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大美开封保驾护航# 【河南省交警系统执勤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研究室在汴揭牌】10月19日,河南省交警系统执勤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研究室在开封市交警支队法制大队正式揭牌启用。设立这个研究室,旨在进一步规范执勤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和管理,加强执勤执法全程监管,切实维护当事人、交通警察以及警务辅助人员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公安交管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聚焦开封身边事#
河南省交警系统执勤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研究室的主要职责任务是:调研全省执勤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解决办法;培育试点,推广经验,指导全省各地推进执勤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工作;针对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从事驾驶人考试和机动车查验等工作,组织开展使用执勤执法记录仪业务培训;研究建立执勤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的日常监督和考核评价机制;深化交警队伍管理信息系统应用,解决系统应用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充分借助队管系统开展数据分析研判;结合当前交警队伍和执法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细化执勤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完成总队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这个研究室的投入使用,说明河南交警总队在面对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加强执勤执法全程监管的新需要中,为解决新问题、适应新形势迈出了新步伐。
河南省交警系统执勤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研究室下设综合协调、业务指导、执法监管、技术保障4个工作组,研究室成员在全省相关业务骨干中遴选。河南交警也将以这个研究室成立为契机,促进执勤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领导要求各市积极推进该项工作,彻底解决“不敢用、不想用、不能用”的问题,更好地贯彻依法治国。
揭牌仪式由开封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邓宏伟主持。河南省交警总队副总队长李万新、法制支队支队长柳奎,开封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徐桢,副支队长邓宏伟、法制大队大队长刘华及新乡、中牟等地交警部门的领导和业务骨干参加了揭牌仪式。(全媒体记者沈泓琳)
河南省交警系统执勤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研究室的主要职责任务是:调研全省执勤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解决办法;培育试点,推广经验,指导全省各地推进执勤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工作;针对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从事驾驶人考试和机动车查验等工作,组织开展使用执勤执法记录仪业务培训;研究建立执勤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的日常监督和考核评价机制;深化交警队伍管理信息系统应用,解决系统应用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充分借助队管系统开展数据分析研判;结合当前交警队伍和执法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细化执勤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完成总队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这个研究室的投入使用,说明河南交警总队在面对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加强执勤执法全程监管的新需要中,为解决新问题、适应新形势迈出了新步伐。
河南省交警系统执勤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研究室下设综合协调、业务指导、执法监管、技术保障4个工作组,研究室成员在全省相关业务骨干中遴选。河南交警也将以这个研究室成立为契机,促进执勤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领导要求各市积极推进该项工作,彻底解决“不敢用、不想用、不能用”的问题,更好地贯彻依法治国。
揭牌仪式由开封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邓宏伟主持。河南省交警总队副总队长李万新、法制支队支队长柳奎,开封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徐桢,副支队长邓宏伟、法制大队大队长刘华及新乡、中牟等地交警部门的领导和业务骨干参加了揭牌仪式。(全媒体记者沈泓琳)
#我为大美开封保驾护航# 【河南省交警系统执勤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研究室在汴揭牌】10月19日,河南省交警系统执勤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研究室在开封市交警支队法制大队正式揭牌启用。设立这个研究室,旨在进一步规范执勤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和管理,加强执勤执法全程监管,切实维护当事人、交通警察以及警务辅助人员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公安交管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聚焦开封身边事#
河南省交警系统执勤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研究室的主要职责任务是:调研全省执勤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解决办法;培育试点,推广经验,指导全省各地推进执勤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工作;针对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从事驾驶人考试和机动车查验等工作,组织开展使用执勤执法记录仪业务培训;研究建立执勤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的日常监督和考核评价机制;深化交警队伍管理信息系统应用,解决系统应用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充分借助队管系统开展数据分析研判;结合当前交警队伍和执法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细化执勤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完成总队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这个研究室的投入使用,说明河南交警总队在面对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加强执勤执法全程监管的新需要中,为解决新问题、适应新形势迈出了新步伐。
