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滨江文化园坐落于长沙母亲河湘江与浏阳河交汇处的新河三角洲,占地面积196亩,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园内包含长沙图书馆、长沙博物馆、长沙规划展示馆、长沙音乐厅四个场馆和景观塔,形成了长沙市“三馆一厅”建筑群。长沙滨江文化园整体建筑有如由河流冲击出来的沙堆砾石一般,从大地之间崛起,以倔强不息的姿态,屹立于湘江与浏阳河汇合处,体现了思变、创新的“湖湘精神”;以硬朗的雕塑形体塑造了刚直、倔强、勇敢的“湖南人性格”;以流畅清新的轮廓体现了豪迈、浪漫、自然、率真的“湖湘艺术神韵”。
坐落于长沙的国防科技大学,前身是1953年创建于哈尔滨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即著名的“哈军工”,现任中国载人航天工程总设计师周建平和副总设计师唐一华、张柏楠均毕业于国防科大。 https://t.cn/RaQfmcq
坐落于长沙的国防科技大学,前身是1953年创建于哈尔滨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即著名的“哈军工”,现任中国载人航天工程总设计师周建平和副总设计师唐一华、张柏楠均毕业于国防科大。 https://t.cn/RaQfmcq
#我国科学家突破人工合成淀粉技术# 人工合成淀粉新突破,“喝西北风”成为fashion的时代还远吗?
近日,我国科学家突破二氧化碳人工合成淀粉技术,这是我国继上世纪60年代在世界上首次完成人工合成结晶牛胰岛素之后,中国科学家又在人工合成淀粉方面取得重大颠覆性、原创性突破——国际上首次在实验室实现二氧化碳到淀粉的从头合成。
这是我国科学领域的第二次巅峰突破,合成的可是淀粉这种复杂有机物,这也是我们粮食的主要成分!
这真的是 颠覆性科技,“喝西北风”也许会成为fashion(哈哈)!今天就来和大家解读下这份重大的科技突破~
01,此次合成的特点
—————————
这篇论文题目是《Cell-free chemoenzymatic starch synthesis from carbon dioxide》
从题目中可以看出,这个合成最大的特点是:不使用细胞(cell-free)。因为在自然界中,用细胞是可以从二氧化碳来合成淀粉的,相信你一定知道,这就是著名的光合作用嘛。
但是,光合作用的问题是,必须要有叶绿体的细胞生物才能完成,对于地球上绝大多数生物来说,这就是植物以及部分动物,那要求就非常的多了。
而这次研究的特点就是:纯工业/实验室合成。
这个研究的路线图如下:
简单的说一下,这个实验的做法是:
首先将二氧化碳用无机催化剂还原为甲醇。
然后甲醇被转换成为三碳
接下来是三碳合成六碳
最后,聚合成为淀粉。
和标准天然淀粉对比,其结构基本一致
无论是吸收峰,还是核磁共振信号,都佐证了这种合成和天然淀粉非常接近了。
下图是合成的淀粉实物图。
02,淀粉合成的意义
————————
淀粉合成的意义,我们从小往大来说:
1,步骤简单
这次合成只需要不多的步骤,而与之对比,自然界中生物从二氧化碳合成淀粉,需要大约60个生化反应,且需要复杂的生理调节。
而这个人工合成,大概11个步骤。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科学家们并不是将60多步删删减减,就得到11步,而是重新设计出了一条路。他们首先从很多种生物的生物化学反应中,计算出了一条极简路径,但是这个路径是计算出来的,实际操作中各个步骤之间不太兼容,比如所需要的反应条件不太一样。科学家们又通过模块化思维,选择不同的反应过程,才摸索出了这条11步的反应路径。
2,速度快,效率高
这次实验室合成的速率是玉米淀粉合成速率的8.5倍
In a chemoenzymatic system with spatial and temporal segregation, ASAP, driven by hydrogen, converts CO2to starch at a rate of 22 nanomoles of CO2per minute per milligram of total catalyst, an ~8.5-fold higher rate than starch synthesis in maize.
