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权利经常被叫做天赋人权,就是人生而就具有平等的权利,是与社会和法律权利相对而言的。在古典自然法学那里,主要包括生命、财产、自由等权利。在《利维坦》中,霍布斯阐明了人的自然权利就是自我保存的天性,而自然法就是一种理性的诫条,这诫条使得人们不要做有害于自己生命的行动,最终达到自我保存。这时我们就可以看出,个人成为了权利的拥有者,理性成为了通向权利的途径,现代个人权利观露出了其基本内核。而国家和主权者的建立就是为了保障个人的权利,这也是他主张建立全能的“利维坦式的”国家的原因。从霍布斯开始,自然权利正式从自然法中脱离出来。在洛克那里,西方世界自由主义个人权利最后终得以确立,与霍布斯不同,洛克认为人个人权利的可靠保证不是源于全能式的政府而是有限政府,因为洛克认为人们有足够的理性来在政府的有限干预下实现个人的自由和权利。至此,自然权利观正式确立。
顾名思义,所谓的自然权利指的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理所当然的权利,这是无需论证的,通常被理解为是一种源于神、自然法或者人的理性天性中的权利,是先验的。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自然权利的先验性。人人生而有之,与后天的社会坏境无关,是自然法或者是神的意志的体现,或者是人性中包含的一部分,这是整个自然权利学说的思维起点。
2. 自然权利的普遍性。每个人都拥有权利,这种拥有是不受任何条件限制的,只要是一个人就有自然权利,这里的人不受任何种族、肤色、阶级或者是血统的限制,剥离了所有社会符号的赤裸裸的人。自然权利拥有的充分条件是作为一个自然人。
3. 自然权利的个人主义色彩。与整个西方社会权利思想相一致,自然权利极端重视个人权利,用哈特的话来说就是“权利仅仅属于个人所拥有或者仅仅属于个人……它是一种个人道德属性,只有个人才拥有这种特性。” 自然权利思想具有强烈的个人主义色彩。
(三)自然权利观的论证方式
按照L·W·Sumner的看法,自然权利理论的论证主要包括以下的几个命题:
1.自然权利包含了权利。这项命题和明显,必须确认权利的拥有,从霍布斯的自我保存到洛克的生命、自由、财产,再到杰斐逊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一直到《人权宣言》中确认的生命权、自由、安全和反抗压迫的权利,都包含了具体的权利,只不过四所包含的具体的权利稍微有些不同罢了。
2. 权利是道德上基本的权利。一套理论总是由一系列规则组成,不同规则在理论体系中的位置不同,自然权利者们都将权利看作是道德上基本的权利,把权利安排在最基础的位置,而不管这套理论体系由若干原则组成。例如霍布斯就将自然状态中人们自我保存的权利当作一切正义和道德的根源。而边沁的功利主义权利观与之有着明显的区别,在功利主义者们的眼中,“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一切行为和事物的评价标准,权利的重要性也在于他有助于最大功利的实现。可以说,自然权利者们是“权利本位”的,功利主义者们是“功利本位”的,也就是说在自然权利理论家眼中,自然权利本身就是先天赋予的,本身不需要任何证明,而边沁等功利主义思想家则认为万事万物皆出自功利,权利也不例外,权利只能建立在功利的基础上才能得到解释和证明。
3.自然权利与人的某种自然属性相关。这种权利之所以是“自然”的,是因为它与人们的某种自认属性是相关的,这种自然属性能够通过人们的理性进行感知,一个人拥有权利的充分必要条就仅仅是他是一个“自然人”,与各种外在的差异无关,这种权利是普遍的,只要是一个人,那么他就具有自然权利。
4.自然权利是一种真实的道德存在。对权利的理解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认为权利是一种道德事实的存在,其合理性就在于其为“真”,另外一种则认为权利只不过是一种人为的构建,是人们的创造,前者属于“是”,后者属于“应该”。功利主义和自然权利学说都认为权利是一种事实的存在,在这一点上他们是一致的。不同的是,自然权利者从自然状态出发,认为权利是一种“自然”的现实的存在,因而也是一种道德上“应该的”权利,而功利主义则认为权利只不过是反映功利原则的法律的赋予而已,不是自然法给予人们权利,权利是法律的规定,正是在这一点上构成了功利主义权利和自然权利最深刻的分歧。
