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近五年,云南富源至兴义高速何时通】中国商报/中国商网云南报道(记者 林茂阳 吴铸城)近日,中国商报记者接到云南兴富高速公路项目的社会投资方山东通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通达)的投诉称,自2016年2月24日,富源至兴义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兴富高速)在项目起点云南曲靖市富源县举行开工仪式,此后五年再无任何施工进展。
据悉,兴富高速是云南省“十三五”规划及曲靖市“五年会战”的重点项目之一,是云贵两省的一条重要公路通道,也是云南省高速公路规划网中的组成路段。据记者了解,近年来,富源县百姓不断反映兴富高速什么时候能正式开工建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多次提出意见建议,要求早日启动项目建设。然而曲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以“市级财政压力大、原规划路线压覆27个采矿权、方案需进一步深入论证”等为由,重新规划了富源至罗平等高速公路项目替换兴富高速,并建议兴富高速的项目公司——云南兴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富公司)解散清算。
特许经营权被解除
“兴富高速已经不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也不是项目方案是否要重新论证的技术问题,而是关系到政府的诚信问题,是涉及一个地方投资环境的优劣和政府公务人员是否依法行政的政治问题。”兴富公司专项法律顾问陈智勇律师告诉中国商报记者,曲靖市政府声称财政承受能力有限,但宁愿仓促上马其他建设项目,也不愿意将如今已经基本具备开工条件的兴富高速贯彻始终,甚至欲将已经获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阶段初步设计批复和两阶段施工图审核的兴富高速废掉,而用未经过任何论证的新路线取而代之。
陈智勇表示,新项目规划时间长、未经过权威论证、不可控因素较多,不利于项目推进。而兴富高速终止、公司解散清算,等于将兴富高速自启动开始至今六年来的工作和投资全部归零。
兴富高速是贯穿云南富源县全境六个乡镇,与贵州兴义市乌沙镇G78汕昆高速公路相接的一条重要出省通道,由兴富公司负责建设、运营。2017年7月24日,曲靖市人民政府以社会投资方山东通达“履约能力不足、被列入失信企业、多次违约”等为由,分别向山东通达和兴富公司发出《投资建设协议》和《特许经营权协议》解除函。此时,距离山东通达增资控股兴富公司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不足两个月,距离山东通达第三期注册资金逾期不足一个月。
记者从兴富公司了解到,2015年12月22日,山东通达与曲靖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8:2的比例出资1亿元人民币,注册成立了云南兴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2月19日,兴富高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答复。2016年4月11日,山东通达经公开招标被确认为“富源至兴义高速公路(云南段)”项目的投资人。2016年7月26日,曲靖市政府与山东通达签订了《富源至兴义高速公路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与兴富公司签订了《富源至兴义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协议》。2017年5月31日,兴富公司变更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和股东结构,注册资本由原1亿元变更为10亿元,其中山东通达占股71.48%。截至2017年6月,各股东已到位注册资本金6亿元,其中山东通达公司等社会投资方到资3.2亿元。目前,兴富公司已为富源至兴义高速公路项目支出约3亿元。
在给上级部门及社会人士的多份反馈件中,曲靖市有关部门将兴富高速不能如期开工的原因归责于社会投资人山东通达违约及融资能力差,“严重影响项目进程”。
山东通达授权代表、兴富公司董事长郭远振告诉中国商报记者,在曲靖市政府发出解除特许经营权协议的通知后,山东通达和兴富公司随即通过曲靖市交通局向市政府提出异议意见,不同意解除协议,并多次向曲靖市政府和市交通局上报有关项目公司重组及推进项目进展的方案,但均未得到明确答复。
