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早知道# 】事关疫情防控,天津“下馆子”有新要求!】12月23日,天津政务网刊发《市商务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贯彻三部委指导意见做好餐饮服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规范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消费者与从业人员都有新要求。
其中明确:
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和响应级别,制定餐饮业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对调整为中、高风险区域内的餐饮服务单位,可适时做出允许限制条件下的运营。
严控食材采购和食品加工环节,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严禁采购和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如原料供货商有员工确诊,根据相关防控规定对已采购原料封存待查。
餐饮服务单位应提供“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或者“一人一公筷、一人一公勺”服务,提倡就餐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时,餐饮服务单位应立即停业并向辖区有关部门报备。
对拒绝测温、登记、出示健康码或者其它健康状况凭证且强行进店的人员,或在店内不按防疫要求就餐、拒绝配合、不听劝阻的顾客,餐饮服务单位要在尽可能避免发生冲突的前提下,第一时间报警,并注意保存证据。
严格落实餐饮业疫情防控属地责任
依法科学抓好餐饮业疫情防控。各区人民政府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落细防控举措,充分发挥餐饮业在保障民生、增加就业、拉动消费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支持餐饮业加快恢复发展。
健全完善餐饮业疫情防控机制。各区要把餐饮业列为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点行业之一,在总结运用疫情防控有益经验的基础上做好统筹安排,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和响应级别,制定餐饮业疫情防控工作预案,进一步细化明确各项工作举措和任务分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健全餐饮业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并落实行业检查督导、政策宣传贯彻等制度措施。
督导落实各方群防群控责任。各区要根据任务分工,监督指导辖区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发动各街镇、社区等加大宣贯力度,明确告知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并做好指导落实。要督促教育餐饮服务单位和从业人员、顾客及其他进店人员等克服疫情防控麻痹思想,自觉履行防控职责。要把促进疫情防控与日常执法相结合,坚持常态化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主体进行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进行查处。
适时把握餐饮业疫情防控程度。要结合疫情形势变化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调整,按照全市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因地、因时制宜,动态调整和完善餐饮服务疫情防控标准和措施。对调整为中、高风险区域内的餐饮服务单位,各区可根据上级防控要求及疫情实际,适时做出允许限制条件下的运营,或暂停包间服务,或暂停堂食服务、只准窗口服务,或暂停营业等不同规定和要求,并做好相应措施下的预案准备。
严格落实低风险地区主体防控责任
各餐饮服务单位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所在区最新防控要求和公众防护指引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压实防控责任,履行顾客服务防控义务,严格管理从业人员,杜绝从业人员带病上岗。
严格做好健康状况核验工作。按照《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餐饮服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要做好顾客和进店人员信息登记,并保护好登记信息的隐私和安全,严防信息泄露引发不良社会影响和网络舆情。对持有智能手机的进店人群,根据《关于实施天津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健康码”的通告》(津新冠防指〔2020〕11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健康码”应用推广工作的通知》(津新冠防指〔2020〕136号)文件要求执行。对于无智能手机人群,根据《关于进一步便利无智能手机人群使用天津“健康码”出行的通知》(津新冠防指〔2020〕243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天津“健康码”管理方便群众出行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新冠防指〔2020〕259号)文件要求执行。
加强进店人员管控。员工上岗期间要保持工作服整洁,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及时更换,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在具备健全完善的卫生防疫措施和应急预案情况下,允许顾客持天津健康码“绿码”进店。
