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众期待的狐妖文学时刻[憧憬]今晚是纪晓岚暗戳戳磕cp的时间。
这事是刘香畹说的。
沧州近海的地方,住了一户人家,这家孩子每天负责放牧,今年十四五,虽然是农家子,但肤色白皙,是个细皮嫩肉的美少年。
一天,少年放牧,趁牛羊吃草时,躺在河边午睡,正睡着,少年翻身的时候,忽然感觉背上不对劲,就在刚刚翻身的一刹那,自己背上似乎多了个什么东西,少年急忙起身乱摸,但什么也摸不到,你是个什么怪物?那东西悄悄趴在牧童背上,一声不吭。少年很确定,自己没有感觉错,绝对有东西!
任谁背了一个默不吭声的隐形怪在身后都会害怕的, 少年慌忙赶着牛羊,回家后恐惧地告诉父母,自己背了个怪物。
他们挨个摸了一圈,也是什么都没发现,但难受啊,确实有个东西趴在自己背上,自己甚至能感觉到它的呼吸。一起一伏,确实是个活物。
几天后,那趴在背上的怪物逐渐开始动作起来。少年能清晰地感觉到,那怪好像在抱着自己,又好像在抚摸着自己的全身。不久,少年彻底陷入梦魇,没多久,他就被这怪物给玷污了。
有了第一次,怪物便彻底释放了,从此之后,它开始肆无忌惮地玩弄少年。虽然如此,但依然看不到它的身体,听不到它的声音,除了每天被抚摸以及趴在背上的一呼一吸,少年几乎没办法确认它的存在。
时间长了,那怪开始展露一点神迹。它偶尔会送少年一点新鲜的水果蜜饯或者几枚铜板,但每次都不多,这是一个扣扣搜搜的妖怪。
面对这种超自然现象,少年的父母倒是很信任他,相信确实是有一个妖怪在暗中欺负自己儿子,他们到处找人求救,邻居里有位塾师,听说这事后,皱眉思索片刻,告诉少年的父亲,“听你说的,这怪物恐怕是一只狐狸啊。这样吧,你们准备好一只猎犬,一听到他进入梦魇发出媚声,就开门放狗。”
父亲果然托人借来了一只常年跟着主人打猎的猎犬,当晚,少年再次在梦中模模糊糊发出被狎弄的声音,门一开,猎犬连汪都没汪一声,直接扑到了床上。
随着猎犬撕咬,一只狐狸嗷一嗓子破窗而出。
出来之后,狐狸爬到屋顶开始跳脚,
“呸!你个负心汉!老子这么爱你,还天天给你送好吃的,还给你钱花,到头来竟这样对我。你们人类全都是负心汉!负心汉!!!”
狐狸要疯了。
塾师也在旁边等着呢,他朗声回应,
“你懂得幻化通灵,一定懂得人情世故。男女之间相爱,这是以情来互感互通的。不过,也有早上还发誓生同寝,死同穴,晚上却琵琶别抱,这种情况也多的是。至于那些娈童,本来就不是女儿身,自荐枕席,也不过是出卖色相获取利益罢了。当他如女人般傅粉熏香,做出种种娇媚流盼相,得到缠头万锦,无数赏赐,这个时候的他们莫不像小家碧玉般多情可爱,转身就牢牢抱住金主。
但等有钱人钱财散尽,显贵者权力旁落,有的径直掉臂离去,有的倒戈反噬,翻云覆雨,这种事自古就有。
就好比萧韶对庾信、慕容冲对符坚,他们的事已经被载入史册,这事几乎可以当典型了。他们给的富贵如此多,都会得到这样的回报,再说你们俩,你俩的交情,不客气的讲,就好比抟沙作饭。何况你赠给他的,还不及五陵豪贵的万分之一,竟然还异想天开地让他心比金坚,为你守身如玉。你做梦吃屁去吧。”
话音落,过了很久之后,狐狸似乎想通了,它跺着脚叹气,
“先生您别说了,别说了。我现在才知道是我太过痴心妄想。”
