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动态# 吴中人大聚焦区委“一号任务” 以多重角色全过程参与太湖生态岛建设
入秋后的西山岛,桂子飘香,丹枫烂漫,生态优美。它是全国淡水湖泊中面积最大的全岛,素有“太湖绿肺”之称,也是长三角核心区重要生态服务功能的支撑地。近一年来,它又有了一个广为人知的新名字——“太湖生态岛”。
高标准建设太湖生态岛,是苏州市委直接谋划的重大决策,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立法保障,吴中区委将太湖生态岛建设确立为吴中的“一号任务”全力推进。吴中区人大坚持“党委有决策,人大有行动”,找准自身的职能定位,以多重角色全过程参与太湖生态岛建设。
角色一
立法的参与者
2020年11月,立足于沪苏同城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大格局大背景,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许昆林在吴中调研时指出,金庭镇西山岛要对标崇明国际生态岛,高标准建设“太湖生态岛”。随即,84.22平方公里的吴中区金庭镇西山岛,吸引、聚焦了大量关注的目光。为太湖生态岛建设提供立法保障,成为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备受瞩目的立法任务,《苏州市太湖生态岛条例》的制定紧锣密鼓。
发挥代表和群众在立法中的作用,是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的前提和保障。2021年1月,“积极参与太湖生态岛立法”写入了吴中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自此,吴中人大充分发挥上级人大与基层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参与立法调研、组织代表座谈,收集并向上传递基层诉求,让群众的声音充分写入立法进程。金庭镇的区、镇人大代表广泛开展调研活动,走进了300余户群众家中,收集各方意见建议,涵盖污水管网建设、农药化肥减量、产业发展、古村保护、废弃物循环利用等方面,为立法提供有益参考。
为推动《条例》的制定更接地气、更契合吴中实际,吴中人大做好立法工作的“参谋助手”。吴中区人大法制委员会邀请多方参与,广泛汇聚民意,形成《条例》草案建议稿,提交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并参与探讨,通过建议稿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拟制的《条例》草案的合而为一,实现了吴中声音的充分展现、民意诉求的充分表达。在为期两个多月的论证、修改中,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及来自金庭的区人大代表全程参与,使立法与民意同频共振,最大程度扩大了太湖生态岛立法的民意基础。
角色二
群众的代言人
“建设太湖生态岛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部署,是吴中区的‘一号任务’,要标准高而又高、措施实而更实谋划布局统筹推进,抢抓重大机遇、紧盯关键节点,合力擘划‘天堂苏州·最美吴中’产业兴、生态美的高质量发展新画卷。”吴中区委书记丁立新在调研太湖生态岛时指出。
太湖生态岛建设范围涵盖金庭镇区域范围内的西山岛等27个太湖岛屿和水域,户籍人口约4.56万人。如何将党委决策与人民意愿高效融合?吴中区人大常委会立足自身职责,坚持为民履职、为民代言,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了《关于推进苏州市太湖生态岛建设的决定》,与《条例》同步实施,将党的决策部署、上级人大的立法精神与调研了解的群众意愿相结合,转化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汇聚起高标准建设太湖生态岛的最大合力。
《决定》从建设太湖生态岛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要求,到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农文体旅融合发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做好发展要素保障、鼓励探索改革实践等方面,结合《条例》的内容,对高标准建设太湖生态岛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号召全区上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太湖生态岛建设上来,不断夯实生态基底,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拓宽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为践行“两山”理念提供吴中经典案例。
“这项《决定》很好地将党的号召和法律的语言,变成了我们老百姓的声音,回应了基层群众的呼声和期盼。”来自金庭镇的吴中区人大代表朱红妹表示,她将做好法规政策的“宣传员”和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使太湖生态岛建设融入群众的思想观念与自觉行动中,使人民群众的诉求不断融入太湖生态岛的建设中,履行好人大代表的光荣职责。
角色三