严控食材采购和食品加工环节。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外出采购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严禁采购和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原料供应商选择、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和加工用具的清洗要符合保障食品安全的有关规定。要密切关注原料供货商所在地的疫情变化情况,如原料供货商有员工确诊,根据相关防控规定对已采购原料封存待查。
坚持环境卫生消毒。按照全面精准开展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餐饮服务场所消毒工作,制定就餐及公共区域清洁消毒制度,做好清洁消毒记录并在公共区域展示。做好收银台、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定时清洁消毒,就餐区无洗手设施的,应配备免洗手消毒液等手消毒用品或其他手消毒设施,有条件的单位可在电梯口、收银台等处配备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施。定时对食品处理区域、就餐区域、人员通道、食品货梯、员工更衣室、集体宿舍区域进行清洁、消毒工作,卫生消毒处理过程中要避免污染食物。
加强室内通风管理。气温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按照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的有关指引做好空调的运行管理和使用,如使用集中空调,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每月至少一次清洗、消毒或更换空调关键部件。
确保洗手间卫生良好。每日定时对卫生间进行清洁、消毒和杀虫,保持地面、墙壁、洗手池无污垢,便池无粪便污物累积,室内无蚊蝇,保持洗手间通风良好,洗手设备正常运行,洗手盆、地漏等水封隔离有效。
强化餐厨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餐厨垃圾,废弃口罩应设置专门垃圾桶,每天对垃圾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餐厨垃圾处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2020年12月31日以后,全市餐饮企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全市建成区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保障顾客就餐卫生防护。对于合餐顾客,餐饮服务单位应提供“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或者“一人一公筷、一人一公勺”服务,公勺公筷宜采用不同颜色、材质或突出标识等醒目的方式进行区分,鼓励提供密封包装的牙签,有条件的餐厅(馆)要积极推广分餐制,提倡就餐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做好外送餐食卫生防护。用于顾客自取或外送的餐食,宜采用密封方式盛放,提倡每份餐食使用自制或订制的专用食安封签,如无食安封签,可选用一次性使用、不可复原的材料封闭外包装,防止运送过程中污染餐食。餐饮外卖服务应按照外卖配送和快递从业人员疫情健康防护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
严格落实中高风险地区主体防控责任
在中、高风险地区运营的餐饮服务单位,在落实好低风险地区相关防疫措施的基础上,按照辖区相关要求进一步升级防疫措施,尽全力防止疫情发生。
进一步加强员工管理。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每日体温、外出情况等信息。
进一步加强店内防控。在店内外候餐区、取餐区、结账区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划设“一米线”,严格控制人流密度,进店人数要与餐位数相匹配,不得造成点餐、等餐、等位等人员聚集。提倡建立顾客预约制度,合理安排顾客到店时间,避免人员聚集,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
进一步加强就餐管理。应控制餐厅(馆)就餐人数,拉开桌位间距,确保间隔在1米以上,如桌椅固定无法移动,要明确标识出非使用桌位,不安排非同行顾客同桌就餐。有包间服务的,每个包间限开一桌,就餐座位间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提倡就餐人员在用餐前后戴好口罩,每餐次顾客离开后,须对包间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处理。按要求缩短营业时间,减少疫情接触风险。
进一步加强室内通风管理。每周清洗、消毒空调通风系统空气处理机组、送风口和冷凝水盘等部位,必要时更换空调关键部件。
严格落实发生特殊状况时的主体防控责任
高度重视可疑症状人员处置。员工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新冠肺炎典型症状,要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上报单位或所在社区,并按规定进行隔离,就诊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防范交叉感染。如员工发现共同居住人或密切接触者出现疑似新冠肺炎典型症状,要及时上报单位,停止上岗并做好个人防护和隔离,必要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严格落实出现确诊病例后的停业处置。当本单位经营场所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时,餐饮服务单位应立即停业并向辖区有关部门报备,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疫情处置措施,并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对场所环境和空调(系统)进行终末消毒,直到卫生学评价合格并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恢复正常营业。
时刻保持疫情防控警惕性。对拒绝测温、登记、出示健康码或者其它健康状况凭证且强行进店的人员,或在店内不按防疫要求就餐、拒绝配合、不听劝阻的顾客,餐饮服务单位要在尽可能避免发生冲突的前提下,第一时间报警,并注意保存证据。 https://t.cn/RXm7HkP