郭远振认为,曲靖市政府不该单方仓促解除协议,在解除函发出后的两年多时间内,在曲靖市领导和职能部门安排下,兴富公司仍在正常履行特许经营合同、推进兴富高速,承担了兴富高速云南段第二轮报件及贵州段报件等项目前期工作,继续为兴富高速的推进承担了全部后续工作并支付了4396万元的各类费用。其中,初步设计于2017年8月23日获得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批复,土地重新预审工作也于2019年12月23日获得批复。
违约争议项目停滞
陈智勇律师告诉中国商报记者,曲靖市政府单方解除协议没有法律依据,在解除协议后,曲靖市政府及交通部门仍然安排兴富公司开展各项工作并承担巨额费用,这代表其以实际行动接受了兴富公司提出的不同意解除协议的意见,兴富公司法律地位仍然存续。
陈智勇说,《特许经营权协议》明确约定:曲靖市政府负责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并办理项目审批、土地报批和项目核准手续,以使其获得履行本协议所需的各种批文。2018年12月29日,云南省审计厅(云审投报【2018】138号)《审计报告》明确指出,“兴富高速路线多次调整,至今未确定路线起点” “兴富高速至今尚未完成建设用地审批”。陈智勇认为,曲靖市政府客观上存在没有及时、全面地履行相应合同义务,是兴富高速至今无法开工建设的原因之一。
山东通达作为投资建设协议约定的工程总承包,因为曲靖市政府单方解约导致项目停滞,进而导致山东通达被拖入数起工程诉讼纠纷,也导致山东通达在兴富公司的71.48%的股权被法院冻结。郭远振则表示,山东通达自签订投资建设协议后,不仅完成项目公司的组建,在征地拆迁尚未开始、初步设计尚未得到批复的情况下,第一二期注册资本金3.2亿元已按时、足额注资到位,完全具备履约能力。曲靖市政府对建设用地没有得到审批等政府违约在先等问题选择性忽视,却在给上级领导的反馈中将项目迟迟不能开工建设的责任全部推给山东通达,这种行为明显是“开门招商、关门打狗”,严重破坏营商环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对于双方履行合同的相关争议,云南省审计厅(云审投报【2018】138号)《审计报告》指出,截至2018年7月10日,双方未能按照投资建设协议的约定解决争议,未对协议的解除达成一致,项目处于停滞状态。责成曲靖市政府与山东通达公司依法依规解决争议问题,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为了弄清事实真相,中国商报记者来到云南省曲靖市政府要求采访有关领导,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有关兴富高速公路的问题,市领导也不一定会清楚,分管领导也在外地出差。该工作人员建议记者到市交通运输局了解情况。
记者来到曲靖市交通运输局说明采访来意后,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局领导对兴富高速的问题可能也不太清楚,在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协调下,工作人员让记者找曲靖市政府投资方的代表——兴富公司副董事长张建国。
张建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曲靖市政府虽然发函解除与山东通达的投资协议,但解除后又没有解决清算问题,还让兴富公司参与兴富高速的推动。由于双方都存在一些问题,才导致该项目停工多年,希望兴富高速公路能按原来的规划进行开工建设,以免造成多方的损失。
“能通全通”为何不通
记者在曲靖市采访期间了解到,由于兴富高速至今未能实质性开工,也无法按照云南省“十三五”计划要求在2020年底前建成通车,经曲靖市人民政府上报请示,云南省政府于2019年9月6日同意将该项目从省“十三五”建设计划调出,不再作为“能通全通”考核项目进行考核。
记者在曲靖市政府采访时,有关人员表示兴富高速在今后几年都没有修的可能性了。富源县交通运输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被调出‘能通全通’项目,我们的理解是市里应该不会再修这条高速了”。
对此,兴富公司多名管理人员认为,兴富高速的审批手续齐全,已具备开工条件,也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如果终止已经获得工可批复和初步设计批复的兴富高速项目、重新规划其他新路线项目的论证,将造成重复投资、财政资金浪费和国有投资决策失误。巨额的经济损失又由谁来承担?
