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刑、六害是什么?
一、相刑的问题
什么是相刑?刑就是刑罚、伤害之意,往往带来灾祸。其实刑有吉有凶、并非如古人说的见刑就凶。有的人遇到三刑确实会有灾难,但也有人遇到三刑并没有灾难,甚至有的还好事连连,升官发财,这是什么原因呢?
相刑有吉有凶,刑去了用神或刑旺忌神则凶;刑去忌神或刑旺用神则吉,为什么相刑有吉有凶呢?道理很简单,因为刑不过是五行生克制化的一种变相表现形式,我们都知道生克制化有吉有凶,对我有利的生克制化就吉,对我不利的生克制化就凶,自然相刑也有吉有凶了,是吉是凶一样是针对日干喜忌而言的。因此论相刑也离不开日干喜忌与生克制化。
掌握相刑吉凶的总原则应该把握两条:一是日干喜忌。比如日干忌申金,如果岁运刑去申金自然为吉。反过来,假若日干喜申金,如果岁运刑去申金就为凶了;二是五行平衡。比如子卯相刑,如果两者的力量平衡,自然是论刑吉,而不论刑凶。如果是三子刑一卯,这就为过,自然不吉了。
刑包括子卯相刑、寅申巳三刑、丑未戌三刑、辰午酉亥自刑,构成三刑的要素必须全备,缺一不可,才能发挥三刑的特殊效果与作用,如果缺一支,吉凶效果就不太明显。
1、子卯相刑
子卯相刑:古今命书大多认为子卯相刑以凶看,其实子卯虽然相生,但却是存在相刑,不过要区分是刑吉还是刑凶,判断的标准就是我上面说的刑吉刑凶总原则。子刑卯,是因为卯木不需要水时,而水很多,对卯木产生危害,称为子刑卯,比如三子刑一卯;卯刑子是因为在命局缺水的情况下,而卯木却将水吸干,给子水带来危害,称为卯刑子,比如三卯刑一子;在子卯两种五行都适量的情况下,
子卯论刑吉,不为刑凶。
例一,乾造:丙子,辛卯,壬子,癸卯
大运:壬辰,癸巳,甲午,乙未,丙申
这个八字《滴天髓阐微》一书的例子,此案例中子和卯的能量适度,所以反而是吉的作用。命主仕途平顺。
例二,乾造:癸卯,甲子,壬子,庚子
此八字命主得过肝病,这个八字就是子水太旺,卯木泄水为用神,但卯木太弱,卯木化不了众子水,此时论三子刑一卯,卯木受伤,卯木为肝,所以得肝病。
2、寅申巳三刑
寅申巳三刑:古今命书大多认为寅申巳相刑以凶看,其实寅申巳三刑虽然是应不吉的标志,但也不能谈虎色变。寅申巳相刑是三支中的藏干互相克战、相刑,其结果是支中余气均被刑去,只剩下本气决胜负。
寅申巳相刑有三刑全的看法,也有一对一的规则。下面我先着重讲一下寅申巳三字全时的具体情况,这三字的关键取决与巳申相合的结果,是合绊、还是合化,而是否合化的关键,又取决于巳申的盖头五行是什么?
