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博士因撒盐杀死三只蜗牛被捕##v光计划#
故事见图。
正常人的常识:非洲大蜗牛是入侵物种,就和蚊子苍蝇一样应该被及时消灭。这才是保护本地物种,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正经动物保护。
但香港动物保护的逻辑:这是虐待动物,要抓起来。结果,港警还真抓人了,简直是港版的魔幻现实主义。
但这事港警没错,人家只是在执行法律,归根到底关键是香港本地的法律有问题。
因为香港《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是还在殖民时代的1935年制定的,当年根本就没有“入侵物种”这个概念。
后来这部法律也多次修改,最后一次是在2006年。但按照香港立法机构“英国人留下的法律都是宝贝,什么都不能大改”的日常,也就是是在执法、执行上小修小补。
这个从殖民时代留下来的法律早就不合时宜了,赶紧能改就改不能改就废了重写吧。
这也是去殖民地化,拥抱现代科学的一环。
附上香港《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其实也就1000多字的小法律,是个人都能看出过于道德圣母,没有考虑到(消灭害虫、入侵生物等)实际情况。
1. 简称
本条例可引称为《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
3. 有关残酷对待动物的罚则
(a) 如残酷地打、踢、恶待、过度策骑、过度驱赶任何动物或残酷地使任何动物负荷过重
(b) 如掌管任何被禁闭或被关禁或正由一处地方运送往另一处地方的动物,但疏于对该动
(c) 如输送或运载任何动物,或导致或促致任何动物被输送或运载,或身为任何动物的拥
(d) 如将任何动物装上船只或铁路货卡,或将任何动物自船只或铁路货卡卸在另一船只或
(e) 如导致、促致或协助进行动物打鬭或动物挑惹,或经营、使用、管理、作出作为以管理或协助管理任何处所或地方作为或部分作为动物打鬭或动物挑惹用途,或准许任何处所或地方被如此经营、管理或使用,或因任何人获准进入该等处所或地方而接受金钱或导致或促致任何人因此而接受金钱;或
动时,仍将其如此使用,或导致或促致其被如此使用,或身为其拥有人而准许其被如此使用;或
容受任何动物在其控制下或在其处所内被据有或被畜养,而所采用的方式可能导致该动物受到不必要或原可避免的痛苦, 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罚款 200000及监禁3年。
(由1950年第22号附表修订;由1979年第53号第3条修订;由2006年第23号第2条修订)
(3) 本条不适用于在宰杀或预备宰杀动物作人类食物的过程中所作出或不作出的作为,但若如此宰杀或预备宰杀动物为动物带来不必要的痛苦,则属例外。
4. 逮捕、检取、进入和搜查的权力
(1A)(a) 任何人(下称被捕人)如被非警务人员的人根据本条逮捕,须随即带往最近的警署或交由警务人员羁押。
(c) 每当有被捕人交由警务人员羁押,《警队条例》(第232章)第51及52条的条文即行适
(2) 如何人所犯的上述罪行涉及任何动物、运输工具或物件,或任何人藉任何动物、运输工具或物件而犯上述罪行,则该动物、运输工具或物件,可由任何上述人员或督察检取并带往警署或任何方便的地方,存放该处,直至控罪经适当法律程序获得决定为止,但按裁判官的命令而须在较早时间将其交出除外。
(4) 任何高级兽医官、衞生主任、衞生督察或警务人员,如有理由怀疑在任何建筑物内或在任何车辆、火车、电车、航空器或船只上有人正在或已经犯违反本条例或根据本条例订立的任何规例的任何条文的罪行,均可进入并搜查该等建筑物、车辆、火车、电车、航空器或船只。 (由1979年第53号第4条修订)
5. 裁判官的命令
