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蜜沉沉烬如霜》这部剧已经刷过很多遍了,读大学的时候在刷,毕业了闲暇时间依然还刷,主要是因为这部剧制作精良,演员赏心悦目,台词走心。
刷了那么多遍,最让我有印象的依旧是润玉。罗云熙之前跳芭蕾舞多年,身姿轻盈,饰演的润玉一袭白衣不染纤尘,就像神仙的模样。杨紫饰演的锦觅灵动可爱,邓伦饰演的凤凰痴情苏感……都非常出色。
言归正传,本篇文章是写润玉的文。“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这是真的。
于润玉而言,旭凤是他杀母仇人的儿子,是夺妻之人,杀母夺妻,润玉恨旭凤及天后没有问题,报仇也是情理之中。
曾经的润玉,已经低调到昼伏夜出了,可是天后依然忌惮他、随时想监视他、栽赃他、打压他。
如果天后在润玉求她放过簌离的时候肯“网开一面”谈条件,无论是锦觅还是天帝之位润玉都会放弃,可惜天后偏偏要赶尽杀绝,非要把人没有尊严地踩在脚底下。
当有一天,“闲云野鹤”也做不了了,非生即死,谁会不选择生呢。
旭凤跟润玉谈让他放弃锦觅:“天界的权利我不会与你争”,还记得当初水神问润玉“可知若为此约有何代价”时,润玉答约“无非削神籍,贬下界”,旭凤想抢人未婚妻,还想让人家主动解约,不知道是想得太美还是太天真。
还有,后者那是“筹码”吗?旭凤不争帝位他妈不替他争么?旭凤不害润玉、他能管好他妈不害润玉么?也是,这方面他从来都不需要自己争。所以对于润玉而言,旭凤的话很幼稚也很讽刺,他劝不了润玉。
润玉因为这个婚约,从一开始都不知道水神那状态这辈子会不会有孩子就填了,他守着这个婚姻单身那么多年,自己的弟弟都开始和穗禾在父母之约下快谈婚论嫁了,他还在等着他那个可能要下辈子才会出来的未婚妻。他孤独的等了那么多年,凭什么要他主动放弃。
骂他“弑父屠弟”,然则太微和旭凤又有哪一个是他亲自动手杀的呢?润玉对天帝只是给了他一杯茶,这杯茶的作用就是想让他父亲能够坐在那老老实实的听他数落几句,把憋在心里几千年的怨气顺一下。
是了,不然,这条忍了几千年又气性大的应龙,恐怕会被他自己活活憋死:一口气不来,往何处安身。他是条龙,他不发威别真把他当锦鲤啊。
而旭凤,则是锦觅动手杀的。
九霄云殿上,其实润玉从来没有觉得自己一定能够打赢旭凤,所以他和旭凤对决的时候,才会用可能只有他自己听得到的声音说“只愿来生有我没你”。
水神被杀之事,如果是润玉的嫌疑恐怕早被拿下了,而旭凤则依然无恙,这世间本来就没有公平可言。
对比当年旭凤抓彦佑替润玉洗脱嫌疑之举,润玉是不够坦荡,但是时移事异,对着杀母、夺妻之人又有多少人能够毫无嫌隙呢。
天后被关后润玉去看她,在得知儿子丈夫都灰飞烟灭之后,天后问润玉“旭凤何辜?”这话其实对于润玉而言就是个笑话,于是他立即就反问“我母、锦觅、龙鱼族水族何辜”,是了,荼姚把润玉的母族灭族了,把他龙鱼族故地据为己有,那么多生灵,润玉没有灭了鸟族,就谈不上比她坏,我就不会厌恶他这个角色人设。
当然,最让人喜欢的还是润玉的“智计无双”,他居然可以在鸟族了扶持棋子,让天后和旭凤(仇人、对手)的母族为自己所用,真不愧是“天下为公”。是了,到了后来,一个小小的八百里龙鱼族故地怎么可能满足得了他,古代藩王才会有封地,润玉又岂会止步。
当他站在九霄云殿中间位置上,十分正常的说着“废后在洞庭湖大动干戈、涂炭生灵”的时候,他敢说、他能说,天帝和众仙也无异议,那一刻又说明他以前有多冤,而如今又有多大权在握。