《简析自然权利学说-观察者网》历史上最有影响的权利理论是自然权利学说,从古希腊的自然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和斯多葛派到近代的格劳修斯、霍布斯和洛克、这种权利理论深刻地影响着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建设,也正是这种权利思想的影响才产生了美国的独立革命和法国大革命,也正是在自然权利的引导下https://t.cn/A6VDVyt8
顾名思义,所谓的自然权利指的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理所当然的权利,这是无需论证的,通常被理解为是一种源于神、自然法或者人的理性天性中的权利,是先验的。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自然权利的先验性。人人生而有之,与后天的社会坏境无关,是自然法或者是神的意志的体现,或者是人性中包含的一部分,这是整个自然权利学说的思维起点。
2. 自然权利的普遍性。每个人都拥有权利,这种拥有是不受任何条件限制的,只要是一个人就有自然权利,这里的人不受任何种族、肤色、阶级或者是血统的限制,剥离了所有社会符号的赤裸裸的人。自然权利拥有的充分条件是作为一个自然人。
3. 自然权利的个人主义色彩。与整个西方社会权利思想相一致,自然权利极端重视个人权利,用哈特的话来说就是“权利仅仅属于个人所拥有或者仅仅属于个人……它是一种个人道德属性,只有个人才拥有这种特性。” 自然权利思想具有强烈的个人主义色彩。
(三)自然权利观的论证方式
按照L·W·Sumner的看法,自然权利理论的论证主要包括以下的几个命题:
1.自然权利包含了权利。这项命题和明显,必须确认权利的拥有,从霍布斯的自我保存到洛克的生命、自由、财产,再到杰斐逊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一直到《人权宣言》中确认的生命权、自由、安全和反抗压迫的权利,都包含了具体的权利,只不过四所包含的具体的权利稍微有些不同罢了。
2. 权利是道德上基本的权利。一套理论总是由一系列规则组成,不同规则在理论体系中的位置不同,自然权利者们都将权利看作是道德上基本的权利,把权利安排在最基础的位置,而不管这套理论体系由若干原则组成。例如霍布斯就将自然状态中人们自我保存的权利当作一切正义和道德的根源。而边沁的功利主义权利观与之有着明显的区别,在功利主义者们的眼中,“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一切行为和事物的评价标准,权利的重要性也在于他有助于最大功利的实现。可以说,自然权利者们是“权利本位”的,功利主义者们是“功利本位”的,也就是说在自然权利理论家眼中,自然权利本身就是先天赋予的,本身不需要任何证明,而边沁等功利主义思想家则认为万事万物皆出自功利,权利也不例外,权利只能建立在功利的基础上才能得到解释和证明。
3.自然权利与人的某种自然属性相关。这种权利之所以是“自然”的,是因为它与人们的某种自认属性是相关的,这种自然属性能够通过人们的理性进行感知,一个人拥有权利的充分必要条就仅仅是他是一个“自然人”,与各种外在的差异无关,这种权利是普遍的,只要是一个人,那么他就具有自然权利。
4.自然权利是一种真实的道德存在。对权利的理解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认为权利是一种道德事实的存在,其合理性就在于其为“真”,另外一种则认为权利只不过是一种人为的构建,是人们的创造,前者属于“是”,后者属于“应该”。功利主义和自然权利学说都认为权利是一种事实的存在,在这一点上他们是一致的。不同的是,自然权利者从自然状态出发,认为权利是一种“自然”的现实的存在,因而也是一种道德上“应该的”权利,而功利主义则认为权利只不过是反映功利原则的法律的赋予而已,不是自然法给予人们权利,权利是法律的规定,正是在这一点上构成了功利主义权利和自然权利最深刻的分歧。
《简析自然权利学说-观察者网》历史上最有影响的权利理论是自然权利学说,从古希腊的自然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和斯多葛派到近代的格劳修斯、霍布斯和洛克、这种权利理论深刻地影响着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建设,也正是这种权利思想的影响才产生了美国的独立革命和法国大革命,也正是在自然权利的引导下https://t.cn/A6VDVyt8
人人生而有之,这种权利是生来就有的,不是由社会后天赋予,每个人都有资格拥有它们,从人性的角度而言,自然权利是自然拥有的,自然权利像其他的自然法则和规律一样可以被人们的理性加以认知。