理论上1立方米大小的生物反应器年产淀粉量相当于我国5亩玉米地的年产淀粉量。这条新路线使淀粉生产方式从传统的农业种植向工业制造转变成为可能,为从CO2合成复杂分子开辟了新的技术路线。
此外,根据报道,其效率也高,自然界合成淀粉的效率约为2%(玉米),而工业合成效率可以达到10%以上。
受天然光合作用的启发,科研人员在太阳能分解水制绿氢的技术上,进一步开发了高效的化学催化剂,把二氧化碳还原成甲醇等更容易溶于水的一碳化合物(也就是C1),完成了光能——电能——化学能的转化,该过程的能量转化效率超过10%,远超光合作用的能量利用效率(2%),也为后续进一步采用生物催化合成淀粉奠定了理论基础。
3,远景
解决农业问题,民以食为天,一直以来,农业问题关乎了人类的生死存亡。而采用这种工业办法,可以解决农业所需的耕地、淡水资源,也能够避免农药和化肥等的使用,改善粮食安全。
我国的耕地面积为150多万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的16%左右,也就是说,不到五分之一,剩下五分之四的国土面积都是不能作为耕地的,这也使得我国的粮食问题一直非常严峻。
有了这种技术,高山峡谷,沙漠,冰原,这些地方都可以成为农业产地。
自古以来我国的漕运体系,都是需要非常忙碌的转运粮食等物资,而有了这项技术,北方甚至更北的地方直接可以生产淀粉了,那南北的差距也可以得到很好的缓解。
4,温室问题?全球变暖呢?
全球变暖可以说是这些年来一直困扰全人类的问题
让很多人一直担忧,而造成全球变暖的核心因素在于二氧化碳这种温室气体。
工业生产,汽车排放等等都是导致二氧化碳增多的因素,虽然植物一直在持续固定二氧化碳,但是还是比不上二氧化碳的排放。
但是有了这种技术,那直接把二氧化碳固定下来,这效率比农业和植物快多了,那是不是温室气体问题就可以解决了?
5,更遥远的未来
空间站,甚至走向宇宙都是可以解决的。过去我们预想中的解决宇宙远行问题,必须携带粮食,要不就是让人类进入冬眠来减少能量消耗。
而即便进入了宇宙深处,只要醒来,那总是需要粮食的。所以才有了很多外星种田的科幻,比如去火星种土豆的《火星救援》。
可是有了人工合成淀粉,那这些问题都可以得到很好的解决,甚至在不毛之地,只要有二氧化碳和相关材料,直接合成淀粉。
比如,火星大气主要是二氧化碳,比例高达96%,那简直是新的粮仓啊。
而且,二氧化碳本身还是人体代谢的废物,可以直接循环起来。
6,一个问题:能量!
淀粉到二氧化碳,是一个逐步放能的过程。
然后葡萄糖再变成二氧化碳
而这一步相当于逆流而上,必然需要能量。
那么,能量从何而来?
其实,和很多人想象的不同,这个研究的重大意义之一,就在于,他们采用的能量就是太阳能。
这也是本文的另一个合作单位中科院大连化物所的“液态阳光”——把太阳能变成液体燃料,科学家们形象地称其为“液态阳光”。这一技术是由中科院大连化物所的李灿院士主导研究。
当然,这里的能耗肯定要超出这个需求,所以需要额外能源。目前研究很多的新能源,尤其是核能了,希望50年能够实现可控核聚变。
最后,我想一定会有人说,这技术离应用还早呢,这是必然的,但是这种重要性,相信谁都看得到。
曾有一个贵妇人质问电的发现者法拉第:“电有什么用呢?”法拉第巧妙地反问道:“新生婴儿有什么用呢?”
ps:不要轻易觉得自己比science聪明哈
论文链接:DOI:10.1126/science.abh4049
#微博新知博主# #微博公开课#
近日,我国科学家突破二氧化碳人工合成淀粉技术,这是我国继上世纪60年代在世界上首次完成人工合成结晶牛胰岛素之后,中国科学家又在人工合成淀粉方面取得重大颠覆性、原创性突破——国际上首次在实验室实现二氧化碳到淀粉的从头合成。
这是我国科学领域的第二次巅峰突破,合成的可是淀粉这种复杂有机物,这也是我们粮食的主要成分!
这真的是 颠覆性科技,“喝西北风”也许会成为fashion(哈哈)!今天就来和大家解读下这份重大的科技突破~
01,此次合成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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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论文题目是《Cell-free chemoenzymatic starch synthesis from carbon dioxide》
从题目中可以看出,这个合成最大的特点是:不使用细胞(cell-free)。因为在自然界中,用细胞是可以从二氧化碳来合成淀粉的,相信你一定知道,这就是著名的光合作用嘛。
但是,光合作用的问题是,必须要有叶绿体的细胞生物才能完成,对于地球上绝大多数生物来说,这就是植物以及部分动物,那要求就非常的多了。
而这次研究的特点就是:纯工业/实验室合成。
这个研究的路线图如下:
简单的说一下,这个实验的做法是:
首先将二氧化碳用无机催化剂还原为甲醇。
然后甲醇被转换成为三碳
接下来是三碳合成六碳
最后,聚合成为淀粉。
和标准天然淀粉对比,其结构基本一致
无论是吸收峰,还是核磁共振信号,都佐证了这种合成和天然淀粉非常接近了。
下图是合成的淀粉实物图。
02,淀粉合成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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淀粉合成的意义,我们从小往大来说:
1,步骤简单
这次合成只需要不多的步骤,而与之对比,自然界中生物从二氧化碳合成淀粉,需要大约60个生化反应,且需要复杂的生理调节。
而这个人工合成,大概11个步骤。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科学家们并不是将60多步删删减减,就得到11步,而是重新设计出了一条路。他们首先从很多种生物的生物化学反应中,计算出了一条极简路径,但是这个路径是计算出来的,实际操作中各个步骤之间不太兼容,比如所需要的反应条件不太一样。科学家们又通过模块化思维,选择不同的反应过程,才摸索出了这条11步的反应路径。
2,速度快,效率高
这次实验室合成的速率是玉米淀粉合成速率的8.5倍
In a chemoenzymatic system with spatial and temporal segregation, ASAP, driven by hydrogen, converts CO2to starch at a rate of 22 nanomoles of CO2per minute per milligram of total catalyst, an ~8.5-fold higher rate than starch synthesis in maize.
