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剁手党福利来啦!花都五一花漾购活动开启,消费券、满减、半价、抽奖……】
五一小长假马上要到啦,你有什么规划吗?难得的假日,当然少不了买买买了。“剁手党们”,大福利来啦!
为进一步活跃花都区“五一”期间消费市场氛围,提振市民消费意愿,促进汽车、皮具箱包、化妆品、珠宝等消费,2020年4月28—5月20日花都即将开展花城盛“惠”•快乐“广”购---花都五一花漾购。
活动时间:2020年4月28—5月20日。
活动主题:花城盛“惠”•快乐“广”购---花都五一花漾购。
按照“政府搭台、协会参与、企业联动”的方式,组织我区商贸企业在4月28日-5月20日统一平台、统一主题、统一标识集中开以汽车、皮具箱包、化妆品、珠宝消费为主,涵盖零售商超、专业市场、餐饮、文化旅游等领域的全方位的系列促消费活动。
花都五一花漾购,涵盖领域全、优惠力度大,快来看看都有哪些优惠活动。
花都五一花漾购活动启动仪式
时间:4月30日下午。
地点:融创文旅城。
汽车大促销
汽车线上展销线下展示活动。
线下“汽车展示”(5月1日-5日):在广州融创文旅城1号门广场开展汽车展示活动。
线上“汽车销售”:发动汽车经销商利用互联网直播、电商平台等线上资源,结合省、市出台的汽车消费优惠政策,多渠道展示展销汽车产品,发挥汽车经销商、汽车4S店以及生产厂家的优势实体资源,推动线上汽车促销。
汽车优惠大促销活动(5月1日-7月31日)。
活动期间内,消费者每购买一台活动指定的新车,可获得5000元优惠券。
汽车置换补贴(3月-12月)。
落实国家、省、市政策,联合区内各大汽车销售企业,通过上线补贴申报系统申报补贴,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每车1万元综合补贴,购买“国六”标准新车,每辆给予3000元补助。
时尚皮具大促销。
线下“皮具名品展示”(5月1日-5日):融创茂内设展区,优选花都名牌箱包进行展示活动。
往年皮革皮具节
品类繁多的箱包(资料图)
线上直播销售:狮岭镇政府联合区皮具行业协会、企业开展系列直播带货活动。
化妆品大促销。
线下“美妆精品展示”(5月1日-5日):在融创茂内设展区,优选花都美妆产品进行展示活动。
2019化妆品大会
线上直播销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区化妆品行业协会、企业开展系列直播带货活动。
珠宝大促销。
线下“珠宝名品展示”(5月1日-5日):在融创茂、珠宝小镇分设展区,优选珠宝名品进行展示活动。
线上直播销售:秀全街联合区珠宝协会、企业开展系列直播带货活动。
商品房大促销。
线下精品楼盘销售(5月1日-5日):在融创茂广场设展区,优选精品楼盘开展销售活动。
线上直播销售:住建局指导区房地产行业协会、企业开展系列直播销售活动。
全城欢乐购。
家电大促销。组织区内家电销售重点企业联合家电生产厂家,采用发放补贴券、节能补贴、以旧换新、套购立减、内购会等形式,助推家电市场消费。开展家电下乡、节能补贴、以旧换新等形式的家电促消费活动,激活家电消费潜力。光之彩电器“五一”期间让利100万元;苏宁电器、国美电器同时开展相应促销活动。
5月1日-5月3日,新华街道办主任赵超文将开启直播首秀
商超百货大促销。组织商场、超市等,以换季服装、皮具、化妆品、家居用品等品类促销为突破点,在各自门店,以统一主题开展信息发布、优品展示、新品体验等活动。