记者从兴富公司拿到一份落款为今年9月8日,曲靖市交通运输局出具的《关于陈智勇反映“富源至兴义高速公路”问题的答复意见书》。该意见书显示:“项目无法按照‘十三五’计划要求在2020年底前建成通车的原因,是原社会投资人无法履行项目主体责任。原规划的路线将压覆27个采矿权……该项目路线方案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论证。”
富源县交通运输局有关负责人告诉中国商报记者,经过论证批复的兴富高速项目是贯穿富源县全境最好的路线,也最适合富源县人民的出行,而压覆矿权等拆迁问题早已做好了前期工作。如果该项目不修建,还要重新规划新路线,反而不利于当地群众的交通出行。
该负责人表示,兴富高速停工至今已有多年,当地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曾多次向上级政府呼吁早日建成通车。兴富高速如果建成通车,将给全县人民带来最大的福利,人民群众出行更快捷、更舒适。为全县融入滇中经济城市发展圈开辟了新通道,也为县城扩容、提速提供了新抓手,更为重要的是打通了南接沿海经济发达城市快速干道,一举多得。
一条经过政府部门论证审批的道路民生工程,至今已停工近五年。这条路修还是不修、如何修,当地政府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又如何得到保障,中国商报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
据悉,兴富高速是云南省“十三五”规划及曲靖市“五年会战”的重点项目之一,是云贵两省的一条重要公路通道,也是云南省高速公路规划网中的组成路段。据记者了解,近年来,富源县百姓不断反映兴富高速什么时候能正式开工建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多次提出意见建议,要求早日启动项目建设。然而曲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以“市级财政压力大、原规划路线压覆27个采矿权、方案需进一步深入论证”等为由,重新规划了富源至罗平等高速公路项目替换兴富高速,并建议兴富高速的项目公司——云南兴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富公司)解散清算。
特许经营权被解除
“兴富高速已经不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也不是项目方案是否要重新论证的技术问题,而是关系到政府的诚信问题,是涉及一个地方投资环境的优劣和政府公务人员是否依法行政的政治问题。”兴富公司专项法律顾问陈智勇律师告诉中国商报记者,曲靖市政府声称财政承受能力有限,但宁愿仓促上马其他建设项目,也不愿意将如今已经基本具备开工条件的兴富高速贯彻始终,甚至欲将已经获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阶段初步设计批复和两阶段施工图审核的兴富高速废掉,而用未经过任何论证的新路线取而代之。
陈智勇表示,新项目规划时间长、未经过权威论证、不可控因素较多,不利于项目推进。而兴富高速终止、公司解散清算,等于将兴富高速自启动开始至今六年来的工作和投资全部归零。
兴富高速是贯穿云南富源县全境六个乡镇,与贵州兴义市乌沙镇G78汕昆高速公路相接的一条重要出省通道,由兴富公司负责建设、运营。2017年7月24日,曲靖市人民政府以社会投资方山东通达“履约能力不足、被列入失信企业、多次违约”等为由,分别向山东通达和兴富公司发出《投资建设协议》和《特许经营权协议》解除函。此时,距离山东通达增资控股兴富公司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不足两个月,距离山东通达第三期注册资金逾期不足一个月。
记者从兴富公司了解到,2015年12月22日,山东通达与曲靖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8:2的比例出资1亿元人民币,注册成立了云南兴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2月19日,兴富高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答复。2016年4月11日,山东通达经公开招标被确认为“富源至兴义高速公路(云南段)”项目的投资人。2016年7月26日,曲靖市政府与山东通达签订了《富源至兴义高速公路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与兴富公司签订了《富源至兴义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协议》。2017年5月31日,兴富公司变更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和股东结构,注册资本由原1亿元变更为10亿元,其中山东通达占股71.48%。截至2017年6月,各股东已到位注册资本金6亿元,其中山东通达公司等社会投资方到资3.2亿元。目前,兴富公司已为富源至兴义高速公路项目支出约3亿元。
在给上级部门及社会人士的多份反馈件中,曲靖市有关部门将兴富高速不能如期开工的原因归责于社会投资人山东通达违约及融资能力差,“严重影响项目进程”。
山东通达授权代表、兴富公司董事长郭远振告诉中国商报记者,在曲靖市政府发出解除特许经营权协议的通知后,山东通达和兴富公司随即通过曲靖市交通局向市政府提出异议意见,不同意解除协议,并多次向曲靖市政府和市交通局上报有关项目公司重组及推进项目进展的方案,但均未得到明确答复。
郭远振认为,曲靖市政府不该单方仓促解除协议,在解除函发出后的两年多时间内,在曲靖市领导和职能部门安排下,兴富公司仍在正常履行特许经营合同、推进兴富高速,承担了兴富高速云南段第二轮报件及贵州段报件等项目前期工作,继续为兴富高速的推进承担了全部后续工作并支付了4396万元的各类费用。其中,初步设计于2017年8月23日获得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批复,土地重新预审工作也于2019年12月23日获得批复。