1、寅申巳三刑,当申金巳火的盖头为戊己土时,巳申相刑以土生金论,申金为用神吉,申金为忌神凶。寅申以相冲之规来论吉凶,寅巳以相生论;
2、寅申巳三刑,当申金巳火的盖头为丙丁火时,巳申相刑,以巳火克申金论,申金为用凶,申金为忌吉。寅申以相冲论,寅巳相生论吉凶;
3。寅申巳三刑,当申金巳火的盖头为壬水时,巳申紧贴相刑,以申巳合而化水论,巳申二五行变成了水,这时,寅申不相冲,寅巳不相生,为水生寅木论,如果日干以水木为用,则此三刑为吉,如果日干以水木为凶,则此三刑为凶;
4、当申巳为甲申、乙巳、庚申、辛巳时,以寅申巳三刑混战论,一般申金、寅木受伤,巳火胜出,申金、寅木为用凶,申金、寅木为忌吉。
另外以寅申巳的喜忌来看刑吉刑凶也很关键,比如八字中以寅木为用,遇寅申巳三刑全,必不吉,申金、巳火同理。另外当寅申巳三刑出现一对一的组合时,以下面的方法来判断:
1、寅巳相刑为寅木生巳火,刑吉刑凶以寅巳对日干的喜忌为准,比如当巳火为用时,寅木生巳火为刑吉,当巳火为忌时,寅木生巳火为刑凶。寅木为用为忌时同理;
2、巳申相刑为相合,是一种合中带刑、刑中带合的特殊关系,这也是巳申合与其它六合的区别之一。巳申之间的刑吉刑凶,也以巳申对日干的喜忌为准,并按“合吉成功则吉、合凶成功则凶、合吉不成反凶、合凶不成反吉”的规则来论吉凶,比如申金为日干之用,不管申巳合化成功与否,都不吉。假若申金为日干之忌,也不管申巳合化成功与否,都为大吉。
3、寅申相刑为相冲,是一种冲中带刑、刑中带冲的特殊关系,这里我们以冲看,一般情况下,申胜寅败,但寅木得令又得势时,寅胜申败,是吉是凶,以日干对申寅的喜忌而定。
3、丑未戌三刑
丑未戌三刑:古今命书大多认为丑未戌相刑以凶看,其实丑未戌三刑虽然是引发不吉的标志,但也不能一概而论,同样要看日干的喜忌来看,假若日干喜土,那么丑未戌三刑就为吉;假若日干忌土,那么丑未戌三刑就为凶了,因为丑未戌三刑的结果为土旺;假若以丑未戌中的余气、墓库藏干为用神,逢丑未戌三刑也不吉。
你只要把握以上三条,丑未戌三刑是吉是凶就一目了然了。丑未戌三刑为土旺,以天干透出戊己土的力量最大,吉凶也最明显,如果无戊己土透出天干,其三刑的效果就大减,吉凶的效果也不明显。
丑未戌三支在命局中同时出现为相刑成立,若在岁运出现任何一支或两支为岁运引发,重复之支为加力。假若命局、大运、流年各出现一支构成丑未戌三刑,吉凶最为明显。另外,丑未戌三刑之力大于其它三合局之力,但小于辰戌丑未四合局之力,凡与丑未戌共支的其它三合局均以三刑为准论吉凶。
除丑未戌三刑全外,还有丑戌刑,这个刑的力量不大,只是在原局紧邻的情况下发生相刑的作用,丑戌中的余气、墓根全被刑掉,只保留土的本气根,相刑的结果是土的力量得到了增强。丑未论冲,不论刑;未戌论相互帮扶,不论刑,因为它们都是燥土,没有相刑的内因,而丑戌相刑的内因就是它们一个是寒土、一个是燥土,故发生相刑。
二、相害的应用规律
什么是相害?就是相互妨害的意思,主孤独、妒忌、不利六亲、不利手足、不利婚姻、不利团结,有相互拆台之意。六害包括:子未害、丑午害、寅巳害、申亥害、卯辰害、酉戌害。六害的形成的原因与地支六合有关,比如子与丑合、未来冲散,午与未合、子来冲散,故子未害;
六害还是有些作用的,特别是丑午相害与卯辰相害屡屡应验、百发百中。六害的凶性,有时甚至会大过相冲。
其实地支六害也是地支生克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分克害与生害两种。生害:丑午害、申亥害、寅巳害、酉戌害;克害有:子未害、卯辰害,它们一般都以日干喜忌论吉凶,比如卯辰害,辰为用神,卯来害之必凶;辰为忌神,卯来害之为吉。
其它相害吉凶同理。不过相害、相刑同其它生克合冲不同的是:它不仅论生克,也论一种代表不吉的信息标志,如果大家发现有这种标志,就应该引起高度重视,然后再根据日干与六亲的喜忌来推断相害相刑是否为吉还是为凶。
坤造:庚戌,己丑,甲午,乙亥
此八字丑害夫宫(丑午害)、劫财合杀,婚姻不顺的信息很明显,断她婚姻不顺,因夫破财引发矛盾,离婚再嫁。命主反馈正确。实际情况命主老公遭遇桃花劫破了大财、夫妻两产生矛盾导致离婚。
一、相刑的问题
什么是相刑?刑就是刑罚、伤害之意,往往带来灾祸。其实刑有吉有凶、并非如古人说的见刑就凶。有的人遇到三刑确实会有灾难,但也有人遇到三刑并没有灾难,甚至有的还好事连连,升官发财,这是什么原因呢?
