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中空假
人类生存过程来言,即是「客体与主体」观念,此观念中必需要以自己为主体,他人为客体因缘,就是在对于凡尘芸芸苍生,都会有一分了知是在「空中假、假中真」真实谛理来论及,又是何原因?
正是入于「唯识学理论」当中,而能真正有「禅密本质」,如此就是代表着人类生存环境,要以「中庸之道」方可促成人世间一切因缘开展,才不会入于偏执一方所局限,而有不正确观念来导引。
在对芸芸众生来观,皆会为了贪图人类生存利益与享受,然而,时常就受到自我所设限,更是变成了:造因、造业、造果形成,又空中假过程,必要以他人为客体,也就是在人类生存之过程。
经常会入于「人与人之间」独立,不但是以人我之分别,也在对他人视为客体之观念,又对我即是主体,而此主体在对他人来言,他人即是主体,又我自己是为客体,人世间每一件事务皆是如此,就会有:主客体分别。
此种过程若不能明朗,不管在任何一个宗教派脉中以及任何一部经典阐述,皆无法能了知在「主体与客体」之间,必要透过「中道」才能促成,而此中道就常存在「汝我之间」、「主客分别」之中。
主体之真我,客体之假我,必要有一个因缘-即是中道,而此「中道」根本都无任何:是非、○Ⅹ、对错、正邪来分别,必要明了在「中道」过程,任何一个世相与事物,皆无法离开于此种局限与障碍。
真中空假
何者为真?正是一切经典很难以阐述明白!皆在迷蒙过程当中,让芸芸苍生摸索,又迨至一段时间之后,能有真正明朗、体悟、印证之后才能了别,不论任何经典,皆无法能真正阐述详尽透澈。
就会让有情众生「雾煞煞」更且摸不着边际,又何原因?正是无法对真修实炼修子,体证当中真正意涵,又能奈何?就必要真正行持于大乘菩萨行作为,方能致之;否则,若仅很简单来下化,人类众生根本都不能体悟。
恐怕就会遇到很多难以抗拒之瓶颈,也无法体证真正意涵,又无法了别天地运转真实相,而造成甚难以体验所有困难中,在对了知尚有一大段距离,若是对想要提升超越者,又是一种相当大杀伤力,也甚难明白!
在对「空中假」、「真中假」来言,每一种过程正是符合儒家思想中庸之道;又此中道,正是一切上升基本原动力,若无此种原动力,不论任何行持位阶,皆很难达至上升体证!又何原因所导致?
「真」就是一切体证过程,在法性与空性做实证,法界众生必要在实证空性之中,才能有真实理谛,也必要在真空实性中来了知,在真中假过程,必要能明白假中空所组合,又是如何?根本都没有这种观念!
举一例:金、木、水、火、土五行,是相生与相克之组合;若以上善似水,是水能融合一切器皿于各体之中,因此若以水来言:是为液体所组合者,即清洁透澈明朗,可直视底部;水若加温上升者,是为雾气。
在水加温上升为雾之间,水是为主体,而雾为客体,其过程所加温不存有任何:是非、○Ⅹ、对错、正邪,此种因缘条件,即是「中」道也!又在此中,即中性、即中道,即是儒家所云之『中庸』是也!
