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文学#

她叫涵,我的大学同学,也是我的同桌,来自边远的山区。

对于我而言,那段时光很幸福。

涵,是个善良而又娟秀的姑娘,她怕我每天不吃早饭,饿坏了身子,常常给我打好早饭,放在我的课桌里,等着我懒懒的到来。

而我,也总是对她嘘寒问暖,若是天冷,我会毫不犹豫地脱下外套,搭在她的身上。

这也仅限于同桌间的友情。

那时候,还没有人提起暧昧的这个词汇。

尽管我在内心中喜欢着她,却不敢贸然开口。

只因,我知道,有时候,爱情如同一块玻璃,稍有不慎,便摔得粉碎。

我怕,我怕遭到拒绝,一切都不可能恢复如初。莫不如,就这般守着,很美好,也很愉悦。

日子似水,悄悄地流过,无声无息。

忽有一日,从不旷课的她,竟然没来上课。

我不知何故,紧张了一天,最后没忍住,找到了班主任,才得知她生病住进了医院。

第二天的清晨,我赶到医院的时候,她插着好几根管子,面色苍白地躺在病床上,朝着我笑笑说,你别担心,我没事。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们才真正地走进了彼此的生活。

医生告诉我,她患的是先天心脏病,让我抓紧筹备手术费。

我家境贫寒,除了父母给的生活费,再无经济来源。

我也晓得,她来自穷乡僻壤,家里更是一贫如洗,别说是手术费,就连住院的费用,也是老师给垫付的。

我曾想搞个捐助活动,可她死活不愿意,她说,她不想打扰任何人的生活,包括自己的家人。

那时候,我突然感受到肩上的重担,如大山那般,压得我,透不过气来。

为了让她活下来,除了我,再无倚靠。

筹谋再三,我只好瞒着她,去了一个薪酬日结的工地,每天搬运泥料,出苦力挣钱,有时为了多赚几角钱,我拼着性命,也要多搬几块砖,只为给涵再多几分生的希望。

到了夜幕降临,我才拖着疲惫的身影,回到医院,又怕她起疑,便谎称学业太累。

待我帮她喂完饭,擦洗完毕,又把她第二天的中饭预定好,我才到走廊的尽头,席地而眠。

有天夜里,涵深情地望着我,喃喃地说道,今晚,你就别去走廊了,咱们睡在一起吧。

我哪知她的心思,还以为她为了报答我的照顾之情,才以身相许,便毅然地回绝道,男子汉,绝对不做乘人之危的事。

我埋头苦干,全力以赴地为她积攒着手术费,却忽略了她的情绪。

第七天的清晨,我被护士凄厉的叫声惊醒了。

我跑回了病房,医生正在抢救,护士说,早晨查房,才发现她拔掉了所有的管子。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

最终,医生朝着我,摊摊手,说了声对不起。

我赶紧把她抱在怀里,她气若游丝,艰难地歪过头,冲着我,笑了笑,说出了三个字,我爱你。

没等我回过神来,她的手臂,猛地垂了下去。

我泪流满面,急不可耐地大声喊道,我也爱你......

没有谁,没有谁,再多给我一点点的时间。

遗憾的是,她再也听不见了。

后来,护士清理病床的时候,发现了一本泛黄的日记。

我双手颤抖着,强忍着泪水,慢慢地翻开了......

“1988年7月5日,阴。这一天终于还是来了,还好,不早也不晚。我喜欢他,又怕他喜欢我,我深知,我的病治不好了,说不定哪天,就要离去,我没有资格去爱他,也不愿他因为爱我,而耽误大好时光。如今我躺在医院里,不知他此时此刻在干嘛?会想到我吗?”

“1988年7月6日。晴。没想到,他,站在我的面前,和清晨的阳光一样,那么耀眼。尽管我不想让他知道我的病情,也不想给他增添负担,但我还是想他陪着我,他在,我便安好。”

“1988年7月7日。多云。他回学校了,这一天,我的心空落落的,生怕哪一刻,我永远的睡过去,再不醒来。我不怕死,我只怕再也见不到他,更怕他为了我的死而伤心难过。”

“1988年7月8日。今天是个大晴天,我的心情也很好。我决定了,我今晚就让他睡在我的身旁,让我做一回他的新娘,哪怕是多活一日,也不能留下遗憾,对我如此,对他也如此。还有,他爱我吗?”