相刑有吉有凶,刑去了用神或刑旺忌神则凶;刑去忌神或刑旺用神则吉,为什么相刑有吉有凶呢?道理很简单,因为刑不过是五行生克制化的一种变相表现形式,我们都知道生克制化有吉有凶,对我有利的生克制化就吉,对我不利的生克制化就凶,自然相刑也有吉有凶了,是吉是凶一样是针对日干喜忌而言的。因此论相刑也离不开日干喜忌与生克制化。
掌握相刑吉凶的总原则应该把握两条:一是日干喜忌。比如日干忌申金,如果岁运刑去申金自然为吉。反过来,假若日干喜申金,如果岁运刑去申金就为凶了;二是五行平衡。比如子卯相刑,如果两者的力量平衡,自然是论刑吉,而不论刑凶。如果是三子刑一卯,这就为过,自然不吉了。
刑包括子卯相刑、寅申巳三刑、丑未戌三刑、辰午酉亥自刑,构成三刑的要素必须全备,缺一不可,才能发挥三刑的特殊效果与作用,如果缺一支,吉凶效果就不太明显。
1、子卯相刑
子卯相刑:古今命书大多认为子卯相刑以凶看,其实子卯虽然相生,但却是存在相刑,不过要区分是刑吉还是刑凶,判断的标准就是我上面说的刑吉刑凶总原则。子刑卯,是因为卯木不需要水时,而水很多,对卯木产生危害,称为子刑卯,比如三子刑一卯;卯刑子是因为在命局缺水的情况下,而卯木却将水吸干,给子水带来危害,称为卯刑子,比如三卯刑一子;在子卯两种五行都适量的情况下,
子卯论刑吉,不为刑凶。
例一,乾造:丙子,辛卯,壬子,癸卯
大运:壬辰,癸巳,甲午,乙未,丙申
这个八字《滴天髓阐微》一书的例子,此案例中子和卯的能量适度,所以反而是吉的作用。命主仕途平顺。
例二,乾造:癸卯,甲子,壬子,庚子
此八字命主得过肝病,这个八字就是子水太旺,卯木泄水为用神,但卯木太弱,卯木化不了众子水,此时论三子刑一卯,卯木受伤,卯木为肝,所以得肝病。
2、寅申巳三刑
寅申巳三刑:古今命书大多认为寅申巳相刑以凶看,其实寅申巳三刑虽然是应不吉的标志,但也不能谈虎色变。寅申巳相刑是三支中的藏干互相克战、相刑,其结果是支中余气均被刑去,只剩下本气决胜负。
寅申巳相刑有三刑全的看法,也有一对一的规则。下面我先着重讲一下寅申巳三字全时的具体情况,这三字的关键取决与巳申相合的结果,是合绊、还是合化,而是否合化的关键,又取决于巳申的盖头五行是什么?
