苗)和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使用的疫苗剂量、免疫程序与18岁以上年龄段人群完全一样。
8
12-17岁人群接种疫苗需由监护人陪同
郑州如何推进12-17岁青少年人群疫苗接种?为确保接种工作安全有序,全市各接种点均组建了公安、社区、行业主管部门、志愿者“四合一”现场组织保障队伍,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测体温、戴口罩、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维护现场秩序,严防人员聚集。
需要提醒的是:12-17岁人群接种时需由监护人陪同,并提供由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要主动告知接种医生孩子有无禁忌症和过敏史。接种后,在现场留观30分钟,如出现不适,及时联系现场医护人员。前往接种疫苗时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保持社交距离。
同时,根据郑州市目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处于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的人员、处于中高风险区的人员可延后接种。
9
核酸检测确保“人员全覆盖、流程全跟踪、质量全监控”
郑州市第四轮全员核酸检测采取分阶段、分批次、分区域错峰开展。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各开发区、区(县)市分为两批次统一进行采检;采样点设置以固定采样点为主、流动采样点为辅,同时根据需要灵活设置流动采样点,并随时进行增减。
一是分时段采样可以对采样对象进行有效分流,能够避免人员密集扎堆;
二是分批次进行采样可以小批量、多批次进行送检,便于更加科学合理地安排检测的人力资源和设备资源,实现采样和检测的高度匹配,提高采检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由于全省核酸检测需求加大,在总体检测力量不变的前提下,需要统筹安排。
整体来看,我市的第四轮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按照“时间服从质量、采检高度匹配”的原则,采检质量更有保证、整体安排更加科学高效。
下一步,在各开发区、区(县)市分批完成第四轮全员核酸检测和信息上报后,经过专家综合分析研判、并报指挥部审核通过,即可压茬开展后续采检工作。在工作中,将继续坚持做到人员全覆盖、流程全跟踪、质量全监控,进一步加强对核酸检测工作的质效监督,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打下坚实基础。
10
上街区核酸检测任务圆满完成
在本轮全员核酸检测中,上街区各级基层党组织积极行动,广大党员冲锋在前,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为做好全员核酸检测提供了保障。除了镇(街道)、村(社区)的同志之外,上街区根据机关单位和村(社区)人数,完善了分包机制,52个机关单位2/3以上的人员下沉一线,2000余名志愿者主动报名。
上街区成立工作专班,对全区集中医学观察点、核酸检测点全覆盖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优化提升。例如,我们核酸检测点从第一轮的70个,压缩到了60个,检测效率却比原来提高了半天以上的时间。
截至8月17日上午11时,上街区第四轮全员核酸检测已进行完毕,送检人数和接收人数吻合率达到100%,圆满完成了本轮核酸检测任务。
(郑州发布)
8月17日上午11时,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第十五场新闻发布会,通报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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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新增本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8月16日0:00—24:00,全市无新增本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自本轮疫情发生以来,累计报告本地确诊病例138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以上病例均按要求实施集中治疗或隔离医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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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一输入病例愈后复阳
截至8月16日24时,我市第四轮全员核酸检测已采样1194.37万人,检测1188.96万人,检出异常结果1例。
具体情况为:王某某,男,47岁,现居住于金水区黄河路2号院,未接种新冠疫苗。2021年4月18日,由非洲加纳自成都入境并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4月25日核酸检测阳性转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并报告为确诊病例。6月10日治愈出院后返回郑州,6月11日至24日在我市健康关爱中心隔离医学观察,6月24日至7月9日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满后定期到医疗机构复查核酸,期间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王某某8月16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流行病学调查和专家组研判,为境外输入病例愈后复阳。目前,已将王某某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排查出的128名密接及密接的密接人员已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其居住及主要活动场所已进行终末消毒,同单元居民已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3
