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独特的尸解大法,可遗弃肉体而仙去!
一、死后复生之法
古人认为,通过一定的修炼,人的真形便可出脱尸身而不死,并将这种不死的修炼方术称之为“尸解”。
尸解作为秦汉时期比较独特的一种神仙方术,是在先秦时期灵魂观念与死后复生观念的相互融合中形成的。《云笈七签》云:“夫尸解者,尸形之化也,本真之炼蜕也,躯质遁变也。”
道教认为道士得道后可遗弃肉体而仙去,或不留遗体,只假托一物(如衣、杖、剑) 遗世而升天,谓之尸解。
尸解就是像夏蝉一样蝉蜕:人们明明看见他在此地死了,却又在别的地方看见他。
《太极真人遗带散》说:“凡尸解者,皆寄一物而后去,或刀或剑,或竹或杖。及水火兵刃之解。”这个意思就相当于说,尸解是托物寄形,死后复生。
《抱朴子》中讲,汉武帝时的李少君就是尸解仙。他称病死去,汉武帝“令人发其棺,无尸,唯衣冠在焉”。
二、尸解方法
1、火解
《无上秘要·尸解品》云:“以药涂火炭,则他人见形而烧死,谓之火解。”《云笈七签》卷八十五《太极真人飞仙宝剑上经叙》也称:“以录形灵丸涂火炭,则他人见形而烧死,谓之火解。”
《列仙传》中提到一个叫封子的人,他本身是黄帝的厨师,善于用火,能出五色烟,后用火自焚,其身体虽烧为灰烬,但其本真可随烟气上下,观其灰烬,就像是还有其身形。第二例则是啸父,其是好道长生之人,时人欲得其长生之法,则不能得,后传梁母作火法,与梁母作火而西升。这些均是火解成仙之实例。
火解的关键要素乃是火,火解乃是用火成仙之例。其方式是取火自焚,最重要的是给人以自焚之假象,实则升仙而去。
随着道教成仙理论的丰富,火解成仙也趋于复杂化与仪式化,并不像刚开始那般简单。《灵宝无量度人上经大法》记载了火解法具有较为完备的道教仪式:
首先,需于丙子日夜,取一只雄雀,用小笼子装住,在道人的头边喂养,用时将线系在雀头上,见有大火处,将雀投入火中,并念咒。取雀是因雀为朱雀,五行属火,与火解相应。这种火解法不仅包含了五行,而且人也用亲自经历火烧,是火解的一种流变。火解之人均是故意自焚,发展至后世基本人不亲自经历火烧,均有事物代替,可见,火解自产生初期就是道人有意识选择的成仙方式。
2、水解
水解,顾名思义是与水相关之尸解法,这一形式出现的时间极早。水解之法有两个基本要素,即:一得是崇道之人,二是需要有水的参与。
水解用水的原因主要是由于道人认为水中有仙人,且有仙人之居所,可由投水到达;再则是因为水中倒影着天,水中的天在道人思想中就是真实的天,由此可得,入水与升天是等价的。
《全闽诗话》提到:一次白玉蟾与众人游览于江月亭时,未等众人游玩,便投入江水之中,众人欲将其救起之时,其专门向众人遥手指从而制止众人搭救,众人见之也遵从其意,并说其是水解成仙。从白玉蟾选择水解成仙之例中可知,水解成仙已是非常受认可的成仙方术。
水解法经过发展,也渐渐具有了道教仪式的完整性,《太上三辟五解秘法》中记载的水解法,在壬癸之时,在静室中立一香炉,叩齿三十六通,念咒,将自身之三魂神赋予鞋上,再禹步急走。若当日要尸解,则将右鞋沉水,不知者认为是溺水而死,实则是水解成仙矣。从这一例子便可看出,其所用之方法基本包含了上述所有水解成仙的要素,不仅有外示沉没的表象,整个水解方术也更具道教仪式的完整化。人则不需亲自投水而死,而是将代表人的三魂神赋予外物,将外物沉于水即可。
3、兵解
兵解,也是道教常用的一种尸解方法。
《无上秘要》卷八十七和《云笈七签》卷八十五《太极真人飞仙宝剑上经叙》皆称:“以一丸和水而饮之,抱草(一作木)而卧,则他人见已伤死于空室中,谓之兵解。”
过去道士被统治者所用,如军队中就有专门负责占卜与治病的道士, 葛洪也曾随军出征过。然道教发展,离不开统治者的支持,如北魏道武帝与梁武帝对道教的发展做出的贡献功不可没。可见,道教与统治者的关系为既相互利用又保持警惕与距离。兵解即是从这种环境中发展而来,道士因缅怀被统治者滥杀之高道,用此种方法来表达对统治者的不满。不仅如此,这一成仙方法也为继续修炼成仙的道士提供了死后的寄托,故有兵解之说。
4、杖解
杖解是学道之人尸解时当所留之物为杖的尸解法。《抱朴子》云:“又相识人见李意期将两弟子皆在郫县。其家各发棺视之,三棺遂有竹杖一枚,以丹书于杖,此皆尸解也。”可见,在东晋时,杖解就是为人所知的一种尸解法。
杖解主要分为三步:第一步,通过符咒、斋醮、存思等方法与神灵相通,使自己获得成仙之资格。第二步,人若欲尸解,人之灵魂则先暂存于竹杖之中,由于竹杖上下通直,竹杖可作为人升仙之阶梯,人顺竹而上,由神仙指引,即可尸解成仙。第三步,人之灵魂升仙而去,但仍需有物存于世证明成仙之人未死,这时,内通外坚之竹杖即可代人形。
此乃杖解之全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放有神符的竹杖就是学道之人由人致仙的生命转换场所,同时,这一灵魂飞升、神仙接引或指引、物代人形的过程,亦是道教尸解术之全过程。在杖解过程中,法杖是道士由生入死,由死入仙之生命转换器。
5、剑解
尸解留剑信仰由来已久,东汉时《列仙传》云:“黄帝者,号轩辕,至于卒,还葬桥山,山崩,柩空无尸,惟剑舄在焉。”可见,此尸解形态早已为人所知,此段关于黄帝成仙留剑之记载可谓是后世剑解成仙之雏形。而剑解成仙之主体,则是道教法剑。
剑解是道人成仙后留法剑于世之法,乃解法之上品,其步骤分为前期准备、造剑与解化。其中,造剑前屋子、灶口向西代表道人初死先入冥府,竹叶是洗淹秽的必备药方,庚申日是为去三尸,以获成仙资格。造剑时,剑環上刻刃、己,伏基内刻日、月,象征剑可使人隐于日月之中。剑身刻北斗与己字,象征了道人是由太一神派车架接引成仙。剑杪刻六丁,象征了剑可御使阴神,上刻北斗下刻六丁也象征了剑上承玄冥,下制九阴的功能。解化时,法剑、符咒、曲晨丹相互配合,使道人快速成仙。剑将剑解成仙之人的今生、后世紧紧的联系起来,是整个剑解的核心。
