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离婚后被判赔丈母娘16万带娃费#
有生之年总算见到的一个判决书,很有意义。讲几点:
1、其实,这个判决结果和《民法典》的新的具体规定联系不大,从原本的婚姻法等也是可以作出这个判决的。所以,也不必都忙着夸《民法典》。但是,《民法典》的创举在于更大程度地肯定了多承担家庭责任(如家务)一方的价值,另外在司法解释层面上也肯定了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抚养权争夺的作用。有机会我们可以讲讲。
2、这个判决书再一次用法律的语言和结论强调了父母健在的情况下,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没有带娃义务。所以,生娃前请琢磨清楚孩子谁带,怎么带,一定要提前想清楚,甚至孩子姓什么,名字谁起等等,可能都会成为矛盾爆发点,大家也要谈清楚。
3、本案判决的关键在于外祖母在没有法定带娃义务的前提下,前女婿出具了一份“承诺书”,该承诺书被认定为一个“合同”才是关键。很多人对于合同有误解,好像必须写明甲乙双方等等才可以,但是只要类比一下单方出具的借条、欠条、对账函等本质上也是起到一个合同的作用就不难理解了。特别是这个“承诺书”有时间、有标的、约定义务清晰,认定起来着实没有任何问题。法院没有和稀泥地认定成一种约定俗成的带娃传统驳回诉讼请求,转而从法律角度去看待“承诺”,也从社会认同的角度去进行判决,相当合理!
4、最后,法院还特别细致地将16万左右的抚养费要求孩子父母共同承担,无可厚非。女儿也没有权利让自己的妈给自己带娃!赞!
你们觉得呢?虽然家庭没有矛盾,但父母帮助带娃的时候,你们是否主动给过一些补偿?
#v光新星#
有生之年总算见到的一个判决书,很有意义。讲几点:
1、其实,这个判决结果和《民法典》的新的具体规定联系不大,从原本的婚姻法等也是可以作出这个判决的。所以,也不必都忙着夸《民法典》。但是,《民法典》的创举在于更大程度地肯定了多承担家庭责任(如家务)一方的价值,另外在司法解释层面上也肯定了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抚养权争夺的作用。有机会我们可以讲讲。
2、这个判决书再一次用法律的语言和结论强调了父母健在的情况下,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没有带娃义务。所以,生娃前请琢磨清楚孩子谁带,怎么带,一定要提前想清楚,甚至孩子姓什么,名字谁起等等,可能都会成为矛盾爆发点,大家也要谈清楚。
3、本案判决的关键在于外祖母在没有法定带娃义务的前提下,前女婿出具了一份“承诺书”,该承诺书被认定为一个“合同”才是关键。很多人对于合同有误解,好像必须写明甲乙双方等等才可以,但是只要类比一下单方出具的借条、欠条、对账函等本质上也是起到一个合同的作用就不难理解了。特别是这个“承诺书”有时间、有标的、约定义务清晰,认定起来着实没有任何问题。法院没有和稀泥地认定成一种约定俗成的带娃传统驳回诉讼请求,转而从法律角度去看待“承诺”,也从社会认同的角度去进行判决,相当合理!
4、最后,法院还特别细致地将16万左右的抚养费要求孩子父母共同承担,无可厚非。女儿也没有权利让自己的妈给自己带娃!赞!
你们觉得呢?虽然家庭没有矛盾,但父母帮助带娃的时候,你们是否主动给过一些补偿?