1、寅申巳三刑,当申金巳火的盖头为戊己土时,巳申相刑以土生金论,申金为用神吉,申金为忌神凶。寅申以相冲之规来论吉凶,寅巳以相生论;
2、寅申巳三刑,当申金巳火的盖头为丙丁火时,巳申相刑,以巳火克申金论,申金为用凶,申金为忌吉。寅申以相冲论,寅巳相生论吉凶;
3。寅申巳三刑,当申金巳火的盖头为壬水时,巳申紧贴相刑,以申巳合而化水论,巳申二五行变成了水,这时,寅申不相冲,寅巳不相生,为水生寅木论,如果日干以水木为用,则此三刑为吉,如果日干以水木为凶,则此三刑为凶;
4、当申巳为甲申、乙巳、庚申、辛巳时,以寅申巳三刑混战论,一般申金、寅木受伤,巳火胜出,申金、寅木为用凶,申金、寅木为忌吉。
另外以寅申巳的喜忌来看刑吉刑凶也很关键,比如八字中以寅木为用,遇寅申巳三刑全,必不吉,申金、巳火同理。另外当寅申巳三刑出现一对一的组合时,以下面的方法来判断:
1、寅巳相刑为寅木生巳火,刑吉刑凶以寅巳对日干的喜忌为准,比如当巳火为用时,寅木生巳火为刑吉,当巳火为忌时,寅木生巳火为刑凶。寅木为用为忌时同理;
2、巳申相刑为相合,是一种合中带刑、刑中带合的特殊关系,这也是巳申合与其它六合的区别之一。巳申之间的刑吉刑凶,也以巳申对日干的喜忌为准,并按“合吉成功则吉、合凶成功则凶、合吉不成反凶、合凶不成反吉”的规则来论吉凶,比如申金为日干之用,不管申巳合化成功与否,都不吉。假若申金为日干之忌,也不管申巳合化成功与否,都为大吉。
3、寅申相刑为相冲,是一种冲中带刑、刑中带冲的特殊关系,这里我们以冲看,一般情况下,申胜寅败,但寅木得令又得势时,寅胜申败,是吉是凶,以日干对申寅的喜忌而定。
3、丑未戌三刑
丑未戌三刑:古今命书大多认为丑未戌相刑以凶看,其实丑未戌三刑虽然是引发不吉的标志,但也不能一概而论,同样要看日干的喜忌来看,假若日干喜土,那么丑未戌三刑就为吉;假若日干忌土,那么丑未戌三刑就为凶了,因为丑未戌三刑的结果为土旺;假若以丑未戌中的余气、墓库藏干为用神,逢丑未戌三刑也不吉。
你只要把握以上三条,丑未戌三刑是吉是凶就一目了然了。丑未戌三刑为土旺,以天干透出戊己土的力量最大,吉凶也最明显,如果无戊己土透出天干,其三刑的效果就大减,吉凶的效果也不明显。
丑未戌三支在命局中同时出现为相刑成立,若在岁运出现任何一支或两支为岁运引发,重复之支为加力。假若命局、大运、流年各出现一支构成丑未戌三刑,吉凶最为明显。另外,丑未戌三刑之力大于其它三合局之力,但小于辰戌丑未四合局之力,凡与丑未戌共支的其它三合局均以三刑为准论吉凶。
除丑未戌三刑全外,还有丑戌刑,这个刑的力量不大,只是在原局紧邻的情况下发生相刑的作用,丑戌中的余气、墓根全被刑掉,只保留土的本气根,相刑的结果是土的力量得到了增强。丑未论冲,不论刑;未戌论相互帮扶,不论刑,因为它们都是燥土,没有相刑的内因,而丑戌相刑的内因就是它们一个是寒土、一个是燥土,故发生相刑。
二、相害的应用规律
什么是相害?就是相互妨害的意思,主孤独、妒忌、不利六亲、不利手足、不利婚姻、不利团结,有相互拆台之意。六害包括:子未害、丑午害、寅巳害、申亥害、卯辰害、酉戌害。六害的形成的原因与地支六合有关,比如子与丑合、未来冲散,午与未合、子来冲散,故子未害;
六害还是有些作用的,特别是丑午相害与卯辰相害屡屡应验、百发百中。六害的凶性,有时甚至会大过相冲。
其实地支六害也是地支生克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分克害与生害两种。生害:丑午害、申亥害、寅巳害、酉戌害;克害有:子未害、卯辰害,它们一般都以日干喜忌论吉凶,比如卯辰害,辰为用神,卯来害之必凶;辰为忌神,卯来害之为吉。
其它相害吉凶同理。不过相害、相刑同其它生克合冲不同的是:它不仅论生克,也论一种代表不吉的信息标志,如果大家发现有这种标志,就应该引起高度重视,然后再根据日干与六亲的喜忌来推断相害相刑是否为吉还是为凶。
坤造:庚戌,己丑,甲午,乙亥
此八字丑害夫宫(丑午害)、劫财合杀,婚姻不顺的信息很明显,断她婚姻不顺,因夫破财引发矛盾,离婚再嫁。命主反馈正确。实际情况命主老公遭遇桃花劫破了大财、夫妻两产生矛盾导致离婚。
民法典“连带责任”规定汇总
连带责任,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由两名或两名以上当事人对共同产生的不履行民事义务的民事责任承担全部责任,并因此引起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连带责任可能基于合同产生,也可能基于侵权等产生。连带责任的意义在于增加责任主体的数量,加强对受损人的保护。民法典除对连带责任的基本特征(连带责任及连带债务份额确定与追偿、连带债务涉他效力)进行规定外,另明确规定了多种连带责任。
法 典 条 款
第一百七十八条【连带责任】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五百一十八条【连带之债】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份额确定与追偿】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第五百二十条【连带债务涉他效力】 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该债务人可以依据前条规定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
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
债权人对部分连带债务人的给付受领迟延的,对其他连带债务人发生效力。