长长地哀叹数声后,狐狸才消失不见了。
——阅微草堂笔记
#妖怪档案馆#
我的个天,纪晓岚你整天到底在研究些啥啊?你的四库全书真的有在认真编吗?我发现你真的很爱暗戳戳磕cp哎。
萧韶X庾信、慕容冲X符坚。
前两人,《南史·列传》直接记载道:
韶昔为幼童,庾信爱之,有断袖之欢。衣食所资,皆信所给。遇客,韶亦为信传酒。后为郢州,信西上江陵,途经江夏,韶接信甚薄;坐青油幕下,引信入宴,坐信别榻,有自矜色。信稍不堪,因酒酣,乃径上韶床,践蹋肴馔,直视韶面,谓曰:“官今日形容大异近日。”时宾客满坐,韶甚惭耻。
后两人,咋说呢。真的是一出爱恨情仇家国天下的大戏。其中多得是恨意滔天,那点爱,不过是上位者的一点自作多情的幻想。
秦主苻坚在灭掉前燕后,虏获了幽帝慕容暐还有他妹妹清河公主,弟弟慕容冲。
那时,清河公主不过才十四岁,据说有龙阳之姿的慕容冲不过才十二岁。
一位公主,一位王爷,就此成为有亡国之仇的秦主的胯下玩物。
十四年后,慕容冲裹挟着亡国之恨以及沦为男宠的耻辱,打到了长安城下。没多久,苻坚被灭。
我滴妈,不是我要磕,我确实磕不下,恋童和双飞,不可。
不过,这妥妥是现代那些霸道帝王x亡国世子/王爷的鼻祖级的原形啊。
这事是刘香畹说的。
沧州近海的地方,住了一户人家,这家孩子每天负责放牧,今年十四五,虽然是农家子,但肤色白皙,是个细皮嫩肉的美少年。
一天,少年放牧,趁牛羊吃草时,躺在河边午睡,正睡着,少年翻身的时候,忽然感觉背上不对劲,就在刚刚翻身的一刹那,自己背上似乎多了个什么东西,少年急忙起身乱摸,但什么也摸不到,你是个什么怪物?那东西悄悄趴在牧童背上,一声不吭。少年很确定,自己没有感觉错,绝对有东西!
任谁背了一个默不吭声的隐形怪在身后都会害怕的, 少年慌忙赶着牛羊,回家后恐惧地告诉父母,自己背了个怪物。
他们挨个摸了一圈,也是什么都没发现,但难受啊,确实有个东西趴在自己背上,自己甚至能感觉到它的呼吸。一起一伏,确实是个活物。
几天后,那趴在背上的怪物逐渐开始动作起来。少年能清晰地感觉到,那怪好像在抱着自己,又好像在抚摸着自己的全身。不久,少年彻底陷入梦魇,没多久,他就被这怪物给玷污了。
有了第一次,怪物便彻底释放了,从此之后,它开始肆无忌惮地玩弄少年。虽然如此,但依然看不到它的身体,听不到它的声音,除了每天被抚摸以及趴在背上的一呼一吸,少年几乎没办法确认它的存在。
时间长了,那怪开始展露一点神迹。它偶尔会送少年一点新鲜的水果蜜饯或者几枚铜板,但每次都不多,这是一个扣扣搜搜的妖怪。
面对这种超自然现象,少年的父母倒是很信任他,相信确实是有一个妖怪在暗中欺负自己儿子,他们到处找人求救,邻居里有位塾师,听说这事后,皱眉思索片刻,告诉少年的父亲,“听你说的,这怪物恐怕是一只狐狸啊。这样吧,你们准备好一只猎犬,一听到他进入梦魇发出媚声,就开门放狗。”
父亲果然托人借来了一只常年跟着主人打猎的猎犬,当晚,少年再次在梦中模模糊糊发出被狎弄的声音,门一开,猎犬连汪都没汪一声,直接扑到了床上。
随着猎犬撕咬,一只狐狸嗷一嗓子破窗而出。
出来之后,狐狸爬到屋顶开始跳脚,
“呸!你个负心汉!老子这么爱你,还天天给你送好吃的,还给你钱花,到头来竟这样对我。你们人类全都是负心汉!负心汉!!!”
