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岳钊##微博公开课##内行才知道#
驻足夜色的窗前
(岳钊随笔)
———国庆节出行之三
原本我们打算只在这里住上一晚,也就是利用十月二号和三号的两天时间。但也可能真是有一种相见之缘,十月三号的当天,又有几位好朋友也到这家民宿来度假休闲。
这几位刚来的朋友所带的各类食品可真是丰富而齐全,让民宿里的炊事员都高兴地连连夸赞,炊事员说“光把这些东西稍微加工一下就是非常丰富的一桌美餐”。
国庆假期里在外出时能够与好朋友们相遇相见,那可真是有缘,一定要非常快乐地把酒杯而端。二号的晚上大家喝酒时还有节目要演,三号的晚上两拨人合在一起所汇聚出来的兴奋点,就完全成为了非常快乐的“酒喝干,再斟满,今晚不醉不还”。
有道是酒助人情感,人在酒中欢。“你”拉着“我”的手在深情款款地、述说着那往事如烟,“他”与“你”在推杯换盏中纷纷潇洒地扬脖而干………。
夜已很深了我们的欢聚才散,不胜酒力的我因酒精的作用回到了房间却不能入眠。既然睡不着觉我就再走出了房间,我在院子里信步而转。
深夜的庭院里早已经是灯火阑珊,而院中的石头却在和我一起仰望着浓云密布的漆黑夜天。也真是应了那句俗话所言,“山前密云雨遮山”。
转眼之间,飞舞的雨水就开始敲打着灯火阑珊的整座庭院。我驻足在我所住的房间窗前,急促的雨水让院里的秋虫也全部都停止了它们那热闹的声喧,但窗里的灯光却为我营造出了独特氛围的意境妙曼。
我想假如这里是我独居的一处庭院,虽已更深且灯火阑珊,但我仍可在窗前去拔动那寄托情感的款款琴弦。让那“大珠小珠落玉盘”的旋律布满庭院。
我驻足在这让我似曾相识的景致窗前,任凭着我的思绪去联想广远。深夜里的灯火阑珊,深夜里的秋雨绵绵,时值深夜的窗前,可有何人与我一起未曾入眠?!
(未完待续)
#相约cop15##21天体型管理挑战赛##动物家族总动员##路边的毒花你不要采#
驻足夜色的窗前
(岳钊随笔)
———国庆节出行之三
原本我们打算只在这里住上一晚,也就是利用十月二号和三号的两天时间。但也可能真是有一种相见之缘,十月三号的当天,又有几位好朋友也到这家民宿来度假休闲。
这几位刚来的朋友所带的各类食品可真是丰富而齐全,让民宿里的炊事员都高兴地连连夸赞,炊事员说“光把这些东西稍微加工一下就是非常丰富的一桌美餐”。
国庆假期里在外出时能够与好朋友们相遇相见,那可真是有缘,一定要非常快乐地把酒杯而端。二号的晚上大家喝酒时还有节目要演,三号的晚上两拨人合在一起所汇聚出来的兴奋点,就完全成为了非常快乐的“酒喝干,再斟满,今晚不醉不还”。
有道是酒助人情感,人在酒中欢。“你”拉着“我”的手在深情款款地、述说着那往事如烟,“他”与“你”在推杯换盏中纷纷潇洒地扬脖而干………。
夜已很深了我们的欢聚才散,不胜酒力的我因酒精的作用回到了房间却不能入眠。既然睡不着觉我就再走出了房间,我在院子里信步而转。
深夜的庭院里早已经是灯火阑珊,而院中的石头却在和我一起仰望着浓云密布的漆黑夜天。也真是应了那句俗话所言,“山前密云雨遮山”。
转眼之间,飞舞的雨水就开始敲打着灯火阑珊的整座庭院。我驻足在我所住的房间窗前,急促的雨水让院里的秋虫也全部都停止了它们那热闹的声喧,但窗里的灯光却为我营造出了独特氛围的意境妙曼。
我想假如这里是我独居的一处庭院,虽已更深且灯火阑珊,但我仍可在窗前去拔动那寄托情感的款款琴弦。让那“大珠小珠落玉盘”的旋律布满庭院。
我驻足在这让我似曾相识的景致窗前,任凭着我的思绪去联想广远。深夜里的灯火阑珊,深夜里的秋雨绵绵,时值深夜的窗前,可有何人与我一起未曾入眠?!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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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嘉伦一生一世# [给你小心心]#任嘉伦30天心动挑战#
看起来安安静静像小猫似的,一上舞台整个人不一样了!这是你心目中的@任嘉伦Allen 吗?无论是活力四射还是深情款款,无论是唱歌、跳舞,还是挑战春晚小品,一任千面都留下了许多精彩的舞台look。哪个look最好看?一起开启今天的look大赏吧!