第八十三条第二款【滥用出资人权利中的连带责任】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二款【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的连带责任】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六十七条【违法代理及法律后果】 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百八十六条【共同承揽人连带责任】 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建设工程分包中的连带责任】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第八百三十四条【相继运输中的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百三十二条【共同委托中的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百七十三条【合伙人连带责任与追偿】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共同侵权连带责任】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教唆、帮助侵权中的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条【共同危险行为中的连带责任】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分别侵权中的连带责任】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第二款【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及时补救中的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挂靠机动车中的连带责任】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买卖拼装、报废车中的连带责任】 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盗、抢机动车中的连带责任】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四十一条【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中的连带责任】 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二条【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致害责任】 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非法占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证明对防止非法占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的,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第一款【建筑物等倒塌、塌陷中的连带责任】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五百二十一条【连带债权内外部关系】 连带债权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受领债权的连带债权人,应当按比例向其他连带债权人返还。
连带债权参照适用本章连带债务的有关规定。 https://t.cn/z8A4Wy8
连带责任,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由两名或两名以上当事人对共同产生的不履行民事义务的民事责任承担全部责任,并因此引起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连带责任可能基于合同产生,也可能基于侵权等产生。连带责任的意义在于增加责任主体的数量,加强对受损人的保护。民法典除对连带责任的基本特征(连带责任及连带债务份额确定与追偿、连带债务涉他效力)进行规定外,另明确规定了多种连带责任。
法 典 条 款
第一百七十八条【连带责任】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五百一十八条【连带之债】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份额确定与追偿】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第五百二十条【连带债务涉他效力】 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该债务人可以依据前条规定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
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
债权人对部分连带债务人的给付受领迟延的,对其他连带债务人发生效力。
第八十三条第二款【滥用出资人权利中的连带责任】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二款【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的连带责任】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六十七条【违法代理及法律后果】 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百八十六条【共同承揽人连带责任】 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建设工程分包中的连带责任】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第八百三十四条【相继运输中的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百三十二条【共同委托中的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百七十三条【合伙人连带责任与追偿】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共同侵权连带责任】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教唆、帮助侵权中的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条【共同危险行为中的连带责任】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分别侵权中的连带责任】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第二款【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及时补救中的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挂靠机动车中的连带责任】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买卖拼装、报废车中的连带责任】 