大润发35个品类,超5000支单品五折钜惠;广百新一城全品类5-7折销售;百花汇超市消费满68送礼品;万客隆超市积分抵现金等系列活动。
专业市场大促销。组织区内专业批发市场开展“有情有礼•一起尚”活动,两千多家商户主动让利促销,提供大力度采购补贴和丰富好礼。赢富(国际)五金建材城、金满城茶叶城全场商户给出低至1折的特惠拿货价,广州喜业家居建材市场、狮岭壹号箱包城开展百万抽奖活动。
“云上花漾购”系列直播带货活动。
广州将于6月6日-6月8日举办首届直播带货节,直播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小程序直播、淘宝直播、京东直播、拼多多、YY一件、抖音、快手等,我区将有美妆、家居、皮具等30多家企业参加广州直播带货节活动。乘势借力,我区将组织“云上花漾购”系列活动促进消费。
1.4月30日,狮岭镇在抖音、快手等平台开展皮具箱包直播活动;
2.5月1日-3日,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秀全街组织企业开展直播化妆品、珠宝直播活动;
3.5月4日,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组织企业在腾讯看点平台开展“请你来花都看点好货”直播活动,推销花都旅游产品、外贸产品(扶持外贸困难企业)、农产品等;
4.5月8日,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联合企业组织亚丹衣柜生态家居直播活动;狮岭镇政府联合娱加娱乐开展母亲节直播活动;
5.5月20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化妆品协会在金融街开展化妆品专场直播活动;
5.6月6日-8日,广州市直播节,我区开设直播分会场,开展大型直播促销活动。
“花漾花都·爱满全城”。
文商旅惠民活动。联合区内各旅游景区、商场、酒店、餐饮企业,推出文商旅大礼包,依托“智游花都”小程序,开设“文旅惠民”板块,设置“食在花都、住在花都、购在花都、畅游花都、娱在花都”五类文旅促销电子优惠券。
欢乐花都游精品线路推介。五一期间推出花都“一日游、二日游、三日游及自驾游精品线路”,并以惠民价格对广大市民和游客优惠推出,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进行推广,为市民百姓提供假日出游选择,活跃五一花都旅游市场。
花都湖湿地公园
王子山森林公园
花山小镇
文旅住餐全城“热惠”。五一期间,采取“政府+协会+企业”形式,发动区内文旅住餐企业提供“免费、打折、特价、尝鲜、套餐”等丰富多样、各具特色的促销惠民产品。在阿里口碑网平台设立花都促消费专场活动,为各企业免费进行宣传推介,提供千万级流量扶持。
花都文旅活动月
五一花漾购线上大抽奖活动。
依托“智游花都”小程序,在五一假期期间进行线上抽奖活动,奖品涉及花都伴手礼、酒店豪华住房券、景区门票、餐饮券等,通过丰厚的奖品,吸引广大市民关注,带动文商旅二次消费。
以为这就是全部了?不不不还有一场不容错过的展览。4月30日10:00 “美丽乡村 快乐旅游 ”暨许鸿飞雕塑作品乡村巡展启动仪式将在花都区塱头古村开展届时,将会有精美绝伦的雕塑作品展出让你大饱眼福。
五一购物大狂欢福利优惠多多海量商家优惠活动等你来参与你心动了吗?