理论上1立方米大小的生物反应器年产淀粉量相当于我国5亩玉米地的年产淀粉量。这条新路线使淀粉生产方式从传统的农业种植向工业制造转变成为可能,为从CO2合成复杂分子开辟了新的技术路线。
此外,根据报道,其效率也高,自然界合成淀粉的效率约为2%(玉米),而工业合成效率可以达到10%以上。
受天然光合作用的启发,科研人员在太阳能分解水制绿氢的技术上,进一步开发了高效的化学催化剂,把二氧化碳还原成甲醇等更容易溶于水的一碳化合物(也就是C1),完成了光能——电能——化学能的转化,该过程的能量转化效率超过10%,远超光合作用的能量利用效率(2%),也为后续进一步采用生物催化合成淀粉奠定了理论基础。
3,远景
解决农业问题,民以食为天,一直以来,农业问题关乎了人类的生死存亡。而采用这种工业办法,可以解决农业所需的耕地、淡水资源,也能够避免农药和化肥等的使用,改善粮食安全。
我国的耕地面积为150多万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的16%左右,也就是说,不到五分之一,剩下五分之四的国土面积都是不能作为耕地的,这也使得我国的粮食问题一直非常严峻。
有了这种技术,高山峡谷,沙漠,冰原,这些地方都可以成为农业产地。
自古以来我国的漕运体系,都是需要非常忙碌的转运粮食等物资,而有了这项技术,北方甚至更北的地方直接可以生产淀粉了,那南北的差距也可以得到很好的缓解。
4,温室问题?全球变暖呢?
全球变暖可以说是这些年来一直困扰全人类的问题
让很多人一直担忧,而造成全球变暖的核心因素在于二氧化碳这种温室气体。
工业生产,汽车排放等等都是导致二氧化碳增多的因素,虽然植物一直在持续固定二氧化碳,但是还是比不上二氧化碳的排放。
但是有了这种技术,那直接把二氧化碳固定下来,这效率比农业和植物快多了,那是不是温室气体问题就可以解决了?
5,更遥远的未来
空间站,甚至走向宇宙都是可以解决的。过去我们预想中的解决宇宙远行问题,必须携带粮食,要不就是让人类进入冬眠来减少能量消耗。
而即便进入了宇宙深处,只要醒来,那总是需要粮食的。所以才有了很多外星种田的科幻,比如去火星种土豆的《火星救援》。
可是有了人工合成淀粉,那这些问题都可以得到很好的解决,甚至在不毛之地,只要有二氧化碳和相关材料,直接合成淀粉。
比如,火星大气主要是二氧化碳,比例高达96%,那简直是新的粮仓啊。
而且,二氧化碳本身还是人体代谢的废物,可以直接循环起来。
6,一个问题:能量!
淀粉到二氧化碳,是一个逐步放能的过程。
然后葡萄糖再变成二氧化碳
而这一步相当于逆流而上,必然需要能量。
那么,能量从何而来?