其中明确:
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和响应级别,制定餐饮业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对调整为中、高风险区域内的餐饮服务单位,可适时做出允许限制条件下的运营。
严控食材采购和食品加工环节,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严禁采购和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如原料供货商有员工确诊,根据相关防控规定对已采购原料封存待查。
餐饮服务单位应提供“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或者“一人一公筷、一人一公勺”服务,提倡就餐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时,餐饮服务单位应立即停业并向辖区有关部门报备。
对拒绝测温、登记、出示健康码或者其它健康状况凭证且强行进店的人员,或在店内不按防疫要求就餐、拒绝配合、不听劝阻的顾客,餐饮服务单位要在尽可能避免发生冲突的前提下,第一时间报警,并注意保存证据。
严格落实餐饮业疫情防控属地责任
依法科学抓好餐饮业疫情防控。各区人民政府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落细防控举措,充分发挥餐饮业在保障民生、增加就业、拉动消费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支持餐饮业加快恢复发展。
健全完善餐饮业疫情防控机制。各区要把餐饮业列为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点行业之一,在总结运用疫情防控有益经验的基础上做好统筹安排,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和响应级别,制定餐饮业疫情防控工作预案,进一步细化明确各项工作举措和任务分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健全餐饮业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并落实行业检查督导、政策宣传贯彻等制度措施。
督导落实各方群防群控责任。各区要根据任务分工,监督指导辖区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发动各街镇、社区等加大宣贯力度,明确告知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并做好指导落实。要督促教育餐饮服务单位和从业人员、顾客及其他进店人员等克服疫情防控麻痹思想,自觉履行防控职责。要把促进疫情防控与日常执法相结合,坚持常态化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主体进行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进行查处。
适时把握餐饮业疫情防控程度。要结合疫情形势变化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调整,按照全市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因地、因时制宜,动态调整和完善餐饮服务疫情防控标准和措施。对调整为中、高风险区域内的餐饮服务单位,各区可根据上级防控要求及疫情实际,适时做出允许限制条件下的运营,或暂停包间服务,或暂停堂食服务、只准窗口服务,或暂停营业等不同规定和要求,并做好相应措施下的预案准备。
严格落实低风险地区主体防控责任
各餐饮服务单位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所在区最新防控要求和公众防护指引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压实防控责任,履行顾客服务防控义务,严格管理从业人员,杜绝从业人员带病上岗。
严格做好健康状况核验工作。按照《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餐饮服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要做好顾客和进店人员信息登记,并保护好登记信息的隐私和安全,严防信息泄露引发不良社会影响和网络舆情。对持有智能手机的进店人群,根据《关于实施天津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健康码”的通告》(津新冠防指〔2020〕11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健康码”应用推广工作的通知》(津新冠防指〔2020〕136号)文件要求执行。对于无智能手机人群,根据《关于进一步便利无智能手机人群使用天津“健康码”出行的通知》(津新冠防指〔2020〕243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天津“健康码”管理方便群众出行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新冠防指〔2020〕259号)文件要求执行。
加强进店人员管控。员工上岗期间要保持工作服整洁,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及时更换,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在具备健全完善的卫生防疫措施和应急预案情况下,允许顾客持天津健康码“绿码”进店。
严控食材采购和食品加工环节。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外出采购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严禁采购和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原料供应商选择、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和加工用具的清洗要符合保障食品安全的有关规定。要密切关注原料供货商所在地的疫情变化情况,如原料供货商有员工确诊,根据相关防控规定对已采购原料封存待查。
