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开这个门,我就再也不想回来了!"
9月2日深夜,遭丈夫家暴后,浑身淤肿的黄某某对赶来救场的姐夫说。
5个小时后,年仅26岁的她就这样走了,留下了一个年仅6岁的儿子。
9月7日,记者从江苏省无锡警方获悉,尸检报告显示,黄某某是因颅内硬膜出血致死。作为施暴者,她的丈夫戴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已被批捕。死者姐姐说,戴某某曾多次对黄某某施暴。他的前妻也是因为不堪虐打才选择离婚。
黄某某(生前照)和她6岁的儿子
据现代快报报道,26 岁的黄某某是安徽芜湖人,其丈夫戴某某是江西人,两人在无锡打工,租住在新吴区梅荆花苑小区。
" 他打电话给我,说要把我妹妹弄死。" 黄某某的姐姐向记者回忆,9月2日夜里 10点左右,远在安徽老家的她突然接到妹夫电话,对方叫嚣着说要把黄某某 " 弄死 ",她随即让身在无锡的丈夫前往救场。
据无锡梁溪之声广播,当时死者的母亲黄女士也在电话旁边:“他那天喝了点酒,说跟我女儿吵架了,说今天是我最后一次叫你一声妈,他说我今天要把你女儿弄死,因为他晚上10点从宁波回来的时候发现我女儿不在家......结果等我女儿回来刚走到楼下他就一顿暴打,我女儿满脸都是血,血都从嘴里、鼻子里流下来了。”
这是戴某第一次在电话里向死者母亲说要弄死她女儿。
半个多小时后,姐夫王先生抵达现场,出租屋内一片狼藉,黄某某浑身淤肿躺在床上。" 她说跟男同事一起吃个饭,就被老公打成这样。" 在王先生印象中,因为受伤严重,小姨子当时很少说话," 一直在哭 "。事后,黄某某的姐姐则听人说,妹妹是男同事送回家的," 这有可能使本来就多疑的戴某某乱猜疑。"
黄某某和她6岁的儿子
" 房东夫妻俩也来了,还有一对合租的小夫妻,我们一起劝,最后才同意把她送去医院。" 王先生称,当晚 11 点 30 分,黄某某被送往医院," 出门的时候跟我说:‘离开这个门,我就再也不想回来了’,我当时也没太在意,就感觉很心酸!"
9月3日凌晨1点半左右,医院检查结果显示,黄某某无大碍。经多人劝说,戴某某看上去有所收敛,王先生等人也随即回家。
是凌晨2点多,戴某某竟致电岳母,宣称要将黄某某弄死。
这是戴某第二次在电话里向死者母亲说要弄死她女儿。
当天凌晨 4 点,电话再次响起,戴某某的朋友告诉黄某某的母亲,她的女儿已经死亡。
据无锡梁溪之声广播,黄某某的姐姐李女士说:“凌晨4点多,我那个凶手妹夫的朋友打来电话说我妹已经走了,当时我们没反应过来,以为是说我妹妹从家里走出去了,后来他又说你妹妹已经死了。我们昨天去看了妹妹的遗体,整个头都是肿的,已经面目全非了,就是被她老公打死的。”
1 个小时后,姐夫王先生再次来到出租屋时,黄某某的遗体已经被运走,戴某某也已经被警方带离,警方正在现场取证。
戴某某
据现代快报报道,9月3日上午,黄某某家人从安徽芜湖赶到无锡,等待他们的是前来侦查案件的警察。此时,黄某某被家暴致死的消息已在梅荆花苑小区炸开了锅。直到9月7日中午,记者前往调查采访时,仍有不少居民在谈论此事。
" 那天晚上我们都在这边乘凉的,听到上面打架,声音很响!" 多位居民向记者描述了事发当晚的情景。他们称,殴打至少持续了两个小时," 还有撞墙的声音 "。见情况严重,有人打电话报警,民警随即赶来,但一番劝说后便离开了。
据无锡梁溪之声广播,附近邻居张阿婆告诉记者,9月2日晚上她和几个好友在楼下乘凉,看到了黄某某被其丈夫暴打的场景。“我们看到那男的对他老婆“啪啪”就是几个耳光,你说一个女人怎么经得起一米八几的男人这样打,他就是想要弄死她。他还说你们看什么看,赶紧散了,我现在连杀人的念头都有。”
据了解,黄某某和丈夫戴某某租住的房屋位于住宅楼 5 楼。邻居称,房子里还住着另一对小夫妻。房东告诉记者,该房屋是去年 4 月租给黄某某夫妇的,每次租金也都是夫妻俩交的。居住在房屋内的另外两人是戴某某的朋友。记者从梅荆花苑二社区警务室外来人员登记册中看到,房屋内除了黄某某夫妇外,还住着朱某、张某两人。
按照房东的说法,事发当晚,她在接到通知后也赶到了现场,还劝说戴某某将妻子送往医院治疗。不过,从医院回来后,她就离开了,直到再次接到电话,才知道人被打死了。 按照死者家属及房东等人描述,9月3日凌晨1点30分,黄某某身上没有致命伤,随后返家。
回到家里已是凌晨 2 点。
然而,到凌晨 4 点就传出黄某某的死讯。