来源:广州广播电视台新闻资讯广播
全媒体记者:蔡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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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时间:2020年4月28—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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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化妆品大会
线上直播销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区化妆品行业协会、企业开展系列直播带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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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大促销。组织区内家电销售重点企业联合家电生产厂家,采用发放补贴券、节能补贴、以旧换新、套购立减、内购会等形式,助推家电市场消费。开展家电下乡、节能补贴、以旧换新等形式的家电促消费活动,激活家电消费潜力。光之彩电器“五一”期间让利100万元;苏宁电器、国美电器同时开展相应促销活动。
5月1日-5月3日,新华街道办主任赵超文将开启直播首秀
商超百货大促销。组织商场、超市等,以换季服装、皮具、化妆品、家居用品等品类促销为突破点,在各自门店,以统一主题开展信息发布、优品展示、新品体验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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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花漾购”系列直播带货活动。
广州将于6月6日-6月8日举办首届直播带货节,直播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小程序直播、淘宝直播、京东直播、拼多多、YY一件、抖音、快手等,我区将有美妆、家居、皮具等30多家企业参加广州直播带货节活动。乘势借力,我区将组织“云上花漾购”系列活动促进消费。
1.4月30日,狮岭镇在抖音、快手等平台开展皮具箱包直播活动;
2.5月1日-3日,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秀全街组织企业开展直播化妆品、珠宝直播活动;
3.5月4日,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组织企业在腾讯看点平台开展“请你来花都看点好货”直播活动,推销花都旅游产品、外贸产品(扶持外贸困难企业)、农产品等;
4.5月8日,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联合企业组织亚丹衣柜生态家居直播活动;狮岭镇政府联合娱加娱乐开展母亲节直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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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月6日-8日,广州市直播节,我区开设直播分会场,开展大型直播促销活动。
“花漾花都·爱满全城”。
文商旅惠民活动。联合区内各旅游景区、商场、酒店、餐饮企业,推出文商旅大礼包,依托“智游花都”小程序,开设“文旅惠民”板块,设置“食在花都、住在花都、购在花都、畅游花都、娱在花都”五类文旅促销电子优惠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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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购物大狂欢福利优惠多多海量商家优惠活动等你来参与你心动了吗?
来源:广州广播电视台新闻资讯广播
全媒体记者:蔡璇
【关于进一步推进分区分级恢复正常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的基础上,加快恢复正常医疗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恢复正常医疗服务的重要性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投入了大量医疗力量和医疗资源开展疫情防治工作,部分非新冠肺炎患者的医疗服务受到一定程度影响。各地要充分认识到,恢复正常医疗服务不仅直接关系到患者基本就医权利保障,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也关系到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稳定。要将加快恢复正常医疗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作为当前亟待解决的大事要事来抓。在前期分区分级恢复正常医疗服务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当地实际,统筹医疗资源,以问题为导向,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医疗机构稳妥有序恢复正常医疗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
二、分区分级尽快恢复正常医疗服务
各地要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要求做好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162号),根据本地区划分的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等级,差异化推进医疗服务恢复工作。低风险地区尽快全面恢复医疗服务,门急诊、住院、手术、检验检查等工作要全面向患者提供,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暂停医疗服务。中风险地区尽快稳妥有序恢复医疗服务,在采取必要防控措施的同时,逐步加大医疗服务保障力度。高风险地区在继续集中精力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做好急重症患者和特殊群体医疗服务保障,根据疫情态势恢复医疗服务。
三、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科学管理
