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繁星戏剧村演出延期/取消公告[话筒][话筒]
亲爱的观众朋友们:
为落实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观众的健康与安全,落实各方责任,减少人群聚集,从10月30日起至11月14日,繁星戏剧村演出延期或取消。具体涉及的演出项目及退票细则如下。
一、购票观众可以通过如下方式办理延期或退票[话筒]:
1. 通过繁星戏剧村官方平台(票房、官网、官方微信)购票的观众: 工作人员将陆续与您取得联系,并为您办理延期或原路退款手续。关于延期场次安排,另行通知;退款将在7-1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您的支付账户。
2. 现场购买及已取票观众,请电话咨询繁星戏剧村票务中心,我们将为您线上办理退票事宜。
繁星戏剧村咨询电话:4000101889/18801134528
服务时间:即日起每日10:30—18:30
3. 通过繁星戏剧村票务合作平台购票的观众:请您联系票务平台办理退票手续。票务平台服务时间,请以其平台通知为准。繁星戏剧村合作票务平台:大麦网、猫眼、大众点评、摩天轮等。
二、关于繁星戏剧村后续演出及经营活动的安排[话筒]
我们将视疫情发展情况对剧场后续的经营活动及时做出调整,并在第一时间发布消息。请观众朋友关注繁星戏剧村官方微信及微博。给您造成的不便,我们深感抱歉!
亲爱的观众朋友们:
为落实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观众的健康与安全,落实各方责任,减少人群聚集,从10月30日起至11月14日,繁星戏剧村演出延期或取消。具体涉及的演出项目及退票细则如下。
一、购票观众可以通过如下方式办理延期或退票[话筒]:
1. 通过繁星戏剧村官方平台(票房、官网、官方微信)购票的观众: 工作人员将陆续与您取得联系,并为您办理延期或原路退款手续。关于延期场次安排,另行通知;退款将在7-1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您的支付账户。
2. 现场购买及已取票观众,请电话咨询繁星戏剧村票务中心,我们将为您线上办理退票事宜。
繁星戏剧村咨询电话:4000101889/18801134528
服务时间:即日起每日10:30—18:30
3. 通过繁星戏剧村票务合作平台购票的观众:请您联系票务平台办理退票手续。票务平台服务时间,请以其平台通知为准。繁星戏剧村合作票务平台:大麦网、猫眼、大众点评、摩天轮等。
二、关于繁星戏剧村后续演出及经营活动的安排[话筒]
我们将视疫情发展情况对剧场后续的经营活动及时做出调整,并在第一时间发布消息。请观众朋友关注繁星戏剧村官方微信及微博。给您造成的不便,我们深感抱歉!
【#签约阿里,枣庄中院破产审判信息化建设提速# 】10月29日,枣庄中院与阿里集团合作签约,枣庄破产审判全流程网上办理平台正式启动,全市破产审判信息化建设步入新阶段。
平台搭建起了法院、管理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数字化沟通桥梁,为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持。该平台启用后,将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实现对接,实现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资产处置、资金监管、网络询价、管理人考评、数据汇总等功能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高科技前沿手段转型升级,为破产审判工作提供一种数字化路径。平台将促进破产审判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公开,实现法院、债权人和管理人等多主体线上协同高效办公,提高债权人参与度和便利度,降低债务收回成本,缩短债权人收回债务时间。平台为法院、管理人和管理人协会配置不同的用户角色及使用权限,及时向管理人协会及法院推送大额及高频交易信息,提升资金监控的便捷化,实现破产案件资金收支线上审批与监管,进一步提升破产资金监管与审批的效能和破产审批系统利用率。详情见:https://t.cn/A6MszsDr
平台搭建起了法院、管理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数字化沟通桥梁,为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持。该平台启用后,将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实现对接,实现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资产处置、资金监管、网络询价、管理人考评、数据汇总等功能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高科技前沿手段转型升级,为破产审判工作提供一种数字化路径。平台将促进破产审判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公开,实现法院、债权人和管理人等多主体线上协同高效办公,提高债权人参与度和便利度,降低债务收回成本,缩短债权人收回债务时间。平台为法院、管理人和管理人协会配置不同的用户角色及使用权限,及时向管理人协会及法院推送大额及高频交易信息,提升资金监控的便捷化,实现破产案件资金收支线上审批与监管,进一步提升破产资金监管与审批的效能和破产审批系统利用率。详情见:https://t.cn/A6MszsDr
【宝鸡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从今开始缴费啦!】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根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陕西省乡村振兴局六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发〔2021〕43号)文件精神及我市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对象
凡具有我市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我市居住证且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城乡居民,大、中、小学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新生儿及其他按规定应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都属于参保缴费对象,实现应保尽保,力争全覆盖。
二、缴费标准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90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20元,财政补助每人每年580元。
特殊人员缴费标准:
(一)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不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
(二)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的脱贫不稳定户及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个人缴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资金给予150元定额资助,个人按每人每年170元缴费。
(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保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定额资助,由其先行全额缴纳参保费用,各县区医保部门按照相关资助金发放流程,按时将资助金发放至个人。
三、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时间
2022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个人集中缴费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至12月31日。一般参保人员须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费后其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特殊参保缴费人员政策:
(一)职工医保断保人员
参加职工医保期间发生中断参保后需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须在职工医保参保地办理职工停保手续后,前往拟参保缴费地的税务部门,办理职工医保停保年度的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按照当年个人缴费标准完成缴费后,待遇享受期从居民医保缴费后的次月算起。
(二)新生儿
(1)2022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税务部门,使用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明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当年未在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当年内可按照其他特殊人员缴费途径缴费参保,缴费完成后,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的次月起至12月31日。
(2)新生儿出生日期距离当年12月31日不足90天,如享受出生当年医保待遇,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如享受出生次年医保待遇,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次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未在90天内缴纳相应年度医疗保险费,不能享受对应年度的医保待遇。
(三)大学生
当年新入学大学生、已入学的大学生以学籍为依据,以学校(校区)为单位,统一参加学校所在地年度居民医保,自缴费完成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四、新参保人员
税务部门无信息的新增拟参保人员,或新参保年度需调整参保缴费地的人员,须持本人户口本等户籍地有效证明或长期居住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居住证,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具有特殊人员身份的须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前往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税务部门指定渠道,进行人员信息登记并缴费,税务部门将新增人员缴费信息传递给同级医保部门进行权益记录。
