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屏山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经核实可延迟)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屏山县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最后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最后一日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岗位表》。
三、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仅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有意向的报考者,可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预约报名,预约报名请具体咨询招聘单位招聘岗位预约报名联系人及电话,招聘单位招聘岗位预约报名联系人及电话详见本公告《岗位表》)。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至11月22日(上午9:00-下午18:00),周末正常报名。
(一)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
本次招聘中,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最终确定。
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准确填写《屏山县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以下材料到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3室(地址:屏山县屏山镇忠孝街4号),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自行填写、插入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并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通过现场报名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单。
四、考评方式
考评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面试的形式,实行量化考评,成绩满分100分。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对象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的能力素质;专业技能面试测试应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所需的人格素养、理论知识、专业技能方面和业务能力方面的素质。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五、面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工作结束后,在相关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
如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六、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县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参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县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县人社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县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二)用人单位凭县人社部门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5629378。
九、人才政策待遇
按本公告招聘的人员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按规定享受屏山县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人才政策咨询电话(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0831-5724992。
十、本公告内容涉及事业单位招聘政策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人才引进政策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十一、相关咨询电话
(一)本公告内容涉及事业单位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5629365。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咨询电话(预约报名联系人及电话)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信息公布网站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t.cn/EMWQzJU)或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t.cn/EMjnRAr)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四)温馨提示
本次招聘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需调整考试日程的,将提前在相关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特别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考试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
附件:
1.屏山县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屏山县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1日
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屏山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经核实可延迟)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屏山县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最后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最后一日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8)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岗位表》。
三、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仅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有意向的报考者,可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预约报名,预约报名请具体咨询招聘单位招聘岗位预约报名联系人及电话,招聘单位招聘岗位预约报名联系人及电话详见本公告《岗位表》)。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至11月22日(上午9:00-下午18:00),周末正常报名。
(一)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
本次招聘中,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最终确定。
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准确填写《屏山县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以下材料到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3室(地址:屏山县屏山镇忠孝街4号),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自行填写、插入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并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通过现场报名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单。
四、考评方式
考评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面试的形式,实行量化考评,成绩满分100分。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对象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的能力素质;专业技能面试测试应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所需的人格素养、理论知识、专业技能方面和业务能力方面的素质。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五、面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工作结束后,在相关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
如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六、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县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参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县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县人社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县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二)用人单位凭县人社部门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5629378。
