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污反腐败#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少华接受审查调查】李少华,女,汉族,1954年7月生,江苏邳州人,本科学历,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省检察院刑事检察处副处长、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等职。
1997年5月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2001年12月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2002年4月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2006年12月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正厅级检察员;
2009年4月任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厅级);
2013年1月任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2013年3月任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7年2月任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2018年2月退休。#洞见计划# https://t.cn/A6VnCgnP
1997年5月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2001年12月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2002年4月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2006年12月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正厅级检察员;
2009年4月任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厅级);
2013年1月任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2013年3月任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7年2月任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2018年2月退休。#洞见计划# https://t.cn/A6VnCgnP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少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据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山东省人大原常委、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少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少华简历
李少华,女,汉族,1954年7月生,江苏邳州人,本科学历,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省检察院刑事检察处副处长、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等职。
1997年5月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2001年12月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2002年4月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2006年12月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正厅级检察员;
2009年4月任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厅级);
2013年1月任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2013年3月任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7年2月任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2018年2月退休。
李少华简历
李少华,女,汉族,1954年7月生,江苏邳州人,本科学历,1970年12月参加工作,197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省检察院刑事检察处副处长、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等职。
1997年5月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2001年12月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2002年4月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2006年12月任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正厅级检察员;
2009年4月任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厅级);
2013年1月任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2013年3月任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7年2月任省人大常委、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2018年2月退休。
【#山东检察机关对董宏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董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董宏利用担任海南省委副秘书长,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中央巡视组副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开发、工程承揽、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涉嫌受贿被公诉# (央视新闻客户端)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董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董宏利用担任海南省委副秘书长,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中央文献研究室副主任,中央巡视组副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开发、工程承揽、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中央巡视组原副组长董宏涉嫌受贿被公诉# (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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