河南省交警系统执勤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研究室下设综合协调、业务指导、执法监管、技术保障4个工作组,研究室成员在全省相关业务骨干中遴选。河南交警也将以这个研究室成立为契机,促进执勤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领导要求各市积极推进该项工作,彻底解决“不敢用、不想用、不能用”的问题,更好地贯彻依法治国。
揭牌仪式由开封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邓宏伟主持。河南省交警总队副总队长李万新、法制支队支队长柳奎,开封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徐桢,副支队长邓宏伟、法制大队大队长刘华及新乡、中牟等地交警部门的领导和业务骨干参加了揭牌仪式。(全媒体记者沈泓琳)
河南省交警系统执勤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研究室的主要职责任务是:调研全省执勤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解决办法;培育试点,推广经验,指导全省各地推进执勤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工作;针对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从事驾驶人考试和机动车查验等工作,组织开展使用执勤执法记录仪业务培训;研究建立执勤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的日常监督和考核评价机制;深化交警队伍管理信息系统应用,解决系统应用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充分借助队管系统开展数据分析研判;结合当前交警队伍和执法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细化执勤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完成总队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这个研究室的投入使用,说明河南交警总队在面对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加强执勤执法全程监管的新需要中,为解决新问题、适应新形势迈出了新步伐。
河南省交警系统执勤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研究室下设综合协调、业务指导、执法监管、技术保障4个工作组,研究室成员在全省相关业务骨干中遴选。河南交警也将以这个研究室成立为契机,促进执勤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领导要求各市积极推进该项工作,彻底解决“不敢用、不想用、不能用”的问题,更好地贯彻依法治国。
揭牌仪式由开封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邓宏伟主持。河南省交警总队副总队长李万新、法制支队支队长柳奎,开封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徐桢,副支队长邓宏伟、法制大队大队长刘华及新乡、中牟等地交警部门的领导和业务骨干参加了揭牌仪式。(全媒体记者沈泓琳)
警银联动,实效显著!包头警方为开封市,无锡市企业追回被骗资金300 余万元...>>
2021 年10月15日,包头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与包头农商银行向无锡市明珠电缆厂返还被诈骗资金 100 万元,这是继 2021年9月28 日返还开封市被骗企业 111 万元后的第二次返还。
2021 年 7 月 28 日上午 11 时 10 分,开封市公安局企业财务人员被冒充领导诈骗,被骗金额高达 272 万元。经对受害人账户进行核查,发现收款账户为包头农商银行一对公账户,由于无法通过电诈平台对包头农商银行的对公账户进行查询和冻结,开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与包头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进行联系,经过民警分析研判,快速确定了涉案对公账号及法人等信息,启动警银线下“点对点”协作机制,以最短时间出具止付文书对账户进行止付,仅仅用时 8 分钟成功止付涉案赃款 211 万元。经过对止付账户内资金分析发现,211 万元中的 111 万元为开封市一被骗企业资金,另外 100 万元为其他受害人资金。经过办案民警的调查分析,发现为江苏无锡市光明电缆厂对公账户进行打款,随即办案民警立即联系无锡市光明电缆厂,经与光明电缆厂负责人联系光明电缆厂才发现其财务人员被骗,被骗金额231 万元,随即光明电缆厂选择报警。
经核查,光明电缆厂财务人员殷某某在无锡市光明电缆厂上班时被拉入“高层办公 00”群,后嫌疑人冒充董事长张某某要求其支付货款,殷某某信以为真,结果被诈骗 231 万元,分三个账户打款,其中打入包头农商银行 100 万元全部被止付成功。光明电缆对包头市公安局表示感谢,经过1个月的公示期后,包头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与包头农商银行共同对被骗资金进行返还还,在9月28 日向开封市被骗企业返还 111 万元后,10月15 日向无锡市光明电缆厂返还被骗资金 100 万元,一个月之内刑侦支队共向受害企业返还 211 万元。
警银联动,实效显著。2021年包头市公安局已通过警银协作机制共止付返还被害人被骗资金 300 余万元。
来源:包头公安
#包头新鲜事# #包头身边事# #内蒙古# #包头#
2021 年10月15日,包头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与包头农商银行向无锡市明珠电缆厂返还被诈骗资金 100 万元,这是继 2021年9月28 日返还开封市被骗企业 111 万元后的第二次返还。
2021 年 7 月 28 日上午 11 时 10 分,开封市公安局企业财务人员被冒充领导诈骗,被骗金额高达 272 万元。经对受害人账户进行核查,发现收款账户为包头农商银行一对公账户,由于无法通过电诈平台对包头农商银行的对公账户进行查询和冻结,开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与包头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进行联系,经过民警分析研判,快速确定了涉案对公账号及法人等信息,启动警银线下“点对点”协作机制,以最短时间出具止付文书对账户进行止付,仅仅用时 8 分钟成功止付涉案赃款 211 万元。经过对止付账户内资金分析发现,211 万元中的 111 万元为开封市一被骗企业资金,另外 100 万元为其他受害人资金。经过办案民警的调查分析,发现为江苏无锡市光明电缆厂对公账户进行打款,随即办案民警立即联系无锡市光明电缆厂,经与光明电缆厂负责人联系光明电缆厂才发现其财务人员被骗,被骗金额231 万元,随即光明电缆厂选择报警。
经核查,光明电缆厂财务人员殷某某在无锡市光明电缆厂上班时被拉入“高层办公 00”群,后嫌疑人冒充董事长张某某要求其支付货款,殷某某信以为真,结果被诈骗 231 万元,分三个账户打款,其中打入包头农商银行 100 万元全部被止付成功。光明电缆对包头市公安局表示感谢,经过1个月的公示期后,包头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与包头农商银行共同对被骗资金进行返还还,在9月28 日向开封市被骗企业返还 111 万元后,10月15 日向无锡市光明电缆厂返还被骗资金 100 万元,一个月之内刑侦支队共向受害企业返还 211 万元。
警银联动,实效显著。2021年包头市公安局已通过警银协作机制共止付返还被害人被骗资金 300 余万元。
来源:包头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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