议案的督办者
位于西山岛西部的主峰缥缈峰海拔337米,为太湖七十二峰之首。日前,吴中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区人代会议案办理视察调研组登上缥缈峰,眺望周边风貌,感受生态岛初步图景,并就加快项目实施、夯实生态基底、强化民生保障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太湖生态岛”一经提出,就备受期待。吴中人大坚持提前谋划、提早介入,抓住机遇、主动作为,继2020年全年跟进督办“关于加快建设苏州生态涵养发展实验区的议案”的基础上,在今年初召开的区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将“关于继续推进苏州生态涵养发展实验区建设、加快打造‘太湖生态岛’的议案”确立为大会议案,通过审议议案办理实施方案、办理情况报告及听取督查组议案督办情况汇报等多种方式,跟进议案办理,延伸督办链条,实施全过程监督。
位于西山岛南端的消夏湾湿地生态安全缓冲区,是太湖生态岛启动项目,也是长三角一体化水源保护及水环境提升样板规划建设的重点项目,建成后将对太湖周边面源污染治理起到示范作用。从春天里的油菜花海,到金秋中的万亩稻田,吴中区人大视察组、督查组一次次来到消夏湾,察看人代会议案办理情况,就项目实施、资金保障、绩效评估等提出意见和要求。如今,投资3.2亿元的生态安全缓冲区已渐出雏形。
同时,吴中区人大常委会还在监督全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情况等活动中,重点关注太湖生态岛探索推进百度无人驾驶先导示范区等创新实践,就发挥“一号任务”的虹吸效应、做优关联产业的布局等提出意见建议。
“生态岛建设是一场马拉松、接力赛,不仅要靠决心和勇气,要聚市级之力、举全区之力,更需要智慧和理性态度,在不断探索中找到有效路径。”吴中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炳华表示,希望区政府及相关板块、部门强化统筹,立足法治,聚焦惠民,坚持不懈推进生态岛高标准建设,区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加大对太湖生态岛建设的关注和支持,合力打造绿色生态创新实践示范区。
入秋后的西山岛,桂子飘香,丹枫烂漫,生态优美。它是全国淡水湖泊中面积最大的全岛,素有“太湖绿肺”之称,也是长三角核心区重要生态服务功能的支撑地。近一年来,它又有了一个广为人知的新名字——“太湖生态岛”。
高标准建设太湖生态岛,是苏州市委直接谋划的重大决策,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立法保障,吴中区委将太湖生态岛建设确立为吴中的“一号任务”全力推进。吴中区人大坚持“党委有决策,人大有行动”,找准自身的职能定位,以多重角色全过程参与太湖生态岛建设。
角色一
立法的参与者
2020年11月,立足于沪苏同城化、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大格局大背景,江苏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许昆林在吴中调研时指出,金庭镇西山岛要对标崇明国际生态岛,高标准建设“太湖生态岛”。随即,84.22平方公里的吴中区金庭镇西山岛,吸引、聚焦了大量关注的目光。为太湖生态岛建设提供立法保障,成为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备受瞩目的立法任务,《苏州市太湖生态岛条例》的制定紧锣密鼓。
发挥代表和群众在立法中的作用,是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的前提和保障。2021年1月,“积极参与太湖生态岛立法”写入了吴中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自此,吴中人大充分发挥上级人大与基层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参与立法调研、组织代表座谈,收集并向上传递基层诉求,让群众的声音充分写入立法进程。金庭镇的区、镇人大代表广泛开展调研活动,走进了300余户群众家中,收集各方意见建议,涵盖污水管网建设、农药化肥减量、产业发展、古村保护、废弃物循环利用等方面,为立法提供有益参考。
为推动《条例》的制定更接地气、更契合吴中实际,吴中人大做好立法工作的“参谋助手”。吴中区人大法制委员会邀请多方参与,广泛汇聚民意,形成《条例》草案建议稿,提交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并参与探讨,通过建议稿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拟制的《条例》草案的合而为一,实现了吴中声音的充分展现、民意诉求的充分表达。在为期两个多月的论证、修改中,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及来自金庭的区人大代表全程参与,使立法与民意同频共振,最大程度扩大了太湖生态岛立法的民意基础。
角色二
群众的代言人
“建设太湖生态岛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部署,是吴中区的‘一号任务’,要标准高而又高、措施实而更实谋划布局统筹推进,抢抓重大机遇、紧盯关键节点,合力擘划‘天堂苏州·最美吴中’产业兴、生态美的高质量发展新画卷。”吴中区委书记丁立新在调研太湖生态岛时指出。