(一)制定精细化差异化管理方案。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直接组织有关力量,根据机构功能定位、专科特点、服务人口数量等因素,按照“一院一策、一科一策”的原则,制定并细化恢复正常医疗服务的工作方案。通过信息化等手段,测算各临床科室患者的就医需求,动态调整医疗用房、医务人员和相关物资的配备使用。针对不同科室或部门特点,采取灵活和差异化的管理措施,明确责任人,确定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相关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二)充分发挥互联网医疗优势。利用“互联网+医疗健康”,大力推行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分时段就诊。探索开展先线上后现场的两次预检分诊模式,合理分流患者,引导有序就医、分时段就医。加强远程医疗服务,开展远程会诊、远程辅助诊断,为异地患者在当地看病就医提供技术支持。鼓励已注册审批的互联网医院开展线上慢性病复诊、诊疗咨询等服务,加强慢性病药品配送保障。
(三)保障急重症患者和特殊群体就医需求。各地区医疗机构要确保急诊急救全天候开放。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满足需长期用药(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血液透析等特殊治疗的慢性病患者,需定期放疗、化疗的血液、肿瘤等重大疾病患者,以及孕产妇、儿童、老年人、精神类疾病等特殊群体的医疗服务需求。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可以按照规定开具12周以内的长期处方,由签约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管理。
(四)科学开展院内感染防控。坚持科学合理开展感染防控,避免防控不足和防控过度。医疗机构要加强感染防控队伍建设,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人群以及防控的基础设施、基本流程进行逐一梳理,摸排风险,改进不足。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避免交叉感染。全院全员实行标准预防措施,在此基础上,根据操作风险等级实施额外防护。
(五)持续加强医联体建设发展。加强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的协调配合,纵向调动医疗资源,发挥基层医疗机构作用,进一步落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要求,使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就近看病就医,减少跨区域异地流动就医。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推动分级诊疗制度的有效落实。
四、强化外部支持保障
(一)加强政策协调统筹。各地联防联控机制要将恢复正常医疗服务纳入本地区复工复产的整体工作中统筹考虑、协同推进。在推进复工复产的过程中,优先保障恢复正常医疗服务所必需的政策措施。向医疗机构提出的疫情防控要求应当与本地区风险等级保持一致,并积极为医疗机构解决在恢复医疗服务中面临的困难。
(二)制定相应激励政策。各地联防联控机制要制定激励医疗机构恢复正常医疗服务的政策措施,增强恢复医疗服务的内生动力。落实财政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责任,用于政策性亏损补偿等,并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鼓励预拨一定比例的医保基金,减轻医疗机构经济运行压力。要科学认识医疗机构内感染问题,保障开展感染防控工作所必需的场所、人员和经费支持。对以病人为中心、主动担当作为、严格落实感染防控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恢复正常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要在学科建设、项目设立、资金安排、评优评先等工作中予以优先支持。
(三)做好各类资源供应保障。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疫情发展变化,及时对可调用的医疗场所、人力资源、防护物资等各类资源进行合理分配和调整,保证现有资源有效利用最大化。进一步加大无偿献血组织动员力度,统筹省内调配和省际调配,保障临床用血需求。加强药品、耗材等供应保障,及时畅通采购、配送渠道。科学测算医用防护物资需求,及时调配各类防护物资,确保正常医疗服务合理防护需求得到满足。
(四)开展现场指导督查。将恢复正常医疗服务纳入各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督查内容,进一步加大现场指导和督查力度。督促医疗机构尽快恢复正常医疗服务,满足群众迫切的医疗需求,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新问题新困难。对恢复正常医疗服务组织或支持不力的有关部门及责任人,以及无特殊原因不恢复正常医疗服务或恢复迟缓的医疗机构及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直至追责问责。
(五)加强公众宣传引导。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医疗机构有关诊疗信息,方便群众查询了解,提前预约有序就诊。充分发挥主要媒体、专业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向公众客观介绍分级诊疗服务体系,提升公众对基层医疗服务的信心,引导合理就医。
请各地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及三级医院、二级医院等门急诊、住院等医疗服务情况加强监测,研判其恢复至正常医疗服务的程度(以相对于2019年同期服务量百分比表示),每周一12时前将前一周恢复情况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电子邮件:YLGLC@NHC.GOV.CN)。首次报送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同时将联系人信息(姓名、单位、职务及联系电话)一并报送。完全恢复正常医疗服务后停止报送。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代章)