狐狸要疯了。
塾师也在旁边等着呢,他朗声回应,
“你懂得幻化通灵,一定懂得人情世故。男女之间相爱,这是以情来互感互通的。不过,也有早上还发誓生同寝,死同穴,晚上却琵琶别抱,这种情况也多的是。至于那些娈童,本来就不是女儿身,自荐枕席,也不过是出卖色相获取利益罢了。当他如女人般傅粉熏香,做出种种娇媚流盼相,得到缠头万锦,无数赏赐,这个时候的他们莫不像小家碧玉般多情可爱,转身就牢牢抱住金主。
但等有钱人钱财散尽,显贵者权力旁落,有的径直掉臂离去,有的倒戈反噬,翻云覆雨,这种事自古就有。
就好比萧韶对庾信、慕容冲对符坚,他们的事已经被载入史册,这事几乎可以当典型了。他们给的富贵如此多,都会得到这样的回报,再说你们俩,你俩的交情,不客气的讲,就好比抟沙作饭。何况你赠给他的,还不及五陵豪贵的万分之一,竟然还异想天开地让他心比金坚,为你守身如玉。你做梦吃屁去吧。”
话音落,过了很久之后,狐狸似乎想通了,它跺着脚叹气,
“先生您别说了,别说了。我现在才知道是我太过痴心妄想。”
长长地哀叹数声后,狐狸才消失不见了。
——阅微草堂笔记
#妖怪档案馆#
我的个天,纪晓岚你整天到底在研究些啥啊?你的四库全书真的有在认真编吗?我发现你真的很爱暗戳戳磕cp哎。
萧韶X庾信、慕容冲X符坚。
前两人,《南史·列传》直接记载道:
韶昔为幼童,庾信爱之,有断袖之欢。衣食所资,皆信所给。遇客,韶亦为信传酒。后为郢州,信西上江陵,途经江夏,韶接信甚薄;坐青油幕下,引信入宴,坐信别榻,有自矜色。信稍不堪,因酒酣,乃径上韶床,践蹋肴馔,直视韶面,谓曰:“官今日形容大异近日。”时宾客满坐,韶甚惭耻。
后两人,咋说呢。真的是一出爱恨情仇家国天下的大戏。其中多得是恨意滔天,那点爱,不过是上位者的一点自作多情的幻想。
秦主苻坚在灭掉前燕后,虏获了幽帝慕容暐还有他妹妹清河公主,弟弟慕容冲。
那时,清河公主不过才十四岁,据说有龙阳之姿的慕容冲不过才十二岁。
一位公主,一位王爷,就此成为有亡国之仇的秦主的胯下玩物。
十四年后,慕容冲裹挟着亡国之恨以及沦为男宠的耻辱,打到了长安城下。没多久,苻坚被灭。
我滴妈,不是我要磕,我确实磕不下,恋童和双飞,不可。
不过,这妥妥是现代那些霸道帝王x亡国世子/王爷的鼻祖级的原形啊。
#悟道#‖人生有度,宠辱不惊、喜乐无忧
度,是一种分寸的智慧,是阴与阳的平衡。
还是自己与自己和解,是人与天地自然的和谐。
《道德经·第三十章》云:“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凡事失度,就会行差踏错,超越了限度的约束,就会过早地凋零。
人生能够把度拿捏得恰到好处,才能收获真正的喜悦与丰盈。
一、喜怒不过头
《中庸》有言:“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
喜怒哀乐不形于色,叫做“中”,喜怒哀乐发而适度,叫做“和”。
心平气和,是一个人生活最好的状态。换言之,如果一个人掌控不了情绪,也就无法掌控自己的人生。
《说岳全传》里有一段,南宋名将牛皋,生擒了金国大将兀术。厮打中,牛皋打翻了兀术,一跃骑在了他的背上。
兀术挣扎不起,堂堂一国将帅,哪受过如此羞辱,于是怒气攻心,一口鲜血,气死在了牛皋胯下。
牛皋活捉了兀术,更是喜不自胜,没想到乐极生悲,一口气没上来笑死在了兀术背上。
《庄子·刻意》中讲:“悲乐者,德之邪;喜怒者,道之过;好恶者,心之失。”其实,于人有损的,不仅有大悲大喜,还有很多不幸,都和情绪有关。
但无论哪一种情绪,过了头都会招惹灾殃。心中不生悲喜虽难,但克制在可控的范围里却易。
《道德经·第三十三章》说:“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能控制住自己的喜怒情绪,永远心如止水,才是真正的强大。
二、劳逸不过度
