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名杰信评估公司出具虚假评估报告的举报。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评估报告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被征收人能拿多少征收补偿款,在补偿决定案件中,《评估报告》图1更是至关重要。在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房屋征收补偿案件中,强拆原告的房子时,并未送达《补偿决定》!
案情;原告合法房屋位于昆明市官渡区民航路27号,建筑面积54平方米,院落,空地为34.34平方米,被纳入官渡区棚户区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之内。早在2013年2月18日,官渡区政府就已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但质疑的是;对原告所居住的片区征收却是在2017年8月20日,原告之前并不知道此征收补偿决定的存在,征收方也没有对403征收片区公布过此征收决定?直到2017年8月20日才由官渡区吴井街道办下属的五里拆迁指挥部公布的对403征收片区的搬迁通告第八期才知道,显然区政府的征收程序存在严重违法,原告起诉到区法院,中级法院,省高院,最高院第五巡回庭均被驳回,不予立案审查?历经4年多直至2021年2月19日原告向云南省检察院提起抗诉才得知被告早在2017年9月30日就将原告的安置补偿协议代签伪造了,在2018年原告向官渡区法院提起诉讼时收到了被告的答辩状图5就足以证明了原告并未与拆迁指挥部签过安置补偿协议。此案得不到公正的裁判足以说明了云南省存在司法腐败的问题。
一、关于被告作出该评估书明显存在的几个的违法点:
1.原告房屋占地面积近百平方米,而评估书中记载的建筑面积仅为40.59平方米,明显不符合逻辑,不符合原告实际居住的面积,也不符合生活常理,原告向法院提交了原告房屋空地,院落的书证,土地证予以证明;图2但未得到认可?
2.评估报告并未对原告房屋的空地,院落未进行过实地评估和实测,严重遗漏了补偿项目;
原告在2017年9月10日收到《评估报告》时得知存在诸多违法点,故案涉房屋评估存在程序严重违法,并在2017年9月11日向房屋征收部门官渡区城市更改造局负责征收片区的《赵小峰》图3提出质疑,但被他“以认可此报告就往下走,不认可就摆下”的欺骗使原告丧失了对评估报告的异议权,有现场录像为证,本案中,被告用伪造好的《评估报告》送达给原告,造成原告无法知晓其房屋的评估事项和评估价值,也无法与征收方协商补偿事宜,在此前提下,区政府并未作出安置补偿决定就动用黑恶势力将原告房屋强拆是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
3、被告选定的评估机构不符合法定程序,未与征收片区的1012户被征收户进行协商选定,也没摇号,而是征收方早在2010年12月16日单方选定,合同编号005,图4从这一点看,该份《评估报告》是无效的;评估工作的委托方应当为房屋征收部门区城改局,可评估报告上载明的委托方却是官渡区五里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
4、案涉房屋征收是在2017年8月,但《评估报告》却仍按照2013年2月18日的时间点作为评估时间进行评估图5,作出的评估结果有失公平合理;明显低于市场价,评估报告的估价作业期为2017年6月3日至2017年8月24日,图6,显然本案中的《评估报告》是在征收起动之前就以完成。有效期却为出具报告之日起为半年,即;2117年8月24日至2018年2月23日,违反了评估报告的有效期应当为1年的法律规定。
5、《评估报告》中没有载明现场勘查记录及照片,且评估的面积严重有误,还存在少评漏评。
6、评估报告送达给原告时,未告知原告对《评估报告》提出复核申请等表示异议权利。剥夺了原告的诉权。
7、在此报告中有意将分户表标错,目的是为了达到非法侵占原告的的空地和院落。图7
综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达不成补偿的,由有权机关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而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重要事实依据之一,就是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包括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价值、建筑物以及附属物的重置价格、停产停业损失、搬迁安置的费用、临时安置费用等,但若是《评估报告》未依法作出和送达,就不能作为作出补偿决定的依据。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评估报告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被征收人能拿多少征收补偿款,在补偿决定案件中,《评估报告》图1更是至关重要。在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房屋征收补偿案件中,强拆原告的房子时,并未送达《补偿决定》!
