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2微新闻# 山西拟禁用不可降解塑料,拟出台山西老陈醋保护条例
7月19日,山西省人大法制委召开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的会前新闻发布会。
据悉,一批备受社会关注、且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将提交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其中,该会议将审议并表决《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修订草案)》《山西省禁止不可降解塑料规定(草案)》等内容,同时,初审《山西老陈醋保护条例(草案)》《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促进条例(草案)》等多件法规草案。
拟审议并表决两部地方法规
《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原条例于1999年8月16日经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7年9月29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进行了修订。
今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在动物防疫方针、责任体系、制度体系、监管体系等方面进行了较大调整和完善。
近年来,动物防疫工作出现了新情况,暴露出一些新问题,突出表现在——
防疫方针上,缺乏从预防控制到净化消灭的更高要求,导致疫病种类不断增加,防控压力加大;
动物防疫制度体系不完善,布鲁氏菌病防控、分销动物产品的检疫、指定通道管理等法律制度缺失,相关措施难以落实;
生产经营者防疫主体责任在一些地方难以落实到位,履行防疫义务自觉性不强;
动物防疫经费、基层兽医实验室建设等保障措施,不能满足防疫工作需要。
因此,修订动物防疫条例,对于确保山西法规与国家法律相衔接,适应新的动物防疫形势要求具有重要意义。
塑料广泛应用于生产和生活的同时,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立法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拟审议并表决《山西省禁止不可降解塑料规定(草案)》,是山西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举措,对于进一步推进山西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工作,推动山西生态文明建设和全省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打包修改、废止一批地方法规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拟审议并表决打包修改《山西省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山西省禁止赌博条例》《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六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随着国家相关法律的修改,这六部地方性法规出现了与有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的情形,而且随着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调整,条例中的一些条款与实际情况不符,需要进行修改,保持与上位法的协调、统一。
审议并表决废止《山西省万家寨引黄工程保护条例》等五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其中《山西省万家寨引黄工程保护条例》是2005年7月29日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2020年9月30日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进行了修正。
▼ 废止该条例,主要是考虑到——
由于事业单位改革和国企改革,一些单位发生了较大的变动,万家寨引黄工程保护条例已不能满足所有引黄工程管理和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相关管理和保护工作按照《山西省水工程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的规定执行即可。
初次审议五件法规草案
拟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初次审议的五件法规草案,分别为——
《山西老陈醋保护条例(草案)》、
《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促进条例(草案)》、
《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草案)》、
《山西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草案)》、
《山西省外来投资促进条例(草案)》。
山西老陈醋历史悠久,以酸、香、甜、绵、鲜的特有品质和丰富的营养价值、保健功效,位居中国四大名醋之首,素有“天下第一醋”的盛誉,是地理标志产品,其酿制技艺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然而,长期以来,山西老陈醋存在宣传力度不够、企业生产规模小、缺乏全国知名品牌、产品创新不足、假冒伪劣屡禁不止等问题。
对山西老陈醋保护进行立法,《山西老陈醋保护条例(草案)》将以法治方式保护与传承山西老陈醋传统文化和工艺特色,保障山西老陈醋品质,规范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维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扩大山西老陈醋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山西食醋产业高质量发展。
而对于山西的转型发展、招商引资、扩大对外开放等具体问题,《山西省外来投资促进条例(草案)》将通过立法引领,加强引资体制设计,理顺运行机制,增强外来投资者信心,推动山西开放型经济更好发展。
来源:山西晚报
7月19日,山西省人大法制委召开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的会前新闻发布会。