其实,和很多人想象的不同,这个研究的重大意义之一,就在于,他们采用的能量就是太阳能。
这也是本文的另一个合作单位中科院大连化物所的“液态阳光”——把太阳能变成液体燃料,科学家们形象地称其为“液态阳光”。这一技术是由中科院大连化物所的李灿院士主导研究。
当然,这里的能耗肯定要超出这个需求,所以需要额外能源。目前研究很多的新能源,尤其是核能了,希望50年能够实现可控核聚变。
最后,我想一定会有人说,这技术离应用还早呢,这是必然的,但是这种重要性,相信谁都看得到。
曾有一个贵妇人质问电的发现者法拉第:“电有什么用呢?”法拉第巧妙地反问道:“新生婴儿有什么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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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新知博主# #微博公开课#
给所有音乐创作人的一封信:“有人偷偷拿走了你一半的钱”。
音乐人是一群什么样的人?容易感动,情感丰富,对金钱没有太多奢望。
做音乐时,这些都是优点,面对版权生意时,这些“优点”一下成了音乐人的短板。
音乐人和生意人谈版权,一般都比较被动,和不良生意人谈版权,一般都会死得很惨。
版权在音乐人眼里是权益,在生意人眼里是利益。音乐人遇到侵权会说“你侵害了我的权益,我要谴责你”,过往很多事都证明,谴责,没用。解决版权问题,要用生意人的方式,“对待”生意人。
中国人讲轮回,讲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中国人也讲“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今天,希望所有音乐创作人,看完这篇微博,有所收获。
我先问各位一个问题:
你的音乐作品,版权究竟在你手上,还是在版权公司名下?
你清楚吗?
这些版权每年会被人偷偷分走多少属于你的钱,
你清楚吗?
可能有人会说,这太简单了,都不用查,我的版权一直在我手上。
如果你这么想,你就太天真了。版权在不在你手上,不要凭记忆,不要凭合约。要去查!
一定要去查。
通过音乐版权分钱给词曲作者的社会组织,目前中国只有一个,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在这个组织里,你的版权登记在谁的名下,决定了未来的收益,去到了哪里。
你的版权在你手上,你不一定能赚到钱;人家没有版权,却可以盘满钵满,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操作呢?听我给你盘盘。
一些版权公司,只要和你合作过一次,哪怕合作过一首歌,都会想办法,把你其他作品归在他们公司名下。当然,这些小动作,都是在你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偷偷操作的。
那么,词曲作者应该怎么防范呢?按我的步骤来。
首先:
1:给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资料部发一封邮件。
邮件中你就说:“看了《路一直都在》的新闻报道,我想查一下,登记在协会的作品,看看我的作品版权归属情况”。
2: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会在一段时间内向你出示一份资料,你作品的详细版权归属会显示的一清二楚。
3:如果你是作曲人,那么,只要看到作品后面,你的分配比例是50%,恭喜你,目前这首作品的权利在你自己手中。(另外50%的权利通常属于填词人)
4:如果由你作曲的作品,显示,你只占了25%的比例,那么,这首歌很有可能被唱片公司或版权公司登记在他们名下。他们分走了你25%的权利。
5:不要小看这25%的权利,这25%背后对应的都是钱。
为保护词曲作者,著作权法规定,公共播放的收益,一定要分给词曲作者本人,确保词曲作者的基本收益不被剥夺。注意我的用词:“基本收益”。
什么叫公共播放?
一般来说,餐厅、剧院、商场,有背景音乐播放的商业场所,都会涉及公共播放。这些单位会向音著协缴费,音著协收到钱后,按后台版权登记比例,把收到钱分给相关权利人。
一首歌,收到10元,把10元拆开,属于填词人的钱,属于作曲者的钱,属于唱片公司的钱,属于版权公司的钱,依次分。
如果作品权利在你自己手上,公播这部分收益,属于你的,会全部给你。如果,你的这首歌,在版权公司或唱片公司手上,那么他们会直接分走你一半的公播收益。
所以,你的作品登记在你名下,和登记在版权公司名下,你的收入,差别会很大。
不要认为:填词或作曲是你,这些钱就会自动全都分给你。
不是哈。记住,不是!
你的版权如果被公司认领,你没有提出异议,那么本来应该分给你的钱,有一半,会分给版权认领的一方,比如:版权公司。
从环球这件事,大家已经看到。即便我没有授权环球2008-2021年连续13年管理我的作品,但环球却依然在台湾管理协会登记了《路一直都在》等十多首我写的作品,权利都归环球,这一登记,就是13年。
不懂著作权的人可能以为,公司登记作品,只是为了证明权利归属,NO,没这么简单。登记作品后,环球立马就会收到钱。
由于各地区音乐著作权协会,共享后台版权资料。比如:环球向台湾协会登记了《路一直都在》属于台湾环球,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在国内收到这首歌使用费后,会把本该分给我的公播收入,拿出一半,分给台湾环球。
等于,环球什么都不做,只是登记了一下这首歌是环球的,就白白拿走我收入的一半。现在你们就明白为什么环球会很积极主动的,登记《路一直都在》的版权归他们。
一登记,就会收到钱,这个逻辑懂了吗?词曲作者们,懂了吗?