坚持环境卫生消毒。按照全面精准开展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餐饮服务场所消毒工作,制定就餐及公共区域清洁消毒制度,做好清洁消毒记录并在公共区域展示。做好收银台、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定时清洁消毒,就餐区无洗手设施的,应配备免洗手消毒液等手消毒用品或其他手消毒设施,有条件的单位可在电梯口、收银台等处配备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施。定时对食品处理区域、就餐区域、人员通道、食品货梯、员工更衣室、集体宿舍区域进行清洁、消毒工作,卫生消毒处理过程中要避免污染食物。
加强室内通风管理。气温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按照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的有关指引做好空调的运行管理和使用,如使用集中空调,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每月至少一次清洗、消毒或更换空调关键部件。
确保洗手间卫生良好。每日定时对卫生间进行清洁、消毒和杀虫,保持地面、墙壁、洗手池无污垢,便池无粪便污物累积,室内无蚊蝇,保持洗手间通风良好,洗手设备正常运行,洗手盆、地漏等水封隔离有效。
强化餐厨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餐厨垃圾,废弃口罩应设置专门垃圾桶,每天对垃圾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餐厨垃圾处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2020年12月31日以后,全市餐饮企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全市建成区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保障顾客就餐卫生防护。对于合餐顾客,餐饮服务单位应提供“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或者“一人一公筷、一人一公勺”服务,公勺公筷宜采用不同颜色、材质或突出标识等醒目的方式进行区分,鼓励提供密封包装的牙签,有条件的餐厅(馆)要积极推广分餐制,提倡就餐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做好外送餐食卫生防护。用于顾客自取或外送的餐食,宜采用密封方式盛放,提倡每份餐食使用自制或订制的专用食安封签,如无食安封签,可选用一次性使用、不可复原的材料封闭外包装,防止运送过程中污染餐食。餐饮外卖服务应按照外卖配送和快递从业人员疫情健康防护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
严格落实中高风险地区主体防控责任
在中、高风险地区运营的餐饮服务单位,在落实好低风险地区相关防疫措施的基础上,按照辖区相关要求进一步升级防疫措施,尽全力防止疫情发生。
进一步加强员工管理。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每日体温、外出情况等信息。
进一步加强店内防控。在店内外候餐区、取餐区、结账区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划设“一米线”,严格控制人流密度,进店人数要与餐位数相匹配,不得造成点餐、等餐、等位等人员聚集。提倡建立顾客预约制度,合理安排顾客到店时间,避免人员聚集,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
进一步加强就餐管理。应控制餐厅(馆)就餐人数,拉开桌位间距,确保间隔在1米以上,如桌椅固定无法移动,要明确标识出非使用桌位,不安排非同行顾客同桌就餐。有包间服务的,每个包间限开一桌,就餐座位间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提倡就餐人员在用餐前后戴好口罩,每餐次顾客离开后,须对包间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处理。按要求缩短营业时间,减少疫情接触风险。
进一步加强室内通风管理。每周清洗、消毒空调通风系统空气处理机组、送风口和冷凝水盘等部位,必要时更换空调关键部件。
严格落实发生特殊状况时的主体防控责任
高度重视可疑症状人员处置。员工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新冠肺炎典型症状,要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上报单位或所在社区,并按规定进行隔离,就诊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防范交叉感染。如员工发现共同居住人或密切接触者出现疑似新冠肺炎典型症状,要及时上报单位,停止上岗并做好个人防护和隔离,必要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严格落实出现确诊病例后的停业处置。当本单位经营场所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时,餐饮服务单位应立即停业并向辖区有关部门报备,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疫情处置措施,并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对场所环境和空调(系统)进行终末消毒,直到卫生学评价合格并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恢复正常营业。
时刻保持疫情防控警惕性。对拒绝测温、登记、出示健康码或者其它健康状况凭证且强行进店的人员,或在店内不按防疫要求就餐、拒绝配合、不听劝阻的顾客,餐饮服务单位要在尽可能避免发生冲突的前提下,第一时间报警,并注意保存证据。 https://t.cn/RXm7HkP
#汕尾爆料##城市生活家##汕尾身边事# 【理发店可以营业了!这些场所还要再等等】餐饮、住宿、商超、美容美发、网吧等商业服务场所,复工复市指引来了!26日,《广东省商业服务区复工复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下称《指引》)正式印发。