之后还有一处,彦佑问他:你总是这么滴水不漏、无可指摘,累不累?润玉回答是:总比死了要强。
是了,本来就不同。
其实我不知道润玉究竟爱不爱锦觅,他无疑是喜欢她的,也承担未婚夫的责任去照顾她,损耗一半仙寿,如何也算不得无情。可是大婚造反的那一刻,也不得不说,润玉心里不仅仅有锦觅。
不成功便成仁,有些东西,他都想要。
其实换个思路,锦觅替润玉杀了旭凤,也算润玉登位的大功臣,润玉给她天后之位,也算很当。
还有那个叔父,既然当年太微“也是”屠兄上位,丹朱依然可以支持太微并且日子过得舒舒服服,就只能说明他其实也没有那么嫉恶如仇,只不过是站队罢了,而在润玉旭凤这一代,他把宝早已押旭凤了罢了。
至于天帝,其实他对润玉多少也是有情的,毕竟把当年私会簌离用的“夜神”名号封给了润玉、毕竟把当年簌离的人鱼泪手串戴到了润玉手腕上,毕竟坚决支持润玉锦觅联姻,除了缓和与水神关系,也是信任润玉,给他一个大靠山,想让他安稳一世。
一个细节,一场家宴,天帝天后上座,凤凰抚箜篌,一众仙友落座品茗,润玉不在场。
这个细节可以认为家宴其他人一家人其乐融融润玉这个儿子却可有可无,但是随后一个细节,是这时候水神想进殿看门的却先来报天帝并说“水神仙上求见”,而润玉随后却可以直接进殿,门口看门的只在外报一声“夜神殿下到”,也可以看出来,天宫确实是润玉的家,一些皇子的寻常权限,还是有的。
只不过,天帝素来玩制衡,相比之下,随制衡而来的亲情也就不太亮眼与让人感动了。
另外,不得不说,天后倒台以后,旭凤和穗禾真玩不过润玉,看看场景就知道,许多时候,是润玉站着,穗禾或旭凤跪着,在天后倒台之后。所以,天后忌惮润玉,也确实润玉这条应龙很强。毕竟,自己儿子是个凤凰,润玉可是真龙呢。
其实润玉是一个非常珍惜对他好的人的人,比如说对鲤儿和邝露,尤其是邝露。邝露是个好姑娘,即使是她喜欢润玉,可是从来没有想害锦觅,即使锦觅在璇玑宫昏迷半年日日靠她照顾,她也没有使点手段让她再也起不来。
当初璇玑宫里,在润玉不在场的时候,她甚至都能下意识地帮着润玉和了听争锦觅,直接说锦觅和她家大殿四千年前便有婚约,锦觅算她璇玑宫人,怼旭凤不守规矩。还……吵赢了。
还有水神认女,润玉在上殿前权衡利弊的时候,邝露甚至在说服润玉去追求爱情(锦觅),真的是事事以润玉意志为先了。还带动她爹倒向润玉,帮着润玉造反造势,对润玉很重要的一个人。
润玉登位后,封她为上元仙子,九天仙女都要对她毕恭毕敬行礼问安,还给她封地;给她进出他的寝宫及九霄云殿的权利,给她站在她身边不需要跪拜天帝的权利;
最重要的是,他不忍心拒绝邝露,邝露偶尔实在想顶撞他也就反驳了,也没事,之后见面尴尬事都不会提,就当过去了。润玉,自然是信任与偏爱邝露的。还是挺希望她能和润玉相伴到老的。
就,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吧。你怎么看待呢?欢迎品评哦。
刷了那么多遍,最让我有印象的依旧是润玉。罗云熙之前跳芭蕾舞多年,身姿轻盈,饰演的润玉一袭白衣不染纤尘,就像神仙的模样。杨紫饰演的锦觅灵动可爱,邓伦饰演的凤凰痴情苏感……都非常出色。
言归正传,本篇文章是写润玉的文。“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这是真的。
于润玉而言,旭凤是他杀母仇人的儿子,是夺妻之人,杀母夺妻,润玉恨旭凤及天后没有问题,报仇也是情理之中。
曾经的润玉,已经低调到昼伏夜出了,可是天后依然忌惮他、随时想监视他、栽赃他、打压他。