太湖生态岛建设范围涵盖金庭镇区域范围内的西山岛等27个太湖岛屿和水域,户籍人口约4.56万人。如何将党委决策与人民意愿高效融合?吴中区人大常委会立足自身职责,坚持为民履职、为民代言,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了《关于推进苏州市太湖生态岛建设的决定》,与《条例》同步实施,将党的决策部署、上级人大的立法精神与调研了解的群众意愿相结合,转化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汇聚起高标准建设太湖生态岛的最大合力。
《决定》从建设太湖生态岛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要求,到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农文体旅融合发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做好发展要素保障、鼓励探索改革实践等方面,结合《条例》的内容,对高标准建设太湖生态岛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号召全区上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太湖生态岛建设上来,不断夯实生态基底,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拓宽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为践行“两山”理念提供吴中经典案例。
“这项《决定》很好地将党的号召和法律的语言,变成了我们老百姓的声音,回应了基层群众的呼声和期盼。”来自金庭镇的吴中区人大代表朱红妹表示,她将做好法规政策的“宣传员”和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使太湖生态岛建设融入群众的思想观念与自觉行动中,使人民群众的诉求不断融入太湖生态岛的建设中,履行好人大代表的光荣职责。
角色三
议案的督办者
位于西山岛西部的主峰缥缈峰海拔337米,为太湖七十二峰之首。日前,吴中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区人代会议案办理视察调研组登上缥缈峰,眺望周边风貌,感受生态岛初步图景,并就加快项目实施、夯实生态基底、强化民生保障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太湖生态岛”一经提出,就备受期待。吴中人大坚持提前谋划、提早介入,抓住机遇、主动作为,继2020年全年跟进督办“关于加快建设苏州生态涵养发展实验区的议案”的基础上,在今年初召开的区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将“关于继续推进苏州生态涵养发展实验区建设、加快打造‘太湖生态岛’的议案”确立为大会议案,通过审议议案办理实施方案、办理情况报告及听取督查组议案督办情况汇报等多种方式,跟进议案办理,延伸督办链条,实施全过程监督。
位于西山岛南端的消夏湾湿地生态安全缓冲区,是太湖生态岛启动项目,也是长三角一体化水源保护及水环境提升样板规划建设的重点项目,建成后将对太湖周边面源污染治理起到示范作用。从春天里的油菜花海,到金秋中的万亩稻田,吴中区人大视察组、督查组一次次来到消夏湾,察看人代会议案办理情况,就项目实施、资金保障、绩效评估等提出意见和要求。如今,投资3.2亿元的生态安全缓冲区已渐出雏形。
同时,吴中区人大常委会还在监督全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情况等活动中,重点关注太湖生态岛探索推进百度无人驾驶先导示范区等创新实践,就发挥“一号任务”的虹吸效应、做优关联产业的布局等提出意见建议。
“生态岛建设是一场马拉松、接力赛,不仅要靠决心和勇气,要聚市级之力、举全区之力,更需要智慧和理性态度,在不断探索中找到有效路径。”吴中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炳华表示,希望区政府及相关板块、部门强化统筹,立足法治,聚焦惠民,坚持不懈推进生态岛高标准建设,区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加大对太湖生态岛建设的关注和支持,合力打造绿色生态创新实践示范区。
近些年来,随着古装电视剧市场份额占比的不断增加以及翻拍风的猛烈攻势,越来越多的小说以荧幕形象的形式展现在读者的面前,直接走进观众的内心深处。
而清宫戏的翻拍,也成为了电视剧圈里导演们永远不会摒弃的话题。但是这也导致了大众们对清宫戏的审美疲劳,使得观众在选择剧情时显得无比挑剔。
而《如懿传》的播出,迅速吸引了一大批观众,使其在这个浮躁的年代里,成为了一座无法逾越的里程碑。
《如懿传》的问世,用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但是正是因为艰难困苦,才使得该剧一经播出便“梅花香自苦寒来”。
《如懿传》作为《甄嬛传》的姐妹篇,从立项开始,就引起了众多的话题讨论度。再加上实力影后周迅的加盟和当红偶像霍建华的参演,也让很多人对这部剧期待值满满。
从2014年立项到播出,剧组在4年内不知道为这部剧注入了多少心血力量。用4年时间沉淀1部剧,或许也正是剧组的坚守,才让《如懿传》经历了四年时光仍不被尘封。它在低调中,打赢了电视收视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不过当真正看完电视剧后才发现:《如懿传》走红背后,远不止看见的这么简单!