然而,若是以「中道、中庸」也就没有任何:是非、○Ⅹ、对错、正邪;如此而言,水上升为雾,如果雾加温即成为云,在雾是为主体,又云为客体,此种之间即是中道了,又云遇到冷空气即凝结成雨,降下到人间来。
在对云为主体,又雨为客体,故而,中间所存在:即中道、中庸是也!在中道之间必要有因缘组合,才能有其过程的,可以促成来成为客体所存在,又在主体所存在之过程,已经是变成为客体了。
主体即不存在-即虚空,正是有真实过程,而是在对「真中空」过程又已经不存在了,就是曾经存在的,不可谓之是不真实,而是已经过去了就是变成「空」,对所有万物皆可言:主体,也皆可以言:客体。
又举一例:人类祖父母,上至七代祖之曾曾祖父母,大家能了知其存在否?其已是过去曾经存在,但现今已不存在,形成是空也!又自己所存在过程是真实性,然而,在对汝七代之曾曾子孙来言:又是假体,亦是空性。
故而,当下自己即真实存在,又在对于未来曾子孙辈等,亦在此当下是不存在;但可谓之假,而不能谓之空,因空必要曾经有存在过程,而且是已经过往,才可能谓之空,否则,未来仅能谓之是假也。
真中假、假中空,再举水一例来言:方才所言,云遇冷而成雨,又降至凡尘落于大海之中,又变成了水一望无垠,正是海平面之海水,若遇微风吹即扬波;会因海水遇风而扬波,又海水是真实性,也是谓之主体。
遇风之因缘才能扬波,故而波即是客体,然而,在对海水是真实性,而波是空性甚且是假性的;就在真中假来言,其中道乃是风也;再更大一点风来吹袭时,即是扬波主体再入于浪,浪又遇强风即入于涛也!
「浪」是主体也是真实性,又「涛」是假体,是谓之空性,但是,若无强风吹袭中道,必难有因缘而成为涛;其中性、中道,正是无任何:是非、○Ⅹ、对错、正邪,乃是不变之真实理谛。
又在于涛来言:吹袭巨风或是他因,更把此涛来变成为海啸,故在涛是主体,又海啸是为客体,即会造成对海上或陆地作残害,不论人种、物种,只要是在这种层面所存在,就会有受到残害!
也因波、浪、涛、啸之间已是过往,而成为空性;故而在真中假、假中空之明晰过程,皆要能有一个主体所变化!又在对海水入于波之间,对海水是主体,又波是客体来存在,亦是假性的。
然而,若是以波入于浪之间,又入于涛,再入于啸之间,其主体是海水亦是波是浪,亦是涛也是啸;但反过来观,啸是主体之后,又涛即假体,故而,主体已不存在,即是空性,又涛再回复浪之时,涛是主体浪是客体。
又是把涛入于浪也!故而,在对浪是主体,涛是已不存在之空性,又再回复浪、回复波、再回复成为海水;每一个皆主体,又每一个皆客体,因主体已不存在,即是空性,此种空性即是剎那间之过往了。
客体再成为主体,相互循环之间即「真中假」、「假中空」过程,如此即可明晰,所以,在对人生一切,都是在于『主体与客体』之分别而已,若能了知其中媚角在何处,就能明白人类所处角度是如何!
真中空假是过程 所有因缘如是生
记取人生大道理 触缘相续方成真
明识各个细节里 真实中间空假义
必要应用能得宜 因缘果报如是契
若无任何中道,即无一切因缘所促成,此乃是对人类生存中性、中庸之道,也就无任何是非、○Ⅹ、对错、正邪,盼能明晰!就可真正进入了知天地循环过程,即可掌握人生上升资粮源,利益自己的!
人类生存过程来言,即是「客体与主体」观念,此观念中必需要以自己为主体,他人为客体因缘,就是在对于凡尘芸芸苍生,都会有一分了知是在「空中假、假中真」真实谛理来论及,又是何原因?