如果天后在润玉求她放过簌离的时候肯“网开一面”谈条件,无论是锦觅还是天帝之位润玉都会放弃,可惜天后偏偏要赶尽杀绝,非要把人没有尊严地踩在脚底下。
当有一天,“闲云野鹤”也做不了了,非生即死,谁会不选择生呢。
旭凤跟润玉谈让他放弃锦觅:“天界的权利我不会与你争”,还记得当初水神问润玉“可知若为此约有何代价”时,润玉答约“无非削神籍,贬下界”,旭凤想抢人未婚妻,还想让人家主动解约,不知道是想得太美还是太天真。
还有,后者那是“筹码”吗?旭凤不争帝位他妈不替他争么?旭凤不害润玉、他能管好他妈不害润玉么?也是,这方面他从来都不需要自己争。所以对于润玉而言,旭凤的话很幼稚也很讽刺,他劝不了润玉。
润玉因为这个婚约,从一开始都不知道水神那状态这辈子会不会有孩子就填了,他守着这个婚姻单身那么多年,自己的弟弟都开始和穗禾在父母之约下快谈婚论嫁了,他还在等着他那个可能要下辈子才会出来的未婚妻。他孤独的等了那么多年,凭什么要他主动放弃。
骂他“弑父屠弟”,然则太微和旭凤又有哪一个是他亲自动手杀的呢?润玉对天帝只是给了他一杯茶,这杯茶的作用就是想让他父亲能够坐在那老老实实的听他数落几句,把憋在心里几千年的怨气顺一下。
是了,不然,这条忍了几千年又气性大的应龙,恐怕会被他自己活活憋死:一口气不来,往何处安身。他是条龙,他不发威别真把他当锦鲤啊。
而旭凤,则是锦觅动手杀的。
九霄云殿上,其实润玉从来没有觉得自己一定能够打赢旭凤,所以他和旭凤对决的时候,才会用可能只有他自己听得到的声音说“只愿来生有我没你”。
水神被杀之事,如果是润玉的嫌疑恐怕早被拿下了,而旭凤则依然无恙,这世间本来就没有公平可言。
对比当年旭凤抓彦佑替润玉洗脱嫌疑之举,润玉是不够坦荡,但是时移事异,对着杀母、夺妻之人又有多少人能够毫无嫌隙呢。
天后被关后润玉去看她,在得知儿子丈夫都灰飞烟灭之后,天后问润玉“旭凤何辜?”这话其实对于润玉而言就是个笑话,于是他立即就反问“我母、锦觅、龙鱼族水族何辜”,是了,荼姚把润玉的母族灭族了,把他龙鱼族故地据为己有,那么多生灵,润玉没有灭了鸟族,就谈不上比她坏,我就不会厌恶他这个角色人设。
当然,最让人喜欢的还是润玉的“智计无双”,他居然可以在鸟族了扶持棋子,让天后和旭凤(仇人、对手)的母族为自己所用,真不愧是“天下为公”。是了,到了后来,一个小小的八百里龙鱼族故地怎么可能满足得了他,古代藩王才会有封地,润玉又岂会止步。
当他站在九霄云殿中间位置上,十分正常的说着“废后在洞庭湖大动干戈、涂炭生灵”的时候,他敢说、他能说,天帝和众仙也无异议,那一刻又说明他以前有多冤,而如今又有多大权在握。
之后还有一处,彦佑问他:你总是这么滴水不漏、无可指摘,累不累?润玉回答是:总比死了要强。
是了,本来就不同。
其实我不知道润玉究竟爱不爱锦觅,他无疑是喜欢她的,也承担未婚夫的责任去照顾她,损耗一半仙寿,如何也算不得无情。可是大婚造反的那一刻,也不得不说,润玉心里不仅仅有锦觅。
不成功便成仁,有些东西,他都想要。
其实换个思路,锦觅替润玉杀了旭凤,也算润玉登位的大功臣,润玉给她天后之位,也算很当。
还有那个叔父,既然当年太微“也是”屠兄上位,丹朱依然可以支持太微并且日子过得舒舒服服,就只能说明他其实也没有那么嫉恶如仇,只不过是站队罢了,而在润玉旭凤这一代,他把宝早已押旭凤了罢了。
至于天帝,其实他对润玉多少也是有情的,毕竟把当年私会簌离用的“夜神”名号封给了润玉、毕竟把当年簌离的人鱼泪手串戴到了润玉手腕上,毕竟坚决支持润玉锦觅联姻,除了缓和与水神关系,也是信任润玉,给他一个大靠山,想让他安稳一世。