自然权利经常被叫做天赋人权,就是人生而就具有平等的权利,是与社会和法律权利相对而言的。在古典自然法学那里,主要包括生命、财产、自由等权利。在《利维坦》中,霍布斯阐明了人的自然权利就是自我保存的天性,而自然法就是一种理性的诫条,这诫条使得人们不要做有害于自己生命的行动,最终达到自我保存。这时我们就可以看出,个人成为了权利的拥有者,理性成为了通向权利的途径,现代个人权利观露出了其基本内核。而国家和主权者的建立就是为了保障个人的权利,这也是他主张建立全能的“利维坦式的”国家的原因。从霍布斯开始,自然权利正式从自然法中脱离出来。在洛克那里,西方世界自由主义个人权利最后终得以确立,与霍布斯不同,洛克认为人个人权利的可靠保证不是源于全能式的政府而是有限政府,因为洛克认为人们有足够的理性来在政府的有限干预下实现个人的自由和权利。至此,自然权利观正式确立。
顾名思义,所谓的自然权利指的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理所当然的权利,这是无需论证的,通常被理解为是一种源于神、自然法或者人的理性天性中的权利,是先验的。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自然权利的先验性。人人生而有之,与后天的社会坏境无关,是自然法或者是神的意志的体现,或者是人性中包含的一部分,这是整个自然权利学说的思维起点。
2. 自然权利的普遍性。每个人都拥有权利,这种拥有是不受任何条件限制的,只要是一个人就有自然权利,这里的人不受任何种族、肤色、阶级或者是血统的限制,剥离了所有社会符号的赤裸裸的人。自然权利拥有的充分条件是作为一个自然人。
3. 自然权利的个人主义色彩。与整个西方社会权利思想相一致,自然权利极端重视个人权利,用哈特的话来说就是“权利仅仅属于个人所拥有或者仅仅属于个人……它是一种个人道德属性,只有个人才拥有这种特性。” 自然权利思想具有强烈的个人主义色彩。
(三)自然权利观的论证方式
按照L·W·Sumner的看法,自然权利理论的论证主要包括以下的几个命题:
1.自然权利包含了权利。这项命题和明显,必须确认权利的拥有,从霍布斯的自我保存到洛克的生命、自由、财产,再到杰斐逊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一直到《人权宣言》中确认的生命权、自由、安全和反抗压迫的权利,都包含了具体的权利,只不过四所包含的具体的权利稍微有些不同罢了。
2. 权利是道德上基本的权利。一套理论总是由一系列规则组成,不同规则在理论体系中的位置不同,自然权利者们都将权利看作是道德上基本的权利,把权利安排在最基础的位置,而不管这套理论体系由若干原则组成。例如霍布斯就将自然状态中人们自我保存的权利当作一切正义和道德的根源。而边沁的功利主义权利观与之有着明显的区别,在功利主义者们的眼中,“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一切行为和事物的评价标准,权利的重要性也在于他有助于最大功利的实现。可以说,自然权利者们是“权利本位”的,功利主义者们是“功利本位”的,也就是说在自然权利理论家眼中,自然权利本身就是先天赋予的,本身不需要任何证明,而边沁等功利主义思想家则认为万事万物皆出自功利,权利也不例外,权利只能建立在功利的基础上才能得到解释和证明。
3.自然权利与人的某种自然属性相关。这种权利之所以是“自然”的,是因为它与人们的某种自认属性是相关的,这种自然属性能够通过人们的理性进行感知,一个人拥有权利的充分必要条就仅仅是他是一个“自然人”,与各种外在的差异无关,这种权利是普遍的,只要是一个人,那么他就具有自然权利。
4.自然权利是一种真实的道德存在。对权利的理解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认为权利是一种道德事实的存在,其合理性就在于其为“真”,另外一种则认为权利只不过是一种人为的构建,是人们的创造,前者属于“是”,后者属于“应该”。功利主义和自然权利学说都认为权利是一种事实的存在,在这一点上他们是一致的。不同的是,自然权利者从自然状态出发,认为权利是一种“自然”的现实的存在,因而也是一种道德上“应该的”权利,而功利主义则认为权利只不过是反映功利原则的法律的赋予而已,不是自然法给予人们权利,权利是法律的规定,正是在这一点上构成了功利主义权利和自然权利最深刻的分歧。
参考文献:
[1] 科斯塔斯·杜兹纳:《人权的终结》,郭春发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55页。