《指引》要求,各商业单位复工复市前,要成立防控专项工作组,设立一定数量的临时医学观察点。复市后要减少聚集性活动,制定合理的人员路线和分流措施。复市期间如出现感染病例,应及时有效采取相关防控措施。
恢复堂食的陶陶居。南方日报记者 曾美玲 摄
儿童游乐场等场所仍暂停服务哪些场所属于商业服务区?
《指引》适用于商场、写字楼、超市、餐馆、影院、娱乐场所、演出场所(馆)、网吧、三星级以上酒店、农贸交易市场、旅馆酒店、洗浴中心、月子中心、美容美发、洗染、摄影、家电维修、会展、批发、汽车(含二手车)交易、拍卖、物流、仓储、园区、汽车拆解、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等场所。
值得注意的是,在我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响应结束前,酒吧、舞厅、电影院、电子游戏厅、KTV、网吧、演出场所(馆)、洗浴中心、拍卖、大型会展等人员密集区域暂缓开放;商场暂停母婴室、儿童游乐场、室内娱乐场所服务;无法暂时关闭的,必须对全部公共设施进行消毒后开放。
复市前员工做到“8个一”
根据《指引》,商业服务区复工复市,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成立防控专项工作组;做好复市前准备,评估后复市;提前摸底,实行健康状况报告;设立临时医学观察点;
严格落实健康检查和健康登记;
环境卫生要求;
做好对宾客的健康宣传与日常排查;
减少聚集性活动。
其中,各商业单位在复市前,要分批次开展全员知识培训,对不同岗位的培训要有针对性,包含所有单位后勤工作人员(保洁、输送人员)。
同时,做好复工前防控物资准备,包括防护、消毒等用品,对每个员工做到“8个一”:一个健康档案,一测体温,一戴口罩,一设观察室,一致电(发现发热者致电医疗机构),一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一次健康教育,一强化人文关怀。
各商业单位要对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综合评估,重点包括防护物资储备、人员培训、规章制度,评估后复市。
设立一定数量的临时医学观察点
《指引》还明确,各商业单位根据员工数量和场所等实际情况,可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医学观察点和单独隔离观察间,临时医学观察点用于初测体温≥37.3℃员工的体温复测和待送员工停留,单独隔离观察间用于不需要在医院隔离的具有发热等症状人员的隔离观察。
原则上,观察点要设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房间(可利用企业现有医务室),需配备1—2名工作人员,负责体温监测和发热人员的管理,并配备红外测温仪、水银温度计、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消毒纸巾、医用乳胶手套、快速手消毒剂、84消毒剂等物品,有必要的配备木制或铁制椅子,不宜配备不易消毒的布质材料沙发,不能使用空调系统。
返工后14天内为特别防护期
针对返工返岗人员的健康管理,《指引》明确,返工后14天内为特别防护期。对返工返岗人员应立即进行健康检查和登记。特别防护期内应每天测量并记录体温,做好每日健康记录。
在特别防护期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员工应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无需留院观察者,应在用人单位设立的特别观察区/点观察,直至症状消失。
返工14天后为一般防护期。一般防护期应做好以下常规防护措施:设立健康管理员,以班组/科室为小单位,每天开展健康筛查。员工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立即安排就医,并电话告知当地疾控机构或街道/社区居委。
制定合理的人员分流措施
商业服务区内人流量大,宾客的健康宣传和日常排查非常重要。
《指引》要求,各商业单位在醒目位置张贴并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告知顾客服从、配合公共场所在疫情流行期间采取的各项措施,所有人佩戴口罩;餐饮、住宿、商超、洗浴、美容美发等行业与顾客接触较多的工作人员,需要注意在上岗时佩戴手套;有条件的超市工作人员可配护目镜等。
疫情之下,减少聚集性活动,仍是商业服务区复工复市后要注意的问题。
根据《指引》,各商业单位要制定合理的人员路线和分流措施,视情况适当控制进入顾客人员的数量,商业单位内外避免出现人群聚集。疫情防控期间不宜举办多人参加的会议、集体培训、聚会等,必须举办的可通过视频、网络等形式进行。
餐饮机构控制同时就餐人数
提供餐饮服务的机构(含单位食堂),则要根据疫情分区分级防控要求进行管理。
其中,所在县(市、区)为高风险地区的暂停堂食,采用打包送餐到人的办法;所在县(市、区)为中风险地区按照《广东省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开展堂食服务,分批就餐,控制同时就餐人数,就餐饭桌和座位增加距离。
《指引》还要求,从业人员与顾客服务交流时宜保持一定距离(1米及以上)和避免直接接触。商场快递交接优先考虑网络下单付款和使用快递柜办理交接。超市从业人员与顾客交流时不得摘下口罩,顾客在超市内要一直佩戴口罩。
复市后出现感染病例怎么办?
复市期间出现感染病例,应按照政府部门要求及时有效地开展相关防控措施。相关要求可参考《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企事业等集体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其中,若出现散发病例,各单位进入特别防护阶段,应提高监测防控力度,配合疾控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搜索与管理,并做好终末消毒,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若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应由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指引》要求,各商业单位复工复市前,要成立防控专项工作组,设立一定数量的临时医学观察点。复市后要减少聚集性活动,制定合理的人员路线和分流措施。复市期间如出现感染病例,应及时有效采取相关防控措施。
恢复堂食的陶陶居。南方日报记者 曾美玲 摄
儿童游乐场等场所仍暂停服务哪些场所属于商业服务区?