这两个小时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黄某某的妈妈向记者反映,第二次接到戴某某电话时,对方除了宣称要弄死女儿,听筒里还传来一阵阵杂乱的打人声音。不过,作为同屋室友,另外两人在向其家人描述时却称,因太过乏累,从医院回到家后,他们很快就睡着了,再次醒来时,悲剧已经发生。
事发房间▲
9月7日下午,记者联系无锡市公安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案发后,戴某某主动打电话报警投案自首,警方赶到现场后很快将其控制。黄某某尸检结果显示,她是因为颅内硬膜出血而死,这和其丈夫的殴打有直接关联。也正因此,戴某某已被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批准逮捕。目前,这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相关细节还有待进一步调查。
据无锡梁溪之声广播,李女士说,妹妹死亡后,妹夫戴某自首时,他们6岁的儿子当时并不在场,两个月前已被送到男方老家。当记者问及戴某为何会殴打妻子 ,李女士说可能是他生性多疑。“因为我妹妹长得很漂亮,有的男的对我妹妹稍微好一点,她老公就会吃醋,但是我妹一直是个恪守本分的人,但他老公一直怀疑她出轨。”
黄某某i和她的丈夫
案发多日,家人仍无法接受黄某某的死讯。特别是姐姐李女士,她认为是自己害死了妹妹。
据了解,今年 28 岁的李女士比妹妹大两岁。多年前,黄某某到无锡一家单位上班,当时戴某某是她领导。两人相识后,很快确认了恋爱关系,过起了同居生活。这件事情,黄某某一直瞒着家人。直到怀孕后,才和姐姐说。" 她说要去做检查,如果是女的戴某某让她打掉,她就分手,否则两人就领证结婚。" 李女士称,当时,见戴某某对妹妹还算不错,且妹妹又一再央求,她并未将这件事情告诉父母。直到怀孕7个月时,妹妹才向父母摊牌。
黄某某生前照
据了解,戴某某比黄某某大 5 岁,两家距离太远。黄家人对两人的婚事并不看好。但一家人最终都没有拗过她,只能同意了这桩婚事。更让一家人难以接受的是,领证之后,他们才知道,戴某某是个有过婚姻的人,前妻还留下了两个女儿,就连黄某某也被蒙在鼓里。但结婚证已领了,孩子也即将出生,说什么都晚了。一家人只能将苦水往肚子里吞。
2012 年初,生完孩子之后,两人只在女方老家办了婚礼。" 男方连婚礼都没办。" 李女士回忆,结婚之后,戴某某暴戾的性格逐渐显露,动不动就对妻子拳打脚踢。结婚5年来,为家人所知的家暴事件,就发生了5次。频频遭丈夫毒打后,黄某某才跟家里人吐露真相:戴某某是一个家暴成性的人,其前妻就是因为不堪虐打而离开的。
据无锡梁溪之声广播,李女士说,妹妹遭到丈夫戴某的虐打“我知道的就有3次,2015年有一次被打的很严重,头上被打肿,身上到处是淤青,然后我妹妹吓得跑到我家住了两个月,有一天她丈夫就跑上门要带我妹回去,我拦着不让,因为当时我就希望我妹跟他离婚,所以他对我一直怀恨在心,每次跟我妹吵完架就说,只要你敢跟我离婚我就把你姐弄死。”
姐姐李女士(左)和母亲黄女士▲
" 我们劝她离婚,她也想,但是却不敢!" 李女士称,在一次遭丈夫家暴后,妹妹曾亲口跟她说:如果有一天我突然死了,肯定是被丈夫打死的。此外,她还向姐姐吐露,每次提离婚都会遭戴某某威胁," 说要弄死我们全家 "。
除了向姐姐吐苦水外,黄某某也曾多次在微信朋友圈吐露对婚姻的不满。2015 年 7 月 29 日深夜,她发的一条内容是:
我只想不拖累我身边爱护我的人,人生人生就是生不如死地活着。一步错全盘皆输 ……
网友热议
事实上,
家暴的例子在我们身边并不少见
@蹁跹未央:我一个女同事就被她老公扇耳光踢肚子,报警没用,有一次大半夜又打她,她跑出去,我把她接到我家里,脸都肿了,那男的死活不离婚,一提离婚就到我们单位和同事父母家闹,遇到人渣真是倒霉。
@欧皇的女人:我前任也是,没结婚但孩子生了,经常家暴我都为孩子忍了,报警根本没用当警察面装孙子说再不打了,警察刚走就动手说我胆子大了还敢报警,我拿起手机准备再次报警叫警察回来两个手机都被他摔得稀巴烂,后来还出轨前女友,所以我离开了,不是我狠心而是我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幸福都不能保证拿什么给孩子幸福
广州一名律师应用人工智能系统,统计了从2014年到2016年全国法院公布的一审涉及家暴内容的离婚判决文书94571份,其中仅有38名男性自诉遭遇了妻子的家暴,99.9996%的施暴者都是男性。
今天没有遭受暴力并不意味着明天暴力不会来临,
请曾经或正在遭受暴力的人勇敢面对,
家庭暴力只有0次和无数次的区别!
