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榆林市邮政储蓄银行乡企城支行》
举报材料举报人1:杨勇飞,男,汉族,1978年2月12日出生,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人,现住榆林市苏庄则祥和巷东十排。被举报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乡企城支行,地址:榆林市榆阳区复康路1号邮政大楼。三举报人就被举报单位违规借款操作等行为向榆林市人民政府举报,望榆林市人民政府予以调查核实。事实与理由:2012年11月13日,三举报人因农业经营需要向被举报单位处进行贷款,每人贷款5万元,经被举报人审查后同意向三举报人贷款,并就贷款事宜要求三举报人签署文件,所有贷款文件均为格式内容,部分应当书写内容均未填写,因三举报人都为农民且文化水平低,故在被举报单位要求下,三举报人就在上述的空白格式文件内容只填写了自己的姓名,按了手印,贷款人及担保人信息具体如下:1、贷款人为胡正宏的,担保人为杨成生、杨勇飞;2、贷款人为杨勇飞的,担保人为胡正宏、杨成生;3、贷款人为杨成生的,担保人为杨勇飞、胡正宏。签署完上述文件后,被举报单位称让三举报人回家等消息。2012年12月10日左右,因迟迟没有任何消息,于是举报人胡正宏去被举报单位进行询问,被举报单位称正在核查审批,需审批同意后才能发放贷款。2013年一月份举报人杨勇飞又去被举报单位处进行询问,被举报单位处的营业员告诉举报人杨勇飞他名下贷款了15万元,但是举报人根本没有收到银行发放的任何贷款。于是举报人杨勇飞又去银行进行反映,银行称贷款是举报人杨勇飞所贷,需举报人杨勇飞偿还。杨勇飞询问了其他二位举报人,情况都一样,名下均有15万元的贷款,但是三举报人均没有收到银行所发放的任何贷款。后经侦大队介入调查,给反映人胡正宏打过电话进行调查,且举报人杨勇飞还去经侦大队录入了口供,后就此事三举报人以为经侦大队调查核实,
此事就此了结,就一直再未理会。2020年11月份举报人胡正宏因买房需要进行贷款,在办理贷款时却被告知征信不良,不予贷款,于是举报人胡正宏查询了银行信息,经查询才得知举报人胡正宏在被反映人处的15万贷款还有19592元未还及逾期至今已产生5万多元的利息。到此举报人胡正宏才知道被举报单位的违规操作的存在。经举报人胡正宏提醒后,举报人杨成生经查询后发现其贷款情况同胡正宏一样。至此三举报人才知道被举报单位的违法操作行为至今未消除。综上所述,恳请贵单位对上述事实予以调查核实,维护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消除对三举报人的不良影响,以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
举报材料举报人1:杨勇飞,男,汉族,1978年2月12日出生,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人,现住榆林市苏庄则祥和巷东十排。被举报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乡企城支行,地址:榆林市榆阳区复康路1号邮政大楼。三举报人就被举报单位违规借款操作等行为向榆林市人民政府举报,望榆林市人民政府予以调查核实。事实与理由:2012年11月13日,三举报人因农业经营需要向被举报单位处进行贷款,每人贷款5万元,经被举报人审查后同意向三举报人贷款,并就贷款事宜要求三举报人签署文件,所有贷款文件均为格式内容,部分应当书写内容均未填写,因三举报人都为农民且文化水平低,故在被举报单位要求下,三举报人就在上述的空白格式文件内容只填写了自己的姓名,按了手印,贷款人及担保人信息具体如下:1、贷款人为胡正宏的,担保人为杨成生、杨勇飞;2、贷款人为杨勇飞的,担保人为胡正宏、杨成生;3、贷款人为杨成生的,担保人为杨勇飞、胡正宏。签署完上述文件后,被举报单位称让三举报人回家等消息。2012年12月10日左右,因迟迟没有任何消息,于是举报人胡正宏去被举报单位进行询问,被举报单位称正在核查审批,需审批同意后才能发放贷款。2013年一月份举报人杨勇飞又去被举报单位处进行询问,被举报单位处的营业员告诉举报人杨勇飞他名下贷款了15万元,但是举报人根本没有收到银行发放的任何贷款。于是举报人杨勇飞又去银行进行反映,银行称贷款是举报人杨勇飞所贷,需举报人杨勇飞偿还。杨勇飞询问了其他二位举报人,情况都一样,名下均有15万元的贷款,但是三举报人均没有收到银行所发放的任何贷款。后经侦大队介入调查,给反映人胡正宏打过电话进行调查,且举报人杨勇飞还去经侦大队录入了口供,后就此事三举报人以为经侦大队调查核实,