所以你看,音乐人觉得权益被侵占了,版权公司则非常清楚,每个权益都对应着,钱。
不写歌、不熬夜、不用管歌火不火、不用和歌手讨论如何修改、不用一遍一遍被退稿,只要把作品登记在版权公司名下,只要没人来查,以后很多年,这些歌一半的公播收益,都源源不断的进入版权公司账户。
关键是,作者很难发现。
比如:今年《路一直都在》公播收入,我收到100,那么意味着,版权公司也收到了100;我收到了1000,版权公司也收到了1000;我收到10000,版权公司也收到10000。
问题是,作者收到这笔公播版税的时候,以为是100%的收入,实际上完全不知道,有人同时分走了自己50%的钱。
你熬夜写歌,人家吹着空调,喝着饮料,翘着二郎腿;你好不容易等到分版税了,人家版权公司微笑着,看着你写歌赚的钱,源源不断,进入人家账户。
版权公司帮作者做了什么?是帮作者把年收入从100,增加到1000?还是帮作者把年收入从一万,增加到10万?还是把年收入增加到100万?
我看到的,是版权公司反复提醒作者:虽然你这首歌很红,但我一年给你几十块或者271块,已经很高了,你就知足吧。
所以,写歌的同行们,版权公司实际上是一家慈善机构,我们都误会了它。
它会拿着你的很多钱,再施舍给你一点点,如果你有疑问,它会派出律师问你“你为什么要收受我们的版税?”
有理有据。趾高气昂。
我以为版权公司是帮助词曲作者管理好作品,帮助作者获得更多收益的,现在才明白:
一些版权公司和作者合作,首先,你不是合作伙伴,你只是韭菜。先把属于你的钱赚到手,这是第一目的。至于帮你赚钱?呵呵,你想多了。
作为音乐人,你会把别人的作品登记在你名下吗?不会,对吧。你有起码的道德底线和廉耻。你的父母在你很小的时候,就告诉你,别人的钱不要拿,别人的东西不要碰。但一些版权公司,一堆成年人,却非常热衷,不义之财。企业文化很有特色。
回到版权归属问题。
因为版权归属通常不会公示,那就意味着,只要没人提出异议,即便版权登记时有错误,分配版税时,还是会按照当初错误的登记,来分钱。
所以你看,
你觉得版权在你手上,合约也显示版权在你手上,钱应该会分给你,那只是,你觉得。
就算版权是你的,大公司想偷偷领走你的钱,也易如反掌。
我之前提到过,合约到期,版权公司也可以继续把你的钱拿走。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呢?
版权公司只要不主动向协会提出,不再认领你的作品,而你也以为只要合约到期,作品权利就是你的,你也没有主动到协会去查询版权是不是随合约到期而变更过。
那么,即便合约到期,即便作品权利在你手上,但属于你的钱,还是和之前一样,定时分给了版权公司。
合约到期,我版权公司不撤销认领,著作权协会也不会知道合约到期了,作者还傻乎乎的以为权利在自己手上,我就通过这个信息差,能多占一天便宜是一天,能多领一块是一块。
不要脸的神操作,领教了吧?
我觉得对版权公司这个行为,就应该立法。对合约到期后,依然冒领作者收入的公司,直接判刑。这是典型的盗窃行为,行为恶劣,而且数额巨大。
那么,版权公司真实的授权流程是怎样的呢?
只要版权公司说,这首作品版权归我们,再以“作品太多,没办法一张一张出示合约”为理由,拒绝向平台,协会出示作者的授权。
那么,就会出现,
越有名的版权公司,越可以凌驾在规则和著作权之上,“我说什么就是什么。我说这首歌是我的,就是我的”。
你们只能付钱给我,但不能质疑我。
所以,各位,签一个大版权公司就很牛X吗?没用的。越大的版权公司,耍起混蛋来,越专业,越流氓。他们有很多办法对付音乐人。
什么自动续约啊,版税抵扣啊,版税报表啊,双方都没有异议,才能解约啊………听上去很正规的东西,都是坑。
一张假报表,可以把所有音乐人按的死死的。来啊,你来证明我这张报表是假的啊?我天天收钱、天天做账,而你只不过是天天写歌。你一个写歌的,在账目问题上,能整的过我?
一些版权公司,真实的内心写照,而且特别自信。
拿不出合约、长期不向作者支付一分钱、不光隐瞒收入、版税报表造假、还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将作者公播的一半收入全部领走,多年如一日,不间断的领钱。
NND,早晚让你加倍吐出来。
世界著名版权公司,又怎么样?还不是一样吃相难看。
所以,版权生意,听起来很美好,作为词曲作者,一定要明白,你在和生意人打交道。这是音乐版权,但首先是一门生意。
作为一个合格的音乐人,写歌之外,要尽早学会用生意人的思维方式和版权公司打交道。越早越好,没得选择。
年轻的时候,觉得写一首红遍街头巷尾的作品,是对职业生涯的肯定。如今再看音乐创作这件事,我会把精力,当作昂贵的成本,重新衡量。
如果一首用智慧和精力创作的好作品,收入和作品知名度极不相符,继续做这份工作,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
我们的精力,该用在价值最大的地方。不是吗?