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盗、抢机动车中的连带责任】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四十一条【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中的连带责任】 遗失、抛弃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将高度危险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与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二条【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致害责任】 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非法占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证明对防止非法占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的,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第一款【建筑物等倒塌、塌陷中的连带责任】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五百二十一条【连带债权内外部关系】 连带债权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受领债权的连带债权人,应当按比例向其他连带债权人返还。
连带债权参照适用本章连带债务的有关规定。 https://t.cn/z8A4Wy8
在道家修行中,要想获得神通(有6大神通)并不难,真正难的是……#修行必读#
在道家的法门里,六神通的获取并非只有一条路线,比如术道可得六神通,内丹修炼可得六神通,踏罡步斗可得六神通,餐霞饮露可得六神通,念经敬神可得六神通,如此等等。
但神通毕竟不是终极之法,神通只是修道过程当中的副产品。
一、获取神通的法门
开发神通的法门,根据《性命圭旨》贞集《移神内院端拱真心》记载:
坐到静时,陡然心光发现,内则洞见肺腑,外则自见须眉,智勇踊跃,日赋万言,说妙谈玄,无穷无极,此是心境通也。不出庐舍,预知未来事情,身处室中,又能隔墙见物,此是神境通也。正坐之间,刹时迷闷,混沌不分,少顷心窍豁然大开,地理山河,犹如掌上观纹,此是天眼通也。能闻十方之音,如耳边音,能忆生前之事,如眼前事,此是天耳通也。或昼或夜,入于大定,上见天堂,下见地狱,观透无数劫来,宿命所更,此是宿命通也。神通变化,出入自如,洞鉴十方众生,知他心内隐微之事,他虽意念未起,了了先知,他虽意念未萌,了了先觉,此是他心通也。
总的来说,如果从丹道入手,便当以安静虚无为旨,行三光陆沉之功,耳目口皆收摄于虚无玄关一窍之中。虽是起手功夫,但练之得法,便已能使我心通灵而产生诸如预测、心灵感应等特异功能。若没产生以上功能,要么不得真诀;要么得诀而悟性太差,不能悟透一源之旨。
丹经曰:只要筑基功成、炼己功深,大定之中,先天一气自虚无中而来。此阳乃先天之至阳,谓之一阳生,谓之真铅初显,谓之真阳火,谓之铅遇癸生。但此至阳之气,切不可轻易混过。此乃道气,而非我身中之真气。我之真气乃子气,先天一气为母气。先天初露,则神光发显,自然会有意念开锁、意念致动、意气断物、突破空间障碍等证验。所谓:“神光发显,自然能隔墙见物,预知前世。”这就是先天一气的证验,得此一气,必开神通。
薛道光曰:“丹法七十二品,欲学天仙,公众号嗣汉天师府,唯金丹至道而已。此盖无中生有,天地未判之前,炼混元真一之气,非后天地生五金八石、朱砂、水银、黑铅、白锡、黄丹、雄黄、雌黄、硫黄、砒粉、秋石、草木、灰霜、雪冰滓质煮伏之类,及自身津精气血液,有中生有等物也。唯真一之气,圣人以法追摄,于一个时辰内,结成一粒如黍米,号曰金丹,又曰真铅,又曰阳丹,又曰真一之精,又曰真一之水,又曰水虎,又曰太乙含真气。人得饵之,立跻圣位。此乃无上九极上品天仙之妙道,世人罕得而遇也。”
得此金丹大药,必然天光发现而具神通,人得饵之,立跻圣位,岂虚言哉!正所谓:“神光发显,自然能隔墙见物,预知前世矣。”
若未现神通,说明未得真药;若得真药,必跻圣位证得神通。
二、六种神通的功能
另据《道门经法相承次序》卷记载,所谓“六通”,即为:
一,目通,能彻视洞达,坐见十方,天上地下,无有障蔽,六合内外,鬼神人物,幽显大小,莫不了然分明,如视掌中。
二,耳通,能洞听天上地下,四面八方,一切音声,元不悉闻。人天禽兽,喧飞蠢动,一切众声闻悉,晓了分明。
三,鼻通,晓百和宝香,分辨气数浓薄差失、纤毫必记,四方上下,异域绝境,香臭之气,闻如面前。
四,舌通,万品众物,合为一食,经舌悉知种类,分别其味。
五,身通,能飞行上下,履冰涉水,经山触石,无望慑碍,分形散体,干变万化,形长充于八极,短入于毫微。
六,心通,神通变化,出入自如,洞鉴十方众生,知他心内隐微之事,他虽意念未起,了了先知,他虽意念未萌,了了先觉。
道家的法门是逆乾坤,夺造化,后天反先天,炼己,筑基,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炼神还虚,三还九转漏尽成。
更重要的是,在道家的法门里,六神通的获取并非只有一条路线,比如术道可得六神通,内丹修炼可得六神通,踏罡步斗可得六神通,餐霞饮露可得六神通,念经敬神可得六神通,如此等等。
但神通毕竟不是终极之法,神通只是修道过程当中的副产品。
三、神通只是修道的副产品
老君爷在世一生不显神通,至今玄门当中谁人不敬?
