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碎的亲情能彻底舍弃吗?#【破碎的亲情能彻底舍弃吗?| 海辉普法】
当今社会的生活节奏是非常快的,每天我们为了生活要接受海量的信息,协调复杂的人际关系,处理大量的日常工作承受巨大的精神和肉体双重压力。但是不管生活带给我们多少烦恼和压力,在我们内心深处总会有一股温暖的力量推动我们继续前行。这股力量就是我们的家,我们的父母,我们的爱人以及子女。这是一种让人一想到就心头发暖的力量,好的亲情关系是我们前进的动力和力量的源泉。但是托尔斯泰也说过: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现实生活中父母与子女之间并不都是融洽和睦的,由于父母和子女所处的时代不同所接受的教育程度不同,各自的人生经历也不同对相同事物的看法也会存在天差地别,往往会导致在生活中产生很多矛盾和纠纷。更有甚者这种矛盾和纠纷发展到了不可调和无法解决的地步,没办法通过沟通来达到求同存异彼此之间就会变成一种非常紧张的状态,甚至演化成要“断绝”父子关系或母子关系的极端后果。
那么在我国这种类似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协议会得到法律的认可,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我们要首先了解一下在我国所谓的父母子女关系有哪几种类型:
1、对于亲生父母子女的关系。这种关系是基于亲子血缘关系建立的最硬。这种关系可能有情感上的断绝,就是像那种各自生活互不联系老死不相往来。但是从法律层面上来讲这种关系是由于血缘形成的是一种天然的关系不可能解除,你能做的也就是年满18周岁以后自己独立生活,不再依靠父母。因为基于法律上的义务年满18周岁父母对你的监护义务就自动解除,在法律上你就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你的人生是自由的不受父母约束,但是还是需要承担以后赡养父母的义务。
2、 对于继父继母这种关系。这种关系在我国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但有一种说法认为这种继父继母关系只要双方达成协议明示解除就能达到解除亲子关系的目的,是真是假还待考证。
3、对于养父母养子女的关系。这个关系的解除在我国《收养法》中由明确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第二十九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我们来看一个真实的案例:
20多年前,余先生跟父亲断绝了父子关系,如今父亲去世了,母亲将他告到衢州开化法院,讨要赡养费及其父亲生前的医药费。余先生说,当年,父子俩决裂,是因为自己已经结了婚,但父亲还是要他上交工资卡,为此两人矛盾越来越大,闹到签了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双方约定,今后他不继承父母任何财产,父母日后的生活则由其余四个儿子照料。签订协议的当日,他便收拾了自己的物品,带着新婚的妻子离开了父母。去年年初,父亲身体状况出现问题,动了两次大手术,住院数次。其间,其余四个兄弟去请他,希望他能去看望父亲,并以此来缓和父子关系,但他均以协议为由,拒绝探望父亲。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联系他,希望能促成调解,缓和双方关系,但他态度异常坚决。经审理,法院判决余先生每年支付母亲赡养费3000元,并支付自己父亲所有医疗费用的五分之一。
法官说法: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法定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赡养的权利。赡养义务不得附加任何条件,不因父母经济能力较好或子女经济困难、其他子女进行了赡养而予以免除。父母也不得任意放弃被赡养的权利。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人为排除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的协议有违公序良俗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损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类似于断绝亲子关系的协议是不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即使此协议是你们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而子女对父母具有赡养的义务这些都是我国的法定义务,并且也是我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所以在遇到与父母有不可调和的矛盾时我们还是尽量选择柔和的手段来解决问题,毕竟血浓于水。