正是入于「唯识学理论」当中,而能真正有「禅密本质」,如此就是代表着人类生存环境,要以「中庸之道」方可促成人世间一切因缘开展,才不会入于偏执一方所局限,而有不正确观念来导引。
在对芸芸众生来观,皆会为了贪图人类生存利益与享受,然而,时常就受到自我所设限,更是变成了:造因、造业、造果形成,又空中假过程,必要以他人为客体,也就是在人类生存之过程。
经常会入于「人与人之间」独立,不但是以人我之分别,也在对他人视为客体之观念,又对我即是主体,而此主体在对他人来言,他人即是主体,又我自己是为客体,人世间每一件事务皆是如此,就会有:主客体分别。
此种过程若不能明朗,不管在任何一个宗教派脉中以及任何一部经典阐述,皆无法能了知在「主体与客体」之间,必要透过「中道」才能促成,而此中道就常存在「汝我之间」、「主客分别」之中。
主体之真我,客体之假我,必要有一个因缘-即是中道,而此「中道」根本都无任何:是非、○Ⅹ、对错、正邪来分别,必要明了在「中道」过程,任何一个世相与事物,皆无法离开于此种局限与障碍。
真中空假
何者为真?正是一切经典很难以阐述明白!皆在迷蒙过程当中,让芸芸苍生摸索,又迨至一段时间之后,能有真正明朗、体悟、印证之后才能了别,不论任何经典,皆无法能真正阐述详尽透澈。
就会让有情众生「雾煞煞」更且摸不着边际,又何原因?正是无法对真修实炼修子,体证当中真正意涵,又能奈何?就必要真正行持于大乘菩萨行作为,方能致之;否则,若仅很简单来下化,人类众生根本都不能体悟。
恐怕就会遇到很多难以抗拒之瓶颈,也无法体证真正意涵,又无法了别天地运转真实相,而造成甚难以体验所有困难中,在对了知尚有一大段距离,若是对想要提升超越者,又是一种相当大杀伤力,也甚难明白!
在对「空中假」、「真中假」来言,每一种过程正是符合儒家思想中庸之道;又此中道,正是一切上升基本原动力,若无此种原动力,不论任何行持位阶,皆很难达至上升体证!又何原因所导致?
「真」就是一切体证过程,在法性与空性做实证,法界众生必要在实证空性之中,才能有真实理谛,也必要在真空实性中来了知,在真中假过程,必要能明白假中空所组合,又是如何?根本都没有这种观念!
举一例:金、木、水、火、土五行,是相生与相克之组合;若以上善似水,是水能融合一切器皿于各体之中,因此若以水来言:是为液体所组合者,即清洁透澈明朗,可直视底部;水若加温上升者,是为雾气。
在水加温上升为雾之间,水是为主体,而雾为客体,其过程所加温不存有任何:是非、○Ⅹ、对错、正邪,此种因缘条件,即是「中」道也!又在此中,即中性、即中道,即是儒家所云之『中庸』是也!
然而,若是以「中道、中庸」也就没有任何:是非、○Ⅹ、对错、正邪;如此而言,水上升为雾,如果雾加温即成为云,在雾是为主体,又云为客体,此种之间即是中道了,又云遇到冷空气即凝结成雨,降下到人间来。
在对云为主体,又雨为客体,故而,中间所存在:即中道、中庸是也!在中道之间必要有因缘组合,才能有其过程的,可以促成来成为客体所存在,又在主体所存在之过程,已经是变成为客体了。
主体即不存在-即虚空,正是有真实过程,而是在对「真中空」过程又已经不存在了,就是曾经存在的,不可谓之是不真实,而是已经过去了就是变成「空」,对所有万物皆可言:主体,也皆可以言:客体。
又举一例:人类祖父母,上至七代祖之曾曾祖父母,大家能了知其存在否?其已是过去曾经存在,但现今已不存在,形成是空也!又自己所存在过程是真实性,然而,在对汝七代之曾曾子孙来言:又是假体,亦是空性。
故而,当下自己即真实存在,又在对于未来曾子孙辈等,亦在此当下是不存在;但可谓之假,而不能谓之空,因空必要曾经有存在过程,而且是已经过往,才可能谓之空,否则,未来仅能谓之是假也。
真中假、假中空,再举水一例来言:方才所言,云遇冷而成雨,又降至凡尘落于大海之中,又变成了水一望无垠,正是海平面之海水,若遇微风吹即扬波;会因海水遇风而扬波,又海水是真实性,也是谓之主体。
遇风之因缘才能扬波,故而波即是客体,然而,在对海水是真实性,而波是空性甚且是假性的;就在真中假来言,其中道乃是风也;再更大一点风来吹袭时,即是扬波主体再入于浪,浪又遇强风即入于涛也!
