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有补偿办法了】近日,黑龙江省印发《黑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保障单位和个人因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依法享有政府补偿的权利。
四种情形可以申请补偿
《办法》明确提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等国家管理的国家公园除外),发生依法受保护的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受害人有权申请政府补偿。
具体为四种情形:陆生野生动物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在依法划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内种植的农作物和经济林木造成损毁;在依法划定的区域内放牧或圈养的牲畜造成伤害或者死亡;县级以上政府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其他情形。
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补偿额度确定
《办法》规定,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员身体伤害未丧失劳动能力的,支付医疗救治费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补偿金最高额为上年度全省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倍;造成人员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支付医疗救治费及一次性残疾补偿金,一次性残疾补偿金最高额为上年度全省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倍;造成人员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支付医疗救治费及一次性残疾补偿金,一次性残疾补偿金最高额为上年度全省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造成人员死亡的,支付死亡补偿金以及丧葬费,总额为上年度全省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
《办法》规定,陆生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经济林木损失的,损失部分按上年度当地市场平均价格的50%给予补偿;造成家禽家畜受伤的,按该家禽家畜市场价值的30%给予补偿。造成家禽家畜死亡的,按该家禽家畜市场价值的50%给予补偿。符合《办法》要求,造成其他财产损失的,具体补偿标准由县级以上政府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补偿标准不高于损失部分市场价值的50%。
受到人身伤害须在60日内申请补偿
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符合《办法》规定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或者监护人、受委托人应当及时向发生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报告,并保护现场以备核查。
造成人身伤害申请补偿的,应当在抢救治疗完全结束后60日内,向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造成财产损失申请补偿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财产损害之日起15日内向发生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未按照规定时限提出申请,导致损害无法核实、认定的,不予补偿。 https://t.cn/RJLxrTB
四种情形可以申请补偿
《办法》明确提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等国家管理的国家公园除外),发生依法受保护的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受害人有权申请政府补偿。
具体为四种情形:陆生野生动物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在依法划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内种植的农作物和经济林木造成损毁;在依法划定的区域内放牧或圈养的牲畜造成伤害或者死亡;县级以上政府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其他情形。
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补偿额度确定
《办法》规定,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员身体伤害未丧失劳动能力的,支付医疗救治费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补偿金最高额为上年度全省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倍;造成人员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支付医疗救治费及一次性残疾补偿金,一次性残疾补偿金最高额为上年度全省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倍;造成人员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支付医疗救治费及一次性残疾补偿金,一次性残疾补偿金最高额为上年度全省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造成人员死亡的,支付死亡补偿金以及丧葬费,总额为上年度全省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
《办法》规定,陆生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经济林木损失的,损失部分按上年度当地市场平均价格的50%给予补偿;造成家禽家畜受伤的,按该家禽家畜市场价值的30%给予补偿。造成家禽家畜死亡的,按该家禽家畜市场价值的50%给予补偿。符合《办法》要求,造成其他财产损失的,具体补偿标准由县级以上政府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补偿标准不高于损失部分市场价值的50%。
受到人身伤害须在60日内申请补偿
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符合《办法》规定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或者监护人、受委托人应当及时向发生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报告,并保护现场以备核查。
造成人身伤害申请补偿的,应当在抢救治疗完全结束后60日内,向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造成财产损失申请补偿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财产损害之日起15日内向发生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未按照规定时限提出申请,导致损害无法核实、认定的,不予补偿。 https://t.cn/RJLxr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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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发现农业新品种“乌金糯”】
10月26日上午,在枞阳县藕山镇巢山村,种植农户张根五正在组织收割机对野生稻乌金糯进行收割。
乌金糯是一种野生糯米稻,最初发现于钱铺镇。该品种稻壳外包裹着厚厚的油质层,在阳光照射下呈乌黑色和金色,故暂称“乌金糯”。由于该品系尚未经审定,故现只作试验示范用种,不作推广。
乌金糯的发现,源于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的开展。去年4月,我县启动了这项工作,制定了普查实施方案,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抽调8名专家,组建了种质资源普查数据收集组、野生种子资源调查征集组、后勤协调组等3个工作组,具体开展我县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
走访中,农业专家在钱铺镇发现了年代久远的农家品种“乌金糯”。据种植该品种稻米的农户介绍,该农户家世代种植这种稻米,品种粒大粒白,糯性强,口感好。为加强对该品种的资源保护,县农业农村局随即安排专门经费进行先行抢救性提纯复壮,以供进一步利用与后续产业化开发。
今年4月份,县农业农村局将乌金糯原种安排在藕山镇巢山水稻种植合作社示范种植,种植面积3.7亩。经种植发现,该品系全生育期166天,抗倒伏能力差,预估单产476.8公斤。
枞阳县种子管理站高级农艺师周斌介绍说,种质资源是核心战略资源,是农业科技原始创新、可持续发展不可替代的物质基础。开展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对选育突破新品种、提高种业竞争力、促进农业生产持续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及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都具有重大意义。
截至目前,全县17个乡镇调查征集点,共调查锁定传统农家种植品种、名优特异品种、重要作物的野生近源植物种类及国家濒危农作物种质资源46个,已采集完毕的35个资源已送达省农科院。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对有潜质的区域进行更为仔细的调查,努力寻找到更多有价值的资源。
