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重整舞弊终身蒙羞# 我是海航前员工,海航的重整过程和草案存在太多太多的不公
我是2010年来到海航的,后来集团推出聚宝汇app理财平台,为了自己资产增值购买了海航旗下不同公司不同项目的员工宝和财富管理计划大概投入本金100多万吧,其实是定向为集团下属板块发展输送资金,帮助集团发展,其利息是低于集团外部融资实际成本的,请大家注意这都是针对内部员工购买的内部集资产品。2018年7月后集团流动性危机,理财产品停止兑付,我们一直坚信集团是会确保员工利益的,而且集团也做出了相应担保承诺,有相关担保书。2020年2月29日海南省海航集团工作组进驻海航,期间也进行了不定期的小额度的兑付,我们觉得集团有希望了,我们的理财款也有兑付的希望了,这一点也感谢咱们工作组,给了我们希望。2021年1月29日,海航宣布破产重整,之后就未能有任何兑付,大家都相信党派来的工作组在重整后能给大家一个好的结局,直到2021年9月29日二债会开后,我才发现我们被骗了,而且个人债权的兑付方案有多处不公平。
1、第一个不公平,聚宝汇的融到资金的流向是集团的各个板块和公司,那时都是集团的一部分,也就是说承诺兑付的海航集团的担保方包含海南航空、海航基础和供销大集的所有资产,不存在拆分板块的问题。而重整方案我们确被分在了321公司破产包里,就是剔除优质资产后剩余资产的那个垃圾包,重整方案把各板块都拆分了,我们跟其他板块没关系了,这存在重大的不公平,聚宝汇的各项产品虽然签约公司是在集团但资金都流向了航空、基础和大集等板块实体公司使用,这个公司之前是有统计的,也告知了我们资金去向的板块,因为工作组管理人拆分了板块进行重整,那么我们就应该根据合同和资金去向把聚宝汇等平台内的不同的产品划到拆分后的不同板块分别偿债,在航空、基础和大集等重组公司独立成为债权人参与表决与兑付。
2、第二个不公平,重整方案外还有兑付方案,这就造成了投票的不公平,方案内只有3万,方案外还有更多,而且必须是投赞成票才有,而且是在司法默认下实施的,这影响到债权人对方案表决,干扰了投票的结果,方案对于大额外部债权人是非常不公平的,此种方法涉嫌收买小额债权人投票权,是否违法我不知道,就是感觉肯定干扰了投票结果。
3、第三个不公平,重整方案外的兑付方案直到9月29日方案公布日才把已离职员工划到了外部,在二债会前一直是说按内部员工待遇兑付的,所以我们一直信任工作组,因为我们购买的是内部理财产品,申报债权也是按内部渠道申报,但最终方案确划到了外部,而且内外部的兑付差距过大,不管是什么原因,终究工作组你们没有坚持住,这对于离职员工是不公平的。
4、第四个不公平,高管提前私自兑付,造成可兑付资金流失,虽然部分高管被刑拘,但工作组未给出相应退赔方案,未能及时追回私自兑付款项,这对个投债权人来说是不公平的。
5、第五个不公平,关于聚宝汇等平台的定性问题,聚宝汇是有金融牌照的合法的平台,但其运行实质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比如说现在的321公司里和我们签约公司都是壳公司,标的大部分也为虚构,但咱们工作组2020年2月进驻后,在公司梳理过程中不会没有发现此非法集资的问题吧,如果那时工作组发现问题并依法依规及时报警,由警方介入开始追查资金去向,我想应该不难,因为资金都在海航内使用,但是二债会却说聚宝汇等平台是非法集资,这我就搞不懂了,当发现非法集资问题,你们是有监督职责的,应依法及时报案,为什么不早报案,早挽损,是不是有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问题,其实在2019年我们的债权人就向相关机关反应过聚宝汇非法集资的问题,但不给立案,不给立案原因想必工作组肯定心知肚明,大家也都明白,为了保海航能活,就这样拖了我们两年多的追损时间,最后我们万万没想到在工作组辛苦工作一年后积极争取的兑付方案却是有史以来最差的方案,我们不是没有机会和时间合法的维权,我们被无形的力量限制了不是吗,您说这对我们公平吗?