“1988年7月9日。天有些阴沉。看着他脸色倦怠,双肩被太阳晒得黝黑,我流泪了,他肯定不是在忙学业,而是为了我,去干了什么重活,我却不能,也不忍心,把他的秘密说破,因为我知道,一旦说出口,这份深情厚谊就变轻了...... ”

“1988年7月10日。天还没放晴。我感觉他的状态很不好,看着他面容日渐消瘦,我真的很心疼,爱一个人,就不能成为他的负累,若是我早点死了,他就能解脱了吧。可我,可我舍不得......”

“1988年7月11日。天还在阴着。今生今世,我在最好年龄遇到他,我已经满足了。真正的爱,是因他幸福而幸福着,我不能因为一己之私,而成为他的负担,我的人生已经很难,我不想再让他的人生更难,爱他,就应该放手......”

“1988年7月12日。今早的天气,阴晴未定。好吧,就这样。今生,我已无憾,心亦安宁......”

......

#世界读书日#

#读书笔记##读书笔记[超话]##鲁迅# [泪][泪][泪]
“看你的神情,你似乎还有些期望我,——我现在自然麻木得多了,但是有些事也还看得出。这使我很感激,然而也使我很不安:怕我终于辜负了至今还对我怀着好意的老朋友。……”他忽而停住了,吸几口烟,才又慢慢的说,“正在今天,刚在我到这一石居来之前,也就做了一件无聊事,然而也是我自己愿意做的。我先前的东边的邻居叫长富,是一个船户。他有一个女儿叫阿顺,你那时到我家里来,也许见过的,但你一定没有留心,因为那时她还小。后来她也长得并不好看,不过是平常的瘦瘦的瓜子脸,黄脸皮;独有眼睛非常大,睫毛也很长,眼白又青得如夜的晴天,而且是北方的无风的晴天,这里的就没有那么明净了。她很能干,十多岁没了母亲,招呼两个小弟妹都靠她;又得服侍父亲,事事都周到;也经济,家计倒渐渐的稳当起来了。邻居几乎没有一个不夸奖她,连长富也时常说些感激的话。这一次我动身回来的时候,我的母亲又记得她了,老年人记性真长久。她说她曾经知道顺姑因为看见谁的头上戴着红的剪绒花,自己也想有一朵,弄不到,哭了,哭了小半夜,就挨了她父亲的一顿打,后来眼眶还红肿了两三天。这种剪绒花是外省的东西,S城里尚且买不出,她那里想得到手呢?趁我这一次回南的便,便叫我买两朵去送她。

“我对于这差使倒并不以为烦厌,反而很喜欢;为阿顺,我实在还有些愿意出力的意思的。前年,我回来接我母亲的时候,有一天,长富正在家,不知怎的我和他闲谈起来了。他便要请我吃点心,荞麦粉,并且告诉我所加的是白糖。你想,家里能有白糖的船户,可见决不是一个穷船户了,所以他也吃得很阔绰。我被劝不过,答应了,但要求只要用小碗。他也很识世故,便嘱咐阿顺说,‘他们文人,是不会吃东西的。你就用小碗,多加糖!’然而等到调好端来的时候,仍然使我吃一吓,是一大碗,足够我吃一天。但是和长富吃的一碗比起来,我的也确乎算小碗。我生平没有吃过荞麦粉,这回一尝,实在不可口,却是非常甜。我漫然的吃了几口,就想不吃了,然而无意中,忽然间看见阿顺远远的站在屋角里,就使我立刻消失了放下碗筷的勇气。我看她的神情,是害怕而且希望,大约怕自己调得不好,愿我们吃得有味。我知道如果剩下大半碗来,一定要使她很失望,而且很抱歉。我于是同时决心,放开喉咙灌下去了,几乎吃得和长富一样快。我由此才知道硬吃的苦痛,我只记得还做孩子时候的吃尽一碗拌着驱除蛔虫药粉的沙糖才有这样难。然而我毫不抱怨,因为她过来收拾空碗时候的忍着的得意的笑容,已尽够赔偿我的苦痛而有余了。所以我这一夜虽然饱胀得睡不稳,又做了一大串恶梦,也还是祝赞她一生幸福,愿世界为她变好。然而这些意思也不过是我的那些旧日的梦的痕迹,即刻就自笑,接着也就忘却了。

“我先前并不知道她曾经为了一朵剪绒花挨打,但因为母亲一说起,便也记得了荞麦粉的事,意外的勤快起来了。我先在太原城里搜求了一遍,都没有;一直到济南……”