(a) 不得被使用;或
(2) 规定任何动物不得被使用或须予扣留在某处地方的任何命令,可不述明期限而代之以指示在该动物康复前不得被使用或须予扣留,而该动物即不得被使用或须予扣留(视属何情况而定),直至一名高级兽医官以书面核证该动物适宜被使用或释放为止。
认为适当的有关处置该动物的命令。
会再受残酷对待,否则不得根据(a)段作出命令。 (由1979年第53号第5条增补) [比照
(3) 如任何动物依据一项根据本条作出的命令而带往某处地方,则任何就该动物而被定罪的
(4) 任何人违反根据本条作出的命令而行事,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罚款200000及监禁3年。 (由1950年第22号附表修订;由1979年第53号第5条修订;由2006年第23号第3条修订)
6. 命令毁灭动物的权力
(a) 动物已严重受伤,以致让它继续生存是残酷的;或
无可能在不受残酷对待的情况下被移走,而让它继续生存亦是残酷的;或
众衞生或安全;或动物的受困位置,令它并无可能在不受残酷对待的情况下被移走,
则在该动物的拥有人(如在场时)或掌管该动物的人(如有的话)获通知该动物的状况前,不得作出上述命令。
7. 无须付给补偿
(1) 为防止残酷对待动物,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可订立规例,订明将动物禁闭在任何地方、
(1A) 根据第(1)款订立的规例,可规定违反规例中的某一指明条文即属犯罪,可处不超过第5级罚款,而就持续的罪行而言,则可就罪行持续期间的每一天,另处罚款不超过$200。 (由2006年第23号第4条增补)
故事见图。
正常人的常识:非洲大蜗牛是入侵物种,就和蚊子苍蝇一样应该被及时消灭。这才是保护本地物种,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正经动物保护。
但香港动物保护的逻辑:这是虐待动物,要抓起来。结果,港警还真抓人了,简直是港版的魔幻现实主义。
但这事港警没错,人家只是在执行法律,归根到底关键是香港本地的法律有问题。
因为香港《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是还在殖民时代的1935年制定的,当年根本就没有“入侵物种”这个概念。
后来这部法律也多次修改,最后一次是在2006年。但按照香港立法机构“英国人留下的法律都是宝贝,什么都不能大改”的日常,也就是是在执法、执行上小修小补。
这个从殖民时代留下来的法律早就不合时宜了,赶紧能改就改不能改就废了重写吧。
这也是去殖民地化,拥抱现代科学的一环。
附上香港《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其实也就1000多字的小法律,是个人都能看出过于道德圣母,没有考虑到(消灭害虫、入侵生物等)实际情况。
1. 简称
本条例可引称为《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
3. 有关残酷对待动物的罚则
(a) 如残酷地打、踢、恶待、过度策骑、过度驱赶任何动物或残酷地使任何动物负荷过重
(b) 如掌管任何被禁闭或被关禁或正由一处地方运送往另一处地方的动物,但疏于对该动
(c) 如输送或运载任何动物,或导致或促致任何动物被输送或运载,或身为任何动物的拥
(d) 如将任何动物装上船只或铁路货卡,或将任何动物自船只或铁路货卡卸在另一船只或
(e) 如导致、促致或协助进行动物打鬭或动物挑惹,或经营、使用、管理、作出作为以管理或协助管理任何处所或地方作为或部分作为动物打鬭或动物挑惹用途,或准许任何处所或地方被如此经营、管理或使用,或因任何人获准进入该等处所或地方而接受金钱或导致或促致任何人因此而接受金钱;或
动时,仍将其如此使用,或导致或促致其被如此使用,或身为其拥有人而准许其被如此使用;或
