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照个相 好好爱自己吧…… 认识的人说“你这几年几乎都不变呢” “ 我觉得我变化很大……” 我道出一句后笑了笑便不再想说多余的任何一句话…
今天又误机了,然后删了认识几年的人还有一些 只能说不在同频道的人没法交流不论别人如何… 没做过让别人吃亏的事都是自己咽下 即便如此也是一句很好 我不计较但我不傻 再见吧
如今得到感悟就是,仍保持纯良的内心在人生的路上便好吧…… https://t.cn/RJAls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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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在打击恶意注册方面的应用实践。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令众多企业头疼的一个问题应运而生,即商标“恶意注册”行为。
在对商标恶意抢注囤积的探讨中,多数人认为“恶意注册”不仅会损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更会损害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一、“恶意”的含义
恶意,作为相对于善意的概念,最初起源于罗马法,即通过恶意占有、恶意抗辩得到具体体现。
在笔者看来,“恶意注册”中的恶意应包含以下两种含义:
1. 认识主义,即明知某种情形存在,仍然施行相关缺乏法律依据或者明知行为的相对人不享有权利的不当行为;
2. 意思主义的恶意,即与刑法中的主观恶意类似,即指动机不良的主观故意,并以损害他人合法利益为目的而施行某种行为。
在实践中,恶意注册人大量抢注或囤积与他人在先使用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其真实目的即通过转让、侵权索赔等牟取高额费用。该种行为直接损害了权利人通过辛苦经营所获得的商誉价值,如纵容该种行为,将对企业创新造成损害。
二、“恶意注册”行为的根源
据了解,2020年全年完成国内商标注册审查878.4万件,其中累计驳回“恶意”和“囤积”商标注册申请超过15万件。
这一社会现象背后原因包括:
1. 恶意注册商标的成本低:商标注册申请成本低廉;
2. 商标审理周期短:随着审查实践的不断改革,商标审理的周期逐渐缩短,恶意注册人可很快将注册商标投入市场交易;
3. 恶意注册商标的获利高:多数恶意注册人已经对品牌有所了解,便坐等真正权利人前来谈判沟通,或通过侵权诉讼等手段获取高额不当费用;
4. 恶意注册商标的举证责任小:即便恶意注册人遭遇异议、无效宣告或者诉讼等措施,也可选择不答辩,而即便真正权利人提交了大量使用证据,也经常会被裁定认为“证据不充分”,这也使得恶意注册人几乎不必投入便可获得有利结果。
由此可见,恶意抢注商标被当作一门低成本、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使得很多企业或者个人将该恶意注册商标行为作为一项创收的举措,这便进一步促使了恶意注册行为的激增。
三、打击恶意注册的举措以及《商标法》第四条适用范围
01.打击恶意注册的举措及适用困境
近年来,从立法以及司法实践方面推行了一系列的举措,并涌现出一些具有影响力的指导案例,现就适用法条总结如下:
由上分析可知,改法前在适用上述法条过程中,仍然存在如下困境:
① 目前针对“恶意注册”并无单独的法条予以规制,仍需要受到知名度,商标近似性,商品类似性等其他因素的约束;
② 基于如上法条主张“恶意注册”过程中,仍需真正权利人证明在中国市场上具有在先使用,且多数法条需证明在先权利人的商标具有一定或较高知名度,这便增加了在先权利人的举证难度;
③ 在相对理由条款适用过程中,对权利主张的提出主体资质具有要求,这也缩小了社会监督的范围,使得恶意占有公共资源的现象频发。
02.《商标法》第四条修改内容及适用范围
在2019年4月23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增加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的内容。
经分析,该条的适用范围如下:
① 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数量巨大,明显超出正常经营活动需求,缺乏真实使用意图,扰乱商标注册秩序;
② 大量提交包含“行政区划名称、山川名称、景点名称、行业术语”等公共资源的商标注册申请,扰乱商标注册秩序;
③ 大量复制、摹仿、抄袭不特定主体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较强显著性的商标,扰乱商标注册秩序;
④ 大量提交将企业字号、电商名称等商业性标识、知名人物姓名作为商标的注册申请,扰乱商标注册秩序。
经过分析,笔者认为如下几点为此条修正的亮点及意义所在:
① “无真实使用意图”的判定
针对商标注册申请人既无实际使用行为,也无准备使用行为,仅仅具有出于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积极向他人出售商标,胁迫他人与其进行贸易合作,或者向他人索要高额转让费、许可使用费、侵权赔偿金等行为的,可以认定为其明显缺乏真实使用意图。
② “恶意商标注册人”的判定
针对商标注册人存在上述恶意注册行为时,该恶意注册人应不仅局限于系争商标申请人本人,也应包括与该申请人具有串通合谋或者具有特定身份关系与其他特定联系人。
③ 作为实体性绝对理由条款在具体案件中的应用范围扩大化
