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州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
近期,由利州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主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民政局等15个部门承办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在永隆广场举行。通过播放宣传视频和标语,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解答法律条文等形式向群众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现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待法律咨询50余人次,面授法律条款7人次。
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书达现场指导,并参与法律条款的解读,就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疑答惑。
下一步,区民政局将充分发挥部门牵头作用,深入基层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持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等活动,有力搭建政府与社会、家庭的桥梁,让学法、守法、用法全方位落地落实,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近期,由利州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主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民政局等15个部门承办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在永隆广场举行。通过播放宣传视频和标语,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解答法律条文等形式向群众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现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待法律咨询50余人次,面授法律条款7人次。
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书达现场指导,并参与法律条款的解读,就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疑答惑。
下一步,区民政局将充分发挥部门牵头作用,深入基层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持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等活动,有力搭建政府与社会、家庭的桥梁,让学法、守法、用法全方位落地落实,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出租车正常行驶 却被对向车道车辆撞了 原因竟是……】6月10日,看广元新闻记者从利州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依法就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向利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0年6月16日凌晨3时20分许,24岁的利州区人吴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市城区利州西路一段时与道路中间隔离护栏发生碰撞,护栏经碰撞后又撞上对向行驶的由向某某驾驶的出租车。
事故发生后,出租车司机报警,随后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并对现场进行勘验。后经鉴定,吴某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66.7mg/100ml。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吴某某于同年9月30日被广元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该案由广元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吴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向广元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广元市人民检察院于4月14日交由利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在讯问阶段,吴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被告人吴某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吴某某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吴某某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应当从重处罚。吴某某驾驶逾期未检验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可酌定从重处罚。吴某某事故发生后在现场等候交警的到来,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以自首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吴某某系初犯、已赔偿并取得谅解,均可酌定从轻处罚。建议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拘役1个月15日,并处罚金5000元,可以适用缓刑。
该案将于近期在利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高敏 看广元新闻记者:文煜凌
2020年6月16日凌晨3时20分许,24岁的利州区人吴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市城区利州西路一段时与道路中间隔离护栏发生碰撞,护栏经碰撞后又撞上对向行驶的由向某某驾驶的出租车。
事故发生后,出租车司机报警,随后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并对现场进行勘验。后经鉴定,吴某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66.7mg/100ml。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吴某某于同年9月30日被广元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该案由广元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吴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向广元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广元市人民检察院于4月14日交由利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在讯问阶段,吴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被告人吴某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吴某某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吴某某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应当从重处罚。吴某某驾驶逾期未检验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可酌定从重处罚。吴某某事故发生后在现场等候交警的到来,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以自首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吴某某系初犯、已赔偿并取得谅解,均可酌定从轻处罚。建议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拘役1个月15日,并处罚金5000元,可以适用缓刑。
该案将于近期在利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高敏 看广元新闻记者:文煜凌
【交了5万元买房夫妇“失踪” 购房款4年后“变成”违约金】买房签订合同并交纳部分首付款后,夫妻2人不再续交房款还闹起了失踪,结果,曾经的首付款“变成”了违约金,合同也成了“废纸”一张。7日,看广元新闻记者从利州区人民法院宝轮法庭获悉,该庭依法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7年4月29日,何某某、王某某(系夫妻关系)与广元市家园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了该公司开发的宝轮某房产项目的商品住宅。合同中对面积、价值、付款方式等各方面都进行了约定。
在《首付分期申请表》中2人向该公司承诺:首付金额118399元,夫妻2人首期交纳50000元购房款,余款68339元将于2017年5月5日之前一次性补足。每逾期一日,将自愿承担总房款万分之五的逾期处罚。逾期超过30天以上,房产公司有权将2人购买的房屋另行处理,勿需本人同意,亦勿需提前通知。双方对上述内容盖章确认。
交纳50000元后,夫妻2人并未继续支付剩余的首付款项,也未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约定义务。该公司多次催促,常年在外务工的2人始终没有任何回应。
2020年9月12日,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该公司在报纸上向2人发送了《广元市家园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解除合同的通知》。9月28日,该公司又将上述通知以短信方式发送给2人,夫妻2人以短信方式回复收到上述解除合同的通知。之后,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何某某、王某某夫妻2人诉至法院。
2021年5月10日,利州区人民法院宝轮法庭就这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案件正式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原告与被告自愿解除双方签订于2017年4月29日的四川省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被告在2017年4月29日向原告缴纳的50000元首付款,原告自愿当庭退还2名被告20000元,余款30000元则作为违约金给原告。(李金明 看广元新闻记者 文煜凌)
2017年4月29日,何某某、王某某(系夫妻关系)与广元市家园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了该公司开发的宝轮某房产项目的商品住宅。合同中对面积、价值、付款方式等各方面都进行了约定。
在《首付分期申请表》中2人向该公司承诺:首付金额118399元,夫妻2人首期交纳50000元购房款,余款68339元将于2017年5月5日之前一次性补足。每逾期一日,将自愿承担总房款万分之五的逾期处罚。逾期超过30天以上,房产公司有权将2人购买的房屋另行处理,勿需本人同意,亦勿需提前通知。双方对上述内容盖章确认。
交纳50000元后,夫妻2人并未继续支付剩余的首付款项,也未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约定义务。该公司多次催促,常年在外务工的2人始终没有任何回应。
2020年9月12日,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该公司在报纸上向2人发送了《广元市家园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解除合同的通知》。9月28日,该公司又将上述通知以短信方式发送给2人,夫妻2人以短信方式回复收到上述解除合同的通知。之后,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何某某、王某某夫妻2人诉至法院。
2021年5月10日,利州区人民法院宝轮法庭就这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案件正式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原告与被告自愿解除双方签订于2017年4月29日的四川省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被告在2017年4月29日向原告缴纳的50000元首付款,原告自愿当庭退还2名被告20000元,余款30000元则作为违约金给原告。(李金明 看广元新闻记者 文煜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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