4个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结合郑州市疫情防控实际,经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我市发布了第26号疫情防控通告,自2021年8月17日9时起,将荥阳市乔楼镇狮村社区、荥阳市贾峪镇周垌村、荥阳市京城路街道万业金城小区、惠济区迎宾路街道西黄刘村等4个中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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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前完成12~17周岁青少年疫苗接种
疫苗接种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防护措施。青少年也是新冠病毒的易感人群,及时接种疫苗,有助于青少年获得针对新冠病毒的免疫力,对建立人群免疫屏障具有重要意义。
为扎实稳妥推进12至17周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我市制定了《郑州市12-17周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指导方案》,明确了目标人群、组织领导、进度安排等主要内容,计划于8月17日起开展12至17周岁人群第1剂次接种,8月24日前完成第1剂次接种,9月15日前完成第2剂次接种。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卫健、教育、社区、学校将密切协同,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方便、知情同意、保障安全”的原则有序推进,做到应接尽接。
5
全市疫情仍处于最吃劲儿关键阶段
当前,省会新增病例越来越少,并出现单日“零新增”,广大市民是否可以陆续开展正常的聚餐和娱乐活动呢?据相关专家介绍,自7月31日郑州市紧急采取分级分区管控与大规模核酸筛查工作以来,疫情防控形势出现积极变化,总体疫情可控在控,这与广大市民的积极配合与大力支持密不可分。
但是,郑州市疫情防控工作仍处于最吃劲儿的关键阶段,为尽早尽快发现风险隐患,密接和次密接人员流调排查正在深入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正在压荐推进,全市各行各业仍在夜以继日、艰苦卓绝地与新冠病毒进行斗争。
为打赢打好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请大家坚持再坚持,决不给病毒以可乘之机。
一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务必进行核酸检测,确保不漏一人;
二是继续做好自我防护,尤其提醒大家要注意手卫生和手消毒;
三是继续配合社区管理,坚持扫码、测温,一旦发现变为黄码,要服从社区人员的管理;
四是合理就医,尽量预约就诊,避开就诊高峰,减少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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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疫苗累计接种1516.91万剂次
根据目前已感染新冠肺炎的病例情况分析,疫苗接种仍然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能够有效降低感染率,尤其是降低重症率和病死率。7月31日,钟南山院士在《新冠疫情的现状和判断》的演讲中明确指出,国产疫苗对德尔塔变异株有用,非常安全。
全市持续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截至8月16日24时,全市新冠病毒疫苗累计接种1516.91万剂次,其中第1剂830.98万剂次,第2剂660.42万剂次,第3剂25.51万剂次。全市18岁以上人群接种第1剂808.4万人,接种率83.24%,12-17岁人群接种第1剂22.58万人,接种率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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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使用新冠病毒疫苗已获国家批准
本次12-17岁人群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可用于该年龄段人群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目前获准在未成年人中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为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含其委托分装、包装的其他企业生产的疫苗)和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使用的疫苗剂量、免疫程序与18岁以上年龄段人群完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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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岁人群接种疫苗需由监护人陪同