神通是有,但这比不上智慧,比不上你的人格本身。倘若想以神通求财,敢问一句,当世之上,哪些大老板有神通了?所以古人有言:“只修命不修性,此是修行第一病。”道教修行的终极追求,乃是得道的智慧。道生一二三,三生万物,因此,得道的智慧,其用途也是无限的,这样一种用途无限的智慧,再对比六神通,诸如天耳通,不过就是听得远,除此之外,便更无用处。可以说,神通的用处,与大道相比,实在是萤虫之光与日月争辉。 得道的基础是智慧,智慧和知识不同。
知识就是,你知道自己手机按哪里可以开机关机,这是知识;智慧,是人对天地宇宙万事万物的把握和领会,得道多少,就看智慧有多少,智慧有多少,就看对于天地宇宙万事万物的把握和领会有多少。
所以,智慧的用途是很广的,而这个实践智慧的过程,就是道的体现。
综上所述。修行的确可以让人开神通,但神通只是修道的副产品,不是目标。倘若修行的目标是追求神通,这就好比去买手机,手机几千块钱,附赠一个十几块钱的手机套,结果你付钱之后,只是拿走手机套,却把手机扔掉。 https://t.cn/RLueDN9
在道家的法门里,六神通的获取并非只有一条路线,比如术道可得六神通,内丹修炼可得六神通,踏罡步斗可得六神通,餐霞饮露可得六神通,念经敬神可得六神通,如此等等。
但神通毕竟不是终极之法,神通只是修道过程当中的副产品。
一、获取神通的法门
开发神通的法门,根据《性命圭旨》贞集《移神内院端拱真心》记载:
坐到静时,陡然心光发现,内则洞见肺腑,外则自见须眉,智勇踊跃,日赋万言,说妙谈玄,无穷无极,此是心境通也。不出庐舍,预知未来事情,身处室中,又能隔墙见物,此是神境通也。正坐之间,刹时迷闷,混沌不分,少顷心窍豁然大开,地理山河,犹如掌上观纹,此是天眼通也。能闻十方之音,如耳边音,能忆生前之事,如眼前事,此是天耳通也。或昼或夜,入于大定,上见天堂,下见地狱,观透无数劫来,宿命所更,此是宿命通也。神通变化,出入自如,洞鉴十方众生,知他心内隐微之事,他虽意念未起,了了先知,他虽意念未萌,了了先觉,此是他心通也。
总的来说,如果从丹道入手,便当以安静虚无为旨,行三光陆沉之功,耳目口皆收摄于虚无玄关一窍之中。虽是起手功夫,但练之得法,便已能使我心通灵而产生诸如预测、心灵感应等特异功能。若没产生以上功能,要么不得真诀;要么得诀而悟性太差,不能悟透一源之旨。
丹经曰:只要筑基功成、炼己功深,大定之中,先天一气自虚无中而来。此阳乃先天之至阳,谓之一阳生,谓之真铅初显,谓之真阳火,谓之铅遇癸生。但此至阳之气,切不可轻易混过。此乃道气,而非我身中之真气。我之真气乃子气,先天一气为母气。先天初露,则神光发显,自然会有意念开锁、意念致动、意气断物、突破空间障碍等证验。所谓:“神光发显,自然能隔墙见物,预知前世。”这就是先天一气的证验,得此一气,必开神通。
薛道光曰:“丹法七十二品,欲学天仙,公众号嗣汉天师府,唯金丹至道而已。此盖无中生有,天地未判之前,炼混元真一之气,非后天地生五金八石、朱砂、水银、黑铅、白锡、黄丹、雄黄、雌黄、硫黄、砒粉、秋石、草木、灰霜、雪冰滓质煮伏之类,及自身津精气血液,有中生有等物也。唯真一之气,圣人以法追摄,于一个时辰内,结成一粒如黍米,号曰金丹,又曰真铅,又曰阳丹,又曰真一之精,又曰真一之水,又曰水虎,又曰太乙含真气。人得饵之,立跻圣位。此乃无上九极上品天仙之妙道,世人罕得而遇也。”