据悉,一批备受社会关注、且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将提交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其中,该会议将审议并表决《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修订草案)》《山西省禁止不可降解塑料规定(草案)》等内容,同时,初审《山西老陈醋保护条例(草案)》《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促进条例(草案)》等多件法规草案。
拟审议并表决两部地方法规
《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原条例于1999年8月16日经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7年9月29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进行了修订。
今年1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在动物防疫方针、责任体系、制度体系、监管体系等方面进行了较大调整和完善。
近年来,动物防疫工作出现了新情况,暴露出一些新问题,突出表现在——
防疫方针上,缺乏从预防控制到净化消灭的更高要求,导致疫病种类不断增加,防控压力加大;
动物防疫制度体系不完善,布鲁氏菌病防控、分销动物产品的检疫、指定通道管理等法律制度缺失,相关措施难以落实;
生产经营者防疫主体责任在一些地方难以落实到位,履行防疫义务自觉性不强;
动物防疫经费、基层兽医实验室建设等保障措施,不能满足防疫工作需要。
因此,修订动物防疫条例,对于确保山西法规与国家法律相衔接,适应新的动物防疫形势要求具有重要意义。
塑料广泛应用于生产和生活的同时,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立法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拟审议并表决《山西省禁止不可降解塑料规定(草案)》,是山西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举措,对于进一步推进山西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工作,推动山西生态文明建设和全省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打包修改、废止一批地方法规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拟审议并表决打包修改《山西省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山西省禁止赌博条例》《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六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随着国家相关法律的修改,这六部地方性法规出现了与有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的情形,而且随着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调整,条例中的一些条款与实际情况不符,需要进行修改,保持与上位法的协调、统一。
审议并表决废止《山西省万家寨引黄工程保护条例》等五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其中《山西省万家寨引黄工程保护条例》是2005年7月29日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2020年9月30日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进行了修正。
▼ 废止该条例,主要是考虑到——
由于事业单位改革和国企改革,一些单位发生了较大的变动,万家寨引黄工程保护条例已不能满足所有引黄工程管理和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相关管理和保护工作按照《山西省水工程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的规定执行即可。
初次审议五件法规草案
拟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初次审议的五件法规草案,分别为——
《山西老陈醋保护条例(草案)》、
《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促进条例(草案)》、
《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草案)》、
《山西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草案)》、
《山西省外来投资促进条例(草案)》。
山西老陈醋历史悠久,以酸、香、甜、绵、鲜的特有品质和丰富的营养价值、保健功效,位居中国四大名醋之首,素有“天下第一醋”的盛誉,是地理标志产品,其酿制技艺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然而,长期以来,山西老陈醋存在宣传力度不够、企业生产规模小、缺乏全国知名品牌、产品创新不足、假冒伪劣屡禁不止等问题。
对山西老陈醋保护进行立法,《山西老陈醋保护条例(草案)》将以法治方式保护与传承山西老陈醋传统文化和工艺特色,保障山西老陈醋品质,规范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维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扩大山西老陈醋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山西食醋产业高质量发展。
而对于山西的转型发展、招商引资、扩大对外开放等具体问题,《山西省外来投资促进条例(草案)》将通过立法引领,加强引资体制设计,理顺运行机制,增强外来投资者信心,推动山西开放型经济更好发展。
来源:山西晚报
【爱集微品牌营销强势出击 助力集微半导体峰会成功举办】
由爱集微策划的一系列线上线下的品牌活动高频次曝光,令人印象深刻,在推高集微半导体峰会热度的同时,也打响了爱集微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品牌传播迎来新高峰:发布爱集微全新品牌战略;广告大片亮相深圳机场 开启霸屏模式;北上广厦时光邮筒浪漫表白“中国芯”;与“朋友圈”品牌联动“搞事情”https://t.cn/A6f6uF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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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新闻[超话]# #海南儋州#
海南自由贸易港第十三批制度创新案例来了!