郑州如何推进12-17岁青少年人群疫苗接种?为确保接种工作安全有序,全市各接种点均组建了公安、社区、行业主管部门、志愿者“四合一”现场组织保障队伍,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测体温、戴口罩、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维护现场秩序,严防人员聚集。
需要提醒的是:12-17岁人群接种时需由监护人陪同,并提供由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要主动告知接种医生孩子有无禁忌症和过敏史。接种后,在现场留观30分钟,如出现不适,及时联系现场医护人员。前往接种疫苗时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保持社交距离。
同时,根据郑州市目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处于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的人员、处于中高风险区的人员可延后接种。
9
核酸检测确保“人员全覆盖、流程全跟踪、质量全监控”
郑州市第四轮全员核酸检测采取分阶段、分批次、分区域错峰开展。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各开发区、区(县)市分为两批次统一进行采检;采样点设置以固定采样点为主、流动采样点为辅,同时根据需要灵活设置流动采样点,并随时进行增减。
一是分时段采样可以对采样对象进行有效分流,能够避免人员密集扎堆;
二是分批次进行采样可以小批量、多批次进行送检,便于更加科学合理地安排检测的人力资源和设备资源,实现采样和检测的高度匹配,提高采检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由于全省核酸检测需求加大,在总体检测力量不变的前提下,需要统筹安排。
整体来看,我市的第四轮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按照“时间服从质量、采检高度匹配”的原则,采检质量更有保证、整体安排更加科学高效。
下一步,在各开发区、区(县)市分批完成第四轮全员核酸检测和信息上报后,经过专家综合分析研判、并报指挥部审核通过,即可压茬开展后续采检工作。在工作中,将继续坚持做到人员全覆盖、流程全跟踪、质量全监控,进一步加强对核酸检测工作的质效监督,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打下坚实基础。
10
上街区核酸检测任务圆满完成
在本轮全员核酸检测中,上街区各级基层党组织积极行动,广大党员冲锋在前,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为做好全员核酸检测提供了保障。除了镇(街道)、村(社区)的同志之外,上街区根据机关单位和村(社区)人数,完善了分包机制,52个机关单位2/3以上的人员下沉一线,2000余名志愿者主动报名。
上街区成立工作专班,对全区集中医学观察点、核酸检测点全覆盖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优化提升。例如,我们核酸检测点从第一轮的70个,压缩到了60个,检测效率却比原来提高了半天以上的时间。
截至8月17日上午11时,上街区第四轮全员核酸检测已进行完毕,送检人数和接收人数吻合率达到100%,圆满完成了本轮核酸检测任务。
(郑州发布)
“10年前,我们主业是做单晶硅片的,那时候一个单晶硅片要卖100块钱,现在三块钱左右;
因为最近多晶硅料涨价,是4块多钱,去年这个时间只有2块多钱。
十年前光伏组件30块钱一瓦,最近的价格大概是1块8,
去年年底玻璃价格比较异常,今年是多晶硅料短缺。
多晶硅料的价格是去年的三倍多,导致目前价格有点波动,但它还是在低位波动。”
“如果从光伏发电的成本构成上来讲,从社会成本和技术成本来说,它其实只有几分钱一度电了。”
“光伏本身经济性够了,它的问题在于我们需要克服它不连续的缺陷,光伏包括风电的缺陷,就是:它是不连续的能源,它是间歇式的能源。”
“我们把能源碳中和路径大概分了四个阶段:
前两个阶段,一个是通过非物理性的政策机制调整,还有包括大力发展抽水蓄能,这两个阶段是为化学储能降本,让渡出10~15年的空间。因为现在化学储能确实还太贵了。
化学储能经济性起来,再加上新能源成本进一步降低,大规模开始利用之后,再利用前面形成的多能互补基础,我们就可以实现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最后一个阶段就是深度脱碳,绿氢的引入。”
“光伏本身产业链里,涉及到它自身的工业硅,多晶硅,拉棒,切片,电池组件,以及将来为它配套的辅助材料玻璃,铝边框,胶膜,以及为它做装备的企业,将来是一定有比较快的成长速度。”
“围绕着绿氢这个产业的一些机会,将来都是比现在大很多倍的逻辑。”
以上,是隆基股份创始人李振国,日前在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主办的2021创投峰会上,分享的最新精彩观点。
李振国介绍了光伏产业过去这些年的发展,聪投的整理纪要显示,他认为,即便是现在的技术水平,光伏的经济性也已经够了,问题在于它是不连续的能源。
他把能源碳中和分成力四个阶段,详细介绍了每个阶段的发展过程,并且给出了在碳中和背景下,能源概念存在的三类投资机会。
聪投整理了李振国演讲全文,分享给大家。
今天这个题目本身是讲创新的,创新真的是一个极其重要的事情;
去年咱们讲的“无科创、无未来”,这句话也十分对,而且隆基过去这些年发展历程,起因也是因为我们创新做得比较好,才会在全球有竞争力。
但是创新还是要建立在势和方向上。
所以我今天就想给大家来分享一下,在下一步能源变革过程当中,碳中和的背景下,能源的发展趋势。
想让碳中和终极目标更容易
碳达峰一定要提前
自去年9月20号提出两碳论这个目标之后,紧接着是美国重返巴黎协定,全球几十个国家在过去这些年也相继宣布本世纪中叶实现碳中和这个目标,碳中和已经成为全球新一轮的政治共识。
碳中和的逻辑是什么?