违约争议项目停滞
陈智勇律师告诉中国商报记者,曲靖市政府单方解除协议没有法律依据,在解除协议后,曲靖市政府及交通部门仍然安排兴富公司开展各项工作并承担巨额费用,这代表其以实际行动接受了兴富公司提出的不同意解除协议的意见,兴富公司法律地位仍然存续。
陈智勇说,《特许经营权协议》明确约定:曲靖市政府负责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并办理项目审批、土地报批和项目核准手续,以使其获得履行本协议所需的各种批文。2018年12月29日,云南省审计厅(云审投报【2018】138号)《审计报告》明确指出,“兴富高速路线多次调整,至今未确定路线起点” “兴富高速至今尚未完成建设用地审批”。陈智勇认为,曲靖市政府客观上存在没有及时、全面地履行相应合同义务,是兴富高速至今无法开工建设的原因之一。
山东通达作为投资建设协议约定的工程总承包,因为曲靖市政府单方解约导致项目停滞,进而导致山东通达被拖入数起工程诉讼纠纷,也导致山东通达在兴富公司的71.48%的股权被法院冻结。郭远振则表示,山东通达自签订投资建设协议后,不仅完成项目公司的组建,在征地拆迁尚未开始、初步设计尚未得到批复的情况下,第一二期注册资本金3.2亿元已按时、足额注资到位,完全具备履约能力。曲靖市政府对建设用地没有得到审批等政府违约在先等问题选择性忽视,却在给上级领导的反馈中将项目迟迟不能开工建设的责任全部推给山东通达,这种行为明显是“开门招商、关门打狗”,严重破坏营商环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对于双方履行合同的相关争议,云南省审计厅(云审投报【2018】138号)《审计报告》指出,截至2018年7月10日,双方未能按照投资建设协议的约定解决争议,未对协议的解除达成一致,项目处于停滞状态。责成曲靖市政府与山东通达公司依法依规解决争议问题,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为了弄清事实真相,中国商报记者来到云南省曲靖市政府要求采访有关领导,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有关兴富高速公路的问题,市领导也不一定会清楚,分管领导也在外地出差。该工作人员建议记者到市交通运输局了解情况。
记者来到曲靖市交通运输局说明采访来意后,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局领导对兴富高速的问题可能也不太清楚,在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协调下,工作人员让记者找曲靖市政府投资方的代表——兴富公司副董事长张建国。
张建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曲靖市政府虽然发函解除与山东通达的投资协议,但解除后又没有解决清算问题,还让兴富公司参与兴富高速的推动。由于双方都存在一些问题,才导致该项目停工多年,希望兴富高速公路能按原来的规划进行开工建设,以免造成多方的损失。
“能通全通”为何不通
记者在曲靖市采访期间了解到,由于兴富高速至今未能实质性开工,也无法按照云南省“十三五”计划要求在2020年底前建成通车,经曲靖市人民政府上报请示,云南省政府于2019年9月6日同意将该项目从省“十三五”建设计划调出,不再作为“能通全通”考核项目进行考核。
记者在曲靖市政府采访时,有关人员表示兴富高速在今后几年都没有修的可能性了。富源县交通运输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被调出‘能通全通’项目,我们的理解是市里应该不会再修这条高速了”。
对此,兴富公司多名管理人员认为,兴富高速的审批手续齐全,已具备开工条件,也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如果终止已经获得工可批复和初步设计批复的兴富高速项目、重新规划其他新路线项目的论证,将造成重复投资、财政资金浪费和国有投资决策失误。巨额的经济损失又由谁来承担?
记者从兴富公司拿到一份落款为今年9月8日,曲靖市交通运输局出具的《关于陈智勇反映“富源至兴义高速公路”问题的答复意见书》。该意见书显示:“项目无法按照‘十三五’计划要求在2020年底前建成通车的原因,是原社会投资人无法履行项目主体责任。原规划的路线将压覆27个采矿权……该项目路线方案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论证。”
富源县交通运输局有关负责人告诉中国商报记者,经过论证批复的兴富高速项目是贯穿富源县全境最好的路线,也最适合富源县人民的出行,而压覆矿权等拆迁问题早已做好了前期工作。如果该项目不修建,还要重新规划新路线,反而不利于当地群众的交通出行。
该负责人表示,兴富高速停工至今已有多年,当地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曾多次向上级政府呼吁早日建成通车。兴富高速如果建成通车,将给全县人民带来最大的福利,人民群众出行更快捷、更舒适。为全县融入滇中经济城市发展圈开辟了新通道,也为县城扩容、提速提供了新抓手,更为重要的是打通了南接沿海经济发达城市快速干道,一举多得。
一条经过政府部门论证审批的道路民生工程,至今已停工近五年。这条路修还是不修、如何修,当地政府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又如何得到保障,中国商报记者将继续跟踪报道。
#众志成城,齐心协力# #襄阳战疫# 【回应网友关注】襄阳市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加快发展十二条措施》,经信、行政审批部门是如何落实的?