「浪」是主体也是真实性,又「涛」是假体,是谓之空性,但是,若无强风吹袭中道,必难有因缘而成为涛;其中性、中道,正是无任何:是非、○Ⅹ、对错、正邪,乃是不变之真实理谛。
又在于涛来言:吹袭巨风或是他因,更把此涛来变成为海啸,故在涛是主体,又海啸是为客体,即会造成对海上或陆地作残害,不论人种、物种,只要是在这种层面所存在,就会有受到残害!
也因波、浪、涛、啸之间已是过往,而成为空性;故而在真中假、假中空之明晰过程,皆要能有一个主体所变化!又在对海水入于波之间,对海水是主体,又波是客体来存在,亦是假性的。
然而,若是以波入于浪之间,又入于涛,再入于啸之间,其主体是海水亦是波是浪,亦是涛也是啸;但反过来观,啸是主体之后,又涛即假体,故而,主体已不存在,即是空性,又涛再回复浪之时,涛是主体浪是客体。
又是把涛入于浪也!故而,在对浪是主体,涛是已不存在之空性,又再回复浪、回复波、再回复成为海水;每一个皆主体,又每一个皆客体,因主体已不存在,即是空性,此种空性即是剎那间之过往了。
客体再成为主体,相互循环之间即「真中假」、「假中空」过程,如此即可明晰,所以,在对人生一切,都是在于『主体与客体』之分别而已,若能了知其中媚角在何处,就能明白人类所处角度是如何!
真中空假是过程 所有因缘如是生
记取人生大道理 触缘相续方成真
明识各个细节里 真实中间空假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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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戒律# | 张宇初天师:“行持之士,必有戒行为先”
正一派道士受戒修持次第张宇初天师在《道门十规》当中指出:“行持之士,必有戒行为先”,意思是说,对于道士修行而言,持戒是最根本的第一步。
道教授箓,自古以来是“经、箓、戒”三者同时相授,只是明清以来世人重箓轻戒,再加上全真派王常月道长在同期创建了公开传戒仪式,两条线索持续并行至今,所以才有了今天这样一种“正一派不重视戒律”的错误印象。
刘仲宇教授在《道教授箓制度研究》当中指出:
有的人不知就里,一看到张宇初说戒行为先,便以为他是受到全真道的影响。实际上还在全真道没有问世时,那些以传符箓为主的道派,就一直主张坚守,而且也正是他们,拟定了这些戒目。
而且全真道的三坛圆满大戒,实制定于王常月……王常月所制具体内容或者有不同,其意则唐代符箓道派早已发之。只是在明末清初才有全真传戒之说,而其戒条,也是以长期创造与流传的戒目基础上综合而成。
以道教授箓系统为线索,以张宇初天师在《道门十规》当中的指导思想为基础,根据今时今日的道门改革,笔者现将正一派道士在今天受戒修持的顺序稍作梳理:
1、皈依:按照古制及传统,学人初入道门,先授“三皈依戒”及“老君五戒”。
第一戒者,归身太上无极大道;
第二戒者,归神三十六部尊经;
第三戒者,归命玄中大法师。
——《三洞众戒文》“老君五戒”
出自《太上老君戒经》,乃是当年老君西出函谷关,授尹喜《道德经》五千言之后,又授五戒,分别为:
第一戒杀,第二戒盗,第三戒淫,第四戒妄语,第五戒酒。
戒杀戒盗,不必多言。
戒淫,“自非夫妻而行淫者,皆为邪也”,并且“夫妻虽非犯戒,过亦为淫犯。”
笔者前文对此有所发挥:《沉迷邪淫,恶果惨重 | 天下有志男儿当持戒反省,堂堂正正做个人!》
