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家私募被罚!非法借用他人账户炒股,亏3530万...】10月13日,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显示,深圳市前海安天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天诚)因非法借用他人账户交易证券行为,遭广东监管局立案调查、审理。截至目前,该案已调查、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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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见>>>https://t.cn/A6MNoMV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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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安部门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ST银河投资者索赔仍在征集中】10月12日,ST银河(000806)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北海市人民检察院9月28日出具的《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称公司已由北海市公安局移送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期,由吴立骏律师代理的21名投资者诉ST银河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获南宁中院受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提示,凡在2016年7月1日至2019年1月24日上午期间买入ST银河,且在2019年1月24日上午收盘后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https://t.cn/A6MN4Kcs
近期,由吴立骏律师代理的21名投资者诉ST银河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获南宁中院受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提示,凡在2016年7月1日至2019年1月24日上午期间买入ST银河,且在2019年1月24日上午收盘后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https://t.cn/A6MN4Kcs
【延安必康示范判决给两类投资者索赔机会 公司业绩强劲为赔偿提供保障】延安必康(002411)近日公布了一例投资者索赔案判决情况。该起案件是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西安中院”)在500余件原告投资者诉延安必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中,适用示范判决机制审理的首起案件。
根据法院一审判决,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表示,有两类投资者在本案诉讼时效内可以继续向公司提起索赔:一是,在2016年4月26日至2020年3月25日期间买入延安必康,并在2020年3月25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二是,在2020年2月7日至2020年2月10日期间买入延安必康,并在2020年2月1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上述两类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6016)报名,参与索赔。https://t.cn/A6MN42jK
根据法院一审判决,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表示,有两类投资者在本案诉讼时效内可以继续向公司提起索赔:一是,在2016年4月26日至2020年3月25日期间买入延安必康,并在2020年3月25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二是,在2020年2月7日至2020年2月10日期间买入延安必康,并在2020年2月1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上述两类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6016)报名,参与索赔。https://t.cn/A6MN42j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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