【我县发现农业新品种“乌金糯”】
10月26日上午,在枞阳县藕山镇巢山村,种植农户张根五正在组织收割机对野生稻乌金糯进行收割。
乌金糯是一种野生糯米稻,最初发现于钱铺镇。该品种稻壳外包裹着厚厚的油质层,在阳光照射下呈乌黑色和金色,故暂称“乌金糯”。由于该品系尚未经审定,故现只作试验示范用种,不作推广。
乌金糯的发现,源于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的开展。去年4月,我县启动了这项工作,制定了普查实施方案,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抽调8名专家,组建了种质资源普查数据收集组、野生种子资源调查征集组、后勤协调组等3个工作组,具体开展我县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
走访中,农业专家在钱铺镇发现了年代久远的农家品种“乌金糯”。据种植该品种稻米的农户介绍,该农户家世代种植这种稻米,品种粒大粒白,糯性强,口感好。为加强对该品种的资源保护,县农业农村局随即安排专门经费进行先行抢救性提纯复壮,以供进一步利用与后续产业化开发。
今年4月份,县农业农村局将乌金糯原种安排在藕山镇巢山水稻种植合作社示范种植,种植面积3.7亩。经种植发现,该品系全生育期166天,抗倒伏能力差,预估单产476.8公斤。
枞阳县种子管理站高级农艺师周斌介绍说,种质资源是核心战略资源,是农业科技原始创新、可持续发展不可替代的物质基础。开展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对选育突破新品种、提高种业竞争力、促进农业生产持续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及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都具有重大意义。
截至目前,全县17个乡镇调查征集点,共调查锁定传统农家种植品种、名优特异品种、重要作物的野生近源植物种类及国家濒危农作物种质资源46个,已采集完毕的35个资源已送达省农科院。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对有潜质的区域进行更为仔细的调查,努力寻找到更多有价值的资源。
【黑龙江: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有补偿办法了】近日,黑龙江省印发《黑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保障单位和个人因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依法享有政府补偿的权利。
四种情形可以申请补偿
《办法》明确提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等国家管理的国家公园除外),发生依法受保护的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受害人有权申请政府补偿。
具体为四种情形:陆生野生动物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在依法划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内种植的农作物和经济林木造成损毁;在依法划定的区域内放牧或圈养的牲畜造成伤害或者死亡;县级以上政府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其他情形。
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补偿额度确定
《办法》规定,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员身体伤害未丧失劳动能力的,支付医疗救治费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补偿金最高额为上年度全省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倍;造成人员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支付医疗救治费及一次性残疾补偿金,一次性残疾补偿金最高额为上年度全省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倍;造成人员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支付医疗救治费及一次性残疾补偿金,一次性残疾补偿金最高额为上年度全省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造成人员死亡的,支付死亡补偿金以及丧葬费,总额为上年度全省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
《办法》规定,陆生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经济林木损失的,损失部分按上年度当地市场平均价格的50%给予补偿;造成家禽家畜受伤的,按该家禽家畜市场价值的30%给予补偿。造成家禽家畜死亡的,按该家禽家畜市场价值的50%给予补偿。符合《办法》要求,造成其他财产损失的,具体补偿标准由县级以上政府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补偿标准不高于损失部分市场价值的50%。
受到人身伤害须在60日内申请补偿
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符合《办法》规定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或者监护人、受委托人应当及时向发生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报告,并保护现场以备核查。
造成人身伤害申请补偿的,应当在抢救治疗完全结束后60日内,向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造成财产损失申请补偿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财产损害之日起15日内向发生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未按照规定时限提出申请,导致损害无法核实、认定的,不予补偿。
四种情形可以申请补偿
《办法》明确提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等国家管理的国家公园除外),发生依法受保护的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受害人有权申请政府补偿。
具体为四种情形:陆生野生动物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在依法划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内种植的农作物和经济林木造成损毁;在依法划定的区域内放牧或圈养的牲畜造成伤害或者死亡;县级以上政府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其他情形。
人身伤害、财产损失补偿额度确定
《办法》规定,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员身体伤害未丧失劳动能力的,支付医疗救治费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补偿金最高额为上年度全省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倍;造成人员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支付医疗救治费及一次性残疾补偿金,一次性残疾补偿金最高额为上年度全省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倍;造成人员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支付医疗救治费及一次性残疾补偿金,一次性残疾补偿金最高额为上年度全省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造成人员死亡的,支付死亡补偿金以及丧葬费,总额为上年度全省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
《办法》规定,陆生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经济林木损失的,损失部分按上年度当地市场平均价格的50%给予补偿;造成家禽家畜受伤的,按该家禽家畜市场价值的30%给予补偿。造成家禽家畜死亡的,按该家禽家畜市场价值的50%给予补偿。符合《办法》要求,造成其他财产损失的,具体补偿标准由县级以上政府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补偿标准不高于损失部分市场价值的50%。
受到人身伤害须在60日内申请补偿
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符合《办法》规定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或者监护人、受委托人应当及时向发生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报告,并保护现场以备核查。
造成人身伤害申请补偿的,应当在抢救治疗完全结束后60日内,向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造成财产损失申请补偿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财产损害之日起15日内向发生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未按照规定时限提出申请,导致损害无法核实、认定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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