此事就此了结,就一直再未理会。2020年11月份举报人胡正宏因买房需要进行贷款,在办理贷款时却被告知征信不良,不予贷款,于是举报人胡正宏查询了银行信息,经查询才得知举报人胡正宏在被反映人处的15万贷款还有19592元未还及逾期至今已产生5万多元的利息。到此举报人胡正宏才知道被举报单位的违规操作的存在。经举报人胡正宏提醒后,举报人杨成生经查询后发现其贷款情况同胡正宏一样。至此三举报人才知道被举报单位的违法操作行为至今未消除。综上所述,恳请贵单位对上述事实予以调查核实,维护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消除对三举报人的不良影响,以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
《实名举报榆林市邮政储蓄银行乡企城支行》
举报材料举报人1:杨勇飞,男,汉族,1978年2月12日出生,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人,现住榆林市苏庄则祥和巷东十排。被举报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乡企城支行,地址:榆林市榆阳区复康路1号邮政大楼。三举报人就被举报单位违规借款操作等行为向榆林市人民政府举报,望榆林市人民政府予以调查核实。事实与理由:2012年11月13日,三举报人因农业经营需要向被举报单位处进行贷款,每人贷款5万元,经被举报人审查后同意向三举报人贷款,并就贷款事宜要求三举报人签署文件,所有贷款文件均为格式内容,部分应当书写内容均未填写,因三举报人都为农民且文化水平低,故在被举报单位要求下,三举报人就在上述的空白格式文件内容只填写了自己的姓名,按了手印,贷款人及担保人信息具体如下:1、贷款人为胡正宏的,担保人为杨成生、杨勇飞;2、贷款人为杨勇飞的,担保人为胡正宏、杨成生;3、贷款人为杨成生的,担保人为杨勇飞、胡正宏。签署完上述文件后,被举报单位称让三举报人回家等消息。2012年12月10日左右,因迟迟没有任何消息,于是举报人胡正宏去被举报单位进行询问,被举报单位称正在核查审批,需审批同意后才能发放贷款。2013年一月份举报人杨勇飞又去被举报单位处进行询问,被举报单位处的营业员告诉举报人杨勇飞他名下贷款了15万元,但是举报人根本没有收到银行发放的任何贷款。于是举报人杨勇飞又去银行进行反映,银行称贷款是举报人杨勇飞所贷,需举报人杨勇飞偿还。杨勇飞询问了其他二位举报人,情况都一样,名下均有15万元的贷款,但是三举报人均没有收到银行所发放的任何贷款。后经侦大队介入调查,给反映人胡正宏打过电话进行调查,且举报人杨勇飞还去经侦大队录入了口供,后就此事三举报人以为经侦大队调查核实,
此事就此了结,就一直再未理会。2020年11月份举报人胡正宏因买房需要进行贷款,在办理贷款时却被告知征信不良,不予贷款,于是举报人胡正宏查询了银行信息,经查询才得知举报人胡正宏在被反映人处的15万贷款还有19592元未还及逾期至今已产生5万多元的利息。到此举报人胡正宏才知道被举报单位的违规操作的存在。经举报人胡正宏提醒后,举报人杨成生经查询后发现其贷款情况同胡正宏一样。至此三举报人才知道被举报单位的违法操作行为至今未消除。综上所述,恳请贵单位对上述事实予以调查核实,维护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消除对三举报人的不良影响,以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
举报材料举报人1:杨勇飞,男,汉族,1978年2月12日出生,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人,现住榆林市苏庄则祥和巷东十排。被举报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乡企城支行,地址:榆林市榆阳区复康路1号邮政大楼。三举报人就被举报单位违规借款操作等行为向榆林市人民政府举报,望榆林市人民政府予以调查核实。事实与理由:2012年11月13日,三举报人因农业经营需要向被举报单位处进行贷款,每人贷款5万元,经被举报人审查后同意向三举报人贷款,并就贷款事宜要求三举报人签署文件,所有贷款文件均为格式内容,部分应当书写内容均未填写,因三举报人都为农民且文化水平低,故在被举报单位要求下,三举报人就在上述的空白格式文件内容只填写了自己的姓名,按了手印,贷款人及担保人信息具体如下:1、贷款人为胡正宏的,担保人为杨成生、杨勇飞;2、贷款人为杨勇飞的,担保人为胡正宏、杨成生;3、贷款人为杨成生的,担保人为杨勇飞、胡正宏。签署完上述文件后,被举报单位称让三举报人回家等消息。2012年12月10日左右,因迟迟没有任何消息,于是举报人胡正宏去被举报单位进行询问,被举报单位称正在核查审批,需审批同意后才能发放贷款。2013年一月份举报人杨勇飞又去被举报单位处进行询问,被举报单位处的营业员告诉举报人杨勇飞他名下贷款了15万元,但是举报人根本没有收到银行发放的任何贷款。于是举报人杨勇飞又去银行进行反映,银行称贷款是举报人杨勇飞所贷,需举报人杨勇飞偿还。杨勇飞询问了其他二位举报人,情况都一样,名下均有15万元的贷款,但是三举报人均没有收到银行所发放的任何贷款。后经侦大队介入调查,给反映人胡正宏打过电话进行调查,且举报人杨勇飞还去经侦大队录入了口供,后就此事三举报人以为经侦大队调查核实,