五、缴费渠道
(一)自行缴费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选择自行申报缴费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办理缴费。
(1)合作银行缴费渠道
工商银行(柜面、手机银行、工行e缴费,网点智能终端)
建设银行(柜面、智慧柜员机、微信公众号、手机银行、悦生活网站、裕农通、扫码支付)
中国银行(柜面、手机银行)
农业银行(柜面、掌银、惠农通)
邮储银行(柜面、手机银行、网银)
光大银行(柜面、微信社保云缴费)
陕西信合(柜面、ATM、网银、手机银行、E终端、多功能自动柜员机)
(2)第三方缴费渠道
中国银联(云闪付APP,社保费客户端云闪付支付二维码)
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陕西社保缴费功能)
(3)税务部门缴费渠道
缴费人可关注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通过纳税服务—社保缴费功能进行缴费,也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参保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缴费。
(二)委托代收
受税务部门委托的村(居)委会、社区、学校等通过社保费客户端集中代收。
六、缴费票据
(一)缴费人通过金融机构各渠道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以电子订单支付凭证、自助设备机打小票或者对应银行柜面打印的《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为缴费依据。
(二)缴费人通过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银联“云闪付”、光大银行微信小程序“社保云缴费”、支付宝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可以作为缴费依据。确需纸质缴费票据的,请通过其他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在参保缴费中如遇到问题请与当地税务和医保部门联系。
缴费咨询: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3212366进行咨询。
政策咨询:可以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
宝鸡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27日
一、参保对象
凡具有我市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我市居住证且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城乡居民,大、中、小学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新生儿及其他按规定应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都属于参保缴费对象,实现应保尽保,力争全覆盖。
二、缴费标准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90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20元,财政补助每人每年580元。
特殊人员缴费标准:
(一)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不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
(二)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的脱贫不稳定户及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个人缴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资金给予150元定额资助,个人按每人每年170元缴费。
(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保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定额资助,由其先行全额缴纳参保费用,各县区医保部门按照相关资助金发放流程,按时将资助金发放至个人。
三、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时间
2022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个人集中缴费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至12月31日。一般参保人员须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费后其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特殊参保缴费人员政策:
(一)职工医保断保人员
参加职工医保期间发生中断参保后需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须在职工医保参保地办理职工停保手续后,前往拟参保缴费地的税务部门,办理职工医保停保年度的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按照当年个人缴费标准完成缴费后,待遇享受期从居民医保缴费后的次月算起。
(二)新生儿
(1)2022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税务部门,使用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明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当年未在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当年内可按照其他特殊人员缴费途径缴费参保,缴费完成后,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的次月起至12月31日。
(2)新生儿出生日期距离当年12月31日不足90天,如享受出生当年医保待遇,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如享受出生次年医保待遇,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次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未在90天内缴纳相应年度医疗保险费,不能享受对应年度的医保待遇。
(三)大学生
当年新入学大学生、已入学的大学生以学籍为依据,以学校(校区)为单位,统一参加学校所在地年度居民医保,自缴费完成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四、新参保人员
税务部门无信息的新增拟参保人员,或新参保年度需调整参保缴费地的人员,须持本人户口本等户籍地有效证明或长期居住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居住证,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具有特殊人员身份的须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前往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税务部门指定渠道,进行人员信息登记并缴费,税务部门将新增人员缴费信息传递给同级医保部门进行权益记录。
五、缴费渠道
(一)自行缴费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选择自行申报缴费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办理缴费。
(1)合作银行缴费渠道
工商银行(柜面、手机银行、工行e缴费,网点智能终端)
建设银行(柜面、智慧柜员机、微信公众号、手机银行、悦生活网站、裕农通、扫码支付)
中国银行(柜面、手机银行)
农业银行(柜面、掌银、惠农通)
邮储银行(柜面、手机银行、网银)
光大银行(柜面、微信社保云缴费)
陕西信合(柜面、ATM、网银、手机银行、E终端、多功能自动柜员机)
(2)第三方缴费渠道
中国银联(云闪付APP,社保费客户端云闪付支付二维码)
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陕西社保缴费功能)
(3)税务部门缴费渠道
缴费人可关注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通过纳税服务—社保缴费功能进行缴费,也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参保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缴费。
(二)委托代收
受税务部门委托的村(居)委会、社区、学校等通过社保费客户端集中代收。
六、缴费票据
(一)缴费人通过金融机构各渠道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以电子订单支付凭证、自助设备机打小票或者对应银行柜面打印的《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为缴费依据。
(二)缴费人通过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银联“云闪付”、光大银行微信小程序“社保云缴费”、支付宝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可以作为缴费依据。确需纸质缴费票据的,请通过其他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在参保缴费中如遇到问题请与当地税务和医保部门联系。
缴费咨询: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3212366进行咨询。
政策咨询:可以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
宝鸡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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