6、药解
药解,顾名思义,是用丹药尸解之法。药解是金丹派流行之后常见的尸解法,是因道人服用含有剧毒的丹药而死的现象。
在所有的年代中,对躯体腐烂的抑制都被认为是实现实质不灭的突出标志。尸体完整的保存可以使灵魂不致失散,直到准备就绪后,即可升天成仙。这一观点点出了尸解之实质。可见,药解乃服用丹药之后,尸体不腐之尸解法。
7、五行尸解
《玉清无极总真文昌大洞仙经》云:“尸解有五,水解者投水,火解者自焚,金解受刃,木解倚树化,土解钻山入石。”
五行尸解法其基本分为两个方面,一是运用金木水火土五行来尸解,其意在于吸收五行真气,以求脱离死厄,得道升仙;二是与尸解起源之思想一脉相承,只是更具道教仪式之完整化而已。
另外尚有太清尸解法、太一守尸法、太极化遯法、鲍靓尸解法、太阴炼形、水火荡炼尸形、阴阳六甲炼形质法等,名目繁多。道教又称:白日去谓之上尸解,夜半去谓之下尸解,向晓暮之际而去者,谓之地下主者。但后世道教认为,总的说来,尸解为成仙之道的下品。
杜光庭《墉城集仙录叙》云:“夫神仙之上者,云车羽盖,形神俱飞;其次,牝谷幽林,隐景潜化;其次,解形托象,蛇蜕蝉飞。然而冲天者为优,尸解者为劣。”尸解术是早期道教信奉的成仙术,多遭世人非议,一些道士也在逐渐修改看法,隋唐道士已视之为成仙之下品,被后世渐渐摒弃。 https://t.cn/z8bCHaZ
一、死后复生之法
古人认为,通过一定的修炼,人的真形便可出脱尸身而不死,并将这种不死的修炼方术称之为“尸解”。
尸解作为秦汉时期比较独特的一种神仙方术,是在先秦时期灵魂观念与死后复生观念的相互融合中形成的。《云笈七签》云:“夫尸解者,尸形之化也,本真之炼蜕也,躯质遁变也。”
道教认为道士得道后可遗弃肉体而仙去,或不留遗体,只假托一物(如衣、杖、剑) 遗世而升天,谓之尸解。
尸解就是像夏蝉一样蝉蜕:人们明明看见他在此地死了,却又在别的地方看见他。
《太极真人遗带散》说:“凡尸解者,皆寄一物而后去,或刀或剑,或竹或杖。及水火兵刃之解。”这个意思就相当于说,尸解是托物寄形,死后复生。
《抱朴子》中讲,汉武帝时的李少君就是尸解仙。他称病死去,汉武帝“令人发其棺,无尸,唯衣冠在焉”。
二、尸解方法
1、火解
《无上秘要·尸解品》云:“以药涂火炭,则他人见形而烧死,谓之火解。”《云笈七签》卷八十五《太极真人飞仙宝剑上经叙》也称:“以录形灵丸涂火炭,则他人见形而烧死,谓之火解。”
《列仙传》中提到一个叫封子的人,他本身是黄帝的厨师,善于用火,能出五色烟,后用火自焚,其身体虽烧为灰烬,但其本真可随烟气上下,观其灰烬,就像是还有其身形。第二例则是啸父,其是好道长生之人,时人欲得其长生之法,则不能得,后传梁母作火法,与梁母作火而西升。这些均是火解成仙之实例。
火解的关键要素乃是火,火解乃是用火成仙之例。其方式是取火自焚,最重要的是给人以自焚之假象,实则升仙而去。
随着道教成仙理论的丰富,火解成仙也趋于复杂化与仪式化,并不像刚开始那般简单。《灵宝无量度人上经大法》记载了火解法具有较为完备的道教仪式:
首先,需于丙子日夜,取一只雄雀,用小笼子装住,在道人的头边喂养,用时将线系在雀头上,见有大火处,将雀投入火中,并念咒。取雀是因雀为朱雀,五行属火,与火解相应。这种火解法不仅包含了五行,而且人也用亲自经历火烧,是火解的一种流变。火解之人均是故意自焚,发展至后世基本人不亲自经历火烧,均有事物代替,可见,火解自产生初期就是道人有意识选择的成仙方式。
2、水解
水解,顾名思义是与水相关之尸解法,这一形式出现的时间极早。水解之法有两个基本要素,即:一得是崇道之人,二是需要有水的参与。
水解用水的原因主要是由于道人认为水中有仙人,且有仙人之居所,可由投水到达;再则是因为水中倒影着天,水中的天在道人思想中就是真实的天,由此可得,入水与升天是等价的。
《全闽诗话》提到:一次白玉蟾与众人游览于江月亭时,未等众人游玩,便投入江水之中,众人欲将其救起之时,其专门向众人遥手指从而制止众人搭救,众人见之也遵从其意,并说其是水解成仙。从白玉蟾选择水解成仙之例中可知,水解成仙已是非常受认可的成仙方术。
水解法经过发展,也渐渐具有了道教仪式的完整性,《太上三辟五解秘法》中记载的水解法,在壬癸之时,在静室中立一香炉,叩齿三十六通,念咒,将自身之三魂神赋予鞋上,再禹步急走。若当日要尸解,则将右鞋沉水,不知者认为是溺水而死,实则是水解成仙矣。从这一例子便可看出,其所用之方法基本包含了上述所有水解成仙的要素,不仅有外示沉没的表象,整个水解方术也更具道教仪式的完整化。人则不需亲自投水而死,而是将代表人的三魂神赋予外物,将外物沉于水即可。
3、兵解
兵解,也是道教常用的一种尸解方法。
《无上秘要》卷八十七和《云笈七签》卷八十五《太极真人飞仙宝剑上经叙》皆称:“以一丸和水而饮之,抱草(一作木)而卧,则他人见已伤死于空室中,谓之兵解。”
过去道士被统治者所用,如军队中就有专门负责占卜与治病的道士, 葛洪也曾随军出征过。然道教发展,离不开统治者的支持,如北魏道武帝与梁武帝对道教的发展做出的贡献功不可没。可见,道教与统治者的关系为既相互利用又保持警惕与距离。兵解即是从这种环境中发展而来,道士因缅怀被统治者滥杀之高道,用此种方法来表达对统治者的不满。不仅如此,这一成仙方法也为继续修炼成仙的道士提供了死后的寄托,故有兵解之说。
4、杖解
杖解是学道之人尸解时当所留之物为杖的尸解法。《抱朴子》云:“又相识人见李意期将两弟子皆在郫县。其家各发棺视之,三棺遂有竹杖一枚,以丹书于杖,此皆尸解也。”可见,在东晋时,杖解就是为人所知的一种尸解法。