此事就此了结,就一直再未理会。2020年11月份举报人胡正宏因买房需要进行贷款,在办理贷款时却被告知征信不良,不予贷款,于是举报人胡正宏查询了银行信息,经查询才得知举报人胡正宏在被反映人处的15万贷款还有19592元未还及逾期至今已产生5万多元的利息。到此举报人胡正宏才知道被举报单位的违规操作的存在。经举报人胡正宏提醒后,举报人杨成生经查询后发现其贷款情况同胡正宏一样。至此三举报人才知道被举报单位的违法操作行为至今未消除。综上所述,恳请贵单位对上述事实予以调查核实,维护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消除对三举报人的不良影响,以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
“佛山市政府门前租闲置地搞违章建筑开办菜市场”
关于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办事处、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涉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举报信
尊敬的各界监督媒体领导:
您好!本人赵振伟,男,1993年1月2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30423199301025111,联系电话:13751759578。本人实名举报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办事处、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与佛山市聚利和物业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普君分公司以及佛山市普君墟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邓彪(又名邓佛山、王勇敢,实际控制人:邓彪)权钱交易,违规搭建市场,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本人多次向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均无果。
关于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办事处、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与佛山市普君墟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佛山市普君墟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聚利和物业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普君分公司违章扩建
2020年8月31日佛山市普君墟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以“便民疏导点”的名义在佛山市禅城区新风路45号环市医院斜对面搭建“菜市场”并投入运营。该菜市场系公司在室内原有建筑物框架下擅自将原有消防通道全部加建顶棚、围蔽铁皮组成的,公司在原建筑物外加建长约130米、宽约5米,约面积600多方的违章建筑物。经调查,该违章建筑物内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人流密集、空间拥挤、摊档繁杂、卫生恶劣、管线布局混乱、逃生线路缺乏等问题,违章建筑物材料显然不能达到消防要求,存在巨大的消防安全隐患!建筑物摊档有否经营资格、是否取得市场监督管理局许可实在令人生疑,加上人流密集、空间有限,极其容易发生卫生安全事件,现正处于防疫的关键时刻,该建筑物出入口无人设点检查登记,加之内部卫生恶劣,很有可能会成为下一个新冠疫情爆发点!