古人说:“寒暑迭用,所以成岁功也;日月代明,所以均劳逸也。”
劳逸适度,就像寒暑交替、日月轮转,只有这样才符合大自然的规律。
《太上感应篇》中,列举出的人之大过,其中一条叫做“逸乐过节”。
前半辈子活得太轻松,后半辈子必会经受各种各样的痛苦。
每一个亡国之君,都骄奢淫逸,每一个败家之子,都好逸恶劳。未雨不曾绸缪,风雨乍起,必会遭遇劫数;居安不能思危,危险降临,必将措手不及。
《庄子·刻意》又说:“形劳而不休则弊,精用而不已则劳,劳则竭。”
身体劳累而不休息,就会疲惫不堪;精力消耗而无休止,就会元气劳损,劳损最终则会枯竭。
一个道童问道长,自己什么时候才能悟道?道长说,需要十年。
道童又问,要是不眠不休勤学苦练呢?道长说,要二十年。
道童大惑不解,要是饭都不吃,一心修道呢?道长说,一辈子都难。
其实,道理很简单,终日碌碌,也要适当的放松,学会好好休息,才能够事半功倍。一张好琴,琴弦绑得太松则弹不响,拉得太紧又会被绷断,唯独调整到恰好,才能演奏出最动听的声音。劳逸有度,忙闲各半,才能从容不迫,笑对人生。
三、有度则能容
老子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
最高尚的品格像水一样,能够包容、滋养万物,却不处处争先。
容言是一种优良的品格,更是一种格局,这样的人胸襟开阔,不与人争长道短;他们眼界深远,看的是大局,不斤斤计较。
历史上的狄仁杰很多人耳熟能详。有一次他奉皇帝武则天之命去办一件差事。
早晨,由于赶路急,他和管家狄春随意找了个小吃摊。因生意火爆,半晌才等到一个空桌子。伙计很忙,狄春便自己收拾。
刚收拾完,来了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拍桌子气愤的喊道:“我的饭还没吃完,你们就把我的饭收拾了,你们看怎么办吧。”
狄春忙赔罪,答应给买一份。可乞丐不依不饶,非要一两银子不可。
狄春想一两银子够买好几桌的饭了,就和他争论起来。
狄仁杰见状,笑了笑,说:“狄春,给他一两银子吧,确实是我们不对。”
乞丐有些吃惊,拿了钱走了。
狄春生气开始埋怨:太便宜那个乞丐了。
狄仁杰却说:“有什么事情比我们要办的事还重要呢?快吃,一会还要赶路呢。”
刚才的事情好像在狄仁杰身上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狄春非常佩服。
面对乞丐的言行无理,两种格局,两种态度:狄春与乞丐针锋相对,险些误了大事;而大格局的狄仁杰,顾全大局,包容乞丐的蛮横。
有多大的格局就能呈现出多少包容心。
古人云:“莫大之祸,皆起于须臾之不能忍,不可不谨”。说的是,再大的灾祸,都是片刻间的不能忍造成的。
外在包容,内在格局,其实是有着较为缜密的系统思维,能分出轻重缓急,因此可以趋利避害。有“度”量能包容的人不拘小节,并不是不在乎小节,而是看到更高远。
四、能容则德厚
厚德可以载物,也可以积福。
《红楼梦》中讲道:“大凡做个人,原要厚道些。”厚道看似朴拙,却是最顶级的聪明,是一个人最深厚的福报。
《红楼梦》中的王熙凤,世人皆说她精明圆滑,但从其身上也能窥探出几分厚道。
对乡下来的穷亲戚刘姥姥,众人皆笑之,唯有她善待,不仅给予吃穿用度,内心也是对这位老人生出几分敬意。
甚至到后来,自己面临朝不保夕的地步时,给刘姥姥的钱财也是毫不吝啬。
正是因这份厚道,才使得贾府没落,自己无依无靠之时,还有刘姥姥能够挺身而出。
在关键时刻,救下即将要被他们卖掉的女儿巧姐。纵使她无论如何都想不到,自己对刘姥姥的一些善意,竟然最终救了自己的女儿。
人这一辈子,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都会在日后结出果,因此,善待别人就是善待自己。
《增广贤文》中讲:“但行好事,莫问前程。”做人,行厚道,积厚德,终究会赢得上天的眷顾,得到他人的尊重与认可。