戒妄语:“若不闻不见,非心所了而向人说,皆为妄语”,并且“所说事与心相违也。复有绮言謟曲,反覆两舌”,都属妄语。
戒酒,“戒酒者,非身病,非法礼,皆不得饮”,除了生病服用药酒,或者重大法会礼仪活动之外,皆不得饮酒。皈依道经师三宝以后,老君五戒是为入道修行的根本基础。“老君曰:是五戒者,持身之本,持法之根。身本无恶,缘恶持戒,心净身清,可以奉法,故日法根者也”。皈依2年以后,熟悉道教基本常识及基本经典,可以申请传度。
2、传度:后得师承,引荐传度,成为道士,授“九真妙戒”。
一者克勤,忠于君王(今改为“忠于国家”);
二者敬让,孝养父母;
三者不杀,慈救众生;
四者不淫,正身处物;
五者不盗,推义损己;
六者不嗔,凶怒凌人;
七者不诈,谄贼害善;
八者不骄,傲忽至真;
九者不二,奉道专一;
(《紫皇炼度玄科》)。
理论上来说,这个阶段的道士由于尚无箓职,天庭无名,因而暂时不俱备行法权。
因此,道士通过依戒行持,断恶修善,济世度人,积功累德,在传度2年以上,并取得社会认可的道教教职人员证书,方可申请授箓行法。
3、授箓:初授《三五都功经箓》,按照古制同时授“想尔九戒”——现改为沿用“九真妙戒”。
“想尔九戒”出自祖天师创教经典《老子想尔注》,皆从《道德经》原文引申而来,被视作最早的道教戒律,是对《道德经》的基本阐述;至于戒律的具体内容,则相对薄弱。不过,作为原始道教的戒律明文,再加上以《道德经》为理论基础,我们也可以从中看出,这九戒基本上是奠定了道教戒律在后世发展的基本框架:
上品戒文:行无为,行柔弱,行守雌勿先动;
中品戒文:行无名,行清静,行诸善;
下品戒文:行无欲,行知止足,行推让。“
想尔九戒”与其说是戒律,其实更象是道教核心经典《道德经》的规范性指导思想,可以指导,但是难以落实。诸如“行无欲”“行推让”“行无为”“行清静”“行知止足”等,根本无法具体落实,更遑论监督检查?
因此,正一派道士在今天初受《三五都功经箓》的时候,是沿用传度所受的“九真妙戒”。
4、授箓:初授箓3年以后,可申请升授《正一盟威经箓》,按照古制同时授“老君百八十戒”。
与“想尔九戒”的宽泛相反,“老君百八十戒”(出自《太上老君说一百八十戒经》,确实是白纸黑字180条规戒)在行为上指导上又过于繁琐。举例:比如“(108)不得破坏见钱”,与“(6)不得妄烧败人一钱已上物”,本质上一致,都是杜绝浪费;又如“(4)不得淫他妇人”,与“(9)不得邪求一切人物”,以及“(80)不得淫泆佗妇,别离夫妻”等戒条,本质上一致,都是杜绝邪淫;另如“(44)不得自用”,“(45)不得自贵”,“(46)不得自骄”,本质上一致,都是强调清虚内守、去除自我傲慢。如上案例,不必赘述。总而言之:首先,在“老君百八十戒”当中,指导具体行为的180条戒规在内涵上多有重复之处;其次,某些戒规无法适用于现代社会,如“(66)不得立小便”,当是与古代道袍服饰相关,于今并不适用。
针对这一情况,中国道协与龙虎山道协正在对之进行相应的浓缩和改革。
5、授箓:升授箓8年以后,可申请加授《上清三洞五雷经箓》,按照古制同时授“智慧上品大戒”;
6、授箓:加授箓12年以后,可申请加升《上清大洞经箓》,按照古制同时授“智慧观身大戒”。
一般而言,在道教授箓制度当中,随着箓职的提升,相应的戒规也就越严格。但总的来说,包括“智慧上品大戒”“智慧观身大戒”在内,这些戒规的制定都是对“想尔九戒”的具体阐述,以及对《道德经》的进一步发挥(由于具体的戒文条目繁多,在此不便赘述,有兴趣者可自行上网查阅)。