在业界,普遍认为该条款的修改的立法意义即在于增强打击恶意注册行为的力度。
根据后续的关于异议申请、无效宣告案件申请所适用的法条设置来看,该法条可单独适用于案件中,并提出主体不限于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可进一步扩大社会监督的范围。
④ 该条款以依职权审理为要旨
以第四条的文理解释可看,“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故该法条可适用于商标驳回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审查员可依据自身职权,参考第三方举报信息作出驳回决定。此举措将打击恶意注册的节点前置,进一步减轻权利人维权成本和维权周期。
03.参考案例
通过如上适用情形分析可知,判断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属于违反《商标法》第四条规定时,可以综合考虑申请人或者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申请注册商标数量、商标交易情况,申请人所在行业、在先案例等因素。
如下列举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参考:
① 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数量巨大,明显超出正常经营活动需求,缺乏真实使用意图,扰乱商标注册秩序的(考虑因素:申请数量,指定类别,申请人所在行业,经营状况等)
在商评字[2020]第0000004186号关于《第35702039号“XBWolfClaw”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中,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
“本案申请人名下共申请注册近900件商标,涉及的商品及服务类别众多。申请人除申请此件商标外,短期内还提交了大量注册申请,明显超出正常经营活动需要,缺乏真实使用意图,亦扰乱正常的商标注册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
此案为典型的大量囤积商标的行为,其中申请人,“深圳市我乐商贸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外贸相关的企业,在短时间内注册近900枚商标,并且涉及多个领域,可推定其注册申请行为明显超出了经营活动需求,缺乏真实使用意图。
② 大量提交包含“行政区划名称、山川名称、景点名称、行业术语”等公共资源的商标注册申请,扰乱商标注册秩序的(考虑因素:公共资源名称,申请数量等)。
在商评字[2019]第0000150255号《关于第29290309号“漓江情”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中,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
“申请人共申请150余枚商标,其中包含了大量‘漓江情’、‘中原情’、‘浦江情’、‘西湖情’等类似组合形式的商标,明显超出了实际使用需求,具有囤积商业标识且不正当占有公共资源的意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正常的商标注册秩序,已构成《商标法》第四条所指的情形。”
③ 大量复制、摹仿、抄袭不特定主体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较强显著性的商标,扰乱商标注册秩序的(考虑因素:知名度商标近似状况、申请数量等)。
商评字[2019]第0000306744号《关于第30120934号“”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中,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
“申请商标与相关公众已在社交领域中经常使用的表情标识在构图、主要特征等方面基本相同,其行为将扰乱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告秩序产生消极的、负面的影响,且具有攀附他人商誉的不正当意图,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容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故我局决定予以驳回。”
本案中为典型的恶意注册他人具有较高知名度与影响力的商标,扰乱商标注册秩序的行为,其中,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情况以及申请人被已生效的行政决定或者裁定、司法判决认定曾从事商标恶意注册行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情况为主要的考量因素。
④ 大量提交将企业字号、电商名称等商业性标识、知名人物姓名作为商标的注册申请,扰乱商标注册秩序的(考虑因素:申请数量,指定类别,与他人企业字号、名称等近似性程度等)。
在 (2020)商标异字第0000030075号关于《第28882012号“夏熙XIAXI0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中,知识产权局认为:
“异议人提供的证据及我局核实的情况表明,被异议商标文字“夏熙”并非通用词汇,具有较强的显著性和独创性,与异议人商号及在先实际使用的商标文字完全相同。同时,被异议人在多个类别大量申请注册商标,超出其正常经营使用范围以及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因此,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不应予以核准。”
在本案中,被异议人,“何碧红”作为个体工商户,共申请注册了184枚商标,其中涉及了珠宝首饰、箱包皮具、服饰鞋帽等多个领域,并且其中部分商品存在与他人在先商号名称相同的情形,故判定被异议人注册申请行为缺乏真实使用意图。
实践审理中,越来越多适用《商标法》第四条,并通过该举措,自2019年4月打击恶意注册申请数量自13368件,截止到2020年9月的2747件来看,仅仅一年多时间,打击恶意注册申请数量实现了79.5%的下降幅度,足以可见,该条修改与适用在实践中发挥了积极正面的作用。
四、面临的挑战
随着《商标法》第四条的广泛应用,也出现了新的问题,如:
1.关联公司分别少量申请商标,或者分批少量多次申请商标如何规制?2.随着主动驳回请求的案件急剧增加,如何减轻审理压力,更有效率地依职权针对性打击恶意注册?3.由于主动驳回请求案件缺乏质证程序,是否会存在“错杀”的风险?4.由于第四条主要规制的仍然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那么针对大量抢注特定民事主体的商标的行为如何进行有效规制?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更多类型的恶意注册行为会以多种形式出现。在历史上,任何国家,修法都是一个漫长且复杂的过程,在短期内难以应用到所有具体案件中。而针对所面临的新的问题,新的挑战,我们更应着重讨论,探寻出一条较为通用的标准,从而促进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裁判标准的统一性,更好威慑恶意注册的行为。
五、结语
为进一步规范商标注册管理制度,从立法到司法实践,通过依职权审查审理,公众自主举报等双向措施结合,不断针对涌现出的问题及挑战探索解决之道,逐步确立完善针对恶意注册的认定标准,我们终将抑制恶意注册的产生。
内容来源于网络,侵删,特此注明;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令众多企业头疼的一个问题应运而生,即商标“恶意注册”行为。
在对商标恶意抢注囤积的探讨中,多数人认为“恶意注册”不仅会损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更会损害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一、“恶意”的含义
恶意,作为相对于善意的概念,最初起源于罗马法,即通过恶意占有、恶意抗辩得到具体体现。
在笔者看来,“恶意注册”中的恶意应包含以下两种含义:
1. 认识主义,即明知某种情形存在,仍然施行相关缺乏法律依据或者明知行为的相对人不享有权利的不当行为;
2. 意思主义的恶意,即与刑法中的主观恶意类似,即指动机不良的主观故意,并以损害他人合法利益为目的而施行某种行为。
在实践中,恶意注册人大量抢注或囤积与他人在先使用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其真实目的即通过转让、侵权索赔等牟取高额费用。该种行为直接损害了权利人通过辛苦经营所获得的商誉价值,如纵容该种行为,将对企业创新造成损害。
二、“恶意注册”行为的根源
据了解,2020年全年完成国内商标注册审查878.4万件,其中累计驳回“恶意”和“囤积”商标注册申请超过15万件。
这一社会现象背后原因包括:
1. 恶意注册商标的成本低:商标注册申请成本低廉;
2. 商标审理周期短:随着审查实践的不断改革,商标审理的周期逐渐缩短,恶意注册人可很快将注册商标投入市场交易;
3. 恶意注册商标的获利高:多数恶意注册人已经对品牌有所了解,便坐等真正权利人前来谈判沟通,或通过侵权诉讼等手段获取高额不当费用;
4. 恶意注册商标的举证责任小:即便恶意注册人遭遇异议、无效宣告或者诉讼等措施,也可选择不答辩,而即便真正权利人提交了大量使用证据,也经常会被裁定认为“证据不充分”,这也使得恶意注册人几乎不必投入便可获得有利结果。
由此可见,恶意抢注商标被当作一门低成本、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使得很多企业或者个人将该恶意注册商标行为作为一项创收的举措,这便进一步促使了恶意注册行为的激增。
三、打击恶意注册的举措以及《商标法》第四条适用范围
01.打击恶意注册的举措及适用困境
近年来,从立法以及司法实践方面推行了一系列的举措,并涌现出一些具有影响力的指导案例,现就适用法条总结如下:
由上分析可知,改法前在适用上述法条过程中,仍然存在如下困境:
① 目前针对“恶意注册”并无单独的法条予以规制,仍需要受到知名度,商标近似性,商品类似性等其他因素的约束;
② 基于如上法条主张“恶意注册”过程中,仍需真正权利人证明在中国市场上具有在先使用,且多数法条需证明在先权利人的商标具有一定或较高知名度,这便增加了在先权利人的举证难度;
③ 在相对理由条款适用过程中,对权利主张的提出主体资质具有要求,这也缩小了社会监督的范围,使得恶意占有公共资源的现象频发。
02.《商标法》第四条修改内容及适用范围
在2019年4月23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增加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的内容。
经分析,该条的适用范围如下:
① 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数量巨大,明显超出正常经营活动需求,缺乏真实使用意图,扰乱商标注册秩序;