第十三批七项制度创新案例7月5日发布,涉及要素保障、医药招采和价格监管、保税港区物流监管、 国际商事纠纷化解等多个领域。这是7月5日举行的中国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创新案例新闻发布会透露的信息。
今天发布的七项制度创新案例包括:构建耕地“数量、质量、效益、生态”四位一体保护制度,医药招采价格引导机制,保税港区物流分离监管,境外船舶移籍“一事联办”,国际商事纠纷“三位一体”多元化解机制,链上化、一体化、智能化财政电子票据“区块链”管理 ,乡村振兴“外事直通车”。
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常务副主任王磊在发布会上表示,海南将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和制度集成创新三年行动方案、任务清单,以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进一步提升创新的质量也就是“含金量” ,重点开展好以下几方面工作:聚焦首创性,打造一批含金量高、质量过硬的制度创新成果;聚焦问题导向,把制度创新转化为产业发展、 社会治理、环境保护的重要推动力;聚焦问效评估,发挥制度创新效能。聚焦复制推广,推动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建设。
图片
第十三批制度创新案例
01
构建耕地“数量、质量、效益、生态”四位一体保护制度
★ 率先出台《海南省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管理办法》,承接国家授权海南对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审批权限,规范调整补划程序。
★ 率先构建耕地保护利益调剂补偿机制,以市县为基本单位,在一个规划期内(15年),调整减少建设用地指标和调整增加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林地指标的市县支付易地调剂补偿费用。
★ 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建立省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园区补充耕地省级统筹制度,有力保障了省重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重点园区产业项目用地需求。
★ 创新政策和管理机制,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范围从农村拓展到垦区,赋予农垦集团土地综合整治实施主体、指标交易主体地位,快速扩充全省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库。
有力保护了耕地“数量”,较好地完成了国家下达海南1072万亩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909万亩的任务。有效提升了耕地“质量”,2020年,完成补充耕地项目备案21个,新增耕地数量9071.95亩,水田面积4079.55亩、粮食产能819.62万公斤。显著增加了经济发展“效益”,2020年,通过省级交易平台交易补偿耕地指标1429.5亩、水田面积1275亩,实现成交金额5.33亿元。明显提升了土地“生态”功能,构建了全域生态宜居与集约高效的土地生态保护新格局。
02
医药招采价格引导机制
★ 首创医药招采和价格监测机制,率先推出《海南省医药招采和价格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对参与本省集中采购医药企业和医疗机构开展监测管理进行规范。
★ 率先利用全国和本省医药价格大数据,联动全国挂网价作为参考并引入预警机制,对全省挂网药品、医用耗材设定红黄绿线和红黄灯预警,凡属于在海南交易的直接挂网的药品、医用耗材,当医药企业挂网售价或医疗机构采购价格高于设定的价格红黄线时,推送红、黄灯预警。
★ 将医药招采积分考核机制与信用评价体系相结合。匹配国家信用评价制度,通过企业报告和采购平台记录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全面、完整规范地采集医药企业失信行为信息,建立起适合海南实际的操作规范、裁量基准和失信事项目录清单。
截至今年4月底,共产生价格预警信息19090条、异常行为预警信息6036条,主动申请降价的医药品种达244个,平均降幅37.43%,最高降幅92.88%,节约采购资金千万元以上。如某三甲医院,原来采购同款抗癌药只采购价格高的,议价主动性不强,监测预警后,药品采购单价均降到全省平均采购价以下,全省患者的用药负担明显降低。
03
保税港区物流分离监管
★ 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内对货物进出洋浦保税港区实施“点对点直转”监管,破解货物(试行危险化学品)申报入区后又需出区结转到下游企业,安全管理风险较大,运输成本较高的难题。
★ 打造全链条闭环式联合监管机制,实施以企业为单元的监管模式,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数据适时对碰,并开展定期抽查,对涉嫌违法违规企业立即暂停参与试点资格。