[2] 时显群:《西方法理学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26页。
[3]贝思·J·辛格:《实用主义、权利和民主》,王守昌 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年,第7页。
《简析自然权利学说-观察者网》历史上最有影响的权利理论是自然权利学说,从古希腊的自然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和斯多葛派到近代的格劳修斯、霍布斯和洛克、这种权利理论深刻地影响着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建设,也正是这种权利思想的影响才产生了美国的独立革命和法国大革命,也正是在自然权利的引导下https://t.cn/A6VDVyt8
自然权利经常被叫做天赋人权,就是人生而就具有平等的权利,是与社会和法律权利相对而言的。在古典自然法学那里,主要包括生命、财产、自由等权利。在《利维坦》中,霍布斯阐明了人的自然权利就是自我保存的天性,而自然法就是一种理性的诫条,这诫条使得人们不要做有害于自己生命的行动,最终达到自我保存。这时我们就可以看出,个人成为了权利的拥有者,理性成为了通向权利的途径,现代个人权利观露出了其基本内核。而国家和主权者的建立就是为了保障个人的权利,这也是他主张建立全能的“利维坦式的”国家的原因。从霍布斯开始,自然权利正式从自然法中脱离出来。在洛克那里,西方世界自由主义个人权利最后终得以确立,与霍布斯不同,洛克认为人个人权利的可靠保证不是源于全能式的政府而是有限政府,因为洛克认为人们有足够的理性来在政府的有限干预下实现个人的自由和权利。至此,自然权利观正式确立。
顾名思义,所谓的自然权利指的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理所当然的权利,这是无需论证的,通常被理解为是一种源于神、自然法或者人的理性天性中的权利,是先验的。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自然权利的先验性。人人生而有之,与后天的社会坏境无关,是自然法或者是神的意志的体现,或者是人性中包含的一部分,这是整个自然权利学说的思维起点。
2. 自然权利的普遍性。每个人都拥有权利,这种拥有是不受任何条件限制的,只要是一个人就有自然权利,这里的人不受任何种族、肤色、阶级或者是血统的限制,剥离了所有社会符号的赤裸裸的人。自然权利拥有的充分条件是作为一个自然人。
3. 自然权利的个人主义色彩。与整个西方社会权利思想相一致,自然权利极端重视个人权利,用哈特的话来说就是“权利仅仅属于个人所拥有或者仅仅属于个人……它是一种个人道德属性,只有个人才拥有这种特性。” 自然权利思想具有强烈的个人主义色彩。
(三)自然权利观的论证方式
按照L·W·Sumner的看法,自然权利理论的论证主要包括以下的几个命题:
1.自然权利包含了权利。这项命题和明显,必须确认权利的拥有,从霍布斯的自我保存到洛克的生命、自由、财产,再到杰斐逊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一直到《人权宣言》中确认的生命权、自由、安全和反抗压迫的权利,都包含了具体的权利,只不过四所包含的具体的权利稍微有些不同罢了。
2. 权利是道德上基本的权利。一套理论总是由一系列规则组成,不同规则在理论体系中的位置不同,自然权利者们都将权利看作是道德上基本的权利,把权利安排在最基础的位置,而不管这套理论体系由若干原则组成。例如霍布斯就将自然状态中人们自我保存的权利当作一切正义和道德的根源。而边沁的功利主义权利观与之有着明显的区别,在功利主义者们的眼中,“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一切行为和事物的评价标准,权利的重要性也在于他有助于最大功利的实现。可以说,自然权利者们是“权利本位”的,功利主义者们是“功利本位”的,也就是说在自然权利理论家眼中,自然权利本身就是先天赋予的,本身不需要任何证明,而边沁等功利主义思想家则认为万事万物皆出自功利,权利也不例外,权利只能建立在功利的基础上才能得到解释和证明。
3.自然权利与人的某种自然属性相关。这种权利之所以是“自然”的,是因为它与人们的某种自认属性是相关的,这种自然属性能够通过人们的理性进行感知,一个人拥有权利的充分必要条就仅仅是他是一个“自然人”,与各种外在的差异无关,这种权利是普遍的,只要是一个人,那么他就具有自然权利。