这个图是咱们国家能源二氧化碳排放在这40年的变化,
咱们现在有100多亿吨的二氧化碳排放,碳汇不到10亿吨。
到2060年,我们的二氧化碳排放只能排几亿吨,就是你跟碳汇平衡的这一部分。
右边这个图就是我们一次能源的结构变化。
今天85%是化石能源,15%来自于清洁能源,到2060年要实现调个头,这对中国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来讲,挑战十分巨大。
达峰好讲,但是达峰越晚,对碳中和的挑战越大,如果真正想给碳中和终极目标做出一些更容易的路径,达峰一定要提前。
光伏发电的技术和成本取得了重大突破
10年前,一个单晶硅片要卖100块钱,现在三块钱左右
过去这些年,光伏发电的技术和成本取得了重大突破。
当然,取得突破的很大原因就是技术创新。
10年前,我们主业是做单晶硅片的,那时候一个单晶硅片要卖100块钱,现在三块钱左右;
因为最近多晶硅料涨价,是4块多钱,去年这个时间只有2块多钱。
十年前光伏组件30块钱一瓦,最近的价格大概是1块8,
去年的时候是1块四五,也是因为市场成长得比较快,但是产业链没做好充足的准备。
去年年底玻璃价格比较异常,今年是多晶硅料短缺。
多晶硅料的价格是去年的三倍多,导致目前价格有点波动,但它还是在低位波动。
在全球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光伏已经成为当地最便宜的电力能源。
过去10年里,光伏发电,它降本达到了接近80%的水平。同期的像海上风电、陆上风电也有20~30%的降低幅度,跟光伏比起来还是要慢一些。
即使按照目前的技术水平
光伏经济性也够了
它的问题是不连续
同时,咱们也可以看到,如果从光伏发电的成本构成上来讲,从社会成本和技术成本来说,它其实只有几分钱一度电了。
右边这个图,今年年初的时候,沙特阿拉伯一个光伏电站,上网电价1.04美分一度电,已经印证了。
为啥那个地方便宜?
它的土地就在沙漠上建,确实是不要钱的。
第二,它用的是欧盟和日本不到1%利息的资金成本。
最后,外面那两个圈特别小。当然,它的日照可能比我们好一点,这个不是主因。
咱们国内,如果看后面的非技术成本、资金成本、土地税费这些接入成本,
说句通俗的话,虽然导致光伏发电的上网电价贵了,但是这些成本的实际受益人要么是地方政府,要么是金融机构,要么是电网。说句俗话是,肉烂在锅里了。
站在国民经济内循环的角度,它参与国民经济内循环,只是由于利益分配、只是导致一些左口袋右口袋的事情,并不是大家发展光伏需要支付出的社会成本。
如果站在这个角度,它的成本已经很低了。
我说这段话的意思就是,即使按目前的技术水平,光伏支撑起我们今后几十年的能源变革和碳中和道路,它经济性够了。
当然我们企业还需要继续努力,我们还需要继续提高光合的转换效率,降低发电成本,
让人们利用这种清洁能源的时候付出的成本和代价更低一些,这是我们企业的基本责任和使命。
光伏本身经济性够了,它的问题在于我们需要克服它不连续的缺陷,光伏包括风电的缺陷,就是它是不连续的能源,它是间歇式的能源。
这种间歇式能源,需要把它的缺陷克服掉,才会在未来庞大的社会能源供给体系里面,发挥主流主导的作用。
碳中和路径分为四个阶段
我们把能源碳中和路径大概分了四个阶段:
前两个阶段,一个是通过非物理性的政策机制调整,还有包括大力发展抽水蓄能,
这两个阶段是为化学储能降本,让渡出10~15年的空间。因为现在化学储能确实还太贵了。
化学储能经济性起来,再加上新能源成本进一步降低,大规模开始利用之后,再利用前面形成的多能互补基础,我们就可以实现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最后一个阶段就是深度脱碳,绿氢的引入。下面我稍微详细介绍一下。
第一阶段:非物理性的脱碳
引入调节机制
德国电力系统里面
“风电+光伏”已经占到电力比例的42%了
第一阶段就是非物理性的脱碳。
就是通过引入机制,比如说像现在水电在电源里的占比还是蛮高的,每年的发电小时数是三四千个小时,那就意味着除了汛期没有调节能力之外,其他时期都是很灵活的,但是我们并没有给水电很强的机制,让他深度参与调节。
很多时候,我们十分大型的水电站,每天是在平均发电,即使在不是来水量很足的情况也是这样,它完全可以分时段发发电,但是我们没给机制。
火电的灵活性调节机制也没有给,最近国家应该是出台了一些政策,包括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市场机制,形成需求侧响应。
这几项措施在国外已经形成很强的好的效应了。