② 大量提交包含“行政区划名称、山川名称、景点名称、行业术语”等公共资源的商标注册申请,扰乱商标注册秩序;
③ 大量复制、摹仿、抄袭不特定主体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较强显著性的商标,扰乱商标注册秩序;
④ 大量提交将企业字号、电商名称等商业性标识、知名人物姓名作为商标的注册申请,扰乱商标注册秩序。
经过分析,笔者认为如下几点为此条修正的亮点及意义所在:
① “无真实使用意图”的判定
针对商标注册申请人既无实际使用行为,也无准备使用行为,仅仅具有出于牟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积极向他人出售商标,胁迫他人与其进行贸易合作,或者向他人索要高额转让费、许可使用费、侵权赔偿金等行为的,可以认定为其明显缺乏真实使用意图。
② “恶意商标注册人”的判定
针对商标注册人存在上述恶意注册行为时,该恶意注册人应不仅局限于系争商标申请人本人,也应包括与该申请人具有串通合谋或者具有特定身份关系与其他特定联系人。
③ 作为实体性绝对理由条款在具体案件中的应用范围扩大化
在业界,普遍认为该条款的修改的立法意义即在于增强打击恶意注册行为的力度。
根据后续的关于异议申请、无效宣告案件申请所适用的法条设置来看,该法条可单独适用于案件中,并提出主体不限于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可进一步扩大社会监督的范围。
④ 该条款以依职权审理为要旨
以第四条的文理解释可看,“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故该法条可适用于商标驳回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审查员可依据自身职权,参考第三方举报信息作出驳回决定。此举措将打击恶意注册的节点前置,进一步减轻权利人维权成本和维权周期。
03.参考案例
通过如上适用情形分析可知,判断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属于违反《商标法》第四条规定时,可以综合考虑申请人或者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申请注册商标数量、商标交易情况,申请人所在行业、在先案例等因素。
如下列举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参考:
① 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数量巨大,明显超出正常经营活动需求,缺乏真实使用意图,扰乱商标注册秩序的(考虑因素:申请数量,指定类别,申请人所在行业,经营状况等)
在商评字[2020]第0000004186号关于《第35702039号“XBWolfClaw”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中,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
“本案申请人名下共申请注册近900件商标,涉及的商品及服务类别众多。申请人除申请此件商标外,短期内还提交了大量注册申请,明显超出正常经营活动需要,缺乏真实使用意图,亦扰乱正常的商标注册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
此案为典型的大量囤积商标的行为,其中申请人,“深圳市我乐商贸有限公司”,作为经营外贸相关的企业,在短时间内注册近900枚商标,并且涉及多个领域,可推定其注册申请行为明显超出了经营活动需求,缺乏真实使用意图。
② 大量提交包含“行政区划名称、山川名称、景点名称、行业术语”等公共资源的商标注册申请,扰乱商标注册秩序的(考虑因素:公共资源名称,申请数量等)。
在商评字[2019]第0000150255号《关于第29290309号“漓江情”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中,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
“申请人共申请150余枚商标,其中包含了大量‘漓江情’、‘中原情’、‘浦江情’、‘西湖情’等类似组合形式的商标,明显超出了实际使用需求,具有囤积商业标识且不正当占有公共资源的意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正常的商标注册秩序,已构成《商标法》第四条所指的情形。”
③ 大量复制、摹仿、抄袭不特定主体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较强显著性的商标,扰乱商标注册秩序的(考虑因素:知名度商标近似状况、申请数量等)。
商评字[2019]第0000306744号《关于第30120934号“”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中,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
“申请商标与相关公众已在社交领域中经常使用的表情标识在构图、主要特征等方面基本相同,其行为将扰乱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告秩序产生消极的、负面的影响,且具有攀附他人商誉的不正当意图,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容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故我局决定予以驳回。”