【今日安利任务】
「Day2⃣️2⃣️,最喜欢的舞台造型」
发帖格式:#任嘉伦[超话]#[给你小心心]#任嘉伦30天心动挑战#➕微博文案➕@任嘉伦Allen 。
ps.为了让新粉更快速有效考古,与心动挑战无关的微博请不要带tag,感谢大家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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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心里的天荒地老」
我十分厌恶那个初来的转校生,白敬亭。
那个总是冰霜覆脸一言不发,爱背对着所有人将目光融入窗外暖阳的男孩。
那个总是在课间装水时发呆,直至水漫溢出饮水机才慌乱发现的男孩。
那个总是在课堂上犯困,用手掌托着脸细眯着眼,强行支撑倦意的男孩。
“所有细致入微的观察只因我厌他至极,我绝不会对他心生好感。”我咬牙切齿。
朋友听毕,笑容里藏着几分狡猾,“你骗谁呢。”
骗谁呢,这连我自己都难以相信的谎言。
那份记忆不似电脑中的文件,可以用光标将其拖入那标志为垃圾桶的回收站,它是一袋沉重的包袱,坠在心头,倘若不慎解开,便会有无数的毛毛虫向外蠕动,企图啃噬心脏。
十二岁那年,学校组织春游。没有朋友的小孩最恐惧自由活动,大抵是因为当原本紧密交织的人群散开,孤独感便只会针对无伴的孩子。
已不记得我是如何与孤寂做伴一路游荡直至迷路,是如何不慎涉足公园后方那未开发的树林,又是如何靠上那棵挂满毛毛虫的大树。
可毛毛虫落在肩颈间,落在后背上,落在臂弯处的触感,是我岁月中最难忘也是最毛骨悚然的部分。那种浑身毛刺的细长条形生物,于肌肤之上缓慢爬行,恶心的痒痛感绝望地从头顶蔓延至脚尖。于是我透亮的哭嚎声在林中来回拉扯,仿佛末日降临下的濒死者。
不知他从何来,更不知他如何来。只记得他手执庞大的树叶,一点点扫落身上的毛毛虫。明明与我同岁,明明身形小巧,明明只有树叶,他却可以成为我无所不能所向披靡的英雄。
待我哭声的音量逐渐降低,他朝我伸出一只手,“走,带你回去,大家都在找你。”
我毫不犹豫地紧拉住他的手,如同抓住救命稻草。他的手,宽大,厚实,温暖,柔软,我不想松开。当我睁开粘肿的双眼,目光撞在他的宽肩上时,他的身后仿佛是一片巨大的安全空间,我可以将一颗破碎的心藏匿于此。
我的直觉同我说,跟他走,很好很好。
好似穿过一个世纪,直到光裂开昏暗的树林,直到嘈杂的人声灌入耳中,直到老师将我拉入怀中,我才从恍惚里跳脱出来。而牵住我的手,还未放开。
或许十二岁的女孩不懂何为爱情,不懂何为婚嫁,但她幼稚地认为回赠喜欢的方式为“嫁”。
于是那张歪歪斜斜写着“我要嫁给你”的纸条被悄然夹在他的书页里,女孩满心欢喜等待他的发现,却只等来无尽的讥讽,无尽的嘲笑,无尽的揣测,无尽的尖叫。
而他被跃动的身影包围在座位中,面无表情,无动于衷。
“白敬亭,要不要发表新郎演讲啊哈哈哈哈!”
“你被没有爸妈的巫女喜欢,你要受到诅咒的!”