比如说,咱们国家“风电+光伏”在整个电力供应里面只占10%,
大家可能觉得在消纳的时候已经面临困难了,但在德国电力系统里面,“风电+光伏”已经占到电力比例的42%了。
而且德国并没有大规模应用储能,
它还是靠一些我刚才讲到的非物理性的政策机制体制,包括需求所响应的一些手段进行的调节。
当然它有一个比我们好的条件,它的天然气发电占比比较高,天然气发电的灵活性也要更强一些。
第二阶段:大力发展抽水蓄能
升级改造常规水电站
第二个就是大力发展抽水蓄能,升级改造常规的水电站。
就是在以火电为主导的能源体系里,抽水蓄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没被显示出来,因为火电可以通过自己的出力调整来平衡电网。
以新能源为主体的电力系统里,抽水蓄能的作用会比较大。
中国从西到东海拔落差很大,自然资源比较丰富的,
再加上我们原来的河流流域里,本身是基于流量建设的水电站,可以以比较小的代价升级为抽水蓄能的功能,将来的成本也是比较低的。
第三阶段:化学储能经济性起来
最后,大概要10-15年的时间,化学储能的经济性会起来,
到那个时间更大规模的使用新能源,再加上化学储能,将支持我们整个的电力调节,形成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第四阶段:绿氢的引入不可或缺
最后就是在深度脱碳这个环节,绿氢的引入是不可或缺的。
今天,全中国的二氧化碳排放有42%是来自电力系统,
主要是以燃煤发电为主,但是大部分并不是在电力系统中产生的能源形式。
随着电力能源电气化的程度越来越高,按照目前的能源结构比例,来自电力系统的二氧化碳排放可能会上升。
但仍然有大部分的,比如说类似能源化工领域里的冶炼,钢铁冶炼里现在是一年十几亿吨的二氧化碳排放,它是靠焦炭作为还原剂把铁里面的氧脱出来,这个二氧化碳排放用电是没办法取代的。
包括远距离运输,像远洋运输,航空运输不可能背个蓄电池跑,因为能量密度太低了。
包括老百姓的日常生活,特别是北方地区冬季取暖的问题,
取暖这个事情可以用电,但是在北方的冬季晚上,把电都调节到那个时候供应,代价太高了,而这个时间绿氢的引入就是必然要发生的事情。
像钢铁冶炼可以用氢取代焦炭,通过氢还原把二氧化碳排放减少,能源化工里面现在的灰氢变绿氢。
当然大家不要简单的认为用电解水就是绿氢,要看你用的电是什么电,按现在电网的能源结构比例来算。
现在电解水制氢追踪下来的二氧化碳排放比煤制氢还要高,要拿真正拿绿电制氢得到的氢才是绿氢。
但绿电又是间歇式的,很有可能将来大规模的绿氢的获得,就是用绿电间歇式制出的绿氢,就是它的未来获得的形式。
碳中和背景下
能源概念有三类机会
在碳中和这个背景下,站在能源的概念上来说,将来有哪些机会?
就是三类机会。
第一,三年以前我说光伏到2030年,每年全球新装机容量会到1000GW,
很多人觉得我还是蛮激进,但是现在站在碳中和的角度倒推,到2030年那个时间1000GW是不够的。
所以光伏本身产业链里,涉及到它自身的工业硅,多晶硅,拉棒,切片,电池组件,以及将来为它配套的辅助材料玻璃,铝边框,胶膜,以及为它做装备的企业,将来是一定有比较快的成长速度。
第二块是围绕着平衡能源的。
因为它是一个间歇式的能源,要把它达到平衡,涉及到储能类的这一部分,也是将来需要大量去做的。
当然为电力进行调节的储能的需求量,可能比动力汽车略小一点。
第三块就是围绕着绿氢这个产业的一些机会,将来都是比现在大很多倍的逻辑。
隆基过去取得的成绩
依赖于自己的创新
这就是方向,如果我们要去创新,想要去做一些科研,这些将来都是有大场景的情况。
隆基在过去这些年,我们取得的成绩大程度上也是依赖于我们自己的创新。
就像我们在刚才看到的,为什么能把硅片从100块钱能降到几块钱,中间是大量的(研究实验)。
比如说,像我们10年以前拉单晶,除了多晶硅料的成本,那时候要300多块钱,现在我们做到不到20块钱,这中间就是多次拉晶的技术(研究)。
所以从这些方面,可以看到我们过去每年在研发上的投入还是十分巨大的,每年都是几十个创新项目。
在过去这么多年,我们确确实实是有重大的创新,让光伏的成本降得更低。
隆基要做好三件事
在这样的背景下,下一步,隆基有三件事情需要做好。
第一个还是要继续加大研发投入,让光伏的转换效率变得更高,成本更低,这也是我们企业的基本责任和使命。
第二个就是在产能规模上,
我们还是希望能够保持住一个百分之三四十的市场份额,这样才能现实为能源转型服务,同时也能摊薄我们的成本。
第三个就是在碳中和的道路上寻找更多的应用场景。
比如我们在BIPV建筑光伏一体化上,在三四个月前入股森特股份,包括我们在3月31号也成立了一个氢能公司,在这些方面我们都会去做好。