度,是一种分寸的智慧,是阴与阳的平衡。
还是自己与自己和解,是人与天地自然的和谐。
《道德经·第三十章》云:“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凡事失度,就会行差踏错,超越了限度的约束,就会过早地凋零。
人生能够把度拿捏得恰到好处,才能收获真正的喜悦与丰盈。
一、喜怒不过头
《中庸》有言:“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
喜怒哀乐不形于色,叫做“中”,喜怒哀乐发而适度,叫做“和”。
心平气和,是一个人生活最好的状态。换言之,如果一个人掌控不了情绪,也就无法掌控自己的人生。
《说岳全传》里有一段,南宋名将牛皋,生擒了金国大将兀术。厮打中,牛皋打翻了兀术,一跃骑在了他的背上。
兀术挣扎不起,堂堂一国将帅,哪受过如此羞辱,于是怒气攻心,一口鲜血,气死在了牛皋胯下。
牛皋活捉了兀术,更是喜不自胜,没想到乐极生悲,一口气没上来笑死在了兀术背上。
《庄子·刻意》中讲:“悲乐者,德之邪;喜怒者,道之过;好恶者,心之失。”其实,于人有损的,不仅有大悲大喜,还有很多不幸,都和情绪有关。
但无论哪一种情绪,过了头都会招惹灾殃。心中不生悲喜虽难,但克制在可控的范围里却易。
《道德经·第三十三章》说:“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能控制住自己的喜怒情绪,永远心如止水,才是真正的强大。
二、劳逸不过度
古人说:“寒暑迭用,所以成岁功也;日月代明,所以均劳逸也。”
劳逸适度,就像寒暑交替、日月轮转,只有这样才符合大自然的规律。
《太上感应篇》中,列举出的人之大过,其中一条叫做“逸乐过节”。
前半辈子活得太轻松,后半辈子必会经受各种各样的痛苦。
每一个亡国之君,都骄奢淫逸,每一个败家之子,都好逸恶劳。未雨不曾绸缪,风雨乍起,必会遭遇劫数;居安不能思危,危险降临,必将措手不及。
《庄子·刻意》又说:“形劳而不休则弊,精用而不已则劳,劳则竭。”
身体劳累而不休息,就会疲惫不堪;精力消耗而无休止,就会元气劳损,劳损最终则会枯竭。
一个道童问道长,自己什么时候才能悟道?道长说,需要十年。
道童又问,要是不眠不休勤学苦练呢?道长说,要二十年。
道童大惑不解,要是饭都不吃,一心修道呢?道长说,一辈子都难。
其实,道理很简单,终日碌碌,也要适当的放松,学会好好休息,才能够事半功倍。一张好琴,琴弦绑得太松则弹不响,拉得太紧又会被绷断,唯独调整到恰好,才能演奏出最动听的声音。劳逸有度,忙闲各半,才能从容不迫,笑对人生。
三、有度则能容
老子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
最高尚的品格像水一样,能够包容、滋养万物,却不处处争先。
容言是一种优良的品格,更是一种格局,这样的人胸襟开阔,不与人争长道短;他们眼界深远,看的是大局,不斤斤计较。
历史上的狄仁杰很多人耳熟能详。有一次他奉皇帝武则天之命去办一件差事。
早晨,由于赶路急,他和管家狄春随意找了个小吃摊。因生意火爆,半晌才等到一个空桌子。伙计很忙,狄春便自己收拾。
刚收拾完,来了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拍桌子气愤的喊道:“我的饭还没吃完,你们就把我的饭收拾了,你们看怎么办吧。”
狄春忙赔罪,答应给买一份。可乞丐不依不饶,非要一两银子不可。
狄春想一两银子够买好几桌的饭了,就和他争论起来。
狄仁杰见状,笑了笑,说:“狄春,给他一两银子吧,确实是我们不对。”
乞丐有些吃惊,拿了钱走了。
狄春生气开始埋怨:太便宜那个乞丐了。
狄仁杰却说:“有什么事情比我们要办的事还重要呢?快吃,一会还要赶路呢。”