2020年12月9日,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关对“海南炼化”生产的1000吨对二甲苯顺利完成首单“点对点直转”业务,截至今年6月底,共有1.7万吨对二甲苯完成“点对点直转”业务,降低企业物流费用300万元以上。
04
境外船舶移籍“一事联办”
★ 首创中央驻琼单位和地方政府部门间深度融合开展政务服务。成立由海口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海南海事局、海口海关、中国船级社海南分社等相关单位组成的专班工作小组,使审批工作提前衔接、无缝对接。
★ 首创跨部门联合审批机制。将进口船舶技术勘验、机电产品进口许可、“零关税”企业备案等系列手续,由串联审批变为同步办理、并联审批。
★ 率先推行船舶注册登记“不见面审批”。通过远程视频验证、邮寄申请材料和邮送证书等手段,实现船舶登记“不见面审批”。
推行境外船舶移籍“一事联办”后,境外船舶移籍注册登记从完成进口、登记手续到重新投入营运,原来至少要耗时100多个工作日,制度创新后,大幅压缩至不超过8个工作日,效率提升逾90%。
注:这里的境外船舶移籍是指在境外注册的船舶在原籍注销后转移到海南自贸港申请注册登记,并从事国际航线运输,这项业务涉及到交通(港航)、商务、海事、海关、船级社等单位,是中央事权与地方事权交织较多的事项。“一事联办”就是将境外船舶移籍当作“一件事”,建立跨部门联合审批工作机制,解决审批流程环节多、材料杂、时限长的问题。
05
国际商事纠纷“三位一体”多元化解机制
★ 创建国际商事纠纷诉讼、调解、仲裁“三位一体”对接机制。依托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不断完善国际商事纠纷案件集中审判机制,集中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吸纳境内外仲裁机构、调解机构进驻法庭,线上线下联动打造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平台。
★ 创新推行调解前置、诉前调解免收案件审理费制度。纠纷诉至法院后,立案前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进入诉前调解程序,由法官调解或委托商事调解机构调解,调解达成后即可出具调解书予以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并免收案件受理费。
★ 建立撤销仲裁前与仲裁机构会商制度。对当事人提起的撤销仲裁裁决申请,合议庭经审查认为该仲裁裁决确有错误的,及时召集仲裁院负责人、仲裁庭召开沟通会议,指出仲裁裁决存在的问题,推动仲裁庭同意重新仲裁。
目前通过“三位一体”多元化解机制委托调解国内外案件共328件,调解成功104件,调解前置成功案件37件,免除案件受理费17万余元。通过调解(含和解撤诉)结案的案件184件,调撤率达57.68%(扣除不能调解的仲裁司法审查、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等案件);通过判决结案的案件上诉率仅4.58%,无一案件被改判或发回重审;执行结案率高达75.5%。
06
链上化、一体化、智能化财政电子票据“区块链”管理
★ 出台《海南省区块链财政电子票据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率先将区块链技术运用到财政电子票据的申领、开具、流转、报销、查验、存储等全业务流程。
★ 打破省、市县、乡镇、村四级民生领域数据壁垒,打通了相关方的50多个系统业务平台,将医保、卫健、税务、档案、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链”成一张网,把业务覆盖到全票种。目前,海南已接入省级、市县级2352家单位。
★ 运用区块链技术,建设了全国首个覆盖全省用票单位、全行业领域和全票种的省级财政电子票据服务系统。
打造“网上申办、链上开票、链上流转、存证上链”的区块链财政电子票据应用管理平台,在全国率先推出智能化区块链财政电子票据业务管理机制。截至4月10日,全省链上开票量达到837.14万张,开票金额95.88亿元,3个月的开票量超过去年全年。
07
乡村振兴“外事直通车”
★ 首创统筹集成央地外交外事资源服务乡村振兴新机制。加大博鳌亚洲论坛利用机制集成创新,建立央地协调、市县协同、企业参与的工作机制,每年积极推动乡村主题活动纳入国家层面的中方联席会议,贯通上下,率先在全国开通央地、部门服务市县乡村发展建设和对外开放的“外事直通车”。
★ 在全国首创美丽乡村“国际会客厅”。先后在琼海打造北仍村、南强村、沙美村、留客村、排港村等一批“美丽乡村”,突破传统外交外事会晤、宴请等模式和惯例,开展高规格的“田园外事”活动,在美丽山水田园间开展“一对一、点对点”的精准、集约、高效招商引资,使传统乡村成为“国际会客厅”。
在博鳌亚洲论坛2019年会和2021年会期间,海南省领导在“美丽乡村会客厅”通过茶叙、田园漫步等形式,与微软、三星、强生、阿斯利康和中粮集团等多家世界500强企业及国内外知名企业累计开展50余场“一对一”商务洽谈活动,促成中粮码头仓储加工一体化项目、阿斯利康海南智慧医院、中法医学康复中心、英国考文垂大学海南国际学校和阿布扎比金融创新等一批合作项目落地,实现“外事活动+地方发展+农民增收”的三方共赢。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海南自由贸易港微信公众号
海南自由贸易港第十三批制度创新案例来了!