当今社会的生活节奏是非常快的,每天我们为了生活要接受海量的信息,协调复杂的人际关系,处理大量的日常工作承受巨大的精神和肉体双重压力。但是不管生活带给我们多少烦恼和压力,在我们内心深处总会有一股温暖的力量推动我们继续前行。这股力量就是我们的家,我们的父母,我们的爱人以及子女。这是一种让人一想到就心头发暖的力量,好的亲情关系是我们前进的动力和力量的源泉。但是托尔斯泰也说过: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现实生活中父母与子女之间并不都是融洽和睦的,由于父母和子女所处的时代不同所接受的教育程度不同,各自的人生经历也不同对相同事物的看法也会存在天差地别,往往会导致在生活中产生很多矛盾和纠纷。更有甚者这种矛盾和纠纷发展到了不可调和无法解决的地步,没办法通过沟通来达到求同存异彼此之间就会变成一种非常紧张的状态,甚至演化成要“断绝”父子关系或母子关系的极端后果。
那么在我国这种类似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协议会得到法律的认可,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我们要首先了解一下在我国所谓的父母子女关系有哪几种类型:
1、对于亲生父母子女的关系。这种关系是基于亲子血缘关系建立的最硬。这种关系可能有情感上的断绝,就是像那种各自生活互不联系老死不相往来。但是从法律层面上来讲这种关系是由于血缘形成的是一种天然的关系不可能解除,你能做的也就是年满18周岁以后自己独立生活,不再依靠父母。因为基于法律上的义务年满18周岁父母对你的监护义务就自动解除,在法律上你就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你的人生是自由的不受父母约束,但是还是需要承担以后赡养父母的义务。
2、 对于继父继母这种关系。这种关系在我国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但有一种说法认为这种继父继母关系只要双方达成协议明示解除就能达到解除亲子关系的目的,是真是假还待考证。
3、对于养父母养子女的关系。这个关系的解除在我国《收养法》中由明确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第二十九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我们来看一个真实的案例:
20多年前,余先生跟父亲断绝了父子关系,如今父亲去世了,母亲将他告到衢州开化法院,讨要赡养费及其父亲生前的医药费。余先生说,当年,父子俩决裂,是因为自己已经结了婚,但父亲还是要他上交工资卡,为此两人矛盾越来越大,闹到签了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双方约定,今后他不继承父母任何财产,父母日后的生活则由其余四个儿子照料。签订协议的当日,他便收拾了自己的物品,带着新婚的妻子离开了父母。去年年初,父亲身体状况出现问题,动了两次大手术,住院数次。其间,其余四个兄弟去请他,希望他能去看望父亲,并以此来缓和父子关系,但他均以协议为由,拒绝探望父亲。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联系他,希望能促成调解,缓和双方关系,但他态度异常坚决。经审理,法院判决余先生每年支付母亲赡养费3000元,并支付自己父亲所有医疗费用的五分之一。
法官说法: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法定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赡养的权利。赡养义务不得附加任何条件,不因父母经济能力较好或子女经济困难、其他子女进行了赡养而予以免除。父母也不得任意放弃被赡养的权利。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人为排除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的协议有违公序良俗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损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类似于断绝亲子关系的协议是不具备法律约束力的,即使此协议是你们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而子女对父母具有赡养的义务这些都是我国的法定义务,并且也是我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所以在遇到与父母有不可调和的矛盾时我们还是尽量选择柔和的手段来解决问题,毕竟血浓于水。
陈墨,字若尘,1965年出生于湖北随州,1982年进入汤英老师美术培训班,授课老师陈雪泉,水彩画家陈少平老师,南京艺术学院毕颐生教授和湖北艺术学院王巨平教授等,1988年毕业于湖北艺术学院国画系,1989年去深圳雅仕画苑,创作出大量作品。油画作品巜外婆家的红玫瑰》,<大梅沙,金色的海湾>,<渔村>,<湘妹子>等,中国画<岭南风光-砰石>,大型复古山水画<龙江旧貌>被东莞博物馆收藏,价值五百万。2013年来到上海,和金梅芳,曾刚老师交流。2019年来到美丽的城市南宁,本人善长山水画和水彩画等 https://t.cn/Ryhojbb
李雪琴毕业于北大新闻与传播学院,研究生就读于纽约大学,同时也是一名脱口秀演员,外界对她的评价几乎都是“一个超级有才华的学霸”!
