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4例本土无症状均为冷链货物搬运工#【#大连新增4例本土无症状#】12月15日0时至24时,辽宁省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例,均为大连市报告。无新增治愈出院病例。新增4例无症状感染者均为港口从事冷链货物搬运的工作人员,均在对重点人群的定期核酸检测中发现,目前已转入省新冠肺炎集中救治大连中心隔离治疗。相关流调和筛查排查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青岛冷链食品外包装分离出新冠活病毒#【#青岛冷链食品外包装分离出活病毒# 证实接触新冠活病毒污染的外包装可导致感染!警惕!】近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青岛新冠肺炎疫情溯源调查过程中,从工人搬运的进口冷冻鳕鱼的外包装阳性样本中检测分离到活病毒。这是国际上首次在冷链食品外包装上分离到新冠活病毒,并证实接触新冠活病毒污染的外包装可导致感染。
一、从冷链食品外包装分离出活病毒的意义
本次从青岛冷链食品外包装分离出活病毒,是首次在实验室外证实在冷链运输特殊条件下新冠病毒可以在物品外包装上存活较长时间,提示新冠病毒以冷链物品为载体具备远距离跨境输入的可能。在特定环境条件下,物品表面存活的病毒可能导致无有效防护的易感接触者发生感染,感染风险人群主要为冷链物品从业人员。本发现提示,在防范境外感染者输入的同时,需注意在境外被病毒污染的冷链物品将病毒输入的风险。
二、我国市场流通冷链食品被新冠病毒污染的风险很低
近期,我国有关部门对冷链食品开展了新冠病毒核酸抽检。截至9月15日,全国24个省份报送了298万份检测结果,其中冷链食品及包装样品67万份,从业人员样品124万份,环境样品107万份,仅在22件食品及包装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病毒核酸载量较低,此前未曾分离到活病毒。
三、普通公众接触或食用冷链食品的感染风险很低
现有研究和防控实践显示,新冠肺炎不是食源性疾病,未发现通过摄入食物导致感染的情况。迄今为止,也尚未发现消费者因接触污染的冷链海产品而感染的病例,我国消费者感染风险极低。新冠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仍为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同时,我国相关部门已经加大了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监测、消毒等措施,普通公众注意保持清洁、生熟分开,可以正常购买和食用进口生鲜。
四、相关行业从业人员日常防护建议
病毒污染的物品上特定条件下尚存活的病毒可能导致无有效防护的易感接触者感染,主要为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近期印发的《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已要求各地落实冷链食品相关从业人员的日常防护、健康监测和核酸主动筛查,改进生产、加工和交易环境卫生条件,降低从业人员感染风险。
中国疾控中心建议工作中经常与具有较高新冠病毒污染可能的冷链产品密切接触的行业从业人员,如从事冷链产品装卸、加工、销售等的人员,需增强防护意识,做好日常防护,避免皮肤直接接触可能被污染的冷链产品,接触冷链产品后未脱掉可能被污染的工作服并洗手消毒前不摸口鼻眼,工作完成后需立即洗手消毒,定期进行核酸筛查。(央视新闻)
一、从冷链食品外包装分离出活病毒的意义
本次从青岛冷链食品外包装分离出活病毒,是首次在实验室外证实在冷链运输特殊条件下新冠病毒可以在物品外包装上存活较长时间,提示新冠病毒以冷链物品为载体具备远距离跨境输入的可能。在特定环境条件下,物品表面存活的病毒可能导致无有效防护的易感接触者发生感染,感染风险人群主要为冷链物品从业人员。本发现提示,在防范境外感染者输入的同时,需注意在境外被病毒污染的冷链物品将病毒输入的风险。
二、我国市场流通冷链食品被新冠病毒污染的风险很低
近期,我国有关部门对冷链食品开展了新冠病毒核酸抽检。截至9月15日,全国24个省份报送了298万份检测结果,其中冷链食品及包装样品67万份,从业人员样品124万份,环境样品107万份,仅在22件食品及包装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病毒核酸载量较低,此前未曾分离到活病毒。
三、普通公众接触或食用冷链食品的感染风险很低
现有研究和防控实践显示,新冠肺炎不是食源性疾病,未发现通过摄入食物导致感染的情况。迄今为止,也尚未发现消费者因接触污染的冷链海产品而感染的病例,我国消费者感染风险极低。新冠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仍为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同时,我国相关部门已经加大了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监测、消毒等措施,普通公众注意保持清洁、生熟分开,可以正常购买和食用进口生鲜。
四、相关行业从业人员日常防护建议
病毒污染的物品上特定条件下尚存活的病毒可能导致无有效防护的易感接触者感染,主要为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近期印发的《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已要求各地落实冷链食品相关从业人员的日常防护、健康监测和核酸主动筛查,改进生产、加工和交易环境卫生条件,降低从业人员感染风险。
中国疾控中心建议工作中经常与具有较高新冠病毒污染可能的冷链产品密切接触的行业从业人员,如从事冷链产品装卸、加工、销售等的人员,需增强防护意识,做好日常防护,避免皮肤直接接触可能被污染的冷链产品,接触冷链产品后未脱掉可能被污染的工作服并洗手消毒前不摸口鼻眼,工作完成后需立即洗手消毒,定期进行核酸筛查。(央视新闻)
【和平区生态环保督察问题举报处理情况公布(第八批)!】截至2020年9月15日12时,天津市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16批共计1072件,已全部向各区、各有关单位转办。第八批9月7日转办的71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已全部反馈,现将第八批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开。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8批)
(和平区)
5
受理编号:
D2TJ202009060013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和平区保善里5号地(包括:聚庆里、聚福里、竹箫里、青云里等小区),周边的小白楼开封道步行街连接居民区,大部分餐饮商家经营时产生异味,空调室外机存在噪声污染,油烟向小区内直排,地面油污污染严重。
行政区域:
和平区
污染类型:
大气噪音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情况属实。
和平区保善里5号地(包括:聚庆里、聚福里、竹箫里、青云里等小区)周边小餐饮商户较多,其中19家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目前已完成9家油烟检测。下一步,和平区将于9月30日之前,对26家餐饮单位油烟或噪声进行检测,届时将视检测结果依法进行处理。针对保善里“春芽私房菜坊”和开封道44号大院内“战斗鸡拌面”2家餐饮单位存在油烟直排违法问题,和平区已分别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要求其立即整改。和平区组织人员对5号地胡同内地面进行了冲洗作业,并对商户做好门前油污清理提出明确要求。
下一步,和平区将加大对该区域设备运行情况的检查频次,同时加强对该地环境卫生的巡查检查。
是否属实: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严格审批液态物质转出或转入天津,避免长距离运输带来环境风险。
是否办结:
阶段办结
19
受理编号:
X2TJ202009060020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天津市内大量居民楼底商为涉及餐饮油烟的餐馆,均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在居民住宅楼设立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自2017年环保督察后,市、区两级市场监督部门仍违法违规向居民楼底商发放涉餐饮油烟的营业执照,且天津市至今仍没有对现存的、远年的居民楼底商违法设立的餐馆进行统一清理治理。
行政区域:
和平区
污染类型:
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情况不属实。
《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于2018年9月29日经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进行第二次修正,其中“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改正,按照以下规定处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自《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后,市城市管理部门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市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饮食服务业油烟治理工作,联合拟定《市生态环境局 市城市管理委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天津市2019年饮食服务业油烟治理工作的通知》(津环执法函(2019)74号)部署,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城市管理委、市市场监管委定期对重点区域联合开展检查工作,对我市饮食服务业餐饮油烟扰民问题开展综合治理,高效处置、妥善解决餐饮油烟扰民问题。
2020年,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常态化以来,市城市管理部门组织召开2020年全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推动会议,就进一步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动员,其中对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工作进行重点推动。同时积极协调市市场监管部门强化源头治理,市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制定出台《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 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办规(2020)14号),其中“第十条 市场主体申请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及管理规约,不得将下列场所登记为住所(经营场所):(三)用于从事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饮食服务项目的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业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
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在《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许可过程中严格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及天津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未发现违法违规核发《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问题。2017年以来,按照相关通报,注销(撤销)5家餐饮单位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摊贩备案证明》。此外,各区市场监管部门积极与环保部门开展联合行动,2017年以来共查处无证照经营餐饮单位712家,共处罚款1510.94万元(不含3件未办结案件)。
是否属实:
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城市管理执法改革工作实际和部门工作职责,市城市管理部门先后制定《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印发2019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城市管理执法方面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部署全市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开展餐饮企业油烟治理工作。各区城市管理委、街镇执法机构配合属地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全面开展餐饮企业排查整治,对餐饮企业经营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责令整改,推动餐饮企业油烟排放达标。
