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曝光台# #西安身边事# 【华旗樾天下延期交房 补偿款没有?】网友反映:2020年11月26日购买华旗樾天下商品房并于当日签订购房合同,合同规定房屋交付日期为2021年5月31日之前交付。2021年5月6日电话联系置业顾问,被告知商品房需要延期至2021年7月26日,再次之前并未收到任何延期通知。另被告知延期不会有任何补偿,原因:疫情导致房屋建设开工延期。2021年5月6日通过“陕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小程序反馈此问题,被告知:在2021年4月26日,华旗开发商向业主出具了《不可抗力告知书》,说明市因为疫情原因导致延期交房。建议业主与开发商再次进行协商。但是实际上并没有收到这份告知书并且在此之前没有得到任何的延期通知。https://t.cn/A6V5yCWM
【入住时间不同公租房租金有差异?西安住建局:三年协议期内租金不变!】#公租房租金# #哈尔滨房天下#
租户们觉得,租金的差异有些大。
轩先生2020年9月入住西安市馨悦居小区,是该小区第一批公租房租户。“最开始的租金是每平方米11.11元,物业费每平方米1.5元。2021年1月起,房租调整为10.41元,物业费涨到2.2元。5月第三批租户入住,物业费一样,租金却成了每平方米8.25元。”
5月12日,负责该小区的晖诺物业工作人员回应,公租房收费是按照《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浮沱寨公租房等98个公租房项目基础租金标准的通知》(市建发[2020]167号)执行,文件中显示,2018年该小区市场租金标准为17.51元/月·平方米(含物业费)。租户轩先生等属于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80%的家庭类型,租金标准按照市场租金的72%执行,约12.61元(含物业费)。而2020年该小区市场租金标准为11.45元/月·平方米(不含物业费),租金相应发生变化。
租户认为,2020年入住,不应该按照2018年的市场租金标准,而应该按每平米8.25元(不含物业费)收,并向有关部门投诉。
5月10日,西安市住建局曾对此进行回应:西安市现行公租房租金标准分为三档,其中,中等以下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分别按照基础租金的100%、80%及每月每平方米2.89元的标准收取公租房租金。
公租房住宅基础租金,是由市住建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按同地段、同品质类似房屋市场租金的90%测算,并会同市发改部门、市财政部门核定的。
2020年该小区的新基础租金为市价11.45元/月·平方米的90%,约10.31元/月·平方米。和轩先生同档收入标准的,按照基础租金的80%,即8.25元/月·平方米。
按照政策规定,入住公租房的保障家庭,需按照当前年度基础租金标准及审定的租金比例标准签订公租房配租协议,协议期三年,期间租金标准不变,协议到期后,将按照最新年度的基础租金标准重新签订配租协议。
西安市住建局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研究,进一步优化西安市公租房相关政策。
租户们觉得,租金的差异有些大。
轩先生2020年9月入住西安市馨悦居小区,是该小区第一批公租房租户。“最开始的租金是每平方米11.11元,物业费每平方米1.5元。2021年1月起,房租调整为10.41元,物业费涨到2.2元。5月第三批租户入住,物业费一样,租金却成了每平方米8.25元。”
5月12日,负责该小区的晖诺物业工作人员回应,公租房收费是按照《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浮沱寨公租房等98个公租房项目基础租金标准的通知》(市建发[2020]167号)执行,文件中显示,2018年该小区市场租金标准为17.51元/月·平方米(含物业费)。租户轩先生等属于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80%的家庭类型,租金标准按照市场租金的72%执行,约12.61元(含物业费)。而2020年该小区市场租金标准为11.45元/月·平方米(不含物业费),租金相应发生变化。
租户认为,2020年入住,不应该按照2018年的市场租金标准,而应该按每平米8.25元(不含物业费)收,并向有关部门投诉。
5月10日,西安市住建局曾对此进行回应:西安市现行公租房租金标准分为三档,其中,中等以下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分别按照基础租金的100%、80%及每月每平方米2.89元的标准收取公租房租金。