一、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馈
《十二条措施》中涉及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有3项工作,分别是第二条、第三条和第九条。具体工作安排及措施如下:
第二条:各县(市)及襄州区遵照执行《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帮助中小制造企业增加信用缓解资金流动性紧张的办法》(襄办发电〔2019〕14号)(以下简称《办法》),落实各项惠企政策。
此项工作由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襄阳市财政局、各县(市)及襄州区政府配合落实。
首先,要求各县(市)及襄州区1个月内制定《办法》实施方案和操作指南,力争4月下旬正式实施。5月,襄阳市经信局将牵头组建由市税务局、市人社局等单位参加的督导组赴各地进行督导,总结经验做法,发现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下一步措施,并专报市委市政府。报告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转发各县(市)及襄州区贯彻落实,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其次,修改完善市级已出台的操作指南,提高政策红利水平。一是及时调整帮扶企业名单,移除失信违约企业,增补符合条件但暂未纳入的企业。二是精准审慎使用电、气费垫付支持政策,如,采取查看企业一定周期内订单合同、主开户行银行流水及余额等措施,精准识别确需政策支持且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三是大力开展产教联合培训。联合湖北文理学院、襄阳职业技术学院、襄阳技师学院、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在汽车(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和化工等专业举办多个2年期定向培训班,学员毕业后与用工单位签订5年期服务合同,以缓解企业技术工人瓶颈。四是推广“账款即收即付”支持政策。拟与东风德纳车桥有限公司、骆驼蓄电池、金鹰重工等大型龙头企业协商,推广复制东风股份公司“账款即收即付”的成功经验,扩大受益中小制造企业覆盖面。五是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推动《办法》中缓交税款、银行承兑汇票缴纳社保等措施落实到位,不断增强企业的获得感。
第三条:加快有关财政资金申请与拨付。按照中央和省疫情防控政策支持投向,突出医用物资生产、生活物资保障、农产品生产加工等七大类重点保障企业,加大项目储备、申请、争取工作力度。加快各级财政涉企资金的拨付进度,确保各类资金及时拨付到有关企业。
襄阳市经信局积极配合市财政局,认真梳理全市产业基础,做好重点项目策划、立项和推进工作,建立每日收集汇总机制,组织重点企业扩产、转产和新建重点防疫物资项目。
一是及时将符合要求的企业向省经信厅推荐纳入国家、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截至目前,已向省经信厅申报医用物资、消杀用品、红外测温仪、医废处置等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130家。
二是积极指导协调企业申请优惠利率贷款。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各银行累计支持29家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和单位优惠利率贷款6.44亿元。如工商银行老河口支行为维美生物科技公司发放1年期优惠贷款700万,年利率3.15%;农发行襄州支行为银河纺织公司发放优惠贷款3000万元,年利率3.7%;农业银行为老河口牧原公司发放1年期5000万元优惠贷款,年利率3.15%;中国银行为三杰公司发放1000万元优惠贷款,期限一年,利率3.1%;为回天新材公司发放5000万元优惠贷款,期限一年,利率3.915%等。
三是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做好疫情防控物资扩产、转产、新建“三个一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积极申报口罩、防护服、测温仪、熔喷布等“三个一批”重点企业25家,其中,天天户外、优迪欧、粤宜高科纳入全省“三个一批”首批支持项目。
四是积极指导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政策资金支持项目,银河纺织口罩项目申报的国家第二批口罩扩能专项已获批复,国铁机电等6家企业正申报国家技改专项支持。
同时,襄阳市经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力度,继续积极申报国家、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省级“三个一批”重点企业和国家、省级政策资金支持项目;同时加大已申报项目跟踪服务力度,争取更多项目获得国家和省资金支持。
第九条:收储防疫物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的各类防护用品,在疫情防控结束后没有实现销售的,按国家有关政策组织收储。
目前,国家和省、市尚未出台防疫物资收储具体政策,下一步,襄阳市经信部门将积极配合市发改委,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的有关防护用品的收储工作。