原创 慧羊羊 鹤九 来束光
因为最近多晶硅料涨价,是4块多钱,去年这个时间只有2块多钱。
十年前光伏组件30块钱一瓦,最近的价格大概是1块8,
去年年底玻璃价格比较异常,今年是多晶硅料短缺。
多晶硅料的价格是去年的三倍多,导致目前价格有点波动,但它还是在低位波动。”
“如果从光伏发电的成本构成上来讲,从社会成本和技术成本来说,它其实只有几分钱一度电了。”
“光伏本身经济性够了,它的问题在于我们需要克服它不连续的缺陷,光伏包括风电的缺陷,就是:它是不连续的能源,它是间歇式的能源。”
“我们把能源碳中和路径大概分了四个阶段:
前两个阶段,一个是通过非物理性的政策机制调整,还有包括大力发展抽水蓄能,这两个阶段是为化学储能降本,让渡出10~15年的空间。因为现在化学储能确实还太贵了。
化学储能经济性起来,再加上新能源成本进一步降低,大规模开始利用之后,再利用前面形成的多能互补基础,我们就可以实现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最后一个阶段就是深度脱碳,绿氢的引入。”
“光伏本身产业链里,涉及到它自身的工业硅,多晶硅,拉棒,切片,电池组件,以及将来为它配套的辅助材料玻璃,铝边框,胶膜,以及为它做装备的企业,将来是一定有比较快的成长速度。”
“围绕着绿氢这个产业的一些机会,将来都是比现在大很多倍的逻辑。”
以上,是隆基股份创始人李振国,日前在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主办的2021创投峰会上,分享的最新精彩观点。
李振国介绍了光伏产业过去这些年的发展,聪投的整理纪要显示,他认为,即便是现在的技术水平,光伏的经济性也已经够了,问题在于它是不连续的能源。
他把能源碳中和分成力四个阶段,详细介绍了每个阶段的发展过程,并且给出了在碳中和背景下,能源概念存在的三类投资机会。
聪投整理了李振国演讲全文,分享给大家。
今天这个题目本身是讲创新的,创新真的是一个极其重要的事情;
去年咱们讲的“无科创、无未来”,这句话也十分对,而且隆基过去这些年发展历程,起因也是因为我们创新做得比较好,才会在全球有竞争力。
但是创新还是要建立在势和方向上。
所以我今天就想给大家来分享一下,在下一步能源变革过程当中,碳中和的背景下,能源的发展趋势。
想让碳中和终极目标更容易
碳达峰一定要提前
自去年9月20号提出两碳论这个目标之后,紧接着是美国重返巴黎协定,全球几十个国家在过去这些年也相继宣布本世纪中叶实现碳中和这个目标,碳中和已经成为全球新一轮的政治共识。
碳中和的逻辑是什么?
这个图是咱们国家能源二氧化碳排放在这40年的变化,
咱们现在有100多亿吨的二氧化碳排放,碳汇不到10亿吨。
到2060年,我们的二氧化碳排放只能排几亿吨,就是你跟碳汇平衡的这一部分。
右边这个图就是我们一次能源的结构变化。
今天85%是化石能源,15%来自于清洁能源,到2060年要实现调个头,这对中国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来讲,挑战十分巨大。
达峰好讲,但是达峰越晚,对碳中和的挑战越大,如果真正想给碳中和终极目标做出一些更容易的路径,达峰一定要提前。
光伏发电的技术和成本取得了重大突破
10年前,一个单晶硅片要卖100块钱,现在三块钱左右
过去这些年,光伏发电的技术和成本取得了重大突破。
当然,取得突破的很大原因就是技术创新。
10年前,我们主业是做单晶硅片的,那时候一个单晶硅片要卖100块钱,现在三块钱左右;
因为最近多晶硅料涨价,是4块多钱,去年这个时间只有2块多钱。
十年前光伏组件30块钱一瓦,最近的价格大概是1块8,
去年的时候是1块四五,也是因为市场成长得比较快,但是产业链没做好充足的准备。
去年年底玻璃价格比较异常,今年是多晶硅料短缺。
多晶硅料的价格是去年的三倍多,导致目前价格有点波动,但它还是在低位波动。
在全球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光伏已经成为当地最便宜的电力能源。
过去10年里,光伏发电,它降本达到了接近80%的水平。同期的像海上风电、陆上风电也有20~30%的降低幅度,跟光伏比起来还是要慢一些。
即使按照目前的技术水平
光伏经济性也够了
它的问题是不连续
同时,咱们也可以看到,如果从光伏发电的成本构成上来讲,从社会成本和技术成本来说,它其实只有几分钱一度电了。
右边这个图,今年年初的时候,沙特阿拉伯一个光伏电站,上网电价1.04美分一度电,已经印证了。
为啥那个地方便宜?