案情;原告合法房屋位于昆明市官渡区民航路27号,建筑面积54平方米,院落,空地为34.34平方米,被纳入官渡区棚户区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之内。早在2013年2月18日,官渡区政府就已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但质疑的是;对原告所居住的片区征收却是在2017年8月20日,原告之前并不知道此征收补偿决定的存在,征收方也没有对403征收片区公布过此征收决定?直到2017年8月20日才由官渡区吴井街道办下属的五里拆迁指挥部公布的对403征收片区的搬迁通告第八期才知道,显然区政府的征收程序存在严重违法,原告起诉到区法院,中级法院,省高院,最高院第五巡回庭均被驳回,不予立案审查?历经4年多直至2021年2月19日原告向云南省检察院提起抗诉才得知被告早在2017年9月30日就将原告的安置补偿协议代签伪造了,在2018年原告向官渡区法院提起诉讼时收到了被告的答辩状图5就足以证明了原告并未与拆迁指挥部签过安置补偿协议。此案得不到公正的裁判足以说明了云南省存在司法腐败的问题。
一、关于被告作出该评估书明显存在的几个的违法点:
1.原告房屋占地面积近百平方米,而评估书中记载的建筑面积仅为40.59平方米,明显不符合逻辑,不符合原告实际居住的面积,也不符合生活常理,原告向法院提交了原告房屋空地,院落的书证,土地证予以证明;图2但未得到认可?
2.评估报告并未对原告房屋的空地,院落未进行过实地评估和实测,严重遗漏了补偿项目;
原告在2017年9月10日收到《评估报告》时得知存在诸多违法点,故案涉房屋评估存在程序严重违法,并在2017年9月11日向房屋征收部门官渡区城市更改造局负责征收片区的《赵小峰》图3提出质疑,但被他“以认可此报告就往下走,不认可就摆下”的欺骗使原告丧失了对评估报告的异议权,有现场录像为证,本案中,被告用伪造好的《评估报告》送达给原告,造成原告无法知晓其房屋的评估事项和评估价值,也无法与征收方协商补偿事宜,在此前提下,区政府并未作出安置补偿决定就动用黑恶势力将原告房屋强拆是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
3、被告选定的评估机构不符合法定程序,未与征收片区的1012户被征收户进行协商选定,也没摇号,而是征收方早在2010年12月16日单方选定,合同编号005,图4从这一点看,该份《评估报告》是无效的;评估工作的委托方应当为房屋征收部门区城改局,可评估报告上载明的委托方却是官渡区五里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指挥部,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
4、案涉房屋征收是在2017年8月,但《评估报告》却仍按照2013年2月18日的时间点作为评估时间进行评估图5,作出的评估结果有失公平合理;明显低于市场价,评估报告的估价作业期为2017年6月3日至2017年8月24日,图6,显然本案中的《评估报告》是在征收起动之前就以完成。有效期却为出具报告之日起为半年,即;2117年8月24日至2018年2月23日,违反了评估报告的有效期应当为1年的法律规定。
5、《评估报告》中没有载明现场勘查记录及照片,且评估的面积严重有误,还存在少评漏评。
6、评估报告送达给原告时,未告知原告对《评估报告》提出复核申请等表示异议权利。剥夺了原告的诉权。
7、在此报告中有意将分户表标错,目的是为了达到非法侵占原告的的空地和院落。图7
综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达不成补偿的,由有权机关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而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重要事实依据之一,就是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包括房屋价值、土地使用权价值、建筑物以及附属物的重置价格、停产停业损失、搬迁安置的费用、临时安置费用等,但若是《评估报告》未依法作出和送达,就不能作为作出补偿决定的依据。
【“军校共建,鱼水情深”——我校与71897部队沙家浜营开展军校共建活动】
6月18日,我校师生走进军营,与沙家浜营开展军校共建活动。沙家浜营教导员李文明、营长臧青松,我校党委副书记赵小峰、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徐焕章、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于稀水出席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揭牌仪式。管理学院辅导员代表、沙家浜营全体官兵、及50余名学生一同参加了当天共建活动。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提高全民族整体素质的基础性工程,是引导人们特别是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理想、信念、人生观、价值观,促进中华民族振兴的一项重要工作。我校管理学院积极开展军校共建活动,旨在增强我校学生国防观念,引导广大学生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坚定信念、砥砺品格,从百年党史中汲取奋力前行的不竭动力,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