刚才的事情好像在狄仁杰身上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狄春非常佩服。
面对乞丐的言行无理,两种格局,两种态度:狄春与乞丐针锋相对,险些误了大事;而大格局的狄仁杰,顾全大局,包容乞丐的蛮横。
有多大的格局就能呈现出多少包容心。
古人云:“莫大之祸,皆起于须臾之不能忍,不可不谨”。说的是,再大的灾祸,都是片刻间的不能忍造成的。
外在包容,内在格局,其实是有着较为缜密的系统思维,能分出轻重缓急,因此可以趋利避害。有“度”量能包容的人不拘小节,并不是不在乎小节,而是看到更高远。
四、能容则德厚
厚德可以载物,也可以积福。
《红楼梦》中讲道:“大凡做个人,原要厚道些。”厚道看似朴拙,却是最顶级的聪明,是一个人最深厚的福报。
《红楼梦》中的王熙凤,世人皆说她精明圆滑,但从其身上也能窥探出几分厚道。
对乡下来的穷亲戚刘姥姥,众人皆笑之,唯有她善待,不仅给予吃穿用度,内心也是对这位老人生出几分敬意。
甚至到后来,自己面临朝不保夕的地步时,给刘姥姥的钱财也是毫不吝啬。
正是因这份厚道,才使得贾府没落,自己无依无靠之时,还有刘姥姥能够挺身而出。
在关键时刻,救下即将要被他们卖掉的女儿巧姐。纵使她无论如何都想不到,自己对刘姥姥的一些善意,竟然最终救了自己的女儿。
人这一辈子,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都会在日后结出果,因此,善待别人就是善待自己。
《增广贤文》中讲:“但行好事,莫问前程。”做人,行厚道,积厚德,终究会赢得上天的眷顾,得到他人的尊重与认可。
#龙腾南阳# #长安十二时辰# 【热剧《长安十二时辰》内置了一位南阳老乡,他是谁?】 @所有南阳人,厉害了!
窝在家,吃着瓜,吹空调,追着剧,是宅们度夏的惯用姿势之一。
张艾嘉说:“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李宗盛!”那咱jio着每个国人心中都有一个大唐盛世!
要说近期热剧,不得不提被安利、被吹爆的《长安十二时辰》。
不说马亲王的博闻强记,熟稔历史典故,编织罗列文字,活生生写出一部唐版《24小时》,让咱梦回大唐。
也不说导演曹盾,用不断上演的跑酷式打斗把雷佳音逼疯,用半文半白的台词把一干主演配角逼疯,用完美细节控的要求把服化道逼疯,用快速推进、不时闪回的的剧情把剪辑逼疯。
单说一人一马赶赴长安求职的程参。
此人身披白衣,胯下知己“绿眉”,时刻戏精附身,出场次数寥寥,但每次都是带足光环,对剧情展开起了不小的推动作用(本人不爱剧透)。
凭借掉书袋程参口中的“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咱断定程参的历史原型就是唐朝边塞诗人——岑参!
啥?你说你木猜出,那你肯定小学毕业就成社会人了。因为语文初中教材收录了岑参的边塞诗《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
岑参(约公元715年——770年),棘阳(新野)人,后迁居江陵,唐代边塞诗人中最卓越的代表,与高适并称“岑高”。
边塞诗多描写边塞风光和战争场面,抒写将士豪迈乐观精神以及戎马生涯中复杂的矛盾感情。诗风昂扬奔放,具有深厚的浪漫主义色彩(有点李白范儿,hiahiahia)。
若论家世,岑参可谓是名门之后,其曾祖父岑文本相太宗、伯祖父岑长倩相高宗、伯父岑羲相睿宗,一门三相,岑氏一族一时风光无两。
说岑式一族为大唐荣耀,亦不为过。只不过,岑式一族的兴衰与唐李和武周紧密相连,此不细表。
岑参的父亲岑植两任州刺史,早故至家道衰落。
虽未承受父辈祖荫,但岑参以兄为表率,五岁起开始读书,遍读经史子集,九岁即可赋诗写文(想我9岁小学三年级,字还认不全呢)。
二十岁至长安,献诗求仕(《长安十二时辰》中程参出场再现此场景)。求仕未果,岑参奔走京洛,漫游河朔。