制作精良,用诚与时空对话
提起这部剧的考究,就不得不说剧中各个嫔妃寝殿的陈列布置了。
喜欢看清宫剧的观众都知道,清朝的妃嫔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从官女子到嫔,再从妃到皇后,层层往上,所对应的宫内的摆设也不同。
而《如懿传》在这个细节方面做得就很完美,连故宫文物工作者都说这是一部高度还原的良心巨作。当然,这肯定也离不开剧组各个部门前期的努力和对历史的尊重。
这部剧凭借着尊重观众敬畏历史的艺术态度,打造了一场精致绝伦的艺术盛宴。
除了严格按照历史的陈列布局外,每个宫又有每个宫的特点。以富察皇后的长春宫为例,整个宫内的摆设都是极其简朴。这与历史上富察皇后崇尚节俭的形象相互呼应。
而屋内所有的格局都是以“天圆地方”的古代皇权理念去陈设,这也表现出了封建社会中皇权的无限威严。不知道剧组花费了怎样的心血,才能将屋内布局做到这么的无与伦比。
而极致考究的服饰,又是这部剧的另外一大亮点。
没有以前清宫戏那样大红大绿、鲜艳刺眼的颜色,每个妃嫔乃至于宫女的服饰都是娇而不妖,极重历史感。
并且服饰也是随着故事主人公的年龄的变化在不断变化。剧组精细地还原了清朝历史中女子的旗头和手工刺绣的衣服,以及妃嫔册封位份时的吉服。每一帧都是一副行走的清宫图,给观众带来了最大的代入感。
而最后如懿离世时的淡妆素裹,更是表现出了主人公对爱情不再执着、对权位不必留恋的洒脱。这既是一种解脱,也是一种自由。当然这也是编剧对于“兰因絮果”的理解,正如如懿最后离世时所说的,“还念吗,不念了”。
因为放下了,我也自由了。因为抛却了得失,我也终获解脱。所以如懿离世不像剧中的其他妃嫔一样,穿得极为郑重。而是淡妆素裹,放弃了身为皇后的一切荣耀。这是她对生命的解答,也令许多观众为之动容。
大腕云集,用心与人物交互
对于《如懿传》来说,另其走红的除了它跌宕的剧情外,无外乎于官宣是吸睛的一众演员。
从霍建华,周迅等老戏骨再到陈小纭、经超等后起之秀,可谓是请动了半个演艺圈。所以观众说,从《从如懿传》的选角中,我们可以看到节目组的用心。
就像节目大火时编剧所说:他在写剧本的时候,就已经想到了这个人物的人物形象。而选角的高度匹配,也让这部剧达到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效果。
演员高超的表演状态,也给这部剧润色很多。
看过剧的观众都知道,这部剧有很多耳光镜头。而在花絮中我们能看到,那是真打而不是借位。
时势造英雄。或许正是因为这个剧组有一种很好的氛围,才可以让这群演员愿意为了它拼命而上。而正是因为演员的敬业和拥有最好的演员素质,才成就了这部旷世之作。因此,也不奇怪它能走红了吧。
虽然距离《如懿传》播出已经两年多了,但是它对于艺术的追求仍然是很多古装戏无法比拟的,至今仍算得上是当红影视剧。
沉寂四年,它没有惧怕时间把它遗忘,而是在万花筒般的电影电视圈里用低调的态度,为自己筑起一层层无法被撼动的高墙。它用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态度来赌这个繁华世界的变幻无常。
每一个细节,都决定着剧集的成败。每一个画面,都决定观众的喜好。在这个繁杂的世界里,很多电视人已经失去了本真和本心,他们一味地追名逐利,出品了许多为观众所不容的烂剧。他们让这个圈子质量日益下降。
像《如懿传》这样可以用四年的时间去沉淀一部剧的电视剧人,已经渐渐地越来越少。所以,沉淀出精品。
正所谓,不经寒风冷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我们一定要静下心来去沉淀,去制作,终有一天,我们会获得满满的果实。
中国的电视还在不断地发展,现在的良心电视剧也越来越多。望后起之秀,可以以《如懿传》为标杆,在低调唯美的细节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让中国出品,成为必成精品。
而清宫戏的翻拍,也成为了电视剧圈里导演们永远不会摒弃的话题。但是这也导致了大众们对清宫戏的审美疲劳,使得观众在选择剧情时显得无比挑剔。
而《如懿传》的播出,迅速吸引了一大批观众,使其在这个浮躁的年代里,成为了一座无法逾越的里程碑。
《如懿传》的问世,用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但是正是因为艰难困苦,才使得该剧一经播出便“梅花香自苦寒来”。
《如懿传》作为《甄嬛传》的姐妹篇,从立项开始,就引起了众多的话题讨论度。再加上实力影后周迅的加盟和当红偶像霍建华的参演,也让很多人对这部剧期待值满满。
从2014年立项到播出,剧组在4年内不知道为这部剧注入了多少心血力量。用4年时间沉淀1部剧,或许也正是剧组的坚守,才让《如懿传》经历了四年时光仍不被尘封。它在低调中,打赢了电视收视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不过当真正看完电视剧后才发现:《如懿传》走红背后,远不止看见的这么简单!