2020年11月5日,实际控制人邓彪的佛山市聚利和物业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普君分公司同样以“便民疏导点”名义在佛山市禅城区普君南路3号楼旁与普君西路交汇处另搭建一个规模更大的“肉菜市场”并投入运营。该“便民疏导点”位于一座烂尾楼周围,公司以同样手法搭建了违章建筑物。除了上述的问题外,公司在此违章搭建影响了周围交通环境。该区交通本已繁忙拥堵,公司搭建违章建筑物后占用更多的街道空间,导致附近交通恶化,行人、车辆被迫绕道而行,人车拥挤极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拥堵的交通遇上火灾,人们无处可逃,同样也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公司违建的行为直接损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本人曾向佛山市禅城区祖庙消防队咨询,消防队仅答复两个违建市场“有消防设施”。但“有消防设施”并不等同于两处违建的地点选择、亭棚搭设、电气线路架设、明火使用以及消防设施的配置等方面符合消防规定,不等同于消防设施符合现行的消防法规和标准,符合防火设计要求,不等同于建筑设计符合我国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更不意味着违建符合消防安全标准。
此外,佛山市普君墟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聚利和物业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普君分公司均是实际控制人为邓彪。邓彪在该区其背景、势力庞大,现以假名“邓佛山”“王勇敢”作为公司大股东实际操控公司经营,其亦与政府部门人员关系密切,来往甚密,不排除公司与行政部门存在不正当和关系利益来往。
二、关于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玩忽职守的行为
本人曾多次向辖区内的城管部门即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称城管局)反应公司违建问题,城管局在回复中也明确两违建点存在着乱停乱放乱摆买、商店出点经营的情况,但认为对市容市貌影响不大,同时城管局在回复中表示会加强该片区的监督管理。收到回复后附近的街坊邻里并没有发现有任何改变,违建情况仍然存在,人员密集、管线凌乱和消防隐患依然存在,同时依然能发现不少没有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商贩在贩售食品。对于存在大量违规建筑、占道经营和无证经营的行为,城管局熟视无睹,城管局的放之任之不管不顾的态度令人匪夷所思,这种容忍行为极大地增加了违章建筑屋内的潜在风险,引发更多不必要的纠纷和意外,使得公私财产收到损害,置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也间接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对于该类人员和交通密集、安全隐患较大的区域,作为有管理和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应秉持人民为中心理念,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行政管理的活动之中。行政管理部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免令人怀疑该城管局与公司是否有利益来往?城管局是否成为公司为非作歹、违法违规的保护伞?官商勾结成为腐败的温床?两个临时搭建的场地肆无忌惮用作固定市场经营牟利,每个月100万多万的收入是否有官员参与分赃才站得这么稳?深查下去肯定有猫腻!
三、关于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办事处玩忽职守的行为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办事处(下称街道办)职责本应为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本人亦曾多次向街道办反应上述问题,街道办与城管局态度如出一辙。街道办也对公司的违法行为置之不理,拒绝履行其应尽职责,间接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时,街道办的纵容与放任不免令人怀疑其是否与公司是否有利益来往?是否有腐败行为?
四、禅城区消防部门回复:1、问非所答,投诉人问该场地是否有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只会回答投诉人:有消防设备设施。2、投诉同类问题:回复投诉人:上述情况不在我办职能办理,关于火灾、办理消防证,难道不归消防监督与办理吗?涉及渎职失职之罪。3、投诉禅城区新风路45号、普君南路3号楼两个违建点是否有消防证?请正面回复
五、禅城区城管执法局回复:
1、具城管执法局佛山市普君墟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申请了搭建临时构筑物、临时摆放物料的申请。经审查,符合(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遂已获得准予许可。但在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没有该件行政许可信息,并在权威机构“企查查”查询该行政申请是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在此城管执法部门作任何解释?偏帮违建点的老板,做出这样包庇行为?没有任何底线,这么下三滥的手段来敷衍小市民,请问我们廉正的政府去哪里?