九、人才政策待遇
按本公告招聘的人员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按规定享受屏山县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人才政策咨询电话(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0831-5724992。
十、本公告内容涉及事业单位招聘政策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人才引进政策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十一、相关咨询电话
(一)本公告内容涉及事业单位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5629365。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咨询电话(预约报名联系人及电话)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信息公布网站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t.cn/EMWQzJU)或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t.cn/EMjnRAr)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四)温馨提示
本次招聘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需调整考试日程的,将提前在相关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特别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考试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
附件:
1.屏山县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屏山县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1日
#一起练字[超话]#
#深夜学堂#
认真地坚持去练字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只有热爱可以让这件事变得简单而又幸福!一笔一划写出自己满意的字体,是时间沉淀下来的礼物。来看看楷书精品0608班学员的练字成果叭!还有雯雯同学超走心的心得哦~
本期嘉宾: 楷书精品0608班学员们
老师:潇湘@无泪也潇湘
班主任:六六@六六要大顺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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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六六@六六要大顺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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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的是岗位,不变的是初心 2012年,我进入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检察院,转眼间,已近8个年头。8年间,我从以法为剑、以理为刃的国家公诉人,到护航青春、守护明天的未检人,再到如今的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岗位变了,但我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只增不减。 切实体会到检察初心 “黄检察官,家里人都不变的是岗位,不变的是初心 2012年,我进入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检察院,转眼间,已近8个年头。8年间,我从以法为剑、以理为刃的国家公诉人,到护航青春、守护明天的未检人,再到如今的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岗位变了,但我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只增不减。 切实体会到检察初心 “黄检察官,家里人都不知道我投了这么多钱,我这些话不知道该跟谁说。就黄检察官愿意听我叨叨两句,帮我想想办法。”这是一位86岁的老人出院后给我打来的电话。 那是2013年,我初到公诉科时办理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且被害的100余人基本都是离退休的老人,其中就包括这位86岁的老人。在得知案件移送检察院后,着急的老人们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多次申诉,请求追回他们的养老钱,并且希望能见一见负责办案的检察官。 这些钱可都是这些老人辛苦了大半辈子攒下的养老钱啊!面对前来申诉的老人们,我尽可能地耐心劝慰安抚,用真诚、温暖的话语告诉他们案件的最新进展,同时用老人能理解的方式讲解法律和政策规定,尽一切可能帮助他们挽回损失。其中那位86岁的老人,瞒着家里的孩子,将自己10万元的养老钱投了进去,血本无归,不敢告诉家里人。因为无人诉说内心的苦楚,老人常给我打电话,一打就是一个小时。后来他病倒住院,出院后第一个想到的还是给我打电话,问问案件进展。 最终,被告人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老人们的信任,让我深切感受到身为一名检察官的责任,让我切实体会到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也让我知道只要与人民群众零距离沟通,努力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就会有收获,就对得起这份责任,这就是我作为一名检察官应有的初心。 展现别样检察力量 2016年,我调整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从一名公诉人转变为未检人。我觉得这不仅仅是角色的转变,更多的是要在办案中关注到每一个孩子的需要,用专业和爱帮助他们重拾勇气和力量,回归正常生活,追求新的幸福。 同年,我办理了一起盗窃摩托车的案子,3名犯罪嫌疑人都是年仅17岁的在校学生。到现在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孩子家长的场景,其中一位母亲拉着我的手泪流满面,“黄检察官,我们该怎么办,我的孩子是不是完了?”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是一项有温度的工作,我们不能只看到案件,还要看到案件背后的孩子,对未成年人宽容而不纵容,严管而又关爱,实施专业、有效的教育矫正,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才是未检工作真正的目的。因此,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我不仅关注犯罪行为,更关注案件所涉及的人;不仅关注孩子过去的错误,更关注孩子未来的发展。在案件办理中,我深入调查每一个孩子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家庭背景、帮教条件,为每一个孩子制定个性化的教育矫正方案,用少年司法理念,以“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精神,引导这些涉罪未成年人体会法律教育的震撼、感悟破坏规则的代价、懂得承担责任的意义,从而完成对自我的救赎,找到回归正常生活的勇气。 历时一年半的办案过程中,上述盗窃案的涉罪未成年人完成了教育矫正,全部稳定就业。从此,用法的教育、理的化解、心的沟通、爱的帮扶,尽量减少和消除犯罪对未成年人造成的心理阴影,展现别样的检察力量,成为我的工作追求。 让孩子们远离刑事犯罪 我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都是教师,对教师这个职业,我有着特殊的情感。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恰好可以把我的专长和兴趣结合起来。于是,我成为了普法课堂上的讲师,并有幸走上央视。 作为山东省检察院、省教育厅“法治进校园”巡讲团成员,山东省法学会“护航青春”齐鲁护航行动讲师团成员,我在多个地市开展过法治教育,多次组织参与“市北未检校园行”“防止校园暴力”等法治宣讲活动,先后进入三十余所学校、社区进行法治宣讲百余次,受教学生10万余人。我制作的《远离校园欺凌,做文明守法少年》法治教育课件,入选山东省未检精品课件库。 课堂上,我喜欢用生动有趣的故事勾起孩子们对法律的兴趣,让他们在哈哈大笑之余,记住一个又一个法律知识。2018年,我有幸作为山东省唯一入选的检察官,成为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CCTV-12)《守护明天》第二季节目主讲人,在第5期节目《我被父母出卖了》中,我结合真实案例,以案释法,呼吁和倡导家庭、学校、社会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共同努力,取得良好效果。 从检8年,我感受过小案子的琐碎繁杂,体会过大案要案的金戈铁马。一直以来,我坚持一步一个脚印,认真办好每一个案件,用实际行动诠释身为一名人民检察官的初心和使命。我先后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山东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山东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青岛市‘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个人”等荣誉。 2019年,我再一次转变角色,成为市北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的一名检察官。新的岗位上,我依然以高标准严要求提升法律素能,但内心对检察工作的初心和坚守不会改变。(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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