杖解主要分为三步:第一步,通过符咒、斋醮、存思等方法与神灵相通,使自己获得成仙之资格。第二步,人若欲尸解,人之灵魂则先暂存于竹杖之中,由于竹杖上下通直,竹杖可作为人升仙之阶梯,人顺竹而上,由神仙指引,即可尸解成仙。第三步,人之灵魂升仙而去,但仍需有物存于世证明成仙之人未死,这时,内通外坚之竹杖即可代人形。
此乃杖解之全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放有神符的竹杖就是学道之人由人致仙的生命转换场所,同时,这一灵魂飞升、神仙接引或指引、物代人形的过程,亦是道教尸解术之全过程。在杖解过程中,法杖是道士由生入死,由死入仙之生命转换器。
5、剑解
尸解留剑信仰由来已久,东汉时《列仙传》云:“黄帝者,号轩辕,至于卒,还葬桥山,山崩,柩空无尸,惟剑舄在焉。”可见,此尸解形态早已为人所知,此段关于黄帝成仙留剑之记载可谓是后世剑解成仙之雏形。而剑解成仙之主体,则是道教法剑。
剑解是道人成仙后留法剑于世之法,乃解法之上品,其步骤分为前期准备、造剑与解化。其中,造剑前屋子、灶口向西代表道人初死先入冥府,竹叶是洗淹秽的必备药方,庚申日是为去三尸,以获成仙资格。造剑时,剑環上刻刃、己,伏基内刻日、月,象征剑可使人隐于日月之中。剑身刻北斗与己字,象征了道人是由太一神派车架接引成仙。剑杪刻六丁,象征了剑可御使阴神,上刻北斗下刻六丁也象征了剑上承玄冥,下制九阴的功能。解化时,法剑、符咒、曲晨丹相互配合,使道人快速成仙。剑将剑解成仙之人的今生、后世紧紧的联系起来,是整个剑解的核心。
6、药解
药解,顾名思义,是用丹药尸解之法。药解是金丹派流行之后常见的尸解法,是因道人服用含有剧毒的丹药而死的现象。
在所有的年代中,对躯体腐烂的抑制都被认为是实现实质不灭的突出标志。尸体完整的保存可以使灵魂不致失散,直到准备就绪后,即可升天成仙。这一观点点出了尸解之实质。可见,药解乃服用丹药之后,尸体不腐之尸解法。
7、五行尸解
《玉清无极总真文昌大洞仙经》云:“尸解有五,水解者投水,火解者自焚,金解受刃,木解倚树化,土解钻山入石。”
五行尸解法其基本分为两个方面,一是运用金木水火土五行来尸解,其意在于吸收五行真气,以求脱离死厄,得道升仙;二是与尸解起源之思想一脉相承,只是更具道教仪式之完整化而已。
另外尚有太清尸解法、太一守尸法、太极化遯法、鲍靓尸解法、太阴炼形、水火荡炼尸形、阴阳六甲炼形质法等,名目繁多。道教又称:白日去谓之上尸解,夜半去谓之下尸解,向晓暮之际而去者,谓之地下主者。但后世道教认为,总的说来,尸解为成仙之道的下品。
杜光庭《墉城集仙录叙》云:“夫神仙之上者,云车羽盖,形神俱飞;其次,牝谷幽林,隐景潜化;其次,解形托象,蛇蜕蝉飞。然而冲天者为优,尸解者为劣。”尸解术是早期道教信奉的成仙术,多遭世人非议,一些道士也在逐渐修改看法,隋唐道士已视之为成仙之下品,被后世渐渐摒弃。 https://t.cn/z8bCHaZ
#道教独特的尸解大法#,可遗弃肉体而仙去!
一、死后复生之法
古人认为,通过一定的修炼,人的真形便可出脱尸身而不死,并将这种不死的修炼方术称之为“尸解”。
尸解作为秦汉时期比较独特的一种神仙方术,是在先秦时期灵魂观念与死后复生观念的相互融合中形成的。《云笈七签》云:“夫尸解者,尸形之化也,本真之炼蜕也,躯质遁变也。”
道教认为道士得道后可遗弃肉体而仙去,或不留遗体,只假托一物(如衣、杖、剑) 遗世而升天,谓之尸解。
尸解就是像夏蝉一样蝉蜕:人们明明看见他在此地死了,却又在别的地方看见他。
《太极真人遗带散》说:“凡尸解者,皆寄一物而后去,或刀或剑,或竹或杖。及水火兵刃之解。”这个意思就相当于说,尸解是托物寄形,死后复生。
《抱朴子》中讲,汉武帝时的李少君就是尸解仙。他称病死去,汉武帝“令人发其棺,无尸,唯衣冠在焉”。
二、尸解方法
1、火解
《无上秘要·尸解品》云:“以药涂火炭,则他人见形而烧死,谓之火解。”《云笈七签》卷八十五《太极真人飞仙宝剑上经叙》也称:“以录形灵丸涂火炭,则他人见形而烧死,谓之火解。”
《列仙传》中提到一个叫封子的人,他本身是黄帝的厨师,善于用火,能出五色烟,后用火自焚,其身体虽烧为灰烬,但其本真可随烟气上下,观其灰烬,就像是还有其身形。第二例则是啸父,其是好道长生之人,时人欲得其长生之法,则不能得,后传梁母作火法,与梁母作火而西升。这些均是火解成仙之实例。
火解的关键要素乃是火,火解乃是用火成仙之例。其方式是取火自焚,最重要的是给人以自焚之假象,实则升仙而去。
随着道教成仙理论的丰富,火解成仙也趋于复杂化与仪式化,并不像刚开始那般简单。《灵宝无量度人上经大法》记载了火解法具有较为完备的道教仪式:
首先,需于丙子日夜,取一只雄雀,用小笼子装住,在道人的头边喂养,用时将线系在雀头上,见有大火处,将雀投入火中,并念咒。取雀是因雀为朱雀,五行属火,与火解相应。这种火解法不仅包含了五行,而且人也用亲自经历火烧,是火解的一种流变。火解之人均是故意自焚,发展至后世基本人不亲自经历火烧,均有事物代替,可见,火解自产生初期就是道人有意识选择的成仙方式。
2、水解
水解,顾名思义是与水相关之尸解法,这一形式出现的时间极早。水解之法有两个基本要素,即:一得是崇道之人,二是需要有水的参与。
水解用水的原因主要是由于道人认为水中有仙人,且有仙人之居所,可由投水到达;再则是因为水中倒影着天,水中的天在道人思想中就是真实的天,由此可得,入水与升天是等价的。
《全闽诗话》提到:一次白玉蟾与众人游览于江月亭时,未等众人游玩,便投入江水之中,众人欲将其救起之时,其专门向众人遥手指从而制止众人搭救,众人见之也遵从其意,并说其是水解成仙。从白玉蟾选择水解成仙之例中可知,水解成仙已是非常受认可的成仙方术。