下一步,结合市民反映问题,市城市管理委、市市场监管委、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居民楼底商餐饮油烟问题治理力度,强化经营资质源头管控,形成部门工作合力,努力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卫生水平。
是否办结:
已办结
43
受理编号:
D2TJ20200906000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和平区营口道150号1ー2层“新煮意水煮鱼”经营时,将油烟直排到文善里小区内,油烟污染严重。
行政区域:
和平区
污染类型:
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情况属实。
该商户有营业执照,检查中发现楼顶排烟管道和净化器封闭不严,油污滴漏严重,油烟净化器内没有过滤网,没有接通电源。
是否属实: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和平区于9月8日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9月9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商户已停止营业,正在进行撤店工作。据该店负责人介绍,商户于2020年9月房租到期,因运营成本过高,亏损经营,所以决定从2020年9月中旬停止营业。
是否办结:
已办结
63
受理编号:
D2TJ202009060027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1.和平区和畅园小区7号楼斜对面有一“大力水手”水站,每天7:30和18:00装卸水桶,存在尾气和噪声污染。
2.和平区南浮房大街与电台道交口“韵达快递”每天8:00和19:00装卸快递,存在尾气和噪声污染。
3.此交口北150米“鑫辉断桥铝门窗”,切割断桥铝存在噪声污染。
4.“鑫辉断桥铝门窗”右侧“小天使物回亭”,拆卸家电、金属等回收物品时,存在扬尘和噪声污染。
行政区域:
和平区
污染类型:
大气噪音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情况属实。
是否属实: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针对“大力水手”水站问题,经对该水站运水车辆进行汽车尾气监测,结果达标。和平区要求水站固定使用此车将桶装水运送至远离居民敏感区,再使用电动车辆将桶装水运送至站点内,在仓库内搬运等操作,同时要轻拿轻放,严禁大声喧哗。
2.针对“韵达快递”问题,对该公司运送货物的车辆进行汽车尾气监测,结果达标。该商户承诺使用监测合格的固定车辆进行运输。货车在卸货期间要熄火等待,“韵达快递”再使用电动车辆将快递运送到站点内,在仓库内进行装卸等操作,同时要轻拿轻放,严禁大声喧哗。
3.针对“鑫辉断桥铝门窗”问题,已将门前堆放与经营有关物品及杂物及时清理,相对人已承诺严格按照要求,不在此处从事切割等扰民的经营活动。
4.针对“小天使物回亭”问题,实际为“绿天使物回亭”,已对其堆放的杂物代为清理,相关文书张贴至大门上。同时考虑到周边居民居住环境,和平区已要求经营者停止在此处从事废品回收、拆卸等经营活动。
是否办结:
已办结https://t.cn/A64HOGzB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8批)
(和平区)
5
受理编号:
D2TJ202009060013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和平区保善里5号地(包括:聚庆里、聚福里、竹箫里、青云里等小区),周边的小白楼开封道步行街连接居民区,大部分餐饮商家经营时产生异味,空调室外机存在噪声污染,油烟向小区内直排,地面油污污染严重。
行政区域:
和平区
污染类型:
大气噪音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情况属实。
和平区保善里5号地(包括:聚庆里、聚福里、竹箫里、青云里等小区)周边小餐饮商户较多,其中19家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目前已完成9家油烟检测。下一步,和平区将于9月30日之前,对26家餐饮单位油烟或噪声进行检测,届时将视检测结果依法进行处理。针对保善里“春芽私房菜坊”和开封道44号大院内“战斗鸡拌面”2家餐饮单位存在油烟直排违法问题,和平区已分别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要求其立即整改。和平区组织人员对5号地胡同内地面进行了冲洗作业,并对商户做好门前油污清理提出明确要求。
下一步,和平区将加大对该区域设备运行情况的检查频次,同时加强对该地环境卫生的巡查检查。
是否属实: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严格审批液态物质转出或转入天津,避免长距离运输带来环境风险。
是否办结:
阶段办结
19
受理编号:
X2TJ202009060020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天津市内大量居民楼底商为涉及餐饮油烟的餐馆,均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在居民住宅楼设立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自2017年环保督察后,市、区两级市场监督部门仍违法违规向居民楼底商发放涉餐饮油烟的营业执照,且天津市至今仍没有对现存的、远年的居民楼底商违法设立的餐馆进行统一清理治理。
行政区域:
和平区
污染类型:
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情况不属实。
《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于2018年9月29日经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进行第二次修正,其中“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改正,按照以下规定处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自《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后,市城市管理部门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市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饮食服务业油烟治理工作,联合拟定《市生态环境局 市城市管理委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天津市2019年饮食服务业油烟治理工作的通知》(津环执法函(2019)74号)部署,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城市管理委、市市场监管委定期对重点区域联合开展检查工作,对我市饮食服务业餐饮油烟扰民问题开展综合治理,高效处置、妥善解决餐饮油烟扰民问题。