好在744年,岑参而立之年中了进士,授兵曹参军(皇家卫队成员,从八品)。
祖上无尽的荣光,让官职虽小的岑参干起活来兢兢业业,以期能得到皇帝的赏识,干就一番事业。
或是职场上的际遇不佳,让岑参甚觉在长安升迁无望,遂带着对功名的无尽期盼,策马奔腾于749年赴安西四镇节度使高仙芝(玄宗时名将)的幕府任掌书记。
此后,高仙芝领兵至大食国境(今哈萨克斯坦)激战,与大食争夺中亚地区的控制权。
待双方兵将折损之时,唐联军阵前倒戈,与大食合击唐军,致唐军大败,万余唐军战死,数千人被俘。一场败仗,让高仙芝丢了节度使的官位。
751年,未有军功的岑参回长安述职,自然未得升迁。
边塞的历练,让返京后的岑参,隐约感受到了大唐盛世背后的种种不安因素,却无处施展抱负,只得和李白、高适、杜甫等人,游走长安,赋诗解闷。
752年,岑参曾经的上司加好友节度判官封常清接任安西北庭节度使,因在边疆立有战功,还被委任为北庭都护伊西节度使。
眼见封常清回长安述职后加官进爵,岑参心里少不得一句“哎呦,我去!”再度远出边塞的岑参追随封常清,担任节度判官。
不料,安史之乱的爆发,打断了岑参肉眼可见的升迁之路。
第一时间赶赴长安的高仙芝、封常清坚守潼关不出,只待各路援军赶到,便能对安史叛军形成战略合围之势,瓮中捉鳖。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高封二人身边的猪队友监军诬陷高封,玄宗震怒阵前诛杀高仙芝、封常清。
安史乱后,岑参于757年才回朝,前后两次在边塞共六年。
六年苦寒之地的历练,让岑参寄情于物,写下了不少边塞名篇。他的诗说:“万里奉王事,一身无所求。也知边塞苦,岂为妻子谋。”《初过陇山途中呈宇文判官》又说:“侧身佐戎幕,敛任事边陲。自随定远侯,亦着短后衣。近来能走马,不弱幽并儿。”《北庭西郊候封大夫受降回军献上》可以看出他两次出塞都是颇有雄心壮志的,欲在军中建功立业,光耀门楣。
由杜甫等推荐下,肃宗任回朝的岑参为右补阙,以后转起居舍人等官职,郁积在胸中的不得志,可在诗中窥见一斑。
766年,岑参官至嘉州(四川乐山)刺史(正四品),世称“岑嘉州”。
以后罢官,岑参客死成都旅舍,未能再见长安故人,亦未能再见长安八景。
《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
作者:岑参
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散入珠帘湿罗幕,狐裘不暖锦衾薄。
将军角弓不得控,都护铁衣冷难着。
瀚海阑干百丈冰,愁云惨淡万里凝。
中军置酒饮归客,胡琴琵琶与羌笛。
纷纷暮雪下辕门,风掣红旗冻不翻。
轮台东门送君去,去时雪满天山路。
山回路转不见君,雪上空留马行处。
来源:南阳日报
窝在家,吃着瓜,吹空调,追着剧,是宅们度夏的惯用姿势之一。
张艾嘉说:“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李宗盛!”那咱jio着每个国人心中都有一个大唐盛世!
要说近期热剧,不得不提被安利、被吹爆的《长安十二时辰》。
不说马亲王的博闻强记,熟稔历史典故,编织罗列文字,活生生写出一部唐版《24小时》,让咱梦回大唐。
也不说导演曹盾,用不断上演的跑酷式打斗把雷佳音逼疯,用半文半白的台词把一干主演配角逼疯,用完美细节控的要求把服化道逼疯,用快速推进、不时闪回的的剧情把剪辑逼疯。
单说一人一马赶赴长安求职的程参。
此人身披白衣,胯下知己“绿眉”,时刻戏精附身,出场次数寥寥,但每次都是带足光环,对剧情展开起了不小的推动作用(本人不爱剧透)。
凭借掉书袋程参口中的“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咱断定程参的历史原型就是唐朝边塞诗人——岑参!