它的土地就在沙漠上建,确实是不要钱的。
第二,它用的是欧盟和日本不到1%利息的资金成本。
最后,外面那两个圈特别小。当然,它的日照可能比我们好一点,这个不是主因。
咱们国内,如果看后面的非技术成本、资金成本、土地税费这些接入成本,
说句通俗的话,虽然导致光伏发电的上网电价贵了,但是这些成本的实际受益人要么是地方政府,要么是金融机构,要么是电网。说句俗话是,肉烂在锅里了。
站在国民经济内循环的角度,它参与国民经济内循环,只是由于利益分配、只是导致一些左口袋右口袋的事情,并不是大家发展光伏需要支付出的社会成本。
如果站在这个角度,它的成本已经很低了。
我说这段话的意思就是,即使按目前的技术水平,光伏支撑起我们今后几十年的能源变革和碳中和道路,它经济性够了。
当然我们企业还需要继续努力,我们还需要继续提高光合的转换效率,降低发电成本,
让人们利用这种清洁能源的时候付出的成本和代价更低一些,这是我们企业的基本责任和使命。
光伏本身经济性够了,它的问题在于我们需要克服它不连续的缺陷,光伏包括风电的缺陷,就是它是不连续的能源,它是间歇式的能源。
这种间歇式能源,需要把它的缺陷克服掉,才会在未来庞大的社会能源供给体系里面,发挥主流主导的作用。
碳中和路径分为四个阶段
我们把能源碳中和路径大概分了四个阶段:
前两个阶段,一个是通过非物理性的政策机制调整,还有包括大力发展抽水蓄能,
这两个阶段是为化学储能降本,让渡出10~15年的空间。因为现在化学储能确实还太贵了。
化学储能经济性起来,再加上新能源成本进一步降低,大规模开始利用之后,再利用前面形成的多能互补基础,我们就可以实现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最后一个阶段就是深度脱碳,绿氢的引入。下面我稍微详细介绍一下。
第一阶段:非物理性的脱碳
引入调节机制
德国电力系统里面
“风电+光伏”已经占到电力比例的42%了
第一阶段就是非物理性的脱碳。
就是通过引入机制,比如说像现在水电在电源里的占比还是蛮高的,每年的发电小时数是三四千个小时,那就意味着除了汛期没有调节能力之外,其他时期都是很灵活的,但是我们并没有给水电很强的机制,让他深度参与调节。
很多时候,我们十分大型的水电站,每天是在平均发电,即使在不是来水量很足的情况也是这样,它完全可以分时段发发电,但是我们没给机制。
火电的灵活性调节机制也没有给,最近国家应该是出台了一些政策,包括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市场机制,形成需求侧响应。
这几项措施在国外已经形成很强的好的效应了。
比如说,咱们国家“风电+光伏”在整个电力供应里面只占10%,
大家可能觉得在消纳的时候已经面临困难了,但在德国电力系统里面,“风电+光伏”已经占到电力比例的42%了。
而且德国并没有大规模应用储能,
它还是靠一些我刚才讲到的非物理性的政策机制体制,包括需求所响应的一些手段进行的调节。
当然它有一个比我们好的条件,它的天然气发电占比比较高,天然气发电的灵活性也要更强一些。
第二阶段:大力发展抽水蓄能
升级改造常规水电站
第二个就是大力发展抽水蓄能,升级改造常规的水电站。
就是在以火电为主导的能源体系里,抽水蓄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没被显示出来,因为火电可以通过自己的出力调整来平衡电网。
以新能源为主体的电力系统里,抽水蓄能的作用会比较大。
中国从西到东海拔落差很大,自然资源比较丰富的,
再加上我们原来的河流流域里,本身是基于流量建设的水电站,可以以比较小的代价升级为抽水蓄能的功能,将来的成本也是比较低的。
第三阶段:化学储能经济性起来
最后,大概要10-15年的时间,化学储能的经济性会起来,