容受任何动物在其控制下或在其处所内被据有或被畜养,而所采用的方式可能导致该动物受到不必要或原可避免的痛苦, 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罚款 200000及监禁3年。
(由1950年第22号附表修订;由1979年第53号第3条修订;由2006年第23号第2条修订)
(3) 本条不适用于在宰杀或预备宰杀动物作人类食物的过程中所作出或不作出的作为,但若如此宰杀或预备宰杀动物为动物带来不必要的痛苦,则属例外。
4. 逮捕、检取、进入和搜查的权力
(1A)(a) 任何人(下称被捕人)如被非警务人员的人根据本条逮捕,须随即带往最近的警署或交由警务人员羁押。
(c) 每当有被捕人交由警务人员羁押,《警队条例》(第232章)第51及52条的条文即行适
(2) 如何人所犯的上述罪行涉及任何动物、运输工具或物件,或任何人藉任何动物、运输工具或物件而犯上述罪行,则该动物、运输工具或物件,可由任何上述人员或督察检取并带往警署或任何方便的地方,存放该处,直至控罪经适当法律程序获得决定为止,但按裁判官的命令而须在较早时间将其交出除外。
(4) 任何高级兽医官、衞生主任、衞生督察或警务人员,如有理由怀疑在任何建筑物内或在任何车辆、火车、电车、航空器或船只上有人正在或已经犯违反本条例或根据本条例订立的任何规例的任何条文的罪行,均可进入并搜查该等建筑物、车辆、火车、电车、航空器或船只。 (由1979年第53号第4条修订)
5. 裁判官的命令
(a) 不得被使用;或
(2) 规定任何动物不得被使用或须予扣留在某处地方的任何命令,可不述明期限而代之以指示在该动物康复前不得被使用或须予扣留,而该动物即不得被使用或须予扣留(视属何情况而定),直至一名高级兽医官以书面核证该动物适宜被使用或释放为止。
认为适当的有关处置该动物的命令。
会再受残酷对待,否则不得根据(a)段作出命令。 (由1979年第53号第5条增补) [比照
(3) 如任何动物依据一项根据本条作出的命令而带往某处地方,则任何就该动物而被定罪的
(4) 任何人违反根据本条作出的命令而行事,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罚款200000及监禁3年。 (由1950年第22号附表修订;由1979年第53号第5条修订;由2006年第23号第3条修订)
6. 命令毁灭动物的权力
(a) 动物已严重受伤,以致让它继续生存是残酷的;或
无可能在不受残酷对待的情况下被移走,而让它继续生存亦是残酷的;或
众衞生或安全;或动物的受困位置,令它并无可能在不受残酷对待的情况下被移走,
则在该动物的拥有人(如在场时)或掌管该动物的人(如有的话)获通知该动物的状况前,不得作出上述命令。
7. 无须付给补偿
(1) 为防止残酷对待动物,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可订立规例,订明将动物禁闭在任何地方、
(1A) 根据第(1)款订立的规例,可规定违反规例中的某一指明条文即属犯罪,可处不超过第5级罚款,而就持续的罪行而言,则可就罪行持续期间的每一天,另处罚款不超过$200。 (由2006年第23号第4条增补)
巨蟹座6月20日运势分享!#巨蟹座运势# #星座运势#
整体运:★★☆☆☆ 不佳
爱情运:★☆☆☆☆ 较差
事业运:★★★☆☆ 一般
财富运:★★☆☆☆ 不佳
健康运:★★★★☆ 很好
幸运数字:4
贵人星座:巨蟹座
幸运颜色:玫瑰红
开运方位:正东方
今日吉时:AM: 0:00-2:00
运势短评
将感情转移到工作上。#星座# #星座运势#
整体运势
易受情绪影响而造成身体不适,闲暇时间多做运动;事业运势平稳,只需耐心等待,有晋升的机会哦;此日感情颇为不顺,过于感情用事或是用情过深,而导致自己受困于感情无法脱身。
爱情运势
聪明反被聪明误,不要自以为是对的,真爱是没有逻辑也没有道理的唷!