水解法经过发展,也渐渐具有了道教仪式的完整性,《太上三辟五解秘法》中记载的水解法,在壬癸之时,在静室中立一香炉,叩齿三十六通,念咒,将自身之三魂神赋予鞋上,再禹步急走。若当日要尸解,则将右鞋沉水,不知者认为是溺水而死,实则是水解成仙矣。从这一例子便可看出,其所用之方法基本包含了上述所有水解成仙的要素,不仅有外示沉没的表象,整个水解方术也更具道教仪式的完整化。人则不需亲自投水而死,而是将代表人的三魂神赋予外物,将外物沉于水即可。
3、兵解
兵解,也是道教常用的一种尸解方法。
《无上秘要》卷八十七和《云笈七签》卷八十五《太极真人飞仙宝剑上经叙》皆称:“以一丸和水而饮之,抱草(一作木)而卧,则他人见已伤死于空室中,谓之兵解。”
过去道士被统治者所用,如军队中就有专门负责占卜与治病的道士, 葛洪也曾随军出征过。然道教发展,离不开统治者的支持,如北魏道武帝与梁武帝对道教的发展做出的贡献功不可没。可见,道教与统治者的关系为既相互利用又保持警惕与距离。兵解即是从这种环境中发展而来,道士因缅怀被统治者滥杀之高道,用此种方法来表达对统治者的不满。不仅如此,这一成仙方法也为继续修炼成仙的道士提供了死后的寄托,故有兵解之说。
4、杖解
杖解是学道之人尸解时当所留之物为杖的尸解法。《抱朴子》云:“又相识人见李意期将两弟子皆在郫县。其家各发棺视之,三棺遂有竹杖一枚,以丹书于杖,此皆尸解也。”可见,在东晋时,杖解就是为人所知的一种尸解法。
杖解主要分为三步:第一步,通过符咒、斋醮、存思等方法与神灵相通,使自己获得成仙之资格。第二步,人若欲尸解,人之灵魂则先暂存于竹杖之中,由于竹杖上下通直,竹杖可作为人升仙之阶梯,人顺竹而上,由神仙指引,即可尸解成仙。第三步,人之灵魂升仙而去,但仍需有物存于世证明成仙之人未死,这时,内通外坚之竹杖即可代人形。
此乃杖解之全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放有神符的竹杖就是学道之人由人致仙的生命转换场所,同时,这一灵魂飞升、神仙接引或指引、物代人形的过程,亦是道教尸解术之全过程。在杖解过程中,法杖是道士由生入死,由死入仙之生命转换器。
5、剑解
尸解留剑信仰由来已久,东汉时《列仙传》云:“黄帝者,号轩辕,至于卒,还葬桥山,山崩,柩空无尸,惟剑舄在焉。”可见,此尸解形态早已为人所知,此段关于黄帝成仙留剑之记载可谓是后世剑解成仙之雏形。而剑解成仙之主体,则是道教法剑。
剑解是道人成仙后留法剑于世之法,乃解法之上品,其步骤分为前期准备、造剑与解化。其中,造剑前屋子、灶口向西代表道人初死先入冥府,竹叶是洗淹秽的必备药方,庚申日是为去三尸,以获成仙资格。造剑时,剑環上刻刃、己,伏基内刻日、月,象征剑可使人隐于日月之中。剑身刻北斗与己字,象征了道人是由太一神派车架接引成仙。剑杪刻六丁,象征了剑可御使阴神,上刻北斗下刻六丁也象征了剑上承玄冥,下制九阴的功能。解化时,法剑、符咒、曲晨丹相互配合,使道人快速成仙。剑将剑解成仙之人的今生、后世紧紧的联系起来,是整个剑解的核心。
6、药解
药解,顾名思义,是用丹药尸解之法。药解是金丹派流行之后常见的尸解法,是因道人服用含有剧毒的丹药而死的现象。
在所有的年代中,对躯体腐烂的抑制都被认为是实现实质不灭的突出标志。尸体完整的保存可以使灵魂不致失散,直到准备就绪后,即可升天成仙。这一观点点出了尸解之实质。可见,药解乃服用丹药之后,尸体不腐之尸解法。
7、五行尸解
《玉清无极总真文昌大洞仙经》云:“尸解有五,水解者投水,火解者自焚,金解受刃,木解倚树化,土解钻山入石。”
五行尸解法其基本分为两个方面,一是运用金木水火土五行来尸解,其意在于吸收五行真气,以求脱离死厄,得道升仙;二是与尸解起源之思想一脉相承,只是更具道教仪式之完整化而已。
另外尚有太清尸解法、太一守尸法、太极化遯法、鲍靓尸解法、太阴炼形、水火荡炼尸形、阴阳六甲炼形质法等,名目繁多。道教又称:白日去谓之上尸解,夜半去谓之下尸解,向晓暮之际而去者,谓之地下主者。但后世道教认为,总的说来,尸解为成仙之道的下品。
杜光庭《墉城集仙录叙》云:“夫神仙之上者,云车羽盖,形神俱飞;其次,牝谷幽林,隐景潜化;其次,解形托象,蛇蜕蝉飞。然而冲天者为优,尸解者为劣。”尸解术是早期道教信奉的成仙术,多遭世人非议,一些道士也在逐渐修改看法,隋唐道士已视之为成仙之下品,被后世渐渐摒弃。
一、死后复生之法
古人认为,通过一定的修炼,人的真形便可出脱尸身而不死,并将这种不死的修炼方术称之为“尸解”。
尸解作为秦汉时期比较独特的一种神仙方术,是在先秦时期灵魂观念与死后复生观念的相互融合中形成的。《云笈七签》云:“夫尸解者,尸形之化也,本真之炼蜕也,躯质遁变也。”
道教认为道士得道后可遗弃肉体而仙去,或不留遗体,只假托一物(如衣、杖、剑) 遗世而升天,谓之尸解。
尸解就是像夏蝉一样蝉蜕:人们明明看见他在此地死了,却又在别的地方看见他。
《太极真人遗带散》说:“凡尸解者,皆寄一物而后去,或刀或剑,或竹或杖。及水火兵刃之解。”这个意思就相当于说,尸解是托物寄形,死后复生。
《抱朴子》中讲,汉武帝时的李少君就是尸解仙。他称病死去,汉武帝“令人发其棺,无尸,唯衣冠在焉”。
二、尸解方法
1、火解
《无上秘要·尸解品》云:“以药涂火炭,则他人见形而烧死,谓之火解。”《云笈七签》卷八十五《太极真人飞仙宝剑上经叙》也称:“以录形灵丸涂火炭,则他人见形而烧死,谓之火解。”
《列仙传》中提到一个叫封子的人,他本身是黄帝的厨师,善于用火,能出五色烟,后用火自焚,其身体虽烧为灰烬,但其本真可随烟气上下,观其灰烬,就像是还有其身形。第二例则是啸父,其是好道长生之人,时人欲得其长生之法,则不能得,后传梁母作火法,与梁母作火而西升。这些均是火解成仙之实例。