“我的天,这是干什么啊?”
为什么会是这样呢。
为什么要将纸条公之于众呢。
在学生时代的遭受到的坏,是最纯粹最直白的。我被众人孤立的原因五花八门,比方说我是失去双亲的孩子,我是寄人篱下的孩子。
所有人都可以拒绝我,可以远离我,可以唾弃我,可以辱骂我,可以殴打我。
但不可以,不可以是此刻这样。
不可以将我无比干净无比真挚的喜欢置于脚下践踏。
况且这个人,是你。
那一瞬间,如同曾经被他一一扫落的毛毛虫,如今被他亲手送回我的身上,开始疯狂的啃噬。细小的疼痛汇聚于一处,以排山倒海之势向我倾倒。
我冲开人群跑出教室,从此不再回头。
退学,转学。
新环境,新同学,一切皆是岁月静好的模样,让人产生某些岁月里褶皱已被抚平的错觉。
我按部就班地成长着,初中,高中。
我以为,十二岁那年的毛毛虫已彻底死亡在内心那布满灰尘的一隅。
直至曾经的同学告知我,那张纸条是怎样被别人无意间发现后恶意地示之于众,他在我跑出去后又是怎样将那几人打的头破血流以至于被校方勒令休学一周,他是怎样偷偷地和最要好的朋友无数次说喜欢我。
心底的毛毛虫狠狠地咬我,尔后大口咀嚼。
我很想放声大骂全世界,我很想再次对你说我想嫁给你。
算了。
可现实比电视剧更加狗血,谁会料想到那日推门而入的转学生是你。
你的目光掠过教室,不曾在我处多停留一秒。我竟然如释重负,你或许早已忘记我。毕竟谁会记得自己十二岁的一件小事,谁会记得自己曾经救过一个女孩。
倘若我深情款款地向你讲诉往事,你定会骂我神经病。
我确实,有病。
“都是什么陈年旧事了。”我对自己说。
现在,我再次迷路。并非是在不见天日的树林里,而是在空旷陌生的街道上。
虽没有满树的毛毛虫上身,但也没有英雄牵着我的手寻找回去的路。
手机不识趣地耗尽最后一度电,我连最后的希望也熄灭。
无助垂下的手被突然牵起。
对方的手,宽大,厚实,温暖,柔软。
我抬眼一看,前方熟悉的宽肩撑起一片似曾相识的安全感。
“怎么还和小时候一样爱迷路,跟我走,带你回去。”
不必多言,不必询问,我自然会跟着他走。
他的手心里,有一片属于我们的天荒地老。
文/叮当
我十分厌恶那个初来的转校生,白敬亭。
那个总是冰霜覆脸一言不发,爱背对着所有人将目光融入窗外暖阳的男孩。
那个总是在课间装水时发呆,直至水漫溢出饮水机才慌乱发现的男孩。
那个总是在课堂上犯困,用手掌托着脸细眯着眼,强行支撑倦意的男孩。
“所有细致入微的观察只因我厌他至极,我绝不会对他心生好感。”我咬牙切齿。
朋友听毕,笑容里藏着几分狡猾,“你骗谁呢。”
骗谁呢,这连我自己都难以相信的谎言。
那份记忆不似电脑中的文件,可以用光标将其拖入那标志为垃圾桶的回收站,它是一袋沉重的包袱,坠在心头,倘若不慎解开,便会有无数的毛毛虫向外蠕动,企图啃噬心脏。
十二岁那年,学校组织春游。没有朋友的小孩最恐惧自由活动,大抵是因为当原本紧密交织的人群散开,孤独感便只会针对无伴的孩子。
已不记得我是如何与孤寂做伴一路游荡直至迷路,是如何不慎涉足公园后方那未开发的树林,又是如何靠上那棵挂满毛毛虫的大树。
可毛毛虫落在肩颈间,落在后背上,落在臂弯处的触感,是我岁月中最难忘也是最毛骨悚然的部分。那种浑身毛刺的细长条形生物,于肌肤之上缓慢爬行,恶心的痒痛感绝望地从头顶蔓延至脚尖。于是我透亮的哭嚎声在林中来回拉扯,仿佛末日降临下的濒死者。