《指引》适用于商场、写字楼、超市、餐馆、影院、娱乐场所、演出场所(馆)、网吧、三星级以上酒店、农贸交易市场、旅馆酒店、洗浴中心、月子中心、美容美发、洗染、摄影、家电维修、会展、批发、汽车(含二手车)交易、拍卖、物流、仓储、园区、汽车拆解、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等场所。
值得注意的是,在我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响应结束前,酒吧、舞厅、电影院、电子游戏厅、KTV、网吧、演出场所(馆)、洗浴中心、拍卖、大型会展等人员密集区域暂缓开放;商场暂停母婴室、儿童游乐场、室内娱乐场所服务;无法暂时关闭的,必须对全部公共设施进行消毒后开放。
复市前员工做到“8个一”
根据《指引》,商业服务区复工复市,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成立防控专项工作组;做好复市前准备,评估后复市;提前摸底,实行健康状况报告;设立临时医学观察点;
严格落实健康检查和健康登记;
环境卫生要求;
做好对宾客的健康宣传与日常排查;
减少聚集性活动。
其中,各商业单位在复市前,要分批次开展全员知识培训,对不同岗位的培训要有针对性,包含所有单位后勤工作人员(保洁、输送人员)。
同时,做好复工前防控物资准备,包括防护、消毒等用品,对每个员工做到“8个一”:一个健康档案,一测体温,一戴口罩,一设观察室,一致电(发现发热者致电医疗机构),一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一次健康教育,一强化人文关怀。
各商业单位要对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综合评估,重点包括防护物资储备、人员培训、规章制度,评估后复市。
设立一定数量的临时医学观察点
《指引》还明确,各商业单位根据员工数量和场所等实际情况,可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医学观察点和单独隔离观察间,临时医学观察点用于初测体温≥37.3℃员工的体温复测和待送员工停留,单独隔离观察间用于不需要在医院隔离的具有发热等症状人员的隔离观察。
原则上,观察点要设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房间(可利用企业现有医务室),需配备1—2名工作人员,负责体温监测和发热人员的管理,并配备红外测温仪、水银温度计、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消毒纸巾、医用乳胶手套、快速手消毒剂、84消毒剂等物品,有必要的配备木制或铁制椅子,不宜配备不易消毒的布质材料沙发,不能使用空调系统。
返工后14天内为特别防护期
针对返工返岗人员的健康管理,《指引》明确,返工后14天内为特别防护期。对返工返岗人员应立即进行健康检查和登记。特别防护期内应每天测量并记录体温,做好每日健康记录。
在特别防护期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员工应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无需留院观察者,应在用人单位设立的特别观察区/点观察,直至症状消失。
返工14天后为一般防护期。一般防护期应做好以下常规防护措施:设立健康管理员,以班组/科室为小单位,每天开展健康筛查。员工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立即安排就医,并电话告知当地疾控机构或街道/社区居委。
制定合理的人员分流措施
商业服务区内人流量大,宾客的健康宣传和日常排查非常重要。
《指引》要求,各商业单位在醒目位置张贴并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告知顾客服从、配合公共场所在疫情流行期间采取的各项措施,所有人佩戴口罩;餐饮、住宿、商超、洗浴、美容美发等行业与顾客接触较多的工作人员,需要注意在上岗时佩戴手套;有条件的超市工作人员可配护目镜等。
疫情之下,减少聚集性活动,仍是商业服务区复工复市后要注意的问题。
根据《指引》,各商业单位要制定合理的人员路线和分流措施,视情况适当控制进入顾客人员的数量,商业单位内外避免出现人群聚集。疫情防控期间不宜举办多人参加的会议、集体培训、聚会等,必须举办的可通过视频、网络等形式进行。
餐饮机构控制同时就餐人数
提供餐饮服务的机构(含单位食堂),则要根据疫情分区分级防控要求进行管理。
其中,所在县(市、区)为高风险地区的暂停堂食,采用打包送餐到人的办法;所在县(市、区)为中风险地区按照《广东省餐饮服务业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引》开展堂食服务,分批就餐,控制同时就餐人数,就餐饭桌和座位增加距离。
《指引》还要求,从业人员与顾客服务交流时宜保持一定距离(1米及以上)和避免直接接触。商场快递交接优先考虑网络下单付款和使用快递柜办理交接。超市从业人员与顾客交流时不得摘下口罩,顾客在超市内要一直佩戴口罩。
复市后出现感染病例怎么办?