2、根据普君南路3号楼周边闲置地块竞价公告文件标书内容资产名称:普君南路3号楼周边用途为闲置地块,于2021年9月14日禅城区储备中心已移交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进行管理,为向周边市民为理由,投标用途为闲置用地,现已从闲置用地变为疏导点,及变传统肉菜市场,有没有经过相关职能部门审批批复搭建为传统肉菜市场使用用途。禅城区祖庙街道城管科是不是土皇帝,想拆就拆,想起就起。平时看到临时商铺在摆摊,城管好像日本鬼子进村一样,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小摊贩,为何这样大型违建面积可以光明正大的经营,难道主要向城管交费就可以万事大吉,不交费的摊贩只有一种下场,连车带货没收。
3、根据普君南路3号楼周边闲置地块招标公告面积为:1125.79平方米,现实际的搭建面积已经远远大于1125.79平方米,多建部分面积为什么城管不过去执法是不是存保护伞行为和利益输送?
4、现在街道的物业可以用这样的模式进行对外出租吗?具资料显示出租价为16元/平方米,有没有经过当地相关部门定价钱和审计?
5、这样的传统肉菜市场已经经营一段时间,相关手续没有办理,相关部门有没有去了解是否合法经营,万一食物中毒,是否城管部门承担?
特向各界监督媒体领导反映情况,望各界监督媒体领导能秉持公平、公正理念,维护社会正义,以直吾冤,制止并处理本案中的可能涉及的相关违法违纪行为,还百姓一个良好的法治坏境。
关于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办事处、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涉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举报信
尊敬的各界监督媒体领导:
您好!本人赵振伟,男,1993年1月2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30423199301025111,联系电话:13751759578。本人实名举报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办事处、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与佛山市聚利和物业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普君分公司以及佛山市普君墟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邓彪(又名邓佛山、王勇敢,实际控制人:邓彪)权钱交易,违规搭建市场,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本人多次向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均无果。
关于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办事处、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与佛山市普君墟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佛山市普君墟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聚利和物业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普君分公司违章扩建
2020年8月31日佛山市普君墟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以“便民疏导点”的名义在佛山市禅城区新风路45号环市医院斜对面搭建“菜市场”并投入运营。该菜市场系公司在室内原有建筑物框架下擅自将原有消防通道全部加建顶棚、围蔽铁皮组成的,公司在原建筑物外加建长约130米、宽约5米,约面积600多方的违章建筑物。经调查,该违章建筑物内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人流密集、空间拥挤、摊档繁杂、卫生恶劣、管线布局混乱、逃生线路缺乏等问题,违章建筑物材料显然不能达到消防要求,存在巨大的消防安全隐患!建筑物摊档有否经营资格、是否取得市场监督管理局许可实在令人生疑,加上人流密集、空间有限,极其容易发生卫生安全事件,现正处于防疫的关键时刻,该建筑物出入口无人设点检查登记,加之内部卫生恶劣,很有可能会成为下一个新冠疫情爆发点!
2020年11月5日,实际控制人邓彪的佛山市聚利和物业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普君分公司同样以“便民疏导点”名义在佛山市禅城区普君南路3号楼旁与普君西路交汇处另搭建一个规模更大的“肉菜市场”并投入运营。该“便民疏导点”位于一座烂尾楼周围,公司以同样手法搭建了违章建筑物。除了上述的问题外,公司在此违章搭建影响了周围交通环境。该区交通本已繁忙拥堵,公司搭建违章建筑物后占用更多的街道空间,导致附近交通恶化,行人、车辆被迫绕道而行,人车拥挤极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拥堵的交通遇上火灾,人们无处可逃,同样也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公司违建的行为直接损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本人曾向佛山市禅城区祖庙消防队咨询,消防队仅答复两个违建市场“有消防设施”。但“有消防设施”并不等同于两处违建的地点选择、亭棚搭设、电气线路架设、明火使用以及消防设施的配置等方面符合消防规定,不等同于消防设施符合现行的消防法规和标准,符合防火设计要求,不等同于建筑设计符合我国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更不意味着违建符合消防安全标准。