#v光新星#
1、庸人败于惰,能人败于傲
世上两种人必定惨败,一种是懒惰之人,另一种是骄傲之人。前者什么事都想在“明日”再做,结果总是一事无成;后者瞧不起天下所有人,自认为自己最聪明,常常招来他人的不满和怨恨,于是往往受人诋毁、咒骂,最后被恶意的诽谤所吞没。
2、不必一味讨好别人
讨好每一个人是不可能的,也是没有必要的。讨好每一个人,等于得罪每一个人。刻意去讨好别人,只会使别人产生厌恶。亲近别人要自然,“投机”心态要改变。有时间讨好,不如踏踏实实做事,讨好别人总是靠不住,自己努力才实实在在。
3、好心境是自己创造的
我们常常无法去改变别人的看法,能改变的恰恰只有我们自己。坏的生活不在于别人的罪恶,而在于我们的心情变得恶劣。让生活变好的金钥匙不在别人手里,放弃我们的怨恨和叹息,美好生活就垂手可得。我们主观上本想好好生活,可是客观上却没有好的生活,其原因是总想等待别人来改善生活。不要指望改变别人,自己做生活的主人。
4、用心做自己该做的事
人生是如此的短暂,哪有心思去浪费呢?有智慧的哲人曾经说过:“大街上有人骂我,我是连头也不回的,根本不想知道这个无聊之人!”我们既不要去伤害人家,也不要被别人的批评左右,还是按照自己的愿望,先踏踏实实学好本领再说。特别在少年时要全力以赴学本领,不要分心。
5、别总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
学会自己欣赏自己,等于拥有了获取快乐的金钥匙。欣赏自己不是孤芳自赏,欣赏自己不是唯我独尊,欣赏自己不是自我陶醉,欣赏自己更不是固步自封------ 自己给自己一些自信,自己给自己一点愉快,自己给自己一脸微笑,何愁没有人生的快乐呢?经常要自己给自己过节,学会寻找愉悦的心情。
6、不要追逐世俗的荣誉
终生寻找所谓别人认可的东西,会永远痛失自己的快乐和幸福。庸俗的评论会湮灭自己的个性,世俗的指点会让自己不知所措。为钱而钱会使自己六亲不认,为权而权会使自己胆大妄为,为名而名会使自己巧取强夺。真实的我在刻意的追逐之中,会变成一张张碎片随风飘扬,世俗的我已变得面目可憎。
7、极端不可取
有些人常常因为忧虑过度,而导致自己精神失常;有些人却因为麻木不仁,造成自己对任何事情都无动于衷。前者常为寻找理性而痛苦,因聪明过头而衰亡,愚蠢的根源在于什么都懊悔。后者不知悔恨为何物,整天稀里糊涂地生活,活着与死去没有什么区别。
8、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
自己的伤痛自己清楚, 自己的哀怨自己明白, 自己的快乐自己感受。也许自己眼中的地狱,却是别人眼中的天堂;也许自己眼中的天堂,却是别人眼中的地狱。生活就是这般的滑稽。不要总疑春色在人家,关键在于自己心态的调整。
9、喜欢自己才会拥抱生活
盲目自大自尊,是骄傲无知的人生,一味自暴自弃,是消极悲观的人生。了解自己比了解别人更困难,喜欢自己比喜欢别人更不容易。拥有健康的恰当的自尊心理,面对挫折会表现得格外坚强。不为外界的诱惑而丢失自我,不为一时的挫折否定自己。时时客观冷静地评价自己,每每乐观中肯地赞赏自己。若连自己都不爱,还能爱别人吗?喜欢自己吧!
10、福中有祸,祸中有福
莫被一时之得失冲昏头脑,一味陶醉于暂时的胜利。自己一定要居安思危,切莫居功自傲,洋洋得意。陶醉胜利,意味着驻足停顿,陶醉胜利,意味着失去警惕。人生路上要永不松懈,胜利仅仅是一个小小的路标。要想取得最后的胜利,只要努力,努力,再努力。莫为一时之得所迷惑,谁笑得最晚,谁笑得最开心。
11、重要的是活得充实
把每一天过好是最大的幸福,快乐源于每天的感觉良好。总忧虑明天的风险,总抹不去昨天的阴影,今天的生活怎能如意?总攀比那些不可攀比的,总幻想那些不能实现的,今天的心灵怎能安静?任何不切实际的东西,都是痛苦之源,生命的最大杀手是忧愁和焦虑。痛苦源于不充实,生活充实就不会胡思乱想。
12、愉悦的根基在自己身上
一般人总是将人生的愉悦,寄托在外界的事务上,依附于世俗的认同上。百般看重地位、财产,以及待遇、名誉等东西,自己一旦失去这些,便是沉重的打击,常会痛不欲生,其幸福和快乐的根基也随之毁灭。假如自己真是这样过生活,那么快乐离我们是相当遥远的。为什么要让别人来评价自己的快乐程度,把握好自己。
13、感觉幸福就是幸福
许多人都在刻意追求所谓的幸福;有的虽然得到了,其代价却巨大无比。许多哲人都说,幸福是种感觉,就如同“佛”就在你我心中。幸福的感觉随满足程度而递减,与人的心境、心态密切相关。先哲们说:得之愈艰、爱之愈深,拥有幸福,常思艰难。一个人总是感觉不到幸福,是自己的最大悲哀。幸福是种感觉,不知足,永不会幸福,知足者常乐!