不少人在微博上留言“怪不得现在好听的歌,越来越少了,原来我们付费听歌的钱,并没有到词曲作者手上。”
你们说的没错。
版权意识的提高、付费人数的增加、付费观念的完善,音乐创作者本该获得比过往更多的收益。但是,实际收益和应该得到的收益,中间差距,太大了。
作为音乐人,感谢大家为音乐付费。这是大家对音乐创作者的尊重和认可。
但是,当全民都提高了版权意识,一些版权代理机构还在做假账,还在把作者当韭菜收割,平台还在把版权代理机构出示的一张纸,当成“保护费证明”。这就有点可笑了。
创造版权内容的人,被玩儿了。始作俑者却在到处宣扬,大家要提高版权意识啊,我去,这波宣传,666啊。以帮词曲作者的名义,收割作者,收割消费者。
这几年,消费者付费购买音乐的钱,首当其冲进了版权代理机构的账户,其次是平台,至于词曲作者从版权机构收到了多少钱,大家从我的微博里也能略知一二。
《路一直都在》,一年,从版权公司能领到44元,多了,一年能领到271元。。
这是一个人的遭遇吗?NO。这是一群音乐创作人的现状,我相信随着《路一直都在》和环球的事被更多人关注,将会有更多版权黑幕被曝光。
当一波韭菜割完,第二波带着热情不知水深火热的作者,涌入这一行,等着被割。
我觉得需要觉醒的,是音乐创作人。
这一行目前最大的痛点,是缺乏,好的音乐版权经纪人。我觉得这个职业极有前途。要不然,我开一家版权公司?,起码身边优秀的创作人不会被骗。
这几天我对几位音乐创作人都说过同一句话:“我们都有父母,都有子女,都有家庭,一首歌每年不管能分多少版税,这是我们的劳动所得。我们拿这些钱给我们的父母好不好?给我们的孩子好不好?为什么要让版权公司黑我们的钱?绝对不行。”
好了,各位音乐创作人,赶紧去核查你的版权归属吧。
王菲《当时的月亮》曲作者李冰老师,在看到《路一直都在》的新闻后,马上去音著协查看了自己作品的版权归属。
你,还在等什么?
我是吴向飞,如果,你身边有朋友在做音乐创作,记得,把这篇微博转给他。
音乐人是一群什么样的人?容易感动,情感丰富,对金钱没有太多奢望。
做音乐时,这些都是优点,面对版权生意时,这些“优点”一下成了音乐人的短板。
音乐人和生意人谈版权,一般都比较被动,和不良生意人谈版权,一般都会死得很惨。
版权在音乐人眼里是权益,在生意人眼里是利益。音乐人遇到侵权会说“你侵害了我的权益,我要谴责你”,过往很多事都证明,谴责,没用。解决版权问题,要用生意人的方式,“对待”生意人。
中国人讲轮回,讲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中国人也讲“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今天,希望所有音乐创作人,看完这篇微博,有所收获。
我先问各位一个问题:
你的音乐作品,版权究竟在你手上,还是在版权公司名下?
你清楚吗?
这些版权每年会被人偷偷分走多少属于你的钱,
你清楚吗?
可能有人会说,这太简单了,都不用查,我的版权一直在我手上。
如果你这么想,你就太天真了。版权在不在你手上,不要凭记忆,不要凭合约。要去查!
一定要去查。
通过音乐版权分钱给词曲作者的社会组织,目前中国只有一个,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在这个组织里,你的版权登记在谁的名下,决定了未来的收益,去到了哪里。
你的版权在你手上,你不一定能赚到钱;人家没有版权,却可以盘满钵满,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操作呢?听我给你盘盘。
一些版权公司,只要和你合作过一次,哪怕合作过一首歌,都会想办法,把你其他作品归在他们公司名下。当然,这些小动作,都是在你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偷偷操作的。
那么,词曲作者应该怎么防范呢?按我的步骤来。
首先:
1:给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资料部发一封邮件。
邮件中你就说:“看了《路一直都在》的新闻报道,我想查一下,登记在协会的作品,看看我的作品版权归属情况”。
2: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会在一段时间内向你出示一份资料,你作品的详细版权归属会显示的一清二楚。
3:如果你是作曲人,那么,只要看到作品后面,你的分配比例是50%,恭喜你,目前这首作品的权利在你自己手中。(另外50%的权利通常属于填词人)
4:如果由你作曲的作品,显示,你只占了25%的比例,那么,这首歌很有可能被唱片公司或版权公司登记在他们名下。他们分走了你25%的权利。
5:不要小看这25%的权利,这25%背后对应的都是钱。
为保护词曲作者,著作权法规定,公共播放的收益,一定要分给词曲作者本人,确保词曲作者的基本收益不被剥夺。注意我的用词:“基本收益”。
什么叫公共播放?
