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忏悔及回向——2021.10.9
《三十五佛忏悔文》
(早晚课诵)
南无皈依十方.尽虚空界.一切诸佛
南无皈依十方.尽虚空界.一切尊法
南无皈依十方.尽虚空界.一切贤圣僧
南无如来.应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佛.世尊
1南无释迦牟尼佛
2南无金刚不坏佛
3南无宝光佛
4南无龙尊王佛
5南无精进军佛
6南无精进喜佛
7南无宝火佛
8南无宝月光佛
9南无现无愚佛
10南无宝月佛
11南无无垢佛
12南无离垢佛
13南无勇施佛
14南无清净佛
15南无清净施佛
16南无娑留那佛
17南无水天佛
18南无坚德佛
19南无旃檀功德佛
20南无无量掬光佛
21南无光德佛
22南无无忧德佛
23南无那罗延佛
24南无功德华佛
25南无莲华光游戏神通佛
26南无财功德佛
27南无德念佛
28南无善名称功德佛
29南无红焰帝幢王佛
30南无善游步功德佛
31南无斗战胜佛
32南无善游步佛
33南无周匝庄严功德佛
34南无宝华游步佛
35南无宝莲华善住娑罗树王佛
如是等.一切世界.诸佛世尊.常住在世.是诸世尊.当慈念我.若我此生.若我前生.从无始生死以来.所作众罪.若自作.若教他作.见作随喜.若塔若僧.若四方僧物.若自取.若教他取.见取随喜.五无间罪.若自作.若教他作.见作随喜.十不善道.若自作.若教他作.见作随喜.所作罪障.或有覆藏.或不覆藏.应堕地狱.饿鬼畜生.诸余恶趣.边地下贱.及篾戾车.如是等处.所作罪障.今皆忏悔.
今诸佛世尊.当证知我.当忆念我.我复于诸佛世尊前.作如是言:若我此生.若我余生.曾行布施.或守净戒.乃至施与畜生一抟之食.或修净行.所有善根成就众生.所有善根修行菩提.所有善根及无上智.所有善根一切合集.校计筹量.皆悉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如过去未来现在诸佛所作回向.我亦如是回向.
众罪皆忏悔.诸福尽随喜.
及请佛功德.愿成无上智.
去来现在佛.于众生最胜.
无量功德海.我今皈命礼.
——《三十五佛忏悔文》原经文
《三十五佛忏悔文》
(早晚课诵)
南无皈依十方.尽虚空界.一切诸佛
南无皈依十方.尽虚空界.一切尊法
南无皈依十方.尽虚空界.一切贤圣僧
南无如来.应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佛.世尊
1南无释迦牟尼佛
2南无金刚不坏佛
3南无宝光佛
4南无龙尊王佛
5南无精进军佛
6南无精进喜佛
7南无宝火佛
8南无宝月光佛
9南无现无愚佛
10南无宝月佛
11南无无垢佛
12南无离垢佛
13南无勇施佛
14南无清净佛
15南无清净施佛
16南无娑留那佛
17南无水天佛
18南无坚德佛
19南无旃檀功德佛
20南无无量掬光佛
21南无光德佛
22南无无忧德佛
23南无那罗延佛
24南无功德华佛
25南无莲华光游戏神通佛
26南无财功德佛
27南无德念佛
28南无善名称功德佛
29南无红焰帝幢王佛
30南无善游步功德佛
31南无斗战胜佛
32南无善游步佛
33南无周匝庄严功德佛
34南无宝华游步佛
35南无宝莲华善住娑罗树王佛
如是等.一切世界.诸佛世尊.常住在世.是诸世尊.当慈念我.若我此生.若我前生.从无始生死以来.所作众罪.若自作.若教他作.见作随喜.若塔若僧.若四方僧物.若自取.若教他取.见取随喜.五无间罪.若自作.若教他作.见作随喜.十不善道.若自作.若教他作.见作随喜.所作罪障.或有覆藏.或不覆藏.应堕地狱.饿鬼畜生.诸余恶趣.边地下贱.及篾戾车.如是等处.所作罪障.今皆忏悔.
今诸佛世尊.当证知我.当忆念我.我复于诸佛世尊前.作如是言:若我此生.若我余生.曾行布施.或守净戒.乃至施与畜生一抟之食.或修净行.所有善根成就众生.所有善根修行菩提.所有善根及无上智.所有善根一切合集.校计筹量.皆悉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如过去未来现在诸佛所作回向.我亦如是回向.
众罪皆忏悔.诸福尽随喜.
及请佛功德.愿成无上智.
去来现在佛.于众生最胜.
无量功德海.我今皈命礼.