14、别人的恩泽要牢记
目光短浅的人总是“忘恩负义”,危机时到处求助,事成之后再不露面。求人时信誓旦旦,得逞后胡作非为。这种人最被人鄙视。“忘恩负义”让朋友伤心,“忘恩负义”是急功近利的表现。“忘恩负义”只得益于一时,却会永远失信于人。切忌过河拆桥,过河拆桥会断了自己的后路。
15、凡事要留有余地
每一个人都会在自己的生命旅程中,遭遇到完全不同的“三种人”。第一种是能够理解、欣赏和器重自己的人;第二种是曲解、中伤甚至排斥自己的人;第三种人是与自己毫无关系、无关痛痒的人。第一种人对自己有知遇之恩,应当尊为师友,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第二种人对自己造成深深的伤害,需要智慧地远离,而不是烦恼和计较。对于第三种人要以礼相待、和平共处。了解不同的人,区别对待,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16、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把自己的主观意志强加于人,于己于人均是件痛苦的事情。以自己的威严强加自己的意志,别人只是口服而心不服,而且日久必生反抗之心。以自己的固执强加自己的意志,别人仅是默忍或是隐怒,但是日久也可能反目成仇。检讨自己的言行是否与社会和谐,才能真正得到别人的认同。人与人是不可能一致的,不要以我为中心。
17、得意不忘形,失意不失态
身处顺境必须格外谨慎,否则容易乐极生悲。人生得意的时候容易忘形,一忘形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于是恶念和恶行就会趁隙而入。身处逆境必须格外忍耐,否则容易早早夭折。人生失意的时候容易失态,一失态就不知道自己的未来,于是消极和绝望就会趁隙而入。笑看人生潮起潮落,守住自己的心。
18、人生应当欢乐有度
适当的娱乐活动能调节情绪,无休无止的欢乐却易转益为害。物极则反,数穷则变。“大凡快意处,即是多病处。”“棋可遣闲,易动心火”一味狂欢尽兴是肤浅的人生,换来的往往是痛苦的悔恨。尽兴有度是达观的人生。乐极生悲不局限于娱乐方面,涉及到人生的方方面面。欢乐与悲哀是伴生的,欢乐有度会使欢乐常伴。
19、多理性行事少意气用事
做事不能只凭自己的感情,做事更不能只凭自己的感觉,意气用事必有麻烦。有时自己的知觉是错的,事情并不是想象的这般简单,表象总是容易迷惑人心。理性做事不至于反复折腾,理性做事不会出现大的差错,理性做事才不会使自己后悔莫及。切记:凡事都不能太冲动!不能只跟着感觉走,多思考才能不后悔。
20、多理性行事少意气用事
做事不能只凭自己的感情,做事更不能只凭自己的感觉,意气用事必有麻烦。有时自己的知觉是错的,事情并不是想象的这般简单,表象总是容易迷惑人心。理性做事不至于反复折腾,理性做事不会出现大的差错,理性做事才不会使自己后悔莫及。切记:凡事都不能太冲动!不能只跟着感觉走,多思考才能不后悔。
#人生感悟##心情日记# https://t.cn/zR99iXd
#陈庆杰讲财管[超话]#
史树中金融经济学十讲(2)
从“华尔街革命"追溯到1900年
1、狭义的金融学是指金融市场的经济学。
现代金融学通常认为只有不到50年的历史。也就是使金融学成为可用数学公理化方法架构的历史。
从瓦尔拉斯-阿罗-德布鲁的一般经济均衡体系的观点来看,现代金融学的第一篇文献是阿罗于1953年发表的论文《证券在风险承担的最优配置中的作用》。
阿罗把证券理解为在不确定的不同状态下有不同价值的商品。
这一思想后来又被德布鲁所发展,他把原来的一般经济均衡模型通过拓广商品空间的维数来处理金融市场,其中证券无非是不同时间、不同情况下有不同价值的商品。
但是后来大家发现,把金融市场用这种方式混同于普通商品市场是不合适的。
原因在于它掩盖了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本质。尤其是其中隐含着对每一种可能发生的状态都有相应的证券相对应,如同每一种可能有的金融风险都有保险那样,与现实相差太远。
2、这样,经济学家们又为金融学寻求其他的数学架构。
新的数学架构的现代金融学被认为是两次“华尔街革命”的产物。
第一次“华尔街革命”是指1952年马科维茨的证券组合选择理论的问世。
第二次“华尔街 革命”是指1973年布莱克-肖尔斯期权定价公式的问世。
这两次“革命”的特点之一都是避开了一般经济均衡的理论框架,以致在很长时期内都被传统的经济学家们认为是“异端邪说”。但是它们又确实在以华尔街为代表的金融市场引起了“革命”,从而最终也使金融学发生根本改观。
