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怀仁市公布一密接者轨迹】10月25日,怀仁市疾控中心接到协查函,韩某某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郭某某于10月17日在内蒙同一饭店用餐,为密切接触者。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韩某某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0月17日晚21:30左右到阿左旗乌力吉苏木苏宏图嘎奎的吴忠马刚餐厅吃饭,大约晚上22:15结账离开,之后在饭店门外车上睡觉。
10月18日早上4:00左右开车走兴巴高速,下午13:00左右路过一个服务区(具体记不清),进去吃了饭,晚上22:00左右回到应县(朔州市下辖县)“京伟通”货站,见了收煤老板、1名司机、还有2名装卸工。
10月19日凌晨2:00把车送到天外天饭店对面停车场,然后开自己车回到家;
10月19日上午去南晏庄修车,见到修车点负责人,下午17:00左右又把车送回停车场,然后自驾车回家。
10月20日上午出去溜达,在棚户区附近去过“二伟五交化”;见到贾某某,借用贾某某的车于上午10:30左右,去全福寨顺通物流取货,见到老板及其他人(共3人),然后到二伟五交化把车归还贾某某。
10月22日下午16:00左右去应县“京伟通”货站装货,见到1名女服务员和1名儿童,还遇到3名司机,其中有2名分别为卢某某、王某某,另外1名是应县人,具体情况不详;下午与王某某两人坐出租车(车牌号记不清),回到棚户区,晚上22:00左右到棚户区东北海鲜过桥米线烧烤店吃饭,大约于23:40左右结账离开,离开后各自回家。
10月23日去到二伟五交化。上午8:00左右,孩子放假回了家。
10月24日下午14:40左右孩子返校。
请与密切接触者有上述行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立即与居住地所在乡镇、村(社区)或怀仁市疾控中心(0349-6628559)联系,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10月17日晚21:30左右到阿左旗乌力吉苏木苏宏图嘎奎的吴忠马刚餐厅吃饭,大约晚上22:15结账离开,之后在饭店门外车上睡觉。
10月18日早上4:00左右开车走兴巴高速,下午13:00左右路过一个服务区(具体记不清),进去吃了饭,晚上22:00左右回到应县(朔州市下辖县)“京伟通”货站,见了收煤老板、1名司机、还有2名装卸工。
10月19日凌晨2:00把车送到天外天饭店对面停车场,然后开自己车回到家;
10月19日上午去南晏庄修车,见到修车点负责人,下午17:00左右又把车送回停车场,然后自驾车回家。
10月20日上午出去溜达,在棚户区附近去过“二伟五交化”;见到贾某某,借用贾某某的车于上午10:30左右,去全福寨顺通物流取货,见到老板及其他人(共3人),然后到二伟五交化把车归还贾某某。
10月22日下午16:00左右去应县“京伟通”货站装货,见到1名女服务员和1名儿童,还遇到3名司机,其中有2名分别为卢某某、王某某,另外1名是应县人,具体情况不详;下午与王某某两人坐出租车(车牌号记不清),回到棚户区,晚上22:00左右到棚户区东北海鲜过桥米线烧烤店吃饭,大约于23:40左右结账离开,离开后各自回家。
10月23日去到二伟五交化。上午8:00左右,孩子放假回了家。
10月24日下午14:40左右孩子返校。
请与密切接触者有上述行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立即与居住地所在乡镇、村(社区)或怀仁市疾控中心(0349-6628559)联系,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朔州怀仁市公布一密接者轨迹】10月25日,怀仁市疾控中心接到协查函,韩某某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郭某某于10月17日在内蒙同一饭店用餐,为密切接触者。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韩某某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0月17日晚21:30左右到阿左旗乌力吉苏木苏宏图嘎奎的吴忠马刚餐厅吃饭,大约晚上22:15结账离开,之后在饭店门外车上睡觉。
10月18日早上4:00左右开车走兴巴高速,下午13:00左右路过一个服务区(具体记不清),进去吃了饭,晚上22:00左右回到应县(朔州市下辖县)“京伟通”货站,见了收煤老板、1名司机、还有2名装卸工。
10月19日凌晨2:00把车送到天外天饭店对面停车场,然后开自己车回到家;
10月19日上午去南晏庄修车,见到修车点负责人,下午17:00左右又把车送回停车场,然后自驾车回家。
10月20日上午出去溜达,在棚户区附近去过“二伟五交化”;见到贾某某,借用贾某某的车于上午10:30左右,去全福寨顺通物流取货,见到老板及其他人(共3人),然后到二伟五交化把车归还贾某某。
10月22日下午16:00左右去应县“京伟通”货站装货,见到1名女服务员和1名儿童,还遇到3名司机,其中有2名分别为卢某某、王某某,另外1名是应县人,具体情况不详;下午与王某某两人坐出租车(车牌号记不清),回到棚户区,晚上22:00左右到棚户区东北海鲜过桥米线烧烤店吃饭,大约于23:40左右结账离开,离开后各自回家。
10月23日去到二伟五交化。上午8:00左右,孩子放假回了家。
10月24日下午14:40左右孩子返校。
请与密切接触者有上述行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立即与居住地所在乡镇、村(社区)或怀仁市疾控中心(0349-6628559)联系,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10月17日晚21:30左右到阿左旗乌力吉苏木苏宏图嘎奎的吴忠马刚餐厅吃饭,大约晚上22:15结账离开,之后在饭店门外车上睡觉。
10月18日早上4:00左右开车走兴巴高速,下午13:00左右路过一个服务区(具体记不清),进去吃了饭,晚上22:00左右回到应县(朔州市下辖县)“京伟通”货站,见了收煤老板、1名司机、还有2名装卸工。
10月19日凌晨2:00把车送到天外天饭店对面停车场,然后开自己车回到家;
10月19日上午去南晏庄修车,见到修车点负责人,下午17:00左右又把车送回停车场,然后自驾车回家。
10月20日上午出去溜达,在棚户区附近去过“二伟五交化”;见到贾某某,借用贾某某的车于上午10:30左右,去全福寨顺通物流取货,见到老板及其他人(共3人),然后到二伟五交化把车归还贾某某。
10月22日下午16:00左右去应县“京伟通”货站装货,见到1名女服务员和1名儿童,还遇到3名司机,其中有2名分别为卢某某、王某某,另外1名是应县人,具体情况不详;下午与王某某两人坐出租车(车牌号记不清),回到棚户区,晚上22:00左右到棚户区东北海鲜过桥米线烧烤店吃饭,大约于23:40左右结账离开,离开后各自回家。
10月23日去到二伟五交化。上午8:00左右,孩子放假回了家。
10月24日下午14:40左右孩子返校。
请与密切接触者有上述行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立即与居住地所在乡镇、村(社区)或怀仁市疾控中心(0349-6628559)联系,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我为群众办实事”
2021年10月27日下午,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褚兰派出所户籍室接到辖区桂山村村民王浩家属的求助,因王浩瘫痪卧床无法行动,为看病急需办理身份证,请褚兰派出所给与帮助。褚兰派出所户籍民警李伟接到电话后立即驱车来到桂山村王浩家中,为卧床的王浩采集了人像照片,并承诺办好证为其送证上门,王浩及家人表示非常感谢。
2021年10月27日下午,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褚兰派出所户籍室接到辖区桂山村村民王浩家属的求助,因王浩瘫痪卧床无法行动,为看病急需办理身份证,请褚兰派出所给与帮助。褚兰派出所户籍民警李伟接到电话后立即驱车来到桂山村王浩家中,为卧床的王浩采集了人像照片,并承诺办好证为其送证上门,王浩及家人表示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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