啥?你说你木猜出,那你肯定小学毕业就成社会人了。因为语文初中教材收录了岑参的边塞诗《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
岑参(约公元715年——770年),棘阳(新野)人,后迁居江陵,唐代边塞诗人中最卓越的代表,与高适并称“岑高”。
边塞诗多描写边塞风光和战争场面,抒写将士豪迈乐观精神以及戎马生涯中复杂的矛盾感情。诗风昂扬奔放,具有深厚的浪漫主义色彩(有点李白范儿,hiahiahia)。
若论家世,岑参可谓是名门之后,其曾祖父岑文本相太宗、伯祖父岑长倩相高宗、伯父岑羲相睿宗,一门三相,岑氏一族一时风光无两。
说岑式一族为大唐荣耀,亦不为过。只不过,岑式一族的兴衰与唐李和武周紧密相连,此不细表。
岑参的父亲岑植两任州刺史,早故至家道衰落。
虽未承受父辈祖荫,但岑参以兄为表率,五岁起开始读书,遍读经史子集,九岁即可赋诗写文(想我9岁小学三年级,字还认不全呢)。
二十岁至长安,献诗求仕(《长安十二时辰》中程参出场再现此场景)。求仕未果,岑参奔走京洛,漫游河朔。
好在744年,岑参而立之年中了进士,授兵曹参军(皇家卫队成员,从八品)。
祖上无尽的荣光,让官职虽小的岑参干起活来兢兢业业,以期能得到皇帝的赏识,干就一番事业。
或是职场上的际遇不佳,让岑参甚觉在长安升迁无望,遂带着对功名的无尽期盼,策马奔腾于749年赴安西四镇节度使高仙芝(玄宗时名将)的幕府任掌书记。
此后,高仙芝领兵至大食国境(今哈萨克斯坦)激战,与大食争夺中亚地区的控制权。
待双方兵将折损之时,唐联军阵前倒戈,与大食合击唐军,致唐军大败,万余唐军战死,数千人被俘。一场败仗,让高仙芝丢了节度使的官位。
751年,未有军功的岑参回长安述职,自然未得升迁。
边塞的历练,让返京后的岑参,隐约感受到了大唐盛世背后的种种不安因素,却无处施展抱负,只得和李白、高适、杜甫等人,游走长安,赋诗解闷。
752年,岑参曾经的上司加好友节度判官封常清接任安西北庭节度使,因在边疆立有战功,还被委任为北庭都护伊西节度使。
眼见封常清回长安述职后加官进爵,岑参心里少不得一句“哎呦,我去!”再度远出边塞的岑参追随封常清,担任节度判官。
不料,安史之乱的爆发,打断了岑参肉眼可见的升迁之路。
第一时间赶赴长安的高仙芝、封常清坚守潼关不出,只待各路援军赶到,便能对安史叛军形成战略合围之势,瓮中捉鳖。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高封二人身边的猪队友监军诬陷高封,玄宗震怒阵前诛杀高仙芝、封常清。
安史乱后,岑参于757年才回朝,前后两次在边塞共六年。
六年苦寒之地的历练,让岑参寄情于物,写下了不少边塞名篇。他的诗说:“万里奉王事,一身无所求。也知边塞苦,岂为妻子谋。”《初过陇山途中呈宇文判官》又说:“侧身佐戎幕,敛任事边陲。自随定远侯,亦着短后衣。近来能走马,不弱幽并儿。”《北庭西郊候封大夫受降回军献上》可以看出他两次出塞都是颇有雄心壮志的,欲在军中建功立业,光耀门楣。
由杜甫等推荐下,肃宗任回朝的岑参为右补阙,以后转起居舍人等官职,郁积在胸中的不得志,可在诗中窥见一斑。
766年,岑参官至嘉州(四川乐山)刺史(正四品),世称“岑嘉州”。
以后罢官,岑参客死成都旅舍,未能再见长安故人,亦未能再见长安八景。
《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
作者:岑参
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散入珠帘湿罗幕,狐裘不暖锦衾薄。
将军角弓不得控,都护铁衣冷难着。
瀚海阑干百丈冰,愁云惨淡万里凝。
中军置酒饮归客,胡琴琵琶与羌笛。
纷纷暮雪下辕门,风掣红旗冻不翻。
轮台东门送君去,去时雪满天山路。
山回路转不见君,雪上空留马行处。
来源:南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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