窗外沙沙的一阵声响,许多积雪从被他压弯了的一枝山茶树上滑下去了,树枝笔挺的伸直,更显出乌油油的肥叶和血红的花来。天空的铅色来得更浓;小鸟雀啾唧的叫着,大概黄昏将近,地面又全罩了雪,寻不出什么食粮,都赶早回巢来休息了。

“一直到了济南,”他向窗外看了一回,转身喝干一杯酒,又吸几口烟,接着说。“我才买到剪绒花。我也不知道使她挨打的是不是这一种,总之是绒做的罢了。我也不知道她喜欢深色还是浅色,就买了一朵大红的,一朵粉红的,都带到这里来。

“就是今天午后,我一吃完饭,便去看长富,我为此特地耽搁了一天。他的家倒还在,只是看去很有些晦气色了,但这恐怕不过是我自己的感觉。他的儿子和第二个女儿——阿昭,都站在门口,大了。阿昭长得全不像她姊姊,简直像一个鬼,但是看见我走向她家,便飞奔的逃进屋里去。我就问那小子,知道长富不在家。‘你的大姊呢?’他立刻瞪起眼睛,连声问我寻她什么事,而且恶狠狠的似乎就要扑过来,咬我。我支吾着退走了,我现在是敷敷衍衍……

“你不知道,我可是比先前更怕去访人了。因为我已经深知道自己之讨厌,连自己也讨厌,又何必明知故犯的去使人暗暗地不快呢?然而这回的差使是不能不办妥的,所以想了一想,终于回到就在斜对门的柴店里。店主的母亲,老发奶奶,倒也还在,而且也还认识我,居然将我邀进店里坐去了。我们寒暄几句之后,我就说明了回到S城和寻长富的缘故。不料她叹息说:

“‘可惜顺姑没有福气戴这剪绒花了。’

“她于是详细的告诉我,说是‘大约从去年春天以来,她就见得黄瘦,后来忽而常常下泪了,问她缘故又不说;有时还整夜的哭,哭得长富也忍不住生气,骂她年纪大了,发了疯。可是一到秋初,起先不过小伤风,终于躺倒了,从此就起不来。直到咽气的前几天,才肯对长富说,她早就像她母亲一样,不时的吐红和流夜汗。但是瞒着,怕他因此要担心。有一夜,她的伯伯长庚又来硬借钱,——这是常有的事,——她不给,长庚就冷笑着说:你不要骄气,你的男人比我还不如!她从此就发了愁,又怕羞,不好问,只好哭。长富赶紧将她的男人怎样的挣气的话说给她听,那里还来得及?况且她也不信,反而说:好在我已经这样,什么也不要紧了。’

“她还说,‘如果她的男人真比长庚不如,那就真可怕呵!比不上一个偷鸡贼,那是什么东西呢?然而他来送殓的时候,我是亲眼看见他的,衣服很干净,人也体面;还眼泪汪汪的说,自己撑了半世小船,苦熬苦省的积起钱来聘了一个女人,偏偏又死掉了。可见他实在是一个好人,长庚说的全是诳。只可惜顺姑竟会相信那样的贼骨头的诳话,白送了性命。——但这也不能去怪谁,只能怪顺姑自己没有这一份好福气。’

“那倒也罢,我的事情又完了。但是带在身边的两朵剪绒花怎么办呢?好,我就托她送了阿昭。这阿昭一见我就飞跑,大约将我当作一只狼或是什么,我实在不愿意去送她。——但是我也就送她了,对母亲只要说阿顺见了喜欢的了不得就是。这些无聊的事算什么?只要模模胡胡。模模胡胡的过了新年,仍旧教我的‘子曰诗云’去。”

读书笔记:催吐第一药

作者 古道瘦马王幸福

引言:老百姓对于中医治病,普遍认为中医主要是“补虚”的;其实中医治病的八法“汗吐下和温清消补”中,汗法、吐法、下法是排在首三位的,也是治疗急重症的重要方法。

金元四大家之一的张子和,就是将“汗、吐、下”法用至炉火纯青的一位名医,其因为擅长使用“汗、吐下”三法祛邪,而被医界称之为“攻下派”,其运用吐法治病,也是从一次临床治病中悟出的宝贵经验。

01

张子和的邻居何某,娶妻王氏,曾因一事与丈夫发生口角,一怒之下,患了疯癫病;何某请张诊治,虽然知其病由,但想不出该用何药,只好劝何某另请高明。

何某听罢,望天长叹:"老天欺我,一代名医张子和无法,岂不绝症!”