6月18日,我校师生走进军营,与沙家浜营开展军校共建活动。沙家浜营教导员李文明、营长臧青松,我校党委副书记赵小峰、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徐焕章、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于稀水出席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揭牌仪式。管理学院辅导员代表、沙家浜营全体官兵、及50余名学生一同参加了当天共建活动。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提高全民族整体素质的基础性工程,是引导人们特别是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理想、信念、人生观、价值观,促进中华民族振兴的一项重要工作。我校管理学院积极开展军校共建活动,旨在增强我校学生国防观念,引导广大学生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坚定信念、砥砺品格,从百年党史中汲取奋力前行的不竭动力,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
#西工程大公告栏#
为切实解决我校广大学子近期所关注的权益问题,5月14日,我校“师生共建美好校园多方见面会”第二期于临潼校区22-8楼226室召开。校党委副书记赵小峰、副校长朱永民、我校各职能部门、校学生会、校研会相关部门以及学院学生代表参会。座谈会主要围绕商定了近期收集到的有关宿舍楼道公共饮水机、风扇、空调等各类问题。问题进展如下:
学校后勤服务处已经召开了空调事务协调会,目前正在持续与第三方空调租赁公司进行约谈解决。我校坚决维护学生权益,表示要坚决杜绝空调公司擅自涨价、租赁方式不合理、租用时间未明确计时等问题。同时学校特设立了相关部门进行空调投诉受理工作,为在空调乱收费期间已经办理过空调业务的同学进行投诉登记,投诉受理窗口设于两校区售电室内。请近期已办理空调业务的同学们携带收据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投诉受理点填写信息,进行登记,正确维护自身的相关权益;
经与学校反映,目前宿舍楼道公共饮水机水价正在整改中,同时对饮水机的滤芯更换,机器维护,水质报告进行公示,监督饮水机的水质安全问题;
各学院权益服务部反馈的风扇维修问题,我校近期着手进行风扇采购事宜,对各宿舍内风扇安装问题进行排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维修或更换新风扇。
来源:西安工程大学学生会【权小益说】
为切实解决我校广大学子近期所关注的权益问题,5月14日,我校“师生共建美好校园多方见面会”第二期于临潼校区22-8楼226室召开。校党委副书记赵小峰、副校长朱永民、我校各职能部门、校学生会、校研会相关部门以及学院学生代表参会。座谈会主要围绕商定了近期收集到的有关宿舍楼道公共饮水机、风扇、空调等各类问题。问题进展如下:
学校后勤服务处已经召开了空调事务协调会,目前正在持续与第三方空调租赁公司进行约谈解决。我校坚决维护学生权益,表示要坚决杜绝空调公司擅自涨价、租赁方式不合理、租用时间未明确计时等问题。同时学校特设立了相关部门进行空调投诉受理工作,为在空调乱收费期间已经办理过空调业务的同学进行投诉登记,投诉受理窗口设于两校区售电室内。请近期已办理空调业务的同学们携带收据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投诉受理点填写信息,进行登记,正确维护自身的相关权益;
经与学校反映,目前宿舍楼道公共饮水机水价正在整改中,同时对饮水机的滤芯更换,机器维护,水质报告进行公示,监督饮水机的水质安全问题;
各学院权益服务部反馈的风扇维修问题,我校近期着手进行风扇采购事宜,对各宿舍内风扇安装问题进行排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维修或更换新风扇。
来源:西安工程大学学生会【权小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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