2020年3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的基础上,加快恢复正常医疗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恢复正常医疗服务的重要性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投入了大量医疗力量和医疗资源开展疫情防治工作,部分非新冠肺炎患者的医疗服务受到一定程度影响。各地要充分认识到,恢复正常医疗服务不仅直接关系到患者基本就医权利保障,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也关系到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稳定。要将加快恢复正常医疗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作为当前亟待解决的大事要事来抓。在前期分区分级恢复正常医疗服务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当地实际,统筹医疗资源,以问题为导向,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医疗机构稳妥有序恢复正常医疗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
二、分区分级尽快恢复正常医疗服务
各地要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要求做好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162号),根据本地区划分的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等级,差异化推进医疗服务恢复工作。低风险地区尽快全面恢复医疗服务,门急诊、住院、手术、检验检查等工作要全面向患者提供,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暂停医疗服务。中风险地区尽快稳妥有序恢复医疗服务,在采取必要防控措施的同时,逐步加大医疗服务保障力度。高风险地区在继续集中精力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做好急重症患者和特殊群体医疗服务保障,根据疫情态势恢复医疗服务。
三、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科学管理
(一)制定精细化差异化管理方案。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直接组织有关力量,根据机构功能定位、专科特点、服务人口数量等因素,按照“一院一策、一科一策”的原则,制定并细化恢复正常医疗服务的工作方案。通过信息化等手段,测算各临床科室患者的就医需求,动态调整医疗用房、医务人员和相关物资的配备使用。针对不同科室或部门特点,采取灵活和差异化的管理措施,明确责任人,确定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相关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二)充分发挥互联网医疗优势。利用“互联网+医疗健康”,大力推行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分时段就诊。探索开展先线上后现场的两次预检分诊模式,合理分流患者,引导有序就医、分时段就医。加强远程医疗服务,开展远程会诊、远程辅助诊断,为异地患者在当地看病就医提供技术支持。鼓励已注册审批的互联网医院开展线上慢性病复诊、诊疗咨询等服务,加强慢性病药品配送保障。
(三)保障急重症患者和特殊群体就医需求。各地区医疗机构要确保急诊急救全天候开放。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满足需长期用药(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血液透析等特殊治疗的慢性病患者,需定期放疗、化疗的血液、肿瘤等重大疾病患者,以及孕产妇、儿童、老年人、精神类疾病等特殊群体的医疗服务需求。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可以按照规定开具12周以内的长期处方,由签约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管理。
(四)科学开展院内感染防控。坚持科学合理开展感染防控,避免防控不足和防控过度。医疗机构要加强感染防控队伍建设,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人群以及防控的基础设施、基本流程进行逐一梳理,摸排风险,改进不足。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避免交叉感染。全院全员实行标准预防措施,在此基础上,根据操作风险等级实施额外防护。
(五)持续加强医联体建设发展。加强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的协调配合,纵向调动医疗资源,发挥基层医疗机构作用,进一步落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要求,使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就近看病就医,减少跨区域异地流动就医。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推动分级诊疗制度的有效落实。
四、强化外部支持保障
(一)加强政策协调统筹。各地联防联控机制要将恢复正常医疗服务纳入本地区复工复产的整体工作中统筹考虑、协同推进。在推进复工复产的过程中,优先保障恢复正常医疗服务所必需的政策措施。向医疗机构提出的疫情防控要求应当与本地区风险等级保持一致,并积极为医疗机构解决在恢复医疗服务中面临的困难。
(二)制定相应激励政策。各地联防联控机制要制定激励医疗机构恢复正常医疗服务的政策措施,增强恢复医疗服务的内生动力。落实财政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责任,用于政策性亏损补偿等,并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鼓励预拨一定比例的医保基金,减轻医疗机构经济运行压力。要科学认识医疗机构内感染问题,保障开展感染防控工作所必需的场所、人员和经费支持。对以病人为中心、主动担当作为、严格落实感染防控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恢复正常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要在学科建设、项目设立、资金安排、评优评先等工作中予以优先支持。
(三)做好各类资源供应保障。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疫情发展变化,及时对可调用的医疗场所、人力资源、防护物资等各类资源进行合理分配和调整,保证现有资源有效利用最大化。进一步加大无偿献血组织动员力度,统筹省内调配和省际调配,保障临床用血需求。加强药品、耗材等供应保障,及时畅通采购、配送渠道。科学测算医用防护物资需求,及时调配各类防护物资,确保正常医疗服务合理防护需求得到满足。