制作精良,用诚与时空对话
提起这部剧的考究,就不得不说剧中各个嫔妃寝殿的陈列布置了。
喜欢看清宫剧的观众都知道,清朝的妃嫔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从官女子到嫔,再从妃到皇后,层层往上,所对应的宫内的摆设也不同。
而《如懿传》在这个细节方面做得就很完美,连故宫文物工作者都说这是一部高度还原的良心巨作。当然,这肯定也离不开剧组各个部门前期的努力和对历史的尊重。
这部剧凭借着尊重观众敬畏历史的艺术态度,打造了一场精致绝伦的艺术盛宴。
除了严格按照历史的陈列布局外,每个宫又有每个宫的特点。以富察皇后的长春宫为例,整个宫内的摆设都是极其简朴。这与历史上富察皇后崇尚节俭的形象相互呼应。
而屋内所有的格局都是以“天圆地方”的古代皇权理念去陈设,这也表现出了封建社会中皇权的无限威严。不知道剧组花费了怎样的心血,才能将屋内布局做到这么的无与伦比。
而极致考究的服饰,又是这部剧的另外一大亮点。
没有以前清宫戏那样大红大绿、鲜艳刺眼的颜色,每个妃嫔乃至于宫女的服饰都是娇而不妖,极重历史感。
并且服饰也是随着故事主人公的年龄的变化在不断变化。剧组精细地还原了清朝历史中女子的旗头和手工刺绣的衣服,以及妃嫔册封位份时的吉服。每一帧都是一副行走的清宫图,给观众带来了最大的代入感。
而最后如懿离世时的淡妆素裹,更是表现出了主人公对爱情不再执着、对权位不必留恋的洒脱。这既是一种解脱,也是一种自由。当然这也是编剧对于“兰因絮果”的理解,正如如懿最后离世时所说的,“还念吗,不念了”。
因为放下了,我也自由了。因为抛却了得失,我也终获解脱。所以如懿离世不像剧中的其他妃嫔一样,穿得极为郑重。而是淡妆素裹,放弃了身为皇后的一切荣耀。这是她对生命的解答,也令许多观众为之动容。
大腕云集,用心与人物交互
对于《如懿传》来说,另其走红的除了它跌宕的剧情外,无外乎于官宣是吸睛的一众演员。
从霍建华,周迅等老戏骨再到陈小纭、经超等后起之秀,可谓是请动了半个演艺圈。所以观众说,从《从如懿传》的选角中,我们可以看到节目组的用心。
就像节目大火时编剧所说:他在写剧本的时候,就已经想到了这个人物的人物形象。而选角的高度匹配,也让这部剧达到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效果。
演员高超的表演状态,也给这部剧润色很多。
看过剧的观众都知道,这部剧有很多耳光镜头。而在花絮中我们能看到,那是真打而不是借位。
时势造英雄。或许正是因为这个剧组有一种很好的氛围,才可以让这群演员愿意为了它拼命而上。而正是因为演员的敬业和拥有最好的演员素质,才成就了这部旷世之作。因此,也不奇怪它能走红了吧。
虽然距离《如懿传》播出已经两年多了,但是它对于艺术的追求仍然是很多古装戏无法比拟的,至今仍算得上是当红影视剧。
沉寂四年,它没有惧怕时间把它遗忘,而是在万花筒般的电影电视圈里用低调的态度,为自己筑起一层层无法被撼动的高墙。它用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态度来赌这个繁华世界的变幻无常。
每一个细节,都决定着剧集的成败。每一个画面,都决定观众的喜好。在这个繁杂的世界里,很多电视人已经失去了本真和本心,他们一味地追名逐利,出品了许多为观众所不容的烂剧。他们让这个圈子质量日益下降。
像《如懿传》这样可以用四年的时间去沉淀一部剧的电视剧人,已经渐渐地越来越少。所以,沉淀出精品。
正所谓,不经寒风冷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我们一定要静下心来去沉淀,去制作,终有一天,我们会获得满满的果实。
中国的电视还在不断地发展,现在的良心电视剧也越来越多。望后起之秀,可以以《如懿传》为标杆,在低调唯美的细节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让中国出品,成为必成精品。
林冲休妻的事实与法律
人民法院报 2021-09-17
喻 平