不知他从何来,更不知他如何来。只记得他手执庞大的树叶,一点点扫落身上的毛毛虫。明明与我同岁,明明身形小巧,明明只有树叶,他却可以成为我无所不能所向披靡的英雄。
待我哭声的音量逐渐降低,他朝我伸出一只手,“走,带你回去,大家都在找你。”
我毫不犹豫地紧拉住他的手,如同抓住救命稻草。他的手,宽大,厚实,温暖,柔软,我不想松开。当我睁开粘肿的双眼,目光撞在他的宽肩上时,他的身后仿佛是一片巨大的安全空间,我可以将一颗破碎的心藏匿于此。
我的直觉同我说,跟他走,很好很好。
好似穿过一个世纪,直到光裂开昏暗的树林,直到嘈杂的人声灌入耳中,直到老师将我拉入怀中,我才从恍惚里跳脱出来。而牵住我的手,还未放开。
或许十二岁的女孩不懂何为爱情,不懂何为婚嫁,但她幼稚地认为回赠喜欢的方式为“嫁”。
于是那张歪歪斜斜写着“我要嫁给你”的纸条被悄然夹在他的书页里,女孩满心欢喜等待他的发现,却只等来无尽的讥讽,无尽的嘲笑,无尽的揣测,无尽的尖叫。
而他被跃动的身影包围在座位中,面无表情,无动于衷。
“白敬亭,要不要发表新郎演讲啊哈哈哈哈!”
“你被没有爸妈的巫女喜欢,你要受到诅咒的!”
“我的天,这是干什么啊?”
为什么会是这样呢。
为什么要将纸条公之于众呢。
在学生时代的遭受到的坏,是最纯粹最直白的。我被众人孤立的原因五花八门,比方说我是失去双亲的孩子,我是寄人篱下的孩子。
所有人都可以拒绝我,可以远离我,可以唾弃我,可以辱骂我,可以殴打我。
但不可以,不可以是此刻这样。
不可以将我无比干净无比真挚的喜欢置于脚下践踏。
况且这个人,是你。
那一瞬间,如同曾经被他一一扫落的毛毛虫,如今被他亲手送回我的身上,开始疯狂的啃噬。细小的疼痛汇聚于一处,以排山倒海之势向我倾倒。
我冲开人群跑出教室,从此不再回头。
退学,转学。
新环境,新同学,一切皆是岁月静好的模样,让人产生某些岁月里褶皱已被抚平的错觉。
我按部就班地成长着,初中,高中。
我以为,十二岁那年的毛毛虫已彻底死亡在内心那布满灰尘的一隅。
直至曾经的同学告知我,那张纸条是怎样被别人无意间发现后恶意地示之于众,他在我跑出去后又是怎样将那几人打的头破血流以至于被校方勒令休学一周,他是怎样偷偷地和最要好的朋友无数次说喜欢我。
心底的毛毛虫狠狠地咬我,尔后大口咀嚼。
我很想放声大骂全世界,我很想再次对你说我想嫁给你。
算了。
可现实比电视剧更加狗血,谁会料想到那日推门而入的转学生是你。
你的目光掠过教室,不曾在我处多停留一秒。我竟然如释重负,你或许早已忘记我。毕竟谁会记得自己十二岁的一件小事,谁会记得自己曾经救过一个女孩。
倘若我深情款款地向你讲诉往事,你定会骂我神经病。
我确实,有病。
“都是什么陈年旧事了。”我对自己说。
现在,我再次迷路。并非是在不见天日的树林里,而是在空旷陌生的街道上。
虽没有满树的毛毛虫上身,但也没有英雄牵着我的手寻找回去的路。
手机不识趣地耗尽最后一度电,我连最后的希望也熄灭。
无助垂下的手被突然牵起。
对方的手,宽大,厚实,温暖,柔软。
我抬眼一看,前方熟悉的宽肩撑起一片似曾相识的安全感。
“怎么还和小时候一样爱迷路,跟我走,带你回去。”
不必多言,不必询问,我自然会跟着他走。
他的手心里,有一片属于我们的天荒地老。
文/叮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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