2020年,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常态化以来,市城市管理部门组织召开2020年全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推动会议,就进一步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动员,其中对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工作进行重点推动。同时积极协调市市场监管部门强化源头治理,市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制定出台《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 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办规(2020)14号),其中“第十条 市场主体申请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及管理规约,不得将下列场所登记为住所(经营场所):(三)用于从事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饮食服务项目的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业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
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在《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许可过程中严格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及天津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未发现违法违规核发《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问题。2017年以来,按照相关通报,注销(撤销)5家餐饮单位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摊贩备案证明》。此外,各区市场监管部门积极与环保部门开展联合行动,2017年以来共查处无证照经营餐饮单位712家,共处罚款1510.94万元(不含3件未办结案件)。
是否属实:
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城市管理执法改革工作实际和部门工作职责,市城市管理部门先后制定《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印发2019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城市管理执法方面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部署全市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开展餐饮企业油烟治理工作。各区城市管理委、街镇执法机构配合属地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全面开展餐饮企业排查整治,对餐饮企业经营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责令整改,推动餐饮企业油烟排放达标。
下一步,结合市民反映问题,市城市管理委、市市场监管委、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居民楼底商餐饮油烟问题治理力度,强化经营资质源头管控,形成部门工作合力,努力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卫生水平。
是否办结:
已办结
43
受理编号:
D2TJ20200906000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和平区营口道150号1ー2层“新煮意水煮鱼”经营时,将油烟直排到文善里小区内,油烟污染严重。
行政区域:
和平区
污染类型:
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情况属实。
该商户有营业执照,检查中发现楼顶排烟管道和净化器封闭不严,油污滴漏严重,油烟净化器内没有过滤网,没有接通电源。
是否属实: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和平区于9月8日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9月9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商户已停止营业,正在进行撤店工作。据该店负责人介绍,商户于2020年9月房租到期,因运营成本过高,亏损经营,所以决定从2020年9月中旬停止营业。
是否办结:
已办结
63
受理编号:
D2TJ202009060027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1.和平区和畅园小区7号楼斜对面有一“大力水手”水站,每天7:30和18:00装卸水桶,存在尾气和噪声污染。
2.和平区南浮房大街与电台道交口“韵达快递”每天8:00和19:00装卸快递,存在尾气和噪声污染。
3.此交口北150米“鑫辉断桥铝门窗”,切割断桥铝存在噪声污染。
4.“鑫辉断桥铝门窗”右侧“小天使物回亭”,拆卸家电、金属等回收物品时,存在扬尘和噪声污染。
行政区域:
和平区
污染类型:
大气噪音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反映问题情况属实。
是否属实: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针对“大力水手”水站问题,经对该水站运水车辆进行汽车尾气监测,结果达标。和平区要求水站固定使用此车将桶装水运送至远离居民敏感区,再使用电动车辆将桶装水运送至站点内,在仓库内搬运等操作,同时要轻拿轻放,严禁大声喧哗。
2.针对“韵达快递”问题,对该公司运送货物的车辆进行汽车尾气监测,结果达标。该商户承诺使用监测合格的固定车辆进行运输。货车在卸货期间要熄火等待,“韵达快递”再使用电动车辆将快递运送到站点内,在仓库内进行装卸等操作,同时要轻拿轻放,严禁大声喧哗。
3.针对“鑫辉断桥铝门窗”问题,已将门前堆放与经营有关物品及杂物及时清理,相对人已承诺严格按照要求,不在此处从事切割等扰民的经营活动。
4.针对“小天使物回亭”问题,实际为“绿天使物回亭”,已对其堆放的杂物代为清理,相关文书张贴至大门上。同时考虑到周边居民居住环境,和平区已要求经营者停止在此处从事废品回收、拆卸等经营活动。
是否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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