4.自然权利是一种真实的道德存在。对权利的理解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认为权利是一种道德事实的存在,其合理性就在于其为“真”,另外一种则认为权利只不过是一种人为的构建,是人们的创造,前者属于“是”,后者属于“应该”。功利主义和自然权利学说都认为权利是一种事实的存在,在这一点上他们是一致的。不同的是,自然权利者从自然状态出发,认为权利是一种“自然”的现实的存在,因而也是一种道德上“应该的”权利,而功利主义则认为权利只不过是反映功利原则的法律的赋予而已,不是自然法给予人们权利,权利是法律的规定,正是在这一点上构成了功利主义权利和自然权利最深刻的分歧。
参考文献:
[1] 科斯塔斯·杜兹纳:《人权的终结》,郭春发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55页。
[2] 时显群:《西方法理学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26页。
[3]贝思·J·辛格:《实用主义、权利和民主》,王守昌 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年,第7页。
《简析自然权利学说-观察者网》历史上最有影响的权利理论是自然权利学说,从古希腊的自然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和斯多葛派到近代的格劳修斯、霍布斯和洛克、这种权利理论深刻地影响着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建设,也正是这种权利思想的影响才产生了美国的独立革命和法国大革命,也正是在自然权利的引导下https://t.cn/A6VDVyt8
#浪浪钉[超话]#[心]#浪浪钉#
今天看了加聪女演员的那场reaction,加聪明显嗑拉了,嗑学家,那飞扬的嘴角与我不逞多让。
确实,他俩是剧内相互知己,剧外互相成就。
我觉得哲瀚老婆还挺像阿絮的,阿絮更内敛,哲瀚老婆则自在一些,但高级公务员京城白富美的话术是一样的,温柔而强大的坚定是一样的。
俊子与温温不像,他自己也这么说,但那种浪漫色彩和对光与人间的向往是一致的,对亲近之人所拥有的真诚与依赖是一致的。
或者说,我觉得,如果老温没有入鬼谷,可能就是现在俊俊的样子(当然这是我私心对温温另一种结局的向往)
哲瀚老婆是一个很好又很有想法的前辈,他教了俊俊很多细节,两个人也互相沟通互相成就创造了很多小亮点。
《我是女演员》那里,如果没有认可与希望,哲瀚老婆直接夸,完成问题就是了,不必用“真诚”“刻苦”去细节地描述俊子,去向台下众多导演名家展现他的未来。
因为他认为俊俊是不错的人,是他的朋友,是他希望好的人。
同时俊子在单采中也提过他不喜欢和“假”的人相处。所以张老师就是这样一个很“真”的人,也因此他们能这样自然的互动,因为是真的挺开心吧。
话说我发现不知是不是错觉俊子单采都挺机灵的,和老婆同屏就开始嘴笨(感谢我的聪明老婆救场无数)。我没留意时间线,也可能是俊子进化成熟练工了hhh。
我觉得,俊俊挺像一个普通人的,像身边的人,我自己就是和人一起反而反应不快了。
但他却又有着不普通的快乐与真实。或许我觉得有时俊俊一个人时莫名cue张老师倒不是强行cp,只是陌生环境下那是熟悉的人,是一种安全感。
我们常常被舞台上他们的光遮了眼,也常忘了他们也是你我,也是美好而普通的人。
我不喜欢把感情套上锁,划起圈。友情、爱情、亲情划分只是身份、血缘的不同与转化,但其实都是人的情感本身。
就像我认为温周二人远超爱情的知己之情。更何况还有千千万万种情愫并没有被语言定义。
或许与其拿身份划分,不如以共通揣摩。所有感情的内核其实都是依赖与信任。
是独立而互相扶持,是真诚下的放松释怀,是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几个人能与你敞开心扉,交出后背。
如果说,最初关注浪浪钉,是为了从温周中走出来,从衍生中摸滚挣扎出一条下山的路。
那么渐渐,我被俊俊和老婆的美好所打动。如果说大部分爱情要求的长长久久难舍难分难以实现,我愿相信他们是第四种情感。
从前就很执迷钟情于俊俊提过的“真诚”一词。所以哪怕以后工作机会少了,互动少了。
只要此刻、当下情谊曾真诚以待,
那么,它的存在即是永恒。
用就在昨天看到的一个姐妹的话说:
[心][心][心]他们是什么,我们就嗑什么[心][心][心]
[心][心]他们很体面,山人们也很体面[心][心]
[心]我们清醒却又饱含热爱,我们都是向往光的人[心]
ps.祝两位老师健康快乐开开心心!
