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风吹落太阳能热水器,责任谁负?律师这样说...】5月27日一大早,记者便接到家住格林蓝天小区厉女士打来的电话,称今早六点,3号楼楼顶的太阳能热水器被大风吹落,误伤了楼下停放的两辆轿车,好在没有居民受伤。
厉女士告诉记者,自己是在小区群里看到这个消息的,今早六点多便有人在群里提醒,有两辆车受损。
据小区物业相关人员介绍,由于今天风太大,而这个太阳能热水器一直没有使用,圆筒里没有水,相当于空壳,在大风的作用下造成连接处断裂。
在看到消息后,厉女士也在第一时间联系到了主流日照的记者,希望通过媒体,提醒大家在大风天多多注意。
上午九点多文章一经发出,便引起强烈反响,很多市民都反映自己家的太阳能热水器多年不用了,希望能协调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做一次统一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为此,记者拨打了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电话,工作人员回复记者,每个小区楼顶的太阳能热水器都由小区物业及业主,自行负责安装以及后续的安全排查,暂时没有政府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和隐患排查。
记者随后也联系到了小区物业,目前物业已经对小区内太阳能热水器全部进行了排查,并用铁丝进行了加固。因为太阳能热水器圆筒里没有水,所以车辆伤害得并不严重。在物业的协调下,前期先对车辆给予维修,车主对处理方式也表示满意。
随后,记者致电山东律苑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世玉,对上午发生的车辆损坏赔偿问题进行了咨询。
赵世玉称,如果上午的车辆要求赔偿,那么第一责任人便是太阳能热水器的业主。
如业主能证明本次事故是因不可抗力因素(地震、台风等)导致,可进行适当补偿。但若是因为太阳能热水器年久失修、维护不当导致大风刮落,则应根据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据了解,太阳能热水器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非常流行,使用寿命一般为15年,一些当时购置的太阳能热水器,大都已到了“退休”的时候。许多业主将废弃的太阳能热水器丢弃在楼顶,久而久之就成了“钉子户”。这些安装已达十多年的热水器支架早已生锈,用来固定楼顶太阳能热水器的装置更是不牢固,一旦遇到大风天气,很容易会成为居民头顶上的危险因素。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如长时间不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可找专业人士进行拆除或进行固定。
厉女士告诉记者,自己是在小区群里看到这个消息的,今早六点多便有人在群里提醒,有两辆车受损。
据小区物业相关人员介绍,由于今天风太大,而这个太阳能热水器一直没有使用,圆筒里没有水,相当于空壳,在大风的作用下造成连接处断裂。
在看到消息后,厉女士也在第一时间联系到了主流日照的记者,希望通过媒体,提醒大家在大风天多多注意。
上午九点多文章一经发出,便引起强烈反响,很多市民都反映自己家的太阳能热水器多年不用了,希望能协调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做一次统一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为此,记者拨打了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电话,工作人员回复记者,每个小区楼顶的太阳能热水器都由小区物业及业主,自行负责安装以及后续的安全排查,暂时没有政府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和隐患排查。
记者随后也联系到了小区物业,目前物业已经对小区内太阳能热水器全部进行了排查,并用铁丝进行了加固。因为太阳能热水器圆筒里没有水,所以车辆伤害得并不严重。在物业的协调下,前期先对车辆给予维修,车主对处理方式也表示满意。
随后,记者致电山东律苑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世玉,对上午发生的车辆损坏赔偿问题进行了咨询。
赵世玉称,如果上午的车辆要求赔偿,那么第一责任人便是太阳能热水器的业主。
如业主能证明本次事故是因不可抗力因素(地震、台风等)导致,可进行适当补偿。但若是因为太阳能热水器年久失修、维护不当导致大风刮落,则应根据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据了解,太阳能热水器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非常流行,使用寿命一般为15年,一些当时购置的太阳能热水器,大都已到了“退休”的时候。许多业主将废弃的太阳能热水器丢弃在楼顶,久而久之就成了“钉子户”。这些安装已达十多年的热水器支架早已生锈,用来固定楼顶太阳能热水器的装置更是不牢固,一旦遇到大风天气,很容易会成为居民头顶上的危险因素。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如长时间不使用太阳能热水器,可找专业人士进行拆除或进行固定。
3月23日,以打通司法实务经验交流与传承的新路径为宗旨的“中国司法实务经验交流与传承论坛”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模拟法庭举行。
此次论坛由北京大学法学院主办,清风苑杂志社、山东省泰安市检察技术研究所、律和同盟协办,北京大学出版社和北大法宝学堂承办,以适应和助力国家司法体制改革,为司法体制改革与人才培养提供信息支撑和知识服务为目标,邀请司法实务界、法学理论界专家围绕如何促进司法实务经验的交流与传承发表演讲,并在论坛上正式发布国内第一款司法实务经验在线教育培训服务平台——“务实”APP。
此次论坛由北京大学法学院主办,清风苑杂志社、山东省泰安市检察技术研究所、律和同盟协办,北京大学出版社和北大法宝学堂承办,以适应和助力国家司法体制改革,为司法体制改革与人才培养提供信息支撑和知识服务为目标,邀请司法实务界、法学理论界专家围绕如何促进司法实务经验的交流与传承发表演讲,并在论坛上正式发布国内第一款司法实务经验在线教育培训服务平台——“务实”APP。
2016年7月31日,山东省律师协会宣传联络与外事委员会2016年年会将在日照召开。今天下午,山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宣传联络与外事委员会主任、济南市律师协会会长霍建平,山东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副秘书长郭慧、宣传信息部主任刘媛,以及已经报到的各位委员,莅临山东律苑律师事务所参观指导,并合影留念。 https://t.cn/R2WxTV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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