本案中为典型的恶意注册他人具有较高知名度与影响力的商标,扰乱商标注册秩序的行为,其中,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情况以及申请人被已生效的行政决定或者裁定、司法判决认定曾从事商标恶意注册行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情况为主要的考量因素。
④ 大量提交将企业字号、电商名称等商业性标识、知名人物姓名作为商标的注册申请,扰乱商标注册秩序的(考虑因素:申请数量,指定类别,与他人企业字号、名称等近似性程度等)。
在 (2020)商标异字第0000030075号关于《第28882012号“夏熙XIAXI0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中,知识产权局认为:
“异议人提供的证据及我局核实的情况表明,被异议商标文字“夏熙”并非通用词汇,具有较强的显著性和独创性,与异议人商号及在先实际使用的商标文字完全相同。同时,被异议人在多个类别大量申请注册商标,超出其正常经营使用范围以及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因此,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不应予以核准。”
在本案中,被异议人,“何碧红”作为个体工商户,共申请注册了184枚商标,其中涉及了珠宝首饰、箱包皮具、服饰鞋帽等多个领域,并且其中部分商品存在与他人在先商号名称相同的情形,故判定被异议人注册申请行为缺乏真实使用意图。
实践审理中,越来越多适用《商标法》第四条,并通过该举措,自2019年4月打击恶意注册申请数量自13368件,截止到2020年9月的2747件来看,仅仅一年多时间,打击恶意注册申请数量实现了79.5%的下降幅度,足以可见,该条修改与适用在实践中发挥了积极正面的作用。
四、面临的挑战
随着《商标法》第四条的广泛应用,也出现了新的问题,如:
1.关联公司分别少量申请商标,或者分批少量多次申请商标如何规制?2.随着主动驳回请求的案件急剧增加,如何减轻审理压力,更有效率地依职权针对性打击恶意注册?3.由于主动驳回请求案件缺乏质证程序,是否会存在“错杀”的风险?4.由于第四条主要规制的仍然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那么针对大量抢注特定民事主体的商标的行为如何进行有效规制?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更多类型的恶意注册行为会以多种形式出现。在历史上,任何国家,修法都是一个漫长且复杂的过程,在短期内难以应用到所有具体案件中。而针对所面临的新的问题,新的挑战,我们更应着重讨论,探寻出一条较为通用的标准,从而促进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裁判标准的统一性,更好威慑恶意注册的行为。
五、结语
为进一步规范商标注册管理制度,从立法到司法实践,通过依职权审查审理,公众自主举报等双向措施结合,不断针对涌现出的问题及挑战探索解决之道,逐步确立完善针对恶意注册的认定标准,我们终将抑制恶意注册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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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有哪些第一次读到便直击内心的句子?[伤心]
1、我抓不住这世间的美好,只能装作万事顺遂的模样。
2、人的一生是万里河山,来往无数过客。有人给山河添色,有人使日月无光,有人改他江流,有人塑他梁骨。大限到时,不过是立在山巅,江河回望。
3、你所谓的迷茫,不过是清醒地看着自己沉沦。
4、年岁有加并非垂老,理想丢弃方坠暮年。岁月悠悠衰微只及肌肤,热忱抛却颓废必至灵魂。
5、希望我的方向是通往自己想去的地方,而不是所谓对的地方;希望我的力量来自内心,而不是别人的赞扬。
6、碰到一点压力就把自己变成不堪重负的样子,碰到一点不确定性就把前途描摹成黯淡无光的样子,碰到一点不开心就把它搞得似乎是自己这辈子最黑暗的时候,大概都只是为了自己不去走而干脆放弃明天找的最拙劣的借口。
7、我还是得不动声色地走下去,说这天气真好,风又轻柔,还能在斜阳里疲倦的微笑,说人生极平凡也没有什么波折和忧愁。
8、我亦好歌亦好酒,唱与佳人饮与友。
9、既然没温柔,就该留住这点英勇。
10、所谓的花季,就是所有生命没有高低之分,偶然间因缘际会发生了互动关系,可它们又各自离去,它们是知己,它们也是陌路。
11、若能避开猛烈的狂喜,自然也不会有悲痛的来袭。
12、“我们仍需生命的慷慨与繁华相爱,即使岁月以刻薄和荒芜相欺。”
13、我们必须接受失望,因为它是有限的,但千万不可失去希望,因为它是无穷的。——马丁·路德·金
14、所谓现在活着,是鸟儿展翅,是海涛汹涌,是蜗牛爬行,是人在相爱,是你的手温,是生命。——谷川俊太郎《二十亿光年的孤独》
15、每个人一生中都至少应该获得一次全场起立鼓掌的机会,因为我们都胜过这个世界。
16、哀痛和忧伤不是为了倾诉和哭泣,而是为了对抗遗忘。
17、一定要爱着点儿什么,恰似草木对光阴的钟情。
18、任何时候,都有太多东西要学,太多东西要抛弃,太多东西要参与和对抗。
19、杂乱无章的天空下有大片麦田,我没有必要表达悲伤与孤独。——梵高
20、祝这世界继续热闹,祝我仍是我。
21、我步步回头,却也只能往前走。
22、“当你不能够再拥有,你唯一能做的,就是令自己不要忘记。”——《东邪西毒》
23、I like the night,without the dark,we’d never see the stars.