此外,佛山市普君墟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聚利和物业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普君分公司均是实际控制人为邓彪。邓彪在该区其背景、势力庞大,现以假名“邓佛山”“王勇敢”作为公司大股东实际操控公司经营,其亦与政府部门人员关系密切,来往甚密,不排除公司与行政部门存在不正当和关系利益来往。
二、关于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玩忽职守的行为
本人曾多次向辖区内的城管部门即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称城管局)反应公司违建问题,城管局在回复中也明确两违建点存在着乱停乱放乱摆买、商店出点经营的情况,但认为对市容市貌影响不大,同时城管局在回复中表示会加强该片区的监督管理。收到回复后附近的街坊邻里并没有发现有任何改变,违建情况仍然存在,人员密集、管线凌乱和消防隐患依然存在,同时依然能发现不少没有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商贩在贩售食品。对于存在大量违规建筑、占道经营和无证经营的行为,城管局熟视无睹,城管局的放之任之不管不顾的态度令人匪夷所思,这种容忍行为极大地增加了违章建筑屋内的潜在风险,引发更多不必要的纠纷和意外,使得公私财产收到损害,置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也间接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对于该类人员和交通密集、安全隐患较大的区域,作为有管理和执法权的行政机关,应秉持人民为中心理念,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行政管理的活动之中。行政管理部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免令人怀疑该城管局与公司是否有利益来往?城管局是否成为公司为非作歹、违法违规的保护伞?官商勾结成为腐败的温床?两个临时搭建的场地肆无忌惮用作固定市场经营牟利,每个月100万多万的收入是否有官员参与分赃才站得这么稳?深查下去肯定有猫腻!
三、关于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办事处玩忽职守的行为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办事处(下称街道办)职责本应为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本人亦曾多次向街道办反应上述问题,街道办与城管局态度如出一辙。街道办也对公司的违法行为置之不理,拒绝履行其应尽职责,间接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时,街道办的纵容与放任不免令人怀疑其是否与公司是否有利益来往?是否有腐败行为?
四、禅城区消防部门回复:1、问非所答,投诉人问该场地是否有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只会回答投诉人:有消防设备设施。2、投诉同类问题:回复投诉人:上述情况不在我办职能办理,关于火灾、办理消防证,难道不归消防监督与办理吗?涉及渎职失职之罪。3、投诉禅城区新风路45号、普君南路3号楼两个违建点是否有消防证?请正面回复
五、禅城区城管执法局回复:
1、具城管执法局佛山市普君墟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申请了搭建临时构筑物、临时摆放物料的申请。经审查,符合(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遂已获得准予许可。但在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没有该件行政许可信息,并在权威机构“企查查”查询该行政申请是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在此城管执法部门作任何解释?偏帮违建点的老板,做出这样包庇行为?没有任何底线,这么下三滥的手段来敷衍小市民,请问我们廉正的政府去哪里?
2、根据普君南路3号楼周边闲置地块竞价公告文件标书内容资产名称:普君南路3号楼周边用途为闲置地块,于2021年9月14日禅城区储备中心已移交佛山市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进行管理,为向周边市民为理由,投标用途为闲置用地,现已从闲置用地变为疏导点,及变传统肉菜市场,有没有经过相关职能部门审批批复搭建为传统肉菜市场使用用途。禅城区祖庙街道城管科是不是土皇帝,想拆就拆,想起就起。平时看到临时商铺在摆摊,城管好像日本鬼子进村一样,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小摊贩,为何这样大型违建面积可以光明正大的经营,难道主要向城管交费就可以万事大吉,不交费的摊贩只有一种下场,连车带货没收。
3、根据普君南路3号楼周边闲置地块招标公告面积为:1125.79平方米,现实际的搭建面积已经远远大于1125.79平方米,多建部分面积为什么城管不过去执法是不是存保护伞行为和利益输送?
4、现在街道的物业可以用这样的模式进行对外出租吗?具资料显示出租价为16元/平方米,有没有经过当地相关部门定价钱和审计?
5、这样的传统肉菜市场已经经营一段时间,相关手续没有办理,相关部门有没有去了解是否合法经营,万一食物中毒,是否城管部门承担?
特向各界监督媒体领导反映情况,望各界监督媒体领导能秉持公平、公正理念,维护社会正义,以直吾冤,制止并处理本案中的可能涉及的相关违法违纪行为,还百姓一个良好的法治坏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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