事业运势
很会运用智慧去做事情,让你减轻了体力负担,加快了工作效率。
财富运势
金钱流动性转强,有频频周转的迹象,务必量入为出。
健康运势
在家里也要保持健身,可考虑简单的有氧运动。
整体运:★★☆☆☆ 不佳
爱情运:★☆☆☆☆ 较差
事业运:★★★☆☆ 一般
财富运:★★☆☆☆ 不佳
健康运:★★★★☆ 很好
幸运数字:4
贵人星座:巨蟹座
幸运颜色:玫瑰红
开运方位:正东方
今日吉时:AM: 0:00-2:00
运势短评
将感情转移到工作上。#星座# #星座运势#
整体运势
易受情绪影响而造成身体不适,闲暇时间多做运动;事业运势平稳,只需耐心等待,有晋升的机会哦;此日感情颇为不顺,过于感情用事或是用情过深,而导致自己受困于感情无法脱身。
爱情运势
聪明反被聪明误,不要自以为是对的,真爱是没有逻辑也没有道理的唷!
事业运势
很会运用智慧去做事情,让你减轻了体力负担,加快了工作效率。
财富运势
金钱流动性转强,有频频周转的迹象,务必量入为出。
健康运势
在家里也要保持健身,可考虑简单的有氧运动。
琴老师是个非常活泼的老师,我时常感觉,她的声音就像是一只非常轻快雀跃的曲调那样。
荷欧波诺波诺对我个人有一个非常重大的帮助就是帮助我去如何不受限于理性思考里。我是一个理性很强,感性也很强的一个人。
理性很强,所以很擅长分析问题,逻辑,当军师。但是如果一个人受困于自己的优点的话,就会变成一种束缚。据说诸葛亮就是因为大量的思索,到后面不思饮食,身体越来越虚弱的。我没有去详查,但在我身上我是有这个体会的。脾主思,思虑过多会伤脾。
在践行荷欧波诺波诺的过程中,它越来越是丝丝入扣地在帮助我平衡我的理性。因为它是一种完全的视角:我们的意识在荷欧波诺波诺中发挥的问题并不是去思考分析问题,而是愿意去清理,以这样的方式请求神性智慧转化负面的记忆和问题。解决问题的是神性智慧,而不是自己的理性。
对我的内在来说,真的是一种莫大的解脱。我可以继续善用我的理性,同时我不会再因为它感到是一种负担的一种难以言喻,珍贵无比的自由和轻松感。
琴老师讲什么是荷欧波诺波诺的时候,她说:简单来说,荷欧波诺波诺就是去清理内在的记忆,让自己回到神性的韵律之中。
是啊!我可以以这样的一种方式里,让我的生活活在生命自然的流动里☺️
每一次荷欧波诺波诺的课程都会提醒我这一点,真是令人幸福啊☺️
LET GO,LET GOD.#清理就是回归爱#
荷欧波诺波诺对我个人有一个非常重大的帮助就是帮助我去如何不受限于理性思考里。我是一个理性很强,感性也很强的一个人。
理性很强,所以很擅长分析问题,逻辑,当军师。但是如果一个人受困于自己的优点的话,就会变成一种束缚。据说诸葛亮就是因为大量的思索,到后面不思饮食,身体越来越虚弱的。我没有去详查,但在我身上我是有这个体会的。脾主思,思虑过多会伤脾。
在践行荷欧波诺波诺的过程中,它越来越是丝丝入扣地在帮助我平衡我的理性。因为它是一种完全的视角:我们的意识在荷欧波诺波诺中发挥的问题并不是去思考分析问题,而是愿意去清理,以这样的方式请求神性智慧转化负面的记忆和问题。解决问题的是神性智慧,而不是自己的理性。
对我的内在来说,真的是一种莫大的解脱。我可以继续善用我的理性,同时我不会再因为它感到是一种负担的一种难以言喻,珍贵无比的自由和轻松感。
琴老师讲什么是荷欧波诺波诺的时候,她说:简单来说,荷欧波诺波诺就是去清理内在的记忆,让自己回到神性的韵律之中。
是啊!我可以以这样的一种方式里,让我的生活活在生命自然的流动里☺️
每一次荷欧波诺波诺的课程都会提醒我这一点,真是令人幸福啊☺️
LET GO,LET GOD.#清理就是回归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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