24、向前走吧,沿着你的道路,鲜花将不断开放。——泰戈尔
25、“放弃很可惜,但是有些事坚持下去本就没有意义。”
26、后来,我不再热情似火,也懒得幽默。
27、“迷失的人就迷失了,相遇的人就会再相遇。”——村上春树
28、一腔热血,不知归途。
29、如果有些失去是注定发生的,那就好好走完,这条注定会失去的路。
30、更效清都山水郎,一笑此生开心颜。
31、一样的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飘》
32、“你看那天上的云聚了又散,散了又聚,人生离合,亦复如斯,你又何必悲伤。”——金庸
33、可能时光漫长,但旅程的终点还是如约而至,那些与你错开的人群,就像一颗颗流星划过,璀璨了整个回忆。
34、“倘若真的无从避免,倒不如先享受那顽固的欢喜。”
35、永远不要靠得太近 这就是高贵
36、什么事都可以努力,除了喜欢。
37、要单枪匹马的杀出一片光明38、你将用你的余生写一部长诗,只是诗中再不可提及那人一字。——《Lost》
39、“可能时光漫长,但旅程的终点还是如约而至,那些与你错开的人群,就像一颗颗流星划过,璀璨了整个回忆。”
40、顾城先生曾说:你不愿意种花。你说,我不愿看见它,一点点凋落。是的,为了避免结束,你避免了一切开始。
41、“深夜是打开冰箱透出的光亮,是起一罐啤酒清脆的声响,是音响里深沉的嗓音。孤独没有形状,却是无数个你白日的模样。”
42、“我喜爱一切不彻底的事物。细雨中的日光,春天的冷;琥珀里的时间,微暗的火。”
43、我喜欢的少年打天上来,他无意掀翻烛火,点燃我双眸盛满的暮色。
44、你要不顾一切让自己变得漂亮,即使是在那些糟糕的日子里。
45、不是所有人都能功成名就,我们中有些人,注定要在日常生活的点滴中寻找生命的意义。
46、这很寻常,我们相遇,然后分开;兴趣在变化,生活也马不停蹄,于是人群总是匆匆而来再四散而去,就像四季的更迭那般顺理成章。
47、我们这一生,注定看落日多于朝阳,呆在原地多于闯世界。在浑浑噩噩之间,循着一丝光明前行。
48、当你为错过太阳而哭泣的时候,你也要再错过群星了。
49、我在黄昏写下一封书信,载着落日的余辉和银河的浪漫,寄给你,寄给温柔本身。
50、宇宙山河浪漫,生活点滴温暖,都值得你前进。
51、我喜欢田野,而我愚笨。只能植荒十年,换得一时春生。 52、一个人只拥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他还应该拥有诗意的世界。 53、雪沫乳花浮午盏,蓼茸蒿笋试春盘,人间有味是清欢。 (侵删)
1、我抓不住这世间的美好,只能装作万事顺遂的模样。
2、人的一生是万里河山,来往无数过客。有人给山河添色,有人使日月无光,有人改他江流,有人塑他梁骨。大限到时,不过是立在山巅,江河回望。
3、你所谓的迷茫,不过是清醒地看着自己沉沦。
4、年岁有加并非垂老,理想丢弃方坠暮年。岁月悠悠衰微只及肌肤,热忱抛却颓废必至灵魂。
5、希望我的方向是通往自己想去的地方,而不是所谓对的地方;希望我的力量来自内心,而不是别人的赞扬。
6、碰到一点压力就把自己变成不堪重负的样子,碰到一点不确定性就把前途描摹成黯淡无光的样子,碰到一点不开心就把它搞得似乎是自己这辈子最黑暗的时候,大概都只是为了自己不去走而干脆放弃明天找的最拙劣的借口。
7、我还是得不动声色地走下去,说这天气真好,风又轻柔,还能在斜阳里疲倦的微笑,说人生极平凡也没有什么波折和忧愁。
8、我亦好歌亦好酒,唱与佳人饮与友。
9、既然没温柔,就该留住这点英勇。
10、所谓的花季,就是所有生命没有高低之分,偶然间因缘际会发生了互动关系,可它们又各自离去,它们是知己,它们也是陌路。
11、若能避开猛烈的狂喜,自然也不会有悲痛的来袭。
12、“我们仍需生命的慷慨与繁华相爱,即使岁月以刻薄和荒芜相欺。”