谢谢岭和山人们让我遇见这个美好三月的春天(而且目前看起来后劲有点大…[doge][doge][doge])
今天看了加聪女演员的那场reaction,加聪明显嗑拉了,嗑学家,那飞扬的嘴角与我不逞多让。
确实,他俩是剧内相互知己,剧外互相成就。
我觉得哲瀚老婆还挺像阿絮的,阿絮更内敛,哲瀚老婆则自在一些,但高级公务员京城白富美的话术是一样的,温柔而强大的坚定是一样的。
俊子与温温不像,他自己也这么说,但那种浪漫色彩和对光与人间的向往是一致的,对亲近之人所拥有的真诚与依赖是一致的。
或者说,我觉得,如果老温没有入鬼谷,可能就是现在俊俊的样子(当然这是我私心对温温另一种结局的向往)
哲瀚老婆是一个很好又很有想法的前辈,他教了俊俊很多细节,两个人也互相沟通互相成就创造了很多小亮点。
《我是女演员》那里,如果没有认可与希望,哲瀚老婆直接夸,完成问题就是了,不必用“真诚”“刻苦”去细节地描述俊子,去向台下众多导演名家展现他的未来。
因为他认为俊俊是不错的人,是他的朋友,是他希望好的人。
同时俊子在单采中也提过他不喜欢和“假”的人相处。所以张老师就是这样一个很“真”的人,也因此他们能这样自然的互动,因为是真的挺开心吧。
话说我发现不知是不是错觉俊子单采都挺机灵的,和老婆同屏就开始嘴笨(感谢我的聪明老婆救场无数)。我没留意时间线,也可能是俊子进化成熟练工了hhh。
我觉得,俊俊挺像一个普通人的,像身边的人,我自己就是和人一起反而反应不快了。
但他却又有着不普通的快乐与真实。或许我觉得有时俊俊一个人时莫名cue张老师倒不是强行cp,只是陌生环境下那是熟悉的人,是一种安全感。
我们常常被舞台上他们的光遮了眼,也常忘了他们也是你我,也是美好而普通的人。
我不喜欢把感情套上锁,划起圈。友情、爱情、亲情划分只是身份、血缘的不同与转化,但其实都是人的情感本身。
就像我认为温周二人远超爱情的知己之情。更何况还有千千万万种情愫并没有被语言定义。
或许与其拿身份划分,不如以共通揣摩。所有感情的内核其实都是依赖与信任。
是独立而互相扶持,是真诚下的放松释怀,是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几个人能与你敞开心扉,交出后背。
如果说,最初关注浪浪钉,是为了从温周中走出来,从衍生中摸滚挣扎出一条下山的路。
那么渐渐,我被俊俊和老婆的美好所打动。如果说大部分爱情要求的长长久久难舍难分难以实现,我愿相信他们是第四种情感。
从前就很执迷钟情于俊俊提过的“真诚”一词。所以哪怕以后工作机会少了,互动少了。
只要此刻、当下情谊曾真诚以待,
那么,它的存在即是永恒。
用就在昨天看到的一个姐妹的话说:
[心][心][心]他们是什么,我们就嗑什么[心][心][心]
[心][心]他们很体面,山人们也很体面[心][心]
[心]我们清醒却又饱含热爱,我们都是向往光的人[心]
ps.祝两位老师健康快乐开开心心!
谢谢岭和山人们让我遇见这个美好三月的春天(而且目前看起来后劲有点大…[doge][doge][do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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