一般来说,餐厅、剧院、商场,有背景音乐播放的商业场所,都会涉及公共播放。这些单位会向音著协缴费,音著协收到钱后,按后台版权登记比例,把收到钱分给相关权利人。
一首歌,收到10元,把10元拆开,属于填词人的钱,属于作曲者的钱,属于唱片公司的钱,属于版权公司的钱,依次分。
如果作品权利在你自己手上,公播这部分收益,属于你的,会全部给你。如果,你的这首歌,在版权公司或唱片公司手上,那么他们会直接分走你一半的公播收益。
所以,你的作品登记在你名下,和登记在版权公司名下,你的收入,差别会很大。
不要认为:填词或作曲是你,这些钱就会自动全都分给你。
不是哈。记住,不是!
你的版权如果被公司认领,你没有提出异议,那么本来应该分给你的钱,有一半,会分给版权认领的一方,比如:版权公司。
从环球这件事,大家已经看到。即便我没有授权环球2008-2021年连续13年管理我的作品,但环球却依然在台湾管理协会登记了《路一直都在》等十多首我写的作品,权利都归环球,这一登记,就是13年。
不懂著作权的人可能以为,公司登记作品,只是为了证明权利归属,NO,没这么简单。登记作品后,环球立马就会收到钱。
由于各地区音乐著作权协会,共享后台版权资料。比如:环球向台湾协会登记了《路一直都在》属于台湾环球,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在国内收到这首歌使用费后,会把本该分给我的公播收入,拿出一半,分给台湾环球。
等于,环球什么都不做,只是登记了一下这首歌是环球的,就白白拿走我收入的一半。现在你们就明白为什么环球会很积极主动的,登记《路一直都在》的版权归他们。
一登记,就会收到钱,这个逻辑懂了吗?词曲作者们,懂了吗?
所以你看,音乐人觉得权益被侵占了,版权公司则非常清楚,每个权益都对应着,钱。
不写歌、不熬夜、不用管歌火不火、不用和歌手讨论如何修改、不用一遍一遍被退稿,只要把作品登记在版权公司名下,只要没人来查,以后很多年,这些歌一半的公播收益,都源源不断的进入版权公司账户。
关键是,作者很难发现。
比如:今年《路一直都在》公播收入,我收到100,那么意味着,版权公司也收到了100;我收到了1000,版权公司也收到了1000;我收到10000,版权公司也收到10000。
问题是,作者收到这笔公播版税的时候,以为是100%的收入,实际上完全不知道,有人同时分走了自己50%的钱。
你熬夜写歌,人家吹着空调,喝着饮料,翘着二郎腿;你好不容易等到分版税了,人家版权公司微笑着,看着你写歌赚的钱,源源不断,进入人家账户。
版权公司帮作者做了什么?是帮作者把年收入从100,增加到1000?还是帮作者把年收入从一万,增加到10万?还是把年收入增加到100万?
我看到的,是版权公司反复提醒作者:虽然你这首歌很红,但我一年给你几十块或者271块,已经很高了,你就知足吧。
所以,写歌的同行们,版权公司实际上是一家慈善机构,我们都误会了它。
它会拿着你的很多钱,再施舍给你一点点,如果你有疑问,它会派出律师问你“你为什么要收受我们的版税?”
有理有据。趾高气昂。
我以为版权公司是帮助词曲作者管理好作品,帮助作者获得更多收益的,现在才明白:
一些版权公司和作者合作,首先,你不是合作伙伴,你只是韭菜。先把属于你的钱赚到手,这是第一目的。至于帮你赚钱?呵呵,你想多了。
作为音乐人,你会把别人的作品登记在你名下吗?不会,对吧。你有起码的道德底线和廉耻。你的父母在你很小的时候,就告诉你,别人的钱不要拿,别人的东西不要碰。但一些版权公司,一堆成年人,却非常热衷,不义之财。企业文化很有特色。
回到版权归属问题。
因为版权归属通常不会公示,那就意味着,只要没人提出异议,即便版权登记时有错误,分配版税时,还是会按照当初错误的登记,来分钱。
所以你看,
你觉得版权在你手上,合约也显示版权在你手上,钱应该会分给你,那只是,你觉得。
就算版权是你的,大公司想偷偷领走你的钱,也易如反掌。
我之前提到过,合约到期,版权公司也可以继续把你的钱拿走。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呢?