最后,顾书记和任组长,重整是为了挽救10万人的工作,我们都认同,我们都希望海航好,但请不要把我们对党和国家的信任当筹码,党的工作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公开:方案是9月29日我们才知道,还是摘要版方案,那个信托包里边是什么有什么资产现在我们也不知道,据说是个深坑;公平:上边我说了5点;公正:现在实质上存在两个兑付方案,是在公正的投票吗。希望顾书记和任组长能为大家再考虑一下,政府的工作组终归不是法院冰冷的宣判台。
我是2010年来到海航的,后来集团推出聚宝汇app理财平台,为了自己资产增值购买了海航旗下不同公司不同项目的员工宝和财富管理计划大概投入本金100多万吧,其实是定向为集团下属板块发展输送资金,帮助集团发展,其利息是低于集团外部融资实际成本的,请大家注意这都是针对内部员工购买的内部集资产品。2018年7月后集团流动性危机,理财产品停止兑付,我们一直坚信集团是会确保员工利益的,而且集团也做出了相应担保承诺,有相关担保书。2020年2月29日海南省海航集团工作组进驻海航,期间也进行了不定期的小额度的兑付,我们觉得集团有希望了,我们的理财款也有兑付的希望了,这一点也感谢咱们工作组,给了我们希望。2021年1月29日,海航宣布破产重整,之后就未能有任何兑付,大家都相信党派来的工作组在重整后能给大家一个好的结局,直到2021年9月29日二债会开后,我才发现我们被骗了,而且个人债权的兑付方案有多处不公平。
1、第一个不公平,聚宝汇的融到资金的流向是集团的各个板块和公司,那时都是集团的一部分,也就是说承诺兑付的海航集团的担保方包含海南航空、海航基础和供销大集的所有资产,不存在拆分板块的问题。而重整方案我们确被分在了321公司破产包里,就是剔除优质资产后剩余资产的那个垃圾包,重整方案把各板块都拆分了,我们跟其他板块没关系了,这存在重大的不公平,聚宝汇的各项产品虽然签约公司是在集团但资金都流向了航空、基础和大集等板块实体公司使用,这个公司之前是有统计的,也告知了我们资金去向的板块,因为工作组管理人拆分了板块进行重整,那么我们就应该根据合同和资金去向把聚宝汇等平台内的不同的产品划到拆分后的不同板块分别偿债,在航空、基础和大集等重组公司独立成为债权人参与表决与兑付。
2、第二个不公平,重整方案外还有兑付方案,这就造成了投票的不公平,方案内只有3万,方案外还有更多,而且必须是投赞成票才有,而且是在司法默认下实施的,这影响到债权人对方案表决,干扰了投票的结果,方案对于大额外部债权人是非常不公平的,此种方法涉嫌收买小额债权人投票权,是否违法我不知道,就是感觉肯定干扰了投票结果。
3、第三个不公平,重整方案外的兑付方案直到9月29日方案公布日才把已离职员工划到了外部,在二债会前一直是说按内部员工待遇兑付的,所以我们一直信任工作组,因为我们购买的是内部理财产品,申报债权也是按内部渠道申报,但最终方案确划到了外部,而且内外部的兑付差距过大,不管是什么原因,终究工作组你们没有坚持住,这对于离职员工是不公平的。
4、第四个不公平,高管提前私自兑付,造成可兑付资金流失,虽然部分高管被刑拘,但工作组未给出相应退赔方案,未能及时追回私自兑付款项,这对个投债权人来说是不公平的。
5、第五个不公平,关于聚宝汇等平台的定性问题,聚宝汇是有金融牌照的合法的平台,但其运行实质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比如说现在的321公司里和我们签约公司都是壳公司,标的大部分也为虚构,但咱们工作组2020年2月进驻后,在公司梳理过程中不会没有发现此非法集资的问题吧,如果那时工作组发现问题并依法依规及时报警,由警方介入开始追查资金去向,我想应该不难,因为资金都在海航内使用,但是二债会却说聚宝汇等平台是非法集资,这我就搞不懂了,当发现非法集资问题,你们是有监督职责的,应依法及时报案,为什么不早报案,早挽损,是不是有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问题,其实在2019年我们的债权人就向相关机关反应过聚宝汇非法集资的问题,但不给立案,不给立案原因想必工作组肯定心知肚明,大家也都明白,为了保海航能活,就这样拖了我们两年多的追损时间,最后我们万万没想到在工作组辛苦工作一年后积极争取的兑付方案却是有史以来最差的方案,我们不是没有机会和时间合法的维权,我们被无形的力量限制了不是吗,您说这对我们公平吗?