得此金丹大药,必然天光发现而具神通,人得饵之,立跻圣位,岂虚言哉!正所谓:“神光发显,自然能隔墙见物,预知前世矣。”
若未现神通,说明未得真药;若得真药,必跻圣位证得神通。
二、六种神通的功能
另据《道门经法相承次序》卷记载,所谓“六通”,即为:
一,目通,能彻视洞达,坐见十方,天上地下,无有障蔽,六合内外,鬼神人物,幽显大小,莫不了然分明,如视掌中。
二,耳通,能洞听天上地下,四面八方,一切音声,元不悉闻。人天禽兽,喧飞蠢动,一切众声闻悉,晓了分明。
三,鼻通,晓百和宝香,分辨气数浓薄差失、纤毫必记,四方上下,异域绝境,香臭之气,闻如面前。
四,舌通,万品众物,合为一食,经舌悉知种类,分别其味。
五,身通,能飞行上下,履冰涉水,经山触石,无望慑碍,分形散体,干变万化,形长充于八极,短入于毫微。
六,心通,神通变化,出入自如,洞鉴十方众生,知他心内隐微之事,他虽意念未起,了了先知,他虽意念未萌,了了先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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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在道家的法门里,六神通的获取并非只有一条路线,比如术道可得六神通,内丹修炼可得六神通,踏罡步斗可得六神通,餐霞饮露可得六神通,念经敬神可得六神通,如此等等。
但神通毕竟不是终极之法,神通只是修道过程当中的副产品。
三、神通只是修道的副产品
老君爷在世一生不显神通,至今玄门当中谁人不敬?
神通是有,但这比不上智慧,比不上你的人格本身。倘若想以神通求财,敢问一句,当世之上,哪些大老板有神通了?所以古人有言:“只修命不修性,此是修行第一病。”道教修行的终极追求,乃是得道的智慧。道生一二三,三生万物,因此,得道的智慧,其用途也是无限的,这样一种用途无限的智慧,再对比六神通,诸如天耳通,不过就是听得远,除此之外,便更无用处。可以说,神通的用处,与大道相比,实在是萤虫之光与日月争辉。 得道的基础是智慧,智慧和知识不同。
知识就是,你知道自己手机按哪里可以开机关机,这是知识;智慧,是人对天地宇宙万事万物的把握和领会,得道多少,就看智慧有多少,智慧有多少,就看对于天地宇宙万事万物的把握和领会有多少。
所以,智慧的用途是很广的,而这个实践智慧的过程,就是道的体现。
综上所述。修行的确可以让人开神通,但神通只是修道的副产品,不是目标。倘若修行的目标是追求神通,这就好比去买手机,手机几千块钱,附赠一个十几块钱的手机套,结果你付钱之后,只是拿走手机套,却把手机扔掉。 https://t.cn/RLueDN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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