火解的关键要素乃是火,火解乃是用火成仙之例。其方式是取火自焚,最重要的是给人以自焚之假象,实则升仙而去。
随着道教成仙理论的丰富,火解成仙也趋于复杂化与仪式化,并不像刚开始那般简单。《灵宝无量度人上经大法》记载了火解法具有较为完备的道教仪式:
首先,需于丙子日夜,取一只雄雀,用小笼子装住,在道人的头边喂养,用时将线系在雀头上,见有大火处,将雀投入火中,并念咒。取雀是因雀为朱雀,五行属火,与火解相应。这种火解法不仅包含了五行,而且人也用亲自经历火烧,是火解的一种流变。火解之人均是故意自焚,发展至后世基本人不亲自经历火烧,均有事物代替,可见,火解自产生初期就是道人有意识选择的成仙方式。
2、水解
水解,顾名思义是与水相关之尸解法,这一形式出现的时间极早。水解之法有两个基本要素,即:一得是崇道之人,二是需要有水的参与。
水解用水的原因主要是由于道人认为水中有仙人,且有仙人之居所,可由投水到达;再则是因为水中倒影着天,水中的天在道人思想中就是真实的天,由此可得,入水与升天是等价的。
《全闽诗话》提到:一次白玉蟾与众人游览于江月亭时,未等众人游玩,便投入江水之中,众人欲将其救起之时,其专门向众人遥手指从而制止众人搭救,众人见之也遵从其意,并说其是水解成仙。从白玉蟾选择水解成仙之例中可知,水解成仙已是非常受认可的成仙方术。
水解法经过发展,也渐渐具有了道教仪式的完整性,《太上三辟五解秘法》中记载的水解法,在壬癸之时,在静室中立一香炉,叩齿三十六通,念咒,将自身之三魂神赋予鞋上,再禹步急走。若当日要尸解,则将右鞋沉水,不知者认为是溺水而死,实则是水解成仙矣。从这一例子便可看出,其所用之方法基本包含了上述所有水解成仙的要素,不仅有外示沉没的表象,整个水解方术也更具道教仪式的完整化。人则不需亲自投水而死,而是将代表人的三魂神赋予外物,将外物沉于水即可。
3、兵解
兵解,也是道教常用的一种尸解方法。
《无上秘要》卷八十七和《云笈七签》卷八十五《太极真人飞仙宝剑上经叙》皆称:“以一丸和水而饮之,抱草(一作木)而卧,则他人见已伤死于空室中,谓之兵解。”
过去道士被统治者所用,如军队中就有专门负责占卜与治病的道士, 葛洪也曾随军出征过。然道教发展,离不开统治者的支持,如北魏道武帝与梁武帝对道教的发展做出的贡献功不可没。可见,道教与统治者的关系为既相互利用又保持警惕与距离。兵解即是从这种环境中发展而来,道士因缅怀被统治者滥杀之高道,用此种方法来表达对统治者的不满。不仅如此,这一成仙方法也为继续修炼成仙的道士提供了死后的寄托,故有兵解之说。
4、杖解
杖解是学道之人尸解时当所留之物为杖的尸解法。《抱朴子》云:“又相识人见李意期将两弟子皆在郫县。其家各发棺视之,三棺遂有竹杖一枚,以丹书于杖,此皆尸解也。”可见,在东晋时,杖解就是为人所知的一种尸解法。
杖解主要分为三步:第一步,通过符咒、斋醮、存思等方法与神灵相通,使自己获得成仙之资格。第二步,人若欲尸解,人之灵魂则先暂存于竹杖之中,由于竹杖上下通直,竹杖可作为人升仙之阶梯,人顺竹而上,由神仙指引,即可尸解成仙。第三步,人之灵魂升仙而去,但仍需有物存于世证明成仙之人未死,这时,内通外坚之竹杖即可代人形。
此乃杖解之全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放有神符的竹杖就是学道之人由人致仙的生命转换场所,同时,这一灵魂飞升、神仙接引或指引、物代人形的过程,亦是道教尸解术之全过程。在杖解过程中,法杖是道士由生入死,由死入仙之生命转换器。
5、剑解
尸解留剑信仰由来已久,东汉时《列仙传》云:“黄帝者,号轩辕,至于卒,还葬桥山,山崩,柩空无尸,惟剑舄在焉。”可见,此尸解形态早已为人所知,此段关于黄帝成仙留剑之记载可谓是后世剑解成仙之雏形。而剑解成仙之主体,则是道教法剑。
剑解是道人成仙后留法剑于世之法,乃解法之上品,其步骤分为前期准备、造剑与解化。其中,造剑前屋子、灶口向西代表道人初死先入冥府,竹叶是洗淹秽的必备药方,庚申日是为去三尸,以获成仙资格。造剑时,剑環上刻刃、己,伏基内刻日、月,象征剑可使人隐于日月之中。剑身刻北斗与己字,象征了道人是由太一神派车架接引成仙。剑杪刻六丁,象征了剑可御使阴神,上刻北斗下刻六丁也象征了剑上承玄冥,下制九阴的功能。解化时,法剑、符咒、曲晨丹相互配合,使道人快速成仙。剑将剑解成仙之人的今生、后世紧紧的联系起来,是整个剑解的核心。
6、药解
药解,顾名思义,是用丹药尸解之法。药解是金丹派流行之后常见的尸解法,是因道人服用含有剧毒的丹药而死的现象。
在所有的年代中,对躯体腐烂的抑制都被认为是实现实质不灭的突出标志。尸体完整的保存可以使灵魂不致失散,直到准备就绪后,即可升天成仙。这一观点点出了尸解之实质。可见,药解乃服用丹药之后,尸体不腐之尸解法。
7、五行尸解
《玉清无极总真文昌大洞仙经》云:“尸解有五,水解者投水,火解者自焚,金解受刃,木解倚树化,土解钻山入石。”
五行尸解法其基本分为两个方面,一是运用金木水火土五行来尸解,其意在于吸收五行真气,以求脱离死厄,得道升仙;二是与尸解起源之思想一脉相承,只是更具道教仪式之完整化而已。
另外尚有太清尸解法、太一守尸法、太极化遯法、鲍靓尸解法、太阴炼形、水火荡炼尸形、阴阳六甲炼形质法等,名目繁多。道教又称:白日去谓之上尸解,夜半去谓之下尸解,向晓暮之际而去者,谓之地下主者。但后世道教认为,总的说来,尸解为成仙之道的下品。
杜光庭《墉城集仙录叙》云:“夫神仙之上者,云车羽盖,形神俱飞;其次,牝谷幽林,隐景潜化;其次,解形托象,蛇蜕蝉飞。然而冲天者为优,尸解者为劣。”尸解术是早期道教信奉的成仙术,多遭世人非议,一些道士也在逐渐修改看法,隋唐道士已视之为成仙之下品,被后世渐渐摒弃。