第十三批七项制度创新案例7月5日发布,涉及要素保障、医药招采和价格监管、保税港区物流监管、 国际商事纠纷化解等多个领域。这是7月5日举行的中国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创新案例新闻发布会透露的信息。
今天发布的七项制度创新案例包括:构建耕地“数量、质量、效益、生态”四位一体保护制度,医药招采价格引导机制,保税港区物流分离监管,境外船舶移籍“一事联办”,国际商事纠纷“三位一体”多元化解机制,链上化、一体化、智能化财政电子票据“区块链”管理 ,乡村振兴“外事直通车”。
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常务副主任王磊在发布会上表示,海南将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和制度集成创新三年行动方案、任务清单,以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进一步提升创新的质量也就是“含金量” ,重点开展好以下几方面工作:聚焦首创性,打造一批含金量高、质量过硬的制度创新成果;聚焦问题导向,把制度创新转化为产业发展、 社会治理、环境保护的重要推动力;聚焦问效评估,发挥制度创新效能。聚焦复制推广,推动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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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批制度创新案例
01
构建耕地“数量、质量、效益、生态”四位一体保护制度
★ 率先出台《海南省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管理办法》,承接国家授权海南对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审批权限,规范调整补划程序。
★ 率先构建耕地保护利益调剂补偿机制,以市县为基本单位,在一个规划期内(15年),调整减少建设用地指标和调整增加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林地指标的市县支付易地调剂补偿费用。
★ 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建立省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园区补充耕地省级统筹制度,有力保障了省重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重点园区产业项目用地需求。
★ 创新政策和管理机制,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范围从农村拓展到垦区,赋予农垦集团土地综合整治实施主体、指标交易主体地位,快速扩充全省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库。
有力保护了耕地“数量”,较好地完成了国家下达海南1072万亩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909万亩的任务。有效提升了耕地“质量”,2020年,完成补充耕地项目备案21个,新增耕地数量9071.95亩,水田面积4079.55亩、粮食产能819.62万公斤。显著增加了经济发展“效益”,2020年,通过省级交易平台交易补偿耕地指标1429.5亩、水田面积1275亩,实现成交金额5.33亿元。明显提升了土地“生态”功能,构建了全域生态宜居与集约高效的土地生态保护新格局。
02
医药招采价格引导机制
★ 首创医药招采和价格监测机制,率先推出《海南省医药招采和价格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对参与本省集中采购医药企业和医疗机构开展监测管理进行规范。
★ 率先利用全国和本省医药价格大数据,联动全国挂网价作为参考并引入预警机制,对全省挂网药品、医用耗材设定红黄绿线和红黄灯预警,凡属于在海南交易的直接挂网的药品、医用耗材,当医药企业挂网售价或医疗机构采购价格高于设定的价格红黄线时,推送红、黄灯预警。
★ 将医药招采积分考核机制与信用评价体系相结合。匹配国家信用评价制度,通过企业报告和采购平台记录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全面、完整规范地采集医药企业失信行为信息,建立起适合海南实际的操作规范、裁量基准和失信事项目录清单。
截至今年4月底,共产生价格预警信息19090条、异常行为预警信息6036条,主动申请降价的医药品种达244个,平均降幅37.43%,最高降幅92.88%,节约采购资金千万元以上。如某三甲医院,原来采购同款抗癌药只采购价格高的,议价主动性不强,监测预警后,药品采购单价均降到全省平均采购价以下,全省患者的用药负担明显降低。
03
保税港区物流分离监管
★ 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内对货物进出洋浦保税港区实施“点对点直转”监管,破解货物(试行危险化学品)申报入区后又需出区结转到下游企业,安全管理风险较大,运输成本较高的难题。
★ 打造全链条闭环式联合监管机制,实施以企业为单元的监管模式,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数据适时对碰,并开展定期抽查,对涉嫌违法违规企业立即暂停参与试点资格。
2020年12月9日,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关对“海南炼化”生产的1000吨对二甲苯顺利完成首单“点对点直转”业务,截至今年6月底,共有1.7万吨对二甲苯完成“点对点直转”业务,降低企业物流费用300万元以上。
04
境外船舶移籍“一事联办”