一个细节,一场家宴,天帝天后上座,凤凰抚箜篌,一众仙友落座品茗,润玉不在场。
这个细节可以认为家宴其他人一家人其乐融融润玉这个儿子却可有可无,但是随后一个细节,是这时候水神想进殿看门的却先来报天帝并说“水神仙上求见”,而润玉随后却可以直接进殿,门口看门的只在外报一声“夜神殿下到”,也可以看出来,天宫确实是润玉的家,一些皇子的寻常权限,还是有的。
只不过,天帝素来玩制衡,相比之下,随制衡而来的亲情也就不太亮眼与让人感动了。
另外,不得不说,天后倒台以后,旭凤和穗禾真玩不过润玉,看看场景就知道,许多时候,是润玉站着,穗禾或旭凤跪着,在天后倒台之后。所以,天后忌惮润玉,也确实润玉这条应龙很强。毕竟,自己儿子是个凤凰,润玉可是真龙呢。
其实润玉是一个非常珍惜对他好的人的人,比如说对鲤儿和邝露,尤其是邝露。邝露是个好姑娘,即使是她喜欢润玉,可是从来没有想害锦觅,即使锦觅在璇玑宫昏迷半年日日靠她照顾,她也没有使点手段让她再也起不来。
当初璇玑宫里,在润玉不在场的时候,她甚至都能下意识地帮着润玉和了听争锦觅,直接说锦觅和她家大殿四千年前便有婚约,锦觅算她璇玑宫人,怼旭凤不守规矩。还……吵赢了。
还有水神认女,润玉在上殿前权衡利弊的时候,邝露甚至在说服润玉去追求爱情(锦觅),真的是事事以润玉意志为先了。还带动她爹倒向润玉,帮着润玉造反造势,对润玉很重要的一个人。
润玉登位后,封她为上元仙子,九天仙女都要对她毕恭毕敬行礼问安,还给她封地;给她进出他的寝宫及九霄云殿的权利,给她站在她身边不需要跪拜天帝的权利;
最重要的是,他不忍心拒绝邝露,邝露偶尔实在想顶撞他也就反驳了,也没事,之后见面尴尬事都不会提,就当过去了。润玉,自然是信任与偏爱邝露的。还是挺希望她能和润玉相伴到老的。
就,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吧。你怎么看待呢?欢迎品评哦。
没想到奔四的路上离目标越来越近
时间是公平的度量器
时光匆匆流逝
岁月的痕迹除了给予我珍贵的人生经历
用再贵的眼霜抚不平的皱纹和盖不住的色斑
少有的自拍照
也不得不用起美颜相机
想想手机里两万多张照片越来越少有自己的身影
应该给自己留个时光纪念
若干年后看到照片还能想起自己当下在做什么?想什么?愁什么?或许若干年后的自己,风轻云淡,觉得这曾经的一切困扰都不是事儿[哈哈]
时间是公平的度量器
时光匆匆流逝
岁月的痕迹除了给予我珍贵的人生经历
用再贵的眼霜抚不平的皱纹和盖不住的色斑
少有的自拍照
也不得不用起美颜相机
想想手机里两万多张照片越来越少有自己的身影
应该给自己留个时光纪念
若干年后看到照片还能想起自己当下在做什么?想什么?愁什么?或许若干年后的自己,风轻云淡,觉得这曾经的一切困扰都不是事儿[哈哈]
#三联美食#吃红烧肉的最佳器官,是舌头。
夹起一块儿深红发亮的五层红烧肉,灯光下,皮脂在筷子间微微抖动。不能用力!不然一不小心,这份完整就有可能夭折。送进嘴里,浓厚的红烧汁,鲜咸微甜,风味间透露出丝丝炸透了的葱姜香气。牙齿最先荏开,舌头紧跟其后。抚过比豆腐还柔嫩的油脂层,不腻不肥,曾经的脂肪层早已化作一汪酥软。再划过胶质感十足的肉皮,软糯丰盈,轻轻一捻,就在上颚化开。最后到达吸饱卤汁的肉,简单绕一绕,就松散开来。
完美得想让人用跺脚骂街来抒发自己说不清楚的欲望和满足。
但这哪里是终点!