八字如何看生死
古人很多论语,其适用环境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比如生存环境恶劣,经常遭遇战争、匪患、以及其它自然、人为灾害;医疗卫生保健水平不高,人均寿命都不长等等,都使古人活不过现在人。
每个人的福报不一样;事实证明,不是所有八字相同的人,都是同一天死亡。即使是孪生兄弟,也不可能同声同死。原因就是每个人的福报很不一样,而这个方面是无法进行计算的。
即使如此,还是有不少的命理学者,不断地探究八字中透露的生死玄机。因为,对于人来说,生死的确太重要了;况且好奇本来就是人类的天性,何况关乎自己本身生死存亡。
八字中论生死,一个最典型的说法,就是《滴天髓》在何知章中论断,那就是:何知其人寿,性定元神厚;何知其人夭,气尽神枯了。但是,关于这样两句话,却繁衍出了很多关于死亡的具体论断。
比如有人从十神论的角度,论述一个人的生死关口。这个方面比较全面的是《渊海子平》,其中的论述,也不乏精彩之处,也有很多验证。但是人们认为,这些论述,或者理论性太强,或者比较模糊,操作性不够,因此,江湖上也就开始流行出更多方法,通常有:
元神法:就是找出一个人八字中的体现寿命的元神;从而分析这个元神在八字和行运中的盛衰,进而确定一个人的生死关口。
三垣法:就是依据一个人胎元、身宫、命宫确定的三垣,分析八字和行运中这个三垣的盛衰,进而确定一个人的生死关口。
棺材板盖法:就是根据八字喜忌,结合岁运确定棺材底;并在此基础上,确定看大运、流年、流年日组是否出现三空。所谓三空,就是六甲空亡,追魂空亡,或者劫路空亡;也指三方空亡,比如大运、流年(流年日组)、原局(年命、日柱)是否会齐了路空、或则魂空。这个方法,我们称为空亡法。
禄马术:也就是民间流传的倒禄倒马法。其中分为:禄马查法口诀,禄马长生诀,禄马生死诀,禄马病秧诀。当然,还有黄泉掌法与金锁蛇关法等等。
这些方法,有些甚至作为本门本派的至上宝诀。说实话,大多都是虚张声势,不足而凭;或者说,应证者不少,但是,不应验者也多。或许,八字是无法确定一个人的生死的。更进一步说,仅凭人类现在的智慧,是无法参透人生的生死玄机的。
1、从八字中反吟的角度看生死
总的原则是:少年行运反吟到年柱,青年行运反吟到月柱,中年行运反吟到日柱,晚年行运反吟到时柱。因为八字中的反吟,足以体现出命局整体平衡态的倾斜,或者严重失衡,所以体现出一个人的灾祸。如果一个人,在相应的年龄段,反吟到自己的限运,就主这个人会有性命之忧。这个是第一步。
剩下的就是找出哪个年份应凶。一般说来,应凶最严重的流年,应该是流年与大运或者命局伏吟之年,或者是日干墓地之年应凶。由于福报不同,有些人逢生死之灾并没有死亡,但是总有久死一生的味道,丁酉生死于千钧一发的时刻。
2、从八字伏吟的角度看生死
伏吟论生死,其范围不限与同一时空段的大运与同一时空断的四柱。只是看大运与命局出现伏吟现象,表明此段大运有死人倒寿之象。此种方法看生死,有时并不是本人有死亡之灾,很可能是近亲有死亡之灾。主要看用神,用神被克,是自己;否则是六亲。具体是何六亲,这就要看这个伏吟的在何柱,合神受克、受冲,受克无生,便是那个六亲有灾了。
确定哪部大运有生死之灾时,再推流年,一般发生在伏吟流年应灾。注意伏吟并不只是岁运并临,也包括相同五行的阴阳不同的表现。还有一点的就是,并不是所有人都会伏吟之年面临生死之灾,往往可能发生在伏吟逢合,恰恰合后之五行,又同属于伏吟之五行,也是应期。
3、从胎养生与死墓绝的角度看生死
这个原则,比较着重于合会冲,要命中岁运有感应。如何感应呢?就是一定要日元或者十神所代表的亲人之胎养生或者死墓绝被冲出本命,或者外面冲入本命,或者在原命局中被运程冲掉。或者大运流年合入本命,合出本命。原来在命中有的东西,被岁运合掉、冲掉,都是失去的迹象。这个方法,不但可以适用日主,同样也可以适用相应六亲。
如果日主或者六亲在原局中,以及行运上,碰上死墓绝,在原局,大运占全,那么可以初步判断,这个大运,日主或者某个六亲会有生死之灾;在逢流年遇到死墓绝便是应期。
至于胎养生,最怕长生之反被冲掉,逢大运冲掉,必主有生死之灾,逢给主冲方加力之年便是应期;胎养亦是如此。《渊海子平》说:五行生死,人事参评。遇生怕死,遇死怕生;逢旺处生,则死处灭;逢死处生,必然旺处脱;也是一个判断指标。
另外,也有旺者怕更旺,生者怕重生。阳干与阴干有别,阳干怕衰,阴干怕旺。
八字看死亡
一、寿元星看生死
寿元星有四:其一看食神,食神为寿元星,如果命中有伤官而无食神,伤官亦可作寿元星。其二看印绶,印绶为生我者,在六爻中称“父母”,六爻中看寿就是以父母爻作用神,故印绶也为寿元星;其三是看日主,日主即为人的命元,由日主引伸出的为“禄神”,代表自己的身体,十分重要;其四看财星,财为养命之源,如财神空破被劫夺,也会死亡。
虽然说这么多寿元星,但具体到一个命中,一般寿元星只体现一种。因为是命主生命得以维系之神,故寿元星有以下特征:
1、命中少而精者,可为寿元星,多而旺者不为寿元星。
2、靠近日主或秉令者,可为寿元星,远隔日主或被制服无用者不为寿元星。
3、寿元星一般通根得气,虚浮无气者不成寿元星,特殊能拯救命局之天干,虽无根亦可作寿元星看。
二、五行偏废看生死