在《水浒传》中,林冲的形象立体而丰富。一方面,他生得“豹头环眼”,为八十万禁军教头,武艺高强;另一方面,在粗放外表下裹藏的是他有别于大多数梁山英雄的心性,比如重情恋妻,精细谨慎,沉郁隐忍。林冲休妻,不仅是其心性的体现,也涉及当时离婚的方式及法律效果。
高俅构陷与林冲休妻
水浒英雄大多崇尚勇武豪壮之气,不以爱情与婚姻为念。只有林冲,既爱舞枪弄棒,又儿女情长,真是难得的“好丈夫”。
因高衙内数番调戏林娘子不得而“相思致病”,高俅为保全其子,设计构陷林冲“手持利刃,故入白虎节堂”,送开封府查办。开封府权衡之后,以“不合腰悬利刃,误入节堂”之罪定谳,着林冲脊杖二十,刺配沧州。林冲在临行之时,欲休妻。
得知林冲刺配沧州,丈人张教头与众邻人来送,林冲对丈人说:“……自蒙泰山错爱,将令爱嫁事小人,已至三载,不曾有半些儿差池……今小人遭这场横事,配去沧州,生死存亡未保。娘子在家,小人心去不稳,诚恐高衙内威逼这头亲事。况兼青春年少,休为林冲误了前程。却是林冲自行主张,非他人逼迫。小人今日就高邻在此,明白立纸休书,任从改嫁,并无争执。如此林冲去的心稳,免得高衙内陷害。”
依林冲所言,其休妻理由有二。一是担心此去沧州前途未卜,若高衙内又来威逼,妻子无人保护;二是念及妻子青春年少,改嫁可以不误前程。虽然丈人不依,但林冲还是唤人写下一纸休书:“断配沧州,去后存亡不保。有妻张氏年少,情愿立此休书,任从改嫁,更无争执;委是自行情愿,并非相逼。”写罢,林冲押了花字,打了手模。
关于林冲休妻,一种看法是,休妻表现了林冲对妻子的关爱与深情。首先,林冲夫妇是“琴瑟协和”的,如林冲所言:“结发三年,不曾有半些儿差池……未曾面红耳赤,半点相争。”这从四邻、丈人等人反对休妻中可见一二。其次,休妻是不愿意妻子枉费青春。另一种看法是,林冲休妻的理由不足,有为自己考虑的成分,如他提到“如此林冲去的心稳,免得高衙内陷害”,休妻可能是对高衙内的让步。
事实上,休妻并不能达到保护妻子的目的。因为,林教头武艺高强,高衙内尚有恃无恐,一再设计欺凌,林妻再嫁,何人才能庇护她?同理,八十万教头亦因此蒙冤,谁敢再迎娶林妻?所以,休妻之后,林妻成了“归家女”,高衙内便不用再顾忌法律与舆论,堂而皇之地追求,林妻不从则恐有性命之忧。事后林妻因高衙内威逼亲事而自缢身亡,也证明了这点。
古代两种离婚方式
上述说法均有一定合理性,但都忽略了一个颇为关键的前提,即在法律意义上,林冲写休书,是在作一个终局性决定,还是仅对丈人提一项请求。也就是说,这休书究竟有何种法律效果。
在传统社会,婚姻被赋予“合二姓之好,上以祀宗庙,下以继后世”(《礼记·昏义》)的神圣职能,涉及宗法秩序的稳定与延续,不仅仅是男女私事,因此,法律对离婚作了明确的限制性规定。
自唐之后,离婚方式分为两种:法定离婚与有限度的协议离婚。前者即“七出”和“义绝”,后者即“和离”。就“七出”而言,据《唐律疏议·户婚》:“诸妻无七出及义绝之状而出之者,徒一年半;虽犯七出,有三不去,而出之者,杖一百。追还合。若犯恶疾及奸者,不用此律。”“七出三不去”自周至清一直作为离婚之法。
“七出”,即男子休妻的七种理由——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恶疾、多言、盗。即使有“七出”之条,如果存在“前贫贱后富贵、与更三年丧、有所取无所归”三种情形时,丈夫不得休妻,即“三不去”。若妻子有“七出”且不存在“三不去”情形,丈夫可以单方面作出休妻决定,只需写一份休书,邀请双方近亲属或邻人见证或署名。
“义绝”是强制离婚的情形,当夫、妻与对方或双方近亲属之间有谋杀、重伤、奸淫等行为,导致两个家族“恩断义绝”,法律规定必须离婚,违者罪之。
就“和离”而言,《唐律疏议·户婚》规定:“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此条并非简单的协议离婚,而是对“七出”之条的补充规定。丈夫在妻子无“七出”“义绝”情形下提出离婚,应依法判无故离妻罪,徒一年半或杖一百。但是,若妻子对丈夫提出的“七出”“义绝”以外的离婚请求表示同意,则视为“夫妻不相安谐”之下的“和离”。
古代的离婚文书