公租房住宅基础租金,是由市住建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按同地段、同品质类似房屋市场租金的90%测算,并会同市发改部门、市财政部门核定的。
2020年该小区的新基础租金为市价11.45元/月·平方米的90%,约10.31元/月·平方米。和轩先生同档收入标准的,按照基础租金的80%,即8.25元/月·平方米。
按照政策规定,入住公租房的保障家庭,需按照当前年度基础租金标准及审定的租金比例标准签订公租房配租协议,协议期三年,期间租金标准不变,协议到期后,将按照最新年度的基础租金标准重新签订配租协议。
西安市住建局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研究,进一步优化西安市公租房相关政策。
【西安一#烂尾楼业主自救后无法收房# 业主:想加价 开发商:被法院查封】陕西西安,观澜天下小区业主张先生2014年在1号楼团购了一套房,“1号楼基本都是团购房,当时均价4200元/平方米,2014年3月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但后来房子烂尾了。业主们一直想办法集资自救,今年房子竣工,年前跟开发商、承建方签了三方协议。”张先生说,有15户业主年前同意收房,开发商也都给办了装修手续,年后再去收房的业主开发商却不认了。
关于烂尾楼自救,有业主称,大家是拿出了房子尾款的30%用于后期建设,“烂尾后重新找了新的承建方,承建方是垫资施工的,前期主体不是他们建设的,后期建设费用2300多万,我们业主筹了有450万元自救资金,现在承建方工程款还没拿完。”业主称,房子目前已经盖好了,“承建商收了钱,给了钥匙,但是开发商不认,办不了装修手续,是因为开发商想加价才交房。”
随后,记者来到观澜天下售楼部,西安世纪熙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多位工作人员介绍了相关情况。“最早的政策可以边办手续边卖房,后面政策变化,资金链断裂就烂尾了。1号楼先后换了3个承建方,房子主体和二次结构不是一个开发商盖的。房子盖好后,业主把钱交给了最后的施工方,前面的施工方就起诉了,今年3月2日,法院发公告,小区1号楼目前被法院查封。”工作人员说,2019年7月灞桥法院对观澜天下小区1号楼的10-19层进行了查封,今年3月,西安中院查封了该小区一号楼1-9层以及20-24层。
工作人员称,今年春节前,有些业主按三方协议收了房,以6500元/平方米的价格成交,那时候还没有查封,“所以我们和承建方协调,给业主办了装修手续,年后房子被法院查封了,我们只能与各方协调,但一切都得等法院手续走完之后,才能依法决定下一步怎么处理解决。”工作人员说,目前,1号楼五证均未取得,业主自筹的资金是小部分钱,主要是施工方垫资。此前因为房子烂尾,和1号楼的业主也协商多次,“不是我们不愿意去办装修手续,而是法院查封后一切都得维持现状,要收房的业主办不了装修手续,办了装修手续的业主装修进程也得维持现状,我们都是按法院的要求办。”(华商报)#西安房产曝光台# https://t.cn/A6cMQ81x
关于烂尾楼自救,有业主称,大家是拿出了房子尾款的30%用于后期建设,“烂尾后重新找了新的承建方,承建方是垫资施工的,前期主体不是他们建设的,后期建设费用2300多万,我们业主筹了有450万元自救资金,现在承建方工程款还没拿完。”业主称,房子目前已经盖好了,“承建商收了钱,给了钥匙,但是开发商不认,办不了装修手续,是因为开发商想加价才交房。”
随后,记者来到观澜天下售楼部,西安世纪熙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多位工作人员介绍了相关情况。“最早的政策可以边办手续边卖房,后面政策变化,资金链断裂就烂尾了。1号楼先后换了3个承建方,房子主体和二次结构不是一个开发商盖的。房子盖好后,业主把钱交给了最后的施工方,前面的施工方就起诉了,今年3月2日,法院发公告,小区1号楼目前被法院查封。”工作人员说,2019年7月灞桥法院对观澜天下小区1号楼的10-19层进行了查封,今年3月,西安中院查封了该小区一号楼1-9层以及20-24层。
工作人员称,今年春节前,有些业主按三方协议收了房,以6500元/平方米的价格成交,那时候还没有查封,“所以我们和承建方协调,给业主办了装修手续,年后房子被法院查封了,我们只能与各方协调,但一切都得等法院手续走完之后,才能依法决定下一步怎么处理解决。”工作人员说,目前,1号楼五证均未取得,业主自筹的资金是小部分钱,主要是施工方垫资。此前因为房子烂尾,和1号楼的业主也协商多次,“不是我们不愿意去办装修手续,而是法院查封后一切都得维持现状,要收房的业主办不了装修手续,办了装修手续的业主装修进程也得维持现状,我们都是按法院的要求办。”(华商报)#西安房产曝光台# https://t.cn/A6cMQ81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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