人命五行宜克衡中和,不宜偏废枯索。所谓偏废者,是指命中五行由于岁运的作用,形成一种五行过旺或另一种五行过衰的情形。忌神、仇神过旺无法抑,或因生者太多,克者俱化为旺,或因自旺过度,克抑必激犯旺神;而寿元星或用神过衰又无法补,或因耗泄太多补神受制,或因克杀众聚,补神无力。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则五行无救,难逃一死。正如《三命通会》所言:金木怕过弱,弱极无补则死。火则怕过旺,旺极无制则死。水土如何?水怕衰极,土怕旺极。五行偏废之时,过旺者一般不会死在旺之年月,而死在旺神受制或旺神之原神受制之年月,过衰者,一般不死在克之年月,而死在生旺或墓之年月。
三、空亡忌煞看生死
空者即为死亡的信息征兆。寿元星怕见空亡,寿元星还怕见忌煞,所谓忌煞者非丧门、吊客之类的神煞,而是:“墓、病、死、绝”四煞宫。如木墓于未、死于午、病于巳、绝于申之类。当然凶神恶煞不是完全没有作用,笔者认为神煞只起辅助作用。?有人认为死亡要看用神,笔者认为,用神只管行运之好坏,不主生死,只有是年岁较高的人看寿时需参看用神。有的人在正得意之年突然死亡,有的人穷困潦倒,但身体康健,如何解释?死亡取决于命局之寿元星及五行的关系,但也有的人在用神受克之年死亡,那是因为他的用神与寿元星是一样的。
古人如何用八字看人生死
1、印绶见财行财运,又兼死绝,必入黄泉,如柱有比肩,庶或有解。
2、正官见杀及伤官,刑冲破害,岁运相并必死。
3、正财偏财见比肩分夺,劫财羊刃又见岁运冲合必死。
4、伤官之格,财旺身弱,官杀重见,混杂冲刃,岁运又见必死,活则伤残。
5、日禄归时,刑冲破害,见七杀、官星、空亡冲而必死。
6、拱禄拱贵填实,又见官杀冲刃,岁运见即死。
7、杀官大忌岁运相并,必死。
8、其余诸格忌杀遇填实,岁运并临必死。
9、会诸凶神恶煞:勾绞、空亡、吊客、墓、病、死、官杀,九死一生。
10、官星太岁,财多身弱,原犯七杀,身轻有救则吉,无救则凶。
《渊海子平》中还有关于寿元的诗诀:“寿数幽玄识者稀,识时须是泄天机,六亲内有憎嫌者,岁运逢之总不宜。寿星明朗寿元长,偏印逢之不可当,妻妾不来相救助,命如衰草值秋霜。……”从诗诀可知,命中有忌神和仇神,怕岁运再见;另外,“寿元星”食神或伤官怕枭克夺。
《三命通会》中讲的五行生死之理,非常精辟:“金木欲其生旺,怕见死绝。如金死则沉;木死则灰,与水土不同,火藏于木宿于土,故不欲旺,旺则焚,亦不欲死,死则灭,惟得其平则佳……”其意为:导致人死亡者,金木怕死绝,火怕过旺过衰。
用命理的方法推算如此准确恐怕不太可能,只可以推算出人寿限的“关口”。许多人都是在关口之年死亡的,能逃过关口与否,这要看造化。
有人讲:“岁运并临”、“枭神夺食”、“羊刃倒戈”、“天克地冲”等为凶灾死亡关口之年,这些说法绝对不全面,必须配合喜忌等其它使用条件。我们每个人都会遇到“岁运并临”、“天克地冲”之年,而对于诸多有杀、伤、枭、刃凶神的命来讲,遇“枭夺食”、“羊刃倒戈”、“七杀逢冲”之年也是常有的,实际上并非一遇到就命丧黄泉。难道命中无凶神,只有财官食印者就能逃脱死亡?
所以,死亡的关口应依据五行生克、喜忌之正理论之,才会找到相对可靠的准确规律。
古人很多论语,其适用环境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比如生存环境恶劣,经常遭遇战争、匪患、以及其它自然、人为灾害;医疗卫生保健水平不高,人均寿命都不长等等,都使古人活不过现在人。
每个人的福报不一样;事实证明,不是所有八字相同的人,都是同一天死亡。即使是孪生兄弟,也不可能同声同死。原因就是每个人的福报很不一样,而这个方面是无法进行计算的。
即使如此,还是有不少的命理学者,不断地探究八字中透露的生死玄机。因为,对于人来说,生死的确太重要了;况且好奇本来就是人类的天性,何况关乎自己本身生死存亡。
八字中论生死,一个最典型的说法,就是《滴天髓》在何知章中论断,那就是:何知其人寿,性定元神厚;何知其人夭,气尽神枯了。但是,关于这样两句话,却繁衍出了很多关于死亡的具体论断。
比如有人从十神论的角度,论述一个人的生死关口。这个方面比较全面的是《渊海子平》,其中的论述,也不乏精彩之处,也有很多验证。但是人们认为,这些论述,或者理论性太强,或者比较模糊,操作性不够,因此,江湖上也就开始流行出更多方法,通常有:
元神法:就是找出一个人八字中的体现寿命的元神;从而分析这个元神在八字和行运中的盛衰,进而确定一个人的生死关口。
三垣法:就是依据一个人胎元、身宫、命宫确定的三垣,分析八字和行运中这个三垣的盛衰,进而确定一个人的生死关口。
棺材板盖法:就是根据八字喜忌,结合岁运确定棺材底;并在此基础上,确定看大运、流年、流年日组是否出现三空。所谓三空,就是六甲空亡,追魂空亡,或者劫路空亡;也指三方空亡,比如大运、流年(流年日组)、原局(年命、日柱)是否会齐了路空、或则魂空。这个方法,我们称为空亡法。
禄马术:也就是民间流传的倒禄倒马法。其中分为:禄马查法口诀,禄马长生诀,禄马生死诀,禄马病秧诀。当然,还有黄泉掌法与金锁蛇关法等等。
这些方法,有些甚至作为本门本派的至上宝诀。说实话,大多都是虚张声势,不足而凭;或者说,应证者不少,但是,不应验者也多。或许,八字是无法确定一个人的生死的。更进一步说,仅凭人类现在的智慧,是无法参透人生的生死玄机的。
1、从八字中反吟的角度看生死
总的原则是:少年行运反吟到年柱,青年行运反吟到月柱,中年行运反吟到日柱,晚年行运反吟到时柱。因为八字中的反吟,足以体现出命局整体平衡态的倾斜,或者严重失衡,所以体现出一个人的灾祸。如果一个人,在相应的年龄段,反吟到自己的限运,就主这个人会有性命之忧。这个是第一步。
剩下的就是找出哪个年份应凶。一般说来,应凶最严重的流年,应该是流年与大运或者命局伏吟之年,或者是日干墓地之年应凶。由于福报不同,有些人逢生死之灾并没有死亡,但是总有久死一生的味道,丁酉生死于千钧一发的时刻。
2、从八字伏吟的角度看生死