与此相应,在古代作为离婚文书的休书也分为两种。一种为“七出”“义绝”情形下的休书。出具这种休书,类似于行使当代民法中的“形成权”,即无须妻方同意,丈夫一经决定,婚姻关系即行终结。另一种为“和离”情形下的休书。这种休书需要妻子一方的同意,才能达成离婚的法律效果。同时,妻方的同意可以豁免丈夫无故离妻之罪。
敦煌文书中收录了唐代称为“放妻书”的休书模板,《敦煌契约文书辑校》载:“盖次(以)伉俪情深,夫妻义重……今已不和,相(想)是前世怨家;贩(眅)目生嫌,作为后代憎嫉。缘业不遂,见此分离。聚会二亲,夫与妻物色具名之书。”
“今已不和”“缘业不遂”意味着离婚理由为感情不和,并非“七出”“义绝”,兼有“聚会二亲”的协商程序。
林冲休妻的法律效果
笔者认为,林冲是在“和离”情形下休妻的,他的休书需要妻方同意才能产生法律效果。首先,林妻并无“七出”“义绝”情形;其次,林冲写就休书后,对丈人说“若不依允小人之时”,可见并非断然之决定,而是提出请求。在火并王伦之后,林冲曾“蓦然思念妻子在京师,存亡维保”。可看出在林冲心中,休书并未产生解除婚姻之效果;其三,从丈人“那里肯应承”的态度分析,休书如果林冲一经作出,便产生法律效力,丈人就无须“应承”了。当然,可能考虑到林冲无故休妻的法律风险,丈人便说:“权且由你写下,我只不把女儿嫁人便了。”作了一个模棱两可的回答。
综上,林冲的“休书”并非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果,而需要妻子一方的承诺。在这一事实面上,诸如林冲“为自己考虑舍弃妻子”的评述,仍有进一步讨论的空间。【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宋故事与宋代法律体系研究”(项目批准号:20CFX008)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湖南理工学院)
(责任编辑:金燕)
人民法院报 2021-09-17
喻 平
在《水浒传》中,林冲的形象立体而丰富。一方面,他生得“豹头环眼”,为八十万禁军教头,武艺高强;另一方面,在粗放外表下裹藏的是他有别于大多数梁山英雄的心性,比如重情恋妻,精细谨慎,沉郁隐忍。林冲休妻,不仅是其心性的体现,也涉及当时离婚的方式及法律效果。
高俅构陷与林冲休妻
水浒英雄大多崇尚勇武豪壮之气,不以爱情与婚姻为念。只有林冲,既爱舞枪弄棒,又儿女情长,真是难得的“好丈夫”。
因高衙内数番调戏林娘子不得而“相思致病”,高俅为保全其子,设计构陷林冲“手持利刃,故入白虎节堂”,送开封府查办。开封府权衡之后,以“不合腰悬利刃,误入节堂”之罪定谳,着林冲脊杖二十,刺配沧州。林冲在临行之时,欲休妻。
得知林冲刺配沧州,丈人张教头与众邻人来送,林冲对丈人说:“……自蒙泰山错爱,将令爱嫁事小人,已至三载,不曾有半些儿差池……今小人遭这场横事,配去沧州,生死存亡未保。娘子在家,小人心去不稳,诚恐高衙内威逼这头亲事。况兼青春年少,休为林冲误了前程。却是林冲自行主张,非他人逼迫。小人今日就高邻在此,明白立纸休书,任从改嫁,并无争执。如此林冲去的心稳,免得高衙内陷害。”
依林冲所言,其休妻理由有二。一是担心此去沧州前途未卜,若高衙内又来威逼,妻子无人保护;二是念及妻子青春年少,改嫁可以不误前程。虽然丈人不依,但林冲还是唤人写下一纸休书:“断配沧州,去后存亡不保。有妻张氏年少,情愿立此休书,任从改嫁,更无争执;委是自行情愿,并非相逼。”写罢,林冲押了花字,打了手模。
关于林冲休妻,一种看法是,休妻表现了林冲对妻子的关爱与深情。首先,林冲夫妇是“琴瑟协和”的,如林冲所言:“结发三年,不曾有半些儿差池……未曾面红耳赤,半点相争。”这从四邻、丈人等人反对休妻中可见一二。其次,休妻是不愿意妻子枉费青春。另一种看法是,林冲休妻的理由不足,有为自己考虑的成分,如他提到“如此林冲去的心稳,免得高衙内陷害”,休妻可能是对高衙内的让步。
事实上,休妻并不能达到保护妻子的目的。因为,林教头武艺高强,高衙内尚有恃无恐,一再设计欺凌,林妻再嫁,何人才能庇护她?同理,八十万教头亦因此蒙冤,谁敢再迎娶林妻?所以,休妻之后,林妻成了“归家女”,高衙内便不用再顾忌法律与舆论,堂而皇之地追求,林妻不从则恐有性命之忧。事后林妻因高衙内威逼亲事而自缢身亡,也证明了这点。