马科维茨因此荣获1990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肖尔斯则和对期权定价理论作出系统研究的默顿一起荣获1997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
3、马科维茨研究的是这样的一个问题:一个投资者同时在许多种证券上投资,那么应该如何选择各种证券的投资比例,使得投资收益最大,风险最小。
马科维茨在观念上的最大贡献在于他把收益与风险这两个原本有点含糊的概念明确为具体的数学概念。
由于证券投资上的收益是不确定的,马科维茨首先把证券的收益率看作一个随机变量,而收益定义为这个随机变量的均值(数学期望),风险则定义为这个随机变量的标准差(这与人们通常把风险看作可能有的损失的思想相差甚远)。
如果把各证券的投资比例看作变量,问题就归结为怎样使证券组合的收益最大、风险最小的数学规划。
对每一固定收益都求出其最小风险,那么在风险-收益平面上,就可画出一条曲线,它称为组合前沿。
马科维茨理论的基本结论就是:在证券允许卖空的条件下,组合前沿是一条双曲线的一支;在证券不允许卖空的条件下,组合前沿是若干段双曲线段的拼接。组合前沿的上半部称为有效前沿。对于有效前沿上的证券组合来说,不存在收益和风险两方面都优于它的证券组合。
这对于投资者的决策来说自然有很重要的参考价值。
4、马科维茨理论是一种纯技术性的证券组合选择理论。
这一理论是当年他在芝加哥大学的博士论文中提出的。但在论文答辩时,另一位当时已享有盛名、后来也以他的货币主义而获得197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弗里德曼斥之 为:“这不是经济学!”
马科维茨后来不得不引入以收益和风险为自变量的效用函数,来使他的理论纳入通常的一般经济均衡框架。
马科维茨的学生夏普和另一些经济学家,则进一步在一般经济均衡的框架下,假定所有投资者都以这种效用函数来决策,而导出全市场的证券组合的收益率是有效的以及所谓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夏普因此与马科维茨一起荣获1990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
另一位1981 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托宾在对于 允许卖空的证券组合选择问题的研究中,导出每一种有效证券组合都是一种无风险资产与一种特殊的风险资产的组合(它称为二基金分离定理),从而得出一些宏观经济方面的结论。
5、在1990年与马科维茨和夏普一起分享诺贝尔奖的另一位经济学家是米勒 。
他与另一位在1985年获得诺贝尔奖的莫迪利阿尼一起在1958年以后发表了一系列论文,探讨“公司的财务政策(分红、债权股权比等)是否会影响公司的价值”这一主题。
他们的结论是:在理想的市场条件下,公司的价值与财务政策无关。
后来他们的这些结论就被称为莫迪利阿尼-米勒定理。
他们的研究不但为公司理财这门新学科奠定了基础,并且首次在文献中明确提出无套利假设。
所谓无套利假设是指在一个完善的金融市场中,不存在套利机会(即确定的低买高卖之类的机会)。
因此,如果两个公司将来的(不确定的)价值是一样的,那么它们今天的价值也应该一样,而与它们的财务政策无关;否则人们就可通过买卖两个公司的股票来获得套利。
达到一般经济均衡的金融市场显然一定满足无套利假设。这样,莫迪利阿尼-米勒定理与一般经济均衡框架是相容的。
但是直接从无套利假设出发来对金融产品定价,则使论证大大简化。
这就给人以启发,我们不必一定要背上沉重的一般经济均衡的十字架,从无套利假设出发就已经可为金融产品的定价得到许多结果。
史树中金融经济学十讲(2)
从“华尔街革命"追溯到1900年
1、狭义的金融学是指金融市场的经济学。
现代金融学通常认为只有不到50年的历史。也就是使金融学成为可用数学公理化方法架构的历史。
从瓦尔拉斯-阿罗-德布鲁的一般经济均衡体系的观点来看,现代金融学的第一篇文献是阿罗于1953年发表的论文《证券在风险承担的最优配置中的作用》。
阿罗把证券理解为在不确定的不同状态下有不同价值的商品。
这一思想后来又被德布鲁所发展,他把原来的一般经济均衡模型通过拓广商品空间的维数来处理金融市场,其中证券无非是不同时间、不同情况下有不同价值的商品。
但是后来大家发现,把金融市场用这种方式混同于普通商品市场是不合适的。
原因在于它掩盖了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本质。尤其是其中隐含着对每一种可能发生的状态都有相应的证券相对应,如同每一种可能有的金融风险都有保险那样,与现实相差太远。