13、我们必须接受失望,因为它是有限的,但千万不可失去希望,因为它是无穷的。——马丁·路德·金
14、所谓现在活着,是鸟儿展翅,是海涛汹涌,是蜗牛爬行,是人在相爱,是你的手温,是生命。——谷川俊太郎《二十亿光年的孤独》
15、每个人一生中都至少应该获得一次全场起立鼓掌的机会,因为我们都胜过这个世界。
16、哀痛和忧伤不是为了倾诉和哭泣,而是为了对抗遗忘。
17、一定要爱着点儿什么,恰似草木对光阴的钟情。
18、任何时候,都有太多东西要学,太多东西要抛弃,太多东西要参与和对抗。
19、杂乱无章的天空下有大片麦田,我没有必要表达悲伤与孤独。——梵高
20、祝这世界继续热闹,祝我仍是我。
21、我步步回头,却也只能往前走。
22、“当你不能够再拥有,你唯一能做的,就是令自己不要忘记。”——《东邪西毒》
23、I like the night,without the dark,we’d never see the stars.
24、向前走吧,沿着你的道路,鲜花将不断开放。——泰戈尔
25、“放弃很可惜,但是有些事坚持下去本就没有意义。”
26、后来,我不再热情似火,也懒得幽默。
27、“迷失的人就迷失了,相遇的人就会再相遇。”——村上春树
28、一腔热血,不知归途。
29、如果有些失去是注定发生的,那就好好走完,这条注定会失去的路。
30、更效清都山水郎,一笑此生开心颜。
31、一样的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飘》
32、“你看那天上的云聚了又散,散了又聚,人生离合,亦复如斯,你又何必悲伤。”——金庸
33、可能时光漫长,但旅程的终点还是如约而至,那些与你错开的人群,就像一颗颗流星划过,璀璨了整个回忆。
34、“倘若真的无从避免,倒不如先享受那顽固的欢喜。”
35、永远不要靠得太近 这就是高贵
36、什么事都可以努力,除了喜欢。
37、要单枪匹马的杀出一片光明38、你将用你的余生写一部长诗,只是诗中再不可提及那人一字。——《Lost》
39、“可能时光漫长,但旅程的终点还是如约而至,那些与你错开的人群,就像一颗颗流星划过,璀璨了整个回忆。”
40、顾城先生曾说:你不愿意种花。你说,我不愿看见它,一点点凋落。是的,为了避免结束,你避免了一切开始。
41、“深夜是打开冰箱透出的光亮,是起一罐啤酒清脆的声响,是音响里深沉的嗓音。孤独没有形状,却是无数个你白日的模样。”
42、“我喜爱一切不彻底的事物。细雨中的日光,春天的冷;琥珀里的时间,微暗的火。”
43、我喜欢的少年打天上来,他无意掀翻烛火,点燃我双眸盛满的暮色。
44、你要不顾一切让自己变得漂亮,即使是在那些糟糕的日子里。
45、不是所有人都能功成名就,我们中有些人,注定要在日常生活的点滴中寻找生命的意义。
46、这很寻常,我们相遇,然后分开;兴趣在变化,生活也马不停蹄,于是人群总是匆匆而来再四散而去,就像四季的更迭那般顺理成章。
47、我们这一生,注定看落日多于朝阳,呆在原地多于闯世界。在浑浑噩噩之间,循着一丝光明前行。
48、当你为错过太阳而哭泣的时候,你也要再错过群星了。
49、我在黄昏写下一封书信,载着落日的余辉和银河的浪漫,寄给你,寄给温柔本身。
50、宇宙山河浪漫,生活点滴温暖,都值得你前进。
51、我喜欢田野,而我愚笨。只能植荒十年,换得一时春生。 52、一个人只拥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他还应该拥有诗意的世界。 53、雪沫乳花浮午盏,蓼茸蒿笋试春盘,人间有味是清欢。 (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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