最后,顾书记和任组长,重整是为了挽救10万人的工作,我们都认同,我们都希望海航好,但请不要把我们对党和国家的信任当筹码,党的工作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公开:方案是9月29日我们才知道,还是摘要版方案,那个信托包里边是什么有什么资产现在我们也不知道,据说是个深坑;公平:上边我说了5点;公正:现在实质上存在两个兑付方案,是在公正的投票吗。希望顾书记和任组长能为大家再考虑一下,政府的工作组终归不是法院冰冷的宣判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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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个不公平,高管提前私自兑付,造成可兑付资金流失,虽然部分高管被刑拘,但工作组未给出相应退赔方案,未能及时追回私自兑付款项,这对个投债权人来说是不公平的。
5、第五个不公平,关于聚宝汇等平台的定性问题,聚宝汇是有金融牌照的合法的平台,但其运行实质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比如说现在的321公司里和我们签约公司都是壳公司,标的大部分也为虚构,但咱们工作组2020年2月进驻后,在公司梳理过程中不会没有发现此非法集资的问题吧,如果那时工作组发现问题并依法依规及时报警,由警方介入开始追查资金去向,我想应该不难,因为资金都在海航内使用,但是二债会却说聚宝汇等平台是非法集资,这我就搞不懂了,当发现非法集资问题,你们是有监督职责的,应依法及时报案,为什么不早报案,早挽损,是不是有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问题,其实在2019年我们的债权人就向相关机关反应过聚宝汇非法集资的问题,但不给立案,不给立案原因想必工作组肯定心知肚明,大家也都明白,为了保海航能活,就这样拖了我们两年多的追损时间,最后我们万万没想到在工作组辛苦工作一年后积极争取的兑付方案却是有史以来最差的方案,我们不是没有机会和时间合法的维权,我们被无形的力量限制了不是吗,您说这对我们公平吗?
最后,顾书记和任组长,重整是为了挽救10万人的工作,我们都认同,我们都希望海航好,但请不要把我们对党和国家的信任当筹码,党的工作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公开:方案是9月29日我们才知道,还是摘要版方案,那个信托包里边是什么有什么资产现在我们也不知道,据说是个深坑;公平:上边我说了5点;公正:现在实质上存在两个兑付方案,是在公正的投票吗。希望顾书记和任组长能为大家再考虑一下,政府的工作组终归不是法院冰冷的宣判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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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个不公平,聚宝汇的融到资金的流向是集团的各个板块和公司,那时都是集团的一部分,也就是说承诺兑付的海航集团的担保方包含海南航空、海航基础和供销大集的所有资产,不存在拆分板块的问题。而重整方案我们确被分在了321公司破产包里,就是剔除优质资产后剩余资产的那个垃圾包,重整方案把各板块都拆分了,我们跟其他板块没关系了,这存在重大的不公平,聚宝汇的各项产品虽然签约公司是在集团但资金都流向了航空、基础和大集等板块实体公司使用,这个公司之前是有统计的,也告知了我们资金去向的板块,因为工作组管理人拆分了板块进行重整,那么我们就应该根据合同和资金去向把聚宝汇等平台内的不同的产品划到拆分后的不同板块分别偿债,在航空、基础和大集等重组公司独立成为债权人参与表决与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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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个不公平,重整方案外的兑付方案直到9月29日方案公布日才把已离职员工划到了外部,在二债会前一直是说按内部员工待遇兑付的,所以我们一直信任工作组,因为我们购买的是内部理财产品,申报债权也是按内部渠道申报,但最终方案确划到了外部,而且内外部的兑付差距过大,不管是什么原因,终究工作组你们没有坚持住,这对于离职员工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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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个不公平,聚宝汇的融到资金的流向是集团的各个板块和公司,那时都是集团的一部分,也就是说承诺兑付的海航集团的担保方包含海南航空、海航基础和供销大集的所有资产,不存在拆分板块的问题。而重整方案我们确被分在了321公司破产包里,就是剔除优质资产后剩余资产的那个垃圾包,重整方案把各板块都拆分了,我们跟其他板块没关系了,这存在重大的不公平,聚宝汇的各项产品虽然签约公司是在集团但资金都流向了航空、基础和大集等板块实体公司使用,这个公司之前是有统计的,也告知了我们资金去向的板块,因为工作组管理人拆分了板块进行重整,那么我们就应该根据合同和资金去向把聚宝汇等平台内的不同的产品划到拆分后的不同板块分别偿债,在航空、基础和大集等重组公司独立成为债权人参与表决与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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