再来一碗五常大米饭,肥沃的黑土地给稻米赋予了其他米粒无可比拟的油脂香。Kuai一勺红烧肉的卤子浇到饭上,深红色的卤汁顺着大米的纹路慢慢四散,渗透,脂香米香瞬间融合,韧糯的米粒和酥化的五花形成鲜明的质感对比。闭上眼,你放弃抵抗,任凭红烧肉的卤汁混合着米香在口中侵略扩张。末了,再来一口肉皮,把刚刚的完美封存久一些。
人生的终极意义是什么?Who Cares?
有这一口红烧肉配大米饭就够了。
炖一锅红烧肉,往里面加什么都适宜。普通人家日常吃一吃,白煮蛋、土豆、胡萝卜、油豆腐、茄子、芋头、板栗、笋干,像邻家女孩日常换衣,每一变都有自己的一番风味。高档餐厅宴请贵客,墨鱼仔、鲜鲍鱼、河鳗、河豚鱼干、海参,也不至于喧兵夺主。而且有的时候,沁了猪油酱汁香的配菜,甚至比五花肉本身还好吃。比如白煮蛋和土豆,吸饱了红烧肉汁之后,简直犹如舞会上的灰姑娘,惊艳到不可思议。
几乎每个人都吃过硬邦邦没煮烂,外红内白,肉韧到牙都撕不动的红烧肉。这也是为什么网络上一搜,跟红烧肉有关的最多的问题就是:如何做一锅肥而不腻,入口即化的红烧肉。它不是八宝鸭那种因为做法繁复,要求厨艺技能经验值高的讲究,而是懂那八字秘诀“入口即化,肥而不腻”的人太少了,即便懂,能做到的,也不多。
我有个好友,深谙红烧肉八字秘诀。自打2年前无意间吃到过他做的红烧肉以后,我再也吃不得别人做的。牛逼的餐厅也好,自己家的也好,这两年里,再也没吃到他那个水平的红烧肉:肉如豆腐,有型不散,丝丝入味。
我也不甘心,每次见到他都问:我知道了!是不是用的猪种和肥瘦比不一样?是不是糖和酱油下的时间和比例不一样?是不是香料跟我家用的不一样?还是你一开始处理五花的方法不同?哦~你是不是不焯水,直接煎?