复市期间出现感染病例,应按照政府部门要求及时有效地开展相关防控措施。相关要求可参考《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企事业等集体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其中,若出现散发病例,各单位进入特别防护阶段,应提高监测防控力度,配合疾控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搜索与管理,并做好终末消毒,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若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应由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打击炒房,这一城市出手了!四大措施遏制投机】
在四川部分地区发布购房相关补贴政策后,唐山则升级了房地产调控政策。
1月4日,河北日报报道称,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就加强市中心区商品房销售管理有关事项发出通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行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行为等进行了规范。通知明确提出:购房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自网签之日起4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同日,银保监会发文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要落实“房住不炒”的定位,严格执行房地产金融监管要求,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抑制居民杠杆率过快增长,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接受券商中国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尽管部分地区出台的购房补贴等政策有利于刺激购房需求、激活市场交易,但这与当地楼市低迷和去库存的现状有关,并不能理解为调控政策的放松,只能理解为促进楼市稳定。因为一旦楼市成交过热、房价上涨过快,终会遭至加码调控,近期唐山、深圳等地加码楼市调控政策就是例证。而银保监会的表态也意味着房地产金融监管将持续从严,房地产金融环境难言放松。预计2020年楼市调控政策总体基调不会变化,但各地将全面落实因城施策,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现有政策做出优化调整。
唐山出限售新政打击炒房
1月4日,河北日报报道称,2019年12月31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就加强市中心区(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商品房销售管理有关事项发出通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行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行为等进行了规范。通知明确提出:购房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自网签之日起4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唐山市发此通知的目的是,为坚决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将着力抓好房地产市场稳控,遏制投机炒房,抑制房地产市场泡沫,防止房价出现大起大落,进一步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通知进一步明确房屋交易时间。
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自收到全部购房款或首付款当日,在房地产主管部门网上交易平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售楼处显著位置公示所有房源成交情况。购房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自网签之日起4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二、通知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行为。
将依法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销售行为、价格违法行为和委托不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行为。
其中,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取得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的商品房,或以任何形式组织认筹、收取认筹金;
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合作单位对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以售房为名收存款;
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占地;
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超出备案价格销售商品房;
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相互串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房价,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一套一标等规定。
三、通知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行为。
对未在销售项目所在地取得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做出处置和行政处罚;对已在销售项目所在地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由住建部门依法处理。
同时,严禁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严禁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通知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
依据《河北省房地产企业严重失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将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列入“黑名单”(严重失信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失信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现场检查、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限制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并推送至“信用河北”信用平台及住建部有关信用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多个房价涨幅居前城市已加码调控
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70城房价数据,2019年11月,唐山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价环比涨幅均全国第一,分别为1.9%和1.8%;同时,唐山二手房价同比涨幅高达14.7%,也位居全国第一。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唐山此前属于购房政策相对宽松的城市,总体上依然属于价格洼地的城市,这个时候市场交易容易反弹。此次出台楼市新的管控政策,和当前房价过快上涨等因素有关。所以稳房价动作势必需要强化。从此次政策也可以看出,对于房企、中介机构以及购房者等都给出了明确的管控内容,这也是2017年4月份唐山实施限购政策后,第二次较为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内容。
不过,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指出,目前全国所有限售政策都是从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开始计算,而唐山此次是首个明确从网签开始计算的。通常买新建商品房从网签到交房需要1年多时间,再到取得房本还需要1年多时间,按照唐山正常新房网签到取得交易资格,本来就要三年以上。唐山所谓的限售政策,对于市场影响不大。
而此前,二手房价涨幅居前的深圳已经出手调控。
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70城房价数据,2019年11月,深圳二手房价环比上涨1.4%,位居全国第三。深圳二手房价涨幅已经连续3个月位居前五,9月和10月均排名第五。12月份,深圳部分小区出现二手房业主集体串联哄抬房价的现象,引起广泛关注。
深圳市住建局已经于12月18日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切实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告》,提出五项措施严厉打击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其中明确表示,将对部分集体恶意炒作房价的小区暂停办理二手房网签手续,对于经查实的违法违规人员,将由房地产主管部门将其列入信用黑名单。
深圳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还表示,下一步,要进一步研究并公布周边的二手房成交的真实价格,供市民参考。如果出现二手房涨幅明显超过近期成交价格,且小区业主存在集体串联进行涨价的行为,市民可以向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投诉。
去年,二手房价连续10个月同比涨幅全国第一的呼和浩特已出台了楼市调控组合拳。
2019年9月30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了《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从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等方面出台组合拳,包括调整土地供应节奏,限购、限贷、限价政策等。这些措施涉及到的责任单位包括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土地收储中心、金融办、统计局、城管执法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等多个相关委、办、局,可见其调控的决心。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元旦,央行给金融市场送出全面降准“大礼包”,被部分市场人士解读为房地产金融环境将进一步宽松。不过,1月4日晚,银保监会发文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要落实“房住不炒”的定位,严格执行房地产金融监管要求,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抑制居民杠杆率过快增长,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监管部门对违规资金和居民杠杆率等方面将继续管控,房地产金融环境难言放松。