由此可见,当年祖天师得老君传法授箓创教之初,通过朝奉《道德经》并制订“想尔九戒”,早已经在大方向上规划好了道教的基本发展方向。
戒与律
戒律戒律,虽然时常并称,但实际上戒是戒,律是律。
1、戒,止也,防也。止恶防非,护正摧邪。
《道德经》云:“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可知日常社会生活当中诱惑繁多,容易滋生烦恼妄想,忧苦身心,所以入道者首先需要受戒持戒,保证自己不行恶业、不堕歧途,如此方能往正道保持前进。
如果说道教徒得道成真的途径是一座法桥,那么“戒”就是这座法桥之上的左右护栏,能够确保吾人在正道之上时时精进、步步前行,不堕旁门左道、不陷三途五苦。
2、律,天道也,天网也。律以制罪,正法准绳。
《道德经》云:“天道无亲,常与善人”,即言天地宇宙之间,自有律法,上至神人,下至鬼怪,皆从此律,《太真玉帝四极明科经》谓曰:“上检天真,中检飞仙,下治罪人”,善者奖之,恶者罚之,不别亲疏,没有特例。
《道德经》乃谓曰:“天网恢恢,疏而不失”。因此,道教各种“律法”当中,多以惩罚条例为主。
道士受箓以后,天庭挂职,获得了替天行道的行法权,便能够以“法官”的身份依律驱邪,惩处那些在人世间为非作歹的妖魔鬼怪。
同时,道士在受箓以后虽然有了行法的特权,但同样受到天律的管辖,需要继续持戒修行,方能保持自身的行法资格,乃至得道登真;否则,如果道士不守戒律、荒废修行,那么道士受箓之后,依旧与常人无异。
——虚靖天师乃谓曰:“得之在修,失之在堕”。
原创 小江老师2020 龙虎山道教
正一派道士受戒修持次第张宇初天师在《道门十规》当中指出:“行持之士,必有戒行为先”,意思是说,对于道士修行而言,持戒是最根本的第一步。
道教授箓,自古以来是“经、箓、戒”三者同时相授,只是明清以来世人重箓轻戒,再加上全真派王常月道长在同期创建了公开传戒仪式,两条线索持续并行至今,所以才有了今天这样一种“正一派不重视戒律”的错误印象。
刘仲宇教授在《道教授箓制度研究》当中指出:
有的人不知就里,一看到张宇初说戒行为先,便以为他是受到全真道的影响。实际上还在全真道没有问世时,那些以传符箓为主的道派,就一直主张坚守,而且也正是他们,拟定了这些戒目。
而且全真道的三坛圆满大戒,实制定于王常月……王常月所制具体内容或者有不同,其意则唐代符箓道派早已发之。只是在明末清初才有全真传戒之说,而其戒条,也是以长期创造与流传的戒目基础上综合而成。
以道教授箓系统为线索,以张宇初天师在《道门十规》当中的指导思想为基础,根据今时今日的道门改革,笔者现将正一派道士在今天受戒修持的顺序稍作梳理:
1、皈依:按照古制及传统,学人初入道门,先授“三皈依戒”及“老君五戒”。
第一戒者,归身太上无极大道;
第二戒者,归神三十六部尊经;
第三戒者,归命玄中大法师。
——《三洞众戒文》“老君五戒”
出自《太上老君戒经》,乃是当年老君西出函谷关,授尹喜《道德经》五千言之后,又授五戒,分别为:
第一戒杀,第二戒盗,第三戒淫,第四戒妄语,第五戒酒。
戒杀戒盗,不必多言。
戒淫,“自非夫妻而行淫者,皆为邪也”,并且“夫妻虽非犯戒,过亦为淫犯。”
笔者前文对此有所发挥:《沉迷邪淫,恶果惨重 | 天下有志男儿当持戒反省,堂堂正正做个人!》
戒妄语:“若不闻不见,非心所了而向人说,皆为妄语”,并且“所说事与心相违也。复有绮言謟曲,反覆两舌”,都属妄语。