(四)开展现场指导督查。将恢复正常医疗服务纳入各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督查内容,进一步加大现场指导和督查力度。督促医疗机构尽快恢复正常医疗服务,满足群众迫切的医疗需求,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新问题新困难。对恢复正常医疗服务组织或支持不力的有关部门及责任人,以及无特殊原因不恢复正常医疗服务或恢复迟缓的医疗机构及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直至追责问责。
(五)加强公众宣传引导。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医疗机构有关诊疗信息,方便群众查询了解,提前预约有序就诊。充分发挥主要媒体、专业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向公众客观介绍分级诊疗服务体系,提升公众对基层医疗服务的信心,引导合理就医。
请各地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及三级医院、二级医院等门急诊、住院等医疗服务情况加强监测,研判其恢复至正常医疗服务的程度(以相对于2019年同期服务量百分比表示),每周一12时前将前一周恢复情况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电子邮件:YLGLC@NHC.GOV.CN)。首次报送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同时将联系人信息(姓名、单位、职务及联系电话)一并报送。完全恢复正常医疗服务后停止报送。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代章)
2020年3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
【关于进一步推进分区分级恢复正常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的基础上,加快恢复正常医疗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恢复正常医疗服务的重要性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投入了大量医疗力量和医疗资源开展疫情防治工作,部分非新冠肺炎患者的医疗服务受到一定程度影响。各地要充分认识到,恢复正常医疗服务不仅直接关系到患者基本就医权利保障,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也关系到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稳定。要将加快恢复正常医疗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作为当前亟待解决的大事要事来抓。在前期分区分级恢复正常医疗服务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当地实际,统筹医疗资源,以问题为导向,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医疗机构稳妥有序恢复正常医疗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
二、分区分级尽快恢复正常医疗服务
各地要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要求做好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162号),根据本地区划分的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等级,差异化推进医疗服务恢复工作。低风险地区尽快全面恢复医疗服务,门急诊、住院、手术、检验检查等工作要全面向患者提供,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暂停医疗服务。中风险地区尽快稳妥有序恢复医疗服务,在采取必要防控措施的同时,逐步加大医疗服务保障力度。高风险地区在继续集中精力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做好急重症患者和特殊群体医疗服务保障,根据疫情态势恢复医疗服务。
三、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科学管理
(一)制定精细化差异化管理方案。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直接组织有关力量,根据机构功能定位、专科特点、服务人口数量等因素,按照“一院一策、一科一策”的原则,制定并细化恢复正常医疗服务的工作方案。通过信息化等手段,测算各临床科室患者的就医需求,动态调整医疗用房、医务人员和相关物资的配备使用。针对不同科室或部门特点,采取灵活和差异化的管理措施,明确责任人,确定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相关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二)充分发挥互联网医疗优势。利用“互联网+医疗健康”,大力推行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分时段就诊。探索开展先线上后现场的两次预检分诊模式,合理分流患者,引导有序就医、分时段就医。加强远程医疗服务,开展远程会诊、远程辅助诊断,为异地患者在当地看病就医提供技术支持。鼓励已注册审批的互联网医院开展线上慢性病复诊、诊疗咨询等服务,加强慢性病药品配送保障。
(三)保障急重症患者和特殊群体就医需求。各地区医疗机构要确保急诊急救全天候开放。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满足需长期用药(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血液透析等特殊治疗的慢性病患者,需定期放疗、化疗的血液、肿瘤等重大疾病患者,以及孕产妇、儿童、老年人、精神类疾病等特殊群体的医疗服务需求。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可以按照规定开具12周以内的长期处方,由签约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管理。