二、襄阳市行政审批局反馈
《十二条措施》中涉及市行政审批局的内容有一项:
第十条:设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防疫物资的项目,早期介入、贴近服务、网上办理、科学审批,开辟一站式、全链条并行、限时办结的审批绿色通道,优先配置用地用水用电等资源性指标。对受资质条件限制,有可能生产的企业实行特事特办、容缺审批,先生产、再走程序、补手续。
此项工作由襄阳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1.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防疫物资的项目开辟审批绿色通道。襄阳市行政审批局成立了重点项目服务专班,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一对一服务,所有审批事项全链条并行推进,全程跟踪服务。首先是简化审批流程。获得中央、省预算内资金支持的项目按照市(县)属地原则进行审批,急需建设的应急医疗救治、隔离设施等项目可经地方政府同意后先行建设,后期完善审批手续,且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仅需据实际建设情况审批项目投资概算。其次是简化招标程序。对已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可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同时,同步开展工程招标工作;对符合《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规定,疫情防控必需的项目,可不进行招标。
2.凡符合工业项目建设“先建后验”条件的项目(工业园区以内、负面清单以外、生产性项目),一律适用“先建后验”政策。对受资质条件限制,有产能可以生产防疫物资的企业实行特事特办,先生产、再走程序、补手续。
3.加快区域性统一评价成果应用。全市各地新招商、新签约、新落地项目,凡在全市区域性统一评价地理范围内、符合当地区域性统一评价适用条件的,一律免费使用区域性统一评价工作成果。
4.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疫情防控期间,对国家、省和地方党委政府认定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实验等三类建设项目,属于临时性新、改、扩建或转产的三类建设项目可以豁免环评手续;属于疫情结束后仍需使用的三类建设项目,可以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或先开工后补办手续。医疗机构(含为应对疫情建立的临时集中收治医院)应急增加X射线影像设备用于肺炎诊断的,豁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安全许可手续。
5.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市行政审批局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帮代办”。广大企业和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请通过电脑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或者通过手机下载“鄂汇办”APP注册账号、在线咨询、在线申请,审批部门会及时对企业和群众申请事项进行网上受理、审核和审批,办理结果通过邮寄送达,最大限度做到不见面审批,降低企业和群众时间成本。同时,市行政审批局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开通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使我市疫情期间出台的各项政策易于知晓,各项服务能够一站办理。
一、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馈
《十二条措施》中涉及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有3项工作,分别是第二条、第三条和第九条。具体工作安排及措施如下:
第二条:各县(市)及襄州区遵照执行《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帮助中小制造企业增加信用缓解资金流动性紧张的办法》(襄办发电〔2019〕14号)(以下简称《办法》),落实各项惠企政策。
此项工作由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襄阳市财政局、各县(市)及襄州区政府配合落实。
首先,要求各县(市)及襄州区1个月内制定《办法》实施方案和操作指南,力争4月下旬正式实施。5月,襄阳市经信局将牵头组建由市税务局、市人社局等单位参加的督导组赴各地进行督导,总结经验做法,发现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下一步措施,并专报市委市政府。报告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转发各县(市)及襄州区贯彻落实,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其次,修改完善市级已出台的操作指南,提高政策红利水平。一是及时调整帮扶企业名单,移除失信违约企业,增补符合条件但暂未纳入的企业。