到那个时间更大规模的使用新能源,再加上化学储能,将支持我们整个的电力调节,形成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第四阶段:绿氢的引入不可或缺
最后就是在深度脱碳这个环节,绿氢的引入是不可或缺的。
今天,全中国的二氧化碳排放有42%是来自电力系统,
主要是以燃煤发电为主,但是大部分并不是在电力系统中产生的能源形式。
随着电力能源电气化的程度越来越高,按照目前的能源结构比例,来自电力系统的二氧化碳排放可能会上升。
但仍然有大部分的,比如说类似能源化工领域里的冶炼,钢铁冶炼里现在是一年十几亿吨的二氧化碳排放,它是靠焦炭作为还原剂把铁里面的氧脱出来,这个二氧化碳排放用电是没办法取代的。
包括远距离运输,像远洋运输,航空运输不可能背个蓄电池跑,因为能量密度太低了。
包括老百姓的日常生活,特别是北方地区冬季取暖的问题,
取暖这个事情可以用电,但是在北方的冬季晚上,把电都调节到那个时候供应,代价太高了,而这个时间绿氢的引入就是必然要发生的事情。
像钢铁冶炼可以用氢取代焦炭,通过氢还原把二氧化碳排放减少,能源化工里面现在的灰氢变绿氢。
当然大家不要简单的认为用电解水就是绿氢,要看你用的电是什么电,按现在电网的能源结构比例来算。
现在电解水制氢追踪下来的二氧化碳排放比煤制氢还要高,要拿真正拿绿电制氢得到的氢才是绿氢。
但绿电又是间歇式的,很有可能将来大规模的绿氢的获得,就是用绿电间歇式制出的绿氢,就是它的未来获得的形式。
碳中和背景下
能源概念有三类机会
在碳中和这个背景下,站在能源的概念上来说,将来有哪些机会?
就是三类机会。
第一,三年以前我说光伏到2030年,每年全球新装机容量会到1000GW,
很多人觉得我还是蛮激进,但是现在站在碳中和的角度倒推,到2030年那个时间1000GW是不够的。
所以光伏本身产业链里,涉及到它自身的工业硅,多晶硅,拉棒,切片,电池组件,以及将来为它配套的辅助材料玻璃,铝边框,胶膜,以及为它做装备的企业,将来是一定有比较快的成长速度。
第二块是围绕着平衡能源的。
因为它是一个间歇式的能源,要把它达到平衡,涉及到储能类的这一部分,也是将来需要大量去做的。
当然为电力进行调节的储能的需求量,可能比动力汽车略小一点。
第三块就是围绕着绿氢这个产业的一些机会,将来都是比现在大很多倍的逻辑。
隆基过去取得的成绩
依赖于自己的创新
这就是方向,如果我们要去创新,想要去做一些科研,这些将来都是有大场景的情况。
隆基在过去这些年,我们取得的成绩大程度上也是依赖于我们自己的创新。
就像我们在刚才看到的,为什么能把硅片从100块钱能降到几块钱,中间是大量的(研究实验)。
比如说,像我们10年以前拉单晶,除了多晶硅料的成本,那时候要300多块钱,现在我们做到不到20块钱,这中间就是多次拉晶的技术(研究)。
所以从这些方面,可以看到我们过去每年在研发上的投入还是十分巨大的,每年都是几十个创新项目。
在过去这么多年,我们确确实实是有重大的创新,让光伏的成本降得更低。
隆基要做好三件事
在这样的背景下,下一步,隆基有三件事情需要做好。
第一个还是要继续加大研发投入,让光伏的转换效率变得更高,成本更低,这也是我们企业的基本责任和使命。
第二个就是在产能规模上,
我们还是希望能够保持住一个百分之三四十的市场份额,这样才能现实为能源转型服务,同时也能摊薄我们的成本。
第三个就是在碳中和的道路上寻找更多的应用场景。
比如我们在BIPV建筑光伏一体化上,在三四个月前入股森特股份,包括我们在3月31号也成立了一个氢能公司,在这些方面我们都会去做好。
原创 慧羊羊 鹤九 来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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