其实还是不知道,就是想通过诈唬他,让他反驳我,顺便说出自己的秘密。但这个老狐狸精滑头,也不反驳,只是搪塞:等我老了做不动了,再告诉你秘方。这会儿告诉你,岂不是以后不来我这儿吃了。
有一次,在讨论一个朋友炸酱面为什么好吃的时候,他无意中脱口而出“所有人都以为那个老兄有啥秘密,其实哪里有什么秘密嘛,跟我一样,就是时间。”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我虽然一时半会儿没有get到“时间”在红烧肉里的价值,关键线索毕竟是解码了。
又一次,大家坐着瞎聊天,他感叹,“现在很多那种网红餐厅啊,都搞错重点了。好吃的东西都是用时间,用心做出来的,哪里是什么噱头搞出来的。你拍照拍出来再好看,不好吃,有什么可持续意义?食物是一种情感,好吃比什么都重要。”哈,又提到时间。
于是,最后一次出击,我约了一顿他的红烧肉。我一边完全不顾及邻坐的所有人,几筷子就捣走了最精华的卤汁和几大块肉,阿呜阿呜拌饭吃到嗨,一边问他:这一锅你从几点开始做的?做到几点做完?他说,从头到尾,一共算起来的话,光这一盘红烧肉,大概3个半小时。
时间,是红烧肉八字秘诀里,真正的秘密。
这个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答案,让我恍然大悟,也遗憾惆怅。
情理之中,是因为脂肪的确可以在长时间小火的煨炖中,析出至汤汁中,从而留下更多糯口的胶质,达到肥而不腻的口感。充满遗憾,是因为如今谁还有这个心思和时间,去真正守在炉灶上3个半小时呢?我就是知道了秘密,又如何呢?
杨绛是在英国的时候,学会做红烧肉的。那时候,她和钱钟书都不怎么会做饭,又搬离了一个会做饭的房东家,使得杨绛不得不自己学做饭。为了让钱锺书吃一口最爱的红烧肉,杨绛“把买来的肉用大剪子剪成一方一方,站在电灶旁使劲儿煮,开足电力,汤煮干了就加水;后来又用文火熬,再后来又买了雪利酒当黄酒用,慢慢做出不错的红烧肉”。
杨绛做红烧肉的动力,是爱钱锺书。因为爱,每一分时间的花费,都是幸福而值得的。
这么说来,除了我那个好友,大概也只有真爱才能解锁红烧肉的最佳风味了。
一家人在一起,管他3小时还是5小时,只求最爱的人吃的开心。上桌后,你一言我一句,七嘴八舌地争论这个红烧肉应该怎么做才能更上一层楼,做饭的人时不时假装生气一下,但心底还是愉悦的。因为只有大家吃开心了,自己的心意才得到了最大的满足。这场景,恐怕才是生活最真实,最快乐的时刻。
《光红烧肉的汁,就可以拌一大碗米饭》 文 | 梅珊珊
夹起一块儿深红发亮的五层红烧肉,灯光下,皮脂在筷子间微微抖动。不能用力!不然一不小心,这份完整就有可能夭折。送进嘴里,浓厚的红烧汁,鲜咸微甜,风味间透露出丝丝炸透了的葱姜香气。牙齿最先荏开,舌头紧跟其后。抚过比豆腐还柔嫩的油脂层,不腻不肥,曾经的脂肪层早已化作一汪酥软。再划过胶质感十足的肉皮,软糯丰盈,轻轻一捻,就在上颚化开。最后到达吸饱卤汁的肉,简单绕一绕,就松散开来。
完美得想让人用跺脚骂街来抒发自己说不清楚的欲望和满足。
但这哪里是终点!
再来一碗五常大米饭,肥沃的黑土地给稻米赋予了其他米粒无可比拟的油脂香。Kuai一勺红烧肉的卤子浇到饭上,深红色的卤汁顺着大米的纹路慢慢四散,渗透,脂香米香瞬间融合,韧糯的米粒和酥化的五花形成鲜明的质感对比。闭上眼,你放弃抵抗,任凭红烧肉的卤汁混合着米香在口中侵略扩张。末了,再来一口肉皮,把刚刚的完美封存久一些。
人生的终极意义是什么?Who Cares?
