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未过户,被征收时,拆迁补偿应该这样分配!
1.买房人与卖房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交清购房款,但因未办理过户登记,故买房人对所购买的房屋虽实际占有、使用、收益,但并没有实际取得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
2.当房屋被征收时,卖房人作为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与征收部门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合法有效,但其在该协议中享有的权利为其出卖给买房人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的对价。在此情况下,买房人可选择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也可选择主张所购房屋产权消灭的对价—拆迁补偿款。(实践中,征收部门可直接与实际买受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3.在征收主体按照征收方案确定的具体补偿数额予以补偿后,有关利害关系人之间就该补偿款的归属或分配产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纠纷予以受理。人民法院受理此类民事纠纷案件,主要是针对利害关系人之间就诉争的补偿款的归属或分配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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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房人与卖房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交清购房款,但因未办理过户登记,故买房人对所购买的房屋虽实际占有、使用、收益,但并没有实际取得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
2.当房屋被征收时,卖房人作为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与征收部门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合法有效,但其在该协议中享有的权利为其出卖给买房人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的对价。在此情况下,买房人可选择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也可选择主张所购房屋产权消灭的对价—拆迁补偿款。(实践中,征收部门可直接与实际买受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3.在征收主体按照征收方案确定的具体补偿数额予以补偿后,有关利害关系人之间就该补偿款的归属或分配产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纠纷予以受理。人民法院受理此类民事纠纷案件,主要是针对利害关系人之间就诉争的补偿款的归属或分配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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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广大买房卖房的消费者们有点自知之谜 我他妈是租客不是你们的测评师 拉着我逼逼叨叨没完地问问题我好心解释还他妈老打断我到底是谁先发问的??你他妈都自个儿上手了不想听就别问了呗?临走了还指使我倒水我倒你妈b我请你做客来了还冷的不喝喝热的 在租房合约期间老娘才是这个房子的主人!
【我不想地域歧视的 但是这种老南京人颐指气使南普打死不离口的依壁雕凿的态度 不是一次两次了 哪个朝代给你的勇气???】
【我不想地域歧视的 但是这种老南京人颐指气使南普打死不离口的依壁雕凿的态度 不是一次两次了 哪个朝代给你的勇气???】
#买房和卖房# (2)两套住房挂出售
上午,去鹿鸣路房产一条街,在各家中介登记2套房子出售,沟通中,不少经纪人说,以前买房人觉得,海洋路南的小区太远了,现在看买的都赚了[允悲],其实,过去20年坚持买房的,基本都赚了,只是赚多赚少的区别,那未来的楼市怎么走,确实存在不确定性,什么时点买,什么时点置换,买哪个板块,哪个小区,选多大面积户型,买房人要了解更多的房产信息和知识,房产所带来的财富差距,也会越来越大。
上午,去鹿鸣路房产一条街,在各家中介登记2套房子出售,沟通中,不少经纪人说,以前买房人觉得,海洋路南的小区太远了,现在看买的都赚了[允悲],其实,过去20年坚持买房的,基本都赚了,只是赚多赚少的区别,那未来的楼市怎么走,确实存在不确定性,什么时点买,什么时点置换,买哪个板块,哪个小区,选多大面积户型,买房人要了解更多的房产信息和知识,房产所带来的财富差距,也会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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