伏吟论生死,其范围不限与同一时空段的大运与同一时空断的四柱。只是看大运与命局出现伏吟现象,表明此段大运有死人倒寿之象。此种方法看生死,有时并不是本人有死亡之灾,很可能是近亲有死亡之灾。主要看用神,用神被克,是自己;否则是六亲。具体是何六亲,这就要看这个伏吟的在何柱,合神受克、受冲,受克无生,便是那个六亲有灾了。
确定哪部大运有生死之灾时,再推流年,一般发生在伏吟流年应灾。注意伏吟并不只是岁运并临,也包括相同五行的阴阳不同的表现。还有一点的就是,并不是所有人都会伏吟之年面临生死之灾,往往可能发生在伏吟逢合,恰恰合后之五行,又同属于伏吟之五行,也是应期。
3、从胎养生与死墓绝的角度看生死
这个原则,比较着重于合会冲,要命中岁运有感应。如何感应呢?就是一定要日元或者十神所代表的亲人之胎养生或者死墓绝被冲出本命,或者外面冲入本命,或者在原命局中被运程冲掉。或者大运流年合入本命,合出本命。原来在命中有的东西,被岁运合掉、冲掉,都是失去的迹象。这个方法,不但可以适用日主,同样也可以适用相应六亲。
如果日主或者六亲在原局中,以及行运上,碰上死墓绝,在原局,大运占全,那么可以初步判断,这个大运,日主或者某个六亲会有生死之灾;在逢流年遇到死墓绝便是应期。
至于胎养生,最怕长生之反被冲掉,逢大运冲掉,必主有生死之灾,逢给主冲方加力之年便是应期;胎养亦是如此。《渊海子平》说:五行生死,人事参评。遇生怕死,遇死怕生;逢旺处生,则死处灭;逢死处生,必然旺处脱;也是一个判断指标。
另外,也有旺者怕更旺,生者怕重生。阳干与阴干有别,阳干怕衰,阴干怕旺。
八字看死亡
一、寿元星看生死
寿元星有四:其一看食神,食神为寿元星,如果命中有伤官而无食神,伤官亦可作寿元星。其二看印绶,印绶为生我者,在六爻中称“父母”,六爻中看寿就是以父母爻作用神,故印绶也为寿元星;其三是看日主,日主即为人的命元,由日主引伸出的为“禄神”,代表自己的身体,十分重要;其四看财星,财为养命之源,如财神空破被劫夺,也会死亡。
虽然说这么多寿元星,但具体到一个命中,一般寿元星只体现一种。因为是命主生命得以维系之神,故寿元星有以下特征:
1、命中少而精者,可为寿元星,多而旺者不为寿元星。
2、靠近日主或秉令者,可为寿元星,远隔日主或被制服无用者不为寿元星。
3、寿元星一般通根得气,虚浮无气者不成寿元星,特殊能拯救命局之天干,虽无根亦可作寿元星看。
二、五行偏废看生死
人命五行宜克衡中和,不宜偏废枯索。所谓偏废者,是指命中五行由于岁运的作用,形成一种五行过旺或另一种五行过衰的情形。忌神、仇神过旺无法抑,或因生者太多,克者俱化为旺,或因自旺过度,克抑必激犯旺神;而寿元星或用神过衰又无法补,或因耗泄太多补神受制,或因克杀众聚,补神无力。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则五行无救,难逃一死。正如《三命通会》所言:金木怕过弱,弱极无补则死。火则怕过旺,旺极无制则死。水土如何?水怕衰极,土怕旺极。五行偏废之时,过旺者一般不会死在旺之年月,而死在旺神受制或旺神之原神受制之年月,过衰者,一般不死在克之年月,而死在生旺或墓之年月。
三、空亡忌煞看生死
空者即为死亡的信息征兆。寿元星怕见空亡,寿元星还怕见忌煞,所谓忌煞者非丧门、吊客之类的神煞,而是:“墓、病、死、绝”四煞宫。如木墓于未、死于午、病于巳、绝于申之类。当然凶神恶煞不是完全没有作用,笔者认为神煞只起辅助作用。?有人认为死亡要看用神,笔者认为,用神只管行运之好坏,不主生死,只有是年岁较高的人看寿时需参看用神。有的人在正得意之年突然死亡,有的人穷困潦倒,但身体康健,如何解释?死亡取决于命局之寿元星及五行的关系,但也有的人在用神受克之年死亡,那是因为他的用神与寿元星是一样的。
古人如何用八字看人生死
1、印绶见财行财运,又兼死绝,必入黄泉,如柱有比肩,庶或有解。
2、正官见杀及伤官,刑冲破害,岁运相并必死。
3、正财偏财见比肩分夺,劫财羊刃又见岁运冲合必死。
4、伤官之格,财旺身弱,官杀重见,混杂冲刃,岁运又见必死,活则伤残。
5、日禄归时,刑冲破害,见七杀、官星、空亡冲而必死。
6、拱禄拱贵填实,又见官杀冲刃,岁运见即死。
7、杀官大忌岁运相并,必死。
8、其余诸格忌杀遇填实,岁运并临必死。
9、会诸凶神恶煞:勾绞、空亡、吊客、墓、病、死、官杀,九死一生。
10、官星太岁,财多身弱,原犯七杀,身轻有救则吉,无救则凶。
《渊海子平》中还有关于寿元的诗诀:“寿数幽玄识者稀,识时须是泄天机,六亲内有憎嫌者,岁运逢之总不宜。寿星明朗寿元长,偏印逢之不可当,妻妾不来相救助,命如衰草值秋霜。……”从诗诀可知,命中有忌神和仇神,怕岁运再见;另外,“寿元星”食神或伤官怕枭克夺。
《三命通会》中讲的五行生死之理,非常精辟:“金木欲其生旺,怕见死绝。如金死则沉;木死则灰,与水土不同,火藏于木宿于土,故不欲旺,旺则焚,亦不欲死,死则灭,惟得其平则佳……”其意为:导致人死亡者,金木怕死绝,火怕过旺过衰。
用命理的方法推算如此准确恐怕不太可能,只可以推算出人寿限的“关口”。许多人都是在关口之年死亡的,能逃过关口与否,这要看造化。
有人讲:“岁运并临”、“枭神夺食”、“羊刃倒戈”、“天克地冲”等为凶灾死亡关口之年,这些说法绝对不全面,必须配合喜忌等其它使用条件。我们每个人都会遇到“岁运并临”、“天克地冲”之年,而对于诸多有杀、伤、枭、刃凶神的命来讲,遇“枭夺食”、“羊刃倒戈”、“七杀逢冲”之年也是常有的,实际上并非一遇到就命丧黄泉。难道命中无凶神,只有财官食印者就能逃脱死亡?
所以,死亡的关口应依据五行生克、喜忌之正理论之,才会找到相对可靠的准确规律。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