二是精准审慎使用电、气费垫付支持政策,如,采取查看企业一定周期内订单合同、主开户行银行流水及余额等措施,精准识别确需政策支持且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三是大力开展产教联合培训。联合湖北文理学院、襄阳职业技术学院、襄阳技师学院、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在汽车(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和化工等专业举办多个2年期定向培训班,学员毕业后与用工单位签订5年期服务合同,以缓解企业技术工人瓶颈。四是推广“账款即收即付”支持政策。拟与东风德纳车桥有限公司、骆驼蓄电池、金鹰重工等大型龙头企业协商,推广复制东风股份公司“账款即收即付”的成功经验,扩大受益中小制造企业覆盖面。五是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推动《办法》中缓交税款、银行承兑汇票缴纳社保等措施落实到位,不断增强企业的获得感。
第三条:加快有关财政资金申请与拨付。按照中央和省疫情防控政策支持投向,突出医用物资生产、生活物资保障、农产品生产加工等七大类重点保障企业,加大项目储备、申请、争取工作力度。加快各级财政涉企资金的拨付进度,确保各类资金及时拨付到有关企业。
襄阳市经信局积极配合市财政局,认真梳理全市产业基础,做好重点项目策划、立项和推进工作,建立每日收集汇总机制,组织重点企业扩产、转产和新建重点防疫物资项目。
一是及时将符合要求的企业向省经信厅推荐纳入国家、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截至目前,已向省经信厅申报医用物资、消杀用品、红外测温仪、医废处置等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130家。
二是积极指导协调企业申请优惠利率贷款。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各银行累计支持29家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和单位优惠利率贷款6.44亿元。如工商银行老河口支行为维美生物科技公司发放1年期优惠贷款700万,年利率3.15%;农发行襄州支行为银河纺织公司发放优惠贷款3000万元,年利率3.7%;农业银行为老河口牧原公司发放1年期5000万元优惠贷款,年利率3.15%;中国银行为三杰公司发放1000万元优惠贷款,期限一年,利率3.1%;为回天新材公司发放5000万元优惠贷款,期限一年,利率3.915%等。
三是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做好疫情防控物资扩产、转产、新建“三个一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积极申报口罩、防护服、测温仪、熔喷布等“三个一批”重点企业25家,其中,天天户外、优迪欧、粤宜高科纳入全省“三个一批”首批支持项目。
四是积极指导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政策资金支持项目,银河纺织口罩项目申报的国家第二批口罩扩能专项已获批复,国铁机电等6家企业正申报国家技改专项支持。
同时,襄阳市经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力度,继续积极申报国家、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省级“三个一批”重点企业和国家、省级政策资金支持项目;同时加大已申报项目跟踪服务力度,争取更多项目获得国家和省资金支持。
第九条:收储防疫物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的各类防护用品,在疫情防控结束后没有实现销售的,按国家有关政策组织收储。
目前,国家和省、市尚未出台防疫物资收储具体政策,下一步,襄阳市经信部门将积极配合市发改委,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的有关防护用品的收储工作。
二、襄阳市行政审批局反馈
《十二条措施》中涉及市行政审批局的内容有一项:
第十条:设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防疫物资的项目,早期介入、贴近服务、网上办理、科学审批,开辟一站式、全链条并行、限时办结的审批绿色通道,优先配置用地用水用电等资源性指标。对受资质条件限制,有可能生产的企业实行特事特办、容缺审批,先生产、再走程序、补手续。
此项工作由襄阳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1.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防疫物资的项目开辟审批绿色通道。襄阳市行政审批局成立了重点项目服务专班,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一对一服务,所有审批事项全链条并行推进,全程跟踪服务。首先是简化审批流程。获得中央、省预算内资金支持的项目按照市(县)属地原则进行审批,急需建设的应急医疗救治、隔离设施等项目可经地方政府同意后先行建设,后期完善审批手续,且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仅需据实际建设情况审批项目投资概算。其次是简化招标程序。对已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可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同时,同步开展工程招标工作;对符合《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规定,疫情防控必需的项目,可不进行招标。