戒酒,“戒酒者,非身病,非法礼,皆不得饮”,除了生病服用药酒,或者重大法会礼仪活动之外,皆不得饮酒。皈依道经师三宝以后,老君五戒是为入道修行的根本基础。“老君曰:是五戒者,持身之本,持法之根。身本无恶,缘恶持戒,心净身清,可以奉法,故日法根者也”。皈依2年以后,熟悉道教基本常识及基本经典,可以申请传度。
2、传度:后得师承,引荐传度,成为道士,授“九真妙戒”。
一者克勤,忠于君王(今改为“忠于国家”);
二者敬让,孝养父母;
三者不杀,慈救众生;
四者不淫,正身处物;
五者不盗,推义损己;
六者不嗔,凶怒凌人;
七者不诈,谄贼害善;
八者不骄,傲忽至真;
九者不二,奉道专一;
(《紫皇炼度玄科》)。
理论上来说,这个阶段的道士由于尚无箓职,天庭无名,因而暂时不俱备行法权。
因此,道士通过依戒行持,断恶修善,济世度人,积功累德,在传度2年以上,并取得社会认可的道教教职人员证书,方可申请授箓行法。
3、授箓:初授《三五都功经箓》,按照古制同时授“想尔九戒”——现改为沿用“九真妙戒”。
“想尔九戒”出自祖天师创教经典《老子想尔注》,皆从《道德经》原文引申而来,被视作最早的道教戒律,是对《道德经》的基本阐述;至于戒律的具体内容,则相对薄弱。不过,作为原始道教的戒律明文,再加上以《道德经》为理论基础,我们也可以从中看出,这九戒基本上是奠定了道教戒律在后世发展的基本框架:
上品戒文:行无为,行柔弱,行守雌勿先动;
中品戒文:行无名,行清静,行诸善;
下品戒文:行无欲,行知止足,行推让。“
想尔九戒”与其说是戒律,其实更象是道教核心经典《道德经》的规范性指导思想,可以指导,但是难以落实。诸如“行无欲”“行推让”“行无为”“行清静”“行知止足”等,根本无法具体落实,更遑论监督检查?
因此,正一派道士在今天初受《三五都功经箓》的时候,是沿用传度所受的“九真妙戒”。
4、授箓:初授箓3年以后,可申请升授《正一盟威经箓》,按照古制同时授“老君百八十戒”。
与“想尔九戒”的宽泛相反,“老君百八十戒”(出自《太上老君说一百八十戒经》,确实是白纸黑字180条规戒)在行为上指导上又过于繁琐。举例:比如“(108)不得破坏见钱”,与“(6)不得妄烧败人一钱已上物”,本质上一致,都是杜绝浪费;又如“(4)不得淫他妇人”,与“(9)不得邪求一切人物”,以及“(80)不得淫泆佗妇,别离夫妻”等戒条,本质上一致,都是杜绝邪淫;另如“(44)不得自用”,“(45)不得自贵”,“(46)不得自骄”,本质上一致,都是强调清虚内守、去除自我傲慢。如上案例,不必赘述。总而言之:首先,在“老君百八十戒”当中,指导具体行为的180条戒规在内涵上多有重复之处;其次,某些戒规无法适用于现代社会,如“(66)不得立小便”,当是与古代道袍服饰相关,于今并不适用。
针对这一情况,中国道协与龙虎山道协正在对之进行相应的浓缩和改革。
5、授箓:升授箓8年以后,可申请加授《上清三洞五雷经箓》,按照古制同时授“智慧上品大戒”;
6、授箓:加授箓12年以后,可申请加升《上清大洞经箓》,按照古制同时授“智慧观身大戒”。
一般而言,在道教授箓制度当中,随着箓职的提升,相应的戒规也就越严格。但总的来说,包括“智慧上品大戒”“智慧观身大戒”在内,这些戒规的制定都是对“想尔九戒”的具体阐述,以及对《道德经》的进一步发挥(由于具体的戒文条目繁多,在此不便赘述,有兴趣者可自行上网查阅)。