版权公司只要不主动向协会提出,不再认领你的作品,而你也以为只要合约到期,作品权利就是你的,你也没有主动到协会去查询版权是不是随合约到期而变更过。
那么,即便合约到期,即便作品权利在你手上,但属于你的钱,还是和之前一样,定时分给了版权公司。
合约到期,我版权公司不撤销认领,著作权协会也不会知道合约到期了,作者还傻乎乎的以为权利在自己手上,我就通过这个信息差,能多占一天便宜是一天,能多领一块是一块。
不要脸的神操作,领教了吧?
我觉得对版权公司这个行为,就应该立法。对合约到期后,依然冒领作者收入的公司,直接判刑。这是典型的盗窃行为,行为恶劣,而且数额巨大。
那么,版权公司真实的授权流程是怎样的呢?
只要版权公司说,这首作品版权归我们,再以“作品太多,没办法一张一张出示合约”为理由,拒绝向平台,协会出示作者的授权。
那么,就会出现,
越有名的版权公司,越可以凌驾在规则和著作权之上,“我说什么就是什么。我说这首歌是我的,就是我的”。
你们只能付钱给我,但不能质疑我。
所以,各位,签一个大版权公司就很牛X吗?没用的。越大的版权公司,耍起混蛋来,越专业,越流氓。他们有很多办法对付音乐人。
什么自动续约啊,版税抵扣啊,版税报表啊,双方都没有异议,才能解约啊………听上去很正规的东西,都是坑。
一张假报表,可以把所有音乐人按的死死的。来啊,你来证明我这张报表是假的啊?我天天收钱、天天做账,而你只不过是天天写歌。你一个写歌的,在账目问题上,能整的过我?
一些版权公司,真实的内心写照,而且特别自信。
拿不出合约、长期不向作者支付一分钱、不光隐瞒收入、版税报表造假、还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将作者公播的一半收入全部领走,多年如一日,不间断的领钱。
NND,早晚让你加倍吐出来。
世界著名版权公司,又怎么样?还不是一样吃相难看。
所以,版权生意,听起来很美好,作为词曲作者,一定要明白,你在和生意人打交道。这是音乐版权,但首先是一门生意。
作为一个合格的音乐人,写歌之外,要尽早学会用生意人的思维方式和版权公司打交道。越早越好,没得选择。
年轻的时候,觉得写一首红遍街头巷尾的作品,是对职业生涯的肯定。如今再看音乐创作这件事,我会把精力,当作昂贵的成本,重新衡量。
如果一首用智慧和精力创作的好作品,收入和作品知名度极不相符,继续做这份工作,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
我们的精力,该用在价值最大的地方。不是吗?
不少人在微博上留言“怪不得现在好听的歌,越来越少了,原来我们付费听歌的钱,并没有到词曲作者手上。”
你们说的没错。
版权意识的提高、付费人数的增加、付费观念的完善,音乐创作者本该获得比过往更多的收益。但是,实际收益和应该得到的收益,中间差距,太大了。
作为音乐人,感谢大家为音乐付费。这是大家对音乐创作者的尊重和认可。
但是,当全民都提高了版权意识,一些版权代理机构还在做假账,还在把作者当韭菜收割,平台还在把版权代理机构出示的一张纸,当成“保护费证明”。这就有点可笑了。
创造版权内容的人,被玩儿了。始作俑者却在到处宣扬,大家要提高版权意识啊,我去,这波宣传,666啊。以帮词曲作者的名义,收割作者,收割消费者。
这几年,消费者付费购买音乐的钱,首当其冲进了版权代理机构的账户,其次是平台,至于词曲作者从版权机构收到了多少钱,大家从我的微博里也能略知一二。
《路一直都在》,一年,从版权公司能领到44元,多了,一年能领到271元。。
这是一个人的遭遇吗?NO。这是一群音乐创作人的现状,我相信随着《路一直都在》和环球的事被更多人关注,将会有更多版权黑幕被曝光。
当一波韭菜割完,第二波带着热情不知水深火热的作者,涌入这一行,等着被割。
我觉得需要觉醒的,是音乐创作人。
这一行目前最大的痛点,是缺乏,好的音乐版权经纪人。我觉得这个职业极有前途。要不然,我开一家版权公司?,起码身边优秀的创作人不会被骗。
这几天我对几位音乐创作人都说过同一句话:“我们都有父母,都有子女,都有家庭,一首歌每年不管能分多少版税,这是我们的劳动所得。我们拿这些钱给我们的父母好不好?给我们的孩子好不好?为什么要让版权公司黑我们的钱?绝对不行。”
好了,各位音乐创作人,赶紧去核查你的版权归属吧。
王菲《当时的月亮》曲作者李冰老师,在看到《路一直都在》的新闻后,马上去音著协查看了自己作品的版权归属。
你,还在等什么?
我是吴向飞,如果,你身边有朋友在做音乐创作,记得,把这篇微博转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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