有这一口红烧肉配大米饭就够了。
炖一锅红烧肉,往里面加什么都适宜。普通人家日常吃一吃,白煮蛋、土豆、胡萝卜、油豆腐、茄子、芋头、板栗、笋干,像邻家女孩日常换衣,每一变都有自己的一番风味。高档餐厅宴请贵客,墨鱼仔、鲜鲍鱼、河鳗、河豚鱼干、海参,也不至于喧兵夺主。而且有的时候,沁了猪油酱汁香的配菜,甚至比五花肉本身还好吃。比如白煮蛋和土豆,吸饱了红烧肉汁之后,简直犹如舞会上的灰姑娘,惊艳到不可思议。
几乎每个人都吃过硬邦邦没煮烂,外红内白,肉韧到牙都撕不动的红烧肉。这也是为什么网络上一搜,跟红烧肉有关的最多的问题就是:如何做一锅肥而不腻,入口即化的红烧肉。它不是八宝鸭那种因为做法繁复,要求厨艺技能经验值高的讲究,而是懂那八字秘诀“入口即化,肥而不腻”的人太少了,即便懂,能做到的,也不多。
我有个好友,深谙红烧肉八字秘诀。自打2年前无意间吃到过他做的红烧肉以后,我再也吃不得别人做的。牛逼的餐厅也好,自己家的也好,这两年里,再也没吃到他那个水平的红烧肉:肉如豆腐,有型不散,丝丝入味。
我也不甘心,每次见到他都问:我知道了!是不是用的猪种和肥瘦比不一样?是不是糖和酱油下的时间和比例不一样?是不是香料跟我家用的不一样?还是你一开始处理五花的方法不同?哦~你是不是不焯水,直接煎?
其实还是不知道,就是想通过诈唬他,让他反驳我,顺便说出自己的秘密。但这个老狐狸精滑头,也不反驳,只是搪塞:等我老了做不动了,再告诉你秘方。这会儿告诉你,岂不是以后不来我这儿吃了。
有一次,在讨论一个朋友炸酱面为什么好吃的时候,他无意中脱口而出“所有人都以为那个老兄有啥秘密,其实哪里有什么秘密嘛,跟我一样,就是时间。”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我虽然一时半会儿没有get到“时间”在红烧肉里的价值,关键线索毕竟是解码了。
又一次,大家坐着瞎聊天,他感叹,“现在很多那种网红餐厅啊,都搞错重点了。好吃的东西都是用时间,用心做出来的,哪里是什么噱头搞出来的。你拍照拍出来再好看,不好吃,有什么可持续意义?食物是一种情感,好吃比什么都重要。”哈,又提到时间。
于是,最后一次出击,我约了一顿他的红烧肉。我一边完全不顾及邻坐的所有人,几筷子就捣走了最精华的卤汁和几大块肉,阿呜阿呜拌饭吃到嗨,一边问他:这一锅你从几点开始做的?做到几点做完?他说,从头到尾,一共算起来的话,光这一盘红烧肉,大概3个半小时。
时间,是红烧肉八字秘诀里,真正的秘密。
这个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答案,让我恍然大悟,也遗憾惆怅。
情理之中,是因为脂肪的确可以在长时间小火的煨炖中,析出至汤汁中,从而留下更多糯口的胶质,达到肥而不腻的口感。充满遗憾,是因为如今谁还有这个心思和时间,去真正守在炉灶上3个半小时呢?我就是知道了秘密,又如何呢?
杨绛是在英国的时候,学会做红烧肉的。那时候,她和钱钟书都不怎么会做饭,又搬离了一个会做饭的房东家,使得杨绛不得不自己学做饭。为了让钱锺书吃一口最爱的红烧肉,杨绛“把买来的肉用大剪子剪成一方一方,站在电灶旁使劲儿煮,开足电力,汤煮干了就加水;后来又用文火熬,再后来又买了雪利酒当黄酒用,慢慢做出不错的红烧肉”。
杨绛做红烧肉的动力,是爱钱锺书。因为爱,每一分时间的花费,都是幸福而值得的。
这么说来,除了我那个好友,大概也只有真爱才能解锁红烧肉的最佳风味了。
一家人在一起,管他3小时还是5小时,只求最爱的人吃的开心。上桌后,你一言我一句,七嘴八舌地争论这个红烧肉应该怎么做才能更上一层楼,做饭的人时不时假装生气一下,但心底还是愉悦的。因为只有大家吃开心了,自己的心意才得到了最大的满足。这场景,恐怕才是生活最真实,最快乐的时刻。
《光红烧肉的汁,就可以拌一大碗米饭》 文 | 梅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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