2.凡符合工业项目建设“先建后验”条件的项目(工业园区以内、负面清单以外、生产性项目),一律适用“先建后验”政策。对受资质条件限制,有产能可以生产防疫物资的企业实行特事特办,先生产、再走程序、补手续。
3.加快区域性统一评价成果应用。全市各地新招商、新签约、新落地项目,凡在全市区域性统一评价地理范围内、符合当地区域性统一评价适用条件的,一律免费使用区域性统一评价工作成果。
4.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疫情防控期间,对国家、省和地方党委政府认定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实验等三类建设项目,属于临时性新、改、扩建或转产的三类建设项目可以豁免环评手续;属于疫情结束后仍需使用的三类建设项目,可以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或先开工后补办手续。医疗机构(含为应对疫情建立的临时集中收治医院)应急增加X射线影像设备用于肺炎诊断的,豁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安全许可手续。
5.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市行政审批局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帮代办”。广大企业和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请通过电脑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或者通过手机下载“鄂汇办”APP注册账号、在线咨询、在线申请,审批部门会及时对企业和群众申请事项进行网上受理、审核和审批,办理结果通过邮寄送达,最大限度做到不见面审批,降低企业和群众时间成本。同时,市行政审批局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开通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使我市疫情期间出台的各项政策易于知晓,各项服务能够一站办理。
2月27日,农历二月初五,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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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韩国飞南京沈阳延吉等地航班报告9名有症状旅客,累计百人需隔离。韩国仁川飞山东威海航班5名乘客发热 163人集中观察;
4、武汉大学:今年高考录取的湖北和援鄂医务人员子女每人资助1万元;
5、᠋湖北 荆͏州឵ 离 ͏鄂通 行证 ͏͏明 ឵一឴律作 ឵废, 已 在᠋途 中᠋的劝 ͏឴返;
6、 ͏浙 ឴江 ឴省 疾᠋͏឴控឵ 专家 ឴新͏ 发͏现:឵茶᠋឴水឴可឵杀͏灭឴并឵有឴ ͏效឴឵᠋抑឵制 细឴឵ 胞 ឵ ឴内 ឴឵新 冠 病឴͏ 毒 ᠋复制;
7、͏世 ͏卫 组 织: 中឵国 境 外新 冠͏肺᠋឵ 炎 ឵឴新឴增 病 ͏例឵ ͏឴数᠋首឴឵឵ 次᠋超 ͏឴过中国新͏增病឵例 数;
8、͏税务឵总᠋឵ ឵局:឵͏医឴务 ᠋人͏员឴឴临 ឵时឵឴补 助 ͏᠋ 和 奖 金支឵ 付᠋单឵ 位无需申឴឵᠋报 ᠋仅 ᠋឵឴将឴发放឴͏ 人឵员 名᠋ ͏单͏及金឴឴ 额 ឵឵留 ᠋ 存͏备឴查឵即͏឵͏ 可;
9、͏上 ᠋海: ឵͏឵将᠋拨឴付疫 情支឵持឴ ᠋ 资金᠋឵给឵ 影᠋院 帮͏ 助᠋ ᠋恢឴复 营឴业。重 庆឴͏ 市឵民឴ 政局: 疫 ឴情͏防控͏឴期឵ 间 低 保͏ ᠋审͏批឵时឴限不 ឴͏得 超过7 ឵᠋个工作 日;
10、឴឴商标局: ឵ 对“ ឴火᠋ 神 ͏ 山” 等近600件 疫 ឵情឵ ᠋相 关឴͏ 商标͏申请 实 施管឴控;
11、 亚឵឴马 逊 ᠋ 贝 ᠋佐᠋឵ 斯9800 ᠋឵亿 连឴឵续 第឵឴三年 ᠋͏蝉联឵胡 润 ឴全᠋球首឴富 ឵ 中឵国799឵឴ 位 ឴企业͏ ឵家឵上᠋ 榜᠋ ឴超美͏ 国 中 国឴ ឴ 首឴᠋ ឴឴富马云 财 富 ᠋增឴长15%, ឴以3150᠋឵亿 元 位列឴全 球 第21᠋ ͏位;
12、 美͏ ឵国主 导឵᠋ 瑞 ឴德឵西 韦开᠋启全球 大᠋规 ឴模 临឵᠋ 床 试 ឵ 验,឵试 ឵验͏឵于2឵឴月21 ឵ 日 ᠋ 正᠋ 式 开 ᠋始 预͏计 结果4᠋឵月1឵ 日揭͏឵晓;
13、឴឵日本首឴឴相᠋឴឴安 ᠋倍: ឵东京 奥 运᠋会将͏按 照 计 ឴឵划 举឵行。឵ ᠋国际͏奥᠋᠋委 会高᠋ 级 成 员:᠋若 疫᠋情5឵月得 ឴不឴到 控 ᠋឴制, 东京᠋᠋឵ 奥͏឵ 运 或 ឵឵取឴͏ 消 ᠋͏而 ᠋不 是推 迟 ͏ 或 ͏换឴城឴市឴举 办;
14、意 大឴឵利 民᠋防部᠋឵឵门:឴确诊新͏឵͏冠឴឵肺͏ 炎 病 例374᠋例 ឴死 亡12例。 希͏腊出 现 第1 例᠋新឴冠 肺 ឵炎 ឵感 染者 ᠋ 其 近 期 ឴ 曾 前往᠋意 大利;
15、 韩឴国 新᠋ 冠᠋肺឵឴炎 累计 ឵͏确诊1261 ͏ 例 大 邱"឵最 高级 ឴别 ͏封឴ ᠋锁" ͏引᠋឵ 民឵意᠋ 反 弹 ឵ 文᠋在឵឵឵寅͏͏ 出᠋面 ឴解឴释。឴日͏本 累 计឵឴确诊 ឵新冠 肺炎891例 钻 ᠋石឴ 公឴ 主号累឴ 计705឴例;
【͏微语】឵ 其实 我们 往᠋឵឵往͏ ᠋失败᠋不 ឴ 是឴឴ 在 昨͏͏天,᠋᠋ 而 是 失 ᠋败឴在឴͏没 有 ឵很឴好 利 用᠋今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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