(四)科学开展院内感染防控。坚持科学合理开展感染防控,避免防控不足和防控过度。医疗机构要加强感染防控队伍建设,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人群以及防控的基础设施、基本流程进行逐一梳理,摸排风险,改进不足。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避免交叉感染。全院全员实行标准预防措施,在此基础上,根据操作风险等级实施额外防护。
(五)持续加强医联体建设发展。加强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的协调配合,纵向调动医疗资源,发挥基层医疗机构作用,进一步落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要求,使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就近看病就医,减少跨区域异地流动就医。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推动分级诊疗制度的有效落实。
四、强化外部支持保障
(一)加强政策协调统筹。各地联防联控机制要将恢复正常医疗服务纳入本地区复工复产的整体工作中统筹考虑、协同推进。在推进复工复产的过程中,优先保障恢复正常医疗服务所必需的政策措施。向医疗机构提出的疫情防控要求应当与本地区风险等级保持一致,并积极为医疗机构解决在恢复医疗服务中面临的困难。
(二)制定相应激励政策。各地联防联控机制要制定激励医疗机构恢复正常医疗服务的政策措施,增强恢复医疗服务的内生动力。落实财政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责任,用于政策性亏损补偿等,并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鼓励预拨一定比例的医保基金,减轻医疗机构经济运行压力。要科学认识医疗机构内感染问题,保障开展感染防控工作所必需的场所、人员和经费支持。对以病人为中心、主动担当作为、严格落实感染防控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恢复正常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要在学科建设、项目设立、资金安排、评优评先等工作中予以优先支持。
(三)做好各类资源供应保障。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疫情发展变化,及时对可调用的医疗场所、人力资源、防护物资等各类资源进行合理分配和调整,保证现有资源有效利用最大化。进一步加大无偿献血组织动员力度,统筹省内调配和省际调配,保障临床用血需求。加强药品、耗材等供应保障,及时畅通采购、配送渠道。科学测算医用防护物资需求,及时调配各类防护物资,确保正常医疗服务合理防护需求得到满足。
(四)开展现场指导督查。将恢复正常医疗服务纳入各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督查内容,进一步加大现场指导和督查力度。督促医疗机构尽快恢复正常医疗服务,满足群众迫切的医疗需求,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新问题新困难。对恢复正常医疗服务组织或支持不力的有关部门及责任人,以及无特殊原因不恢复正常医疗服务或恢复迟缓的医疗机构及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直至追责问责。
(五)加强公众宣传引导。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医疗机构有关诊疗信息,方便群众查询了解,提前预约有序就诊。充分发挥主要媒体、专业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向公众客观介绍分级诊疗服务体系,提升公众对基层医疗服务的信心,引导合理就医。
请各地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及三级医院、二级医院等门急诊、住院等医疗服务情况加强监测,研判其恢复至正常医疗服务的程度(以相对于2019年同期服务量百分比表示),每周一12时前将前一周恢复情况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电子邮件:YLGLC@NHC.GOV.CN)。首次报送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同时将联系人信息(姓名、单位、职务及联系电话)一并报送。完全恢复正常医疗服务后停止报送。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代章)
2020年3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的基础上,加快恢复正常医疗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恢复正常医疗服务的重要性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投入了大量医疗力量和医疗资源开展疫情防治工作,部分非新冠肺炎患者的医疗服务受到一定程度影响。各地要充分认识到,恢复正常医疗服务不仅直接关系到患者基本就医权利保障,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也关系到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稳定。要将加快恢复正常医疗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作为当前亟待解决的大事要事来抓。在前期分区分级恢复正常医疗服务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当地实际,统筹医疗资源,以问题为导向,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医疗机构稳妥有序恢复正常医疗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
二、分区分级尽快恢复正常医疗服务
各地要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要求做好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162号),根据本地区划分的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等级,差异化推进医疗服务恢复工作。低风险地区尽快全面恢复医疗服务,门急诊、住院、手术、检验检查等工作要全面向患者提供,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暂停医疗服务。中风险地区尽快稳妥有序恢复医疗服务,在采取必要防控措施的同时,逐步加大医疗服务保障力度。高风险地区在继续集中精力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做好急重症患者和特殊群体医疗服务保障,根据疫情态势恢复医疗服务。