在四川部分地区发布购房相关补贴政策后,唐山则升级了房地产调控政策。
1月4日,河北日报报道称,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就加强市中心区商品房销售管理有关事项发出通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行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行为等进行了规范。通知明确提出:购房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自网签之日起4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同日,银保监会发文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要落实“房住不炒”的定位,严格执行房地产金融监管要求,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抑制居民杠杆率过快增长,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接受券商中国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尽管部分地区出台的购房补贴等政策有利于刺激购房需求、激活市场交易,但这与当地楼市低迷和去库存的现状有关,并不能理解为调控政策的放松,只能理解为促进楼市稳定。因为一旦楼市成交过热、房价上涨过快,终会遭至加码调控,近期唐山、深圳等地加码楼市调控政策就是例证。而银保监会的表态也意味着房地产金融监管将持续从严,房地产金融环境难言放松。预计2020年楼市调控政策总体基调不会变化,但各地将全面落实因城施策,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现有政策做出优化调整。
唐山出限售新政打击炒房
1月4日,河北日报报道称,2019年12月31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就加强市中心区(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商品房销售管理有关事项发出通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行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行为等进行了规范。通知明确提出:购房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自网签之日起4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唐山市发此通知的目的是,为坚决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将着力抓好房地产市场稳控,遏制投机炒房,抑制房地产市场泡沫,防止房价出现大起大落,进一步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通知进一步明确房屋交易时间。
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自收到全部购房款或首付款当日,在房地产主管部门网上交易平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售楼处显著位置公示所有房源成交情况。购房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自网签之日起4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二、通知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行为。
将依法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销售行为、价格违法行为和委托不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行为。
其中,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取得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的商品房,或以任何形式组织认筹、收取认筹金;
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合作单位对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以售房为名收存款;
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占地;
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超出备案价格销售商品房;
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相互串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房价,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一套一标等规定。
三、通知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行为。
对未在销售项目所在地取得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做出处置和行政处罚;对已在销售项目所在地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由住建部门依法处理。
同时,严禁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严禁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通知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
依据《河北省房地产企业严重失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将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列入“黑名单”(严重失信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失信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现场检查、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限制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并推送至“信用河北”信用平台及住建部有关信用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多个房价涨幅居前城市已加码调控
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70城房价数据,2019年11月,唐山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价环比涨幅均全国第一,分别为1.9%和1.8%;同时,唐山二手房价同比涨幅高达14.7%,也位居全国第一。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唐山此前属于购房政策相对宽松的城市,总体上依然属于价格洼地的城市,这个时候市场交易容易反弹。此次出台楼市新的管控政策,和当前房价过快上涨等因素有关。所以稳房价动作势必需要强化。从此次政策也可以看出,对于房企、中介机构以及购房者等都给出了明确的管控内容,这也是2017年4月份唐山实施限购政策后,第二次较为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内容。
不过,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指出,目前全国所有限售政策都是从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开始计算,而唐山此次是首个明确从网签开始计算的。通常买新建商品房从网签到交房需要1年多时间,再到取得房本还需要1年多时间,按照唐山正常新房网签到取得交易资格,本来就要三年以上。唐山所谓的限售政策,对于市场影响不大。
而此前,二手房价涨幅居前的深圳已经出手调控。
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70城房价数据,2019年11月,深圳二手房价环比上涨1.4%,位居全国第三。深圳二手房价涨幅已经连续3个月位居前五,9月和10月均排名第五。12月份,深圳部分小区出现二手房业主集体串联哄抬房价的现象,引起广泛关注。
深圳市住建局已经于12月18日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切实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告》,提出五项措施严厉打击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其中明确表示,将对部分集体恶意炒作房价的小区暂停办理二手房网签手续,对于经查实的违法违规人员,将由房地产主管部门将其列入信用黑名单。
深圳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还表示,下一步,要进一步研究并公布周边的二手房成交的真实价格,供市民参考。如果出现二手房涨幅明显超过近期成交价格,且小区业主存在集体串联进行涨价的行为,市民可以向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投诉。
去年,二手房价连续10个月同比涨幅全国第一的呼和浩特已出台了楼市调控组合拳。
2019年9月30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了《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从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等方面出台组合拳,包括调整土地供应节奏,限购、限贷、限价政策等。这些措施涉及到的责任单位包括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土地收储中心、金融办、统计局、城管执法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等多个相关委、办、局,可见其调控的决心。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元旦,央行给金融市场送出全面降准“大礼包”,被部分市场人士解读为房地产金融环境将进一步宽松。不过,1月4日晚,银保监会发文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要落实“房住不炒”的定位,严格执行房地产金融监管要求,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抑制居民杠杆率过快增长,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监管部门对违规资金和居民杠杆率等方面将继续管控,房地产金融环境难言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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