2、这样,经济学家们又为金融学寻求其他的数学架构。
新的数学架构的现代金融学被认为是两次“华尔街革命”的产物。
第一次“华尔街革命”是指1952年马科维茨的证券组合选择理论的问世。
第二次“华尔街 革命”是指1973年布莱克-肖尔斯期权定价公式的问世。
这两次“革命”的特点之一都是避开了一般经济均衡的理论框架,以致在很长时期内都被传统的经济学家们认为是“异端邪说”。但是它们又确实在以华尔街为代表的金融市场引起了“革命”,从而最终也使金融学发生根本改观。
马科维茨因此荣获1990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肖尔斯则和对期权定价理论作出系统研究的默顿一起荣获1997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
3、马科维茨研究的是这样的一个问题:一个投资者同时在许多种证券上投资,那么应该如何选择各种证券的投资比例,使得投资收益最大,风险最小。
马科维茨在观念上的最大贡献在于他把收益与风险这两个原本有点含糊的概念明确为具体的数学概念。
由于证券投资上的收益是不确定的,马科维茨首先把证券的收益率看作一个随机变量,而收益定义为这个随机变量的均值(数学期望),风险则定义为这个随机变量的标准差(这与人们通常把风险看作可能有的损失的思想相差甚远)。
如果把各证券的投资比例看作变量,问题就归结为怎样使证券组合的收益最大、风险最小的数学规划。
对每一固定收益都求出其最小风险,那么在风险-收益平面上,就可画出一条曲线,它称为组合前沿。
马科维茨理论的基本结论就是:在证券允许卖空的条件下,组合前沿是一条双曲线的一支;在证券不允许卖空的条件下,组合前沿是若干段双曲线段的拼接。组合前沿的上半部称为有效前沿。对于有效前沿上的证券组合来说,不存在收益和风险两方面都优于它的证券组合。
这对于投资者的决策来说自然有很重要的参考价值。
4、马科维茨理论是一种纯技术性的证券组合选择理论。
这一理论是当年他在芝加哥大学的博士论文中提出的。但在论文答辩时,另一位当时已享有盛名、后来也以他的货币主义而获得197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弗里德曼斥之 为:“这不是经济学!”
马科维茨后来不得不引入以收益和风险为自变量的效用函数,来使他的理论纳入通常的一般经济均衡框架。
马科维茨的学生夏普和另一些经济学家,则进一步在一般经济均衡的框架下,假定所有投资者都以这种效用函数来决策,而导出全市场的证券组合的收益率是有效的以及所谓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夏普因此与马科维茨一起荣获1990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
另一位1981 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托宾在对于 允许卖空的证券组合选择问题的研究中,导出每一种有效证券组合都是一种无风险资产与一种特殊的风险资产的组合(它称为二基金分离定理),从而得出一些宏观经济方面的结论。
5、在1990年与马科维茨和夏普一起分享诺贝尔奖的另一位经济学家是米勒 。
他与另一位在1985年获得诺贝尔奖的莫迪利阿尼一起在1958年以后发表了一系列论文,探讨“公司的财务政策(分红、债权股权比等)是否会影响公司的价值”这一主题。
他们的结论是:在理想的市场条件下,公司的价值与财务政策无关。
后来他们的这些结论就被称为莫迪利阿尼-米勒定理。
他们的研究不但为公司理财这门新学科奠定了基础,并且首次在文献中明确提出无套利假设。
所谓无套利假设是指在一个完善的金融市场中,不存在套利机会(即确定的低买高卖之类的机会)。
因此,如果两个公司将来的(不确定的)价值是一样的,那么它们今天的价值也应该一样,而与它们的财务政策无关;否则人们就可通过买卖两个公司的股票来获得套利。
达到一般经济均衡的金融市场显然一定满足无套利假设。这样,莫迪利阿尼-米勒定理与一般经济均衡框架是相容的。
但是直接从无套利假设出发来对金融产品定价,则使论证大大简化。
这就给人以启发,我们不必一定要背上沉重的一般经济均衡的十字架,从无套利假设出发就已经可为金融产品的定价得到许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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