三、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科学管理
(一)制定精细化差异化管理方案。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直接组织有关力量,根据机构功能定位、专科特点、服务人口数量等因素,按照“一院一策、一科一策”的原则,制定并细化恢复正常医疗服务的工作方案。通过信息化等手段,测算各临床科室患者的就医需求,动态调整医疗用房、医务人员和相关物资的配备使用。针对不同科室或部门特点,采取灵活和差异化的管理措施,明确责任人,确定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相关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二)充分发挥互联网医疗优势。利用“互联网+医疗健康”,大力推行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分时段就诊。探索开展先线上后现场的两次预检分诊模式,合理分流患者,引导有序就医、分时段就医。加强远程医疗服务,开展远程会诊、远程辅助诊断,为异地患者在当地看病就医提供技术支持。鼓励已注册审批的互联网医院开展线上慢性病复诊、诊疗咨询等服务,加强慢性病药品配送保障。
(三)保障急重症患者和特殊群体就医需求。各地区医疗机构要确保急诊急救全天候开放。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满足需长期用药(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血液透析等特殊治疗的慢性病患者,需定期放疗、化疗的血液、肿瘤等重大疾病患者,以及孕产妇、儿童、老年人、精神类疾病等特殊群体的医疗服务需求。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可以按照规定开具12周以内的长期处方,由签约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管理。
(四)科学开展院内感染防控。坚持科学合理开展感染防控,避免防控不足和防控过度。医疗机构要加强感染防控队伍建设,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人群以及防控的基础设施、基本流程进行逐一梳理,摸排风险,改进不足。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避免交叉感染。全院全员实行标准预防措施,在此基础上,根据操作风险等级实施额外防护。
(五)持续加强医联体建设发展。加强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的协调配合,纵向调动医疗资源,发挥基层医疗机构作用,进一步落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要求,使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就近看病就医,减少跨区域异地流动就医。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推动分级诊疗制度的有效落实。
四、强化外部支持保障
(一)加强政策协调统筹。各地联防联控机制要将恢复正常医疗服务纳入本地区复工复产的整体工作中统筹考虑、协同推进。在推进复工复产的过程中,优先保障恢复正常医疗服务所必需的政策措施。向医疗机构提出的疫情防控要求应当与本地区风险等级保持一致,并积极为医疗机构解决在恢复医疗服务中面临的困难。
(二)制定相应激励政策。各地联防联控机制要制定激励医疗机构恢复正常医疗服务的政策措施,增强恢复医疗服务的内生动力。落实财政对公立医院的投入责任,用于政策性亏损补偿等,并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鼓励预拨一定比例的医保基金,减轻医疗机构经济运行压力。要科学认识医疗机构内感染问题,保障开展感染防控工作所必需的场所、人员和经费支持。对以病人为中心、主动担当作为、严格落实感染防控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恢复正常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要在学科建设、项目设立、资金安排、评优评先等工作中予以优先支持。
(三)做好各类资源供应保障。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疫情发展变化,及时对可调用的医疗场所、人力资源、防护物资等各类资源进行合理分配和调整,保证现有资源有效利用最大化。进一步加大无偿献血组织动员力度,统筹省内调配和省际调配,保障临床用血需求。加强药品、耗材等供应保障,及时畅通采购、配送渠道。科学测算医用防护物资需求,及时调配各类防护物资,确保正常医疗服务合理防护需求得到满足。
(四)开展现场指导督查。将恢复正常医疗服务纳入各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督查内容,进一步加大现场指导和督查力度。督促医疗机构尽快恢复正常医疗服务,满足群众迫切的医疗需求,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新问题新困难。对恢复正常医疗服务组织或支持不力的有关部门及责任人,以及无特殊原因不恢复正常医疗服务或恢复迟缓的医疗机构及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直至追责问责。
(五)加强公众宣传引导。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医疗机构有关诊疗信息,方便群众查询了解,提前预约有序就诊。充分发挥主要媒体、专业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向公众客观介绍分级诊疗服务体系,提升公众对基层医疗服务的信心,引导合理就医。
请各地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及三级医院、二级医院等门急诊、住院等医疗服务情况加强监测,研判其恢复至正常医疗服务的程度(以相对于2019年同期服务量百分比表示),每周一12时前将前一周恢复情况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电子邮件:YLGLC@NHC.GOV.CN)。首次报送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同时将联系人信息(姓名、单位、职务及联系电话)一并报送。完全恢复正常医疗服务后停止报送。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代章)
2020年3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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