由此可见,当年祖天师得老君传法授箓创教之初,通过朝奉《道德经》并制订“想尔九戒”,早已经在大方向上规划好了道教的基本发展方向。
戒与律
戒律戒律,虽然时常并称,但实际上戒是戒,律是律。
1、戒,止也,防也。止恶防非,护正摧邪。
《道德经》云:“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可知日常社会生活当中诱惑繁多,容易滋生烦恼妄想,忧苦身心,所以入道者首先需要受戒持戒,保证自己不行恶业、不堕歧途,如此方能往正道保持前进。
如果说道教徒得道成真的途径是一座法桥,那么“戒”就是这座法桥之上的左右护栏,能够确保吾人在正道之上时时精进、步步前行,不堕旁门左道、不陷三途五苦。
2、律,天道也,天网也。律以制罪,正法准绳。
《道德经》云:“天道无亲,常与善人”,即言天地宇宙之间,自有律法,上至神人,下至鬼怪,皆从此律,《太真玉帝四极明科经》谓曰:“上检天真,中检飞仙,下治罪人”,善者奖之,恶者罚之,不别亲疏,没有特例。
《道德经》乃谓曰:“天网恢恢,疏而不失”。因此,道教各种“律法”当中,多以惩罚条例为主。
道士受箓以后,天庭挂职,获得了替天行道的行法权,便能够以“法官”的身份依律驱邪,惩处那些在人世间为非作歹的妖魔鬼怪。
同时,道士在受箓以后虽然有了行法的特权,但同样受到天律的管辖,需要继续持戒修行,方能保持自身的行法资格,乃至得道登真;否则,如果道士不守戒律、荒废修行,那么道士受箓之后,依旧与常人无异。
——虚靖天师乃谓曰:“得之在修,失之在堕”。
原创 小江老师2020 龙虎山道教
亚洲艺术家 | 沈勤&陈琦:一画明,画可从心
沈勤与陈琦二人同游,触景生情,心有灵犀,相约“片石山房"展。沈勤的画匠心布白,笔墨氤氲,空灵淡冶,心驰神往。所谓“一画落纸,众画随之;一理才具,众理付之”。一画既成,万画缤纷,虽劳其筋骨而纸上逍遥。陈琦从“搜尽奇峰打草稿”中走出,点石成金,朵朵花开淡墨痕,以诗意与片石共语,以非经验来阐释与解读片石所蕴藏的自然之理。沈、陈二师借清湘老人“我用我法”挑战自我,虽殚精竭虑、身心俱疲而仍一往,乃是专注于“一画”之精神,不为物蔽,不为物使,不劳心于刻画,不蔽尘于笔墨,“思其一,则心有所著而快,所以画则精微之入不可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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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勤与陈琦二人同游,触景生情,心有灵犀,相约“片石山房"展。沈勤的画匠心布白,笔墨氤氲,空灵淡冶,心驰神往。所谓“一画落纸,众画随之;一理才具,众理付之”。一画既成,万画缤纷,虽劳其筋骨而纸上逍遥。陈琦从“搜尽奇峰打草稿”中走出,点石成金,朵朵花开淡墨痕,以诗意与片石共语,以非经验来阐释与解读片石所蕴藏的自然之理。沈、陈二师借清湘老人“我用我法”挑战自我,虽殚精竭虑、身心俱疲而仍一往,乃是专注于“一画”之精神,不为物蔽,不为物使,不劳心于刻画,不蔽尘于笔墨,“思其一,则心有所著而快,所以画则精微之入不可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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