——《三十五佛忏悔文》原经文
临终之人能否捐赠器官?https://t.cn/EbD2lpN
所谓“菩萨一切悉舍”,吾人临终是否可将色身各器官,捐赠病厄之人,或留作医界实验?据印光大师所言:“念佛之人,若已证道,则临命终时,任彼刀割香涂,了无动念之事,则无所谓为损益也。若只有修持之力,未能到业尽情空地位,则临终得人助念,即可决定往生。若遇无知眷属,预于未死以前,为之洗沐换衣,令其搬动受苦,纵不受苦,一经搬动,心便不能归一于佛……便与佛不相应,欲得往生,莫由也已。”
至于医学界之“死亡基准”有四:
1、全身死亡:俗谓“心脏死”,乃传统医界所使用之基准。当病者无呼吸、心跳停止且无角膜对光反射(瞳孔涣散、放大)谓之。
2、无法回复意识:病者绝不能回复意识。此基准内容较为模糊,故不被采用。
3、脑上部死亡:患者呈现无思考力、无理性及无自我意识之状态。此基准内容亦模糊,故不被采用。
4、全脑死亡:此即所谓“哈佛(Harvard)基准”,乃哈佛大学请专家于一九六八年拟定,其认定死亡之标准包括:对外部刺激完全无感觉、无呼吸运动、无反射,且于间隔二十四小时所作之脑波检查,呈现几乎平坦之脑波像。此时,脑虽已死,但其他器官,如肺、心脏等,皆可以各种方式使其功能继续维持。若欲移植器官,则须在此时进行。
倘修行功深,于色身毫不执著,将可用器官捐赠所需之人,乃菩萨行径,确值吾人赞叹,但须认知,捐赠器官乃于气绝而体温犹存,且未施打麻醉剂之情形下,将该器官生生取下。读者诸君倘能于临终之际,任刀割针剌而无动于心,自可行菩萨道。若以一念慈悲,临终之际因疼痛而口不能言,致生嗔心,堕地狱,岂非有违初衷?
或谓曰:“佛教徒执著色身如是,焉得慈悲之旨?”细究之,此非发心与否,而系能力问题,能力可及,自不待言。能力不及,何若安详往生,至极乐莲邦修学成道,斯时神通具足,又可以善巧方便,广度众生,远较捐赠器官,所救度者仅少数几人更胜。
文章关键词: 菩萨 捐赠 器官 临终
所谓“菩萨一切悉舍”,吾人临终是否可将色身各器官,捐赠病厄之人,或留作医界实验?据印光大师所言:“念佛之人,若已证道,则临命终时,任彼刀割香涂,了无动念之事,则无所谓为损益也。若只有修持之力,未能到业尽情空地位,则临终得人助念,即可决定往生。若遇无知眷属,预于未死以前,为之洗沐换衣,令其搬动受苦,纵不受苦,一经搬动,心便不能归一于佛……便与佛不相应,欲得往生,莫由也已。”
至于医学界之“死亡基准”有四:
1、全身死亡:俗谓“心脏死”,乃传统医界所使用之基准。当病者无呼吸、心跳停止且无角膜对光反射(瞳孔涣散、放大)谓之。
2、无法回复意识:病者绝不能回复意识。此基准内容较为模糊,故不被采用。
3、脑上部死亡:患者呈现无思考力、无理性及无自我意识之状态。此基准内容亦模糊,故不被采用。
4、全脑死亡:此即所谓“哈佛(Harvard)基准”,乃哈佛大学请专家于一九六八年拟定,其认定死亡之标准包括:对外部刺激完全无感觉、无呼吸运动、无反射,且于间隔二十四小时所作之脑波检查,呈现几乎平坦之脑波像。此时,脑虽已死,但其他器官,如肺、心脏等,皆可以各种方式使其功能继续维持。若欲移植器官,则须在此时进行。
倘修行功深,于色身毫不执著,将可用器官捐赠所需之人,乃菩萨行径,确值吾人赞叹,但须认知,捐赠器官乃于气绝而体温犹存,且未施打麻醉剂之情形下,将该器官生生取下。读者诸君倘能于临终之际,任刀割针剌而无动于心,自可行菩萨道。若以一念慈悲,临终之际因疼痛而口不能言,致生嗔心,堕地狱,岂非有违初衷?
或谓曰:“佛教徒执著色身如是,焉得慈悲之旨?”细究之,此非发心与否,而系能力问题,能力可及,自不待言。能力不及,何若安详往生,至极乐莲邦修学成道,斯时神通具足,又可以善巧方便,广度众生,远较捐赠器官,所救度者仅少数几人更胜。
文章关键词: 菩萨 捐赠 器官 临终
人往往就是如此,执妄迷真隐而不显,在堕入妄念的怪圈里,妄念的天空是迷茫的,看不清前路,也寻不到来路,往往跳出当事人的身份,从旁观者的角度去看,便明白个中因缘际会。我们常听说冥冥之中自有天定,天也不是无缘无故定人命运的,都讲究个缘法,而这个缘法就是从因缘中悟得的每个人的“法”。
前生后世,不外如是。#缘分# #八字命理占卜算命# #命运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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