★ 首创中央驻琼单位和地方政府部门间深度融合开展政务服务。成立由海口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海南海事局、海口海关、中国船级社海南分社等相关单位组成的专班工作小组,使审批工作提前衔接、无缝对接。
★ 首创跨部门联合审批机制。将进口船舶技术勘验、机电产品进口许可、“零关税”企业备案等系列手续,由串联审批变为同步办理、并联审批。
★ 率先推行船舶注册登记“不见面审批”。通过远程视频验证、邮寄申请材料和邮送证书等手段,实现船舶登记“不见面审批”。
推行境外船舶移籍“一事联办”后,境外船舶移籍注册登记从完成进口、登记手续到重新投入营运,原来至少要耗时100多个工作日,制度创新后,大幅压缩至不超过8个工作日,效率提升逾90%。
注:这里的境外船舶移籍是指在境外注册的船舶在原籍注销后转移到海南自贸港申请注册登记,并从事国际航线运输,这项业务涉及到交通(港航)、商务、海事、海关、船级社等单位,是中央事权与地方事权交织较多的事项。“一事联办”就是将境外船舶移籍当作“一件事”,建立跨部门联合审批工作机制,解决审批流程环节多、材料杂、时限长的问题。
05
国际商事纠纷“三位一体”多元化解机制
★ 创建国际商事纠纷诉讼、调解、仲裁“三位一体”对接机制。依托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不断完善国际商事纠纷案件集中审判机制,集中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吸纳境内外仲裁机构、调解机构进驻法庭,线上线下联动打造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平台。
★ 创新推行调解前置、诉前调解免收案件审理费制度。纠纷诉至法院后,立案前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进入诉前调解程序,由法官调解或委托商事调解机构调解,调解达成后即可出具调解书予以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并免收案件受理费。
★ 建立撤销仲裁前与仲裁机构会商制度。对当事人提起的撤销仲裁裁决申请,合议庭经审查认为该仲裁裁决确有错误的,及时召集仲裁院负责人、仲裁庭召开沟通会议,指出仲裁裁决存在的问题,推动仲裁庭同意重新仲裁。
目前通过“三位一体”多元化解机制委托调解国内外案件共328件,调解成功104件,调解前置成功案件37件,免除案件受理费17万余元。通过调解(含和解撤诉)结案的案件184件,调撤率达57.68%(扣除不能调解的仲裁司法审查、外国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等案件);通过判决结案的案件上诉率仅4.58%,无一案件被改判或发回重审;执行结案率高达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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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上化、一体化、智能化财政电子票据“区块链”管理
★ 出台《海南省区块链财政电子票据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率先将区块链技术运用到财政电子票据的申领、开具、流转、报销、查验、存储等全业务流程。
★ 打破省、市县、乡镇、村四级民生领域数据壁垒,打通了相关方的50多个系统业务平台,将医保、卫健、税务、档案、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链”成一张网,把业务覆盖到全票种。目前,海南已接入省级、市县级2352家单位。
★ 运用区块链技术,建设了全国首个覆盖全省用票单位、全行业领域和全票种的省级财政电子票据服务系统。
打造“网上申办、链上开票、链上流转、存证上链”的区块链财政电子票据应用管理平台,在全国率先推出智能化区块链财政电子票据业务管理机制。截至4月10日,全省链上开票量达到837.14万张,开票金额95.88亿元,3个月的开票量超过去年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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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外事直通车”
★ 首创统筹集成央地外交外事资源服务乡村振兴新机制。加大博鳌亚洲论坛利用机制集成创新,建立央地协调、市县协同、企业参与的工作机制,每年积极推动乡村主题活动纳入国家层面的中方联席会议,贯通上下,率先在全国开通央地、部门服务市县乡村发展建设和对外开放的“外事直通车”。
★ 在全国首创美丽乡村“国际会客厅”。先后在琼海打造北仍村、南强村、沙美村、留客村、排港村等一批“美丽乡村”,突破传统外交外事会晤、宴请等模式和惯例,开展高规格的“田园外事”活动,在美丽山水田园间开展“一对一、点对点”的精准、集约、高效招商引资,使传统乡村成为“国际会客厅”。
在博鳌亚洲论坛2019年会和2021年会期间,海南省领导在“美丽乡村会客厅”通过茶叙、田园漫步等形式,与微软、三星、强生、阿斯利康和中粮集团等多家世界500强企业及国内外知名企业累计开展50余场“一对一”商务洽谈活动,促成中粮码头仓储加工一体化项目、阿斯利康海南智慧医院、中法医学康复中心、英国考文垂大学海南国际学校和阿布扎比金融创新等一批合作项目落地,实现“外事活动+地方发展+农民增收”的三方共赢。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海南自由贸易港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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