然而说起她的成名史,却是因为录制视频隔空喊话吴亦凡,然后被吴亦凡本人回复,才引发网友的大量关注。
今年春天,李雪琴参加了《五十公里桃花坞》的录制,在一众演员和歌手之间,她显得格外引人注目,不仅长相与众不同,思维和才华也常常在众人之上。
在这个节目里,李雪琴的才华,让她脱颖而出,第一次崭露头角,是她在联欢晚会上变的魔术,她一直喊话主持人,把这个节目取消得了,观众以为这魔术很小儿科,没想到结局却出乎意料。
当时大家就觉得李雪琴很有才,故意强调自己的魔术拿不出手,而事实并非如此,这大概就是李雪琴的聪明之处。
第二次才华认证是650电台开业,李雪琴和辣目洋子为桃花坞的每个人写了一段开场词,词的内容基本都在吐槽,但并没有得罪人,反而恰到好处地抓住了每个人的槽点和精髓,让大家在倾听之余,还能开怀一笑。
无论是650电台采访的应变能力,还是后面李雪琴为主题曲《刚好》题的词,都能看出李雪琴是一个极巨文字功底的人,她会不停地造梗,然后又不让人尴尬。
但是不得不承认,李雪琴是一个有很多缺点的人,就拿桃花坞21天的相处来说,大部分对她的评价都是“懒”!宋丹丹曾直言不讳地数落她总是偷懒,每次三催四催还总坐着不动。
除了懒,李雪琴还是个吐槽达人,无时无刻都在吐槽别人,当时陈陈陈想让郭麒麟搬下雕塑,郭麒麟非常体面地拒绝了。
本来拒绝就算了,但李雪琴还非要在郭麒麟面前数落陈陈陈几句,大致意思就是她从来不麻烦别人,希望陈陈陈也别来麻烦她。
虽说这种吐槽无伤大雅,但是陈陈陈毕竟是素人,在那样的场合下吐槽,就显得有点见人下菜碟,这期节目播出,郭麒麟和李雪琴的路人缘都差了不少。
不过,才华滤镜很快让大家忘记了李雪琴的缺点,甚至有粉丝为她开脱,觉得李雪琴一个北大才女,本来就是靠脑子吃饭,没必要去做什么体力活。
节目播完,李雪琴依然收获了很多粉丝,并没有因为她之前的不得体行为而有所影响。
相比李雪琴,同样是节目嘉宾的孟子义,却没有这份幸运,之前她因为《一年级》顶撞老师,私改妆发,留下非常差的口碑。
之后的《演员请就位》不仅没有洗白,反而变本加厉,甚至有人觉得她太矫情,招黑体质更加稳定。
所以会有后面经纪人千叮咛万嘱咐,请求她在节目里别“作”,不然回来合约就没有了。
在《五十公里桃花坞》里,大家确实看到了不一样的孟子义,她除了说话有点傻,并没有外界说得那么有心机,不仅开得起玩笑,还主动承包了8号屋做饭的任务。
其他14个人对孟子义也是当团宠一个宠,她大方的性格也圈了不少的粉丝。
然而,对孟子义来说,一朝被黑,却始终难以翻身,她能改变的只有小部分人,但大局来看,大家对她的偏见依然很大,好像做什么都是错的。
不知道观众是对美女包容度不够,还是孟子义真的可恶到让人无法原谅?你怎么看?
然而说起她的成名史,却是因为录制视频隔空喊话吴亦凡,然后被吴亦凡本人回复,才引发网友的大量关注。
今年春天,李雪琴参加了《五十公里桃花坞》的录制,在一众演员和歌手之间,她显得格外引人注目,不仅长相与众不同,思维和才华也常常在众人之上。
在这个节目里,李雪琴的才华,让她脱颖而出,第一次崭露头角,是她在联欢晚会上变的魔术,她一直喊话主持人,把这个节目取消得了,观众以为这魔术很小儿科,没想到结局却出乎意料。
当时大家就觉得李雪琴很有才,故意强调自己的魔术拿不出手,而事实并非如此,这大概就是李雪琴的聪明之处。
第二次才华认证是650电台开业,李雪琴和辣目洋子为桃花坞的每个人写了一段开场词,词的内容基本都在吐槽,但并没有得罪人,反而恰到好处地抓住了每个人的槽点和精髓,让大家在倾听之余,还能开怀一笑。
无论是650电台采访的应变能力,还是后面李雪琴为主题曲《刚好》题的词,都能看出李雪琴是一个极巨文字功底的人,她会不停地造梗,然后又不让人尴尬。
但是不得不承认,李雪琴是一个有很多缺点的人,就拿桃花坞21天的相处来说,大部分对她的评价都是“懒”!宋丹丹曾直言不讳地数落她总是偷懒,每次三催四催还总坐着不动。
除了懒,李雪琴还是个吐槽达人,无时无刻都在吐槽别人,当时陈陈陈想让郭麒麟搬下雕塑,郭麒麟非常体面地拒绝了。
本来拒绝就算了,但李雪琴还非要在郭麒麟面前数落陈陈陈几句,大致意思就是她从来不麻烦别人,希望陈陈陈也别来麻烦她。
虽说这种吐槽无伤大雅,但是陈陈陈毕竟是素人,在那样的场合下吐槽,就显得有点见人下菜碟,这期节目播出,郭麒麟和李雪琴的路人缘都差了不少。
不过,才华滤镜很快让大家忘记了李雪琴的缺点,甚至有粉丝为她开脱,觉得李雪琴一个北大才女,本来就是靠脑子吃饭,没必要去做什么体力活。
节目播完,李雪琴依然收获了很多粉丝,并没有因为她之前的不得体行为而有所影响。
相比李雪琴,同样是节目嘉宾的孟子义,却没有这份幸运,之前她因为《一年级》顶撞老师,私改妆发,留下非常差的口碑。
之后的《演员请就位》不仅没有洗白,反而变本加厉,甚至有人觉得她太矫情,招黑体质更加稳定。
所以会有后面经纪人千叮咛万嘱咐,请求她在节目里别“作”,不然回来合约就没有了。
在《五十公里桃花坞》里,大家确实看到了不一样的孟子义,她除了说话有点傻,并没有外界说得那么有心机,不仅开得起玩笑,还主动承包了8号屋做饭的任务。
其他14个人对孟子义也是当团宠一个宠,她大方的性格也圈了不少的粉丝。
然而,对孟子义来说,一朝被黑,却始终难以翻身,她能改变的只有小部分人,但大局来看,大家对她的偏见依然很大,好像做什么都是错的。
不知道观众是对美女包容度不够,还是孟子义真的可恶到让人无法原谅?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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