古代两种离婚方式
上述说法均有一定合理性,但都忽略了一个颇为关键的前提,即在法律意义上,林冲写休书,是在作一个终局性决定,还是仅对丈人提一项请求。也就是说,这休书究竟有何种法律效果。
在传统社会,婚姻被赋予“合二姓之好,上以祀宗庙,下以继后世”(《礼记·昏义》)的神圣职能,涉及宗法秩序的稳定与延续,不仅仅是男女私事,因此,法律对离婚作了明确的限制性规定。
自唐之后,离婚方式分为两种:法定离婚与有限度的协议离婚。前者即“七出”和“义绝”,后者即“和离”。就“七出”而言,据《唐律疏议·户婚》:“诸妻无七出及义绝之状而出之者,徒一年半;虽犯七出,有三不去,而出之者,杖一百。追还合。若犯恶疾及奸者,不用此律。”“七出三不去”自周至清一直作为离婚之法。
“七出”,即男子休妻的七种理由——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恶疾、多言、盗。即使有“七出”之条,如果存在“前贫贱后富贵、与更三年丧、有所取无所归”三种情形时,丈夫不得休妻,即“三不去”。若妻子有“七出”且不存在“三不去”情形,丈夫可以单方面作出休妻决定,只需写一份休书,邀请双方近亲属或邻人见证或署名。
“义绝”是强制离婚的情形,当夫、妻与对方或双方近亲属之间有谋杀、重伤、奸淫等行为,导致两个家族“恩断义绝”,法律规定必须离婚,违者罪之。
就“和离”而言,《唐律疏议·户婚》规定:“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此条并非简单的协议离婚,而是对“七出”之条的补充规定。丈夫在妻子无“七出”“义绝”情形下提出离婚,应依法判无故离妻罪,徒一年半或杖一百。但是,若妻子对丈夫提出的“七出”“义绝”以外的离婚请求表示同意,则视为“夫妻不相安谐”之下的“和离”。
古代的离婚文书
与此相应,在古代作为离婚文书的休书也分为两种。一种为“七出”“义绝”情形下的休书。出具这种休书,类似于行使当代民法中的“形成权”,即无须妻方同意,丈夫一经决定,婚姻关系即行终结。另一种为“和离”情形下的休书。这种休书需要妻子一方的同意,才能达成离婚的法律效果。同时,妻方的同意可以豁免丈夫无故离妻之罪。
敦煌文书中收录了唐代称为“放妻书”的休书模板,《敦煌契约文书辑校》载:“盖次(以)伉俪情深,夫妻义重……今已不和,相(想)是前世怨家;贩(眅)目生嫌,作为后代憎嫉。缘业不遂,见此分离。聚会二亲,夫与妻物色具名之书。”
“今已不和”“缘业不遂”意味着离婚理由为感情不和,并非“七出”“义绝”,兼有“聚会二亲”的协商程序。
林冲休妻的法律效果
笔者认为,林冲是在“和离”情形下休妻的,他的休书需要妻方同意才能产生法律效果。首先,林妻并无“七出”“义绝”情形;其次,林冲写就休书后,对丈人说“若不依允小人之时”,可见并非断然之决定,而是提出请求。在火并王伦之后,林冲曾“蓦然思念妻子在京师,存亡维保”。可看出在林冲心中,休书并未产生解除婚姻之效果;其三,从丈人“那里肯应承”的态度分析,休书如果林冲一经作出,便产生法律效力,丈人就无须“应承”了。当然,可能考虑到林冲无故休妻的法律风险,丈人便说:“权且由你写下,我只不把女儿嫁人便了。”作了一个模棱两可的回答。
综上,林冲的“休书”并非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果,而需要妻子一方的承诺。在这一事实面上,诸如林冲“为自己考虑舍弃妻子”的评述,仍有进一步讨论的空间。【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宋故事与宋代法律体系研究”(项目批准号:20CFX008)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湖南理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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