请大胆说出来,
借助法律、社会的力量对家暴说“不”!
2016年3月1日起,我国首部反家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该法明确了家庭暴力的性质和法律责任,让清官难断的“家务事”有了国法可依。该法明确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反家暴法》的亮点是:第一,把恐吓这种精神暴力作为家暴的一个列举事项。第二,把发现家暴不报,列入了一个追责事项。第三,适用了同居时家暴的认定。第四,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一个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是《反家暴法》的核心内容。同时,被家暴的一方有权利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比如说居住地或者是发生家庭暴力所在地的法院申请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由法院签发,由法院去负责实施。
别对保护令存在顾虑
用法律武器捍卫权利,
她们这样做!
何玫(化名)与丈夫结婚18年,然而从去年7月开始,何玫的丈夫开始诬陷她不忠,对她实施暴力。何玫称,丈夫不信任她,常偷偷跟踪、或跟他人诽谤自己出轨,即使女儿在旁,也吵闹不停,加重了女儿的抑郁症状。7月27日,何玫的丈夫因怀疑何玫出轨殴打了她,直至何玫报警就医。
去年11月,忍无可忍的何玫向荔湾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求禁止丈夫对其实施家庭暴力。法院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殴打、猥亵、骚扰、接触申请人何玫、实施家庭暴力。
据阿萍(化名)称,婚后她遭受到丈夫阿浩(化名)的持续家暴,理由千奇百怪,有时是心情不好,更多时候是阿萍未满足丈夫的性要求。除了对阿萍毒打、掐脖子,脾气暴躁的阿浩还曾用粗棍子、扫把打孩子的头背。
忍无可忍的阿萍向越秀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提交了病历、报警回执、孩子被丈夫打骂的照片、自己遭家暴后受伤的照片、丈夫的多份保证书和社工出具的服务证明。法院认为阿萍提交的证据全面、充分,共同证明了家庭暴力的事实,裁定禁止被申请人阿浩对申请人阿萍实施家庭暴力和禁止被申请人阿浩骚扰申请人阿萍的正常生活。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吴杰臻律师表示,一旦发生家庭暴力,女方应摒弃担心家丑外扬、息事宁人的心态,搜集家暴证据,可以从以下三点着手。
1、及时报警。
家庭暴力发生后,及时报警的好处在于办案民警会及时出警阻止家庭暴力,同时办案民警会对相关人做报案笔录、询问笔录,拍照取证,促进公安机关出具告诫书或对施暴者处罚。这些都是可以证明对方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
2、应及时到医院诊治。
如果受害方的身体受到暴力伤害,一定要坚持要求办案单位进行验伤,并到办案单位指定的医院就诊,验伤记录、医疗清单等一系列医院出具的材料,都是可以证明对方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
3、应及时向居(村)委会、妇联求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家庭暴力后,居(村)委会应该予以调解、劝阻。
受暴者申请人身保护令,需要达到法律要求的证明标准,才能得到法院支持。对此,受访法官建议受暴者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可从以下七个方面着手收集证据。
1、身份信息材料:包括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户籍卡、居住信息在内的能证明公民身份信息的材料。
2、关系证明材料:包括结婚证、户口簿等材料证实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婚姻关系、亲子关系、亲属关系、同居关系、抚养关系等。
3、公安机关证明:公安机关的相关证据材料作为官方证明力最强的种类,是最应当重视的。在受到家庭暴力侵害时,受害人要及时报警并配合警方固定证据。法院审理案件时,可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4、医院证明、病历资料等材料:通过提供因遭受家暴而前往医院就医的诊疗记录,结合确切的事件经过、受害人对于加害过程的描述,能相互印证家庭暴力行为的存在。
5、证人证言: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亲属、朋友、邻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相关工作人员知道了解相关家庭暴力情况的,都可以作为证人提供证人证言,证明家庭暴力行为的切实存在。
6、音、视频资料:包括录像、录音、照片等音、视频资料。无论是对人身的直接伤害,还是通过打砸财物、言语行为间接威胁,都可通过录音、录像、摄影的形式将证据固定,反映遭受家庭暴力的真实状况。
7、妇联、居(村)委会、受害人单位、法援机构、人民调解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的证明:受害人遭受家暴时,可以向以上组织求助,相关机构的证明亦可以作为证实家暴行为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