后来,王氏病情日重,开始每一二年一发,后竟发展到每日发作十余次,痴呆健忘,唇口青紫,口吐白沫,牙关紧闭,昏仆抽搐。张子和对此也束手无策。

有一年,家乡遭灾,赤地千里,颗粒无收,民众生活艰难,何某也无心过问妻子了。

有一天,王氏独自一人奔上山坡,渴了,喝清泉,饿了,拔些山中嫩草充饥,傍晚时分回家,不吵也不闹,睡在床上,到了半夜,突然起身嚷着要吐。

“哇”地一声,呕出许多白、黄、黑三色顽痰,过了几天,王氏竟然一切恢复了正常,疯癫病也就霍然而愈了。

02

王氏疯癫病痊愈的消息传到张子和耳中,他亲自来到何家,询问王氏吃了什么药。王氏把他带到山坡上,找到了自己吃的那种野草。

张子和看罢,笑了笑说:“这不正是山葱吗?"山葱有毒,久已知之,可王氏吃了,竟能把病治愈,这是什么原因呢?

张子和猛然想起《本草图经》中所说:“山葱大吐上膈风涎”,心中顿悟。它本是治风痰妙药,王氏痰迷心窍,才使成癫,服用山葱,这就完全对证了。

吐!吐!吐!当又是治病一法!所谓山葱者,即藜芦是也。
张子和从此就擅用藜芦等吐法治疗风痰怪病。

03

藜芦涌吐风痰,《本草纲目》中也有实例。

“明朝荆和王妃刘氏,七十,病中风,不省人事,牙关紧闭,群医束手。先考太医吏目月池翁诊视,药不能人,自午至子,不获已,打去一齿,浓煎藜芦汤灌之。少顷,噫气一声,遂吐痰而苏,调理而安。”
这是李时珍亲自笔录的史料。

催吐第一药

藜芦是我国使用最早的催吐药,在《神农本草经》中被列为“下品”,距今也有两千多年的历史。

因黑色曰黎,其芦有黑皮裹之,故名。北方人称为“憨葱”,南方人呼为“鹿葱”。由于藜芦之根有强烈辛味,若吸入此粉末,则发喷嚏甚烈,误服少许,则发呕吐,混于饭中,蝇食之即死,故又名“蝇毒”。

藜芦有“吐风痰,疗中风癫痫,杀诸虫”的作用。

明代药物学家李时珍曾云:“吐药不一,常山吐疟痰,瓜蒂吐热痰,乌附尖吐湿痰,莱菔子吐气痰,藜芦吐风痰。”

藜芦除用于催吐外,《圣济总录》中有两个治头痛的单方,颇有价值。

一为吹鼻麝香散,一为通顶散。

前者“治头痛不可忍:藜芦一茎暴干,捣罗为散人磨香麻子许研匀吹鼻中”。

后者“治头痛鼻塞胸闷:藜芦(研)半两,黄连(去须)三分,二味捣研为散,每用少许,嗜人鼻中。”

根据这两条经验的启示,笔者常用藜芦3克,冰片少许,研末吹鼻,除高血压引起的头痛不用外,其他各种头痛,用之取嚏,头痛立可缓解,颇奏奇功。

藜芦属百合科多年生草本植物黑藜芦的根茎,漫生于山野,林间,或灌木丛中,全国大部地区均产,历史上曾以江苏镇江为道地。

除黑藜芦外,还有几种同科同属植物,如毛穗藜芦、兴安藜芦、天目藜芦、毛叶藜芦、蒜藜芦、小藜芦以及国外产的绿藜芦、白藜芦,亦同其药用;

自古藜芦不与人参合用,元朝朱丹溪曾说:“人参与藜芦相反,服参一两大黎杏一钱,其功尽废。”

《神农本草经》中最早提出的是“藜芦反五参”即人参苦参、玄参沙参和月参,但随着人们用药经验的不断丰富,认识的不断加深,参的种类也不断增加,至元代即有人提出“藜芦反诸参”的说法所谓“诸参”,除上述五参外,实际上还包括党参、华山参、空沙参、紫参西洋参、太子参、珠子参、珠儿参和佛手参等十多种。此外,藜芦亦反细辛、芍药,应用时亦当避免。

——本文选自《中药趣话》王焕华等著

提示:文中处方,仅供中医临床参考,非中医人士,请勿擅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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